创世记第十一章
4 变乱口音与分散全地 十一1~9
十一1~2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 这是开端介绍这段经文(十一1~9)的话。这段经文明显的都用“耶和华”这神名,因此必是原属耶典或游典的。因它不愿见人城居和有反对文明的倾向,所以我们认为是属游典的。这游典开端的引言,是接续上主的创造天地和人类万物,并在洪水之后的新世界中,人类因本于一个血统,从一个家族出来,所以有相同的口音和同一的语言。
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 这说话,已经认定他们是住在两河流域一带的了。可能作者心目中就以巴比伦城为中心,向东迁便是巴比伦平原(此即“示拿地”的原意)。在这平原,他们就住在那里。表示他们抗拒 神要他们“遍满地面”的赐福。
十一3~4
他们彼此商量说 正如美索不达米亚神话故事中的天庭有其会议一样,地上的人也有会议作商量。
来罢,我们要作,把烧透了
来罢,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
这是人的会议的结论。这结论,过去释经的人多数把这城和这塔,认为是游典(或照有些学者所说为耶典)的作者,以巴比伦的漆古塔(Ziggurat,类似金字塔形式,但在庙外有级盘旋至顶,顶上为神座的庙宇)为背景而写的。但漆古塔是在尼布甲尼撒时代(主前六世纪)才最后完成,而游典是在主前约八百年写成。故此在年代上是不能符合的。近代的学者,却以美索不达米亚的文献为游典写作的传统来源。譬如,巴比伦创造诗第六泥版第五十一行及以下(见 ANET 第六十八至六十九页),就有类似这样的说法:“让我们为他们的名建庙……,让我们为他的居所造宝座……。让它的得以烧成……。让那高昂的庙塔顶到天……。”
世人要违逆上主分散全地的赐福旨意,顽梗地要聚居在一起,要烧当石头,要拿石漆当灰泥,要建造城和塔,要塔顶通天,要传扬自己的名──以自我为中心,不以上主为中心。 神怎么办?
十一5~7
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这虽是拟人化的说法,但不表达真神不知世人所造的。这乃是以传统的神话故事作背景而来的说法。在前面所提的巴比伦创造诗第六泥版第六十六行及以下,便叙述诸神都来看看所造的城和神庙,他们都很高兴,并开筵庆祝。这却和游典所记上主看看的不同(见下两节的注释)。
耶和华说,看哪 谁在看?这是天庭的会议中,在向“神的众子”所说的。因为原文在第5节的“世人”之直译,就是“人的众子”。这是从“天上人间一般同”的概念而来的。
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 这似乎又是天上人间一般同的概念,好像人间有嫉妒一样,神也在嫉妒人的成就了。不!圣经所描绘的神,有时虽直言其“嫉妒”,却要如中文圣经正确的翻译为“忌邪”(出二十5;申四24等)一样: 神并不是嫉妒人能作的,乃是不愿意人错用他的自由意志,以致像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般的,自陷己祸。
这节话已使我们了解,当时的人在生活上有一优越处,就是他们联成一致,有同样的言语。然而,往往正是人的优越处就成了他的祸害处。团结本是好事;有同一言语本也是好事。可是,利用这些本来是好的事,以违抗 神,叛逆祂要人类遍满地面的旨意,却成了坏事。为这原因,天庭会议的决定乃是:
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 这里的我们,乃是 神在天庭会议中的说话(参看一26的注释)。 神决定变乱人的口音,使他们言语彼此不通的说法,也是作者认为世界之所以有许多不同的言语的来源。
十一8~9
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原因是他们已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不必再建造那可使他们居住在一起的那城了。而最基本的原因乃是:
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 言语不同就无法沟通;无法沟通就无由合作;不能合作就不可能团结在一起;不团结在一起便达成了原先 神要人遍满地面的旨意。这好像是坏事,却变成了好事。
所以那城名叫巴别 这巴别的原意就是变乱;这巴别也就是在圣经其他地方翻译为“巴比伦”的大城。
十一1~9
这一段经文,是游典以上主干预的作为,去使人分散在全地上(8节)。为甚么要干预?就是人违背 神对人要遍满地面的赐福,本着有相同的言语,相聚在一起,想要城居,想造塔通天,以传扬己名而骄傲自大,不理会 神的赐福和其恩典的旨意。 神为免人重蹈覆辙,所以决定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因言语不通而不能合作,也不能团结和聚居在一起,而达成了 神所定的旨意。
七 由闪到亚伯兰 十一10~32
这是太古史的第七章,也是全本创世记十个 toldoth (后代)的第五个,而所要讨论的主题是洪水后的十位族长,其中最主要的是第十位,就是亚伯兰(亚伯拉罕)。
正如四17~24的谱系,在七个族长之后列了三个文明开创者的名字(雅八,犹八,土八该隐),在五1~32的谱系,列了十个族长之后,提到三个分散全地各族的祖先(闪、含、雅弗),同样,这里的十位族长之后,也列了与以色列历史攸关的三个列祖(亚伯兰、拿鹤、哈兰)。
以上的叙述,除了讲说经文记载的事实以外,主要的是想使读者对三、五、七、十和其任何的倍数的数字,有深刻的印象。这不单是圣经对数字有特殊的意义,乃是整个以色列族的传统,也是整个美索不达米亚的传统,对数字都涵有特殊意义。至于其意义的真实所在,我们已无法完全了解,但仍有部分可以意会得到(请参看拙著《旧约概论》第九章第叁节的“数字问题”)。
这一章记述列祖的形式,和第五章相类,但缩短了一些。第五章的形式有五项:
(一)某某活到若干岁生某某
(二)某某生某某后又活了若干年
(三)并且生儿养女
(四)某某共活了若干岁
(五)就死了
但在这一章,不但只有前三项的形式,而每位族长的年岁也逐步递减了。为使读者容易了解我们所讲的,特将这十位族长表列于后:
代数 人名 生子年岁 其余年岁 总岁数
一 闪 一○○ 五○○ 六○○
二 亚法撒 三五 四○三 四三八
三 色拉 三○ 四○三 四三三
四 希伯 三四 四三○ 四六四
五 法勒 三○ 二○九 二三九
六 拉吴 三二 二○七 二三九
七 西鹿 三○ 二○○ 二三○
八 拿鹤 二九 一一九 一四八
九 他拉 七○ 一三五 二○五
十 亚伯兰 一○○ 七五 一七五
从以上表格,使我们有三个深刻的印象:(一)第一个就是形式缩减了(由五项减为三项;总岁数是我们编上的),年岁也逐步递减了(除了与希伯来人有关的希伯,以及和以色列人有关的他拉,稍比其上辈年寿为高以外)。(二)第二个印象是这些数字,已不是第五章所讲的(见五3~5的注释),以六十或其任何倍数加七,或是以五和十的任何倍数加七,为神圣圆满的数字之观念。这里的数字,主要是以亚当(人)的生子岁数(一三○岁),来和表上生子年岁作比照(下段将加以解释)。这,或可能是祭典从不同的传统中取得的数据,更可能是作者要将神话故事的传统,引导到人的实际生活的传统上去──从亚伯兰起,要讲说实际生活的故事了。(三)第三个印象乃是,正如创世到挪亚共有完满的十代,世人因叛逆 神的恩慈旨意而遭惩罚,但在惩罚中 神仍然给世人予恩典,使挪亚和其后裔得以保全一样,洪水后也有十个完满的世代,而世人仍然是继续犯罪作恶,但 神却要使地上万族都要因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得福。这是引导到讨论创世记后面的五个 toldoth (后代)上去,也是创世记写作的目的(参看本书绪论的“书名与目的”)。
注意表上闪的年岁:他的总岁数是挪亚进方舟的岁数(七11),其余年岁是挪亚生子的岁数(五32),而生子年岁不但和亚伯兰生子的年岁相同,也是亚当生子年岁之一三○岁少去三十岁。这三十岁,就是表中第三、五、七的单数族长生子的年岁;第九位族长的生子年七十岁,乃第一位生子年一○○岁减三十的数字。这表中单数族长生子年岁的总和是二六○,乃是亚当生子年岁一三○的两倍。在表中双数(二、四、六、八)族长生子年岁的总和是一三○岁,又是亚当(人)生子的年岁。而这些年岁,乃是世人实际上可以生子的年岁;亚伯兰一○○岁生子,乃不是世人实际上可以生子的年岁,而是 神特殊的恩宠(见十七17,十八9~14)。换句话说,作者和五经编辑者,乃是藉这些数字,向读者指出,这之后的记述(十二章起),是要脚踏实地的讲述人间实际生活的事项了。
因为有了这样的写作目的,就是以生子数字来表达人间世界的真实意义,所以作者和五经编者,根本就不重视各族长的总岁数(因此没有记述),而各族长的其余年岁的记述目的,乃在于引导读者由神话故事回到人间故事上来。因此,作者和五经编辑者明知在五32、七11和十一10之间会有矛盾(洪水之后二年,闪应当是一○二岁而不是一○○岁),但经文的目的并不在于这些细节,也不单在十的倍数,乃在藉这些数字引读者回到人间世上来。
1 重记闪的后代 十一10~26
十一10~11
闪的后代记在下面 这是创世记以十个原文 toldoth (后代)作大纲的第五个,也是太古史的最后一个。其余五个便在列祖史(十二至五十章)里面了。这可见五经编辑者对创世记这卷书编辑的严紧安排,而不是随意的将甚么数据都拉杂的放进其作品中的。这也可证实我们和历代信徒所相信、承认、接受和传讲的,就是圣经虽然经人手的写作、修订、编辑、抄印与发行,但这一切的工作,都有圣灵的引导,都是 神自己的大手在使用这些卑微的器皿,来完成祂赐人救恩的最终目的。有关闪的原意,请参看五32的注释。
洪水以后二年,闪一百岁生了亚法撒 按照五32和七11的记述,洪水以后二年,闪应当是一○二岁,而不是一百岁。但作者记述数字的目的,乃在其神学的含义(见前面十一10~32的序言),而不是这些细节,所以五经编辑者和译经的人,都没有给予更改而矫正此矛盾。有关亚法撒其原义的意思,请参看十22的注释。有关岁数的数字问题,请参看前面十一10~32的序言。
十一12~25
色拉 其原义的意思与居住地,请参看十24的注释。
希伯 原义是“过渡”或“远方”的意思。原文希伯来一字是从希伯这字根而来的。因此,希伯被认为是希伯来人的始祖;因为希伯来人被认为是从幼发拉底河那边过来的。也因为这缘故,他的岁数在洪水后的人之逐渐递减中,能比其父色拉大三十一年。这是作者在此表明 神对希伯来人,有特殊恩宠的含意。
法勒 有关法勒的原义的意思和其居住地,请参看十25的注释。
拉吴 原义可能是“友谊”或“朋友”的意思。居住地可能亦是两河流域,但无法考证。
西鹿 原义有“坚固”或“枝条”的意思。学者认其居住地就是在哈兰西边的沙鹿(Sarug)。
拿鹤 原义是“鼾睡”的意思。居住地可能就是靠近哈兰的条那喜利(Til-nahiri)。其孙(见25~26节)也名拿鹤,并生有十二子,其中特别强调亚兰的父亲基母利,而实质却在强调亚兰(见廿二20~24),用以说明正如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先一样,拿鹤却是亚兰人的祖先;也正如以色列人有十二支派一样,亚兰人也有十二支派;正如以色列人是从哈兰而出一样,亚兰人也从哈兰而来。这两族人,其实同源于一。故此,后代的以色列人亦自认祖先本为亚兰人(申廿六5)。
他拉 原义是“飘流”或“落后者”的意思。
十一26
他拉活到七十岁,生了亚伯兰、拿鹤、哈兰 有关他拉的年岁和以上各节各族长的年岁数字,请参看前面十一10~32的序言。有关他拉和拿鹤,请参看前面12~25节的注释。
亚伯兰 原义是“崇高的父”的意思, 神给他改名为亚伯拉罕,意即“多人的父”或“多国的父”(十七5)。下段直至廿五章,都将讲述他的事迹,故不在此多作述说。
哈兰 原义是“山地的居民”的意思,为罗得的父亲。经上指出他死在吾珥(十一28),但有两女,密迦和亦迦。哈兰亦是地名,在两河流域上游的巴力克(Balikh)河边。巴力克是幼发拉底河的一个支流。哈兰地为古代巴比伦与地中海区贸易必经的要地(参看结廿七23);因拿鹤曾在那里定居,所以又叫做拿鹤城(廿四10)。
十一10~26
从表面看来,十21~31已经记述了闪的后裔,这里又作长篇记述,实在是个重复。其实并不是重复。十21~31是耶典和祭典的合编,记述的目的在说明闪的后代怎样分散居住,以及随着他们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域是些甚么地方。这里的经文却全属祭典。记述的目的是叫人看出在洪水后,人的岁数逐渐减少到今天实际的人生岁数;也说明正如洪水前有十代完满的族长数字一样,洪水后的太古史也有十个完满的族代。更要紧的,就是使人了解到,创世后的人,因为违背 神的旨意,以致强暴、败坏,所以 神要用洪水来毁灭他们。但在洪水灭世前, 神却因那藉信称义的挪亚和他的后裔,保全了世界的生命。同样,在洪水后的新世界,世人仍然犯罪作恶。在 神的恩慈中,他拣选了一位藉信称义(十五6)的亚伯兰,要藉着他和他的后裔,使地上万国都得福(十二3,十八18,廿二18)。
2 他拉的后代 十一27~32
十一27~28
他拉的后代,记在下面 这是第六个 toldoth (后代)的开端,是离开了前面太古史的神话故事的传统,进入到传统的英雄冒险故事了(请参看本书绪论第叁章的“个别大单元是传统的故事”)。这段经文是祭典(27、31~32节)和耶典(28~30节)的汇编。目的在介绍亚伯兰的家世,以便读者对从下章起之亚伯兰的受召,有一个心理上的准备和背景上的认识。
他拉生亚伯兰、拿鹤、哈兰 这不是重述26节。26节是闪的后代的结束;这里却是他拉的后代的开端。原来这些谱系是各自独立的,是五经编辑者将它们搜集而收编在一起的。这里的四个人名,其意义与生平简介,请参看十一24~26的注释。
哈兰生罗得 这里之所以会介绍罗得,因为他被亚伯兰夫妇带到迦南(十二4),并在其后亚伯兰的冒险故事中,多次与罗得有关(十三、十四、十九等章)。罗得的原义可能是“紧裹”或“隐藏”的意思。是个只顾属地利益而信心软弱的人。
哈兰死在他的本地迦勒底的吾珥,在他父亲他拉之先 这节经文主要的目的,在说明为甚么罗得会跟着亚伯兰夫妇去迦南,是因他的父亲早死,故此自幼就由大伯父照顾。迦勒底的原义本是“好像破土的人”。主前第六世纪以后,犹太人将迦勒底人和巴比伦的术士相关连,而有“星卜者”的意思。主前第八世纪末,巴比伦东南的人起来建国之后,才有迦勒底的名称。在主前第七世纪末,因迦勒底人尼布波拉撒兴起建立后巴比伦帝国,以色列人才一般地称巴比伦为迦勒底。耶典既然是在主前第九世纪中叶写成,则必不会称吾珥为迦勒底的吾珥。因此,这迦勒底的,甚至迦勒底的吾珥,就可能是后人的加笔。吾珥的原义是“光”的意思。有关这地方的简介,请参看本书绪论第壹章的“创世记与美索不达米亚”之首两段。
十一29~30
亚伯兰的妻子名叫撒莱 这句话主要的目的在介绍撒莱。祭典在十七15说 神给她改名为撒拉。事实上,两个名字的意义均为“公主”的意思,只不过撒莱是个古体字而已。这里并没有介绍撒莱的父母为谁,神典在二十12说他是亚伯拉罕同父异母的妹子。观之后句拿鹤是娶其侄女为妻,则神典的说法是可取信的。撒莱最大的缺陷,乃是不生育和没有孩子。这也是为将来以撒之由应许而生作个伏笔。
拿鹤的妻子名叫密迦 这密迦的原义是“王后”的意思。撒莱和密迦,与哈兰的诸神谱是相配的。因为撒拉杜(Saratu,公主)是月亮女神的衔头,是辛神的陪伴,而密迦杜(Malkatu,王后)就是被称为众生之母的伊施他尔神(Ishtar)的衔头。哈兰除敬拜月神之外,也敬拜这天后。
哈兰是密迦和亦迦的父亲 哈兰既是密迦的父亲,又是拿鹤的兄弟,则拿鹤是娶其侄女为妻子。按照努斯文件所记,这是合法的。首先,拿鹤大概须先收养这死了父亲的侄女为女,然后才能娶其为妻,这是按照努斯的“女媳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密迦亦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之妻子利百加的祖母(参看廿二20~22,廿四67)。所以,这段经文亦是为亚兰人和利百加预作伏笔。亦迦则除了知其原意为“观看者”或“儆醒”之外,圣经再无记述她的事迹。
十一31~32
他拉带着……出了迦勒底的吾珥 这末后两节属于祭典。祭典的写作时代是迦勒底人仍强盛的时代,或刚被波斯玛代人亡了不久。因此会很自然的称吾珥为迦勒底的吾珥。但用之称列祖时代的吾珥,则仍然在年代上为不相称。另一方面,他拉所带着的,是亚伯兰,罗得和撒莱等人离开吾珥,而没有提到拿鹤。明显的就认拿鹤是住在哈兰,即拿鹤城了。这就是说,哈兰是拿鹤土生土长的地方。如果这话为正确,则31节的话主要目的乃在引介亚伯兰夫妇和罗得有意要去,或将被呼召去迦南地,而不是他们曾经出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便在走到哈兰的时候就住在那里。
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岁,就死在哈兰 这是祭典对这一段经文的结束话,这结束话与上面10~26节的记述形式截然不同。其明显的目的在于表明:自十一27起虽然是讲述“他拉的后代”,但他拉的一切已成过去,以下要讲述的,就是亚伯兰夫妇和罗得了。
十一27~32
五经的编辑人写作时并没有划分章节。分章是在主后十三世纪,分节则在主后十六世纪。因此,十一27~32这段经文,分章的人如果了解原编辑者划分创世记为太古史和列祖史两大段的话,他必然会将这段经文列入第十二章中。这段经文的主要目的,是五经编辑者把传统的神话故事引导入人间世的传统英雄冒险的故事之后,将这英雄主角──亚伯拉罕介绍出来,说明他的家世,他所住的地方,甚至预作了一些伏笔,用以在后面可以介绍撒莱怎样从不育而获得生子,以及亚伯拉罕怎样从亚兰人彼土利的家里,娶得他自己弟弟拿鹤的孙女利百加为其儿子以撒的妻子。──《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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