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廿四章
15 亚伯拉罕遣老仆为以撒觅妻 廿四1~67
廿四1~9
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 这是总结亚伯拉罕一生的话。在本章2~8以后,亚伯拉罕已没有再说话了。他一生蒙上主赐福:上主曾七次向他显现,使他十次的冒险都安然渡过(参看廿二15~18的注释)。 神对他的应许中,最主要的是后裔和得土地,他都一一的得着了。现在,老妻也死了,按照古代东方人的规矩,他还有一件事要做,就是为儿子娶妻(参看廿一21)。
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 这人大概就是他原先以为要承受他产业的大马色人以利以谢(十五2)。
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 原文大腿是指生殖器的婉转语。在四十六26和出一5之“从……而生的”里面,原文都有大腿这字眼。这种起誓法,大概是古代的惯例,因为雅各临终前也要求约瑟这样起誓(四十七29)。这起誓法,大概是呼吁天地的主作证;若不守誓就表示愿受罚断绝生育,甚至绝后的含义。亚伯拉罕要求以利以谢起誓的内容,乃是不可为其儿子娶迦南女子为妻。原因是他的后裔要得着这迦南地,若是与迦南人通婚,则会混淆后裔,以致失去获得这土地的应许。为这原因,老仆人必须到亚伯拉罕的原乡本族去,为以撒觅寻合适的女子为妻。
耶和华天上的主……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 这是亚伯拉罕以自己的经验来说话,认为上主也会这样对待他的老仆。但在事实上,每一个人的宗教经验并其与 神交往的实况都有不同。上主自己或祂的使者果曾向亚伯拉罕七次显现。但这老仆却以祷告向上主说明记号而为以撒觅得贤妻(参看12~14节)。
廿四10~14
取了十匹骆驼,并带些他主人各样的财物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主仆之间的爱顾和信任。骆驼的驯服为人骑用,是在主前约十二世纪。这里若是当作财物或有可能,但61、63节明显的说是为人骑用,乃是耶典的作者,将他在主前第九世纪的情况,投射在主前十八世纪的事象上去的误笔。
米所波大米 此乃按七十士译本音译,含义是“两河流域”。本书和全套中文圣经注释均随一般的译法作美索不达米亚。
拿鹤的城 就是哈兰。
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的时候,他便叫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 古代没有甚么娱乐场所。找寻对象可能很多时候就在水井旁边。雅各如此(廿九1~12),摩西亦是如此(出二16~17)。
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 神啊……我现今站在井旁,城内居民的女子们正出来打水,我向那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他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豫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 这整句话,是这老仆向上主祈祷时,求祂施恩和使他遇见好机会的记号。在古代,一个人若自觉上主所予的工作,非有祂特别的恩宠难予完成时,多数会要求上主给予一个记号(中文也把这记号译为证据)。摩西如此(出三11~12),基甸亦如是(士六36~40)。这12~14节中老仆人要求的记号,就成了全章情节的中心,并一再在后面回响出来。
廿四15~20
话还没有说完,不料,利百加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 这是作者形容上主施恩,使老仆人遇见好穖会的活泼描绘。有关利百加,请参看廿二22的注释。
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亚伯拉罕兄弟拿鹤妻子密迦的儿子 这好机会也是正遇见他主人亚伯拉罕亲族中的女子。这时老仆人当然还不知道她是谁。有关彼土利,请参看廿二22的注释。密迦,则请阅十一29的注释。
那女子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未曾有人亲近他 这是说明利百加尚未出嫁,也未订婚,并且人如其名的有迷人的美貌。所以老仆人当她打满水上来时,就跑上前去对她说:求你将瓶里的水给我一点喝。然后,一切的经过,都正如他向上主所祈求的记号。
廿四21~27
那人定睛看他……骆驼喝足了 老仆人一句话也不说,只在旁观看上主如何使这女子成就他所要求的记号。
那人就拿一个金环,重半舍客勒,两个金镯,重十舍客勒,给了那女子 一舍客勒的重量,约等于十一点四公分,可见这老仆人出手的豪爽,也可见亚伯拉罕的富有,并使这女子无法推卸询问而说明自己是密迦与拿鹤之子彼土利的女儿,并答称我们家里足有粮草,也有住宿的地方。这不单使老仆人清楚看到记号的完成,并晓得上主奇妙地引领他到了主人兄弟的家里。
廿四28~33
女子跑回去……拉班看见金环,又看见金镯在他妹子的手上,并听见他妹子利百加的话……就跑出来往井旁去 明显的,从这段述说中,彼土利已经故世,其妻还在,但按东方人的规矩是长兄当父,所以利百加的一切,就要由拉班作主了。拉班这原义是“白的”或“荣耀的”之意。看作者对他这样的描述,就可意会到他有“白鸽眼”和喜欢“锦上添花”的荣耀了。
你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请进来……我已经收拾了房屋,也为骆驼预备了地方……。拉班卸了骆驼,用草料餧上,拿水给那人和跟随的人洗脚。把饭摆在他面前,叫他吃 这叙述,一面是表示上主的恩待和赐福,一面也说明东方人接待客人的礼貌。但作者却有意要刻画这位拉班的拜金主义,以致为以后雅各到他家里,拉班为要雅各替他做工而给两女予雅各为妻的伏笔。
我不吃,等我说明白我的事情再吃 这位忠心的老仆人,他以自己在主人面前起誓要完成的使命,重要过吃饭。因此他要把这事说明白,然后才可为自己的肚腹着想。
廿四34~49
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的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我主人也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这个儿子。我主人叫我起誓…… 老仆人将自己的身分和使命说出,更强调的就是上主赐福主人富有,而这一切的财富都给了少主以撒,他这次的使命就是为以撒觅妻。然后,他把主人要他起誓的经过与内容,以及他在井旁祈求上主的记号,并说出利百加成就这记号的经过。除了不必要的小部分之省略和适合当时情况的稍加更改外,差不多是重重复复的把前后事象讲得明明白白。这,一方面可从两河流域的文件,见到这种重复文体的出现,一方面也是作者有意将上主所予的记号刻画清楚,藉以表明这事是出于上主的旨意和其恩典的安排。
现在……告诉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老仆人开门见山,不作旁说地直接要求主人家作答复。
廿四50~60
拉班和彼土利 在28~33节的注释中,我们已说明彼土利已经故世。这里的经文,明显就可能是“拉班和家人”,或是“拉班,彼土利的儿子”,即中文正译为“彼土利的儿子拉班”者。因为和彼土利,与“和家人”及“彼土利的儿子”,在原文的字母上都极相近,以致文士极易误看而误抄。
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 这里用我们,则前句应作“拉班和家人回答说”,应较为正确。他们也认出这记号是上主的作为,所以对老仆人说: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将他带去,照着耶和华所说的,给你的主人的儿子为妻。听了这承诺,老仆人一方面俯伏在地向上主感恩,一方面也拿出金器、银器、和衣服迭给利百加,又将宝物送给他哥哥和他母亲。这些礼物,也没有提到送给彼土利,因此50节的和彼土利,就更明显为误抄了。否则的话,彼土利既是拉班的父亲,就应当先写彼土利才对,并根本不必提拉班的名字。现在一再提到拉班,就表明他是长兄当父,由其允准利百加的出嫁了。
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来,仆人就说,请打发我回我主人那里去罢 这是感恩和庆祝的吃喝。但这老仆人办事并不拖泥带水,第二天早上他就要求利百加走。家人当然按礼貌挽留,老仆人却以上主尊名和祂所给的记号之通达顺利作挡。在问明利百加意向后,他们就打发妹子利百加,和他的乳母,同亚伯拉罕的仆人……都走了。这里用打发妹子,明显作主的是哥哥拉班,而不是做父亲的彼土利。这更证明我们在28节说彼土利已故世,以及50节的误抄说。乳母,请看卅五8。
祝福 请参看十四19的注释。这祝福的话,又是与本书上主对亚伯拉罕的两个重大应许有关,就是后裔众多和胜过仇敌而获得土地(参看廿二15~18的注释)。
廿四61~67
利百加和他的使女们起来……仆人就带着利百加走了 从这描述,可见拉班的家世也不算坏,因为利百加有乳母,且有颇多的使女。老仆人带着这一群人,似得胜的队伍凯旋迦南了。
那时,以撒住在南地,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 有些犹太学者,认廿二章的试验,亚伯拉罕事先未对儿子说明,并显出真的要杀死他,以致以撒事后非常愤怒父亲所为,故在此后从未与父亲见面和说话,而任由亚伯拉罕和仆人回别是巴(廿二19),自己却另住一处。这说法是错误的。明显地,本章也说明以撒住在南地。别是巴自古就是南地的中枢地区,而庇耳拉海莱(见 十六14的注释)亦与别是巴相近。前面1~9节所提的亚伯拉罕,明显是关心其子之幸福,而他与老仆之商量为子娶妻的事,按古例是不必儿子之同意与否的。另一方面,第1节说到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就暗示他快将离世的含义。南地与哈兰相隔千里迢迢,老仆人虽然翌日即走,来回亦已过了数个月期间。
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 这句话,当然可显示以撒对上主的虔敬,但颇多学者却认是亚伯拉罕已逝世的间接说明。因为牛群羊群众多,父子需分开照管。为奔父丧,所以他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因为是正办喜事,故此五经编辑者不提丧事,而将亚伯拉罕的死,在下章作补记。
利百加举目看见以撒,就急忙下了骆驼……就帕子蒙上脸 虽然还不知来者为何人,但利百加一看见他,就急忙下了骆驼,表明在这遥远路途中,老仆人曾将以撒作过描述,以致利百加一见来人,就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所以急忙下了骆驼──这是作者以第六灵感的形式,来表达男女的相悦与相敬。待问明来人真为以撒之后,少女的羞态出现,所以就拿帕子蒙脸了。但这也是成婚前不能看新娘的传统习例。
以撒便领利百加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 这包含尚未举行婚礼前,男女分开住宿,以及结婚后利百加承继了撒拉的地位和财物的意义。
娶了他为妻并且爱他 这是表明有正式的结婚礼仪宴会,以及以撒对利百加的恩爱。
以撒自从他母亲不在了,这才得了安慰 这是典型的孝子良夫的写照。这章经文主要来自耶典,并有一些神典的词语,故此不像祭典一样说明以撒结婚时的年岁。廿五19~20属祭典,在那里便记述以撒结婚时是四十岁了。
廿四1~67
这章经文虽然在使用骆驼上显明有年代的错误,也误抄了彼土利的在生,但记述的内容和结构,却显明为古远,又是南北双方都有的口传传统。因此,故事的可靠性,应可置信。在结构上,这故事以老仆人起誓和在井旁向上主祈祷的记号作中心,重重复复的讲述这起誓和记号,正如现代考古学上所发现的亚伯拉罕时代的各种文件一样,使用这种重重复复的形式。在内容上,不但按古例亚伯拉罕应为儿子娶妻,特别是不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五经所记的古代传统相合。在利百加的家庭容许其外嫁方面,也与努斯文件所记的两河流域古法例相符。古代何利人在哈兰一带的地区,对父死兄作主的婚嫁有五样要求:(一)双方均有主婚人(拉班代表了女方,老仆人代表了男方);(二)双方主婚人对此婚嫁的同意(当老仆说明利百加如何成就他向上主要求的记号时,拉班和家人都同意可将利百加带去);(三)付款细节(老仆人将金器、银器、衣裳和宝物送给女子及其母、兄,均有详记);(四)女子的同意(当问及利百加时,她说“我去”);(五)反悔或虐待的处罚(这里并无反悔,且记述以撒爱她。更要紧的,这是以叙事表达的故事,而不是法律文件,所以没有这第五项的记述)。──《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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