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廿四章
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二十四1~25)
我们今天要谈巴兰其他五次所发的预言。经文清楚说巴兰的发言乃是由于“神的灵就临到他身上”(2);若是神任凭他的话,他自己或许会使用占卜巫术的方法来咒诅以色列人。在他第三次发言中曾预言了以色列会凯旋地建立一个国度;而第四次发言更预言了弥宝亚如星与杖的来临,与及以东与摩押的灭亡;在他第五次发言中曾预言了亚玛力人所受的刑罚与败亡;第六次则预言了基尼人的衰弱;而最后他预言了亚述与希伯的倾覆。你若用心去追索这些民族最终的历史结局,就会看见二十三19的真理乃是千真万确的。
我们要知道以色列人按照他们的德行实在不配蒙恩宠,也不应当比其他民族更蒙神的恩眷,然而神因着祂那无上的君权竟然拣选了他们,为要藉着他们向世人显示祂的旨意,并且要从他们中间生出人类的救赎主来。照样,巴兰的蒙拣选也不是按照功德行为的原则,我们切不可因不满这事实而牺牲了“神拥有无上主权”的真理。神拣选以色列人正如祂拣选教会和我们一样。要知道神的计划至今尚未完成,那理想的目标尚未成为实际在握的目标,但这并不能归咎于神。今天你我各人在促进主旨意的事工上都有一份天责,请自我检讨你是否已尽了责呢?
祈祷 求神让我明白祢在这世代中的计划,也知道我在岗位上应尽的责任。──《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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