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一章
壹 序言 一1~5
在开始注释以前,先向读者交代我们对申命记这卷经书的态度,是有必要的。我们深信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它主要的目的是叫人藉此圣道而信耶稣基督得救恩,并因此而能生活圣洁,热心为善,荣神益人。申命记既是圣经中的一卷,因此它的来源虽经人手,仍然是 神圣灵默示的道。它的功能,也和其他经卷一样:使人藉信基督耶稣得救恩;并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 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5~17)
在绪论中我们说过、这卷经书有摩西的教训,经口传的传统而由后人重新作解释而编写出来,却不是像传统所说为摩西的手笔。这说法,并不影响本书的真理,也不减损本书为圣灵默示写成的实质。之所以说不影响本书的真理,因为真理是建基于事实。事实上,在以下的注释中我们将更多的看到,这卷书的用词、环境、观念、历史背景等,都正如我们在绪论中所说的,是在北国以色列的末代编订,经南国犹大的编修,在被掳时代修订,经五经编辑者汇编,而成了现有的形式。更要紧的事实乃是,这卷书是在五经当中,将救赎论很清楚彰显出来的一卷。之所以说不减损本书为圣灵默示写成的实质,乃因圣灵是 神, 神是主宰,祂随已意行事,而可利用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来达成祂神圣的旨意。祂不必我们来规定祂要使用甚么人,以完成祂所要完成的工作。在古代,当人看重圣人或名人的时候, 神感动属祂的人使用摩西的名义,来引导人重视这卷经书。今天,祂已使我们属主的人信赖祂的圣道,因此我们就不必透过摩西来接受 神的道,乃是透过这圣道来靠赖那位爱我们世人,为我们赐下其独生子作我们救赎主的 神。
这就是我们从事注释这卷经书的基本概念,读者也可在这卷注释中,体会到这独一的 神所为我们成就了的救恩,并存感恩的心去为主而活!
这卷经书实质上有几个序言。在讨论书名源流的时候我们说过,北国法典编订者可能给予的书名,是依照十二章一节的话而来的。事实上,十二1就是申命记法典的序言。我们也指出,南国编修时代的书名,是来自四章四十四节至五章一节,而这几节经文,实质就是当时被认为“律法”或“律法书”的序言。这序言,和现今全书的序言一1~5极其类似。
本章一至五节为全书的序言。这段序言是被掳时代及其后的加笔。仔细分析的话,我们可以察觉到,这五节经文也不是纯全完整地出于一人的手笔,而是来自几个不同的层面的。第1、2、4节,可能是属于被掳时代申命记派的加笔。第4节明显是一个接驳的解释历史背景,与第1、2节的地理背景无关联,因此就可能是在被掳后期的加笔。第3节是清楚记明年月日的数据,就无疑为出自被掳末期至回国初期的祭典作者的加笔。第5节开端所指的地点,与被掳时代的加笔之廿九1同,但末句所说的“讲律法”,跟着来的经文却非律法,而是史事的叙述;律法要到五1之后才开始。因此,这节经文就可能是出自五经编辑者的加笔,藉使这卷书一开端就有“律法”的格调,而不仅是一种立约和对信徒的讲训而已。
一1
摩西 按现有的希伯来文写法 Mosheh ,一般都认为是源自动词 Mashah ,即“拉出”的意思。因此,出二10就解释这名字的来源,是因为摩西乃从水里拉出来的。但这解释是后期笔写经文的人,根据希伯来文而作的。摩西在埃及文,极可能是来自 -Mose 、意思是“生出”或“……的儿子”的意思。主前十四至十三世纪的埃及,有很多名字以这字和神的名字相连,如 Thutmosis ,即 Thoth 神的儿子,或由 Thoth 而生出的。大概摩西在长大而知道自己为以色列人之后,不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来十一24),也不愿称自己为假神之子。因此他就以另一相近音的埃及文作名字、而称为 Mase (原义是“孩子”发音为 Mo&se ,和中文的摩西发音亦极相近似。)这样看来,犹太人口传的传统,说摩西曾在埃及为法老女儿收养的事(见出二1~10),是无可置疑的。
约但河东的旷野 原文是“约但河外的旷野”,这就明显表示书写者处身于约但河西。故此这位作者不可能是摩西自己,因为摩西从未涉足约但河西(参看绪论“用词方面”的“约但河外”条)。旷野 是指不能种植的干旱赤地。
疏弗 这地名无法确定。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拉丁文的武加大译本和英文的詹姆士王译本,均翻作“红海”。有些学者则认它是民廿一14的“苏法”。但红海和苏法均不是在亚拉巴的“对面”。因此这书写者是对这地理颇不熟悉的人,因他是被掳而远在巴比伦的缘故。
亚拉巴 这地名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解释。从广义上说,是指从加利利海直到亚卡巴湾的约但河谷。从狭义上言,则是指由死海南端到亚卡巴湾的约但河谷地。这后者的开端,低于海平线一二七五英尺,但在东南端的高地,即帕特拉(Petra)一带,却是拔海约三百英尺之高。亚拉巴的原义是“旷野平原”,因此是指“约但河东的旷野”。
巴兰 从创十四5~7,廿一21;民十12,十二16,十三3、26;撒上廿五1等处经文来看,巴兰是在西乃半岛北部,连接亚卡巴湾和亚拉巴的旷野之地。但从申卅三2和哈三3的经文来看,这巴兰却是连接西乃与西珥之间的一座山名。
陀弗 全本圣经仅此一处提到这名字,已无法考证其确实地点。按经文原义,则可能是位于约但河东,在现今约但国境内之一村。
拉班 这名字和创廿四29的拉班其人,完全没有关联。这是指西乃半岛的一个地名。有些学者把它和民卅三20的立拿相提并论,因为两者原文的字音相近。但无法可以证实此两字为同一地名,而这两地名的确址究竟是在甚么地方,现亦无由鉴定。
哈洗录 这是以色列人在西乃旷野往亚卡巴湾途中安营的一站(参看民十一35,卅三17)。其确实所在地,现今亦无法鉴定。
底撒哈 仅在此处一次出现的地名,无法确知其实址所在。
以色列众人 原文是“全以色列人”,这明显是一种“写作”的说法。在实质上,无论那一个人,在那没有扩音器和电台电视的时代,是无法向全以色列人说话的。在圣经历史上,以色列人这称呼,有几个不同的阶段:(一)在未立约为上主子民前,一般地称作“希伯来人”。(二)摩西至所罗门期间,他们自称为以色列人,并承认是来自共同的祖先雅各的后裔。(三)所罗门死后王国分裂:北国十支派称为以色列国,其国人称为以色列人;南国两支派属犹大国,称为犹大人。但南国的人却不愿称北国的人为以色列人,只叫他们为以法莲人。(四)犹大被巴比伦所掳后,因为先知的讲论一向不作南北国之分界,而以西结又预言原属南北国的人将联为一体(结卅七15~28),所以被掳后期和回国以后,他们又称自己为以色列人。(五)进入犹太教的时期之后,被称为犹太人。这段经文既属被掳后的修订和五经编辑者的加笔,所以便很自然的讲到是摩西向以色列众人所说的话。
所说的话 原文是 elleh haddevarim ,并且是原文全书开端的两个字,所以犹太人就以这两字为本书的书名。这两字的直译是“这些话”(或话语)。“话”的原文,可作“道”解释(参看约一1),亦可作命令(诗卅三6的“命”,原文就是这“话”的单数式),或诫命(出卅四28的“十条诫”,原文就是“十句话”,而这“话”原文和这里一样,亦为复数式)解释。为这原因,读原文的以色列人,是把这节话的“以下所记”,认为是 神的道,也包含上主的诫命的。因此,对他们来说,把申命记看为“律法书”,是毫无疑问的。
一2
何烈山 请参看本书绪论中,在“用词方面”对本词的解释。
西珥山 这是死海南边,亚拉巴东面的丛山,属以东境内。但在这里,也许是另有所指,就是指在西乃境内的某一山。否则的话,由何烈山并不需经西珥山而到加低斯巴尼亚。若是照这经文的说法去行,这么大群的人,亦不能以十一天的时间可走到(参看王上十九3~8)。这就再次使我们看到,在被掳之地的书写者,对这一带的地理形势颇不熟悉。
加低斯巴尼亚 这是以色列人在旷野时代最主要的基地。地在希伯仑南面约一百多公里,即西乃半岛的东北面,于巴兰的旷野和寻的旷野之间(参看民十三26,卅三36)。这地在其他经卷,有时单称加低斯(创十四7,这节经文的“安密巴”,原义是审判泉,不但表明有泉水,即井,亦表明是古代的人在此聚集施行审判的所在地;民卅三36等),有时亦给翻成“基低斯”(书十五23)。但这后者却可能是在犹大南部的另一处地方,与加低斯巴尼亚没有关联。
一3
出埃及 这是指以色列人在摩西的领导下,离开埃及为奴之地的事迹(见出十二37~41);参看出十九1等)。
第四十年十一月初一日 这是祭典(P)对摩西年岁与日期的记述(有关数字问题,请参看拙著《旧约概论》第九章第叁节“数字问题”)。按祭典的编排,摩西逝世于亚伦死后六个月(民卅三38~39),并且活了一百二十岁(申卅四7)。因此,这篇讲词就是他死前一个多月对以色列人的训勉。
耶和华 这是以色列人敬拜的独一真神的圣名。原文涵义极丰:从时间上说,是永远拥有现在(无过去,也没有未来的含意),即出三14所说的“我是自有永有的”(参看诗九十4;彼后三8);从空间上言,祂是无所不在(诗一三九7~10),充满万有的(参看弗一23,四10);从本质上来看,原义是“我是”(出三14的“我是自有永有的”之原文直译,即“我就是我是”),这我是,不单表明祂的存在,也显示祂为万有之源(参看诗一二一2);因此,从会意上来说,祂是听祷告的主,因为祂是有怜悯有恩惠的,世人缺少甚么,祂就是那甚么。但这词的音译,是以色列人被掳后,不愿在仇敌前称呼这圣名,而逐渐发展对神圣名称的避讳习惯,以致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人,把原文 YHWH 的子音,和避讳之词“阿多乃”(主)的元音并读,而成了“耶和华”。犹太人在习惯上仍讳读此词为“阿多乃”,但学者则多主张读回原音的“雅威”( Yahweh)。在含义上,这词也有“主”,或“主宰”的意思(参看诗一一○1与太廿二44的译文),所以本书用“上主”一词作代替(参看现代中文译本对本词的翻译)。
一4
他已经击杀了 原文的“他”,是动词完成式“击杀”或“击败”的字尾附字。其前置词究为上主抑系摩西,则无法确定。写作者也许有意使其模棱两可,藉以表明摩西的得胜,是源于上主之助的。
希实本 属摩押地的一城,地处亚嫩河和雅博河之间,在现今的约但国首都安曼之西南约廿二公里之处。
亚摩利 这是出埃及时代,住在巴勒斯坦山地的人,当时的迦南人(即后来称为腓尼基人的)却住在平原(民十三29)。其原出地却可能来自两河流域的北部,南侵后散居在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以致主前二千多年起,巴比伦人就泛称居住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居民为亚摩利人(参看创十五16、18~21)。直至所罗门王之后,这一族的人仍然遗留在其国内(王上九20)。
西宏 这是阻止以色列人遣使请求通过摩押地的君王,甚至招聚其众民攻击以色列人,致被以色列人所杀并占有其地(民廿一21~32)。
以得来 是巴珊地由黑门山到基列之间的一座城,是以色列人进占迦南时代巴珊国的首都。
亚斯他录 原义是“海后”,为古代拉斯珊拉(Ras Shamrah)文献中伊勒神的配偶,亦是迦南人巴力坛边的木偶(即巴力神的妻之谓,见士六28)。但此处的亚斯他录是地名,地处加利利海之东约三十多公里的山丘,其后归属为玛拿西人之地。地名的来源是因居民敬拜此神祇而得。
巴珊 这是加利利海东边肥沃的高地。居民原属利乏音人,后归玛拿西在约但河东的半支派。这地出产丰富,有高大的橡树,巨大的公牛和狮子等(参看诗廿二12)。
噩 是摩西时代一位巨人型的君王(参看三11所描写的他的铁床),为以色列人所杀后,其国土连同西宏的国土,被分给以色列在约但河东两个半支派的人居住(参看民廿一33~35;书十二1~6)。
一5
摩押地 在死海东面,亚拉伯沙漠西边的约但高地,南连以东人之地。早期此地为苏西人和以米人的居址(参看创十四5;申二9~11),以色列的传统则以此地为罗得子孙的住地(参看创十九30~37;申二9)。
讲律法说 原文直译应作“解释此律法,说”。律法的原文妥拉(Torah),来自动词 yarah ,有“抛出”和“教训”的含义的。因此,律法的本义并不在于一条条的规律,乃是当竭力遵行的训诲。但在被掳后期,祭典的律法主义开始抬头,律法便与律例典章的规条同义。在圣经中,申命记法典的原编订人所指的律法,是申十二至廿六章;南国编修者则指四44~廿八68的绝大部分;而被掳时代的修订人,却包含一1~卅二47的主要经文在内。这节经文大概是五经编辑者的加笔,其律法观念已概括全部五经的含义。后期犹太教则视此词与道为同义词(参看诗十九7~10,一一九1~8、13等),因此就实指全部旧约圣经了。不但如此,他们除认书写下来的律法之外,尚有口传的律法。这些口传的律法,以及文士与拉比们对律法的注释,也被承认和接受为有“律法”的地位。
一1~5
这序言的五节经文,主要来自被掳时代的申命记派作者,祭典的编修人和五经编辑者的加笔。目的在说明这卷书,是摩西在临终前一个多月,在约但河外的摩押地,对以色列人所留的遗训。之所以要把这位素被以色列人尊崇的圣人摩西抬出来,不单在使读者重视这卷经书,也因经文叙述许多古代以色列史事的传统,与这位被称为神人(卅1)的摩西生平,息息相关之故。
贰 第一篇讲词(一6~四40)与附录(四41~43)
我们虽然把一6~四40列为摩西的第一篇讲词,而这讲词却主要有两个明显不同的部分:(一)历史的回顾(一6~三29),和(二)语重心长的训勉(四1~40)。
“回顾”的部分,除了个别的人称,其代名词必须用单数,以及在叙事上的需要而用复数的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以外,主要的是以第一人称的复数(我们)来复述历史的事件(参看一6、19、25,二1、8、13、32~37,三1、3、4~8、12等)。之所以会用第一人称复数来叙述历史事件,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为被掳之后的以色列人,每七年一次作重新与上主立约时的使用之故(参看卅一10~13)。这些历史事件,除其中一项源于出埃及记以外,其余的均来自民数记,并且多属耶、神两典(J、E)汇编的资料。兹概列如下:
(1)一9~18,分层负责藉免独当重担(出十八13~26;民十14~25)
(2)一19~46,差派探子及其报恶信的结果(民十三1~十四45)。
(3)二1~8,绕过以东境(民二十14~21)。
(4)二26~33,击杀希实本王西宏(民廿一21~31)
(5)三1~11,击杀巴珊王噩(民廿一33~35)。
(6)三12~22,将约但河东之地给二支派半的人(民卅二1~42)。
(7)三23~29,摩西的恳求不蒙应允(民二十12~13,廿七12~14)。
此外,二9~25有关经过摩押和亚扪人之地,虽然不在前面四经的任何记述中,而其背景却不离四经中的地理与历史实境。这意思是说,撰写这些历史事实为与上主重新立约仪典之用的人,对耶典和神典的传统,是非常熟悉的。但为适应当前的需要,不单将之简缩,并有小部分加以合并或改编。
在“训勉”的部分,虽然是申典的特有词句,亦可能不是一次过的加笔。因为明显的分为复数的第二人称(“你们”,按现有和合本译文见,四1~8、11~18、20~21上、22~23上、25上、26~29上和34等),以及单数的第二人称(“你”,见四9~10、19、21下、23下~24、25下、29下~33、35~40。这些照现有中文和合本的翻译,似乎应加入一21在内)。也许,用“你们”的部分,正如一9~18、22~46,三18~20的经文,是被掳期中申命记派的加笔,而“你”的部分。却可能出自五经编辑者(或申命记派另一人)的手笔。原因是在被掳期中用作重新立约时,是注重集体的以色列人;五经编辑者却着意于个别的以色列人要谨遵上主藉摩西的训诲之故。
一 从何烈至加低斯的回顾 一6~43
从本章六节开始,叙事的口气比一1~5的序言有了很大的转变。在序言中提到摩西和以色列人时,都是用第三人称的的称谓:从本段起,却改为第一人称了。
由何烈起行到加低斯的回顾,主要有三件事迦:(一)命令起程去得应许之地(一6~8),(二)减轻摩西一人独担重任的难当(一9~18),(三)住加低斯期间所发生的事,就是遣派十二探子和他们报恶信的结果(一19~46)。
1 要进去得应许之地 一6~8
一6
耶和华我们的 神 请参看本书绪论历史评述中,有关“耶和华你们的 神”栏。
何烈山 请参看本书绪论中,在“用词方面”对本词的解释。
你们在这山上住的日子彀了 按出十九1起,和十八5以下所记的,是以色列人在这西乃山(申命记的何烈山)获得律法的颁布。与上主立约,建造会幕,与摩西的岳父立约(出十八12的“在 神面前吃饭”,表明有立约的事实),以及获得摩西的岳父指导分层负责的事件之后。若按祭典的记述,则已经是在出埃及后的第二年了(参看出四十17;民十11)。所以,以色列人在这 神的山,就是何烈山,所住的日子,的确是彀了。
一7
亚摩利人的山地 请参看一4亚摩利条。
亚拉巴山地 请参看一1亚拉巴条。
迦南人的地 古代迦南人的地,主要是指由西顿到迦萨的沿海低地,以及死海南部的低洼之地(参看创十19)到主前第十三世纪之后,以色列人逐渐征服那原从亚拉伯东北部迁徙来的居民,以至旧约在提到迦南人的地时,是包含了由叙利亚至埃及间,东以约但河为界,西以地中海为邻的地带。
利巴嫩山 这是指由小亚细亚直下叙利亚、黎巴嫩国和巴勒斯坦地的两个平行山群。因为山势崇高。峰岭终年积雪而得名。利巴嫩即“白”的意思(参看耶十八14)。利巴嫩的正峰高约一万零二百呎、对峰黑门山亦拔海九三八三呎。利巴嫩山是应许之地的西北界限,本书(一7,十一24)和约书亚记(一4,十一17),均一再提及此域址。
伯拉大河 这河就是源自现今土耳其境内,在亚洲西南部直流入波斯湾的幼发拉底河。旧约有时就简称为伯拉河(创二14),有时就简称为大河(撒下八3,十16)。这河是以色列最强盛时代,其疆界所及之处(参看王上四24)。
一8
你们要进去得这地 这是命令式的语句,要求以色列人进入第7节所述的疆域。
就是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之地 第7节所列的疆界,上主早就应许赐给亚伯拉罕(参看创十二7,十三14~15,十五18,十七7~8),以撒(创廿六3~4)和雅各(创廿八13~15),并他们的后裔了。
一6~8
这三节经文,原是申命记派的作者,在被掳时代撰写的百姓与上主重新立约之仪文的开端,因此以在何烈山的立约作肇始,提醒以色列人要重回上主应许他们列祖和其后裔为业之地。这应许之地的疆界,是以以色列黄金时代的界域为准则(王上四24)。
2 按支派立人管理和审判 一9~18
一9
那时我对你们说 这里所用的那时,明显是一个泛指的时间。因为按照出十八13~26记述摩西的岳父,指导摩西设立官长的事,是仍在 神的山那里,而民十一14摩西埋怨管理百姓责任太重的事,是离开何烈山到他备拉(民十33,十一3)以后的事。还有,民十一14~15乃摩西向上主抱怨发泄,并以求上主杀他为要挟。这里却说是对你们说,即对百姓述说。这述说,明显的已将原来摩西的人性弱点消除了。因为这里的“回顾”,主要是对与上主重新立约的人,提醒历史的事件,而不必斤斤计较时地的分明,也不必挑剔当年领袖的弱点,仅只要重新与上主立约的人,愿意遵从官长的领导和判决就行了。
管理你们的重任,我独自担当不起 按照出十八13~18的话,是摩西的岳父向摩西指出他事事躬亲处理为不当,这里却将那段经文省略不提,反而说是摩西自己的主张。这大概是被掳时代高举摩西地位的自然结果。管理的重任所指的,是地方官长的职责。但在15节却用千夫长、百夫长等军队的组织为职称。这,不但是要和历史事件相符合(出十八21、25),也可能和他们的生活背景相符合,因为在被掳时代,他们可能就以这种形态来管理自己人,而不能用地方官长的名称。地方官可能是巴比伦人。另一方面,这管理的官长也有审判的责任(参看16~17节),这也和原有的历史事件相符(出十八22、26),并与他们在被掳时的生活背景合的。
一10~11
看哪,你们今日像天上的星那样多 原文的看哪,是“你们看哪!”这并非表示要他们观看,乃属一种赞叹词,因他们现今的人数众多。像天上的星,是形容人数众多的含义,亦为申命记南国编修人喜用的形容词(见十22,廿八62),典故却出自创十五5。
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 请参看本书绪论中,在“历史评述”项下的“耶和华你们的 神”条。这里所言的列祖,主要是指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参看一8)。
应许 中文翻成应许的,原文都是“话语”。一8的“应许”,乃是中文译者的加笔,原文并无“话语”此词。上主的话是可靠的,凡祂说了将要成就的话语,中文大都译为应许。
赐福 原文是 barak ,也可翻成“祝福”或“称颂”。大体上,在上的对在下的 barak 是赐福;平辈的 barak 为祝福,在下的对在上的 barak 却属称颂了。
一12
麻烦 指令人烦累的琐务。
管理你们的重任 原文直译是“你们的重担”。管理是中文译者的加笔,但加得恰当。
争讼 指人与人间彼此的争论而至诉讼的事。
一13~15
支派 按以色列人的传统,雅各有十二个儿子(创廿九31~三十24,卅五16~18)。这十二个儿子,就是以色列人的十二个支派(创四十九1~28)。
选举 这词含有“拣选”的意义,却不像现代的选举办法。至于怎样去拣选,经文没有交代。但受拣选之人的内质,却有下面三项条件:有智慧、有见识,为众人所认识的。
有智慧 这是指人的资质内涵,是先天的秉赋。圣经常把此词与敬畏上主相连(伯廿八28;诗一一一10;箴九10等)。
有见识 这词的原文,与“了解”、“明白”和“处事本领”有关联。因此是“才干”,正如现代中文译本所翻的。
为众人所认识的 原文这词亦可翻成“众所周知的人”,或“众人深知者”。其含义是经过众人验证为可靠的人的意思。
首领 原文是“头”或“头目”。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就是“领袖”。
官长 这是身负管理使命的人。原文与审判官不同。但在下面两节却明显的提到“审判官”,似乎就把这管理和审判的事,付诸同一官长之手。这大概是反映了被掳期间的生活实境。但对申命记法典的作者(请参看本书绪论中的“成书过程”栏)来说,这两者是不同的人,且各有所司的(见十六18;参看民十一16~17)。
千夫长、百夫长…… 请参看一9下的注译。
一16~18
审判官 中文又译为士师(士二16)。原文的本义,含有执法者,拯救者或统治者的意思。事实上,在士师记中亦有两类的“审判官”,其一是抗敌英雄式的“拯救者”,如底波拉、基甸、耶弗他等;另一是地区性的“执法者”或“统治者”,如陀拉、睚珥、以比赞之属。为这原因,这些审判官,可能就是15节中所提的官员。现代中文译本就是以这了解来翻译,把15节的官长翻成干员,在本节则把审判官一词省略掉,而以“他们”作代替。这“他们”,就是指那些“干员”。实质上,在被掳期间的以色列人,既然没有属于自己人的地区官员,只能就被掳到之地按人数来自设自治的干员,并由这些干员来兼负判断争讼的事,乃属一举两得的事。
都要按公义判断 这是申命记的钥句之一,因为申命记的本源,原是一部法典(请参看本书绪论“编写的目的”栏)。要按公义判断,便不能有人种、贵贱之别,或是看人颜面,或惧怕别人报复。更要紧的原因,乃为审判是属于 神的。 神是公义的,因此审判官要按公义判断。
若有难断的案件,可以呈到我这里 这是按历史的事实而述说的(见出十八22、26)。事实上,古代难断的案件都是求神谕决断的,如约书中所讲的(出廿二8~9;这两节经文的“审判官”,原文都是“ 神”);而摩西也是这样,在营外搭有求问上主判断的会幕(见出卅三7~11)。从历史背景来说,在大卫和所罗门时代,难断的案件是向王求问的(参看撒下十五1~6;王上三8~28等);到约沙法王(ca. 873-849 B.C.)的时代,才在“地方法院”之外,于耶路撒冷设立了“高等法院”,并将一般案件和宗教案件分开由不同的人处理(参看代下十九4~11)。在被掳时代,既然没有地方官和京官之别,难断的案件就只能复古地使用神谕决断,就是由祭司执行了。这也许就是被掳期中,许多的长老常到先知以西结家中求问的原因(结八1,十四1,二十1,卅三31等),因为以西结也是祭司(结一3)。
一9~18
在讲到由立约之地的何烈山,获上主吩咐起程进占应许之地(6~8节)以后,便转述古代的两个传统,就是出十八章的分层负责方法,和民十一章的七十长老获上主赐灵,来分担摩西的重任,以管理和审判这众多的百姓。这些文字,都是泛泛地忆述古代的传统。但在讲到官员须有智慧、才干和经验丰富的质量时,以及说到审判要按公义判断的原由时,却毫不含糊地作清楚的训勉。因为审判是属乎 神,故此难断的案件,在经过十夫长呈交五十夫长,再向上递呈百夫长、千夫长后,便应交由神谕决断了。这神谕决断,也是必须遵从的终审决断(参看十七8~13)。
3 在加低斯住了多日 一19~46
以色列人从何烈山起程,至加低斯作一长段时间居住的事迹,民数记用了十一章经文作叙述(十至二十章)。但在这里、仅仅选用了民数记的第十三和十四章,并且是简述要点,藉以表达出对上主拯救之大能作为的信与不信的极大分别。19~33节指出当时的百姓只看属地的环境,不以信心来仰赖那在火柱、云柱中向他们显示同在的上主。为这原因,34~46节便简述这不信的结果,乃受罚与战败。
A 窥地与不信 一19~33
一19~20
我们照着……起行 这是承接一6~8上主的晓谕,现在就照此吩咐起行。起行的地点是何烈山,因此9~18节就似乎是一段插入的叙事,因为以19节来承接第8节,是天衣无缝的适合,而6节和19节又均以我们作叙述的开始。但这插入,仍然是申命记派的作品,因为用词和笔法,均与前后文相似。
那大而可怕的旷野 由西乃往迦南,除了沿海傍大道,就是所谓非利士的道路(出十三17)去走,为比较就近且有些少水草之外,无论是中道或东道,都要经过那大而可怕的旷野。这三条道路,笔者均曾走过,且多次飞经上空俯瞰,又曾与专人作骆驼背上漫游观察,所得印象不但是日间异常炙热,夜晚特别寒冷,也正如八15所说的,是有火蛇、蝎子、且为干旱无水之地,真是可怕异常!
亚摩利人的山地 请参看一7的注译。
加低斯巴尼亚 请参看一2的注释。
一21
耶和华你的 神 请参看本书绪论之历史评述中有关本词语的注释。注意这节话所用的是第二身单数的“你”,与上下文的“你们”为不同。因此可能是五经编辑者的加笔,或申命记派中另一人的插语。我们认为后者的可能性较大,因为这节经文的全部用词,都是申命记派的惯用语(请参看下句解释)。
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 熟悉底本说的人,都知道神典(E)很着重“惧怕”一词,而申典(D)却惯用这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或相类的用语(见申卅一8;书一9;参看申一29,七18,卅一6等)。
一22-25
你们都就近我来说…… 这是和早期的传统不同的。在民十三1起,是上主晓谕摩西要打发人去窥探迦南;这里却是百姓的要求。
我们要先打发人去,为我们窥探…… 在民十三17~20,探子窥探迦南的目的,是看那地如何,民如何,居住怎样,出产些甚么等。这里所说的目的,却是该走何道,必进何城等军事目标,与古代之要了解迦南地的一般情况,完全两样。
选了十二个人,每支派一人 民十三3~16说明每支派所选出的人名,并都是族长。这里是轻轻的一笔带过,只说明摩西就从他们中间选了十二个人,每支派一人,且没有说明他们的身分。
以实各谷 就是“一挂葡萄”的意思(民十三23~24)。这是在希伯仑附近的山谷,土地肥美,出产丰富(参看民十三23、27)。
他们手里拿着那地的果子下来 这讲词完全不提民十三章中所述说的地名和各种果实的名称,也没有说明是窥探了多少天(民十三25)。唯一说及的回报乃是:耶和华我们的 神所赐给我们的是美地。照这回报,以色列人就应当是欣然雀跃的进入迦南地去了。结果却相反,为甚么?
一26~28
你们……竟违背了耶和华你们 神的命令 在6~8节,上主已吩咐以色列人进迦南去得应许之地为业,现在他们却不肯上去!这是悖逆与不信,是背弃上主的行为。
在帐棚内发怨言 这是进一步的不信行为。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已曾多次的向摩西和上主发怨言,正如出十五24,十六2~3,十七3等所记的。在民数记中,除了记述这次事件的十四1~3的怨言,甚至要另立首领领他们回埃及去(民十四4)以外,并在上主处置可拉叛党后,又向摩西、亚伦发怨言(民十六41)。
耶和华因为恨我们…… 这是更进一步的不信,蓄意歪曲上主圣善鸿恩的旨意,竟以亵渎的口气谤渎上主,说祂领他们出埃及,是要把他们交在亚摩利人之手来除灭他们。
我们上那里去呢 这不单表达出当时的以色列人不欲进入迦南的心态,也以婉转的口气说明了他们曾想另立领袖带领他们回埃及去的叛逆(民十四4)。
我们的弟兄使我们的心消化 这里所说的弟兄,是指那十个报恶信的探子(参看民十三25~33,十四6~10)。我们的心消化,是指他们在听到所报的恶信,就是“那地的民比我们又大又高,城邑又广大又坚固,高得顶天……”之后,心灰意冷,无力望向前程了。
亚衲族的人 原文 anaqim 的含义,是“巨人之子”的意思。民十三33已把这族人形容得淋漓尽致。从书十五13~15的叙述来看,这族人大概并不属闪族,极可能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后裔。
一29~31
不要惊恐,也不要怕他们 这是摩西讲词中,对上主信心的惕厉。有信心的人,就不至惊恐而致心都消化了;有信心的人,也不会对仇敌惧怕,因为知道上主的同在,祂是万有的主,是掌管天上地下一切权柄的真神。
在你前面行的耶和华你们的 神…… 这话不单指示 神的同在和作领导,也是在面对仇敌时,祂必为你们争战。这是有前车可鉴的,就如在出埃及到海边时(出十四13~30),于旷野中有亚玛力人来争战时(出十六8~13), 神都使以色列人安然脱险,并获大大的胜利。
你们在旷野…… 神抚养你们,如同人抚养儿子一般 这里所讲的抚养,不但说到为以色列人的安全作的护庇,也论及鹌鹑、吗哪(出十六章)和食水(出十五22~26,十七1~6等)的供给。上主抚养以色列人,不单如同人抚养儿子一样,上主实际就以与祂立约的子民为儿子(出四22;申十四1,卅二6;参看何十一1;申八5等)。
一32~33
你们在这事上却不信耶和华你们的 神 这是极其令人感叹的语句。在这事上所指的,从历史事件上说,是指当年在加低斯巴尼亚的以色列人,不按上主吩咐去进入迦南,反而怨言亵渎上主。但从生活背景来说,也是训勉被掳中重新与 神立约的子民,不要重蹈覆辙,不信上主的圣善旨意和领导。
为你们找安营的地方 撰写这句话的作者,其心目中所想的,并不单是出十四1~2,十五27,十七1,十九2等处所提,在出埃及后到旷野的安营;也是民十33以下,他们离开上主之山以后的安营。更可能的,他已知道民卅三5~49的安营清单。虽然这清单是出于祭典,但祭典是祭司储存历代的祭司文献,在被掳后期才编订的底本。申命记派既属祭司利未人(参看本书绪论中有关“编写者”栏),则他们是不难知道这清单的。
火柱……云柱 上主日间在云柱中,夜间在火柱中(参看出十三21~22;民十34等),不单是表明祂和以色列人同在,作他们的领导,为他们争战(参看出十四19~20、24),也是对在旷野中的以色列人之抚养保证,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旷野沙漠并无树木遮荫,日间烈阳赤热,云柱或云彩就给他们以荫庇。沙漠中缺乏水蒸气,无法将日间的赤热予以保温,以致入夜就极为寒冷。夜间的火柱不但可作照明,且给予温暖;
一19~33
这段经文是作者选用古代的传统,简述以色列人从何烈山起行到加低斯巴尼亚后,派人窥探迦南,知道那是美地,却因不信上主恩典的引导,以致发怨言谤渎 神。摩西不但安抚他们,且以上主过往引领他们的救赎大能,以及恩惠抚养他们的事实,鼓励他们相信上主,并倚靠上主来为他们争战。
有些学者,譬如温拉德(Gerhard Von Rad),认这段经文和其后的一些叙述史事的地方之所以简缩,可能是申命记派的人依据了一种较为简短的传统。但这说法不能解决何以申命记史事的叙述,会与前四经的传统不同。我们的看法是,申命记派使用历史的传统,但为适应当时作者生活背景的需要,而作了一些删减和适应之故。其目的是在激励他(们)的读者或听者,对上主救赎鸿恩的信靠和倚赖。
B 受罚与战败 (一34~46)
一34~35
耶和华听见……就发怒起誓说 这是指上主听见以色列人不信的怨言和谤渎之后的反应。祂发怒已经是对人刑罚的一种形式,更要紧的,乃表达即将有严厉的刑罚要实际的施予亵渎祂的人。 神起誓的话,乃表明所讲的,是无可改变的。
这恶世代的人,连一个也不得见……美地 在民数记十四章,不同的传统对当时的人有不同的称呼:11节说“这百姓”,22节用“这些人”,27节就称“这恶会众”。因为他们在迦南窥探了四十日(民十三25),所以以一年顶一日,罚他们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民十四33~34),等到当年二十岁以外,向上主发怨言的人都死了(民十四29~30),才能进入迦南。这里却简单的用这恶世代的人──按以色列古代的传统,人以四十年为一代,因此其含义也有在四十年后,这些恶人都死在旷野了,才得进入迦南的意思。美地所指的,就是那肥沃的流奶与蜜之地的迦南。
一36~39
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必得看见 这是说明迦勒要进入迦南地。耶孚尼除了与迦勒的名字相连之外,我们仅从较古的传统(耶、神两典合编)知道他属基尼洗族(民卅二12),因此他可能是外族人而在后来加入犹大支派,正如较后的祭典传统所揭示的(民十三6)。迦勒后来得进迦南,并攻下希伯仑和其附近的地方为其和后裔的居住地(参看书十五13~19)。这,正应验了上主的应许:我要将他所踏过的地赐给他,和他的子孙。
耶和华为你的缘故,也向我发怒说,你必不得进入那地 这第37节有两点须要注意。首先,头一句的你,原文是“你们”,就是指以色列人。这是中文和合本译者的错误,现代中文译本却正译为“由于你们的缘故”。其次,并且是更要紧的,申命记派在这里表明摩西之不能进入迦南,乃因百姓的罪过而要摩西来担当。其他的古传统,却说明是摩西自己的过错,致惹上主的怒气而不得进入应许之地(参看民二十7~12和廿七12~14)。
嫩的儿子约书亚 有关约书亚的父亲嫩,我们仅知道他是以法莲人(民十三8),其余则一无所知。至于约书亚,他在与亚玛力人争战时是军事统领(出十七9~13),在摩西求问的会幕中则是帮助摩西的少年人(出卅三11),所以在这里被称为伺候摩西的人。他原本叫何西阿(民十三8),摩西却称他为约书亚(民十三16),因为约书亚有“救恩”或“拯救者”的含义(参看太一21;这节经文的“耶稣”之原文,是由希伯来文的约书亚切音为希腊文之后的发音)。
他必得进入那地 原因是在十二探子中,惟有约书亚和迦勒信靠上主的大能,并激励百姓以信心进入迦南(民十四6~9、30)。所以约书亚不单得以进入迦南,且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为业。这是基督徒在研读旧约圣经历史中,所不可忘记的一项要事。因为摩西预表律法;约书亚预表耶稣基督;以色列人预表新约的信徒;迦南却预表天堂。律法不能拯救人,它的功用是叫人知罪(罗三20),作训蒙的师傅,引人到基督那里,藉信称义(加三24)。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罗五8)、使我们可以藉着他得救,且与 神和好,并藉信他而以 神为乐(罗五9~11)。
并且你们的妇人孩子……必进入那地…… 作者叙述的是历史事件。这事件详记在民十四31~38,而应验在约书亚记中。但圣灵默示的圣经,却有更进一步的阐释。妇人在原文是没有的,但和合本加得非常恰当,因为这词不论在希伯来文或希腊文,都可译成妻子,而妻子在圣经中常是用来象征教会(参看弗五22~33等);那在以色列人认为必被掳掠的,就是当时还不知善恶的儿女,就是象征新约的 神的儿女。这些人,必因约书亚所预表的耶稣所成就的救恩,得以进入天上的迦南。
一40
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 原文红海应译为芦苇海。因此就可能不会是指红海的两臂湾:苏彝士湾或亚卡巴湾。另一困扰,是当时他们已在加低斯巴尼亚,而这地却已经是在旷野中(参看民十三26,卅三36)。但若根据一1的一些为人熟知的地名来看,也许现代中文译本的处理法,是较为可取的。该译本在本节的翻译乃是:“至于你们这些人,你们要转回头,要回到通往亚卡巴湾路上的旷野去。”
一41~43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情愿……上去争战 知罪悔改,上主会赦免人的罪(参看约壹一9)。但是,人在世犯罪的结果,却是要罪人自己承担(参看撒下十二13~14)。当时的以色列人却不晓得他们发怨言,亵渎上主的严重性,满以为现在情愿照上主的吩咐,上去争战就能得到那应许之地。
不要上去,也不要争战,因我不在你们中间 这是上主藉摩西劝勉,也是警告以色列人的话语。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上主(参看撒上十七47)。上主既不在他们中间,以色列人就无法以少胜多,更无法以他们细小身型的人,来和巨人争战(参看一28有关“亚衲族”的注释,并民十三32~33有关探子的恶信)。
你们却不听我……擅自上山地去了 这节话有三个词语,显示出当时以色列人的顽梗与不信……却、竟、擅自。上主藉摩西的吩咐,他们却不听从;上主的命令,他们竟违背;上主要他们转回,他们却擅自上山地去了。这一切,已可预料到他们将有的结局了。
一44~46
追赶你们如蜂拥一般 这是形容以色列人上山地去,给亚摩利人围攻击打时的状态:像打翻蜂巢的人,给黄蜂拥上来,虽拚命的逃避,却给缠刺的创痛难当。
西珥 就是以东地(参看创卅二3及申一2有关“西珥山”的注释)。
何珥玛 这词语带双关。因为何珥玛的原义可译为“受咒诅”或“杀灭”(参看民廿一3),而又是一个地名。这地在犹大的南部旷野,近以东的境界。实在的原址现仍无法考证。
在耶和华面前哭号 这是战败回来者的三重痛苦的表示:为战败而痛哭,为死难者痛哭,为上主的掩面不顾而痛哭。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 按照二14的记述,他们在加低斯是住了卅八年的时光(见该节注释)。在这许多的日子里面,按照地理和生活背景来说,他们不可能是聚居一起。游牧生活的人必须逐水草而居,加低斯的水源无法长期的供养这许多的人。大概他们是以加低斯为中心大本营,众民是散居各处,在节期或有重大事项须决定或判断时,才到加低斯来作决断。有关加低斯,请参看一2的注释。
一34~46
这段经文是由两小段经文组成(一)首段由34~40节,说明因探子窥地后所报的恶信,使众百姓发怒言,不信上主的圣善领导,以致被罚,不得进入那应许之地,摩西也受了连累而不得见此美地,须等到当年发怨言的人死在旷野之后,才由约书亚领导他们当年以为必被掳掠的那些儿女,进占迦南为业。他们受罚要转回,到通往亚卡巴湾路上的旷野去。(二)第二段由41~46节,是百姓听了上主藉摩西所宣告的这些刑罚之后,深自痛悔,并情愿即行上迦南去。但上主要他们不可上去,不要争战,因上主不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却没有听从这吩咐,擅自上山地去,致被当地的亚摩利人杀败回来,在上主面前哭号哀求,却不蒙上主的垂听,便只好在加低斯耽住了卅八年之久。──《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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