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第十五章
G 犹大的亚撒利雅(十五1~7)
历代志作者(代下二十六章)为这个王朝提供了重要的补充数据。
1. 有关亚撒利雅与耶罗波安二世之关系,请见:导论Ⅲ C “共同执政”。作者在此以登基之日为年代开始,有关对照历史记载可以用亚撒利雅与其父亚玛谢共同执政二十四年来解释,如此他乃于约主前七六七年开始(NIV)独力摄政。他正式在位的半年都当作一年来计算,亦即他约于主前七九一/○年至七六七年与父共同执政,如同他与其子约坦共同执政,而约坦则于主前七四○年下半年开始独立执政(十五33;约主前750~740)。
亚撒利雅(“我的帮助是耶和华”)应当不是登基时所采用的名字,他的另一个名字是乌西雅,列王纪(十五13、30、32、34)、旧约其他地方(除了代上三12)、新约(太一8~9)及先知书(赛一1,六1,七1;何一1;摩一1;撒十四5)均沿用此名。乌西雅(“我的力量是耶和华”)乃有不同拚法的人名(例:Azare-el-Uzzi-el,代上二十五4、18)。
3~5. 一如往例,当评语为佳时(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随后总会出现一些“只是”的陈述。历代志作者另外添加了亚撒利雅其他的错误,这里则只记载他没有将邱坛废去(见:王上三2~4)。亚撒利雅的病被描述为是神所加于他身上的,这是圣经时代对疾病常持的观点。他患上“可怕的皮肤病”(GNB)或是痲疯病(AV、NIV;见:王下五3),因为他不守律法,妄行祭司的职分在圣殿祭坛处烧香(代下二十六16~21;参:利十二46)。他不能够再继续进行王室公开的活动,因此必须“自己住在自己的家中,一事不问”(GNB)。别的宫里(RSV、NIV')是一个很难解释的字(希伯来文 bet hahopsit),实际上希腊文只不过是加以音译。此字可能与免受奴役(出二十一3、5;申十五12;耶三十四9~11;乌加列文为 hpt;亚喀得文为 hupsu)、免受征税赋役(撒上十七25)之“自由”有关。没有证据显示此字乃指一处与世隔绝的孤立地方(JB“他被禁足于自己的室内”),更有可能的是指他为一个“在家不问政务”的王。Aharoni 在耶路撒冷西南的 Ramat Rahel 发现一处小型精巧的王宫,他认为那便是乌西雅王后来去住的地方。撒玛利亚及米吉多较早时期也发现过相似的石屋。
在乌西雅不问政务之时,他的儿子约坦出任王宫总管(“管理家事”,见:王上四6)及治理国民。后者可能是指他身为司法部门负责人及资深顾问,或是指他必须对所有的行政负责363。
6. 亚撒利雅其他的事迹可由历代志下二十六章6~15节略窥一二。他战胜非利士人,控制约但河东的阿拉伯人,并自亚扪人收取贡银。他控制南地,立一连串的“沙漠守望塔”(其中有一处是在昆兰,后人在其上建城居住),使他的名声远传至埃及364。以拉他的重建及以旬迦别的扩展均在此时,他与阿拉伯人的良好关系有助于贸易。他加强耶路撒冷的防御工事,装备了最新进的防卫炮火,军队也被重组、重新装备。经济上一切都顺利,但当乌西雅功成名就之后,他的骄傲使他不忠于神,以致跌倒失败(代下二十六8、15~16)。然而在他死时,耶和华却呼召以赛亚,主动向他启示有关祂自己的新异象(赛六1;约十二41)。
7. 历代志下二十六23记载他被葬在王陵的田间与他列祖同葬,这与此处的记载并无冲突。因为他是一个痲疯病患者,因此他不是被葬在王陵中,而是在大卫城中靠近(NIV)王陵的地方。主前第一世纪亚兰人的碑文记载他后来被迁葬:“我们带着乌西雅的骨灰,不可打开”365。有关约坦之治,请见:第32~38节。
363 见 H. Reviv, 'The Structure of Society', WHJP V, p.144.
364 R. de Vaux, 'Installation Israelite, Fouilles de Khirbet Qumran', RB 63, 1956, pp. 535~537.
365 E. L. Sukenik, 'Funerary Tablets of Uzziah, king of Judah', PEQ 63, 1931, pp. 217~220; IBD, p. 1615.
H 以色列的撒迦利雅(十五8~12)
耶户王朝最后一位王的去世(12节)掀开北国的终曲末页。在这最后的二十六年中,六位君王走马灯般地来来去去,但其中只有一位善终。无政府状态的混乱、竞争、弒君等导致致命的流血,应验了何西阿的预言(一4)。此处如常记载简介(8节)、评估王朝为恶(9节),跟着便是有关暗杀的细节(10节),因为一般有关埋葬的结束公式已不适用。
8. 此处与十四章3节及十五章1节似乎有冲突,这是因为(i)亚撒利雅与他父亲共同执政,或是因为(ii)撒迦利雅的六个月横跨两年(主前753~752年),参:列王纪上二十二51。
9. 有关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NEB,其相关分词乃指耶罗波安,而非指罪,后者乃 RSV 之立场)请见:列王纪上十二26~33,十三33~34。
10. 雅比的儿子沙龙可以解作“一位雅比人”。圣经有时会记载谋反之地点(25节,参:王上十五27),但并非必然(30节)。因此 NIV 在百姓面前(qabal am,参 NRSV“当众”)虽然是不寻常的动词形式,却是有可能的。另一种读法(RSV)读为“在以伯莲”(吕译,希伯来文 be yibl am),支持这种读法的证据却不多〔LXX(L)〕,然而耶户王朝本身也是始于暗杀(王下九27),因此导致此种读法。
12. 有神应许的实现,请见:列王纪下十30。
I 以色列的沙龙(十五13~16)
这篡位者短短的任期只维持了一个月,与他竞争王位的对手暗杀了他。我们没有足够的数据判断这是否以前的支派斗争复出还是只是对世袭制度的抗议。
13. 有关乌西雅(亚撒利雅)请见:第2节。一个月之希伯来文为“一个月的日子”,可能是指一整个月。
14. 米拿现(“安慰者”)可能是在得撒(在撒玛利亚城以前的以色列首都,王上十四17,十五21、33)的一名游击队领袖。有关他的任期,请见:第17~22节。迦底的儿子一名意为“我的幸运”(参:Gadiyahu),与迦得支派无关。有些解经家(Jones、Gray)认为亚述编年史中暗示沙龙意为“无名小卒之子”,但却并没有足够证据足以支持此说。
16. 那时(希伯来文 ~az)引进编年史中额外的数据。米拿现(有关他的统治,请见:下面17~22节)对提斐萨居民的酷行在以色列人中是空前绝后的。这可能显示以色列周围的国家对以色列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参:王下二十一2、6),因为这正是亚兰人(王下八12)、亚扪人(摩一13)及亚述人(何十三8)这些外国人加诸以色列人身上的酷行。有些人认为若提斐萨(MT、NIV)乃远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 Thapsacus 此事方为可能,这是一块重要的“浅滩地”(希伯来文 tipsah),位于所罗门王国的版图边境(王上四24)。虽然政治情况使这位置成为可能,但是没有其他的证据显示以色列人远征至这么远的地方。因此有些解经家采取一个罕见的希腊文 'Tappuah' (RSV; LXX(L)),此乃位于示剑以南的以法莲边境之上(书十七8),距离得撒(现代的 Sheikh Abu Zarad)不远。若我们接受这个读法,则这显示出为争夺王位而演出的剧烈斗争。另外有解经家认为这可能是指一处鲜为人所知的地方,当地的居民是沙龙的支持者(参:JB 'Tappush')。
J 以色列的米拿现(十五17~22)
米拿现即位之后不久,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745~727年)即于主前七四三年开始发动一连串战役,恢复向西征讨,最终引发亚述对以色列第一次主要的攻击。亚述人的政策是先让与她毗邻而居的国家维持独立,但要求他们每年付出重金以得此特权。接着她会使这些国家称臣成为藩属国,留一位亚述官员在藩属国的宫廷中守望,监视统治者的态度。通常当地的君王得保王位,但若有任何有损亚述权益之事发生时,亚述便会干预,征收特别的罚款,或是增加每年的贡银要求。最后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对此制度重组,他的继任者将叙利亚/巴勒斯坦划分于亚述省分,直接受制于亚述首都。米拿现用残酷的手段维护他的王位(16节),直到接近他统治的末期(主前752~742/1年)时,提革拉毗列色(普勒)发动攻击,以换取重金为条件支持米拿现。这成为这位以色列王的编年史中最主要的事迹(18~20节),其余的前言(17~18节)及结束公式(21~22节)均按作者的一贯手法写成。
17. 米拿现之名出现于亚述编年史中( me-ni-hi-im-me alsa-me-ri-na-a)366他们知道他不属于任何王朝(亦即他并非“暗利之家”王朝,Bit-Humri)。此名出现于主前七四三至七三八年间一进贡者名单之中。亚述人于主前七四五至七四○年间每年长途跋涉到Arpad收取贡银,此时应当为此段时期中的早期367。
19~20. 普勒(亚述文为 Pulu)乃提革拉毗列色于主前七二九年在巴比伦登基之时所取之名,亦出现于历代志下五26,参:多利买的 Canon 中的 Poros。一千他连得等于三百万舍客勒,约为三十七吨或是“三万四千公斤”(GNB)。一家出五十舍客勒,这是当时亚述奴隶的市价368,必须要有六万户才能付清(赎回)普勒的威胁。这个数目是索要而得,银子乃是大富户(gibbore hahayil)所出,否则他们就得派人出去打仗。“所有有地位的人”(JB)不及大富户或“有钱人”(GNB)那么传神,这些付得起钱的人应当是尚未被欺压的人。这次的征赋显然有助于米拿现指定他儿子比加辖为继承人,因为以色列人畏于亚述可能再来侵犯,因此减少了背叛的可能性。
366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编年史,p. 150;ANET, pp. 282~284; DOTT, pp. 54, 57。mnhm 一名同时也出现于约主前700年的宁录瓦片文(J. B. Segal, 'An Aramaic ostracon from Nimrud', Iraq19, 1957, p. 140).
367 由伊朗出土之一块新的石碑另一个呈献贡物者名单中列有米拿现之名,见 D. Levine, 'Menahem and Tiglath-pileser: A New Synchronism', BASOR 206, 1972, pp. 40~42; E. R. Thiele, The Mysterious Numbers of the Hebrew Kings(Grand Rapids: ZonderVan, 3 1983), pp. 126~128.
368 D. J. Wiseman, 'The Nimrud Tablets, 1953', Iraq 14,1952,135页,注1。
K 以色列的比加辖(十五23~26)
这是短暂的统治,作者记载了简介(23~24节)及结束公式(26节),并报告了一个谋反事件(25节),引进继承他的比加。比加辖显然遵守他父亲的亲亚述人策略,导致他被杀。
这里的年代资料亚撒利亚五十年与本章的资料相合(8、13、17、27节)。比加辖(“耶和华开了〔眼/母胎〕”)一名出现于一个巴勒斯坦印之上(pkhy)369,刺杀他的人可能是他的将军(希伯来文 salis“第三人”,军长,见:王上九22),有些人认为后者是基列族一党派首领,认为比加辖代表不正统的王室,因此反对他。
实际暗杀发生的地点不详。亚珥歌伯及亚利耶可能是人名,一如 NIV 所示,也可能是护卫军单位名称370,甚至有可能是地名(参:王上四13;申三4);RSV 将此省略,认为这是第29节误放至此的。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指门口的鹰(~rgb)及狮子(~ryh)的雕像。根据亚述巴尼帕的记录,西拿基立便是在两个保护性雕像中间被杀的371。然而在此若包括这么细节的记载将是不大可能的。
369 D. Diringer, Le iscrizioni antico-ebraiche palestinesi(Fienze Universita degli studi di Frienze 1934), p. 353.
370 S. Yeivin, 'The Divided Kingdom', WHJP IV.1, p. 174.
371 M. J. Geller, 'A New Translation for 2 Kigs XV. 25',VT 26, 1976, pp. 374~377.
L 以色列的比加(十五27~31)
有关此王的统治之简介及其为恶之评估(27~28节)乃接续在两件历史节录之后:亚述第一次入侵以色列及以色列第一次被掳(29节)。接下来便是何细亚推翻并刺杀比加(30节),最后是标准的结束公式(31节)。
若欲了解这段叙事,对较广阔的历史背景的认识十分重要。比加的反亚述立场导致亚述的提革拉毗列色于主前七三四年长征远达迦萨,切断了以色列自埃及得救助的一丝盼望(一如王下十七4所述;参:何七11,十二1)。迦萨王 Hanunu 逃往埃及一段时期,亚述则设立一省份 Du~ru(多珥)以维持对海岸路线的控制。主前七三三/二年亚述征服靠近撒玛利亚(Bit-Humria)之 Abilakka 的基列及大马色(Bit-Haza~ili)整个大陆。“我将这些地方纳入亚述版图,并且指派我自己的臣仆作为这些地方的省长”(亚述编年史)372。楔形文字经文显示亚述如何横扫加利利(29节)并将之纳入其省份制度(其中心为 Magiddu=米吉多)以及基列(Gal~za)。这是以色列灭亡,不再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开始。亚述的入侵可能是因为犹大王亚哈斯的求助(见十六7)。
27. 亚撒利雅五十二年与第33节及十五章8节相符。希伯来经文省略了他作王一词,但这可根据通常的公式而得。若与亚述的记录相对照,二十年的统治似乎是不可能的事373。然而上述立场却通常是以米拿现于主前七三八年开始进贡为根据,现在则发现应当为约于主前七四三年(见17节)。解决的办法应当不需要在没有手稿证据时仍删去这里及第30节的二十,而可能是比加的头十二年与米拿现重迭十年,与比加辖重迭两年,因此那些年份没有算进去。因此比加的“统治”可能始于主前七五二年,而他“独力的”统治则始于主前七四○年。基于此立场,比加是与他同期的两任君王的敌对势力,正如心利、提比尼、暗利的情况一样(王上十六15~24)。
29. 提革拉毗列色(Tiglath-Pileser):参:十六章7、10节(更正确的拚法应为Tiglath-pileser,参:亚述文Tukulti-apil-esar(ra))及历代志上五6(26节)、历代志下二十八20的 Tilgath-pilneser 应当只是希伯来文不同的拚法374。有关历史背景,请看上文。以云(Tell ed-Dibbin)、距其南方十四公里的亚伯伯玛迦(T. Avel Bet Maakha)、及夏琐(T. el Qedah)乃是一连串的坚固防御城,位于往南直抵以色列的路上。这些地方于犹大早期呼求帮助时被亚兰人所占领(王上十五19~20)。夏琐的毁坏程度(VA)显示一陶瓷碎片上刻着 lpqh smdr(“给比加,semader-oil”,IBD,p.1181)。亚述人由西上达基低斯(Abu Qedes,靠近米吉多,而非米伦湖以北的 Tell Qades)及亚挪(亚柯东北的 Yanuh),切断了以色列人北上向亚兰人求助的可能性。因此加利利及基列全地都失守,以色列人被迫退守“以法莲”山地。
掳走人民。这是第一次提及领袖及其他专家被掳,这显示下一步将是使以色列变成藩属国。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记载道“我由以色列(Bit-Humria)……将其中的居民及财物掳至亚述”(编年史)。掳走乃对叛乱者的刑罚,或为减弱可能成为反动中心地之反抗,同时警告人若再继续冒犯亚述,将会遭到更多的被掳375。任何违背与亚述或巴比伦所立之约的国家可预期的刑罚均为如此。
30. 何细亚(“救主”)一名亦出现于提革拉毗列色之编年史上:“他们推翻他们的王比加(pa-qa-ha),我立何细亚(a-u-si-~i)为王治理他们。我从他们那里得到贡银十他连得金子及一千(?)他连得银子,并将他们带到亚述。”376列王纪的记载显示这是广泛的革命,而亚述历史的记载则强调他们在此变动中所扮演的角色。
31. 其余的事包括比加攻击耶路撒冷(37节,十六5~9;赛七1)。
372 ANET, pp. 272, 283; D. J. Wiseman, 'Two Historical Inscriptions from Nimrud', Iraq 13, 1951, pp. 21~24; 'A Fragmentary inscription of Tiglath-pileser Ⅲ for Nimrud', Iraq18, 1956, pp. 117~129.
373 Jones, p. 528; J. Reade, 'Mesopotamian Guidelines for Bibliacl Chronology', Syro-Mesopotamina Studies 4/1, 1981, pp. 5~6;Thiele 认为比加在基列开始入王之时是米拿现在撒玛利亚统治却尚未控制整个以色列国以前,但这个理论并无证据可以支持。
374 A. R. Millard, 'Assyrian Royal Names in Biblical Hebrew', JSS 21, 1976, p. 7.
375 B. Oded, Mass Deportation and Deportees in the Neo-Assyrian Empire(Wiesbaden: Reichart, 1979), pp. 41~59.
376 ANET, p. 284.
M 犹大的约坦(十五32~38)
参:历代志下二十七章1~9节。当北国的时局急速变动之时,作者转而记录乌西雅之子约坦,他在父亲卧病的任期中已经积极参与政务(5节)。作者用一个好的犹大君王所惯用的形式来记载简介(32~33节)及评估(行得正,34节),但他仍然没有能达到先祖敬虔生活的最高标准(35节,参3节;代下二十七2)。他任内惟一有记录的功绩是重建圣殿的上门(35节)。结束公式(36~38节)因回溯亚兰/以色列(叙利亚/以法莲)入侵犹大(37节)而中断。然而一如历代志作者所示,约坦努力护卫他小小的版图,他的势力逐渐增长,这要归功于他在神面前忠实的生活方式。列王纪的作者出人意外地没有记录这一点,也没有记录他征服亚扪人,自亚扪人处收取贡银达三年之久。
32~33. 约坦(“耶和华是完全的”)于十年的共同执政后,于比加第二年开始独力统治,他的统治共长达十六年。他母亲的出生地被省略未记,可能是因为撒督的祭司头衔暗示应指耶路撒冷。历代志下二十七1将她的名字读成耶路沙。一块在以拉他(以旬迦别)出土属于约坦的印,显示有携带风箱者,显出当时在亚拉巴铜工业之重要性(参十四22)。
35. 重建的上门可能是圣殿东北的便雅悯门(亚十四10),亦即耶利米书二十2所载面向北边(结九2)的便雅悯高门。历代志作者加上其他的建筑事工,例如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在犹大山上建造城邑,在树林中建筑营寨和高楼,这是当时防御叙利亚/以法莲工事之所需。
37. 利汛和比加开始攻击犹大,此节乃对35节的解释,到了亚哈斯时代才发展成为全面的敌对(十六5~12),但约坦知道他父亲时代耶路撒冷被侵(十四13)一事的影响,因此没有掉以轻心。利汛(Rezin)乃亚兰/大马色最后一位君王,在亚述编年史及以赛亚书(七1~8,八6,九11)中均有提及此名。此名另一拚法为利逊(Rezon,王上十一23~25),有解经家认为这是一个头衔(参:rozen,“统治者”),亚兰不止一位王拥有此名。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约于主前七三八年记录 Ra-hi-ia-nu 之名(Rahyan,Razyon,亦即Rezon,以前被误读为 Ra-sun-nu)于一进贡者名单中,排名于撒玛利亚的米拿现之前377。
377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编年史。有关此名的正确读法,请见 B. Landsberger, Sam~al (Veo/ffentichungen der Tu/rkischen Historischen Gesells-chaft Ⅶ/16, Ankara, 1948),66页,注169;M. Weippert, 'Menahem Von Israel und seine Zeitgenossen in einer Steleninschrift des assyrischen Ko/nigs Tiglath-pileser Ⅲ aus dem Iran', ZPDV 89, 1973, pp.26~53.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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