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七章
神的回应(Ⅰ)(七1-22)
(一)
一至十节叙述献殿的公众最后作的事,并在 神个别答复所罗门祷告以先加进一简短的插曲。
一至三节:盛大的庆典现在已接近尾声。火降在燔祭上,是 神认可地把最后的印记捺在这些新设立的敬拜安排上(正如较早以前对建殿之地点的情形一样,见代上廿一26;也请比较利九23-24)。耶和华的荣光,自从五章十三节以来,已迫使祭司们离开圣殿里面,现在也出现在外面众民面前。 神认定这是祂选定为祷告与献祭之殿,就这样在公众面前见证并经历了,众民在此敬拜──用现在已熟悉的诗篇一○六篇一节的片言──显示他们已接受那荣光的影响为祂对他们将来的许诺的明证。
四至七节:历代志强调,是王与众民在一起献祭并献殿的。虽然王是这样被挑选出来作领袖,与 神立约的决定则由平民采取的。请注意所罗门的祷告(六章)怎样用复数形式前后一贯地说到你的民或你仆人们(例如26,27,34节),和 神的响应(下面,14节)怎样采用同一时态。以色列不是在它伟大领袖荫庇下达到这种的程度,个人也都不免除在 神面前作他们自己的响应。
从历代志的观点来看,所记所献各祭的记录,表明祷告并没有完全取代献祭在祭仪中的地位。各种不同的祭都有提到,没有关注各祭间技术上之差异,而是暗示其包罗丰富。(概括地说,燔祭是全牲火化祭,然而平安祭则是祭牲部分地火化的祭,部分供给祭司及圣殿员工吃的。)第六节是参照历代志上廿三至廿七章提及的祭司供职与音乐的安排。这一切准备现在都已解明了,从而我们便有一幅以色列预备从事事奉和敬拜之新生活的图画了。
八至十节:第十节的日期,表明所说的节期其实就是住棚节(利廿三24-36)。所谓‘严肃会’,乃是那个节期的一部分,而且是那个节期的顶点。实际献殿的事明显地发生于这个节期的前一周。所以,全以色列是用为期两周的时间从事庆祝,庆祝完了之后,因见 神向他们所施的恩惠,才满心喜乐各归各家的。(‘从哈马口直到埃及小河’这句话强调所有以色列人都在场,而且使人想起代上十三5所说的话。)
我们在上面提及所罗门祷告的热切。在这里让我们注意到以色列人庆祝的热烈。这可以反过来推论基督教的真理──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敬拜 神,这可以成为十分个人的事,殷勤的和单调的。在人的构造中有些天性是在大场合中才会狂欢起来的。对于基督徒,就像我们在这里所见的以色列的先祖一样,聚集在一起分享我们知道的 神所作的大事是极紧要的。希伯来书的作者深知忘了这一点的危险(来十25)。虽然我们在 神面前有个人方面的责任,但我们只在群体中,而且最要紧是在那些信服 神之人的群体中才发现我们完全的身分。孤立对于信心是有毁坏性的,而且, 神子民群体的信心能涌起像以色列在此所经历的那种喜乐,并预尝天堂本身。
神的回应(Ⅱ)(七1-22)(续)
(二)
十一至廿二节: 神现在个别地答复所罗门的祷告,保证负责他请求的一切。祂答复时所用的辞语(特别是13-15节,这些话为王上九章所无)与所罗门用来祷告的那些话,非常密切地相应。祂将以赦免响应百姓的悔罪,并恢复赐福给他们,而且祂会继续接纳这样的祷告。祂也重新保证祂向大卫王朝所作的应许,假如所罗门继续顺服的话。
神的话在这里是个别对所罗门说的,这事实是强调他责任的重大。祂用来对所罗门说的辞语,要他在顺服道路与背逆道路之间作严谨的抉择,乃是立约用的辞语,通常是对整个以色列讲的。十九至廿二节,特别使人忆起摩西之约中那些所谓‘咒诅’之辞句(请比较申廿八15-68,特别是申廿八25,37;廿九20及以下各节)。附带的提一提,这些与古代近东在不平等的对手之间订立的国际条约相似,较强一方把那些条件用可怕的‘小体字’加诸较弱一方。某一种意识上,所罗门是处于一独特的地位。在历代志看来,他有点像面对‘考验’。他若顺服,那些应许便会确立。历代志作者仍然觉得能够在他那个时代提供延续大卫之约的可能性,这个事实表明他假定所罗门已通过那测验。然而所罗门的独特性,以及历代志加诸于他们的成就,无须使我们感到有某种挑战的含意临近。基督徒是被形容为‘有君尊的祭司’的(彼前二9)。按任何真实的意义来说,等级,在 神的子民中已被废除了。在 神的眼中,所罗门回应的意义并不比任何现代人的回应更伟大。而且每人蒙召都有他(或她)自己的服事范围,被系于那决定的可能多于那直接影响我们的。
(三)
十四节应特别提出来。 神的子民犯了罪以后,祂要他们作的响应,在这里的描写是四方面的:‘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太快读的时候,彷佛它们或多或少是指同一件事。但这里有两种区分和后果的。别的有关经文(例如十二6-7)显示:自卑含有对自己要求改变态度的意思,决心转离恶事,包括傲慢的弃绝 神。不要以为 神在这里要求有罪之人是容易的事。顺服的路决不会是任何人天性的选择;对以前已委身于其他道路,或者在公众并公开表示靠自己的人,要选择顺服的路就更为困难的多。祷告的态度与维护自我的态度是相反的。祷告的态度是承认 神有权处置并‘审断’任何人的生活。(希伯来文‘祷告’这个动词与‘审断’是有关联的。)寻求 神是形容意愿,决心要照 神所要求的标准和指定的生活方向而行。而转离是与意志的活动有关,就是决意开始过以此为基础的生活。每个词语在以后所记以色列历史的许多要点中出现。这样,耶和华的答复就以一种明确的方式指向前面的历史,并在那里对诸王的审断是根据 神在这里所作的声明。我们将要看见,当我们来考查后来诸王的生平时, 神并非祗是以抽象的观念作出祂关于负责和赦免的声明。祂用从以色列(或更正确地说,从犹大)的历史的实例充分表现出来;在那些例证中,祂实际行使赦免,并重建关系。――《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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