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卅六章
v. 以利户的第四篇讲论(卅六1~卅七24)
以利户的上一句话,变成两部分,其语调与内容截然不同,给人的印象是: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作品,可能曾经是分开的讲论。头一个段落(卅六1~21)接续前一章的主题,第二个段落(卅六22~卅七24)引入一个新的论证路线。它开始朝着下面的耶和华讲论的方向移动,因此作为过渡到结束之循环(卅八~四十二章)的桥梁。以利户开头的讲论也以类似的方法分成两个部分,其第一部分(卅二章)是延续前面的争论;这个连接的组织可以证明以利户的讲论在整卷书计划中之引人注目的统一性,即使它们是最后写成的部分,它们也是本来就有的,而不只是像一些批评者所提议的那样,由外面倾倒进来的。
这段结论性的陈述,包括了以利户最好的与最特殊的观念。到目前为止,他都是踏在熟悉而陈旧的根据上,大量重复约伯与他朋友们已经表达过的观念;以利户在他第二与第三篇讲论中所采用的尖锐语气,这里已经缓和了。约伯记卅六1~21是一篇比本书其他任何地方所能找到更成熟且具有魅力之正统神学的陈述,它的存在是一些学者之所以会认为以利户的贡献是多么令人满意的主要原因。虽然它的确重复一些已经无法取胜的论据,它们确是以比较深入的分析与比较具有人道的感受性来扩大的,这使得它们比较接近约伯的光景,不只是从赏罚的角度来看神对待人的方式。如果正确地使用,赏罚也是具有疗效的。生命借着“管教”(智慧教训的钥词,是以利法最初所引入的,参四3及五17)来教训人,每一个经历──或好或坏──都带来新的机会可以更多认识神,智慧人凌驾在波浪之上,愚拙人却是随波逐流,或许这就是以利户对约伯说“选定的是你”(卅四33)时的意义。苦难的意义,取决于它是以什么精神来“接受”(二10)的,既然“管教”是由父母施加在小孩身上,或由教师施加在学生身上,它就是要用来使人获益的,顽强的人与不受教的人,当然能够借着挣扎抵抗这轭来妨碍,或甚至伤害他们自己;但是,若是正确地接受它,作为可敬之工作的工具,它就能够有较大的成就,并且实际地减轻重驮。
所以,约伯之苦难的充分答案,是不能借着质问公平而达到的;在公平之外,神里面还有一个慈悲的心,呼召人来信靠祂。较简单地说,问题在于一个人究竟能不能继续相信神真是良善的;若是这样,那么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都能够在黑夜中歌唱(卅五10)。追溯约伯苦难的来源与肇因,是无法寻得解释的;在寻索它们的结果与目标时,可以得到较多的亮光。
1~4. 以利户以再次吁请忍耐来开始他最后一篇讲论,他仍然有“关于(或来自)神的话”(2b节)要说,但他的自负却把它给破坏了。他将要指明的真理,不是普通人容易接受的,它“从”(l-)远处,甚至是“从”(l-)神自己那里来的(3节)。第3节的平行句反对常见的解释我要……将公义归给造我的主386。我要……引来(3a节)与“我要归给”平行,这恩赐──接受知识──的对象是约伯,而不是神,所以从远处与“从造我的主”平行(相同的介系词,带有相同的意义),所以所知道的(3a节)也与公义(3b节)平行,形成单一的词组:“真实的知识”,这是 sedeq 常见的属性形容词用法。类似的宣称重复在第4a节,seqer,“虚谎”是 sedeq 的反义字,而知识(第4b节是用复数的)形成一个框架。以利户如此自信,甚至能自称知识全备(相同的字,或至少是相同的字根,在一1用来指约伯),这是自称拥有正确性,而不是无所不知,但是,虽然在卅七16以几乎完全相同的属性加在神的身上,并撒母耳记上二3说明只有耶和华是“大有智识的神”,看来以利户彷佛是在颁给自己一纸天才证明书,彷佛这无礼的年轻人全然没有察觉到它令人惊奇的傲慢似的。以利户并不认为神与约伯同在,他才刚刚宣称要从在遥远距离的神那里带来知识,这一切听起来是如此空洞,以致一个人会讶异作者这时是不是在讽刺;但是,如果作者是认真的,我们就必须要在下面的话语中探寻“合理的结论”(4b节,NEB)。
5~12. 神差遣患难来试验并训练人,着重点再次落在神不可抗拒的力量上,这力量是以“理解的能力”(RSV)为后援的;但第5节非常困难,动词藐视没有受词,思高与 RSV 的“任何人”是译本所加上去的。我们一定会预期像是“祂不藐视受苦的人,或内心清洁的人”,以与第7a节平行,NEB 舍弃了否定词。第6节比较清楚,它恰好与约伯所观察的──拒绝受欺压之人的权利,延长恶人的寿命──相反。如果约伯和以利户对生命的事实不能一致,他们就不能开始讨论这些事实的意义。
以利户所选用的例子,是回忆约瑟的故事,尽管复数的君王(7节)已经令一些学者担心。约瑟当然是一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另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他遭受这种待遇还不只一次;再者,他的经历所提供的,不只是发展他自己性格的时机,也是神可以藉以带给他大有能力来使他全家获益。这帮助我们看见,神的眼目常在他们身上的义人(7a节),未必是在与神的关系上无罪的人,因为第10b节要求他们悔改;义人是受苦的、被人恶待的,所以可以合理地呼求神的帮助。以利户的论点似乎是:这帮助并非立刻临到的,神注意看受害者是否能发现逆境甘甜的用处。第15节简洁地陈述了这一点。以利户发挥了摆在每个人面前那两条路的主题。在这种情形中,人被锁炼捆住:他们可以作的,要不是听从而亨通(11节),就是不听从而毁灭(12节);但以利户似乎并不完全肯定义人会发现自己在锁炼中,第9节暗示出这样的降卑是神因着他们的骄傲而差来的刑罚,这大大削弱了他的论点,至少是它在约伯身上的适用性。囚禁是刻意用来作为矫正的管教(musar,10节),其目的尤其是在激起罪恶感。智慧教师们承认总是有可改进的余地,甚至在没有任何过错要消除时。但以利户在约伯身上并不十分承认这一点。
在第11与12节的对比中,使用了谐音字 abad 与 abar,后者(“十字架”)应按字面意义来理解,董姆发现第12b节有死亡观念的平行,以及第11节之长寿应许的对比,将 slh 不是确认为刀(12a节),而是确认为(死亡之)河,参现中、NEB;在卅三18的注释中已经讨论过这个可能性了,但应该注意的是昆兰第十一洞穴约伯记他尔根明显地支持“刀”。无知无识而死并不意味着“死亡必在他们不知不觉中临到”(JB、思高、现中),而是说他们无知地进入到没有知识可以得到的领域去,他们在此生没有学到什么就进入阴间了。这个结论适于以利户之论证的一般意图:生命的目的是要学习神借着祂对我们所做的事所教导我们的。
13~14. 这两节经文完成了对那些遭遇患难时拒绝祷告之人的描绘(13b节),他们死得不是时候(14a节),并且是羞愧地死(14b节)。译成“羞辱”(现中、RSV;和合本:与污秽人一样)的这个字,意思是“男性庙妓”(吕译、思高、NEB),但难以明白的是这样的暗示在这段经文中是作什么用的。
15. 虽然多少带点警句味道,这似乎是要撮要每一件事。这里绝妙地使用了字根的发音,是中英文不可能捕捉到的(译注:救拔字根为 hls;受欺压字根为 lhs)。助格的借着是较受爱用的,虽然“从”是另一个可能的意义。无论如何,穷人因他的贫穷(董姆喜欢这个含义胜于困苦,或现中、思高、NEB 的“苦难”)而得救的观念,是似非而是的陈述;那拯救人的乃是神,逆境提供机会,如果能正确地利用它。
16~25. 这个乐章用单数人称代名词,似乎是对约伯说的。原文充满了问题,所以甚至连它的形式(控诉、警告、鼓励?)也不清楚。它缺少具体性,这是一个不利的障碍。有些版本(译注:如思高、现中),不以第22~25节作为对敬虔的最后劝勉,代之以将它们与下一个段落合起来,作为以利户详述神的伟大的一部分。因为这些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将会以一些例子来证明这段译文会有多么纷歧。现中与 TEV 发挥的思想是:约伯现在只是受了他应得的刑罚,TEV 更说“你的求救对你毫无帮助”。JB 堆积了对约伯的指控:“你并没有施行公平在恶人身上,你欺骗了孤儿的权利……被财富引入迷途,或被贿赂所毁坏。”NEB 只是以远为友善的口吻警告约伯提防这类的危险。而 RSV 作了比较忠实的尝试,要保留接近希伯来文,留给我们的译文,几乎是像原文一样难以理解。
26~33. 我们已经注意到要在这篇讲论的两个主要段落之间找出界线的困难。第25节末了的词组从远处,与第3节的一样,可能是完成这个段落的框架。但是第22与26节都以相同的字眼开始:“看哪, 神……”(吕译、RSV),可能是引入密切相关的乐章。幸运的是:当我们越往前时,原文就继续改善,直到将神的能力这主题揭露得极为出色,只有耶和华自己的讲论才能超越。
以利户的第一个清楚的宣言是:“神比世人更大”(卅三12),他现在又重复这一点(26节),使用的是一个不同的形容词。事实上,以利户已经远离了神的公平,推进到祂的智能,使用祂的能力为桥梁。这里有个收获,因为一个动作的适宜性可以用它的智慧来证明,即使它并未满足公平的法规;但也有一个危险,是以利户,或许甚至是整本约伯记都未能完全避免的,在不可测度之智慧无法论证的公平中寻求安慰,可能不过是将神隐藏在神秘之云中而已;我们已经看见第廿八章并不是这么作的;就着世界来说,神的智慧是在它的多采多姿与它的秩序中看见的;就着人类来说,神的智慧是彰显在他的道德行为上。这本书多多少少是朝向这两者的综合体来移动的,是借着上升到神──万有共同的创造者──那里去,而不是借着下降到愚钝的格言“照着自然”就是“好”──这里。开始出现在第22与23节的问句,支配着本书其余的部分,它们全都从不同的方向指向神的伟大,把它放进所有人的视野中(25a节),即使他们只是“从遥远的距离”(25b节)看见它。一个人适当的反应是歌颂赞美(24节);既然没有人将此“领域”(23节之“道路”可能的变通说法)的责任放在神身上,就没有人能要求祂交账,并且暗示说祂所做的事一定有什么“错误”。早先的讨论已经使我们敏锐地察觉到这种说法的危险;然而以利户却以有益的角度来如以发挥,当他用这些话去论说神时,我们又恢复了对他的尊敬。
以利户首先将约伯的注意力引导向神在自然界中、在暴风中(26~33节)的光辉;当这段谈话继续下去时,他将会精心发挥那发生在冬天的事(卅七1~13),与暴风结束后天空的美丽(十七14~24)。
26. 从以利户在第22节赞美神为无可比拟的教师看来,常见译本不可知论色彩是不必要的。受词“祂”(RSV)在马所拉经文中是缺少的(中文译本全都没有)。就像平行句所显出的,神的永恒性是可以想象的,但却是不能理解的;我们知道神是伟大的,这是一大撮正面的知识;但我们却永远无法知道祂究竟有多么伟大;然而,这个可以理解的限制,并不使我们所知道的失效,尤其是当那知识的根据不是在于超自然的理论,而是在于神多方面之创造工作上来凝视祂。
27~33. 云彩和雨表现出神对世界那令人惊奇的控制,以这样的细致与力量来运行,人们既无法了解,也无法模仿它们。如果二十世纪的人们诉诸于我们用来预报气象,并安排时间的气象学,为要贬低以利户惊奇的重要性,那么我们的优越感很快就会节制下来;因为我们膨胀的宇宙知识,只能突显出以利户的问题完全是广大无边的银幕所无法回答的。云雾这个字,只有出现在这里与创世记二6,没有语源学上的支持,虽然 NEB 固守传统;奥伯莱证实它是从苏美人借用来的字387,这是一个人在这种情形下所能希望的最完全的证据了,虽然在语形论上剩余的困难与它正确的意义仍然持续有争论。彭马文(p.273)作了有帮助的评论:希伯来文中麻烦的词尾加词 -o 反映出原来的亚喀得文词尾,所以部分地除去了司百色(E. A. Speiser)感觉的困难388;但是,根据我们的看法,彭马文在他的译文“洪水”中留下太多神话上的含义了,而司百色所引用的证据却指向较不希奇的联想,他将这个字的意义缩小到地下水的涌现,当然适合创世记二6的事件;然而,这里将雨和无法肯定意义的动词吸取(在伯廿八1译作“炼”)排列在一起,迫使我们必须延缓判断;尚未解决的问题是:这里究竟是有两个水源──天空与下间,就像在洪水故事中一样,或是只有一个,海389与地下水全都生出水气,也就是“天空倾倒下来”(28a节,RSV)的。
无论如何,整首诗的语文都是诗歌体的,不像是为精确的科学提供必要的线索。既然天空有时候也被说成是神的帐幕,我们所看见的云彩表面很可能是地板的地毯(参 NEB);但现代的读法,是刻意要避开那令人困惑的词组神行宫的雷声(29b节),但这不是“打雷”的常用字,第30与32节译作“亮光”与“电光”的那个字,才是那种现象的常用字。“海根”(吕译注、RSV)究竟是什么意思,则是另一个谜(30b节)。以电光遮手的图画(32节)可能是比拟手中跳出闪光的暴风之神。
虽然有这么多的细节是我们无法明白的,但一般的印象却是清晰而有力的,神在雷雨中的能力尤其吓人,是表达出“祂的怒火将要惩罚邪恶”(33b节,思高;参吕译、RSV)与审判(31a节);然而,它也是神藉以赐丰富的粮食的方法(31b节)。神的一个作为,可以是毁灭性与施恩性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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