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五章
人生在世必遇患难(五1-7)
(六)
我相信,二人之间的龃龉出现于第五章的第一段。约伯必定已因以利法所见的异象而吃惊,所以有几分困惑。他的老朋友较早前曾严厉待他,但也同样是宽大的。但这 神的启示,连同所谈到 神的圣洁与人的不洁,这一切与他目前的苦境又可能有甚么关系呢?以利法是否接着要定他的罪或安慰他呢?
当以利法开始再对他讲话时,我不认为他需要花很多时间作出决定。在第一节的那些问题中,他清楚地期待否定的答案。约伯在身心极其痛苦中,向天上大声叫喊是无用的,因为甚至那些‘圣者’──在以利法所见之异象中, 神加以咎责的那些天使──是不会留心听他的。虽然在卅三章廿三节及以下各节(以利户之言论中的一段,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是后加的)简略的提及有一位代求的天使,但我们却不能认真地认为以利法在这里是劝约伯向这样的一处地方寻求帮助。他所提出的问题必定是一个修辞上的设问句。而且对一个像约伯这样心境的人来说,最明显的含意必定是: 神不会听他的祷告。
无疑那理由是:假如他继续在第三章的紧张状态中的话,他的祷告就会是愤恨的祷告。倘若约伯真是这样理解第一节的话,他便无法避免不作这样的推断:在第二节以利法简直已把约伯列入将要被‘忿怒’所杀的那类‘愚妄人’。用来表示‘愚妄人’的那一个字,的确是一个强烈的字,纵使没有约伯自己用于他妻子那个字眼(二10)那样强烈。它是指箴言十二章十六节所说的那种人,他的恼怒是立时显露的,或是如箴言二十章三节说的,是不断地争闹的,但也许最重要的是指箴言一章七节所说的那一种人,藐视智慧之道,并放弃敬畏 神,而敬畏 神乃是知识的开端。
标准修订本译作‘忿怒’的那个字眼同样强烈。从他下次开口说话时,立即把它应用(六2。译按:和合本在此译作‘烦恼’)的事实可清楚看到,这个字特别刺痛约伯。约伯用这个字的方法是与撒母耳记上一章十六节的用法类似的,在那里哈拿用它表达因 神让她无儿女以致心中愁苦的感觉(译按:和合本‘烦恼’在此译作‘愁苦’)。但在以利法使用它之时,约伯必定已察觉箴言廿一章十九节那更令人不快的细微差异:‘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按字义是“烦恼的妇人”)。’在他那方面,这含有不满和脾气乖戾的意思,而非真正悲伤,正如在下一句(伯五2)译作‘嫉妒’和‘痴迷’的那些字眼,已使约伯联想到,以利法是指责他嫉妒别人,并指责他是愚笨的。
劝告一个在绝望中的人,再没有比以利法所说的一套话更无智慧和残忍的了。在以利法描述这样痴迷的人的命运时,似乎更显得残忍和无情。他个人曾认识这样的一个人,约伯的富足(‘扎下根’)使他极其不快,以至他以求 神的咒诅临到他和他所有的为己任──遂带来毁灭的结果。他的众子‘在城门口被压’,就是在那城或那村的长老开庭的城门内广场上,不获公平处理(请参摩五12),他自己所有财产也突然丧失,给那些漂泊的流氓吞吃了。约伯必定一直惊愕地抑制自己。这个自称为朋友的人已完全忘了发生在约伯身上的事么?
然后他听到以利法末了的话,包括在六、七节的那著名的对句中。正如营火必然使火花飞腾一样(希伯来文按字义而且生动地作‘火焰之子’),患难也必然一样飞扑到人身上。以利法又再回到他所见的异象上。‘人生在世必遇患难’,约伯可能说过这样的话。但这话在他对愚妄人咒诅之后就立即说出来,看来以利法似乎暗示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生下来就是愚妄人,该受任何临到他们的患难。
(七)
若把第七节希伯来文的发音作很小的改变,这种恶毒的意义便能清晰地加在这对句中。这种改变有把被动的‘(被)生’变成主动的‘使其出生’的效果。现代中文译本采用这改变并把六、七节译作:
邪恶不会从土中长出来;
患难也不是从地底下发出。
人一生下就为自己招来灾祸,
正如火花往上飞升。
耶路撒冷圣经也接受这修订,但大多数其他现代版本取法钦定本,反对修订。我确信它们是对的。修订了的意义有逻辑上的吸引力──灾祸并非完全出于天意,而是人(包括约伯)自作自受。但这样的一种正统观念太直接了。它只是用不同的语句,重复以利法的咒讥刺,并非真的引起对异象满腹牢骚和持怀疑的态度。
对以利法这一部分言论的结论,我们要回到人类难以避免的处境:不完全、衰败、苦难。而且我们应当公平的问一问,不只是想晓得约伯怎样去了解这对句,而是以利法要人怎样去了解。在我看来,他似乎不会是为了与人生在世必遇患难的思想作对比,而说到患难是自然而然从地底下冒出来的。倘若有一种概念,比人的不洁、无知,更支配着以利法从天而来的信息的话,那便是人出于尘土了。他住在土制的房子(身体)里,这房子的根基是尘土(四19),他的命运注定了,因为它是属于一种污秽、残酷,且短暂的生命(四19,20-21)。
我们不能不联想到伊甸园的故事。在那里 神起初‘用地上的尘土’(创二7)造人,后来,人堕落后,祂发出咒诅(创三17-19):
…………
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
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
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
直到你归了土,
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
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不但人、地和尘土共见于这对句和创世记里面,而且动词长出(译按:和合本作‘发生’)使人想起创世记记载的就要发生(按字义是将要长出);名词祸患和患难的意义范围与创世记的劳苦并没有多大的分别。
可惜希伯来文并没有问号;它有一个疑问的质词,置于一个问题的开端,但并不是时常这样用。在这样的情形下,只有上下文才能告诉译者那句子的本意是个问句。因此没有证据证明波普(Pope)教授及其他人士认为第六节乃问句的建议是正确的。但我倾向于接受这建议,因为这样会使创世记的人生观和以利法新发现的悲观人生观非常接近。那么那对句便会是:
祸患岂不是从地底下发出的么?
患难岂不是从尘土生出来的么?
人生在世必遇患难,
如同火星飞腾。
人源于尘土,又迅速归回尘土。他一生不停劳苦愁烦,玩弄非他所能及的知识,背逆 神,因此与祂疏离。他想作自己命运的主宰──这些都是在创世记里可听到的曲式。而在以利法所见的异象,把它概括起来的那著名的忧郁对句中,也都可以听到许多类似的回响。那对句其实指导约伯的思想超越从自己愚昧而来的患难,而面对 神给所有的人命定的患难。这患难,并不容易从一个特定的行为上探索出来,乃是圣洁的 神处理一般大多数任性、软弱和不值得信赖的人类这奥秘组成的重要部分。
(八)
假如第一节的本意不是否定约伯获得祷告的慰藉,而是说服他向 神祷告(他唯一能作的事)那又怎样呢?在那种情形下,二至五节就变成不是对约伯刺耳尖声的定罪,而是挚诚地(纵令用字不适当)对他作出警告,叫他在后悔之前从亵渎的边缘退回来。六、七节则变成一种真正尝试去同情约伯与日俱增的厌世感,并建议让步的一种方法。换句话说,以利法仍然确信约伯是好人,会像好人有好报一样。不过他对约伯指出,即使好人也难免要在邪恶的世界上挣扎求存。他们不能期望在这样的世界里时常享受善德的报答。他们分担了人类共有的罪咎。因此,假如有时人类共通的一些苦难临到他们,他们便不应抱怨。让约伯想到他在受苦或感到惶惑时并不孤单而获得慰藉。然后让他在祷告中,为他自己真正却相对的无辜恳求,看看圣洁的 神会不会为他变成慈爱的父,并承认他是祂忠心的仆人,且为他包裹痛苦的创伤。
我看这是以利法在第五章开头所说的话中,要约伯接受的信息。约伯并没有这样领会,可能部分是由于(甚至可能大部分)以利法说得很笨拙。简直令人惊异的是:这样有天才而文雅的一个神学家,竟同时是一个这样无思想、感觉又这样迟钝的辅导者。但约伯应加以密切注意的一种情形是,他应留心其内容而非内容之表达──正如应接受我们今日所说的情形一样──而他竟作了乖戾和怀疑的响应,这是全然公平么?我不以为他作了公平的响应。但让我们搁置那问题,直到约伯下次发言的时候,且暂时停留在以利法较温和的讲论的总结上。
至于我,我必寻求 神(五8-27)
(九)
怜恤还是毫无机智──以利法可能两样都是!──他是能言善辩之士。他在八至十六节描述 神的那首精彩的诗中说, 神会应允无辜者的祷告,这说法可能是直接来自诗篇。论据的舌剑唇枪,以及以利法对圣经那些忧郁的部分所产生的亲切感受,此刻都被搁置,因他设法把一个绝望之人的眼目,从消极思想的危险中,转移去看 神那正面又较仁慈的属性。彷佛他正在严责约伯只说哀悼的言辞,而忘了诗篇中那些满了赞美和感恩的的诗章──那些诗篇称颂 神在大自然中慷慨的供应以及祂在众人生活中仁慈的眷佑。加上在诗篇中还常常强调恶人被贬抑,而那些被世人鄙视的, 神反而抬举他。其他请参阅诗篇第九、五十三、六十五、一○三、一○四、一○七、一一三、一四七篇等;也请比较撒母耳记上二章哈拿之歌和路加福音一章马利亚尊主颂,这些都是以这样的诗篇为范本的。
以利法说:‘至于我’(或‘如果我是你’)。这是否只是另一事例,像那些在四章八节(‘按我所见’)和五章三节(‘但我忽然咒诅’)表达一个自我中心的老教授自己如何闯入对话中?这看似极可能──但大概又有一个理由。以前那些情形他诉诸自己的经验(或者就用他自己的经验)来支持他的那些论据。在这里值得注意的特色是,他的拣选,作为那些邪恶有权力而被废黜的人、‘灵巧’人、‘智慧’人以及‘狡诈’人(12-13节)的例证。这第一个字眼(译作‘贤德’或‘通达’)在箴言中是一个美好的字眼(例如十三16、十四8);而第二个(hakamin),作为一个称号,是‘智慧人’的称呼,他也认为自己置身其间。只有第三个总是有一种狡诈的意味(请比较箴八8,在那里把它译作‘弯曲乖僻’)。
诚然,以利法使用这些字眼,不只暗示他愈来愈嫌恶自己那一阶级的人装作自信的表现。如果是这样,那么他在一连串迸裂出来带有抒情味的词语中,必定颇绝望地对自己和约伯讲了。他所见的异象,教导他不只无人在 神眼中是洁净的,也无人是智慧的。像另一个曾看见光的聪明学者一样,他对‘这世界的智慧’起了怀疑;请参哥林多前书三章十八、十九节,在那里圣保罗引用以利法在十三节说的话。对以利法来说,智慧的典型,在最后的分析中那唯一的真智慧,是谦卑地在祷告中转向那能拯救困苦穷乏人并塞住不公义之口者;他邀请约伯加入他的行列。
约伯已深深认定以利法再没有甚么跟他说了,但他听见这些绝顶美妙的话语时,是否也稍为放下这冷漠之情?以利法在他最后这一段话(17节及以下各节),按整体来说,和善地建议约伯,只要他以适当的心情接受那些苦难的话,那些苦难可能是一种伪装的祝福。十七节不应理解为暗示约伯是为他自己的罪恶而受惩治,不过约伯极可能是那样理解的。十七节更可能是以利法再次认定约伯是好人,他正遭受到人类的一般罪咎和痛苦。他会从这种灾祸中被拯救出来(他若有足够的智慧认识到这一点),它们不像那些在五章三节及以下各节临到愚妄人的灾祸,那种灾祸适合于纠正个别的人,但此处所指的是那临到全人类,把无辜和有罪的都一同吞吃的灾祸而言。
在数字的言论中,像在十九至廿二节里面说的那一种,这重要的数字是第二种(请比较箴三十18-19)。这样,七种灾难是:
二十节 饥荒
战争
廿一节 火(标准修订本作‘舌’,即指火焰。译按:和合本作‘口舌之害’。)
洪水(作稍微的修改;标准修订本作‘毁灭’。译按:和合本作‘灾殃’。)
廿二节 抢劫(标准修订本又作‘毁灭’。译按:和合本作‘灾害’)
饥馑(与二十节的‘饥荒’是不同的字眼)
野兽
虽然有这些自然和随时威胁人的灾祸,然而廿三至廿六节便描述约伯是有分于幸福而且受保护的生活。他会与顽强的土壤立平安的约,没有野兽会袭击他。他的房屋(‘帐棚’是诗中之破格,由于约伯不是贝度英〔Bedouin〕人)会平安,不至受攻击,他的羊群、牛群不会被抢夺。而且他自己必得享高寿,又有众多的儿孙绕膝。
也许这次以利法刻意想到仁慈的 神会恢复约伯实际上所失去的,纵然约伯自己必定再次因他的这位所谓朋友迟钝的感觉而战栗。这竟是他从以利法的言论所得的最后印象,这是多么令人惋惜呀!因在这三个辅导者中,这个长者不但是对约伯的正直最承认,也是对约伯的心境最了解的一个。他觉得,正如约伯感觉到的,那些根基正在动摇,肯定和信心所统治的秩序正在消逝,而且他已成功地扩大了他的神学,把这种情形归入了考虑的行列。在他看来人生已变成绝不简单,而且人生之谜令他极其烦恼。但刀口开始擦痛他时,他并不会放弃神圣制度中本质公正、始终一贯的基本信仰。这情况尤其是在他与约伯意见不合的地方可以见到。那是因为他怀疑约伯就要踏上那条危险的路,以致他将嘉许、警告、忠告与抒情的恳求混合起来质问他。
在以利法冗长的言论中,有几处地方我们可以意识到威吓在隐藏着,蓄势待发。所以在他最终那既有力且过分的恳求中,他简单而清晰地劝告约伯要默然受苦,并把自己看作被为父的 神降为卑确实是幸运的,藉此使他得享更大的福祉。但他主要的目的是描绘一幅灿烂的图画,是关于他自己极其渴望认识的 神;一位在困难的时候不会抛弃那些信靠祂的人的 神,反而会保护并重建他们,并温柔地庇护他们,直到他们平安到达旅程的终点。这是他在漫长的思想、经验与忧虑的生活中,学会了的最基本教训,而且迫切地要他的老朋友也视此为他的教训。
啊呀!等下一次他说话时,那将会是我们认不出来的一位以利法。那威吓将会表面化。但约伯将会插入几段苦毒的话,把以利法的笨拙变成暴怒,并把他敏锐的警告变成恶毒的批评。在到达那阶段时,我们可以断定那真正的以利法已露出他的真面目,如果那时它是我们的结论,我们便不该让它阻碍我们在这适当的时机给他赞赏。他确曾努力尝试──只要他觉得他能做到──用一篇神学成就不平凡、且文辞美妙得颇令人着迷的言论,使他的老朋友在未有确证时仍被假定为无罪。
关于受苦为 神惩治人的注解
在我们的查考中,至今已碰到几种与基督徒情感完全不同、或在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几个世纪中已被取代的概念和着重点。在这阶段,列出其中三样最重要的观念来提醒一下我们,可能是有益的:
(a)在旧约时代,人真的想过善良的生活,而这样宣称,或仰望 神祝福他、报答他,并不以为耻。
(b)这样的人在今生必经验他应得的福气,因为在旧约时代,并不预期死后具有富意义的生存,他的报偿不可能延期;而且
(c)若这样的人在今生遭遇不幸或悲剧,他知道那些不幸只能由 神而来,因为在旧约时代,人们不信有任何可以归咎的权势(像新约时期的魔鬼或撒但)是与 神无关的。(除了这卷书的开场白那撒但以外,他──当然在 神的许可下──在各人的生活中运作。旧约了解较广的范围或宇宙,那混沌或邪恶的权势,它往往被描绘为乔装的海怪〔Leviathan,译按:此字和合本译作‘鳄鱼’〕或其他怪兽,而且它实际上在 神管理的宇宙中,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正如在约伯记末了上主的言论中所描绘的;但它与撒但并没有多大分别,都是 神创造的。进一步请参四十和四十一章的注释──你能用鱼钩钓上鳄鱼么?。)
约伯和他朋友们的舌战,是在这些典型的旧约信仰背景下进行的,要为他特殊的惨况寻求解释。若强行提出那些较晚期的信仰,便会剥夺这场辩论里沉痛的色彩与灿烂的光辉。只有我们按约伯记本身的背景,并按其本身的词语研究这卷书之后,我们才能正式地问它怎样符合基督徒了解邪恶和受苦的标准,以及它对我们现代的苦境是否有真正补充的信息传给我们。
为了类似的理由,我并没有强使人接受那精简却流行一时的受苦观念(接近以利法言论末段提及的),认为受苦是 神所指派、含有积极目的而加于人的。他在五章十七节论到 神所‘惩治’(钦定本作矫正)的人是有福的;但从其余的经文就清楚可见福气是后来的,而且他的受苦不是福气的一部分。仅就那教导他的话,更急迫地去信靠 神,并且更加悔悟祂向祂呼求,甚至具有部分积极的作用。我们实在可以说,以利法以受苦为惩治这概念,作为劝告约伯谦卑归向 神的方法,而非以受苦为一种辅导策略来劝导他,这无论如何都是对他的光景一个满意的解释。当然这概念,与他所投入那异象经验的神学那强烈的情感比较起来,它给人有事后孔明的印象,而且他后来也不再旧事重提。它在比勒达或琐法的谈话中也没有出现。这种概念确实在以利户的谈话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卅三章十九节及以下各节,又更进一步显示出来,但这些大概都不属于原来的约伯记(请参附录:以利户的言论)。它见于旧约别处,值得注意的是申命记八章一至十节,诗篇九十四篇十二至十五节;和箴言三章十一至十二节。但在这些经节较广的背景中也没有发展为一种主要的论据。它使人得到的印象是:藉受苦试验信心(我们记得,这曾包含在民间的约伯故事中)。有关的概念,把它提出来是要缓和受苦为惩罚罪这种严厉的教义,而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理论,旧约差不多都普遍把受苦看为一件负面和邪恶的事。它特有的反应,正如在哀恸之诗篇中的情形一样,是令人感到沉痛的,何故?若是要正视受苦这事,最好看它是 神不悦和惩治的一个记号,而不看它为一条通往 神恩典的通道。我们可以这样说,恩典能克服它,却不是利用它。
新约也确信受苦像邪恶本身一样,是不应有的东西,而且这在 神的新时代中注定会消失的。但因为基督的十字架,新约可把苦难涂上丰富和温暖的光辉,而且有时几乎将它当作是殉道士的信德徽章,又或是卑微的基督徒效法他的主或与祂联合的媒介。在许多有关联的章节中,请参马太福音十章卅二至卅九节,十六章廿四至廿六节,罗马书五章三至五节,哥林多后书一章三至七节,腓立比书三章七至十一节,提摩太后书二章三节,希伯来书十三章十二至十三节,彼得前书二章廿一节,四章十二至十三节。这是关于受苦的积极教训。我们在旧约中从未见到任何相似的教训(除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以基督徒读者不应把从它引伸而来的洞见加在约伯记里面。──《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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