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廿二章
爱之深·责之切(二十二1~30)
以利法不失为一位仁厚的长者,他显然被约伯的“执迷不悟”所激怒,因而痛骂约伯一顿,但骂完后又温柔地好言相劝,仍望约伯悔改得拯救。
·事出有因(1~4)──约伯受苦岂能无因?神是超越的,祂只给而不取,人的敬虔并不能令神有所增损。因此约伯受罚,不可能是因他虔敬,那么剩下唯一可能的推理就是约伯犯罪。
·力斥其非(5~11)──以利法肯定约伯受苦是因犯罪之故,所以他认为约伯必是为富不仁,剥削穷人(6~7),巴结权势(8),苦待孤寡(9),实在是罪大恶极,应有此报(10~11),无可推诿的。
·严加警告(12~20)──以利法误解了约伯的话,以为约伯是说神在高处,不了解也不关心世人(12~14),故可以行恶,因为没有报应(15)。以利法指出事实不是这样,恶人终有恶报,且是现眼报,就像昔日洪水的审判一样(16~20)。
·好言相劝(21~30)──这是一段很美的福音信息。认识神的人有平安(21)、生命蒙福(21)、心想事成、活在光明中、祷告蒙应允、地位得高升;但他必须是一个听从神的话(22)、生活圣洁(23)、将万事看作粪土、以认识基督为至宝(24~26)的谦卑人(29)。以利法认为只要约伯一回头,必然得救(30)。很明显这一番话对约伯来说没甚么用,因他的生活正像以利法所言,但他却遭此重灾。然而,这段说话对其他人却是很好的教训。
祈祷 神啊,我感谢祢,在主耶稣基督里面我能认识祢,可以享受生命的平安和福乐;但求祢保守我成为以祢为至宝的谦卑人。──《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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