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措施(Ⅱ)
廿五章二节
将事隐秘乃 神的荣耀;将事察清乃君王的荣耀。
廿五章三节
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测不透。
廿五章四节
除去银子的渣滓就有银子出来,银匠能以做器皿。
廿五章五节
除去王面前的恶人,国位就靠公义坚立。
十六章十二节
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
十七章七节
愚顽人说美言本不相宜,何况君王说谎话呢?
廿九章十二节
君王若听谎言,他一切臣仆都是奸恶。
廿一章一节
王的心在耶和华手中,好像陇沟的水随意流转。
(一)
廿五章二、三节的箴言,虽然是用有几分神秘论的言辞表达的,却指出了两个非常现实的要点:
(甲)智慧的王注意别人所说或所想的,作为行动的依据(2节)。 神要深藏在人不能彻底明白的奥秘的事物中是一回事(申廿九29;伯廿六14;赛四十五15);但一个王不知道他周围所发生的事(即不是 神所隐藏的事),他就是一个拙劣的王。在撒母耳记下十四章二十节提哥亚那个智慧的妇人称赞大卫说,‘陛下如 神的天使一样智慧,而且知道国中所发生的一切’(新英文译本的译法)。王有本分统辖国家事务,密切注意他的大臣完成各人任务,并使自己对平民的情况见闻广博。尤其是,他有本分对任何须要他处理的事情,格外小心而又全面的调查,为的是在采取任何行动以前,寻根究柢,从杜撰的故事中挑出事实。因为出于善意但信息不足、又判断失当而采取的行动,与出于恶意且不尊重真理、而采取的行动,同样能对整体造成损害。
(乙)智慧的王不会随便让人识破他的心意(廿五3)。这里的‘地’大概代表‘阴间’(请比较新英文译本的注脚;也见伯十一8)。比较的要点,不在于一个王深奥的思想像他不可预测的行动一样多。不过分泄露心意的王,会赢得他的臣民更大的尊敬。他要使他们保持警觉,在他面前放轻脚步,不可占他便宜──毕竟,王就是王!
从这些箴言的概念,除了那“大哥正监视你”用侦察、守秘密和恐惧为权力的重要支持策略之外,便没有另外的意思。倒不如说,它们强调获得公众信任和尊重(‘荣耀’,廿五2)的政府,虽然知道何时保持自己的意图,却显示经仔细考虑而承担起的行动和决定,是依据所见可用的证据与有关的事实,且最主要为关心真理和人民;而不是依据党派的利益,狭窄的政治意识,或短期政治上权宜之计。
(二)
智能之王另外的标志,是他会谨慎用那些同样廉正的官员和顾问作他的近臣。这是廿五章四、五节所表明的要点。在第四节标准修订本加上‘作……的材料’一语,使含糊不明的希伯来经文能有较明确的意义。现代英文译本为使文意流畅而把它译作‘艺术家能制作美丽的东西’,这意思也许更好些。君王要摆出最佳状态,正如银匠显示出上好的一样,精炼的过程同样必要。因此君王如果要为良好而又公平的统治,奠定稳固的基础,就必须采取步骤,铲除贪官污吏。
十六章十二节第一行,新国际译本的译法较佳,‘作恶的为王所深深憎恶’(请比较新英文译本),因这话主要是指别人作恶(译按:以上的注释所以出现,因英译本有语病,可能被人误作‘可憎恶的是君王作恶’)。所以这个箴言与廿五章四、五节的思想相连。但那样并非让王可以置身于精炼过程之外;因为廿九章十二节有警告,在这里,正如极常见的情形,榜样是具有决定性的。邪恶的王必定得到他应得的官员。
(三)
最后一处箴言的主题(廿一1),是 神管理王的决定和行动。智慧的王行事为人,不会像个专横霸道的人,全凭他自己的喜好而行,除了他自己,无须向任何人负责。相反地,他愿意服从 神的管理,好叫 神能指挥他为祂自己的旨意力,像农夫能那样容易藉着他灌溉的水道把水引至最需要的地方。这是王为 神的‘仆人’所包含的意义的一部分(诗七十八70;八十九3,50)。这是 神时常期望祂众仆人的。然而这个箴言同时也表明这个要点,即专制的王并非如他所想,他是主宰;因为在 神的助佑中,甚至君王发现他们无意中作了 神的仆人──古列(赛四十四28),尼布甲尼撒(耶廿五9),和希律(徒四27-28)可资证明。
利慕伊勒王母后训诫(卅一1-9)
智慧而又公义之王的理想,是古代近东人民中广泛珍爱的,我们一直寻找特别关于以色列人这方面的箴言就很少。罕摩拉比(Hammurabi)王在他著名的法典中告诉我们,他受命于最高神明,要他‘促进人民的幸福……使正义在地上伸张,摧毁恶人恶事’;他而且夸耀说,‘我治理他们,使他们时常享平安;我运用我的智慧庇护他们;为的是使强者不致压迫弱者,孤儿寡妇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再者,在埃及人之米利卡勒王所受训诲(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中,王得到教导是:‘在你继续留在地上时要施行公义……。不可欺压寡妇,人在他父亲财产的权利中别人不能取代……。要提防滥用刑罚。’
当前这一段经文,是与本题有关的另一个实例。在这里我们有一篇保存在箴言中非以色列人的智慧文学,它甚至更确实强调论及王的义务这个最主要的题目。
关于利慕伊勒或他的母亲,除了这段经文之外,我们一无所知。然而玛撒(Massa,三十1;卅一1。译按:中文本两处均译作‘言语’)被认为是亚拉伯北部一个种族或地区(创廿五14)──一个以其智慧著名之地域(王上四30;耶四十九7)──的名称。另一方面,Massa也是希伯来文中意义为‘神谕’(按字义为‘负担〔中文本作默示〕’)的一个常见名词。因此不是指明利慕伊勒来自何处(标准修订本,新英文译本),而可能描述所说的为‘重要的话语’(请比较新国际译本,现代英文译本译法)。
我们是否应认为利慕伊勒为一位年轻的王,从母亲得到一些忠告,或认为他是一位放荡的王,受到严厉的叱责,则很难说。无论如何,决不会被误解的是这位母亲对儿子强烈的关注。这一点在第二节以它重复三次的‘啊’非常清楚地显示出来(译按:原文就更清楚。译作‘啊’的字是What〔怎么〕,而且置于每一句开端,表示着重的意思。直译作‘怎么〔或啊〕,我的儿?怎么〔或啊〕,我腹中生的儿?怎么〔或啊〕,我许愿得的儿?’)。新英文译本这个惊叹词的意思是指:‘我要对你说甚么呢’。它也同样极可能有‘你究竟在做甚么’的含意,尤其是如果语气表示谴责的话。她诉诸他尊敬母亲的微妙感觉,并他的诞生乃答复她的祈求这些事实──极像撒母耳的情形(撒上一11)。在这里利慕伊勒之名可能是意味深长的,因为它的意思大概是指‘〔奉献〕给 神的’。
在卅一章三至四节里面,我们有箴言两个最喜爱的主题:杂交与醉酒。要注意:母后不再打算要儿子戒酒过于要他独身。她的看法是:作全民的王在两样上必须避免过度放任;因为这一样(大概是指过大的后宫)使人心情纷乱并且削弱体力,而另一样则腐蚀意志并且使心思变为胡涂。而且这些国家的王不是在身体上、便是在道德上,不适于从事他的任务,监督公义的施行(5节;请比较后来的所罗门、王上十一1-6)。尤其是王必须为‘哑吧’开口,就是为那些缺乏‘膂力’的人,使他们的声音在维护他们合法权利时能被人听见:为孤独的、穷乏的、和困苦的也是如此(8,9节)。王作这样的事,就要有品格的力量和清楚的头脑,而且总要警醒。
六、七节的话,从字面的意义来了解,赞成人把他的忧愁淹没在酒杯中,从酒醉的昏迷中寻求解脱自己的不幸,是有几分讽刺的。有些注释家认为用酒作药品或兴奋剂是可推荐的。虽然智能人确实认识它的药用价值,很难相信这几节是为了胃口而论到一点酒的功效。‘给’这个动词是复数,或许意味深长,好叫这训诲表明并非特别对利慕伊勒讲的。这一点倒使人联想到这几节,不过是对大众饮用酒类视察所得;好像是说,“对不幸的人而言,在杯中寻求忘却是一回事”,但王对于他们不幸的缘由不能忘却。――《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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