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六章
当防范过错(六1~19)
虽然过错会使人颓丧、灰心,但过错的背后,仍有其正面的价值;笔者无意鼓吹犯错,但当我们自感软弱,也察觉在过错中,便当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之。
·有关作保(1~5)──第1节的“朋友”与“外人”是包括任何人,这是常用的修辞法。论到“作保”,是近东常用的一种保证法,特别在交易方面,而箴言也多次对作保者提出忠告(十一15,十七18,二十16,二十二26~一27)。第4节强调已作保者必须赶紧加以开脱,甚至不要睡觉。这与耶稣在新约中要求人不要随便起誓,也有一定的关系,强调一种理想的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真诚与信任,今日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正需要这样的模式。
·有关懒惰(6~11)──作者用蚂蚁的悉时与勤俭比喻人当勤勉,又用两个懒惰的具体结果作提醒(11)。特别对信徒而言,不论对社会、教会,我们均要笃尽己责,努力建设与参与。
·有关恶念(12~29)──首先作者形容作恶者的不同表现(12~15),继而指出耶和华对行恶者的憎厌(16~19)。“七样”的陈述是常用的一种技巧,称为“数字箴言”。第一部分描述恶人的口、眼、脚、指、心、纷争,而第二部分则描写神不悦的眼、舌、手、心、脚、纷争、假见证;两者相衬,尖刻地突出恶人行径的可厌性,而其结果也是清楚的。这些也是我们当防范的,免为罪恶所胜,落在神的审判之中。
祈祷 求主使我察验己身,免在罪中而不自知。
淫乱的可怕(一)(六20~35)
20~22节是常用的劝勉,虽然以“诫命”与“法则”取代“智慧”,但其意义是相似的,即法则为智慧之言。22节的“行走”与“躺卧”,如前所述,是泛指人的起居,即任何时间均可适用。
23~24节是标题,即诫命、训诲是人生的亮光,可以使人不受淫乱的遮蔽。
这里出现几个不同的名词:“恶妇”、“外女”(24)、“妓女”、“淫妇”(26)、“邻舍之妻”(29)、“妇人”(32)。从上下文的关系看,24节是泛指一切淫乱皆带来恶果,而26节上半节的重点是指与“娼妓”的关系会带来损失,而下半节则指出“淫妇”使人失去宝贵的生命,这里的“淫妇”可解作“邻舍之妻”。按摩西律法,行淫者必被治死(申二十二22;参约八章)。可见淫行是一种严重的恶。
而27~28节指出行淫者受亏损的必然性,像“火”与“炭”在身体做成损伤一般。30~31节则以穷贼的盗窃只须赔偿一事,加强行淫者要以性命相抵的可怕。而且任何物质均难以补偿其间的过错,反要接受烈怒与报仇。
对行为守正的信徒,这段经文好像与我们相去甚远,无甚关系;但“性”观念之于现今的社会,已被歪曲至是非不分的地步,试想现今所谈的婚外情、未婚妈妈、试婚、婚前性行为、离婚、同性恋等,在在岂不或多或少涉及“性”方面的问题,但没有一公认的标准,以致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变成罪恶的渊源之一。作为基督徒,个人在性方面固然要有合乎圣经的标准,也当以此作为批判社会狂焰的立论,以期制衡色欲横流的社会风气。
思想 何以箴言常警戒淫乱之事?何以人类社会无法摆脱淫乱的控制呢?──《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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