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书第四十五章
耶和华的受膏者古列(四十五1-7)
两篇谈及古列即将取得胜利的华美先知信息,进一步引致有关 神独一性的陈述──‘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5,6节)──那些对祂掌管历史的声称提出挑战的人已被定罪(9节及下文)。在这二者之间,正如希腊戏剧的副歌,则为另一首救恩主题的优美诗篇(8节)。
第一篇先知信息是向玛代波斯王古列发出的。这本身是十分值得注意的,虽然正如我们所见(四十一2;代下卅六22),其他地方的作者亦有相同的观念:相信耶和华‘激动古列的心’。在其他地方他亦被称为 神的‘牧人’(四十四28),而历代志的作者让古列亲自宣讲,他承认以色列 神的权柄:
耶和华天上的 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愿耶和华他的 神与他同在。(代下卅六23)
从历史上来看,古列不像听过耶和华(上主)的名字,在其庞大帝国中一个最小国族的 神,古列不可能以任何的方式与祂或其先知作出沟通。此种说话的方式,只是强调 神在当代事件中参与的紧密性。祂亦以右手搀扶古列(四十五1)。不论从甚么角度来看,古列都是在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政治家。他自己的百姓称他为‘父亲’,犹太人称他为‘耶和华的受膏者’;甚至巴比伦人亦欢迎他,因为他将他们从不得人心、古怪的拿波尼度王手中释放出来,而希腊人则拥立他为‘主人与律法的制定者’。
‘受膏者’一词,在希伯来文是弥赛亚,主前六世纪的先知们将此词用于另外两位历史人物身上:大卫的子孙所罗巴伯与大祭司约书亚(参亚三至四章)。自扫罗开始,此词通常只限于用在以色列的君王(撒上廿四10),特别是大卫的后裔身上(参诗二2,八十九38,一三二10);故此弥赛亚一词通常是用于理想中‘大卫的子孙’,就是在‘弥赛亚’时代会带来和平与公义的那位救主。旧约有关此位救主人物的经文,例如以赛亚书九章一至七节,十一章一至九节与四十二章一至四节,均没有使用此名词,只是后来的解经家作出此连系,正如我们刚读过的(参四十二1注释──外邦人的光Ⅰ)。(‘受膏者’的希腊文为基督)所以当先知在此使用这名词时,他不是表示相信古列是弥赛亚,而是正如大卫王朝的君王;他在历史中会扮演独特的角色,要建造耶路撒冷与释放被掳者(13节)。古列不是被描述为对弥赛亚预言的应验,好像以赛亚书较早篇章中所提及的,或是所罗巴伯明显地在被掳之后一段短时期所做的,或事实上拿撒勒人耶稣所做的。有些学者建议‘古列’一词是在事后加进去的,正如可能‘圣殿’一词是插入于四十四章廿八节。但不论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盼望与古列之间的联系是于何时建立,古列肯定是被他们视为一位‘拯救者’,正如代下卅六,拉一,及许多其他的经文所充分表明的。 神使用亚述如大杖来惩罚以色列人(赛十5),而使用尼布甲尼撒‘我仆人巴比伦王’亦是同样目的(耶廿五9)。古列王是另一例子说明 神如何按照其目的来掌管历史;只是在这例子中,是为了积极的目的。
第一至三节以十分有力的军事语言来描写古列的成就:列国与君王均要降伏于他(正如小亚细亚的列国,包括吕底亚王克罗苏);铜门铁闩均不能阻挡其军队(撒狄于主前五四七年沦陷,巴比伦于主前五三九年倾覆);也没有任何的财宝可以在其战胜的军队面前得以隐藏(正如他自巴比伦人那里取来的耶路撒冷的金器银器,后来又归还犹太人:参拉五14-15)。
有关古列预言的第二部分,解释了其呼召背后的双重目的:一方面,这是为了以色列人(4节),另一方面,这同时让古列自己与世上的列国知道,‘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5与6节)。
第七节具有极大的神学趣味。与创世记一章二节形成对比的是,混沌之地、黑暗、深渊与众水均在 神说‘要有光’(其第一项创造的行动)之前便存在了;在此却否定任何二元论的痕迹,即相信有些事物可以存在于 神创造之外:‘光’、‘暗’、‘福祉(Weal)’与‘灾祸(Woe)’(标准修订本),或‘平安’与‘邪恶(evil)’(钦定本),均是由 神所造,再没有其他力量。约翰福音一章三节如此说:
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故此 神必定是邪恶的创造者。我们面对疾病、旱灾、地震或其他不是人为的‘灾祸’或‘邪恶’,我们会说这是由 神造成与掌权的,甚至猜想一些存在于 神之外的其他力量;如魔鬼、大海变幻莫测的神祇,或其他相似的东西。本章不承认在 神之外有任何其他力量,以致邪恶一定是 神部分的计划,它以某种方式教导我们或惩罚我们,或如约伯记的作者所辩称,这是为了我们有限的人类思想很难明了的一些其他目的:
智慧从何处来呢?
聪明之处在哪里呢?
是向一切有生命的眼目隐藏,
向空中的飞鸟掩蔽。
灭没和死亡说,我们风闻其名。
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晓得智慧的所在。
因他鉴察直到地极,遍观普天之下。(伯廿八20-24)
有些旧约经文描写 神与一些其他力量之间爆发的战争:如洪水(诗九十三),巨龙(诗八十九)或一些其他邪恶的化身。这是一场 神胜利的争战,它又是极为真实的。但这两种旧约对邪恶的看法均不可以声称包含所有的真理,因为 神的本性是如此复杂,而人经验的本质又是如此多样化。
你可以批评创造者吗?(四十五8-13)
第八节的诗歌再次以‘公义’(tsedek)与‘救恩’(yesha)为主题。这两词语不是抽象的,而是指向具体的真际,如上面的天空般可见,又如下面的大地般可触。这些是 神的作为,是祂藉着公义(‘胜利’triumphs,士五11,参思高中文译本)克胜邪恶,设立和平的作为;藉着神圣的介入,祂从混乱中创造秩序,从埃及劳役中造出以色列(四十三1),在旧的废墟中造出新耶路撒冷(六十五18)。整个宇宙确凿地彰显了 神如此大能的作为。
第九至十节的‘祸哉语’,教人想起在本书较早篇章中,对社会与道德邪恶的斥责(例五,十,廿九至卅一章),但在此针对的,却是神学上的错误。祸哉!那些批评其创造者的平常人。我们在十章十五节已遇见此观念,亚述作为 神怒气的杖,因着挑战其使用者而遭受斥责。这里无疑我们需要认识先知听众的反应,他们不相信古列可以被想象为‘耶和华的受膏者’。异邦的王怎可以成为 神的仆人?甚至提议此想法的人,亦肯定是亵渎的。先知反驳此种自高自大的态度。 神就如窑匠,对祂的衴土可以有完全的控制权;祂正如父亲或母亲一样,他们所生产的,不能被其他人所改变或影响──这当然是在基因工程学来临之前。
第十一节重拾约伯记卅八章的论争:你更明白吗?你更有能力吗?就如那些人说:我做了甚么要承受这些呢?又或者像在一次矿坑灾祸之后出现在墙上的涂鸦,其中有一句著名的问题:‘ 神在哪里?’这里就是给他们的神学答案。我们要信靠 神,祂是全知与全能的:正如保罗所说:‘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罗八28,钦定本)
请留心,根据第十一节,地上所有的子民(包括玛代与波斯人)如何成了 神的‘众子’?第十二节,正如其他许多的以赛亚书经文,似乎是根据创世记二章一至九节:如第一节中的天、地与‘万象’,及第七与八节中所说,造人在地上。
最后,整段经文总结于一节丰富与充满隐喻的经文(四十五13)。开首的数个词语已是十分熟悉的:‘兴起’是与四十一章二、廿五节的‘兴起’为相同的希伯来文。‘公义’(tsedek)在此意为‘胜利’,正如四十一章二节一样。‘我要修直’出现于四十章三节,以及较接近本文的四十五章二节(标准修订本作‘修平’level)。重建耶路撒冷与使被掳者得释放,亦是我们曾经遇见的主题,但在此的主位却明显地是古列,没有其他地方是如此的。而‘我的城’与‘我被掳的民’等个人用语( 神为说话者),却是独特而感人的。‘ 神之城’是耶路撒冷的一个代称,见于诗四十六章四节;来十二章廿二节与其他地方。
译为‘被掳的民’一词是单数名词,其义为‘被掳’或‘流亡’。此词不常见于圣经的希伯来文中(只出现于此处与赛二十4),但后来却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充满感情的词语,不论在依地语与希伯来语中,其意均为‘在外寄居的’(diaspora, Golah)。它亦用于主后一四九二年发生的‘犹太人被逐出西班牙’的事件中。
最后,整个行动将是没有工价或赏赐的。不配恩典的教义是圣经神学的主要教义之一,即使在这脉络之下,此说仍然与上文所论及的(四十1-2与四十三3)颇为矛盾。这是所有那些关于 神拣选软弱的或不配得的故事的基础,例如以雅各代替以扫,拣选大卫而不是扫罗。在申命记的惯用语中,这是表达得最透彻和很常见的(参申七6-8):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 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
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 神(四十五14-25)
第十四至廿五节是先知信息与告白的丰富集成,乃基于第五至六节所引进一神主义的主题而出现。首先(14节),埃及人、古实人与西巴人会采纳一神主义的宗教;当我们考虑及回教在主后七世纪散播的事实时,这真是一篇有趣的预言,因为事情正正如此发生。在三个地区:非洲、阿拉伯与其他地方的大多数回教徒每天五次吟诵‘清真言’(Shahada),这是回教‘五功’之一,其中有一句说:‘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所提及的财宝(中译‘劳碌得来的’)与货物,是指埃及的马匹与车(王上十28-29),与来自西巴的香料、黄金与宝石(王上十2)。在此提及这些优雅的民族,他们令人印象深刻的外形,使人想起在第十八章古实使者抵达耶路撒冷时使人激动的描写。第十四节的另一细节则较不吸引人。这些骄傲的人民,在他们承认那唯一真实的 神时,被扣上锁炼,从属于耶路撒冷,向其下拜。这是耶路撒冷黑暗的一面,虽然他们取得胜利。想及在东非持续很多世纪的黑奴买卖的蓬勃发展,在某程度上是这信息的一种应验,却真是教人感到不安。但此种对以色列仇敌的凶恶否定,还有一些更教人厌恶的例子,例如四十九章廿三、廿六节与诗篇一三七篇的最后一节,我们绝不应以为可以按照字面意义来予以理解。埃及常代表压迫(出一8-14),而在较接近的历史中,犹大最后一位伟大的君王是被埃及的法老所杀(王下廿三29-30)。古实人与西巴人在大部分圣经时期均在埃及人的控制之下,故此经常与埃及在一起:在创世记十章六至七节中,古实(即埃塞俄比亚Ethiopia)与埃及本为兄弟(含的儿子),而示巴(即西巴人)乃古实的儿子之一(参十七章注释──攻击亚述与古实的预言与二十章的注释──不要倚靠埃及与古实)。
对那些拒绝 神者要受审判的主题,在第十五至十七节中继续发展:以色列人‘永远的救恩’,意味着其余列国的蒙羞与混乱。 神是以色列的救主,但却向列邦自隐。正如奥古斯丁曾总结说,一个未曾受洗的婴孩是被判定要承受地狱之火。此种对待拒绝 神之列邦的态度,是源于将 神的智慧硬套进人为逻辑中所造成的障碍里。当然,事实上我们应为 神的慈爱与祂向我们所隐藏智慧的奥秘,留下空间,特别是在黑暗绝望的时候。
在有关一神主义的第二个陈述中(18,19节),说话者为独一真正的 神。如果 神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地间所有存在物的最终源头,那按照此定义,就只能够有一位 神存在;而对圣经作者来说,此位唯一的 神就是耶和华(上主),‘再没有别神’(18节)。‘荒凉’是创造故事的基本部分(创一2,译作‘混沌’Without form,标准修订本),在此提及两次:首先,连带于宇宙固有的秩序,因为 神是从荒凉中造出我们所知道的可居世界(18节);其次,连带于 神藉着先知启示的心意,是不会徒然的(19节,inchaos,英文字面意义为‘在混乱中’)。真理不是难以掌握的,而是简单与直接的。 神并不使人混乱或向我们隐藏(参申三十12-14):
( 神的诫命)不是在天上,使你说:‘谁替我们上天取下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说:‘谁替我们过海取了来,使我们听见可以遵行呢?’这话却离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里,使你可以遵行。
第二十与廿一节包含了另一段‘审讯语’,挑战崇拜偶像的人把他们的案件陈明。偶像自己不能作甚么:它们要处处被人抬着(另参四十六1-4)。它们不能救人: 神是‘公义的 神,又是救主’。这一对相关的词语,与第八节的诗歌与其他地方的用词十分相似:‘公义’(希伯来文tsaddik)意为‘公平’与‘胜利’(参四十一2讨论──历史的主宰)二者。这亦包含了以积极的活动来拯救以色列,故此与另一词语‘救主’重复(希伯来文moshia,与yesha同一字根),而它只适用于 神或其仆人的行动。我们或许可以如此说:救主是公平与公义的,而公义的 神是得胜的与救人的……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另一位‘公义的 神与救主’。
第廿二与廿三节的先知信息有助于驱散第十四节可怕的阴暗。地上所有的列国都应邀来‘仰望( 神)’和‘得救’;并不只是眼看着祝福如何洒向以色列人,亦是自己有分分享其中的胜利。现在要从属的对象只是 神,而不是以色列人;一篇令人吃惊、难以辩驳的、有关普世救恩的先知信息,更加确立此点(23节):
万膝必向我跪拜,
万口必凭我起誓。
此节经文在罗马书十四章十一节与腓立比书二章十至十一节等处,常被加以引用。虽然这对其他宗教来说似乎有点帝国主义,但它却表达了对我们所知道的 神和天父一心一意的敬拜;这是错不了的。其他宗教与其他神祇的地位是另一个问题,或许像玛拉基书一章十一节这样的经文会对此有所回应。
名词‘公义’(tsedek)与其相关的动词(tsadak)亦是本系列中最后这篇信息的主题(24-25节),但其希伯来文字的意义却是不易用另一种文字表达。因为这名词其实是众数,译为‘公义’Righteousness(标准修订本),肯定较那抽象的‘公义’一词,更具体或主动。耶京本与新英译本译为‘胜利’(victory),正如四十一章二节(标准修订本)一样,但这仍不能代表其众数。此字在士师记五章十一节译为‘胜利’(triumphs参现代中文译本),当然此词在此亦应这样翻译,特别当那相关的动词在下一节译为‘将会得胜’。这信息是谈及在危险或不公义的情况下, 神的能力为我们介入,并以只有祂才可以做到的方式来成就胜利。(译者注:有关‘公义’译为‘胜利’的译法,和合本甚少此例,请参考英译本)。――《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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