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五章
五1~9. 耶路撒冷的罪恶
当耶利米亲眼清楚看到耶路撒冷的不法、自私和罪恶,他便明白神在道德上必须审判祂的子民。
1~3. 耶路撒冷街上的污秽和乱象,不过是她属灵疾病的症状之一。耶利米希望能找到像希腊的戴奥吉尼斯(Diogenes,希腊哲学家)那般求诚实的人,但不论是在私人的处所,或在城市的广场等公众场所,均一无所获。耶利米见此情景,便了解到神对犹大的严厉审判乃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虽然阿摩司(摩五24)和其他人均再三呼吁,但举国的生活却与公义和诚实背道而驰。然而,义人将蒙赦免,他们会因对神的信而得生(哈二4;罗一17,等等)。犹太人以神的名起誓,但他们所起的誓均是假的,因为他们的言行并不一致。言行的一致对基督徒而言,非常重要(参:诗三十四12及下;彼前三10、11;来十三15、16,等等)。许多世代以来,神一直在犹大寻找和当下完全相反的生活型态,然而犹大的百姓虽受重罚,仍一意激怒神的灵。先知在此以三重的反复来表明他们拒绝悔改,藉此突显出他们的顽梗及不可救药。新约时,主耶稣亦曾三度试图使人灵里更新,结果得到较佳的响应(约二十一15及下)。
4~6. 耶利米想要为贫穷人开脱,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可能可以因愚昧无知而得赦免。但是,即使是贫穷人也应晓得神的法则。当上层社会发生同样得罪神的事情时,先知知道他们如此行乃因否认神的主权,而非出于无知。无论是贫穷人或尊贵的人,他们一起折断神律法的轭,就像动物一样,挣开了把沉重的轭固定在其颈项上的绳索。他们是罪的奴仆,自认为不受律法的义所约束(参:罗六20)。相反地,耶利米却希望他们从罪里得到释放,成为义的奴仆(参:罗六18)。然而,犹大却耽溺在罪中,这将使她被狮子、豺狼、豹子所毁灭,这些动物象征着经常蹂躏以色列的国家。而证诸其他资料,在以色列被掳之前,野兽确曾是迦南某些地区的一大威胁(参:王下十七25)。此处以色列被视为在野兽环伺下,毫无抵抗能力的都市人。其他豺狼和豹子的参考数据,见:哈巴谷书一8;西番雅书三3;何西阿书十三7。
7~9. 耶利米重申,神不能随便饶恕祂悖逆的子民,因为他们已离弃了祂的约,并指着虚无的偶像起誓。虽然神给他们丰盛的赐予,但显然他们错认了富足的源头,不仅不心怀感恩,反而自甘堕落(参:申三十二15、16),并在娼妓家中荒废时日(LXX:yitgoraru,马索拉:yitgodadu,即“自我戕害”)。先知在此既指实际的行淫,亦暗喻了对神的变节。这种不道德的行径,正与西乃之约南辕北辙。8节有些翻译上的困难,AV、RV 均作他们像早晨喂饱的马,而 RV 则加上旁注任意乱跑。英/犹太译本(American-Jewish)译为喂饱的马,精力旺盛,NEB 的翻译与此极为类似。耶利米清楚指出,这种显见的道德败坏,将受神严厉的惩罚报复。在新约之下,卖淫的、淫乱的亦将有同样的下场(弗五5;来十三4),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道德律。
五10~19. 召唤仇敌
先知对犹大的虚妄想法,有清楚的描写。犹大根本不了解,来自北方贪婪的仇敌,将执行神的审判,吞吃犹大的农作物、土地、百姓和要塞。
10~11. 虽然犹大是神的葡萄园(参:赛五1~7),但神允许仇敌进入其中掠夺。然而,即使耶和华的上等葡萄树将遭严重的修剪,但这并非全然彻底的毁坏(参:耶四27)。葡萄树的枝子并未结出公义的果子,故而将被烧掉,而主干则会被留下。基督在约翰福音十五1~6,亦用了与此极为贴近的比喻。以色列和犹大因着不忠,已自绝于其生命的源头,他们既不在葡萄树上,自己就无法结果子。虽然神的仆人再三于葡萄园中提醒,但以色列和犹大所结出的,事实上与悔改的心完全不相称(参:太三8,AV;路三8),因此他们必然遭到神烈火般的审判。
12~14. 先知于此鲜明地描绘出举国虚妄的错觉。神的子民忘却了神有祂的权利(出二十5),只一味强调西乃之约所赋予他们的特权,却不愿履行责任。他们认为惩罚与神的慈爱根本互不兼容。因此,他们嘲弄先知灾祸将临的预言(参:番一12),认为先知不过是饶舌的人,并无比他们更大的权柄,反而坚信假先知令人宽心的说辞。全国都沉溺于这种错觉中,他们根本无法分辨神真正的仆人和巴力的先知有何区别。此种态度使得耶利米有必要向犹大说出特别的话语。从此,神使神谕在耶利米的口中成为火,而百姓成为柴,两者一经接触,柴便将被烧灭。此处表明先知所说的,便是神对犹大的话语,耶稣的情形也是一样(参:约三34,等等)。
15~17. 不知名的侵略者,有如山岭流水般稳固悠久(参:民二十四21;申二十一4),他们的言语难以明白,且在文化及宗教各方面均与犹大迥然不同。就算犹大想要向敌军求饶,语言的障碍亦使得敌人对其呼求毫不留心,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明白。仇敌致命的弓箭正如坟墓一样,在陈尸遍野、全地荒凉之前,绝不罢休(参:诗五9)。
18~19. 先知在此重申耶利米书四27的应许,指出无论对犹大的谴责多么具有胁迫性,神的惩处仍有保留,绝不会将其毁灭净尽(参:耶三14)。西乃之约的关系,便是神定意降灾的原因。犹大已选择了事奉外邦神,所以将被捆绑在异地事奉外邦神,此处显然是预言被掳至巴比伦一事。这里所教导我们的功课就是,我们若在属灵的原则上让步,绝不能安然无恙。故而,基督徒经常被提醒要禁戒各样的恶事(参:罗十二2,十三14;林前五11,等等)。
五20~31. 大祸临头的原因
耶利米斥责全体犹大人,因为他们愚昧无知且没有道德上的辨识能力。西乃之约对他们而言,已名存实亡,并且许多人毫不留情地压榨贫苦人而得昌盛。
20~22. 宇宙的主宰再次对犹大说话,谴责它的愚昧和顽固。耶利米针对以赛亚书六9作出回响,指责国人缺乏对属灵事物的洞察力。基督对祂那一世代的人,也曾有同样的批评(太十三14、15;约十二40),保罗亦然(徒二十八26)。视力和认知之间,或是听力和理解之间,并无必然的相互关系。事实上,神的子民正如他们所敬拜的虚无偶像一样愚昧(参:诗一一五5及下,一三五15及下)。神所造的世界,一直井然有序地依照祂的旨意运行;与祂立约的子民却厚颜地滥用自由,拒不遵守祂的诫命,并沉溺在各样的败坏当中,不断逾越西乃之约所定的界限。
23~25. 这一切之所以发生,乃因选民顽梗的本性(参:申二十一18、20)。“属血气的人”,体贴“情欲的事”(参:加五19及下),并从情欲收败坏。基督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参:来五9),在新约之下,任意妄为和忤逆神的人,下场亦将与旧约时的悖逆者相同。以色列对神无限的权能,并未生出敬畏之心,亦未心存感恩;而神控制时令,可以影响他们的物产富饶与否,他们亦无动于衷。的确,全国的罪孽已经使得百姓无法得到神最丰盛的祝福。
26~27. 此处重心转移至某一类人,他们是社会的寄生虫,从阿摩司时便被斥责(摩二6及下,等等)。耶利米在此用了捕鸟的隐喻,但马索拉经文的意思不甚确定,或者应译为每一个都埋伏窥探,好像捕鸟的人(参:弥七2)。就像偷猎者将一天的猎物装在竹笼里带回家,这些恶人亦不断积聚不法的所得。神的羊群中竟有如此互相剥削压榨之情事,颇让耶利米感到不可思议,同样令阿摩司和弥迦费解。哈巴谷曾大力抨击这种行径(哈二6、8),而新约亦劝告我们,在一切的关系上均要谨慎诚实(可十19;帖前四6;多二10,等等)。
28~29. 在东方,肥胖被认为是富足的象征(参:申三十二15;诗九十二14;箴二十八25,等等)。这些人作恶时毫不保留(参:弥七18;摩七8,八2),足证前一个世纪的社会败坏,并未根除。在犹大,富人仍在压迫穷人,而百姓亦无法在法庭得到公义。这种现象不容忽视,因为摩西律法具有强烈的人道精神,要求以色列人照顾有需要者及中低阶层的福祉。恶人既已破坏了这些原则,必然遭到惩罚。
30~31. 比此更糟的是,竟然有假先知的存在。他们为“谎话”──即巴力──而说预言,他们所说的是假预言。把持权柄(AV、RV、RSV)可以解作祭司在先知的指示下行事,或是祭司依自己祭司的权柄行事(参 NEB:与先知手携手)。结果使得当时百姓的宗教生活,持续地沾染属肉体的习气。一旦律法和信仰的原则遭到扭曲,社会便绝无安定可言。31节总结了全国的罪孽,显示假先知和祭司因不信的恶心而犯罪,而竟受到全国百姓的欢迎。这国家所行的一切,在在均与西乃之约的精神背道而驰,所以他们必遭惩罚。此一提醒已经是他们耳熟能详的主题,迄今也应早已深深印在犹太人的心版上。错误的教导挪去了神律法的限制,鼓吹利己主义和贪爱逸乐。这是犹大末日时的特征,亦是神预言末世时的征兆(参:提后三1~7,等等)。──《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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