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二章
Ⅲ 审判的信息(二1-廿五38)
一、严责与劝导(二1-六30)
二、迷信与刑罚(七1-十25)
三、警戒与哀恸(十一1-十五9)
四、自白与信息(十五10-廿五38)
一、严责与劝导(二1-六30)
本段有两大重点:(1)以色列犯罪的严重性,先知加以详细提出,并予以指责,这是第二章的内容。(2)以色列应受警告,宜及时切实悔改,这在三章全部至四章四节。
1.背道与悖逆(二1-37)
本章一至三节论以色列幼年的恩爱,有耶和华特别的眷佑,可说是理想的过往。这是否专指以色列北国的实况?这几节与本章其余部分确有分别,因为全章都是分析以色列背道的罪。在文体方面,不仅是诗文,二节至三节是四行诗,耶和华为第一人称:我(二2),以后成为第三人称(二3)。在第二节有六个名词,配合第三节六个名词,而且名词的性别也安排得十分巧妙(虽然希伯来文以外不那么明显),先有两个阳性,再有两个阴性,最后阳性与阴性交替作结。1
第四节是单独的,第五节在传信者的形式(耶和华如此说)之后,就有四行诗,第一行由二至四行来解释。自第五节“你们的列祖”,至第九节“你们的子孙”,成为分明的一段。“他们也不说,耶和华在那里呢?”(二6)“祭司都不说,耶和华在那里呢?”(二8)这重复的语气值得注意。在第六节,耶和华领他们从埃及地上来。在第七节,祂领他们进入肥美之地。领出与领进,是神恩惠的作为,又是令人注意的语句。
二章十至十三节可分为两小段:十至十一节及十二至十三节都是以命令词开始。“去察看”(二10)“要惊奇”(二12)。第一小段,连续有两个问题(二10下、11上),然而有一答案(二11下)。第二小段指责的双重罪恶,以水为主题:活水及不能存水的池子。“池子”重复一次,着重人犯罪的企图。
十四至十九节继续上一段的要义,提到水,他们不可在埃及喝西曷的水,在亚述喝大河的水(二18)。又提到离弃神(二19)。在十四节又连续提出三个问题十分有力。十五节诗的结构特别完美,宣告审判的可怕。2本节的狮子指亚述,然后是埃及与亚述(二16、18)。在十九节有六行诗,分为三对句,惩治、责备、恶事,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二十至廿五节,三次“你说”,“你说”(20节),“你怎么说”(23节),“你倒说”(25节)。“随从”(23、25节)也是重要的用词。自二十至廿二节,有四行诗成为连串,描述错谬的百姓,好似拴住的牲畜解开绳索(20节上),又好似妓女行淫(20节下),葡萄树长坏(21节),流人血的手洗不干净(22节)。“这是耶和华说的”结束这一小段(22节)。廿三至廿五节文体不大规律,但其中仍有明显的命令:“你看”、“你知道”(23节),禁令:“你不要”(25节)。将以色列描述为独峰驼与野驴,是十分生动的。
廿六至廿八节,以色列家在廿六节,犹大在廿八节。“说”在廿七节,又有“却说”(27节下),成为极大的讽刺,因为叫木头、石头的偶像“起来,拯救我们!”在遭遇患难的时候,是无济于事的。
廿九至卅七节中,廿九至卅二节似需重新将经文评鉴,但卅一、卅二节的问话却十分明显,可以明白信息的重点。卅六节“为何”,在下半节“你必”及卅七节下“你必”已经下了定论。
第二章是以法律的形式。一连串的问话是控告的内容,唤天呼地来作证人,不信守圣约者必遭刑罚,最后应给予宣判。3
第一章耶利米蒙召,受命向叛逆的犹大传道。第二章他就照耶和华的吩咐,向耶路撒冷宣告审判的信息。这是否在约西亚王宗教改革之前,或是改革的初期?在经文本身无法看出信息传讲的时间。但指责罪恶与劝导悔改,是耶利米受命的先知职任中,最主要的任务,在第二章的信息中已经开始了。
1 W.G.E. Watson, "Symmetry of Stanza in Jeremiah 2:2b-3", Journal for Study of the Old Testament 19 (1981) 107-110.
2 M.P. O'Connor, Hebrew Verse Structure, 1980, 300, 305.
3 J. Harrey, "Le 'R|b-Pattern, reqvisitaire prophetique sur La rupture de L'alliance", Biblica 43 (1962) 172-196.
a.幼年的恩爱(二1-3)
第二章一至二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你去向耶路撒冷人的耳中喊叫说,耶和华如此说,你幼年的恩爱,婚姻的爱情,你怎样在旷野,在未曾耕种之地跟随我,我都记得。”
本章的开端,正如本章四、十一、十三节,在用语上比较详尽,所以有这么长的引言。4在七十士译词只有“祂说”,简化了这里冗长的话。5但是“耶和华的话临到我”,为耶利米书的特用语。“你去”在本书出现(除此之外)尚有九次(三12,十三1,十七19,十九1,廿八13,卅四2,卅五2、13,以及卅九16)。
“说”在此重复,在廿八章十三节及卅九章十六节,也可找到同样的用法。“你去”似是着重的命令,可参考列王纪下五章十节。“耶和华如此说”,是先知传信者的形式,在先知著作中出现甚多。6
“我都记得。”动词是完成式。通常指长远记得的情形是用未完成式,就表明恒常继续记得。但这处表明他记得的只是过往的事。现在祂不再怀念了。以色列人在早期与神立约,忠信地遵守一切律法,守节为纪念耶和华一切恩惠,这是他们幼年的恩爱。
如果按字句的排列,可直译为:“我记得你幼年的恩爱”,“记得”也可作“注意”或“留意”。其实与其说以色列的忠信恩爱,不如说是神的信实,因为耶和华为他们的缘故,纪念他们先祖所立的约(利廿六45)。这是法庭的用语,说明以色列法定的地位,神以圣约为审断的标准。7
“恩爱”一词(hesed)可译“忠信”或“信实”,为旧约神学中的一个主题,是指恒常的爱。这原是自上至下的。耶和华在上,施恩给在下的以色列,给予恩典,如礼物一般,要他们领受。8但也要他们以忠信作为响应。
这里的恩爱究竟是耶和华对以色列人呢?还是以色列对耶和华呢?在本文中不甚容易分辨。但在卅一章三节极为相似的论述,那是耶和华对以色列的恩爱,但是在此处二章二节下,似乎是指以色列对耶和华的态度。无论如何,圣约的关系是双方面的,所以忠信的爱也是这样,神对以色列,以色列对神。恩爱也可译为“热心”或“热诚”(Devotion)。9
“爱情”与“恩爱”有时是用作同义字(卅一3),可参考何西阿书四章一节及六章六节。这用词基本上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婚姻关系。有时也包含政治的涵义,如与强国结盟。所以恩爱是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而这种信实的爱也是以色列人对耶和华回报,是一种内心的感情与态度。爱情以婚姻的关系为主,也是双方面的,在政治上是附庸国对强国效忠的态度。推罗王希兰平素爱大卫(王上五1),就是这样的态度。申命记强调爱神,涵义也相同。10这是立约的爱,是相互的。11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与耶和华立约,就是本节(二2)下的重点。
这恩爱是“幼年”的,在一章六节指不成熟,在此处可能指“新妇”(二32),利未记廿二章十三节中的未婚之女子也作幼年。何西阿书二章十九节,指聘妻是在旷野的地方,指以色列民族的初期。可能也是耶利米所着重的,因为那时的情况比较单纯。
那时在旷野,旷野就是未曾耕种之地,雨量既不足,除荆棘之外别无出产(士八7;赛四十一18-19,五十五13)。12参考九章十节,那是荒凉可怕的地方,不适合人居住。但在那里恶劣的环境中,以色列人跟随着耶和华。
“跟随”是妻子随着丈夫(创廿四15;撒上廿五42)。以色列人跟随着耶和华(申十三5),表明对神的信靠与顺服。“顺服”也是敬拜的意思。在列王纪上十八章廿一节,以利亚说:“若耶和华是神,就当顺从耶和华。若巴力是神,就当顺从巴力。”这里可译作:“你在旷野敬拜我。”
第二章三节 “那时以色列归耶和华为圣,作为土产初熟的果子。凡吞吃他的,必算为有罪。灾祸必临到他们。这是耶和华说的。”
以色列蒙神拣选,分别归神为圣,不再是属世的了。归神为圣,也表明是属于耶和华的产业,13所以作为土产初熟的果子,是分别出来的供物。14以色列完全在耶和华的支配之下,不再属自己,而是跟随耶和华。
土产的初熟果子是必需献给耶和华,表明这是出于耶和华而感恩,这是耶和华所赐给的,因为地的出产完全是信赖耶和华而有的,祂是土地的主,五章十、十一节也有类似的话。申命记廿二章九节,田园是神的,不可破坏,葡萄园的出产收获都属耶和华。初熟的果子包括田里一切的出产,谷物果实、新酒与油由果子榨出(民十八12-14)。这些都是耶和华的产业,是指定给以色列人的(十二7)。
有关初熟的果子,何西阿书九章十节也有说明:“主说,我遇见以色列如葡萄在旷野,我看见你们的列祖,如无花果树上春季初熟的果子。”在第三节上,耶利米确用祭司礼仪的用语来说明,以色列好似当献的供物。他们只能供耶和华吃用,其他人却不可随意利用他们,甚或吞灭他们,因为这样必犯严重的罪。“吞吃”是指军事的侵略,15在民数记廿四章八节:“他要吞吃列国。”就有这样的涵义。凡侵犯以色列的必算有罪,必自取刑罚,不能幸免。
“灾祸”一词可参考一章十四节,侵略别人,自己必遭侵略。因为耶和华的刑罚必归在侵略者身上。
4 J.G. Janzen, Studies in the Text of Jeremiah, 1973, 113.
5 W. Rudolph, Jeremia, 1968, 14.
6 C. Westermann, Basic Forms of Prophetic Speech, 1967, 34-36.
7 H.J. Boecker, Reformen des Rechtslebens im Alten Testament, 1964, 105-111. also, "Anklagereden und Verteidigungsreden im Alten Testament", Evangelische Theologies 20 (1960) 411-412.
8 K.D. Sankenfeld, The Meaning of Hesid in the Hebrew Bible, 1978, 233-235.
9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Its Structure, Its Problems and their Significance for the Interpreters", Interpretation 9 (1955) 259-278.
10 W.L. Moran, "The Ancient Near Eastern Background of the Love of God in Deuteronomy",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25 (1963), 77-87.
11 J.A. Thomps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Verb Love in the David-Jonathan Narratives in I Samuel", Vetus Testamentum 24 (1974) 334-338, also "Israel's Lovers", Vetus Testamentum 27 (1977) 475-481.
12 D. Baly, The Geography of the Bible, 1974, 101-105.
13 W. Rudolph, "Jahweh's Eigentum", in Jeremia, 1968, G.E. Mendenhall, The Ten Generation, The Origins of the Biblical Tradition, 1973, 207.
14 J. Lindblom, Prophecy in Ancient Israel, 1963, 327.
15 M. Ottosson, "'akal",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ed. G.J. Botterweck and H. Ringgren 1, 236.
b.日后的背道(二4-13)
本段是一座桥梁,架在一至三节与十四至十九节中间。以色列幼年时对耶和华忠信的爱(1-3节),已经消失了。因此他们必无法逃脱亚述的侵略(14-19节)。以色列背道的罪(4-13节),正说明其前因后果。
第二章四节 “雅各家、以色列家的各族阿,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
这里似专指以色列北国的众支派,为继续二节的内容。这是否耶利米的设计,从北至南,因为他主要的对象是犹大。其实“以色列家”是指整个的民族,在士师时代有支派联盟,就有这样的名称了(撒上七2、3)。在扫罗及大卫作王时,也是以国为家(撒下一12,六5)。雅各家是同义字(摩三13)。
第二章五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的列祖见我有什么不义,竟远离我,随从虚无的神,自己成为虚妄的呢?”
这里一开始,就发出修辞的问题(rhetorical question),是不必有答复的,或者答案是否定的。以色列人不能责怪神,神没有不义,祂一切都是公平的。可惜他们自列祖起已经远离了神。这是以离婚的事件为例,如果丈夫看见妻子有过错,可以休她(申廿四1)。但是只有休妻,不可以休夫,因为以色列社会重男轻女。现在竟是妻子要与丈夫离婚,而且错怪了丈夫,这是不合理的。于是将这事应用在以色列人身上。以色列的丈夫是耶和华,而她竟然远离祂,这真是难以想象的事(参三1)。
再从另一方面来看,耶和华怎会有不义呢?在申命记卅二章四节摩西之歌中,“耶和华是盘石,祂的行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神,又公义又正直。”但是以色列不要耶和华,反选择巴力,那虚无的神带给以色列多少痛苦与灾难,在以利亚时代(王上十八21),在何西阿时代(何二9)。
虚无(hebal)与巴力(haba'al)是谐音,所以虚无之神必指巴力。
提到列祖,且参阅本书七章廿二节,是指从埃及地出来那一代起,他们已经随从虚无之神。以色列人远离耶和华,在以西结书十一章十五节与四十四章十节也必受本段话的影响,其实耶和华不与敬拜者有距离,诗篇廿二篇十一、十九节,卅五篇廿二节,卅八篇廿一节,七十一篇十二节。敬虔的祷告总是求耶和华不远离他们。
虚无也是虚空,好似一口气就消失了(赛五十七13)。在八章十九节仍是指虚无的偶像(参申卅二章廿一节)。
再提到“虚妄”,仍是同一个字,诗篇六十二篇十节“虚假”,约伯记廿七章十二节又译作“虚妄”,表明一无所有。有译为“毁灭”,是取被动的语气(Niph~al)。16另将这字更改(由h-v-l改v-h-l再用被动语气,成为“惊惶”)。17但看来似无更改的必要。
“虚无”与虚妄都是没有实际的,迷信只是一种幻觉而已,但是以色列人竟然愚蠢至此。
第二章六节 “他们也不说,那领我们从埃及地上来,引导我们经过旷野,沙漠有深坑之地,和干旱死荫、无人经过、无人居住之地的耶和华在那里呢?”
他们也不问,他们为什么不自问呢?耶和华在那里?这是他们应当寻求的(二28)。这位神就是“领我们从埃及地上来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传统的信仰,在申命记八章十五节及约书亚记廿四章十七节等。
除埃及地以外,还有旷野沙漠有深坑之地以及无人居住之地,这“地”是在旷野,可参阅以赛亚书三十章六节。“沙漠”照音译是亚拉巴,就是在死海与亚拉巴之间的荒谷。18在申命记二章八节曾经提及。“深坑”在十八章二十、廿二节也提说,事实上亚拉巴本身就是一个深坑,旅行者很难走得过去的。19
那是干旱与死荫之地,死荫是极端幽暗,20所以无人可以居住,甚至无人可以经过。这样在历史中向无人烟之荒废之地,这样的旷野是十分惊险可怕的,但却有耶和华神的恩典,带领以色列人经过,实在使人无法置信。人们难道仍旧无法认识这位施恩的神吗?
第二章七节 “我领你们进入肥美之地,使你们得吃其中的果子和美物。但你们进入的时候,就玷污我的地,使我的产业成为可憎的。”
在耶和华引领之下,以色列得以进入肥美之地。肥美原意为花园,这是花园之地。这花园可能是葡萄园,有肥美的树木与果实。这不再是旷野,因为旷野干旱,没有出产。但这里土地肥沃,花果繁多,丰盛无比,可供人饮食。所以从上一节转至本节,有极大的改变。这地是“我的地”,耶和华的地土(利廿五23),可以赐给以色列来承受,如在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及申命记多处所提说的。21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属耶和华。在利未记十八章廿二至三十节,有详细的列表,列出拜偶像或淫乱之罪,皆会污秽那应许之地。可是以色列人敬奉假神,使地玷污,使耶和华的产业成为可憎了。
第二章八节 “祭司都不说:耶和华在那里呢?传讲律法的都不认识我。官长违背我,先知藉巴力说预言,随从无益的神。”
祭司与先知常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是从事信仰的事(五31)。传扬律法的是指祭司(十八18)。官长原为“牧人”,这样成为三群人。22有的认为先列祭司,再提传讲律法的,则后者应为另一种人,再加先知与官长,共四种人。23还有的说法说只有两种人,即祭司与先知;牧者不是官长,而属先知群,传讲律法的,算在祭司之内。24
传讲律法的,或执行律法,或负责训诲的,仍是属祭司的职责。可能耶利米是指文士,文士是专责教导的,却与祭司有别,所以属另一种人。25
牧人译为官长,是亚述的用语。他们违背神,是历代先知最为痛恨的事(赛一2;何七13)。先知应秉承耶和华的旨意,而他们却藉巴力说预言,这些预言当然完全是虚无的。他们都随从虚无的神,是毫无益处的,正如以赛亚书三十章五节,当犹大倚靠埃及时,他们就成为无益的民:“那民并非帮助,也非利益。”因为他们完全不敬畏耶和华,不信服祂。
第二章九节 “耶和华说,我因此必与你们争辩,也必与你们的子孙争辩。”
争辩是法律的程度,神必定他们的罪,使他们无法申辩。审判必临到以色列,先是北国,于主前721年。然后再向南方宣判。
这既是法律的过程,便只有审断,没有恩惠。耶和华定他们的罪,因为他们破坏了圣约。首领们首当其冲,百姓也不能幸免。今代必须承受刑罚,下代也同样受罚。这些都是罪有应得的。
犹大首先面对的,是主前597年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来侵(王下廿四1-2),再次在后几年(王下廿四10-17),最后在主前587年(王下廿五章),犹大终于败亡,这是在耶和华公义的审判之下。
第二章十节 “你们且过到基提海岛去察看,打发人往基达去,留心查考,看曾有这样的事没有?”
你们在以色列外应加以观察,先到基提海岛去,那大概是西边的海岛。基提是在居比路(Cyprus),为现在的拉拿加(Larnaca),是在地中海的东面,属罗马的地域(参但十一30)。26
至于基达,是亚拉伯部落的重镇(创廿五13),在约但河东之北亚拉伯(四十九28-33)。27
这两处都有很多贸易往来。前者位于极西之地,而后者则是极东。现在且细心作一番研究。
他们是异教徒,他们的神是虚无的,并不存在,他们尚且始终敬奉,不任意更换他们的信仰。以色列竟然不要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这种事怎么可以发生呢?简直难以想象。
那些外邦人是商人,唯利是图,货物可以交换,其实连信奉的神也可以更换,但他们都不这样做。以色列难道还不如外邦人么?这是先知的问题,感到困惑。
第二章十一节 “岂有一国换了他的神么?其实这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将他们的荣耀,换了那无益的神。”
古时的诸国各有自己的神,以色列的神是耶和华,这是真神,其他都是假神,但以色列反而以真换假,还有比这更愚蠢吗?
耶和华原是以色列的荣耀。耶和华的荣耀在旧约中曾多次提及,是表明神的同在。何西阿书四章七节祭司因事奉耶和华而有荣耀,但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他们的荣耀来自尊贵的职分,荣耀是他们敬仰的目标。耶和华是荣耀的主,可惜他们离弃祂,将荣耀换为无益。无益再指虚无的神,正如第八节所描绘的。无益如五节,廿三节是指巴力。
第二章十二节 “诸天哪,要因此惊奇,极其恐慌,甚为凄凉,这是耶和华说的。”
在耶和华的法庭中,天地是证人。现在以色列这样背道的事,足以惊动天地,连天都感到震惊不已。先知引述天地为证人;在以赛亚书一章二节;弥迦书一章二节,六章一、二节说,连山岭也一同响应。
天感到惊奇恐慌,因为这是十分反常的现象。这里也提到凄凉,似指地面,地的荒凉,如无人居住之地(参结卅三28)。凄凉或荒凉也指干旱之地。所以下节特别提到人们挖凿水池,他们需要供水,却不要活水的泉源。
第二章十三节 “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以色列的罪恶是双重的,也就是“一切恶”(一16)。两件恶事是双重的恶,两者是完全相连的。他们离弃真神,去随从繁生的假神。在十诫的开端,神已经清楚表明:“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将你们在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出二十2)因此,“除了我以外,你们不可有别的神。”(出二十3)救赎的恩典足使他们认识真神,怎会再离弃呢?
这里所用的表征的言语,可联想何西阿书十章十节:“他们为两样的罪所缠。”这节的经文稍为修改,可译为“他们饮用自己的泉源。”28耶利米是否借用这句话?
他们离弃耶和华,“离弃我”的“我”字原文放在动词之前,特别有着重的用意,在四章廿二节“不认识我”,五章廿二节“你们怎么不惧怕我呢?”这些语句中,“我”都放在前端。
神是活水的泉源。活水的“活”有双重涵义,活水也是活神。他们离弃这活水的泉源,正如以赛亚指责以色列拒绝西罗亚缓流的水(赛八6-8)。西罗亚池子的水来自基训河,常常涌流。29
这里以赛亚以水喻为神的道。此处论述耶和华是生命的源头(诗卅六9;箴十11,十三14,十四27及十六22),所以活水、生命的源头,永活的神都是先知所强调的,出现在以赛亚书,在耶利米书(此处及十七13),也可参阅约翰福音四章十节及七章卅八节。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而去挖掘装水的池子。但是这池子是破漏的,将原有贮藏的水也都流尽了。他们凿池子,原必涂上石漆,可保持水不耗尽。但这些人为的方法并未奏效,一经破裂,水就流出去。神将他们带出埃及,在旷野为他们打开盘石的泉源,为他们供水。但他们自己挖掘,水流尽,仍受干旱之苦。这就是他们实际情况。
16 J.J. Glu/ck, "Paronomasia in Biblical Literature", Semantics I, 1970, 68.
17 W.L. Holladay, Jeremiah 1, 86.
18 S. Cohen, "Arabah",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1, 177-79. Baly. op. cit., 202-9.
19 Baly, op. cit. 208.
20 D.W. Thomas, "Tsalemaweth in the Old Testament",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7 (1962) 199-200. M. Dahood, Psalm 1, 147.
21 G. von Rad, "The Promised Land and Yahweh's Land in the Hexatevch",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vch and Other Essays, 1966, 76-93. W. Bruggemann, The Land: Place as Gift, Promise and Challenge in Biblical Faith, 1977, p. 122.
22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1980.
23 P. Volz, Der Prophet Jeremia, 1928. W. Rudalph, Jeremia, 1968.
24 J.M. Berridge, Prophet, People, and the Word of Yahweh, An Exam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in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Prophet Jeremiah, 1970, 140.
25 W.L. Holladay, Jeremiah 1, 88-89.
26 Jonas C. Greenfield, "Kittim",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3, 40-41.
27 J.A. Thompson, "Kedar",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3, 3-4.
28 W.R. Harper,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Amos and Hosea, 1905, 353.
29 G.A. Barrois, "Gihon",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2, 396.
c.背道的后果(二14-19)
第二章十四节 “以色列是仆人么?是家中生的奴仆么?为何成为掠物呢?”
这里有两个隐喻。一个是指以色列成为被掳的奴仆,另一个是指以色列被侵略,好似成为猛狮的掠物。这两者都与战争有关。
战败者被俘,成为奴隶,供人驱策。奴仆在主人的家中,有两种身分。一种是从贩卖者买来的;被贩卖的人可能是从战败国掳来的。另一种是生在主人家的,那是奴仆的后代。虽然生为奴仆,究竟可算是主人家中的一分子,在家生的与掳来被卖的不同。他们的处境应该没有那么恶劣。怎会像在战争中被掳的,成为强国的掠物呢?在家生的奴仆不必面对那样的惨状。
有关掠物,下节再作解释。
第二章十五节 “少壮狮子向他咆哮,大声吼叫,使他的地荒凉,城邑也都焚烧,无人居住。”
他们成为狮子的掠物,受列强的侵略,是他们背道的后果。狮子可能指亚述,但亚述以后又被巴比伦所并吞。在主前612年。巴比伦强权轻取尼尼微,两年后又在哈兰,将亚述的残兵也解决了。埃及想穿越巴勒斯坦来援救亚述,那是在主前609年,约西亚王在米吉多阵亡。埃及废除约哈斯的王位,而立约雅敬为王,犹大便沦为附庸国。但在主前605年巴比伦在迦基米施战败埃及,又在哈马口再制胜他们。结果约雅敬效忠于巴比伦,犹大真的成为了掠物。
少壮狮子不仅向他咆哮,事实上已捉住他,他已在垂危之中。巴比伦侵略犹大,使地变得荒凉,将城邑焚烧,极尽破坏的能事。于是犹大就成为荒废之地,再也没有人愿意居住,城市变为旷野。
第二章十六节 “挪弗人和答比匿人,也打破你的头。”
本节的开端在原文有“况且”,使事态看来更加严重。埃及人原援助他们,现在竟然加以羞辱与伤害。
挪弗与何西阿书九章六节的摩弗是同一个地方。这是在尼罗河西岸开罗城向南四十余公里,是古代与中代之埃及王国的首都,可见其重要性了。30
答比匿是在尼罗河三角洲之东,希腊人称之为大费(Dephne),是主前第七世纪的埃及重镇。31当犹大被占领的时候,以色列人为逃避巴比伦,就在那里避难(参阅四十三7-9)。32
这两个城为犹大人避难之处。他们本欲寻求埃及的庇护,但结果非但没有得着援助,反被打伤。“头”原意为头顶、身体最重要的部分。“头”也可指头目首领(何二2;赛七8、9),可能指王室,正如四十八章四十五节指摩押的宫室。
本节可能仍指主前609年,犹大王约西亚这位头目在米吉多死在战场,埃及人打破以色列人的头。上节提说巴比伦,本节提埃及,他们都给予犹大苦害与羞辱,都是因为犹大离弃神。这样的罪带来不好的后果,使神的子民不可逃脱。
第二章十七节 “这事临到你身上,不是你自招的么?不是因耶和华你神引你行路的时候,你离弃祂吗?”
本节既承接十四节,又伸延至十九节。十四节问以色列是家中的奴仆么?为什么他们成为牺牲者?这里的答案说明这事临到你们,还是你们自招的后果。于是在十九节是一个结论,也在这里及上文一直提说的,以色列人离弃神,没有其他的原因。
离弃神,在十三节已经强调,这里再重复。他们离弃神,是在神引他们行路的时候,那是指在旷野流浪的情形(申八2、15)。“引你行路的时候”这一短句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
第二章十八节 “如今你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你为何在亚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
以色列人离弃神,不愿跟随耶和华走向应许之地,反走向埃及与亚述。“水”是象征安全,他们寻求安全,不往神那里求,而去求埃及与亚述。
西曷的水不算是尼罗河的水,至多是尼罗河的东支一部分,是明苏莱湖的水(Lake Menzaleh),33大概靠近答比匿。可能这里仍是指尼罗河。以赛亚书廿三章三节,西曷与尼罗河为同义字。34
大河通常指幼发拉底河,因常有冠词,但此处并无冠词,所以有人以为是底格里斯河(圣经的译法为希底结河,可是但以理书十章四节这样译,却未必准确)。35
“求告埃及,投奔亚述”是何西阿书七章十一节的说法。其实此处耶利米所指的,不再是亚述,而是巴比伦。巴比伦与亚述都是在大河地区。以赛亚书八章七节说得很清楚,主必使大河翻腾的水猛然冲来。不过该处提说亚述的威势,现在必指巴比伦的威势。
第二章十九节 “你自己的恶,必惩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责备你,由此可知可见你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为恶事,为苦事,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本节照文法的构造来译出可能更加活泼。首两句的动词为未完成式(Imperfect),有一种意愿或容让的口吻:
“愿你自己的恶惩治你,愿你背道的事责备你。”或:
“让你自己的恶惩治你,让你背道的事责备你。”
然后“可知可见”应作为命令词:“你该知道,你该看见(注意)”,说出可怕的后果。连续两个命令词,更有紧急的强调意味,这命令词一起发出,十分有力。
这里进一步将十七节的用意,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人们犯了错误,是不容逃脱的。
这恶是以色列人,自己所犯的,但同一个字在第三和十三节可作灾祸,可见恶与祸二者也是分不开的,因为罪带来的苦难是神的惩治。“背道”原意为转离,离弃神是不忠的行动,以色列人去找外邦的援助,无疑是背道的行为。同一个字可译为“归向”或悔改。36他们转去,如果再转来就好了(八4;参四1)。
“可知可见”,知道与看见常是连在一起的,可参阅廿三节,五章一节,十一章十八节,及十二章三节。
离弃耶和华,在上文几节一直反复提说,现在作结语时,再重复,是有特别的用意。“他们不存敬畏的心”原意为他们没有恐惧战兢的心等候神,正如何西阿书三章五节:你们回心转意来寻求神,才是敬畏神的行动。
这是主万军之耶和华说的,在本书只有另外两处同样的用词(四十六26,五十31)。通常“万军”而无“主”字,有“主”字而省去“万军”的字样,此处是最完全的圣名。
本段(14-19节)虽然简短,但语气极重,因为事态的严重,使先知必须直接了当地说出背道的后果,现今有这样危局,是以色列人自己导致与促成的,是否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呢?这就是先知耶利米十分严肃地在思考的问题。
30 T.O. Lambdin, "Memphis",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3, 346-347.
31 Holladay, Jeremiah 1, 94引述Herodotus 2.30.
32 T.O. Lambdin, "Tahpanhes",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4, 510.
33 T.O. Lambdin, "Shihor",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4, 328.
34 C. Westermann, Genesis, 1974-82, 1.297.创世记二章十三节;基训河可能指尼罗河。
35 J.A. Montgomery,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Daniel, 1927, 407. L.F. Hartman & A.A. Di LE-lla, The Book of Daniel, 1978, 263.
36 W.L. Holladay. The Root Subh in the Old Testament, 1958, 128-139.
d.迷信的虚妄(二20-28)
第二章二十节 “我在古时折断你的轭,解开你的绳索。你说,我必不事奉耶和华,因为你在各高冈上,各青翠树下,屈身行淫。”
现在从历史的往事来看,在古时,很久远的日子,这语气也出现在约书亚记廿四章二节:“古时你们的列祖……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神呼召亚伯拉罕出来,不再受异教的绑索。“折断你的轭”,可能专指在埃及受法老的欺压。轭是一种压迫,好似在列王纪上十二章四节所罗门使人民服苦役,以致人民要求他儿子罗波安减轻所负的重轭。至于在本书五章五节,人们要折断神法则的轭;轭是指法则的重负,应该明白以色列必须服事耶和华,不可服事异族与异教。可见“轭”的用意是重要的。37
绳索是栓住牲畜用的,解开绳索,挣脱这样的捆绑,才可得着自由。何西阿也曾用这样的意象,描写以色列人好似家畜,而耶和华用慈绳爱索牵引他们(何十一4,十11)。但是他们硬着颈项,倔强地说:“我必不事奉耶和华!”但是在十四节有这样的问题:以色列是仆人么?他们不想作耶和华的仆人,就会作埃及或巴比伦的奴仆了。他们走向迷信的愚妄而不自觉。
本节以下的经句,是描述敬奉巴力、迷信的卑贱行为,是在何西阿书四章十三节的用语。这也可追溯至申命记十二章二节。在高冈,似有高傲的隐喻,38以赛亚书五章十五节的“高傲”必降为卑。青翠树表明丰盛多叶。好似描写女性丰满的体态,则高冈指男性。39这里是以淫乱的表象指以色列人属灵的堕落。以色列人完全以妓女的姿态,离弃丈夫耶和华,去随从巴力。
第二章廿一节 “然而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全然是真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坏枝子呢?”
现在以色列被描述为葡萄树。何西阿虽也用过这样的表象,但本节主要是引用以赛亚书五章一至七节;上等的葡萄也是以赛亚所用的字(赛五2)。这种葡萄是红色的,正如烈日的红色一般,可参阅撒迦利亚书一章八节所描述马的颜色。真种子,是指纯正的,也可解为可怕的。这结成的葡萄应该是纯种,以色列对神也应有纯全可靠的信心。
可惜这里为外邦葡萄的坏枝子,正如以赛亚书五章二节所说的野葡萄。上等的葡萄与野葡萄的比较是,如以赛亚书五章七节:他指望的是公平,谁知倒有暴虐,指望的是公义,谁知倒有冤声。二者作尖锐的对比。此处的转变,也是相反的,使神失望。
第二章廿二节 “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眼前显出,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以色列的罪污必须洗除,但是怎能用任何清洁的方法?碱是巴勒斯坦没有的,可能是从埃及运来的。在埃及有几个制碱的中心。40肥皂是用一种植物的灰烬制成的,这种植物是一种类似“疏打”的树(salsola kali)。41
“洗涤”如洗衣服一般,洁除一切污点。诗篇五十一篇七节,诗人求神洗净他,除去他一切的罪污。耶利米书可能引用这首诗篇及以赛亚书一章十五至二十节。
“多用”的涵义并不十分清楚,可能是指澈底清除,如诗篇五十一篇二节:“洗除净尽”,“净尽”也可译为“再三”,42再三才可澈底。
罪孽的痕迹可能是血迹,不易清除。是流人血的罪么?但这里只是笼统地指罪孽,参阅一章十五至十七节及十八至二十节,罪孽必须除去。
第二章廿三节 “你怎么说,我没有玷污,没有随从众巴力?你看你谷中的路,就知道你所行的如何,你是快行的独峰驼,狂奔乱走。”
以色列人否认了,他们不承认玷污地土,他们不承认随从巴力,但是在二十节他们已经清楚申明:我必不事奉耶和华。在该节用的是未完成式,表明我必不继续事奉。在这里(23节),“我没有随从众巴力。”动词是完成式,表明我从来也没有随从过巴力。看来二十节与廿三节前后有矛盾之处。
又照原文的语法,似乎更为生动:“众巴力吗?我从来没有随从过!”他们特别提出巴力,而且是众巴力。
“你看谷中的路”,路是引往谷中去(参17、18节),同时也指生活方式与习惯(36节)。“谷中”在七十士译词为“坟地”。亚兰文译词则指出为伯昆珥对面的山谷(申卅四6),是摩西埋葬之地。在民数记廿五章三节,以色列人与巴力昆珥连合。耶柔米(Jerome)认为这是欣嫩子谷,因为七章卅一至卅二节是指埋葬之地,43而且那地是献孩童为火祭的。历代志下廿八章三节,亚哈在那里献异教的祭。可见在耶路撒冷城外不远,已经有那么污秽的迷信宗教。在约西亚的时代,这是应予洁除的地方(王下廿三10)。
这里提起独峰驼是阴性,母驼并非更有野性,只是因以色列是阴性,所以用阴性来描述。这独峰驼是年壮的骆驼,在赶驼的人的谎话下,牠狂奔乱走,似乎走得太快,近于狂奔。脚步一乱,方向都不能分辨。这里指以色列人轻举妄动,任意投奔外邦,却不肯仰望神。他们好像这乱性的骆驼一般不稳健、不可靠。
第二章廿四节 “你是野驴惯在旷野,欲心发动就吸风,起性的时候,谁能使他转去呢?凡寻找他的,必不至疲乏。在他的月分,必能寻见。”
野驴比较骆驼,情形更严重,在欲心发动的时候就吸风,表明牠到处乱闻,想嗅到公驴的气味(尿味)。牠闻到之后,就在尘土中擦摩鼻子,伸直脖子,将头抬得高高地在留意,为寻找公驴。所以牠在起性的时候,无法拉牠转回。但很容易找到牠,因为牠在等候公驴。
说到野驴,约伯记卅九章五至八节描述牠们的野性,以色列也好似野驴一般。
“吸风”不但到处闻嗅,而且呼吸急促。“起性”在七十士译词为放踪或放弃,这是欲性,或指炎热的时期内有这样的野性。所以牠的月分是指炎热的期间,容易找到,也可轻易捕捉的。
凡寻找他的,必不至疲乏。也可指公驴,不必努力去寻找,因为母驴已经因公驴的尿味而沈醉了。这是阿拉伯的俗语。44以色列人也这样陶醉在敬奉巴力的迷信虚妄之中。
第二章廿五节 “我说,你不要使脚上无鞋,喉咙干渴,你倒说,这是枉然,我喜爱别神,我必随从他们。”
这里继续上两节的隐喻,骆驼与野驴。骆驼不能使脚上光秃,赤脚多走,因牠这样就必疲惫不堪。“无鞋”并未在原文列出,只说不可光脚。骆驼的脚必须有些保护的包裹,不致受到损伤。野驴不可干渴,一干渴必同样感到疲乏无力。牠们若没有力量,怎能再行走呢?这里也特别强调他们以色列人无知如骆驼与野驴,过分追逐异教的迷信,以致精疲力尽。
但是他们好似着了魔,入了邪道,无法自拔,又好似吸毒或酗酒者,中毒太深,溺于恶性嗜好,不能摆脱。自知努力求解,也是枉然了。
喜爱别神,正如本章二节幼年的恩爱相反。何西阿书二章九节:我要归回前夫(耶和华),那还有回转的心。但此处已不想再回转了。
“这是枉然!”也有译为“我不在乎!”完全一种漠然的态度,这是更可悲的实况。45但是以色列人终于被掳,而且经过这番历史的浩劫,才真正摆脱迷信。以后归回,可谓第二次出埃及,终于不再迷惑异教的罪恶行为。这种迦南的迷信最后完全被除去了。但是在被掳之前,他们执迷不悟。
第二章廿六节 “贼被捉拿,怎样羞愧,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
贼在偷窃时当场被捕,人赃俱在,无法赖罪,必感羞愧。羞愧可有两种涵义,一种情形如何西阿书二章五节:作了可羞耻的事。另一种受人羞辱,被人视为可耻,此处可能是后者,人在未被辱之前,他先自辱,自暴自弃才会遭人轻视。46
以色列人竟然向木石跪拜,把人手所造的偶像,当作膜拜的对象。但是最严重的问题在于首领的也参与这样愚妄的行为。君王首领不能以身作则,祭司先知不加以阻止,自己也随之堕落,他们行羞愧的行为,如贼一般的受辱。他们愚妄的行为记在下节。
第二章廿七节 “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是生我的。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却说,起来拯救我们。”
他们“说”,说了两次。在二十节,廿三节及廿五节:“你说……你怎能说……你倒说……”可见完全是辩论的方式。现在他们说,是一种求告的方式,向木石来祈求。哈巴谷书二章十九节:“对木偶说,醒起,对哑吧石像说,起来,那人有祸了。”
木、石在原文为阳性与阴性两种。木为阳性,石为阴性。但是石为一种直立的石柱,代表男神(massebah as a phallic symbol),而木为女神亚舍拉(Asherah)。47另一种说法是以木石为鬼魔,木石的敬拜原为亚述与巴比伦的异教(可参阅申四28;赛卅七19及结二十32)。
申命记卅二章十八节:你轻忽生你的盘石,忘记产你的神。这里以盘石来喻神,是指神的坚固与安稳。但是以色列人看偶像木石为父,是轻忽生命之主耶和华。
“他们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他们背弃神,如约书亚记七章十二节: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转背是逃避的方式。他们现在离弃耶和华,也是转背,不肯面向。
及至遭遇患难的时候,他们如诗篇卅七篇十九节“不至羞愧”就好了。但是他们不是如诗篇中的义人。那时他们求告偶像拯救,实在是无济于事的了。如果真心倚靠神,神必拯救(诗三8)。
第二章廿八节 “你为自己作的神在那里呢?你遭遇患难的时候,叫他们起来拯救你吧!犹大阿,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
“你的神在那里呢?”这是外邦人对以色列人一种轻视的问语(诗四十二3、10)。“他们的神在那里呢?”(诗七十九10,一一五2;珥二17)。但现在是以色列人自弃的后果,他们的诸神在那里呢?诸神只是他们所作的,怎会有什么果效呢?
神的数目与城的数目相等,在犹大有多少城市呢?何西阿书十章一节提到果子越多,就越增添祭坛,七十士译本在此节加了一句:“巴力祭坛好像耶路撒冷街道的数目那么多。”当然这里特别指出偶像是在耶路撒冷作为中心,犯罪在那里最多最严重。
“你城”有的译为“你保护者”。48
37 C.U. Wolf, "Yok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4, 924-925; J.P. Floss, Jahwe Dienen Go/ttern Dienen, Terminologische, Literarische und Semantische Untersuchung einer theologischen Auussage zum Gottesverha/ltnis im Alten Testament, 1975, I. Riesener, Derstamm '-v-d im Alten Testament, Eine wortuntersuchung unter Beru/cksichtigung neveror Sprachwissenshaftlicher Methoden, 1979.
38 W.L. Holladay. "On Every High Hill, and Under Every Green Tree", Vetus Testamentum ll (1961) 170-176.
39 W.L. Holladay, Jeremiah 1, 98.
40 H.N. Richardson, "Ly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3, 192, R.J. Forbes, "Chemical, Culinary and Cosmetic Arts", A History of Technology I (ed C, Singer, E.J. Holmyard and A.R. Hall, 1954, 259-260.
41 H.N. Richardson, "soap",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4, 394-395.
42 M. Dahood, Psalms 51-100, 1968, 3.
43 W.L. Holladay, Jeremiah 1, 100引用。
44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179引用。
45 W.L. Holladay, Jeremiah 1, 54.
46 M.A. Klopfenstein, Scham und Schande nach dem Alten Testament, Eine begriff-geschichtliche Untersuchung zu den hebra/ischen Wurzeln bo&s, Klm, und hpr, 1972, 39.
47 G.A. Barrois, "Pillar",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3, 815-817. C.F. Graesser, "Standing Stones in Ancient Palestine",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35 (1972) 34-63. W.L. Reed, "Asherah",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1, 250-252.
48 M. Dahood, Psalms I, 55-56.
e.应受的审判(二29-37)
第二章廿九节 “耶利华说,你们为何与我争辩呢?你们都违背了我。”
“你们为何与我争辩呢?”这里再以法庭的情况来描述,辩方根本无法为自己辩护。十二章一节:我与你争辩。士师记廿一章廿二节:“与我们争竞”,也是法律的争讼。约伯记卅三章十三节:“与他争论”,又是争讼的事。
“你们都违背了我。”在第八节,官长以及别的首领都违背神。所以审判是对所有的人,而且无人可以幸免,因为人人都犯了罪。
第二章三十节 “我责打你们的儿女是徒然的,他们不受惩治。你们自己的刀,吞灭你们的先知,好像残害的狮子。”
这里用家庭管教的事,来描述强国的君王责罚违反的附庸国。他们因慑于威势而屈服。但是全能的神施行管教,竟然不起作用,这岂不令人诧异?
七十士译本作:你们不受惩治。“你们”似较正确,因为以下都是“你们”。“你们自己的刀”有的译作“刀剑”必吞灭,这是学者们所争辩的评鉴问题。49
但是“你们的先知”被杀害,更在历史与文字方面有问题。从先知的历史方面来看,耶和华的先知被杀害,是在以利亚的时代,距耶利米的时代已有二百多年。至于谴责这方面的罪,在耶利米书其他部分以及别的先知书都未曾提说。也许这是指杀害乌利亚的事,记载在廿六章二十至廿三节,其他都没有具体的数据。以色列人犯罪除了拜偶像以外,道德方面是欺压穷人(34节),并未欺压其他人。还有一点,本节提到儿女,接着说及先知,这二者似无任何关连。
也许将“你们”改成“我”。以色列人是神的儿女,因干罪应受责打,但责打却无济于事。如果先知不忠于职守,耶和华的刀剑必吞灭祂的先知。那么这里的话是警告的,免得他们受惩治。这必是十分严重的警告,好像猛狮一般,因为毁坏的事必将来到。
第二章卅一节 “这世代的人哪,你们要看明耶和华的话。我岂向以色列作旷野呢?或作幽暗之地呢?我的百姓为何说,我们脱离约束,再不归向祢了。”
先知是向这世代的人传话。但“世代”一词可作另外的解释。50申命记卅二章五节,这乖僻弯曲的世代,就不算是神的儿女。这世代不是指时势,而是时势下的人,指一个社会或者团体,51这里可能是在圣殿聚集的人群。他们是以色列人,在圣约的社会中,他们应该看明耶和华的话。
耶和华的话是可以看明的,站在耶和华的会中,必得以听见并会悟祂的话(廿三18)。这话是传讲的,也是实际的行动。阿摩司得默示,“默示”一词原意为“看见”,可见先知有属灵的看见与见解。现在先知耶利米也急切地促以色列人看明耶和华的话。
耶和华曾领以色列人行经旷野,他们知道旷野的情况(6节),也知道耶和华供给他们水喝,因为耶和华是活水的泉源(13节)。但是现在他们当神为旷野,想逃离,神就使他们成为旷野。何西阿书二章六节:“使他如旷野,如干旱之地,因渴而死。”以色列人是野驴,是惯在旷野的(24节),但耶和华并不向以色列作旷野。旷野是混乱与死亡之地,耶和华却是生命的根源。
耶和华亦不作幽暗之地,虽然祂曾降下黑暗,降灾给埃及,那是与死亡连在一起的,旷野才是干旱死荫的地方。
“我的百姓”在十一、十三节都提说。“为何说我们脱离约束?”在译词中,有很大的出入。七十士译词:“我们不被控制。”但拉丁文译词:“我们只有退却。”利亚释词:“我们已经沦亡。”亚兰文译词:“我们已在飘荡。”动词的涵义(r-d-y)的确不十分清楚。52
下一句“再不归向祢。”可能指他们自以为脱离约束,得以自由,无意再归向神。这里再重复四至八节的要义。
第二章卅二节 “处女岂能忘记她的妆饰呢?新妇岂能忘记她的美衣呢?我的百姓却忘记了我无数的日子。”
妇女的妆饰是可骄傲的原因(参撒下一24),提到新妇的妆饰,更可参考以西结书十六章十至十三节,她一定很注意她的衣饰。53在衣饰中有“华带”(赛三20),表明这女子已经有结婚的身分。这些都是简单却明显的事。以色列人竟然忘记他们的身分,而且忘记许久了(申卅二18)。
本节的隐喻似乎不甚适当,因为新妇应该不忘记新郎,少女不忘记未婚夫才好,这样以色列也不应该忘记耶和华。现在以妆饰与美衣来比拟他们对神的爱,是否不够正确?但是我们参考第十一节,就知道耶和华是他们的荣耀。女子既以妆饰美衣为荣,以色列也应以信仰耶和华为荣。以外表仪态来喻内心感情,是十分活泼的描写。况且信仰的事是不可能那么快忘记的,更不会忘记那么久。这就是耶利米所强调的。
第二章卅三节 “你怎么修饰你的道路,要求爱情呢?就是恶劣的妇人,你也叫他们行你的路。”
这里再用讥刺的语气,来述叛逆的百姓,中译词是用问话,其实是惊叹的语气:“你多么会修饰你的道路!”或者用这样的赞语:“你将你的道路修饰得这么美好!”跟着下一句是“但是你所求的爱情郄那么邪恶”。“邪恶”是七十士译词,或者可译作“邪恶的妇人”,即你要求不正当的爱情;你追求爱情,好似一个可恶的女人!54这是中译本所托出的;“就是恶劣的妇人”。这里是重复廿三至廿五节的要义,“你谷中的路”(23节)的“谷中”和“寻找”(24节),即在此处的“要求”;“喜爱”(25节),是此处的“爱情”。可见这些反复的要义,在本章前后述着。
你也叫他们行你的路。“他们”是谁?好似在原文中并没有“他们”,这是翻译的问题。“你素来就这样行你的路。”这似乎是指这恶行已经习惯了。55“这是恶劣的妇人教你行这样的路。”“这是你一向学着做罪恶的事。”56
本节有一种英文的意译,也以问话起首,如中译词:“你修饰你的路吗?实在做得不错。如果不正当的爱情是你所要的,你就将这路弄坏了,这路就坏下去,真像你这罪恶的本性。”57
第二章卅四节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的血,你杀他们并不是遇见他们挖窟窿,乃是因这一切的事。”
这是重复第廿二节的话,有血成为罪恶的痕迹。流人血的罪,在以赛亚书一章十五节特别提出。在希伯来文是“衣襟”,在希腊文是“手掌”,利亚译词也相似。“流无辜人的血”也在廿二章十七节及廿六章十五节。十九章四节原文是“流穷人的血。”在申命记廿七章廿五节,这是十二项咒诅之一。
挖窟窿是偷窃的行为,照出埃及记廿二章一、二节:如果打贼而打死了,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但“杀他们”:那些无辜的人,就万分不当了。
“乃是因这一切的事。”中译词太模糊了。较清楚的译词应作:“为这一切的事你就得担当咒诅。”58
第二章卅五节 “你还说,我无辜,耶和华的怒气必定向我消了。看哪!我必审问你,因你自说,我没有犯罪。”
他们已经不能逃罪,但是仍想否认,申明自己的无辜。还说耶和华的怒气必定消了。但是耶和华的怒气还未转消。参看以赛亚书五章廿五节,九章廿一节,十章四节。在耶利米的信息中也有几次这样的话(四8,廿三20,三十24)。
本来这案件就未取消,现在他们自圆其说,说他们没有犯罪,这案更不能撤消,必定要审问。以色列决无逃避的余地。
第二章卅六至卅七节 “你为何东跑西奔,更换你的路呢?你必因埃及蒙羞,像从前因亚述蒙羞一样。你也必两手抱头,从埃及出来,因为耶和华已经弃绝你所倚靠的,你必不因他们得顺利。”
以色列轻易更换他的路,59因为他们非常不定,东跑西奔,莫衷一是。亚述与埃及都十分诡诈,极不可靠。以前北国因亚述蒙羞,南国顺服在亚述权下也许久,所换取的仍是失望与蒙羞。现在若投靠埃及,也必同样蒙羞,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更换你的路,就是十一节所说的更换敬奉的神。“蒙羞”是法律的用词,证明有罪。60“更换你的路,已经有一百次了。”因为有三个字可算为下一节,有两个字可直译为“这也”,似在中译词表达了。但是中间的字可译为“百次”。61
根据耶利米当时的观察,亚述已经不再援助以色列南国犹大。以前犹大进贡效忠,并不奏效。他们不倚靠神,只投奔外邦,所以约雅敬向埃及效忠,希望埃及能援助他们,但是最后还是失败了。
现在犹大人两手抱头,表明无助的悲哀(撒下十三19),好似他玛受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暗嫩的强暴之后,手抱头而哭泣。埃及对待犹大,好似暗嫩对他玛一样。
以色列人倚靠的是什么呢?倚靠的是坚固城?(五17),又倚靠外邦的权力?但是最后还是失败,因为神不使他们顺利,顺利的涵义是成功。他们必失败,而且一败涂地。
他们离弃耶和华,破坏了圣约,所以神必弃绝他们,他们必须承受圣约中的咒诅(利廿六14-39;申廿八15-68)。这破坏的圣约必须重新建立。新约是需要的(卅一31-34)。
总括本段(29-37节)的要义,敬拜偶像,崇尚迷信,与这背道的事有关,就是与外邦强权结盟投效,却不倚靠耶和华。从宗教的罪恶,导致政治的罪恶与失败。又加上社会的罪恶,流人血的罪,欺压与贪婪。
第二章以问话的方式,对犹大发出严重的谴责。控告性的问话在五、六、廿九节。卅三、卅六节的问话又有惊叹的语句指责。在十一、廿一、卅一、卅二节指出以色列的行为无法可信,极为惊奇。论以色列的羞辱,在十四、十七、十八节。第廿八节的问话极有讥刺的作用。
本章隐喻的言词不少。第二节以蜜月为喻。第三节,以色列为耶和华初熟的果子。第十一节以商业贸易的交换为喻。第十三节谓耶和华为活水的泉源,而以色列却自凿破裂而不能存水的池子。以色列是奴仆(14节),是倔强的牛(20节)、娼妓(20节),上等的葡萄成为野生的(21节)。她是母驼与野驴(23、24节),是贼,东窗事发被捕的贼人(26节)。她饮水于尼罗河和大河(18节),又好似干渴的旅行者(25节)。肥皂与碱无法洁净她(22节),她好似残害人的狮子(30节)。
法律的用语与程序甚为明显,辩论的案件在九、廿九节的用词,过程在四至十三节,廿九至三十节,以及卅三至卅七节。
49 Y. Hoffmann, "Jeremiah 2:30",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ehaft, 89 (1977) 418-420.
50 D.N. Freedman, J. Lundbom, G.J. Botterweck, "D-O-R",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 eds. G.J. Botterweck & H. Ringgren, 3, 171-174.
51 J. Pedersen, Israel, Its Life and Culture, 1926, 490.
52 W.L. Holladay, Jeremiah 1, 55, 108,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181.
53 M. Myers, "Dress",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Bible 1, 871. E.E. Platt, "Triangular Jewelry Plaques", Bulletin of American Society of Oriental Research 221 (Feb. 1976) 103-111, "Bone Pendants",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41 (1978) 23-28.
54 W.L. Holladay, Jeremiah 1, 56, 109.
55 Loc. cit.
56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181, J. Bright, Jeremiah, 1965, 13.
57 W.L., Holladay, Jeremiah 1, 110.
58 Holladay, Loc. cit., J.A. Thompson, op. cit., 182.
59 The New English Bible译词加上“轻易”(Lightly)。
60 J.W. Olley, "A Forensic Connotation of bos", Vetus Testamentum 26 (1976) 230-234.
61 W.L. Holladay, Jeremiah 1, 57根据M. Dahood, Ps. 22:26, Psalms 1-50 142; 66: 20, Psalms II, 125, 109:20, Psalms III, 107.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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