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卅三章
5.复兴(卅三1-13)
第卅三章一节 “耶利米还囚在护卫兵的院内,耶和华的话第二次临到他说。”
这是与上一章(卅二章)第一节相连,耶利米是被囚在护卫兵的院内。神的话第二次临到他,也是“再一次”临到他。神继续对他说话,但内容似与上一章相似,在灾祸之中,给予复兴的信息。
自第一节起,似有三节是引言:第一节,第十节与第十二节。因此可分为三段:一至九节,十至十一节,十二至十三节。第一节至第九节,在买地之后立即当传的信息。那时埃及军队已经撤退,巴比伦又加紧围困,那时城内已无力保卫(4节)。耶利米原曾被囚在护卫兵的院内(卅二2),以后曾一度释放(卅七4、12),以后又关在牢狱中(卅七15、16),最后再由王命人将他提回护卫兵的院内,供每日的食粮(卅七21)。那时城内的情形已经在无望之中,大约在587年的春天。
第卅三章二节 “成就的是耶和华,造作为要建立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是祂的名,祂如此说。”
“成就”与“造作”,都是在创世记描述神创造的行动。前者在创世记一章一节至二章四节上,共有十一次之多。后者在创世记二章七、八、十九节,可参考耶利米书四章廿三至廿六节。论耶和华是创造主,可参阅卅二章十七节及廿七节。
在七十士译本,将本节上“成就的”,译作“造地的”。如果不如七十士译者加插“地”一字,但也有受词,可译作:“成就的一切……造作的一切”。“一切”或可参照以赛亚书四十四章七节及四十五章十一节中“事”的译词,作为笼统的说法。
第卅三章三节 “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并将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
神要先知耶利米提醒犹大众人,在这紧急的时期,赶紧求告耶和华。神就必答应他们的恳求,指示他们难事。这难事也是大事,是人远不可及的。这是在本书惟一的用词。
这是耶和华的呼召,可参考以赛亚书五十五章六节的话。对耶利米来说,他在困惑中,急需耶和华的引导(如在诗一○二2、3),耶和华要指示他又大又难的事,人无可推度,好似筑垒一般,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可被侵犯的,又大又难的事。也可译为“坚垒的事”,因为这是字义所有的用意。现在城是否仍有坚垒呢?还是人无法过去神面前,因为神已经筑垒了?这既是有关将来的事,现在不能明白,也许在以后才可了解(参三十24)。
第一节至第三节,就成为一个桥梁,将卅二章与卅三章连接起来。184
在本节下“并”,确为连接词,也可译为“因此”或“以致”。“你求告我,我就应允你,以致我可将你所不知道,又大又难的事指示你。”这原是秘密,人无从知道,但神可以指示,甚至不必等到将来,现在都可以显露,就是在患难的时候,仍应存信心,因为复兴的事并非不可能。
第卅三章四至五节 “论到这城中的房屋,和犹大王的宫室,就是拆毁为挡敌人高垒和刀剑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人要与迦勒底人争战,正是拿死尸充满这房屋,就是我在怒气和忿怒中所杀的人,因他们的一切恶,我就掩面不顾这城。”
城中的房屋与王的宫室,是一个重要的对比,在十九章十三节也是并列的。“拆毁”在第一章十节是耶利米蒙召的工作:拆毁、毁坏、倾覆及拔出,以后还要建立与栽植。
为挡敌人高垒与刀剑,耶路撒冷必须建立防御工事。高垒是防御的,为挡敌人。“刀剑”一词,在七十士译词作:“壁垒”,而此处的“高垒”在希腊文译词作:“栅围”,是另一种防御物。这字在希伯来文为“高堆”,可能用土堆高(五十26),仍可参考六章六节及卅二章廿四节。这些究竟为防御抵挡敌人的,还是敌人筑起高垒围城,并企图攻城呢?此处并未作清楚的交代。有人以为这是高台(诗四十八13),在高台之间筑墙,可以抵挡敌人的箭。185
根据考古学发掘耶城废墟的经验,城内的房屋似有层次地连在山坡上,可望见汲沦溪。巴比伦军队攻城,以击毁山坡的房屋为主要的攻击战术,结果房屋都塌陷下去,将破坏的房屋木石砖泥堆在一起。在发掘时,先得清理这些废墟,才可掘出古物来。186
在围城时,拆毁房屋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清理尸体,耶路撒冷的坟地是在城外,但在围城时怎可到城外呢?结果尸体不能处理,只好仍放在房屋内,屋里就充满死尸,更加沾污房屋,使城污秽(参民十九11-22)。神只有掩面不看,祂不会顾念这城。这是神的审判,可参考廿一章五、六节以及申命记卅一章十七节。
第卅三章六节 “看哪,我要使这城得以痊愈安舒,使城中的人得医治,又将丰盛的平安和诚实显明与他们。”
这原来是先知的慨叹,因为百姓得不到痊愈。现在神却施行医治的大能,使这城得以痊愈安舒。“痊愈”一词原意为长新肉,完全复原而且更新。
神赐给他们丰盛的平安,“丰盛”一词为亚兰文,字义不甚清楚,该字在以西结书八章十一节译为香气。在利未记十六章赎罪日有香作为洁净之用,此处是否也有同样的用意?
“诚实平安”二字是同义的,有平安,就有安全,罪污得以洁净,罪恶得以赦免,这些是在第八节所强调的,有关医治,在三十章十七节已有应许。这应许日后必定得以实现。
第卅三章七至八节 “我也要使犹大被掳的,和以色列被掳的归回,并建立他们和起初一样。我要除净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向我所犯的罪,又要赦免他们的一切罪,就是干犯我、违背我的罪。”
第三节又大又难的事,在此处就由神指示了。耶和华也施行医治、洁净、赦免的恩惠,赐给平安与安稳。
神招被掳的人归回,不仅为犹大,也为以色列,因为犹大与以色列在神是视为一体,不可或分的,他们是整体的选民,要建立他们,如耶利米蒙召时所领受的启示。“被掳的归回”原意为“恢复他们的财富”,只在此处有,本书其他经文中并未出现。
“除净”这一动词以加重语气的形式(Pi'el Intensive)表达,在本书也是惟一的,与十九章十三节“憎恶”,是相反词。罪恶得着除掉而有洁净,可参考以西结书卅六章廿五、廿六节。
此处的罪也是以三个不同的用词表达:过犯('awon)、罪恶(hata“不中的”,即“干犯”)及叛逆(pasa',即“违背”)。除凈与赦免二词是同义的。
第卅三章九节 “这城要在地上万国人面前,使我得颂赞,得荣耀,名为可喜可乐之城,万国人因听见我向这城所赐的福乐,所施的恩惠平安,就惧怕战兢。”
耶路撒冷在万国人面前,曾是羞辱的,现在必因耶和华赐下的复兴,而有尊荣。以色列的地位,实在有普世的影响力。地上的万国,听见耶和华赐福给以色列福乐的事,必在诧异中惧怕战兢。神是统管万国的主,在此就特别加以承认。可参考以赛亚书六十四章一节。
颂赞荣耀,曾在十三章十一节提说,在申命记廿六章十九节。
第卅三章十至十一节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论这地方说,是荒废无人民无牲畜之地,但在这荒无人民无牲畜的犹大城邑,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必再听见有欢喜和快乐的声音,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并听见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又有奉感谢祭,到耶和华殿中之人的声音,因为我必使这地被掳的人归回,和起初一样,这是耶和华说的。”
这是救恩的宣告,是七章卅四节的相反词,因为在那里宣告的是审判。一至九节可说是八章廿二节及十九章十三节的相反词。城不再荒,却有欢乐。
在旧约其他经文中提到欢乐,以新郎的声音来描述,但“新妇的声音”却并没有提过,此处是否有特殊的涵义,甚难臆断。如果参考卅一章四十三节,女子欢乐跳舞,可能指结婚的场合,不是新妇的声音,而是少女或妇女们的欢乐。也许这是指圣殿敬拜礼仪中有的欢乐。187
“耶和华本为善,祂的慈爱永远长存。”这是诗篇的用语,可参考一百篇五节,一○六篇一节,一○七篇一节以及一三六篇。
“荒废”只在此处与十二节出现,可参考哈该书一章四、九节:“荒”是同一个用词。
第卅三章十二至十三节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在这荒废无人民无牲畜之地,并其中所有的城邑,必再有牧人的住处。他们要使羊群躺卧在那里。在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南地的城邑,便雅悯地,耶路撒冷四围的各处,和犹大的城邑,必再有羊群,从数点的人手下经过,这是耶和华说的。”
这是第三次论救恩的宣告,可比较卅一章廿三至廿五节。以牧羊者的动作来描述,在本书不多见。
这里的地理环境,可参考十七章廿六节。在一日之终,牧人在羊群经过之时,逐一数点,使牠们进入羊圈。神也将这样召以色列被掳的人带回。
耶路撒冷必被围困与攻陷,房屋必被毁坏与拆除,成为荒废之地。但这不是最后的,因为神必复兴以色列,重建耶路撒冷。神的应许必然成就。
184 Helga Weippert, Scho/pfer des Himmels und Erde 1981, 73.
185 Yigael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the Biblical Lands, 1963, 20.
186 K.M. Kenyon, Digging Up Jerusalem, 1974, 82-84, plates 46-48.
187 Robert P. Carroll, The Book of Jeremiah,636.
6.更新(卅三14-26)
第卅三章十四节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应许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本段经文(14-16节),是在七十士译本中被省略的,是被省略最长的经文。
此处再强调以色列与犹大是神子民的整体。神的应许,原意是神的“佳言”,必然应验,决不落实。可参考廿九章十节,“我要眷顾你们,向你们成就我的恩言”,“恩言”或“佳言”都是指应许而言的。
第卅三章十五至十六节 “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那日子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
这两节经文可溯源于廿三章五、六节。在廿三章的重点是在新的君王,在此处却在于这城有新的名字。
提到应许的恩言,显然是以前对大卫王朝的应许,在十七节再给予解释。
公义的苗裔,是指合法而理想的君王。犹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再得以安定,她且有新的名,显示了耶和华的公义,实在是耶和华建立的秩序。
这两节是诗,不是散文,正如廿三章五、六节一样。如果当作一段加插的话,在括孤之内,也无不可。
第卅三章十七节 “因为耶和华如此说,大卫必永不断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宝座上。”
大卫永久的宝座,是在撒母耳记下七章十二至十六节,也可参阅诗篇八十九篇卅五至卅七节。这是耶和华与大卫所立的约。当北方与南方分裂的时候,实际上是破坏了神为选民建立的秩序(王上二4,八25,九5,代下六16,七18)。
但是弥赛亚的预言并未中止,仍然继续,因为弥赛亚必来自大卫家。
第卅三章十八节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断人献燔祭,烧素祭,时常办理献祭的事。”
祭司利未人与大卫的王位必相提并论。祭司利未人并非是两种人,照五经的记载,祭司虽与利未人同属利未支派,但利未人不能当祭司,祭司必须是亚伦家的。但是此处是利未人充当祭司,是利未的祭司身分。在廿一节,“我的祭司利未人”,意即祭司由利未人来充当。在廿二节只提利未人,没有提说祭司。如果参考以赛亚书六十六章廿一节,为祭司为利未人,似将二者分别。188在申命记十七章九、十八节,十八章一节,廿四章八节,卅七章九节,都是“祭司利未人”。在申命记卅一章九节:“祭司利未子孙”。在以西结书四十三章十九节与四十四章十五节则作“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这是在被掳以后的理想。在约西亚王的宗教改革,耶路撒冷圣殿中的祭司必须是撒督的子孙,这观念延续至被掳时期。
“祭司利未人”表明二者合为一体,不再将利未人次于祭司,是以色列宗教重要的进展。他们要经理献祭的事。在本书只在此处提到祭司制度的恢复。耶利米的信息中,曾屡次批评祭司,在六章十三节,十九章一节,廿六章十、十一节等。合法的祭司制度必须确立,正好似君王也应有合法的地位,指向弥赛亚。
第卅三章十九至廿一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能废弃我所立白日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就能废弃我与我仆人大卫所立的约,使他没有儿子在他的宝座上为王,并能废弃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
这是与卅一章卅六节的论点相似,说明耶和华的应许十分可靠,而且一定持久不变。白日黑夜是创造的秩序(创一5,八22)。这是自然界的现象,是恒常不变的,可谓神所立的圣约,不可破坏。人又怎可废弃神所立白天黑夜的约呢?废弃即毁约,在本书十一章十节,十四章廿一节,卅三章二十节。他处的经文是在创世记十七章十四节;利未记廿六章十五、四十四节;申命记卅一章十六、二十节;士师记二章一节。以赛亚书廿四章五节,卅三章八节;以西结书十六章五十九节,十七章十五、十六、十八节,四十四章七节;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节。
因此,神与大卫家所立的约不能废弃,与祭司利未人的约也必建立,前者是有治权,后者有事奉的福分。
第卅三章廿二节 “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也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我仆人大卫的后裔,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多起来。”
这原是神对以色列之列祖所给予的应许,使他们的后裔十分众多(创十三16,十五5,廿二17等),现在完全实现在大卫的后裔和利未人祭司身上。
第卅三章廿三至廿四节 “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你没有揣摩这百姓的话么?他们说,耶和华所拣选的二族,祂已经弃绝了。他们这样藐视我的百姓,以为不再成国。”
耶和华所拣选的二族,可能指犹大与以色列,那是指民族的整体。但是也可能指大卫家与利未家,参考的经文在撒迦利亚书十二章十二至十三节。通常以犹大与以色列为“两家”,可参考以赛亚书八章十四节;以西结书卅五章十节,卅七章十五至十九节。
“他们藐视我的百姓,以为不再成国。”可能指外邦人的态度,当然也可能是在以色列人中,有人不再相信耶和华的拣选,藐视圣约,不承认他们是圣约之民。
第卅三章廿五至廿六节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我就弃绝雅各的后裔,和我仆人大卫的后裔,不使大卫的后裔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后裔,因为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
这两节经文与二十、廿一节的语调相同,假定是以与事实相反的方式,可比较卅一章卅五至卅七节。如果说廿四节是先知的承认,(比较结卅七11),那么廿五、廿六节是神的答复。
自二十至廿六节,重点在“我(耶和华)的约”(20、21、25节)。正如耶和华与挪亚所立的约(创九9-17;参赛五十四10)。又“我仆人大卫”在廿一、廿二、廿六节,可说是先知的传统。
耶和华圣约的信实,必怜悯以色列人,使他们从被掳之地归回。以色列人是雅各的后裔,因为雅各是亚伯拉罕以撒的后裔。神向列祖的应许是不会落空的。在自然界的定例不可更改,是神创造的安排。在历史的领域中也决不能废除神拣选的恩典,就是救赎的爱。
论救恩,这段经文十分明确,共分为四小段,都有引言:“耶和华说”,“耶和华如此说”,见十四至十六节,十七至十八节,十九至廿二节,廿三至廿六节。
这里所论的复兴,是以大卫的宝座与利未的事奉为主,在圣经以外的经典中似甚多论述。双重的约是与大卫的约,以及与利未的约。有人认为有两个弥赛亚:来自犹大支派及利未支派。昆兰社团认为弥赛亚有两个,一个是亚伦的后裔,另一个是以色列的后裔。后者是一般的,前者是特殊的,因为利未也是出自以色列。189有的学者认为新约中施浸约翰属亚伦的后裔,是祭司的(参路一5)。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是这一系统的弥赛亚。190
当犹大首先失败被掳,是在主前597年,使他们记得721年北国败亡的悲剧。在587年犹大败亡,更使犹大的以色列人悲观,认为神真的弃绝他们了。但是耶利米在那以前,已经给予他们确据:被掳的人归回,神必怜悯他们。
188 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 Its Life and Institute, 1961, 362-366.
189 Howard C. Kee, "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The Old Testament Pseudepigrapha 1, ed. James H. Charlesworth, 1983, 779; H. Dixon Slingerland, "The Levitical Hallmark within the Testaments of the Twelve Patriarch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03 (1984) 531-537. Joseph A. Fitzmyer, The Dead Sea Scrolls Major Publications and Tools for Study, 1975, 114-118.
190 Bruce Vawter, "Levitical Messianism and the New Testament", The Bible in Current Catholic Thought, ed. John L. McKenzie, 1962, 83-99.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