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四十三章
c.先知下埃及(四十三1-7)
第四十三章一至二节 “耶利米向众百姓说完了耶和华他们神的一切话,就是耶和华他们神差遣他去所说的话。何沙雅的儿子亚撒利雅,和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并一切狂傲的人,就对耶利米说,你说谎言。耶和华我们的神并没有差遣你来说,你们不可进入埃及在那里寄居。”
在上文四十二章十九至廿二节已经记述众人的叛逆。他们正式拒绝耶利米的警语是在此处。
这些军长以及其他“狂傲的人”,不敢说他们故意叛逆神,却先否认耶利米先知传话的功能。如果神没有差遣耶利米,耶利米就是假先知,他所传的信息当然不足置信。这样说来,他们没有违背神的话,只不接受耶利米的警告。所以他们可称为狂傲的人。
七十士译本没有“狂傲”的字样。他们对耶利米“说”,这“说”字(omer|m),若改为另一字(hammor|m),就成为“叛逆”。他们反叛耶利米,不肯听他的话。
他们明明是错误的,却自以为是,将是非混淆,不肯接受别人的劝告。这可以说是古今中外罪恶的现象。
第四十三章三节 “这是尼利亚的儿子巴录挑唆你害我们,要将我们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使我们有被杀的,有被掳到巴比伦去的。”
他们现在责怪起巴录来。巴录不仅作耶利米的文书,也必给予耶利米相当的影响力。在本书卅二、卅六章,巴录只作耶利米之文书,完全秉承耶利米的心意。但在四十五章,巴录似有他自己的意见,他当然有独立的见解。如果照一般所说,本书卅七章至四十四章是巴录书写的(这是一般的认识),那么此处别人诬告他,必有原因。巴录与耶利米有相当长的时间在一起,彼此交通分享,见解相同,因为他们一同寻求神的旨意,所以遭受他人的批评与责难。
第四十三章四至七节 “于是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和一切军长并众百姓,不听从耶和华的话住在犹大地。加利亚的儿子约哈难和一切军长,却将所剩下的犹大人,就是从被赶到各国回来,在犹大地寄居的男人、妇女、孩童和众公主,并护卫长尼布撒拉旦所留在沙番的孙子亚希甘的儿子基大利那里的众人,与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利亚的儿子巴录,都带入埃及地,到了答比匿,这是因他们不听从耶和华的话。”
这些剩下的犹大人究竟有多少,甚难计算。在587年耶路撒冷城陷落之后,留下来被掳的,人数不少。许多并没有到米斯巴基大利那里去。有的逃到伯利恒,他们又到约但河东去避难,以后才回到犹大(四十11-12)。在米斯巴附近的犹大人也并未都参加这个逃亡的团体。以后当被掳的犹大人归回时,有不少遗留在犹大的人与他们接应。
但是现在所提准备到埃及地的这些人,当中有许多重要的人物,例如居领导地位的众军长和有身分的人如众公主。耶利米与巴录也被迫与他们同在。这些人对将来不存什么希望。他们既是背叛耶和华的,当然不信神对犹大复兴的应许。那些遗留在犹大的人们,还能作什么呢?他们对将来的复兴,不会有什么贡献。在巴比伦人看来,这些人也都是叛徒,是不会回来,也不敢回来。
耶利米与巴录大概是被迫的。耶利米既劝阻他们去埃及,他自己必不会志愿与他们同去。但是这些人又为什么强迫他去呢?他们既不听从耶和华的话,就不需要耶和华的发言人先知耶利米。有耶利米在他们中间,反而有许多麻烦。忠言既然逆耳,先知必成为他们的眼中钉。但是先知说了有关灾祸的话,日后若果真发生在埃及,他们仍需要耶利米与巴录为他们代求,求耶和华的拯救。
在另一方面,耶利米必有负担继续从事先知的工作。他们才是最需要的一群。他们的背逆仍需神的仆人警告与指责,他们仍不断被催促,在神面前悔改。因此耶利米与巴录实在有必要与他们同行,虽然在他们中间,必有更多更大的艰难与辛劳。但是先知对神的忠心,以及对同胞之爱,仍继续地帮助他们。
他们先到答比匿,答比匿是在尼罗河的东边三角洲,在二章十六节曾经提说。那里可能已经有犹太人的住处,很早就有移民留居了。在本章九节提到犹大人,大概是包括早期的移民。
自四节至七节,曾两次提起“他们不听从耶和华的话。”,所以他们不住在犹大,而进入埃及地。
二、在埃及(四十三8-四十五5)
1. 预言埃及被侵略(四十三8-13)
2. 耶利米最后的话(四十四1-30)
3. 巴录失望中安慰(四十五1-5)
1.预言埃及被侵略(四十三8-13)
第四十三章八至九节 “在答比匿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你在犹大人眼前要用手拿几块大石头,藏在砌砖的灰泥中,就是在答比匿法老的宫门那里。”
耶利米几乎立即重复四十二章十五节起的信息。他们逃到埃及,并不因此安全,可逃脱刀剑、饥荒与瘟疫。那执行审判的,仍是他们所惧怕的巴比伦人(四十二11、12)。
此处先知又再用象征性的动作,来说明神的信息。他是将几块大石头,埋在政府大厦的前面,法老的宫殿门口。这几块大石头是表征踏脚的石阶,尼布甲尼撒要在那里设置宝座,他已经以征服者的姿态管治埃及。这象征的涵义大意是如此。
“碍砖的灰泥”是难解的用语。“灰泥”(melet)一词在旧约中只出现一次,无可与其他经文比较,在涵义并不清楚。这个同义字应在创世记十一章三节:“灰泥”(Homer),而在此处耶利米书所用的是melet。“砌砖”一词也在撒母耳记下十二章卅一节,那鸿书十四节的“砖窑”。七十士译本完全省略“砌砖的灰泥”。但其他希腊文译本(Symmachus Theodotion Aquila)仍将“砌砖”译出。
此处可有两种译法:(一)“藏在底沉中,在砌砖上”,灰泥与砌砖分开。(二)“秘密地藏在砌砖中”,因“灰泥”可译为“秘密”,将这字分开(一个名词let,冠以介系词me,合成为melet)。这就是七十士译本的译词。但叙利亚文译词作“灰泥”,中译词似依照后者,有一较妥的译词:“土块堆砌的道”(clay pavement)。278
其实“秘密”的涵义仍是存在的,因为有“藏”字。藏起来,是象征的意思,正如十三章四至七节,耶利米曾将腰带藏起来。腰带埋藏起来,会霉烂。但是石头埋藏起来不会坏。这里是否表明石头堆起来,作为巴比伦王宝座的高台并不理想,只是暂为应用而己,必不长久。
第四十三章十节 “对他们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必召我的仆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在所藏的石头上,我要安置他的宝座,他必将光华的宝帐支搭在其上。”
神必召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埃及。异族的君王,又是信奉异教的人,怎可称为神的仆人呢?但是在本书廿五章八至九节,廿七章六节,都这样称呼,表明神的主权,祂可以管理并且支配任何人,作为祂的工具,来执行神的刑罚。神也可用外邦的君王,向祂的选民施恩,好似以赛亚书中的古列王(赛四十四28,四十五1,古列竟成为神所膏立的)。尼布甲尼撒要在所藏的石头上安置宝座,还有光华的宝帐,表明他的威严与尊荣。他的宝座是他权力的所在,他不仅统治与管理,也有审判与生杀的权柄。有人想逃脱他权力的范围,离开犹大,到埃及,但是在埃及,仍在巴比伦的权下。
“宝帐”一词(sapr|r)意义并不确定,有的译作“地毯”铺在宝座下或“宝座的帐蓬”,但都是权力与威荣的表象。279
第四十三章十一节 “他要来攻击埃及地,定为死亡的,必至死亡;定为掳掠的,必被掳掠;定为刀杀的,必被刀杀。”
这节经文似重复十五章二节。
在语句方面,却十分特别,是以一种顿挫的方式(Staccato):“定死罪的,死亡;定为掳掠的,被掳;定刀刑的,被杀。”
这就是圣约中的咒诅,刀剑、饥荒、瘟疫,都可置人于死地。不死的被掳掠,也是饱受苦楚,不得安逸。逃亡至埃及的人,必在埃及受耶和华公义的刑罚。
巴比伦王来攻击埃及,因为埃及一直使巴比伦头痛的。尤其在犹大败亡前的末期,犹大还想仰仗埃及来敌挡巴比伦。所以巴比伦击败埃及之后,必有非常凶暴的行为。凡逃往埃及的犹大人,一向是亲埃及的。必为巴比伦王所憎恶的,会对他们极为不利。
第四十三章十二节 “我要在埃及神的庙中使火起,巴比伦王要将庙宇焚烧,神像掳去。他要得埃及地,好像牧人披上外衣,从那里安然而去。”
尼布甲尼撒必焚毁埃及的庙宇,将庙中的神像掳去,运到巴比伦。这些神像可能都是金银所铸成的,可以打碎熔化为金块银块,作为宝物,可参看以赛亚书四十六章一、二节,在亚述王家的碑文中,也有这样的记载。280
本节下的隐喻有双重的涵义。巴比伦王将埃及夺取,好似抓了一件外衣,披上穿戴,他把埃及当作一件外衣裹身,不费吹灰之力,是轻而易举的事。“披”在阿拉伯文是作“裹”字,拉丁文译本、叙利亚文译本及亚兰文译本都这样译出。这好比在旷野的牧人,将外袍披上裹身。
另一种解释,照阿拉伯文的同义字ata“抓紧”,表明抓紧埃及不放,为的是统制与管辖。281牧人与“治者”同义,常指君王。尼布甲尼撒确在主前568年侵略埃及,因为在主前600年在尼罗河三角洲,他曾被埃及击败,所以存心报复。埃及无力反抗,任巴比伦掠夺。尼布甲尼撒带着战利品安然回巴比伦。
第四十三章十三节 “他必打碎埃及地伯示麦的柱像,用火焚烧埃及神的庙宇。”
这里特别提出埃及庙宇中的柱像。282是在伯示麦。伯士麦原意太阳之所,即太阳神的庙。这原为埃及的地名,七十士译本作希里波立(Heliopolis),283旧约的名称为安城(创四十一45),在开罗之东北郊外。在古时每一城市大多为某种神明的敬拜中心。这城也成为太阳神(Atum-Re)的庙宇所在地。
可能耶利米在此处是指答比匿的太阳神庙,因此在许多译本中,没有直译其意,只是音译为“伯示麦”。
尼布甲尼撒王确曾来侵犯埃及,是他在位第卅七年,即主前567年,背景可参考经文在以西结书廿九章十七至二十节。照碑文的片断数据。尼布甲尼撒并无意长期占领埃及,只是阻止埃及,不再在中东地区有所作为。当时埃及王法老阿玛西(Pharaoh Amasis, 570-526 B.C.)虽然战败,但并无失去独立地位,还与巴比伦保持一种友好的关系。这样说来,耶利米的预言并未完全应验。但是至少巴比伦确曾侵犯埃及,而且他的权力也已到达埃及,对逃亡的犹大人造成严重的打击,确是事实。这就证明耶利米是真先知,由耶和华神启示的话,日后必次第实现。
278 Holladay, op. cit., 301.
279 L. Koehler and W.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aris Testamenti Libros, 1006.
280 A. Leo Oppenheim, Ancient Mesopotamia, Portrait of A Dead Civilization, 1964. 183-198, esp. 184.又可参考James Pritchard, The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286a, 291b。
281 G.E.K. von Gall, "Jeremias 43, 12 und das Zeitwort '-mrh",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24 (1904) 105-121.
282 Thomas O. Lambdin, "Obelisk",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3, 581-582.
283 Thomas O. Lambdin, "Heliopolis",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579-580.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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