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四十五章
3.巴录失望中安慰(四十五1-5)
这一章可成一个单元,巴录的哀怨与耶利米的自白相似,此处也有耶和华安慰的话。本章是本书惟一的篇章,使读者听见巴录的声音,但很难确定其背景与场合。
有关本章的历史背景,第一节列明年代,为约雅敬第四年。但内容看起来,似不在巴录抄录书卷的时候(卅六章)。那时巴录受极大的苦楚,应为耶利米人生最后的阶段,以致与廿五章一节的背景更为相似,虽然仍为约雅敬第四年,但其中的信息多为审判。
读本章第五节,耶利米似与巴录离别。就本章的形式来看,巴录将哀怨的话向耶利米吐露,耶利米就向耶和华祷告时倾吐。于是先知明白神对巴录说的话,再与巴录分享。295所以发言人是耶利米,听者是巴录,环境也有说明,这一切都在第一节。传信者的形式十分简单,在第二节。信息本身在三至五节,先重述巴录的怨言(3节),但他的怨言并不是向耶和华说的,他提到耶和华,耶和华是第三者。耶和华的话是在第四节开始,答案应在第五节,真正的安慰是在第五节下。先知书中有类似的形式,是在以赛亚书七章十至十七节,论审判(赛17),也论救恩(赛七14-17)。耶和华教导巴录应如何面对当时的环境。
研究巴录的苦情,先应注意他与耶利米同工的过程。在约雅敬第四年,即主前605至604年,记在卅六章一节。耶利米委托巴录为他笔录信息的书卷,那时耶利米已经被禁止入圣殿。这件工作大概是在迦基米施战争的信息到达犹大之后。约雅敬既在埃及的亲善关系上,与埃及同被击败,已受了影响与牵连。耶利米信息中提到北方的灾祸,更加刺激了约雅敬王。巴录与耶利米大概有二十年时间交往,必常常彼此相交,使他属灵的感受十分深刻。他原与宫廷中的官员甚有往来,尤其他是文士出身,与其他政府秘书处官员自有连系。但是因他与耶利米同工,招致他们的不满。约雅敬王焚烧书卷之后,曾发令拘捕他与耶利米(卅六26)。
巴录因耶利米受了连累,必使他不安。耶利米预言的信息,尤其说犹大将遭灾祸的话,必使他甚为忧心(四29、六4-5)。他看到人民不肯悔改,耶利米将赐福变为咒诅,使他更加失望与恐惧。
巴录是否与耶利米同去埃及,还是他从埃及又再回到犹大?也许他还去了巴比伦,与被掳的人们在一起,让他们知道败亡之后的情形,但是这些都是猜测。巴录的哀怨,是为忧国之情,又为同情耶利米的苦楚。
第四十五章一节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尼利亚的儿子巴录,将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说的话写在书上,耶利米说。”
这是约雅敬王第四年,巴录将耶利米的话写在书卷上,详情记载在卅六章。早期的解经家大都采取这样的解释。第四节提到拆毁与拔出,指犹大的败亡还是将来的事。296但是有些学者认为日期应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后,是先知耶利米人生的末期,这几乎是耶利米向他告别的最后遗言。297也有的说,这虽不是耶利米临终的话,至少也是先知最后对巴录所说的,希冀巴录与同伴到了巴比伦,继续为他作见证。298
照内容看,这段信息是在后期似乎较为合理,但本节既有日期,不会没有意义的。也许此处的重点,在于巴录与耶利米的关系,以及他作文士的工作,记录耶利米的信息,都是自约雅敬王第四年开始。时间的早晚事实上不会削减信息的重要性。
第四十五章二至三节 “巴录阿,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巴录曾说,哀哉。耶和华将忧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
耶利米将耶和华提说巴录的哀怨之言再重复一遍。这是耶利米深切了解而且同情的,因为他自己也有同样的哀怨(二十7-18)。
“哀哉”也曾是耶利米的口吻(四13、31),“痛苦”在三十章十二至十五节;“忧愁”在八章十八节。
巴录认为耶和华将忧愁加在他痛苦上,令他感到困乏,得不着休息。他为耶利米担任文士的工作,所付的代价实在太大了。耶利米的信息使他实在感到极大的忧苦,为国家为民族,为社会为个人,想到目前的颓势,今后的危险,将来的灾祸,都使他惊惧、不安和失望。
第四十五章四节 “你要这样告诉他,耶和华如此说,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毁,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
耶利米告诉巴录,神为了祂的子民,自己已经是伤痛无穷。先知记得他蒙召时耶和华的话,祂要先拔出拆毁,然后栽植建立。但是现在神是将建立的拆毁,栽植的拔出,这不是更惨痛的经验吗?神原在那应许之地要建立以色列,在一章十节,二章廿一节,卅一章五节等。他们如果听从神的话,遵守祂的约,以色列必成为强大的国。但是以色列令耶和华失望,神栽植以色列是上好的葡萄,她变了质,反成为野葡萄(二21)。
在希伯来文的语句中,“拔出”“拆毁”是用分词(Participle),重点在此。分词表示继续不断的进行动作。神正在拆毁与拔出,是多么辛酸的动作。在希腊文的语句中,重点不在动词,而在代名词,在四个动词前,都冠以“我”(ego)字。是“我”建立的,“我”必拆毁,是“我”栽种的,“我”必拔出,神自己行动,因为祂有绝对的权能。
第四十五章五节 “你为自己图谋大事么?不要图谋。我必使灾祸临到凡有血气的,但你无论往那里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为掠物,这是耶和华说的。”
此处的重点在“你”,你为“自己”,“自己”原文是“你”,重复提说“你”,为加重语气。
大事原指神伟大的作为(申十21;诗七十一19)。巴录不是为自己图谋大事,而是他自己怀着盼望,希望神能在以色列中行大事,赐下安全与安息。他不是图谋,实在是寻求,原意是“寻求”。大事也许指他个人的雄心宏志,他受过高深的教育,有崇高的文士地位,他兄弟又在西底家手下供高职。他是否想有什么成就,对国家民族有所贡献?但是为了支持协助耶利米,这些雄心也只好放弃了。
现在神的审判已经来到,无人可以幸免,凡有血气的,就是全人类(十二12),都在神的审判之下。可见受苦的,不只是巴录。
“你无论往那里去……”很可能指他往巴比伦去,或与耶利米一起去埃及,又归回,再到巴比伦。但是神必保佑他,至少他的性命可以保全。“以自己的命为掠物”曾在廿一章九节,卅八章二节以及卅九章十八节,不至于丧命。这是神给他的应许,好似神曾应许耶利米,被以伯米勒救出地牢,使他可以活命,平安渡过耶城被毁的最危险时刻(卅九章15-18)。299
巴录也确实需要有这样的保证。事实上,在埃及的犹大人已经怪责巴录(四十三35)。他们不愿听从耶利米,却以推辞的方法嫁祸巴录。
这是耶利米对巴录的安慰与鼓励。通常先知的职事是服事一个民族整体,或一些团体。但是先知也对个人传信息,如对君王:西底家王(37、38节),或对祭司:巴施户珥(二十1-6)。这些人也代表官方。只是对巴录,完全是个人属灵的帮助,更加弥足珍贵。巴录在失望中因先知的帮助,明白耶和华的心意,而得着安慰。
295 Adrian van Selms, "Telescoped discussion as a Literary device in Jeremiah" Vetus Testamentum 26 (1976) 101-103.
296 William L. Holladay, Jeremiah 2, 308讨论以下学者的论调:Cornill, Volz, Rudolph, Peake。
297 Loc. cit讨论以下学者的说法:Giesebrecht, Duhm, Skimer, Erbt.
298 John Skinner, Prophecy and Religion, Studies in the Life of Jeremiah, 1922, 346.
299 Artur Weiser, "Das Gotteswort fu/r Baruch Jer. 45 und die so genante Baruchbiographie", in Theologie und Glaubenswagnis: Festschrift fu/r Karl Heim zum 80 Geburtstag, 1954, 53=Glaube und Geschichte im Alten Testament und andere ausqewa/blte Schriften, 1961, 321.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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