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一章
何西阿书诠释
壹 家庭经验与爱的信息(一章至三章)
贰 民族现状与公义审判(四章至七章)
叁 宗教历史与毁灭之途(八章至十一章)
肆 回顾过去再展望面前(十二章至十四章)
壹 家庭经验与爱的信息(一章至三章)
(一)引言(一1)
(二)婚姻与家庭(一2-9)
(三)复兴与更新(一10至二1)
(四)悔改与救恩(二2-23)
(五)爱永不止息(三1-5)
附录
(一)引言(一1)
本书的引言,正如旧约中大多先知书引言的方式,包括先知的姓氏、出身、日期,以及话语职事的主题。早期的著作先知(第八世纪先知):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弥迦四卷书的引言方式,几乎完全相同。在晚一世纪之后的先知如西番雅、耶利米与以西结,仍是大同小异。其他的先知书如俄巴底亚、那鸿、哈巴谷、约珥与约拿,就有显著的不同,尤其在历史背景方面从略,没有像以前的先知书那么详尽。复兴的先知哈该与撒迦利亚,二者格调相同。玛拉基书与众不同。兹分述于下。
(一)“耶和华的话”是引言的主题,在何西阿、弥迦、西番雅、约珥与玛拉基书中着重的。先知从来都未曾自承这些话语为他们的信息。“阿摩司的话”、“以赛亚的默示”,也都着意他们从神所领受的,中文译词都作“得默示”或“所得的默示”,“得”字虽不在原文中,却包含在原意里,是无可置疑的。“默示”尤其强调先知(阿摩司、弥迦、哈巴谷)的呼召。有六位先知都提异象(除这三位之外,有以赛亚、俄巴底亚及那鸿)。
(二)先知的名字大多未列于书卷的开端,他们只是由耶和华授命的。所以引言中这样记载:“耶和华的话临到……”,在何西阿书、约珥书、约拿书、弥迦书、西番雅书都是如此。只有玛拉基书述很特出:耶和华的话藉着玛拉基的手(中文译词并未那么精细地直译)。
(三)先知的出身,大多的先知书中提及(除阿摩司、弥迦、俄巴底亚、那鸿、哈巴谷、哈该及玛拉基)。西番雅书甚至提及四代,最为详尽。阿摩司与弥迦虽未提到家庭出身,却提籍贯。阿摩司是提哥亚人,而弥迦来自摩利沙。耶利米不仅有父亲的名字,也提起亚拿突祭司城。阿摩司与弥迦的出身,在书中也可以发现,他们是农人。那鸿在引言中提他是伊勒歌斯人,却对他的行业不详。先知以西结原是祭司出身,但并未说明他的籍贯。
(四)先知的呼召有的在书中另有说明,如阿摩司书七章十四节;何西阿书一章二节;以赛亚书六章;耶利米书一章;以西结书一至二章。其他只在引言中说明神对他们的默示,涵括他们蒙召的经历。
(五)日期在第八世纪的先知书(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弥迦)以及第七世纪的先知西番雅及耶利米书都有说明。他们列出当代的君王,足以了解当代的历史背景。
阿摩司列出犹大王乌西雅与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何西阿也提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但所列出的犹大王,与以赛亚相同,从乌西雅至希西家,为时就很长了。若是只在耶罗波安的时期,就只限于乌西雅王的时期,正如阿摩司所述的。如果超过这时期,甚至到希西家的时期,就概括了以色列北国败亡前所有的王朝,即从耶罗波安至何细亚。
(六)关于先知传道的对象,阿摩司得默示论以色列。他确在北国以色列传道,但也可指以色列民族,包括南北二国。弥迦得耶和华的默示,论撒玛利亚和耶路撒冷,提南北二国的首都。以赛亚只论犹大和耶路撒冷。但是在第八世纪的四位先知中,只有何西阿未清楚指出。虽然在书中的重点,似乎指向北国,但他的信息必对整个以色列民族有关,是无可讳言的。
“当乌西雅、约坦、亚哈斯、希西家作犹大王,约阿施的儿子耶罗波安作以色列王的时候。”(一章一节上)何西阿的先知职事究竟有多久,除这引言所提说的时期外,其他没有甚么可资凭证的。但是耶罗波安作王的时期,是他接受神的呼召,开始他先知的工作。以色列王耶罗波安二世,是约阿施王的儿子,是与犹大王乌西雅同时期的。在何西阿工作的时期,以色列北国的政治十分混乱,王朝尤其不稳(“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八4)。北国曾与利亚结盟来攻打南国,称之为以战争(Syro-Ephraimitic War)。“便雅悯哪,有仇敌在你后头。”(五8)那该是犹大王亚哈斯的时期(以赛亚书七章有这方面历史的记述)。许多学者认为何西阿书的内容,有些反映耶罗波安二世时期的繁荣安定(一4:那时灾祸还未降下。二7、10、13还是安定的情况)。但有些可能是在以色列北国败亡的前夕,在何细亚王的时期(二2、3、23)。亚述的侵略已经使北国陷于无助的状态,神仍予他们将来复兴的盼望。
“耶和华的话临到” 耶和华的话是指神完整的启示,不是只指某一项真理。启示的途径可以不同,而其内容则是同一的,是神的旨意,由先知传出来。先知只是传话者,他本身并不重要。但是先知的职事是重要的,因为他们口里有神的话(耶一9;王上十七24,十八36)。
话是说出来的,但是这不只是表达的言语,也是表现的行动。有时话语可以译为“事件”,是神启示的事实。由于重点在整体的默感启示,所以只用单数。先知的话语是整体的,也说明先知的职事是整体的,说明先知整个的经验。先知秉承耶和华的命令,传递祂的话。神的话先影响先知整个的生命。
话语也是真道的训诲(弥四2)、命令(民十五31)、知识(何四1、6,六3、6)。当撒母耳蒙召为先知前,必须先认识神,才得着神的默示(撒上三7)。这是先知属灵的感受与经历。
“耶和华的话临到”指神的命令与嘱托,在某一时刻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先知的身上,让他们感应与领受。在何西阿、弥迦及约珥的经历中,神的话或以个别的默示,或以其他方式临到。内容方面或指某一项真理,或某一个人物或某一宗事件。对何西阿,这话似指先知整体的职事。何西阿并不像其他的先知,信息有固定的方式。如耶利米、以西结及撒迦利亚都在每段信息之首,有一定的用词。所以在何西阿书要划定分段比较困难,原因也是在此。
“备利的儿子何西阿”(1节下) 何西阿这名字在圣经中有五个人。约书亚的原名为何西阿(民十三8),以后由摩西更名为约书亚(十三16)。大卫王的官长,有管理以法莲人的何细亚(代上廿七20)。北国以色列最后的君王何细亚(王下十七1)。在尼希米时期参加立约签名的,内中有一个何细亚(尼十23)。连先知何西阿,共有五人。他们大多是以法莲人。先知何西阿是否以法莲人,虽然无法稽考,但何西阿书确曾多次提及以法莲,比其他先知更多提说。在依利芬丁(Elephantine)地区的犹太人中,何西阿这名字似乎很普遍。
这名字的涵义也可从不同的见解来研究。有人认为这是无定词“拯救”(Hiphil infinitive,曾在耶十一12用过,有Causative的用意)。有人就认为是完成式,表明神曾拯救,因此为纪念神之拯救而有感恩报答的用意;1还有人译为“愿祂拯救”,是将何西阿的名字加上语尾,认为那是名字原有的形式(yoshia及yeho,根据尼十二32,“何沙雅”,同名也在耶四十二1)。这种说法似不能普遍被人所接受的。2先知何西阿在本书之外并未提及。虽然他的儿女名字十分奇特,有象征的意义。但何西阿的名字却不是象征的。北国以色列最后的王具有同名,非但毫无“拯救”的事实,他先成为亚述王的附庸,以后因背叛而被迫逊位且遭囚禁(王下十七1-4)。真正的拯救者是主耶稣,“耶稣”的原意是何西阿,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
备利是何西阿的父亲,同样的名字曾在创世记二十六章三十四节出现,“比利”是赫人,是以扫的岳父。“备利”直译为“我的泉源”,或“泉源阿!”表达父亲因得麟儿而欢乐。3有人认为备利是“此录”城的原名,必来自比录(书十八25;撒下四2),在以法莲边境,距伯特利西南二哩,现在的地名为El-bire。4但是根据上述的经文,比录是在便雅悯,不在以法莲。根据犹太拉比的传统,流便支派的备拉(代上五6),是何西阿的父亲。另有一个同名为比拉(代上七37)。早期教会的学者认为何西阿的父亲来自以萨迦支派,但没有甚么明证可以绐予充分的理由。这些研究并无历史的价值,对本书之了解也无特殊的价值。5
本书引言的开端说明三件事:(一)何西阿的信息是耶和华的话,是整体性的真理。(二)神的话临到何西阿,使他可以领受后传出,发挥先知的功能,为神发言。(三)神的话是为特殊的历史时代及环境。在北国以色列即将败亡的危急时期中,神多么焦急地要祂的仆人传出紧急的信息。但是神的话还不只是对北国以色列,也对南国犹大。这些话在以色列人被掳之后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历史见证了耶和华的话。
1 M. Noth, Die israelitischen Personenmamen im Rahmen der gemeinsemitischen Namengebung, BWANT 46, 1928, 175ff.
2 L. Koehler and W. Baumgarthner, Herbra/isches und aramaisches Lexicon zum Alten Testament, 1953, 1967三版,228.
3 Noth, Personennamen, 21.
4 K.V. Rabenau, "Beeroth," Biblisch-historisches Handwo/rter buch, 1, eds. B. Reiche and L. Rost, 1964-66, 210f.
5 Francis I. Anderson and David Noel Freedman, Hosea (The Anchor Bible, 1980, 153).
其他可资参考的数据 : K. Budde, "Der Abschnitt Hosesa 1-3 und Seine grundlegende religions-geschichtliche Bedeutung, "Th St Kr, 96/97, (1925) 1-89.
A.D. Tushingham, "A Reconsideration of Hosea chapters 1-3," JNCS, 12 (1953) 150-159.
J. Hempel, Die althebra/ische Literatur und ihr hellenistisch-ju/disches Nachleben, 1934, 130; Worte der Profeten, 1949, 115.
(二)婚姻与家庭(一2-9)
一章二至九节是一个明确的分段。在体裁方面完全是述的,连续有四项命令,有关何西阿家庭的状况:婚姻与儿女。每个儿女“给他起名……因为……”,就带出信息。这段内容也可说是先知的蒙召经历,有表征的涵义,说明神的公义。
一般学者大多认为第一、二章是传记,第三章才是自传。所以第一章这段的记述,并未反映先知自身的感受。这也构成解释的困难。在这段记述中,何西阿是第三者,由别人来述,那人很详细知道他家庭的情形。或者原是何西阿说了他的经历,再由别人记述。
从内容来看,耶户王朝早已倾覆,耶罗波安二世也在衰落中。时期可猜测在七四六年前后(他是在该年离世的)。那时何西阿已有三个儿女,他们都生于忧患,也将长于忧患,因为北国以色列一直在危难之中。神公义的审判更加明显了。 4,
(1)歌篾(一2-3)
“耶和华初次与何西阿说话。”(2节上) 这不仅是述的开始,也成为第一、二章的引言。这里没有确实的日期,没有何西阿的回应。先知以赛亚、耶利米与以西结都有自传性的记述,述他们的感受。阿摩司也有蒙召的见证,不是在开端(在七14起),但是何西阿没有自述经历,也无其他的记述,有关他蒙召的见证。可见他的蒙召与上述的先知并不相似。这是他蒙召的开端,也接着有连续的经历,使他确实体验神呼召的用意。
神与何西阿说话,“与”字可译为“在里面”,神在何西阿的心里向他说话,是他内里的感受。神并不对着他说话,不是颁布命令,要嘱咐他听受。神要藉着他说话,要使用他来传神的信息,这是神初次藉他说话,向以色列启示。这是先知职事的开始。这一句引言交代清楚之后,才可看下面四项命令。
第一项命令:“对他说,你去娶淫妇为妻。”(2节中) “对他说”在此处并不重复。在整体的信息,耶和华与何西阿说话,在他心中启示,藉他传话。现在是直接向着他,对他命令。“你去……”这命令词并不嘱咐他到一个目的地,而是嘱咐他一项行动。“娶”是一项婚姻的过程,古代的婚事经过事前的安排后,正式缔结是有一番手续的,有聘礼及迎娶的礼仪。有人以为“娶”字可译为买赎,因为那种女子可能是从奴隶巿场选购的,这样说法可能有些牵强。这字的本意只是下聘或迎娶。至于赎出的用意,可能是在第三章。
“淫妇”在此处究作何解?这是解释本书关键性的问题。根据字面的解释,“淫乱”是指婚姻之外的性行为及不正常的男女关系。除本书外,也出现在旧约其他的书卷中。创世记三十八章二十四节(他玛),列王记下九章二十二节(耶洗别),那鸿三章四节(尼尼微人)。耶洗别与尼尼微人的淫乱是与他们信奉异教有关。以西结书十六及二十三章所提说的淫乱都是指信奉异教的。事实上,出埃及记二十二章论性道德,中间加插行邪术的女人(18节),似乎淫乱与迷信连在一起。在先知书中,行邪术的与犯奸淫的相提并论(玛三5;弥五12虽没有提奸淫,却在用字上“邪术”有淫乱的涵义,赛四十七章论外邦人的罪,也有同样的涵义)。本书四章十一、十二节,何西阿显然将奸淫与拜偶像连在一起。所以淫乱是与异教有关,是指属灵的淫乱,没有向真神忠实贞洁。这也指身体的淫乱,因为在拜偶像的迷信礼仪中,有奸淫的举动。
在古代以色列的邻邦,有一种所谓“生殖的礼仪”(Fertility cult,也称之为性礼Sex cult)。女子牺牲她的贞洁,与陌生人行淫,向神明奉献,获得祝福,使她本族人丁兴旺。这是与庙妓有别,庙妓是经常在庙内卖淫,供香客嫖狎。但是献身膜拜者,一生中一次或因还愿而有数次的牺牲。这些自认为良家妇女,却因信奉异教而犯奸淫,在旧约中严责为可憎之事,称这些妇女为娼妓,虽然是偶而卖淫的,仍与娼妓无异(参阅利十九29及申廿三18、19)。1
本书所提的“淫妇”,也可译为淫乱的妻子,这是指该妇人与她丈夫的关系。耶和华命令何西阿娶一个淫乱的女子,在她还没有嫁来,与丈夫的婚姻关系还没有建立,又怎能称之为淫妇呢?她是道德低落的女子,不是不忠贞于丈夫的妻子。这里是否指她原有丈夫而不忠的妇人呢?神不会嘱咐何西阿去娶一个有夫之妇。她是已经被丈夫遗弃的吗?有无正式休妻的手续,这里经文都没有交代清楚。但按常识来推理,她是有夫之妇,那种可能性就很少。所以学者们认为“淫乱”一词,是指她的性格,淫荡成性。2
参阅本书四章十二、十三节:你们的女儿淫乱,你们的新妇行淫,很可能指异教淫乱的礼仪。一个女子在结婚前,先将她处女的贞操献给神明,好似妓女一般卖淫,将初夜权给任何人,得着的代价来献祭。新妇的淫行成为必有的礼仪(所谓Bridal rites of initiation),可能在以色列异教之风甚炽,而成为很普遍的习俗。3何西阿娶的淫妇,是否这种情形?当时以色列社会有这种恶劣的习俗,许多女子都是这样。也许何西阿根本无意结婚,神嘱咐他娶妻成家,只能娶这样的女子。
有人可能置疑,神是圣洁的,怎么可以嘱咐祂的仆人去娶那么不正当的女子?纵然社会风气如此颓废,也不致所有女子都这样不洁。先知的婚姻必须圣洁,才有见证的能力,才有圣洁的事奉。所以有些学者认为淫乱不是指身体方面,只是属灵方面。也有认为神指的淫妇,她的淫乱是预知预言的,在结婚当时并不淫乱,这是以后的事。以后先知回想神的嘱咐,神已经暗示或明说,使他心理上有所准备,接受日后婚姻的悲剧。这女子早在心中有敬拜异教的趋向,以后果然堕落,甚至无法自拔,每况愈下,身心均被玷污,而且污秽不堪,与妓女无异,使何西阿感到万分痛苦。在本书二章所提说的,是在婚后而有的淫乱,似乎支持这种说法。
有些保守的学者连上述的说法也不能接受,认为这只是隐喻或寓意而已,根本没有这样的婚姻发生。所以婚姻是象征的,儿女是象征的,这些名字也都是象征的,为要说明以色列的实况,加以严责与警戒。但是这样说法已经甚少为人接受的了。一般认为何西阿的婚姻与家庭都是实际的,从他悲怆的经验中体会神对以色列的信息。以色列确实偏邪,他们的“淫心”多么罪恶,使也们无法认识耶和华(参阅四12及五4)。4
“也收从淫乱而生的儿女。”(2节中) 从这经文来看,似乎是何西阿娶了淫妇的时候,也得收留她因淫乱而生的儿女。如果照原意来研究,“收”并不是收留与容纳,而是接受以后的事实,连儿女都是淫乱的,何西阿必须有心理的准备来承认。这样说来,儿女不是婚前的私生子,可能也不是婚后的私生子女。在原意上只说“淫乱的儿女”,在解释上就有出入。这可指淫乱所生的儿女,也可指连儿女也是淫乱成性的,后者似乎是原意。他们的儿女未必从淫乱而生,但是母亲既有淫乱的心,整个环境也是充满着淫荡的风气,儿女就很可能成为淫乱的,在异教的影响之下,更令淫乱成性,在道德方面沦落。
这裹母亲与儿女同时一并提说,是指整个家庭。家庭是一体的,无法分开。有其母必有其儿女,似乎也是何西阿必须接受的事实。虽然有时儿女未必随从母亲,跟她一起堕落,但是人们看子女,先看母亲,事实上看整个的家世。所以有淫乱的妇人,必影响合家。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何西阿保持他的纯正,是否家庭也能保持清白呢?如果何西阿不因淫乱而休妻,他仍得承认子女的,这家庭的责任,是他仍需担当的。他的痛苦就是在此,他也因此可以体会神悲痛的心情。以色列好似他的家一般,神能作甚么呢?
何西阿的儿女称为“淫乱的儿女”,还可能有另一种解释。他的妻子也许认为儿女是神明所赐的,她既献身行淫,就得着生殖的力量。新妇卖淫的礼仪既带给她这样的蕃生力,她可能更加以淫行来信奉,也许以这事来教导儿女来敬拜偶像,使儿女也沦落在迷信中,成为淫乱的儿女。这还不仅是家庭的情况,甚至也是全国的状态。
“因为这地大行淫乱,离弃耶和华。”(2节下) “因为”是从家庭看国家,是一种联想的过程。“这地”指整个的国家,包括以色列与犹大所有的居民。地是耶和华赐给的地土,供他们居住与生活的。这名词是阴性,并非表征迦南异教思想中的女性。在迦南,大地是有母性的女神,大地好似女子的身体,有蕃生力。在巴力的宗教中,就有这样怪异的性观念,因此产生淫乱的敬拜。但是作者用这名词,可能以女性象征婚姻的贞洁。以色列与神的关系应该是圣洁的,但是以色列人的不忠,破坏了圣约的关系。
大行淫乱,在动词的用法,是指继续的动作(Imperfect),这可指过去的进行式,已经行了淫乱,一直没有停止。这也可描述现在的情形,淫乱仍旧没有止息,成为继续不断的罪行,所以更加可怕,无法遏止。
“离弃”是“跟从”的相反。跟随主,行在耶和华的道上,都是表明忠贞不阿。相反地,转离真神,就会偏向别神(三1)。申命记三十一章十六节说,以色列人有危险在那迦南地的人中,随从外邦神行邪淫,离弃神,违背神与他们所立的约。在申命记中,耶和华必行在以色列人面前引导他们,要他们专一跟随,因为神赐给他们平安(一30)。但是问题在以色列悖逆的态度,他们却转身退后(诗七十八9-11)。以色列不专心跟随神,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忘记耶和华的恩典,才被异教所吸引。神对以色列的恩爱怎可忘记。他们的邪淫,是离弃耶和华始末的因果。所以以色列必须承受严重的后果,就是神公义的审判。
“于是何西阿去娶了滴拉音的女儿歌篾。”(3节上) 何西阿妻子与家世名字都在这里提到,究竟有甚么用意。“歌篾”原意为“成就”,这是指谁为她成就,耶和华呢?还是巴力呢?引起学者的猜测,却没有确定的结论。有人将这名字联想到雅弗的儿子歌篾,指那一族的人(创十2;代上一5以及结三十八6)。但是家族的名字不会再冠以父姓滴拉音了。5
“滴拉音的女儿”也甚难解释,因为滴拉音是多数字。这字的原意是葡萄饼,葡萄饼原为敬拜巴力之用(参阅本书三1)。葡萄饼女郎专指为奉神明而卖淫的人,为几块葡萄饼的代价而作这样的贱事。6也有人以为父姓是指地名:低比拉太音(民三十三46),或伯低比拉太音(耶四十八22),二者的字根相同,至于多数的字尾是指地区。7但是这些也只是臆想而已。
凡以滴拉音为地区名字的,认为歌篾不是以色列人,而是出身外邦的城邑,可能是摩押地(根据上述民数记与耶利米的记载)。如果她不是以色列人,就失去信息的意义了。何西阿的预言,对象是以色列,不是外邦。
其他有关名字象征的意义,却很难猜测。何西阿儿女的名字有表象,就在信息中指明。但是滴拉音与歌篾并未说明其中的涵义,所以猜测就没有必要。
为甚么有这两个名字列出呢?可能只为历史的记载,这是真实的史事,并非杜撰或伪想而已。她是否神所指定的,要何西阿娶的?还是何西阿自行选择的呢?经文中只说“你去娶淫妇……”,并没有说“你去娶歌篾”。神并没有指定。
“这妇人怀孕,给他生了一个儿子。”(3节下) 这简明的记载,只是着重事实,似在直接达到信息的重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就不是从淫乱生的,而是在婚姻的结合中而有的。在第六节及第八节,都有类似的记载,似指正当的婚姻关系。
1 W. Baumgartner, "Heodots babylonische und assyrische Nachrichten," ArOr, 18 (1950) 69, 109,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Um Welt, 1959, 282-331. G. Bostrom, Proverbiastudien, 1935, 150.
2 Hans Walter Wolff, Hosea, tr. Gary Stansell, 1974, 13 引述 J. Fu/ck "Hosea Kapitel 3 ," ZAW 39 (1921) 286; Budde, "Hos. 1 und 3," E. Sellin, Das Zwo/lf propheten-buck," KAT, xii, i, 1929-30参阅Francis I. Anderson and David Noel freedman, Hosea, 1980, 159.
3 L. Rost, "Erwa/gungen zu Hos, 4:13f," Festschrift Bertholet, eds. W. Baumgartner, O. Eissfeldt, K. Elliger, and L. Rost, 1950, 451-460.
4 Wolff, Hosea, 13; Andersen & Freedman, Hosea, 165-166.
5 这种说法"Yahweh-Baal has accomplished it" 参阅 Noth, Personennamen, 195, 175, 否认歌篾为家族的名字。
6 参阅Andersen & Freedman, Hosea, 171.
7 参阅Wolff, Hosea, 17脚注。
(2)耶斯列(一4-5)
“耶和华对何西阿说,给他起名叫耶斯列。”(4节上) 为孩子命名,通常由母亲来作,经父亲同意(参阅创四1;士十三24;撒上一20以及赛七14等)。由父亲命名的,圣经中也不乏例证(创十六15,十七19,廿一3;出二22;撒下十二24;赛八3)。有些儿女在未出生之前,由神向父母提示,用特殊的名字,含有见证或预言的性质,在创世记中族长的经历中有这样的情事。先知中有以赛亚与何西阿也在儿子出生之前,由神嘱咐命名的,都与他们所传的信息有关(赛八3)。此处神要何西阿为他儿子命名为耶斯列。
“耶斯列”原意是“愿神播种!”这名字早就有了,犹大支派中有耶斯列其人(代上四3)。这也是犹大的城邑(书十五56),曾是大卫的一个妻子亚希暖的家乡(撒上廿五43,廿七3及三十5)。现在耶斯列成为何西阿信息的重点,因为这名字是与历史性的环境有关。在北国以色列王暗利的时代,虽建都在撒玛利亚,仍选耶斯列为第二京城。读列王记上二十一章,亚哈必将行政机构设在该处,才会发生抢夺拿伯葡萄园的情事发生。以后耶户革命时,在该城杀死耶洗别与约兰。亚哈七十个儿子在撒玛利亚被杀之后,将他们的首级运到耶斯列(王下九至十章)。
耶斯列是有历史回顾的意义,正如上述所研究的,但原意是神所撒种栽植之处,有十分丰饶的地土与出产。可惜城巿在物质丰余之中道德低落,而成为神审判的地方。可能由于农业发达,使人们偏向自然神教,敬奉偶像,更惹神的忿怒。
“因为再过片时” 审判的事只在时间的因素,不会太久,神的公义必然显露,不再迟延。这些事的记述在下半节至第五节,都以“耶斯列”为主题。
“我必讨耶户家在耶斯列杀人流血的罪。”(4节中) 耶户家在耶斯列杀人,原是将亚哈王朝除灭,清除巴力宗教,应该是不受指责的。但是他杀人不是为宗教,而是为政治的原因。并且容忍迦南文化继续腐化以色列,所以耶和华必然讨罪,神追究的是耶户家政治的罪恶。从耶户至他曾孙耶罗波安二世,都因政治的因素,而纵容以色列人继续离弃耶和华。这个王朝建筑在流血的暴政上,神怎会宽容,所以神必须讨罪刑罚。
“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国灭绝。”(4节下) 从耶斯列至以色列全国,都将遭神的刑罚。“耶斯列”与“以色列”这两个名词是谐音的,或者有意将二者相提并论,是从王朝至举国上下的人民,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耶户王朝很快就会败亡,耶罗波安二世之后,他儿子撒迦利雅接位只六个月就被谋杀,耶户家从此灭绝。以后以色列宫廷中一直有政变,沙龙叛变后篡位,又遭米拿现夺取王权,他儿子比加辖接位后,又遭比加篡位,最后被何细亚杀害,何细亚作王九年之后,以色列北国终于完全败亡,应验先知何西阿的预言。
再研究以色列败亡的原因,并不只在耶户杀人的罪。事实上耶户杀灭亚哈家,是出于神的许可。但是耶户以杀人起家,继续用流血的方法来巩固王权,就犯了严重的罪过。耶户犯罪,不可由他的后裔来担当,但是后代应该受警戒,不可再重复先祖的罪过。如果年代相隔太久,也许不能有那么明显的鉴戒。若只隔三、四代就不可不注意了。在出埃及记二十章内的第二诫说:“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5节下)这固然与下面所说的千代作强烈的对比,表明神的怒气并不如祂的慈爱那么长久。但是这也说明三、四代的距离不久,子孙应该受警戒。但是耶户家的王朝没有改善,一代比一代罪恶,不仅使这家的王权衰落,甚至影响以色列全家的命运。
“到那日,我必在耶斯列平原,折断以色列的弓。”(5节) 这句话好似是补充的,“再过片时”(4节),不久就到那日。“到那日”是指末时的末事,是旧约先知的常用语,在本书也提数次:当那日(二18),那日(二21),表明有非常的事必然发生。耶斯列平原已成为战场,在七三三年,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战败以色列军队,折断他们的弓,使他们失去军事的力量。这是神的刑罚,是无可避免的。耶斯列平原其实一向是有名的战场,历代有不少战争,记载在圣经中(士四13,六33,七1起;撒上廿九1起及31节;王下廿三29等),从以色列历史的经验中可以认识神的作为,争战的胜败在乎耶和华。因此以色列战败,更说明神公义的作为。
当以色列首任的君王扫罗在战场上死亡,大卫曾作歌追挽,称为弓歌。君王因违背耶和华而死亡,王子约拿单虽然良善,也陪着父王而阵亡沙场,以致扫罗王朝终于倾覆,是多么悲惨的历史结局。但是扫罗最严重的罪恶,不仅违命,而且诉诸巫术的迷信。他以前曾经禁止,以后竟然求问交鬼者。耶和华弃绝他,因为他先离弃神。撒母耳曾严正地警告他说:“悖逆的罪,与行邪术的罪相等。顽梗的罪,与拜虚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现在这是以色列的光景,他们也同样在战场上失败与灭亡,来承受罪恶的后果。
(3)罗路哈玛(一6-7)
“歌篾又怀孕生了一个女儿。”(6节上) 这里与第八节并未提到“给他”生了儿女,有人怀疑是否私生子女。但是用“又”字,仍是何西阿与歌篾所生的。“女儿”是否有特别用意呢?似乎没有,因为经文并无甚么暗示。生儿养女,只是提到先知家庭情况,但在那非常的时期,神嘱咐何西阿要传的信息,就以家庭经验为题材,发挥神真理的信息。
“对何西阿说:给她起名叫罗路哈玛。”(6节中) 在这次的命名中,神的恩慈必须强调。神大有怜悯,充满恩慈,旧约中多次提说(出卅四6;申四31;珥二13;拿四2;诗八十六15,一○三8,一一一4,一四五8;尼九17、31;代下卅9)。
“路哈玛”是耶和华立约的爱。这个音译的用词,字源是肚腹(womb),是母爱的深情。儿女从母腹出来,是受母亲的眷爱。所以这基本的涵义是父母对儿女那种亲切的爱,神对以色列人的爱也是这样。祂为他们建立圣约,为要怜悯与恩待他们。但是当他们拒绝祂的爱,离弃祂,破坏了圣约,就失去神的恩慈。这是罗路哈玛,“罗”是“不”,神必不再怜悯以色列家了。没有怜悯,就是忿怒、恼恨(参阅亚一12及申十三18)。
“我必不再怜悯以色列家,决不赦免他们。”(6节下) “罗路哈玛”这一名字原来是一短句,有一个否定的副词,再有一个完成式的被动词。她这女儿以色列不蒙怜悯,完成式可以解释为既成的事实,不能更改。这也可以作为预言的完成式(Prophetic Perfect),是先知确定的预言,是必有的事。神不再怜悯,祂曾多次施以怜悯,但是祂的恩慈只积蓄忿怒,以色列人不悔改,神怎能赦免呢?(参阅罗二4、5)。“不赦免他们”在原文中意思不甚清楚。“赦免”原文作“举起”,是指罪恶被举起扔掉?或将选民举起提拔?“举起”原意是在语气上特别加重,而且也没有“不”字。参照希腊文译词才有反面的意思:反对他们,与他们对立。所以整句的涵义都是表明神的忿怒。
“我却要怜悯犹大家,使他们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7节上) 这节经文是为补充上一节的话。神的怜悯是否继续施行呢?神的圣约被以色列人背弃了,人纵然失信,但是神还是信实的。祂的应许不能落空,救恩仍旧要实现在祂选民身上。祂对北国失望了,仍寄望于南国犹大,盼得他们真正信靠祂,向祂忠实。历史说明这些话,在北国以色列败亡在亚述的强权下。侵略者仍继续伸张他的势力,犹大屡遭危险,经常为亚述的威胁所迫。但是他们实在看见神拯救的能力。
“不使他们靠弓、刀、争战、马匹与马兵得救。”(7节下) 军事的力量是异族侵略者所倚仗的,他们穷兵黩武,以强权胜公理。神的子民却不然,只专心倚靠神。历史的见证说明一切。耶罗波安二世曾致力于国防的措施,极力恢复王国往昔的荣华(参阅王下十四25)。但是以色列已经失去神的怜悯,最后仍遭受败亡的厄运。犹大是否仍有盼望?在于他们不迷信武力,只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耶和华拯救他们,使他们得救,得胜!
(4)罗阿米(一8-9)
“歌篾给罗路哈吗断奶以后,又怀孕生了一个儿子。”(8节) 照古代育婴的方法,断奶约在三年之后,那时幼儿已可消化其他食物,所以不再需要母奶。但是最主要的是在断奶前,还多需要母亲的照顾。断奶期有时比三年长,或者完全断奶,要等多几年。撒母耳断奶之后就被带到示罗圣所,也许已经超过三周岁(撒上一24)。这样说来,歌篾第二个孩子之后,隔了三年以上才再怀第三个。从时间的长度来看,神需假以相当时日,再下第三次的警语,可见祂恒久忍耐,仍有恩慈。祂在期望着以色列人真实悔改。
神转离他们,似乎是必然的事(二9)。但是祂仍不完全失望。只是以色列人需要经过一番磨炼,在艰困中才逐渐觉悟过来,知道离弃神会受怎样的损失。属灵的不忠是最愚蠢的事,一切都会变为虚妄,无所倚靠与凭借。在第三章五节先知预言说:“后来以色列人必归回,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等他们真的回心转意之后,再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他们切实悔改之后,神的恩惠向他们恢复,使他们可以领受。
但是现在他们仍需要再受警戒,神公义审判的预言再在第三个幼儿的名字上说明出来。
“给他起名叫罗阿米。”(9节下) 这次耶和华命令何西阿的话最简略,因为以往的经验使他明白,不必赘述。“罗”仍是否定的用意,“阿米”是我的子民。以色列不再是耶和华的子民,完全被弃绝。
这是有关圣约的关系,神与以色列人立约,耶和华是圣约的神,以色列人是圣约的民。在西乃山神藉着摩西向以色列人启示:“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5、6)因此,“我的子民”(音译为“阿米”)是尊贵的身分,有神永约的爱。圣约是有条件的,“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信从顺服是必须有的。“遵守我的约”,忠信遵守也是必需的,以色列人在这条件上不能符合,就自动失去子民的身分。
“因为你们不作我的子民。”(9节中) 以色列自己放弃这尊贵的身分,不是神弃绝他们。这实在是莫大的悲哀,使神伤怀,使先知哀哭的。“你们”这代名词是加重语气的,“是你们不愿意!”“是你们不珍惜!”“是你们甘愿放弃!”这样的责任他们必须自负,无可推诿,也不可怪责。“子民”是指以色列民族的整体,是包括北国与南国的。难道神完全弃绝全民吗?这是神的咒诅,以色列人再变为“那不成子民的”,当作陌路人一般(参阅申卅二21)。
“非我民”(罗阿米)也可译为“那不是我血肉的”,“不是我亲生的”。有人因此就联想“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指私生子。但看上下文,似乎并不正确。神否认以色列人为祂的子民,但以色列人原是神所生的。何西阿三个儿女大概都是亲生的,可能不是歌篾与别人奸淫所生。8
“我也不作你们的神。”(9节下) 这句话完全与圣约的条款相反。在圣约的关系中,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以色列是耶和华的子民(参阅利廿六12)。现在以色列人破坏了神的约,耶和华不再作他们的神。此处的“神”字是~ehyeh,直译出来是“我是”,可联想神向摩西启示的名字"I am that I am"(“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这字原来不是“神”,而是一个动词“是”,所以在经文评鉴上,认为要改成“神”字,但这动词确有深的涵义,增加启示的重点。“我”字也同样是加重的语气,与“你们”作为十分强烈的对比。
何西阿三个儿女的名字,以象征的意义,说明以色列的实况与前途。再以神的名字强调神立约的初衷,确实有无限悲怆的用意。这种否定的话,是神对以色列判罪的案。在何西阿时期以前的年代,似乎都成为间隙的空白,因为这是要追溯列王时代前的传统。以色列出埃及后在西乃旷野神的启示,圣约的缔结建立以色列民族的信仰。圣约破坏了,信仰的基础也彻底摇动。以色列民族独特的地位怎能再维持呢?
归纳一章二至九节,何西阿的信息至少有三大重点:
(一)以色列离弃耶和华,在二节下一语道破症结的所在。他们不再仰望神,没有求神的怜悯。反而去求告巴力假神,以可憎的礼仪,表露淫乱的丑态。他们既丧失贞操,对神不忠,与淫妇无异。
(二)耶和华弃绝以色列,使审判临到以色列。但是审判不是立即的,祂曾以何西阿三个儿女的命名,来说明祂的警告(4、6、9节)。神先对付离弃祂的王朝,还不是对一般的人民。但是人们离弃神,拒绝神的慈爱,不愿接受祂的怜悯,所以神不再怜悯他们是被动的,不得已的。第三个孩子名字的象征,说明神的审判是全民的。所有以色列人都在审判之下,他们完全失去神的子民身分。神完全弃绝以色列。
(三)审判不是神的心意,祂原来的性格只是爱。这是父亲的爱,怜恤与顾念他们,只是他们拒绝(6节)。父亲要认儿子(参阅撒下七14),只是他们不知珍贵,使神只好否认(9节)。这和平的圣约被以色列人毁坏,生命与平安就必失去,只有耶斯列、战争、流血与灭亡(4节)。
神宣告的审判是最后的吗?如果是最后的,就没有以后的信息了。但是这段话只是信息的引言,一个开端而已。神的审判只针对北国以色列吗?但是圣约不仅是与北国以色列人订立,也该包括犹大。第三个孩子的名字如果是指全民,不是将在犹大的以色列人也算在其内吗?何西阿似针对北国,因为北国已濒败亡的厄运。犹大似乎仍有神的怜悯(7节火),然而犹大也使神失望,所以第三次的警语确是也向犹大的。所以整个选民的命运,都在神公义的审判之下。
何西阿信息的概要,只读这段引言,是不能充分明白的,继续研读第二章至第三章,才可看到全貌。读者也必须明白以色列在耶和华面前“法律”的情况,因为他们与神有圣约的关系。认识这个立约的内容,才会真切了解主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根源与奥秘。使徒彼得对犹太的信徒说:“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悯,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二10)圣约的范围因主的十字架已经扩大了,从以色列至外邦,普及全人类。凡信靠主的,必蒙恩惠。
8 O.Procksch, Die Kleinen prophetischen Schriften vor dem Exile: Erla/uterungen zum Alten Testament 3, 1910.23.
(三)复兴与更新(一10至二1)
先知的信息从警戒至应许,从一章十节起,成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家国的忧患是令人伤怀的,但是神的怜悯与施恩是可转变整个的局面。在希伯文圣经中,一章十节是第二章的开始。二章一至三节,即中文圣经一章十节至二章一节,成为一个单位。中心思想是在十一节下:耶斯列的日子必为大日。
由于这段经文的体裁与内容,有人认为可能是何西阿以后的编纂者加插的。这段话应该还是耶和华说的,但主词不再是祂。甚至第十节:“对他们说”,该是耶和华对他们说,却不提祂。十一节里,犹大人和以色列人的合一,有人也以为是被掳时期以色列人所盼待的,“必一同聚集”就指被掳后归回。1还有何西阿为儿女命名,是遵照耶和华的嘱咐。现在重新命名,再从名字解释其中的涵义,就属以后编者的手笔了。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这些名字需要重新解释,也说明从同一个心意出来的。“我的子民”是“永生神的儿子”(10节下)孩子们是兄弟姐妹。耶斯列有新的涵义,才说明在第二章二十二节的用意。所以这个转变是必要的,使先知表达的盼望更加真切。所以这段经文的合一性不应置疑。
“然而以色列的人数必如海沙不可量,不可数。”(10节上) “然而”确是一个有力的转折点。这是对将来一种瞻望,看见复兴的前景。以色列的人数曾在战争中失去不少,国力也削弱。在米拿现王的时代,向亚述王普勒献上贡银,要从以色列一切大富户索要,每户五十舍客勒银子,总共只六万户,凑足一千他连得银子(参阅王下十五19、20)。以色列北国败亡时,亚述人掳去以色列人数目为27,290左右。2提说以色列的人数,若比起亚述的人力,就微乎其微了。在何西阿时代,虽距败亡还有百余年,国力渐衰,人口有减无增。在他当代经济方面有起色,但繁荣并未持久。所以人数增多的远象是先知所向往的。
然而这神迹一定会实现,人数会大大增加,如海沙一般。以海沙喻人数之众多,确是神对以色列人的先祖所应许的(创卅二13;参阅十五5,廿二17)。人数增加是末后的事,然而现在仍有审判。审判使人数减少,在本书中屡有论述(四3、10,九12上、16下以及十四1)。但是神的爱远超祂的忿怒(十一9)。所以这里人数增加,是指末后的救恩。
海沙实在是不可量不可数的,这是描述神恩典的丰盛,所罗门王蒙神赐福,因为他体会神的伟大,也想到神施恩给拣选的民,“这民多得不可胜数。”(王上三8;参阅这种说法在王上八5及代下五6描述祭牲之多)。巴兰的话也特别强调以色列人数的众多(民廿三10)。这个蒙拣选的民族不仅众多,也是合一的,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须相提并论。他们如同海边的萨那样多(王上四20)。所以以色列民族过去的荣华必须恢复,中兴是必然的。
“从前在甚么地方对他们说:你们不是我的子民。”(10节中) 从前的地方是那里呢?这里没有指明。“这地”(一2)是被指责的,以后神要复兴:“我必将他种在这地。”(二23)这原是耶和华的地(九4),必再使他们归来。所以这地方不必指明,也无需特别说明。以色列人应该明白是神原赐的应许之地。事实上,这里与其说是地方,不如说是景况,尤其指以色列人的身分。
“你们不是我的子民。”再重复九节的主旨。以色列自行破坏圣约,神与他们的关系不复存在,但是这种圣约的关系必须恢复。
“将来在那里,必对他们说,你们是永生神的儿子。”(10节下) 将来的景况怎样呢?会完全转变吗?那命名的地方有人认为是敬拜的所在,因为命名的事应该公开宣布。在那里,人要公然呼求耶和华的名,也宣告圣约的事。如果这是公众宣布的事,那么现在应将神的恩惠重新说出来。以色列要称为永生神的儿子。这是一个新的名字,必带来一项新的信息。这位神是永生的神,祂赐予生命,胜过死亡的权势,所以与巴力有别(二12-14)。以色列人曾是从淫乱所生的儿女,他们是属外邦神的。现在神的审判临到他们,已经真实地死去了(参阅五7,九10起,十一7以及十三1)。他们必须为神所生,成为永生神的儿女。
“永生神”是在旧约中屡次提及(书三10;诗四十二2,八十四2;参阅诗四十二8“我生命的神”)。这里神的儿子并非指天使(“神的众子”在伯一6,二1及卅八7)。以色列是神的儿子,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会众(民廿七17;书廿二16)。他们曾自称为耶和华神的儿女(申十四1)。这是圣约的关系,必须恢复。所以他们的新名是阿米(我的民),路哈玛(再蒙怜悯)。
“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11节上) 这将是以色列民族新的经验,他们必定再行复合。一个民族分为两个国家,北国以色列与南国犹大,这怎会是合乎神的旨意呢?这是选民历史中最大的叛逆。事实上,他们在分国之后屡有纷争,甚至从事战争,彼此攻击(如五8等所述的,大概是指主前七三四年的战争,北国联合利亚来攻击,即称之为Syro-Ephraimatic War)。所以耶和华的忿怒向犹大与以法莲发作(本书五14)。以后两个国家都会被掳至外邦,神却要将他们带回,“不再为两国”(结卅七22下)。以西结在预言中特别强调:“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国,有一王作他们的王。”(卅七22上)。许久以前,已经在何西阿的信息之中。
“一同聚集”是指“联合”,他们联合起来,成为一支军队,有力来对付外患。这也必指民族整体的统一。在真实的合一中,必有共同的愿望与行动,那就是为自己立一个首领。
“为自己立一个首领。”(11节中) 他们要选立一个领袖,同样的说法在撒母耳记上八章五节,那时他们要立王,曾遭神不悦,因为他们不再尊神为王。这里也不是指何西阿当代的事,因为南北没有统一。真有一个王来统一集中治理,必有更多的纷争。这事是指将来的。以色列立王,非但是历史中一件极不愉快的事,而且在南北分国之后,北国王朝的更迭,尤其使神憎恶。“他们立君王都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八4)所以何西阿是指将来。
这一个首领是神自己吗?不是神,神不是由以色列来立的。这也不是指弥赛亚,因为这似指以色列行政司法与军事的首领,也可指宗教的领袖。但他必须是神所差遣的,是神所悦纳的,好似大卫那样,合乎神的心意。
“从这地上去,”(11节中) 他们好似军队上阵一般,这地是那里?有的以为是埃及,以色列出埃及,一直是以色列人历史的回忆,纪念神的救恩。也有的认为指亚述。他们从亚述被掳之地归回,好似在中译本小注所提供的。有人更以为是指死人之地。3如果指埃及或亚述,是历史的,但假若指死人之地,就会是末事的。末后复活的信息在五章八节至六章六节有所提示,当然那些经文是指复兴的前景。更具体的经文是在十三章十四节。
另一种说法,是指从这地上去得业。这似乎不是出埃及到迦南地的经验,而是从被掳之地归回,重得地业。所以这地就指被掳之地。4有人甚至认为“这地”应为多数,指被掳至列国之地。5这样的解释仍不能确定,就解释为末后的事,并不专指任何地方。
“从这地上去。”作为得业的举动,是根据出埃及记一章十节的说法。有人以为“离开这地去了”,是去承受这地得业。这是当时埃及人的顾虑。6现在他们必须在亚述的侵略下应有认识,他们必须得回地业。“上去”一词也可指种子的滋长,若参考二章二十三节,“我必将他种在这地”,那么这种子必定生长,出到地面,生命日见繁盛。这样解释也有可能。7
“因希耶斯列的日子必为大日。”(11节下) “耶斯列”的原意为耶和华播种,现在已经在地上滋生成长,可能特别指人数的增多。以色列必被招聚,从各方归来,合成一群。他们在联合中就兴盛增长,在地上再繁荣起来。从另一方面来看,何西阿观念之中,耶斯列有历史的意义,指神对耶户家的审判。所以耶斯列的日子相当于米甸的日子(赛九3)。在耶斯列平原的争战是以色列战败折弓的日子,现在要从反面的涵义转变过来,因为这几个名字都要有新的涵义。所以耶斯列指民族的复兴,让耶和华再行撒种,期望丰收(参阅二25)。
“大日”是指特殊的日子,雅各遭难的时候,“那日为大,无日可比。”(耶卅一27)所以大日或指遭难,或指更新,都是强调独特的。这里当然是正面的涵义。
“因为……必为大日”,“因为”是将上述的作一结论,说明理由。这字“因为”(Ki)也可译为“多么”,“这是多么大的日子呀!”这样译法似乎更为使人重视。8──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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