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十章
(五)异教偶像的祭坛(十1-8)
十章开端的“以色列”,完全以新颖的题目论述。以色列成为第三人称,不再是直接的对象,不像九章一至九节。耶和华神也不是以第一人称说话,好似九章十至十三节及十五、六节,所以这一章经文成为独立的信息。内容论敬拜的地点,在第八节告一段落,宣告祭坛必告毁坏。“祭坛”是主要的用词(1、2、8节),其中也加插君王制度(3、7节)。
十章一至八节是先知言词中特有的训诲式的话。虽然提及罪恶与审判,却并不与听众作任何的辩论。他可能只与圈子内的同道交谈,也是提到历史的根本(1节),进而说到现在的情况(4节起),最后论将来可预期的结果(2节、6-8节)。
这一段虽与九章十至十七节不同,仍有相联之处。十章一节的葡萄树,使人联想九章十节在旷野的葡萄。在九章十一至十三节提到以色列会失去生命的活力。但十章却说他们祭坛被拆毁。前者是着重先知的职事,后者是警戒祭司的责任。先知的信息在于审判的宣告;祭司的工作在于防止异教的侵袭,这些都是极严重的事。
这些话虽以训诲为目的,仍反映了当时历史的环境。从第三节起,政治不安,王朝也不再稳定。他们得向亚述进贡,但他们想背叛,与埃及结盟(参阅王下十七章),不想守约(参阅本章四节)。所以从历史背景看来,可能是在主前七三三年。
看当时宗教的情况,真是每况愈下。人们普遍地敬奉偶像,多设祭坛(十1、5),他们不愿意接受先知的信息,看先知为疯癫的人(九7起)。先知愈来愈感到孤独,只以隐退的姿态,与少数人交往,说明审判是无可避免的情势。然而他仍被反对(十4;参阅九7,四16,六1-3,八2)。但是他知道只有神的审判也许会促使人们觉醒。
“以色列是茂盛的葡萄树,结果繁多。”(十1上) 这里提“以色列”,不是“以法莲”,可能强调神的子民进入迦南地的历史。这既指以色列民族的整体,回顾过往的历史,应该知道神的恩惠,以色列成为茂盛的葡萄树,就不是偶然的了。但茂盛的情形,结果繁多,反使他们更加犯罪,成为他们堕落的原因。在本书中,有九次提到繁多,都是指以色列犯罪的情形。祭司增多,罪也越多(四7)。他们倚靠自己的行为,仰赖勇士众多(十13)。他们的祭坛越来越多(八11),多造坚固城,却没有安全(八14)。他们多多作孽(九7)。他们时常增添虚谎和强暴(十二1、2)。本书只有两处是指神丰富的恩典(二12,十二10),但是以色列人仍是误用了。
以色列是神栽植的葡萄树(参阅耶二21;赛五1-7),所以结果繁多,应该是神的恩惠。何西阿强调地的出产是神的赐予(二8),不可当作异教神明的力量。结果他们膜拜偶像,却规避耶和华。这确是严重的错误。
葡萄树结果不为自己,是为园主,以色列应将一切归给耶和华。结果他们将一切归给外邦的神明,增添祭坛。
“果子越多,就越增添祭坛。地土越肥美,就越造美丽的柱像。”(1节下) 他们有丰富的收获,地土肥美,出产极多,他们没有向神谢恩,却以为是巴力的赐予。所以在敬奉巴力的事上筑坛并造柱像。这里的祭坛必是膜拜偶像的,柱像也是迦南宗教的特征。本来雅各在伯特利曾立过柱子(创廿八章及卅一章),约书亚也曾将大石头立在圣所旁边(书廿四26),都是纪念的性质。所以纪念碑石与柱像是不同的,但是利未记律法(利廿六1)与申命记法典(申十六22)都有明文规定,可见这是必须禁止的了。
“他们心怀二意,现今要定为有罪。耶和华必拆毁他们的祭坛,毁坏他们的柱像。”(2节) “心怀二意”原意为“分开支配”,好似分配财产,表明内心不专一,没有集中。这是希腊文的译词。这字另一个可能的字源是油滑。所以这表明不真诚、不忠实、不专一。有的译为虚谎或诡诈。1这与以利亚在迦密山上说的不同,因为他指出百姓心持两意,似乎在犹豫不决之中(王上十八21)。这里却不同,他们已经分心,完全没有向主效忠的心,所以他们的罪已经定了,无可宽恕。“现今要定为有罪”原意是让他们自行担当罪愆吧!有点“任凭”的态度,只好放弃,对他们不能再抱甚么希望。五章十五节“等他们自觉有罪”,或承认己罪。他们应当有自知之明,感到罪愆。
神拆毁与毁坏祭坛与柱像,其实神不必自动去作。现今侵略者的铁蹄已经节节迫近,将对以色列北国作整体性的破坏与毁灭,甚么都毁了,没有甚么可以存留。他们在神面前还能作甚么,再求告,已经太迟了。他们一直是虚谎的,在危急时真实还有用吗?他们所倚靠的外邦人又在那里呢?他们想敬拜,已经没有地方可以来行礼膜拜。他们难道还不认清吗?为甚么会愚蠢至此呢?这似乎是先知不能明白的。
“他们必说,我们没有王,因为我们不敬畏耶和华,王能为我们作甚么呢?”(3节) 这节的开端应有“现在”的字样,常宣布审判的信息,是针对目前之处境,认为审判是无可避免的(在七2,八8,原文都将“现在”或“现今”放在首端)。一般人民显然厌恶他们的君王,北国的政局向来不稳,而且君王专横也使人民十分不满。现在比加王被谋杀,何细亚王登基,他们也实在不能接受。有些解经者作这样的臆断。也有人说:“我们没有王。”这是引用一般人口头所说的,先知这样提起,十足说明人民的观念,事实上他们一直是错误的。“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八4)。以色列的君主政体一直是表现他们对神的不忠与叛逆,也可说是神对他们的责罚(三4,七3-7,八10,十7、15,十三10等)。
他们立王,是叛逆耶和华的行为。但是否认王权,也是信仰式微的表现。他们不尊耶和华为王,否认王的权威,对耶和华君王,完全没有敬畏的心。这也是使神失望的原因。以后以色列败亡之后,就不再有君王。
当他们公然表明不再敬畏耶和华,就是自行转向新的神明,新的宗教。他们的背道是已经完全昭彰了。他们还振振有词:王能为我们作甚么呢?可能指北国的王朝,也可能指耶和华对他们无能为力。原来他们的信仰只是建在功利主义的基础上。
“他们为立约说谎言,起假誓。”(4节上) 他们的立约究竟是甚么性质。他们原在神的圣约之下。他们既破坏圣约,就是离弃真实的神,去随从虚谎。他们可以破坏圣约,但仍无法摆脱圣约的约束,他们是在誓约之中,否认或违背,只有遭致咒诅。任何其他的誓言都是假的了。
如果将上一节相连,可能指他们的政治生活的失败。照寻常的习惯,当王登基的时候,人民与君王一起立约。君王应向人民应许并保证仁政,而人民必须向王誓约效忠(参阅撒下三21,五3)。也许在王的登基大典中仍有立约的形式。但是王既失去威信,这种形式就没有意义可言。一切的言语誓约也完全是谎言。但是任何的谎言虚假,都为神所憎恶。
“因此,灾罚如苦菜滋生在田间的犁沟中。”(4节下) 在神的咒诅之下,灾罚是不可免的。田间不生谷类,只有苦菜。这思想可能引用先知阿摩司的话:公平变为茵蔯(五7),公平变为苦胆,公义的果子变为茵蔯(六12),茵蔯就是苦菜,是有毒的草木。这些在田间的犁沟滋生之后,将农作物全部破坏无遗。这是说明他们既忽略神的公义,就是审判来到,有破坏与毁灭的力量。这也可能指异教蔓延如同杂草一般,遍满田间,到无可收拾的地步。
“撒玛利亚的居民,必因伯亚文的牛犊惊恐。”(5节上) 这里再回到以色列信仰的偏差。撒玛利亚的居民在北国首都,以他们为首的叛逆神,他们的责任是无可推诿的。撤玛利亚人是拜牛犊的一群(八5、6)。神的怒气已经向他们发作,他们究竟有甚么反应呢?他们的惊恐,不是因为惧怕神。
“伯亚文”在本书四章十五节与五章八节已经出现过,是指伯特利。从北国建立之后,伯特利与但已成为拜牛犊的圣所之地。伯特利原意为神的居所,现在成为“伯亚文”,是罪恶的处所了。
牛犊原为耶和华宝座的脚凳,却是迦南宗教的神明,人们膜拜时亲嘴与献祭。于是这就成为混合的宗教,为神所憎恶。
牛犊为多数字,是指异教的神明,而又是阴性,也是很特别的,因为别处都是阳性(出埃及记卅二章亚伦所制的牛犊是阳性单数字,耶罗波安的牛犊也是阳性多数字)。也许有妇女参予这种膜拜的礼仪,而且是指心灵与肉体的奸淫(四13、14)。
他们因牛犊惊恐,惊恐在原意中不甚清楚。可能是指他们具敬畏的心,所以是敬拜的行为。有的就译为“敬拜”,“他们敬拜牛犊。”2或者“惊恐”指兴奋,产生狂热的异常现象。3
“崇拜牛犊的民,和喜爱牛犊的祭司,都必因荣耀离开他,为他悲哀。”(5节下) 如果“惊恐”指他们敬拜的兴奋狂热的情绪,那么“悲哀”才真是惊恐而悲伤,可谓在乐极生悲的状态中。
原因在于失去的荣耀,因为他们非但不再有神的同在,而且实际在拜偶像而遭致的羞辱中。这是指被掳的经验。当他们被掳的时候,难道他们也带着牛犊的偶像吗?
这些崇拜牛犊的人们,是当地的居民,或居住者,他们必被挪开移走,无法再有安定的生活。他们喜爱牛犊,由祭司所表现的怪异狂喜的状态,也必成为战兢恐惧,陷在极度的悲哀之中。
这些祭司原在伯特利的祭坛供职,竟成为拜偶像的主脑人。他们的失败好似以利一样,终因他们的失败,招致“以迦博”──荣耀离开以色列(撒上四22)。也许“荣耀”是指牛犊像的金饰,现在刮下来,向亚述进贡,换取短暂的太平,怎能不悲哀呢?
“人必将牛犊带到亚述当作礼物,献给耶雷布王。”(6节上) 牛犊是以色列人的偶像,现在由他们带到亚述,当作进贡的礼物,表明完全的降服,也承认他们所敬拜的,是次于亚述的神明。带去的礼物完全指进贡,用字方面也在旧约其他书卷出现(如诗六十八29,七十六11;番三10,献贡物或供物)。但是这种涵义几乎是宗教的,指对神所献的。因此,以色列向亚述献礼物,实则是向亚述的神明献,或将亚述王奉为神明,这里指出为耶雷布王,多种的译本仅作“大王”,4本书五章十三节曾经提及。
“以法莲必蒙羞,以色列必因自己的计谋惭愧。”(6节下) 以法莲蒙羞,是因亚述得了荣耀。当然以法莲的耻辱是自取的,他们在似乎不得已的情况下,降服亚述,以为从此可得平安。其实不然,因为亚述必定要置以色列于死地,否则决不罢休。他们以侵略者的姿态与野心,必尽羞辱的能事。
甚么是以色列的计谋呢?根据以赛亚书三十章一节,这字是指政治的计谋,在阴谋中狼狈为奸。以色列王何细亚反叛之后,以为急速降服亚述,可以免去最后的毁灭(参阅五13,八9)。其实以法莲最后还是完全失败。
“计谋”一词,也可作“偶像”解,因为这字可译为“树干”。如果参照四章十二节,木偶的同义是木杖,那就是树干子。以法莲自取羞辱,因为他们必以自己的偶像为耻。5
“至于撒玛利亚,他的王必灭没,如水面的沫子一样。”(7节) 撒玛利亚否认耶和华为他的王,那么谁是他的王呢?可能指他的偶像。以神明为一城的王,似乎在迦南宗教中,是极为普遍的。撒玛利亚的牛犊,是他的王,这样的王,这样的偶像必然灭没。这城快被亚述所灭,无法存留了。
这个牛犊的偶像,只是一块木头,掉落在激流的水中,迅速地冲去了。“沫子”的译词并不符合原意,因为这字原指木头或树枝。它没有灭没,却被冲去,无影无踪。水或指亚述侵略者的武力,或指世界情势的洪流,也许指迦南神话传说中罪恶神明的力量。“沫子”或木头,有时也指神的忿怒,神的忿怒以外邦侵略罪恶的权势,将以色列冲没了。诗篇廿九篇三节,我们听见耶和华的声音,或打雷的声音在大水之上,表明神公义的怒气。
在亚述的历史文献中,记载比加王的倾覆,好似暴风雨一般将他冲激。6但是何细亚王被冲激,比以前的政变更可怕,而是连国家一同被淹没。
“伯亚文的邱坛,就是以色列取罪的地方必被毁灭,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8节上) 这里继续论述以色列将遭毁灭的情况。伯特利成为可咒诅的,称为伯亚文──罪孽之处所。“邱坛”是迦南地敬奉异教神明的地方,大多在高地山岗之处。本书虽首次提及,却在阿摩司书(七9)及弥迦书(一5)提及。7在敬拜巴力的邱坛,人们也有举哀的礼仪,也许与丧礼有关。可能邱坛也是埋葬之坟地。这是以色列取罪的地方,因为他们向偶像膜拜。
“取罪”原文仅为“罪”,可能不是指他们犯罪的动作,而是犯罪的对象,仍指偶像。他们为了敬拜,尽管用多少金银来铸造与装饰,最后为了进贡,只有拆下运送至亚述(6节)。这样邱坛必然拆毁而成为荒凉的地方,长满了荆棘和蒺藜,正如九章六节所描述的。
“他们必对大山说,遮盖我们。对小山说,倒在我们身上。”(8节下) 以色列人既不倚靠耶和华,他们有甚么保护呢?现在连邱坛也毁灭了,他们好似赤露的人,毫无遮掩。这是最后审判的景况,正如以赛亚书二章十、廿一节所描述的。当耶和华的日子来到的时候,人们进入岩穴,藏在土中,进入石洞与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祂威严的荣光。
本段经文(十1-8)完全集中在敬奉异教之罪恶,尤其指出犯罪的地方(1、5、8节)。何西阿在那群利未祭司之中,反对异教的礼仪。一切的苟合都是与异教有关(3-4节、6-7节)。耶和华虽有丰盛的恩典(1节),而以色列却没有诚心来接受(2、4、5节)。以色列甚至自己以为可以寻求安全而设计(2、6、8节),终于遭受最后的灾祸与毁灭。所以先知不留余地、不遗余力与百姓争辩,希望他们觉悟。他特别警告他们,未来的审判必将来到,他们既不敬畏耶和华,必失去政治的独立与自主。将来的毁灭,全地及圣所都将毁坏,这种祸患是他们无法经受的(3、8节)。
何西阿的信息,也坚固少数信服忠实的人们。最后的祸患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人们犯罪的情形似乎每况愈下,那些人所要的,不是生命,而是死亡(8节;参阅耶八3;启九6)。他们在异教敬奉方面似乎比以前更变本加厉。他们行各种花样的礼仪,但无法替代真实的信仰,他们违反神的旨意(2、4节),继续拜牛犊,怎能逃避神的忿怒呢?所以先知向那些忠信的人,重申神公义的报应,这是先知信仰的重点。
在新约中,何西阿的话重新加以解释。路加福音的记载,主耶稣曾向耶路撒冷的女子说:“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然后引用何西阿的话(十8):“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路廿三28、30)。这些妇女跟着主耶稣走向各各他,为他号咷痛哭。但是主却为以色列不悔改的人痛心,而说出这些话。因此,何西阿的信息,成为主耶稣救恩的前奏,也申明神报应的公义。
启示录也有类似的话,“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六15、16)。对忠信受苦的人,神为他们伸冤,就是以审判来处置恶者(六10)。
在逼迫的时候,何西阿的话成为有力的鼓励。人若以虚谎的宗教来取代主生命的恩典,必遭败亡,义人才重新得着主的保证与保护。谁能逃避神的审判呢?罪恶必然消弭,公义终于伸张!
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52, Wolff, Hosea, 174, Mays, Hosea, 137.
2 根据希腊文译词, 似可译为“敬畏”, 参阅Wolff, Hosea, 171, Note i, 175.
3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55.
4 Wolff, Hosea, 171 引用 M. A. Dupont-Sommer, Les inscriptions ara-meennes de sfire, 1958, 61 为 King Mati'el of Arpad 立约的代表。
5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48, 558.
6 Oppenheim, Ancient Near Eastern Text, 283.
7 W. F. Albright, "The High Places in Ancient Palestine", Vetus Testamentum Supplement, 4, 242-258, J. W. Ribar, "Death Cult Practices in Ancient Palestin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Dissertation.
(六)基比亚、伯亚此勒(十9-15)
十章九节开始新的分段。经过第八节最后的宣判,现在又重述审判的原因。在前几段的开端(九10,十1),先重述历史的前事。本段也是如此,甚至下一段也相同(十一1)。以色列仍与以法莲一样,都是先知传道的对象,呼唤他们注意。“战事”是主题,争战是必有的(9、14节)。先知可能是在撒玛利亚传的信息,可能有政治的首领们在场(13-15节)。
在甚么时候?先知在回忆基比亚的日子,现在必是降罚的日子(九7),可能何西阿已经感到困难,不得在公众传道的机会场合中宣讲信息。他不能公开露面,有相当一段时间(九9)。但是七三三年之后,利亚的大马色已经失落,政治的混乱在以色列也可暂时好转些,何细亚王登上王位后,有一段稍为太平的日子。以色列人竟然在充实国防的计划中,逐渐产生一种安全感(十13)。他们以为一定有力量摆脱亚述的轭(王下十七4)。其实他们仍在毁灭之途。
从文体来分析,九章十节至十章八节都不是直接的讲词,十一章一节起也不是。但是本段自十章九节起却明显为直接的讲词,以第二人称,有单数“你”(9、13、14节),有多数“你们”(12、13、15节)。间或以第三人称“他们”,来说明他们受审的实况。
本段的形式与内容,也可分为两小段。十一至十三节上为前小段,从历史的回忆,进而指责现今的错误,他们轻忽神拣选他们的恩典。十三节下至十五节为后小段,似针对以色列政权当局的罪恶,但也指出他们一般百姓犯罪的动机。这些讲词的形式,可以与四章四节至九章九节作类似的比较。
诗文的体裁可在十章十一节下,十四节上分析,有平均的行数,重复说出一项思想。有的是以同义的三行,音节平均,如十一节上、十二节上、十三节上,一气呵成,提出指责与警戒的话。在九至十节,音韵不易辨明,只能称是散文而已。
“以色列阿,你从基比亚的日子以来,时常犯罪。”(9节上) “以色列阿,你……”这是直接呼喊北国的人们。他们从基比亚的日子以来,时常犯罪。“基比亚”在本书提及四次,除本节提及两次,另两处为五章八节及九章九节。基比亚是北国极南端的城市,以历史背景言,是因他们的干罪引起内战,记载在士师记十九至廿一章。但照目前情形,自利亚与以色列联盟战争,对付亚述的企图失败之后,大马色岌岌可危,基比亚也已在威胁之下(参阅五8)。但是虽在危急之中,他们仍旧依然故我,毫无悔改的心意。何西阿要他们转回、悔改(参阅五章四节、十五节,七章十六节等)。他们仍旧在原来犯罪的方向,这是令人失望的。
从基比亚的日子,不得不使人追溯至扫罗王的时期,以色列最早的王朝,自基比亚的扫罗开始(撒上十26,十一4)。以色列人在求王的事上已经表现那种离弃耶和华的叛逆。基比亚过去的罪,也是现在的罪。
七十士译词显然不将本节作为直接的言词,将“以色列”作为“犯罪”的主词。“自从基比亚的日子,就有以色列诸般的罪恶。”在涵义上并无显著的分别,只是不再算为直接的指责。
“现今住基比亚的人,以为攻击罪孽之辈的战事临不到自己。”(9节下) 现在基比亚的人,是现今的以色列人,仍无法逃脱神的审判。基比亚的人好似娥摩拉的人,是以赛亚专指责的耶路撒冷人,应在神审判之下(赛一10)。
“罪孽之辈”是指不义之子,1是奸恶的(13节上)、背逆的(结廿八15起)、凶恶的(诗八十九22;撒下七10)。这种人必然被耶和华除掉。这些罪孽之辈是指“现今住基比亚的人”。他们住在那种环境,无法脱去原有的传统与生活方式,仍属罪孽的百姓。战事来到,他们必被攻击。
“以为……临不到自己”,是因用字中有“不”的否定词。但是许多译词都将“不”字作为肯定词。译词作:“现今住基比亚的人、就是这些罪孽之辈,必有战事攻击他们。”这在意义上似乎更加明确。2也有人仍保留这否定词的原意,只是作为一个修辞的问题:“现今住基比亚的人,与这些罪孽之辈,不是有战事攻击他们吗?”3
在这句话之前,“你们的先人曾站在这里”,在意义上不十分清晰。先人可能指基比亚的匪类,就是士师记十九至廿一章所记述的。这些人是可以与罪孽之辈并列。那时怎样引起战事,现今也同样会有可怕的战争。只是以前的是内战,现在的战事是侵略的战争,必比以前更为凶暴可怕了。
“我必随意惩罚他们,他们为两样的罪所缠。列邦的民必聚集攻击他们。”(10节) “随意”是“随我的意思”,但是这字在希腊文译词中作“来”字。“我必来惩罚他们”,或“我来的时候,就惩罚他们。”4惩罚或为“管教”,与七章十二节的用字相同。
他们为两样的罪所缠,那两样很可能是指但与伯特利的牛犊(王上十二28起),但是在何西阿书似乎从来没有提起但,只提伯特利(伯亚文;五8,十5)。于是根据上文说的基比亚事件,有两样的罪,一样是强暴的罪,另一样是内战、自相凶杀的罪。或者两样的罪是指基比亚先人所犯的,与现今在基比亚居住的人与罪孽之辈并列。有的是推想这两样的罪是拜两种不同的神像。5更有人可从耶利米书二章十三节找到参考。“因为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以色列离弃真神,去敬拜伪神偶像。
七十士译本(也为拉丁文译本与利亚译本所采纳)将两样的罪译为两眼──“在他们两眼之前”,表示他们目睹列邦来攻击他们。这词与二章十节的“眼前”相同,6这字或译为他们的资源,因为外邦都来夺取,使以色列失去原有的元气(参阅七章九节)。7
现在列邦的民都聚集来攻击他们。可能亚述军队是由不同国家的人招募来的(参阅王下十七24)。此处原意为“暴民”。更凶恶的侵略战争必将来临,是耶和华容许的,为的是惩罚以色列人。
“以法莲是驯良的母牛犊,喜爱踹谷,我却将轭加在他肥美的颈项上。”(11节上) 以法莲曾经是驯良的母牛犊,只是以后才成为倔强的母牛(四16)。在早期的历史中,他却是驯良的、可以训练的。那时她得着耶和华的喜爱,因为她有用,会作踹谷的事。踹谷可能不需要套起器械(参阅赛廿八27)。牛在踹谷的时候,不必笼住嘴,所以可自由吃(申廿五4),而且可以踹谷撒欢(耶五十11)。这确是一幅美丽的图画。
母牛犊有肥美的颈项,在原意上不十分清楚。“轭”字也可能是介系词“在上面”,“加”也可作“经过”。这样可译为“我经过,看看在她肥美的颈项上”,或者是受她肥美的颈项吸引,或者过去摸摸她肥美的颈项,这些都是可能的译词。8但是一般的译词仍为“我却将轭加在他肥美的颈项上”,这样使母牛犊更加有用,可从事较粗重的工作。
“我要使以法莲拉套,犹大必耕田,雅各必耙地。”(11节下) 以法莲与雅各都指北方,但是犹大却是南方。有的以为犹大实则是以色列,因此三者都指北国的整体。9这里是强调他们蒙拣选,为神的子民。但是拣选为的是服事,他们必须在农田里殷勤作工。耕地耙地也在以赛亚书廿八章廿四节提及。
“你们要为自己栽种公义,就能收割慈爱。”(12节上) 这里又是直接的讲词,向会众劝导。现在不再提牲畜的工作,而是农人的操作:栽种…收割…开垦。栽种公义,可能指以正当的方法来撤种,所撒的种一定要完好,而且将稗子除去(太十三24、27)。公义不仅指正当与合宜,也指道德与良善的行为。这是圣约遵守的原则,公义与信实不可或分。“信实”在此处译为慈爱,是生命必有的果效,所以信实是公义的结果。
在原意上,公义与慈爱都不是受词。这些可译作“为公义而栽种,因信实而收割。”公义与慈爱成为栽种与收割的动机。以色列人必须忠于圣约,与神有美好的关系。
“现今正是寻求耶和华的时候。你们要开垦荒地,等他临到,使公义如雨降在你们身上。”(12节下) 寻求耶和华,是追求认识耶和华(四6,六6)。先知的用意在于悔改与信靠。这也可能是祭司的职责是求问神。以色列人一直有这样宗教的行动(参阅王上廿二5起;王下三11,八8起,廿二13起)。以色列人离弃神,才会去求问木偶(何四12)。这里的用字是指先知的重点。10
开垦荒地,这荒地或指未开垦的处女地,根据用字,这似乎可作两者译,因为在旧约中甚少出现(耶四3;箴十三23),但一般解经者只作“处女地”。其实依照原意上下文,似乎那荒地并不是完全没有开垦。只是年月经久,逐渐荒废,需要重新开垦。以色列人早蒙神恩,却因离弃神,成为荒废。个人也是如此,须将心地开垦破碎,雨水──神的公义与慈爱才可渗透。
“栽种…收割…开垦”这三者原连在一起,然后才有这些字句:“现今正是寻求耶和华的时候,等他临到,使公义如雨降在你们身上。”现今正是时候,因为田地需要雨水,这雨是春雨(六3)。“春雨”在耶利米书五章廿四节与申命记十一章十四节用字与此处不同,有人依据七十士译本,将“雨水”改为“果实”,11但是此处“雨水”的涵义较好。
公义如雨降下,在旧约其他部分确无法找到这样的描述。约珥书二章廿三节有“合宜的秋雨”,“合宜”与“公义”是相似的,但似乎不是完全有相同的涵义。合宜必是及时的雨水,是神看为适当的。
“你们耕种的是奸恶,收割的是罪孽,吃的是谎话的果子。”(13节上) 在以色列人古代的农事,耕田与撒种是同时进行的。12奸恶是不义,所以与上节栽种的公义完全相反。罪孽是不信实,也与上节相反。“谎话”不是指对人的,而是对神的,指不忠于圣约,正如十二章一节的用意。这是拒绝耶和华的知识,是上节“寻求”的相反。他们献祭,不是向神的,而是对巴力。所以完全是虚谎的行为。“谎话”一词是单数字,是指行为的整体。这里所谓的“果子”并非可吃的,只是指结果或后果。
“因你倚靠自己的行为,仰赖勇士众多。”(13节下) 从这半节经文,似换了另一个题目,指以色列倚靠军备,而承受战争的后果。以色列人倚靠自己,“倚靠”一词表明感到安全,他们以为这样措施,就可有安全,可以“安居无虑”(士十八7)。
“行为”在原意上为“道路”或方针(战略的方针计划)。但七十士译本作“战车”。这是经文评鉴的问题,因为七十士译本及利亚译本都读为战车(Derek改为Rekev)。据亚述历史文献,以色列当时有二千辆战车,比大马色(利亚)还多,大马色有一千二百辆。甚至在撒玛利亚败亡时,亚述军掳来的以色列战车五十辆,仍十分完好。“战车”既是军事力量,或可作“力量”,以色列人倚靠他们自己的力量,有了战车,就有安全感。13
以色列人也仰赖勇士,这些勇士是经过特别训练的(参阅撒下二十7,廿三9;耶廿六21),他们不是一般农民来服兵役。但是当他们仰赖勇士众多,这就构成叛逆神的罪,因为充实国防军力,原不是以色列应该致力的,在立王的法则中也不允许(参阅申十七16)。
“所以在这民中必有哄嚷之声,你一切的保障必被拆毁。”(14节上) 这样,战争就无可避免了,有哄嚷之声,原以海浪洪流的响声,来描述战争的声音(赛十七12起)。现在群起作战(赛十三4,十七12;耶五十一55),在这民中掀起,实在万分惊惧。“这民”必指军队,因为抵御外侮,全国皆兵,恐怕仍无法抗拒侵略者的狂澜。
一切的保障,可能是指八章十四节的坚固城,也都被拆毁,他们的防守战完全失手而败北了。
“就如沙勒幔在争战的日子,拆毁伯亚比勒,将其中的母子一同摔死。”(14节下) 这里所提说的,必是历史的事实,所以先知特别述。沙勒幔是指谁呢?有的认为是沙龙,他谋杀耶罗波安二世的儿子撒迦利雅,篡了他的位(王下十五10)。然而这件谋杀案件似乎没有引起甚么战事。也有人认为沙勒幔是亚述王撒缦以色(727-722),在向撒玛利亚进军时,拆毁伯亚比勒,但是这也没有历史的凭证。
亚比勒大多被认为在约但河东的北部,距离基列拉末西北十二哩,14也有的认为以色列与摩押中间的地区,邻近但的伯玛迦,名称为亚比拉(撒下二十14起),那里曾有一段记载,有关母与子的事。但是以上都只是臆断而已。将幼儿摔死,在圣经中不乏例证(诗一三七8;王下八12等)。母子均被捽死,是极大的屠杀,十分可怕的现象。本书十三章十六节也有杀害母子的情况(参阅赛十三16;鸿三10)。
“因他们的大恶,伯特利必使你们遭遇如此。”(15节上) 伯特利将会遭受类似的浩劫,好似亚比勒一般。大恶是指他们从事战争的罪恶,大恶原意为恶中之恶,可说是罪大恶极,他们怎能逃脱可怕的审判呢?“伯特利”与“使你们”在音韵上十分相近,成为相对的用字。
本书提伯特利,都用伯亚文的名称,但“伯特利”也偶而提及(如十二4)。伯特利可能与伯亚比勒相对,“伯”原意为居所,继续上节的论述。“伯特利”必指北方,有的就译为“以色列家”。15有的根据字义,译为耶和华的家(八1的用意),或耶和华的殿(九4),可能是指耶和华的地(九3)。
“到了黎明,以色列的王必全然灭绝。”(15节下) 政治的阴谋与谋杀大多发生在黎明(参阅七6),那样一日之始宣布新的政局,可能较为特殊,引人注意,使突然的政变成为既成事实。
但是这里是否指王朝的更迭呢?可能不是指王,而指王国。国家败亡,也使君王逊位,一同倾覆。从历史的事实看,何细亚王在撒玛利亚围困之前已经被掳,那只是战事的开端,好似还在黎明(王下十七4;参阅何十7)。
“灭绝”原意为静默,静止行动,甚至全然毁灭。
本段整个重点在救恩历史。神与以色列人建立圣约,原为强调拣选的恩典。神呼召以色列人事奉(11节),并且看顾他们。在圣约之下,以色列人在祂慈爱中寻求祂的旨意,凭祂的公义栽种,以祂的信实收割。公义与信实也是神对以色列的期望。
但是以色列人显然离弃神的训诲与应许,去随从外邦的虚妄,以权力为安全之计谋,其实除耶和华以外,没有任何安全。当他们自欺欺人,不寻求神,必走向毁灭之途。倚仗自己的权力,是注定死亡的。
在哥林多后书九章十节,仁义的果子,可能是引用何西阿书十章十二节下。这成为神的应许,祂必增添这样的果子,所以教会应有信心来慷慨地帮助贫苦者,那些贫苦的圣徒是在神新的圣约之下。他们得了帮助,得了凭据,知道哥林多教会承认基督,顺服祂的福音。
保罗是向新的圣约下之人们说的,也以旧的圣约中的应许来鼓励,同时也予以警戒,在新约之下,信徒不可离弃福音,免得遭受神的审判,因为不义的,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加五21)。新约的信徒应该追求圣灵的果子。
这段经文也提醒我们,不可自谋安全。我们是神的子民,究竟与一般人不同,不可仰仗武力(太廿六52),主说:收刀入鞘吧!我们只随从永生之道,祂是万邦之主,我们只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这些都成为仁义的果子,使其成长,却在于我们忠于神的圣约。
1 Wolff, Hosea, 178 根据 Koehler-Baumgartner 字典 687—707 以及 W.H. Gispen, Het Boek Hosea, 1958.
2 Wolff, Hosea, 178.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60, 565.
3 R. Gordis, "Studies in the Relationship of Biblical and Rabbinic Hebrew", Louis Ginzberg Jubilee Volume, 1945, 181-83, (p.89).
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63.
5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66.
6 H. G. A. Ewald, Die Propheten des Alten Bundes, 1868 近代学者大多不接受这一说法。
7 Wolff, Hosea, 185.
8 R. Bach, "Die Erwahlung Israels in der Wu/ate", unpublishe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Bonn, 1952 为 Wolff, Hosea, 179 引用。
9 H. Nyberg, Studien zum Hoseabuch, 1935, 83.
10 C. Westermann, "Die Begriffe fu/r Fragen und Suchen im Alten Testament", Kerygma und Dogma, 1960, 2-30, (p.20) 指出 Sha'el 是祭司的 , 但此处 的 Daresh 是先知的。
11 Wolff, Hosea, 180 根据七十士译本的用字,似认为雨水 (Yoreh) 改为果实 (peri) ,较为合理,尤其是上文有栽种公义而收割的字(这也是Koehler-Baumgartner, 403所主张的)。
12 G. Dalman, Arbeit und Sitte in Pala/stina, II, 1932, 180-85.
13 Wolff, Hosea, 181 引用 J. Aistleitner, Wo/rterbuch der ugaritischen Sprache, 1963, 82f.也提及 H. Zirker 在 Biblische Zeitschrift, NF2, 1958, 291-94.
14 M. Noth, "Beitra/ge zur Geschichte des Ostjordanlandes", I. Das Gebiet Gilead als Siedlungsgebiet israelitischer Sippe, Pala/stinajahrbuch, 1941, 92, "Aufsa/tze zur biblischen Landes-und Altertumskunde, Z", ed. H.W. Wolff, 1971, 382, N.Glueck, Explorations in Eastern Palestine 4, 1951, 1538.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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