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十一章
(七)神继续怜爱施恩(十一1-11)
十一章是有独特的性质,不仅在文体是与上下文迥异,在思想方面也特别突出,神启示自己的话很有力。何西阿描述神是父亲,温和地照顾着儿女。祂对以色列人完全出于慈爱,将他们从罪恶中救出来。爱使祂无法放弃以色列人:“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阿,我怎能弃绝你?”(8节)。祂爱的启示是奇妙的:“我是神,并非世人,是你们中间的圣者,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9节)。这样的启示在新约才达颠峰,但在此处已经发挥了。
本章似没有一个用词,可与上一章相联。十章九至十五节对以色列直接的言词并不在此继续,因为本章是以历史的追溯来看神与以色列人的关系。下一章另有新的开端,主题也换了。
全章的中心似乎在第七节:“我的民偏要背道离开我。”这是神的慨叹,父亲对儿子失望的指责。但是这指责不是直接的,从八节开始,才说“你”,而且是以悲叹的口吻:我怎能……我怎能……我怎能。于是由控诉至宽恕(9节),使听众与后世的读者深受感动。
自十节起,又改为第三人称,耶和华是“祂”,以色列是“他们”。在文体方面也不同,以三行诗的形式,在音韵上不如八、九节那样完整,那样规律,十足三行诗的形式应该是在八、九节,而十、十一节三行排成两行。
本章虽然独特,但仍与其他篇章连贯。历史的回顾必须从九章十节开始,本章赓续这一论题。本章十一节是一项结语,其开端应追溯至四章一节起一段冗长的论述。论神由忿怒至怜爱,与第二、三章及十四章二至九节相似。二章四至十七节以及三章一至五节论即临的审判是神的作为,为达到爱的目的,使以色列归向神,得着新的救恩。但十一章论神的审判已经在过去与现在都实现了,却仍不能使以色列人回转。结果神自己回心转意,祂的怜爱使以色列人有受爱蒙恩的机会。所以本章一方面符合十四章四、五节的意义,神甘心的爱医治以色列背道的病。另一方面补充第二章的主旨,神再怜悯他们。
本章应在十一节结束,“这是耶和华说的。”是自然的结语,正如二章十三、十六、廿一节(中译作“耶和华说:”)。四章一节是最明显的开端:“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
本章的历史背景,最具体的说明在十一节,提到埃及与亚述。外患的威胁早已存在(九3、6),战争似已将发生(十6-8、14节起)。亚述的强权统制以色列是必然的(十一5),但以色列想转向埃及求援(参阅王下十七4),时间大约在主前724-722之间,正是民族败亡的前夕。先知预言说:刀剑必临到他们的城邑(十一6)。
本章内容简略言之,一至四节追述以色列的过去,他们的失败以及神的拯救,强调神有圣约的爱,父亲期待浪子归来。五至七节述他们因离弃神,而有现在的灾祸。他们在毁灭的边缘,随时被世界的强权所吞没。八至十一节描述神的悲叹,以无限的爱期望着以色列人。神自己宣告最后的救恩。
“以色列年幼的时候我爱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1节) 以色列民的历史从头追忆,正如九章十五节,十章一、九节一样。这是民族最早的史事,神呼召他们从埃及出来,成为神拣选的子民。神呼召他们出来,是召他们“上来”。这里原来没有“来”或“上来”,但在二章十五节,以及十二章十三节,特别说明“上来”(中译本在十二9,十三4并无译出)。以色列被召,从埃及出来或上来,是他们信仰的开端,所以也是信条必须提及的。但是现在这信条似乎重新强调。
当以色列人最早与耶和华建立关系的时候,他还是在年幼的阶段,好似婴孩在断奶的时候(出二6)。他很幼小,还得倚赖父母,不能自立(参阅创十八7用字的涵义)。但是耶和华的爱起初就开始了。何西阿是旧约中第一位先知以“爱”来说明立约的关系。申命记的讲词中也以此为重点(四7、13,七8、13,十15,廿三6)。1
耶和华爱年幼的以色列,不仅救他们出离埃及,也呼召他们,好似父亲呼召他的儿子一般。祂这样照顾与引导,以色列人必须顺服。耶利米所论的新约,就以神拯救以色列出埃及的恩典,成为立约的基础(卅一32)。
以色列人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是与神十分亲密。他们成为耶和华的产业,圣洁的子民。申命记十四章一节也称以色列为神的儿女。在以赛亚书(一2起,三十9)及耶利米书(三14、19、22,卅一9、20),也都着重以色列儿子的名分。
七十士译本译为“他的儿子”,并非“我的儿子”,可能为符合以色列在此处第三人称“他”字。但是在实际的关系上,耶和华与以色列,以及以色列的众子,是父子亲密的交往,是神圣约的内容。有的经学家引用埃及智慧文学及迦南之宫廷及敬拜礼仪来解说,并不说明何西阿借用这些异教的思想,2神的拣选恩典仍是独特的。
“先知越发招呼他们,他们越发走开。”(2节上) “招呼”与第一节“召”字是相同的,只是这里是多数。神召他(以色列),现在由单数“他”变为多数“他们”,但仍指以色列,当无问题。问题在“招呼”的多数字,主词在原文中没有出现,就有不同之猜测。谁招呼他们?中译词作“先知”,但是并不符合上文,没有根据。有的就照七十士译本,译为“我”:“我越发招呼他们,他们越发离开我走开。”这样是符合前一节,3有的认为招呼的是异教的人们,以色列人曾在什亭受人诱惑:“这女子叫百姓来”(民廿五2),叫人献祭,引人犯罪,是一种招呼。4他们受了诱惑,就是去敬奉假神。在原文有这样的字句“离开他们的面”指招呼的人,就与这种解释不甚符合了。
“向诸巴力献祭,给雕刻的偶像烧香。”(2节下) 巴力是迦南的神,包括巴力毘珥(九10),但不仅这一个神明,因为这里所说的是诸巴力(参阅士二11)。雕刻的偶像就是指巴力,可能仍指迦南的诸宗教(参阅何八4)。献祭与烧香虽属同义,实则献祭,是将祭牲焚烧,而烧香可能是在献祭之后的动作。这些都是敬奉偶像的动作。这是干犯神圣约的大罪。破坏以色列为神子民的关系(参阅出二十3起、23节,廿二20,卅四17)。
“我原教导以法莲行走,用膀臂抱着他们。”(3节上) 这是神过去向以色列所施的恩。这节表示耶和华亲自的作为:是我,不是别人,不是巴力。“我”字人称代名词特别着重神引领着他们,教他们学着举步行走,以法莲还是幼儿,还未长成。在士师时代,以法莲只是一个支派,当然以后才成为北方的主要部分,甚至是北国的总称。
用膀臂抱着他们,是指保护他们,但是与上文似乎不甚相称。以法莲已经学步了,怎么还抱着不放下他来走呢?有人译作“我将他们作为膀臂”,膀臂是代表力量,尤其是在争战时的主力。以法莲日后成为耶和华的力量。5也有人将膀臂译作绳索,好似在第四节的意义,用字虽不同,却有异曲同工之妙。绳索是牵引的,也是约束的,是否指立约的关系,因为立约是约束的,以色列人在恩典中“就范”,不是受限,而是得恩。6这里是否发挥圣约的爱呢?无论如何,抱着他们,必指恩典的保护与赐力。
“他们却不知道是我医治他们。”(3节下) 他们不知道,还是缺少知识。他们因无知识而灭亡(四6),这是最大的悲剧。医治是救赎(五13,六1,七1)。在旷野,耶和华声明,惟有祂是医治他们的。爱与医治必然是连在一起的(十四4)。
“我用慈绳爱索牵引他们,我待他们如人放松牛的两腮夹板,把粮食放在他们面前。”(4节) 以色列为母牛,四章十六节他们被描写为倔强的母牛。十章十一节他们是驯良的母牛犊加轭耕田。这里是着重母牛的教养,以慈绳爱索牵引,又放松夹板,使牛可吃食,得着充分的喂养,绳索虽是捆绑的,却不是虐待,而是恩待。神牵引着他们,走到有福的境地。这可能仍指以色列人在旷野的经验,一直在神引导之下。
“我待他们,如人放松牛的两腮夹板。”中译词似乎是意译的,因为“夹板”实则为轭,而轭也并不完全夹住两腮。7所以经学家多以“轭”译为“幼儿”,“腮”译作“面颊”,现代中文译本作:“我怀抱他们,偎贴在自己的面颊上。”只是没有译出幼儿,却是父母对幼儿的动作。这确与上一节连贯起来,却失去了牛的形像,牛是有轭的。有的仍保持“轭”字,但以下的译词完全不同:“我待他们,如人卸除牛的轭,照他的意愿可以自行发展。”8
这下一句:“我俯下身子,喂养他们。”是现代中文译本的字句,也为甚多经学家所主张。9这里若以父亲举起幼儿亲颊,又俯身喂养来描写,确是十分活泼的画面。但与上半节牵引牛犊的动作,不甚连贯了。
“他们必不归回埃及地,亚述人却要作他们的王,因他们不肯归向我。”(5节) 在上文,耶和华三次宣告祂的爱:“我爱他……我原教导……抱着他们……牵引他们……”(1、3、4节)。神虽招呼与引导,以色列人却毫不在意,只一心要回埃及。现在的情况怎样呢?他们以为亚述王提革拉毘列色死后,可以投靠埃及,挣脱亚述的轭(参阅王下十七4)。他们回埃及,是耶和华所憎恶的(民十四4),因为那是离弃耶和华的举动。但是他们仍在亚述的权下,撒幔以色仍有权力统制,以色列人是动弹不得的。以色列人应该认清这样的处境,但是他们仍旧不肯悔改。
本节在七十士译本稍有不同的译词,“归回”作“安居”,“埃及”作“以法莲”,但“埃及地”在本书中曾屡次提及(二17,七16,十二10,十三4)。
“亚述人却要作他们的王”,有的却译作“他们的王必到亚述。”这是指以色列王必将被掳至亚述,在涵义上似并不与原有的矛盾。10
参照下文,第七节说明他们背道的实况,而十一节的述,以色列人实际在埃及与亚述。他们的败亡是确定的,这是他们自作自受的。神都无能为力了。所以就有第八节耶和华自语中的悲叹。
“刀剑必临到他们的城邑,毁坏门闩,把人吞灭,都因他们随从自己的计谋。”(6节) 这是当代历史的事实。在七三三年,亚述的撒幔以色五世率领着军兵,伸出刀剑对着以色列的城邑。以色列王何细亚可能已经去向埃及求援,不肯再向亚述进贡(参阅王下十五29,十七4)。
刀剑在语句上是无定的,可作亚述的刀剑,也可解为神公义的审判,刀剑是指战争,神可藉刀剑战争施展祂审判的公义。
刀剑是要杀害人,不是破坏门闩的,却可把人吞灭,所以这个用词值得讨论。“门闩”原意为“隔开”,字义上可作不同的猜测。有人将“计谋”与此字对比,作“夸张”解。11人的夸张与计谋终究落空,也必遭破坏,不复存在。也有人译为勇士,12何西阿书十章十三节,以法莲仰赖勇士(并非同一个字,却有同义)。但在以赛亚书四十四章廿五至廿六节该字作“说谎话的”,似与“夸张”相似。
“计谋”是出于恶意(参阅耶七24;弥六16;诗五11,八十一13;箴一31)。计谋也许出于迷信的邪术,由占卜者设计,成为从政者的依据,而作政治及外交的策略,也终于失败。13
“我的民偏要背道离开我,众先知虽然招呼他们归向至上的主,却无人尊崇主。”(7节) 以色列人虽是耶和华所亲爱的,称他们为“我的民”,他们却离开祂。“偏要”是那种顽梗与固执,那是倔强的行为。这字在申命记(廿八66)作“悬悬无定”,好像尸身悬在木架上(撒下廿一12)。14以色列人不可靠,无法捉摸,又顽梗不化,坚持地远离神。
“众先知”正如二章“先知”,在原文中是没有的,他们究竟是指谁呢?“招呼归向”原也可译为“求告”(call upon)。所以有的译词为:“他们(我的民)求告的不是至上的主……”。15有的译词不将“虽然”译为“不”的否定语气,将至上的主只作为“举起”。译词为:“他们求问(巴力),他却无法举起”。16这是表明巴力无能为力,不能有甚么帮助。
译为巴力,是将巴力当作上主(EL AL)。另一可能的译词是:他们求告上主(巴力),却不尊崇耶和华为唯一至上的主。17
综合以上,在意义上并无很大的差别。他们是神的子民,在圣约的关系中必须忠信。他们却自行破坏,也偏差从邪。他们的罪已经定了,他们也实在令耶和华非常失望,认为无法拯救他们。
“以法莲哪,我怎能舍弃你?以色列阿,我怎能弃绝你?”(8节上) 在上文,先知提说以色列过去与现在的失败,似乎不是对他们直接说话,这里在语气上就有了转变,因为这是对以色列表达心意,又像是对自己的询问。这问题是一种修词式的(Rhetorical),不是预期答复的。神表露了父亲的心,是带着苦涩的意味,却有热心的爱。以色列好像浪子站在父亲面前,听老人家叹息的声音。他又何忍再使父亲失望呢?
神真会舍弃以色列吗?一定不会!神只是以管教的方法敦促以色列归回,但是这样的心思好似是白费的(4、6节等)。但是神还是舍不得这样放弃他们,祂的心就在矛盾之中。以色列也知道,神还是无法舍弃他们。诗人说:“难道主要永远丢弃我,不再施恩么?……难道神忘记开恩,因发怒就止住祂的慈悲么?”(诗七十七7、9)。神圣约的信实总不会离开他们。
“我怎能使你如押玛?怎能使你如洗扁?”(8节中) 押玛与洗扁是所多玛、蛾摩拉两个极为闻名的城市。这是象征着罪恶与败坏,使人们记得神公义的忿怒(参阅第九节)。记载在创世记十章十九节,十四章二、八节及申命记廿九章廿三节,但是以色列总不会全然毁灭吧?
“我回心转意,我的怜爱大大发动。”(8节下) 回心转意原意为倾覆,是描写这两大城市的倒塌。同一个字却描述神的心意也这样改变,不将城市倾覆,却大为震动心灵,有这样全然的改观。祂的怜爱是深切的,“怜爱”一词在此处外,只在以赛亚书五十七章十八节及撒迦利亚书一章十三节出现。原意与安慰一词相似,因为这两个字的字根一样。神的怜爱带着安慰。
“发动”原意为“火热”,好似炉火一般猛烈。但是神的怜爱也必有无限的温和,是热切中的柔和。
“我必不发猛烈的怒气,也不再毁灭以法莲。”(9节上) 在上节经文有连续的问语,在本节就继续有不同的语句,较为肯定,且以“不”字加重语句。神的怒气已经转消,不会再发烈怒。神也不再毁灭以法莲。“毁灭”原意是将毁灭带来。神的审判不再临到以法莲,使以法莲遭受损失甚至毁灭。从九节起,表明神的旨意原是不降刑罚的,祂始终爱以色列,下面就有“动机”的条款。
“因我是神,并非世人,是你们中间的圣者。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9节下) 人是随自己的情绪所左右,但是神却不然。祂是公义的,却并不偏待人。但是那并不说明神受任何因素所局限,祂有绝对的自由与权能。
神是你们中间的圣者,圣者是独一而权能者,祂是至高的主。这种说法是旧约中主要的信仰,但在用词上是何西阿书仅出现的一次。神是圣者,不是指祂公义的审判,而是祂大能的拯救。这在以赛亚书四十章以后更为显著,多有论述,但在前半部也屡次提及(八11-18,十20,三十15等),神是圣者,也促使以色列悔改与更新。
神在以色列人中间,是强调神拣选以色列的恩典。神与他们同在,使他们有安全与喜乐(参阅民十四14;书三10;赛十二6)。
“我必不在怒中临到你们。”似乎再着重神的怜爱,保证不再向以色列人发烈怒。18“临到”有人以为可译作“离开”,说明神必不离开以色列人。19
这里论耶和华,是以圣约为基础,并着重救恩的历史。神好似人一样有柔和的情绪,如父母一样充满怜爱。祂不忍心来刑罚与除灭。在言语上,似乎是道成肉身的说法。但是究竟在人的言语上,不足以说明神的性格。耶和华是神,并非世人,怎可以常人的情绪与感觉来描绘呢?以神与人作尖锐的对比,在旧约中还有三处经文(赛卅一3;结廿八2;民廿三19)。每处都强调神的独特,人是无法左右神的权能的。但神的恩慈足以维护以色列,使他们永久有盼望。
“耶和华必如狮子吼叫,子民必跟随他。他一吼叫,他们就从西方急速而来。”(10节) 耶和华如狮子吼叫,也是阿摩司书所形容的。阿摩司书一章二节说耶和华作狮吼,是宣告特殊的信息,这会引起极大的惧怕(摩三8),这一呼叫,必招集各方,可从西北、东北与西南。大概东南方不会有反应,因为那边是旷野。这里专指西方。
在本书五章四节及十三章七节,都提到耶和华为狮子,但那是论耶和华的忿怒。现在神的吼叫,至少对以色列不是忿怒,而是予他们兴奋的希望。神以凶猛的姿态出现,为对付那些胁迫以色列的敌人。以色列因侵略而逃亡,甚至向西南逃去。在那里,听见耶和华的声音,如狮子吼叫,立即知道神要给他们拯救。他们就急速地随着声音来寻求神,可能他们对神仍有些惊惧,却带有无限的欢悦。他们好似浪子一般,知道父亲仍肯让他回来,就又喜又惧地归家。“急速”大多译为“惊惧”与“战兢”,确可将这样的心情,活泼地描写出来。20
西方应为大海,可能还是指西南,是在埃及之地。事实上,何西阿论以色列与外邦的关系,多以亚述与埃及为中心。下一节就再提说。但此处西方也可指地极之边远,亚述与埃及为东西两大极处。
“他们必如雀鸟从埃及急速而来,又如鸽子从亚述地来到,我必使他们住自己的房屋,这是耶和华说的。”(11节) 当以色列人从外地归回,知道耶和华的眷顾,他们不必继续为图生存而趋于穷途末路,更不必再投奔亚述与埃及。亚述与埃及一直是以色列的威胁(参阅七16,八8起,九3、6)。现在他们真的可以归来,不再到处躲藏避难。事实上不久亚述打败以色列,许多以色列人被掳至外地,也有许多人逃到埃及。这样的逃亡必须结束,因为神重新顾念他们。
他们归回故土,重新可以定居,享平安的生活(参阅二17、20)。自己的房屋才是安居之地(八1,九15)。房屋未必是自己的,也不是说各人都拥有自己的房产。“自己”是指本乡本土,他们不再客居异地,依人作嫁。这是指末世的救恩,是神为他们成全的。以色列民终于恢复选民的身分,仍在神的圣约之中(参阅二15、18、22,十四7)。
这是耶和华说的。这是结语,在本大段告一结束。这大段可从四章一节起,在十一章十一节作结。十一章十二节应归入下一大段,先知再论耶和华斥责以法莲与犹大,向北国与南国一并加以警告与责备。爱之深,责之切。
在本章,何西阿概括了神选民以色列的历史。这个民族过去的史实与现今的实况,都说明他们的失败。他们对神恩慈的作为,只有故意的叛逆(1-7节)。但是先知的责备并未加上更多严厉的话,这是本章与前后的论述不同的。在八、九节充分说出神的慈怜,最后还宣告他们新出埃及的经验,使他们从外邦之地归回(11节)。
本章所提出的问题是:甚么是决定以色列前途的因素?他们拒绝耶和华而自行导致的后果呢?还是耶和华的爱不看他们失败仍促使成功呢?答案是后者,耶和华是神,祂不是人,而是以色列的圣者,祂不以忿怒来待以色列民,却以恩慈,赐予新生命,确保他们安全。
以色列蒙神拣选,得蒙引导,都是基于耶和华的慈爱(1、4节)。这爱不会改变,也是无可匹比的,因为神是圣者,圣洁是神的本性,永不改变。耶和华不可放弃爱,正好似祂不放弃神性一样。祂的爱在许多行动中表现出来,祂决不失望,仍继续帮助以色列。以色列人失败了,但神的爱继续训练他们、养育他们(1-4节)。这爱是痛苦的(5-7节),因为爱必须抗拒神的忿怒,是十分苦楚的经验(8-9节)。但是爱的能力最后必充分发展(11节)。所以这里先知见证的,不是以色列的失败,而是耶和华神的爱在挣扎中彰显出来。
先知原来是着重罪的刑罚,根据申命记的法典(廿一18-21),逆子必被石头打死,处以极刑。但是在十一章,逆子以色列知道,又因他不回头而感到痛楚,父从忿怒中,已经转为至爱,以新的方式表达出来。况且神的能力足以释放以色列人,一次而且永远地有效。
这正如保罗所说的话:“律法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罗八3),在何西阿书三章五节,也以爱为主题。本章(十一章)就充分地发挥了,神的爱从起初就保护着神的选民,这样的爱是会持久到永远的。以色列所以可长久地存在,完全是神的爱。神的爱既基于神的圣洁,人的不信也不能使神的爱改为忿怒。神弃绝了押玛与洗扁,祂却不忍弃绝以色列。神是以色列中间的圣者,祂必不在怒中临到他们,虽然他们好似所多玛一样,连十个义人都没有。于是亚伯拉罕的代求(记载在创十八17-33),在此意外地应验了。如果参照前几章的内容,如二章八节起,十六节起,以及三章一至五节,耶和华的公义与怜恤似乎是在矛盾之中。神不能不刑罚,现在他的怒气已经不再表露,只有爱胜过一切,救恩终于彰显。
从何西阿论神的爱,至使徒约翰的话:“神就是爱”(约壹四8、16),其中只有一个很短的距离,因为神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四10)。还有保罗也解释说: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五20)。
何西阿书十一章,说明了神爱的能力,目的是使以色列人得以安居在本土。那是指耶和华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列邦的统治。这样的爱只给以色列,先知所说的神的应许,就是保罗与约翰论及基督应验历史的预言。
当然本章只是预备救恩的信息,论述的究竟有限。但是仍使人联想福音的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三6)。所以这足以使人明白神的爱是有目的的,经过每个人,临到全人类。爱是神的本性(何十一8下、9节下)。本章却使旧约与新约成为合一的真理。
1 H. Wildberger, Yahwehs Eigentumsvolk, 1960, 111f.
2 Wolff, Hosea, 198 曾有详尽的讨论。
3 Wolff, Hosea, 190, 191, 在译文批注中加以说明。
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77-78.
5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79.
6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80, 581.
7 G. Dalman, Arbeit, II, 99f.认为轭与夹板仍不致阻碍牛吃食。如果两头牛同负一轭,却不除轭,牛很难低头去吃食。这样的情形必须卸除轭头。
8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74,将“喂养”改成释放的意思,任其自由,使其自行发展。
9 Wolff, Hosea, 191, 2,依据七十士译本“喂养”。
10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84.
11 Wolff, Hosea, 192 又 Ch. Rabin, "Hebrew baddim, 'power, '"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18(1973) 57-58.
1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85.
13 Mays, Hosea, 156.
14 此字作“悬”解,也是希腊文译词, 参阅J. Ziegler, "Studien zur Ver-wertung der Septuaginta im Zwo/lfprophetenbuch," Zeitschrift fu/r Alt-testamentlischer Wissenskhaft, 60 (1944) 111.
15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74.
16 Wolff, Hosea, 192-3.
17 这可能的译词也为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87 所研讨的 , 但他们并不接受。
18 Wolff, Hosea, 193.
19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591 引用Dahood 的说法。
20 同上, 592.
肆 回顾过去再展望面前(十二章至十四章)
(一)以法莲遭主的忿怒(十一12-十二14)
(二)以色列已面临结局(十三1-十四1)
(三)归向神再蒙恩惠(十四2-9)
(一)以法莲遭主的忿怒(十一12-十二14)
十一章十二节至十二章十四节是整篇的信息,似与其他上下文分开;成为独立的篇章,以法莲的虚谎与犹大的忠信,成为尖锐的对比。先知仍针对以色列传责备的信息,指责的话是一连串的发出(12节上,十二1、3、7、11节上、12节、15节上)。耶和华屡次“晓谕”(5、10节),他的作为也一直显明,惩罚与报应是无可避免的了(2节)。耶和华直接的话不多(在9、10节),其余都是先知的言词,耶和华是第三人称(十一12下、2-4节、7、13节)。但是整个信息的开始,耶和华是“我”自称,以后才是先知争辩的言词,正如三章一节,九章十七节相同。从文体分析起来,这些似乎是口传的。从场合方面来看,既提到犹大,是否在犹大边境?四节提说伯特利,十一节提起基列。这两处可能也是传信息的地点。
当先知追溯以色列过往的历史,使他深感未来的厄运,所以他毫不保留地指责以色列,向他们说明耶和华对他们的忿怒,无可推诿。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十一12上) 以色列的虚谎,是指他们的不忠(七3,十13,参阅四2)。他们不倚靠神,只在亚述与埃及之间谋求和平。他们竟以耶和华为仇敌,好似以绳索来围困祂,使祂不能行动,又似野兽一般四围困住祂。这样以诡计来对待耶和华,是可怕的敌对的行为,令神十分失望。
“犹大却靠神掌权,向圣者有忠心。”(12节下) 在比较之下,犹大却仍有忠心。“靠神掌权”,在大多英译词为“与神同行”。1照着七十士译本,“犹大却为神所认可,他们要称为耶和华的圣民。”2
犹大的忠心,是与以色列的诡诈虚谎作尖锐的对比。在一章七节似乎可以说明。但是本书其余部分,却将犹大与以法莲相提并论,都同样受责备(五5、12、13,六4、10、11,八14,十11)。如果参照十二章二节,耶和华显然与犹大争辩。五章十节神明显审判犹大,可见犹大并不比以法莲好。
在此处“神”,是否指异教的神明呢?犹大所倚靠的,不是耶和华真神,而是外邦的神。那么“圣者”也不是指以色列的圣者,而是指外邦的神明。这样就完全指责犹大信奉假神之罪,3但是这种说法不为大多解经家所接受。
“神”与“圣者”如十一章九节,两者一同提及,应指耶和华神,祂是以色列中间的圣者,犹大跟随祂,与祂同行,仍旧守约,所以可谓仍有忠心。至于中译本(国语译词)的小字注着“犹豫不定”,可能指该动词“与神同行”的“行”字为飘流,以致解释为无定的状态。现代中文译本作“背叛”,然后将“忠心”作为神的本性“信实”。“向圣者有忠心”译为“信实神圣的 神”。其实“有忠心”原为动词。──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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