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十二章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时常增添虚谎和强暴,与亚述立约,把油送到埃及。”(十二1)这里先知以自然的景象来描述以法莲的实况。以法莲好似牧人,但牧养的是虚无的,好似捕风捉影,一无所得。以法莲好似猎人,追赶的不是鸟兽,而是东风,就是炙热的旱风,带来灾祸。“牧养”在中译本译为“吃”是牵强的,但这一动词也与“为友”相近。所以有的译为“以法莲与风为友”,4那还会有甚么收获,甚么都吹去了。可能是八章七节的含义:“他们所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所种的不成禾稼,就是发苗也不结实……”
他们与亚述立约,无非为图安全,其实这无异是追赶东风(参阅五13,八9)。他们先为归顺亚述而献贡物,以后趁着亚述王死后政治稍不安定,就送油至埃及,以风为友,以为这样可以赢得埃及的欢心,给予保护。古代以油为进贡之物,是附庸国效忠的方法。5当然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律法禁止以色列与外邦结盟(申七2,十七16)。何西阿也屡次反对(七11,十4、6,十四4)。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作的报应他。”(2节) “争辩”又回到四章一节的话,这是法庭的用词,神向祂的百姓宣判前,容他们为自己辩护,但是他们怎能自圆其说呢?现在犹大应受警戒,他们必照神惩罚雅各的,对待他们。
犹大与雅各(以色列)相提并论,不是由于他们在地理上是毗邻,而是在民族的根源上为一体的。在圣约中他们原是同为神的选民,是不可或分的,神也以同样的公义与慈爱对待他们。犹大与雅各是指所有以色列人。
“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3节) 这里追述以色列原名雅各的历史涵义,在创世记二十五章廿六节,雅各在腹中抓住哥哥以扫的脚跟,以致他的名字在谐音方面可成为“抓住”。他名字的原意“耶和华保护”,反而失落了。雅各就以诡诈著称。先知看到以色列人现今仍无法摆脱这样的劣根性。
在他年富力壮的时候,原意不仅是指他的盛年,也指富有充沛的体力。他曾与天使较力,记载在创世记卅二章廿九节。他的名字都更改了。这是他在毘努伊勒的经历。在毘努伊勒,雅各的经历是三方面的。他的名字更改了,他的身体受伤了,他最后蒙受祝福。这是神对他的作为。他个人生平,成为民族历史的根源,但是在神的计划中,这是救恩历史的一部分。
“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4节上) 在上节说雅各与神较力,在此处论他与天使较力。根据创世记卅二章,他似与天使较力,但是以后他问对方的名字却得不到答复。况且他抓住对方,一定要得福分。可见他的认识,不只是神的使者。“使者”原来并无冠词,几乎成为专有的名词。在创世记卅二章廿七节“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在宗教改革时期,加尔文及其他解经家认为“那人”是道成肉身前的基督。
但是他到底为甚么哭泣恳求呢?因为真正得胜的不是他,而是“那人”,那人将他的大腿窝弄扭了。在雅各深感自己无力的时候,才哭泣哀求,求对方的祝福,他也体会神的保护。他将那地方起名叫毘努伊勒,意思说: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可见他所哀求的是保全性命。他得胜,实则是他降服。
“在伯特利遇见耶和华。”(4节下) 这原来远在毘努伊勒之前,记载在创世记廿八章,这是作者蓄意将历史倒吗?伯特利在此处之外,只在十章十五节出现。其他经文在本书的是伯亚文(四15,五8,十5),专指以色列拜偶像之处。可见这里仍强调历史。以色列人原为神的祝福。
雅各遇见耶和华,不是只在创世记廿八章的记载,而也在卅五章。雅各首次遇见耶和华,得着祂的应许,也向祂许愿,如果没有伯特利,就不会有毘努伊勒。但是没有毘努伊勒,就不会有第二次伯特利的经历。那是他在逃离示剑而得着复兴,再上伯特利,彻底整顿家庭,真正敬拜神。他在那里,除去偶像,现在以色列必须重新悔改,敬拜神,重新得着神的应许。
“耶和华万军之神在那里晓谕我们以色列人。耶和华是祂可记念的名。”(5节) 在中译本,这节与第四节相连,但是这可说是附带的说明,作为以色列民信仰的宣告。这种插语在阿摩司书也很常见(四13,五8,九5-6等)。
耶和华是万军之神,是有大能力的,公义的神必须向以色列启示。祂的晓谕不只启示祂的公义,更是申明圣约的心意。神与以色列有圣约的关系,是先知所强调的。
神的名是可记念的,在此处之外,可注意的是在出埃及记十五章三节“祂的名”,两处都不是只用“名字”(Semo祂的名),而是Zikro祂可记念的名字,似乎强调信仰的宣告。
“所以你当归向你的神,”(6节上) 上一节是信仰的宣告,下一节(7节)开始新的论题。十节起再用述的体裁。这一节是以第二人称,作直接的劝勉。所以有其独特的地位。
你当归向……这好似命令的语气,实则只是以论述的方式,先知臆想以色列人必会回转。有人甚至将这句话译作:“你必会怀着信靠的心归向耶和华。”6
归向神,是指以色列有确定的目标,不可再转向别神。“归向神”甚至可译为投靠神,使他们靠耶和华他们的神得救(何一7)。
“谨守仁爱、公平,常常等候你的神。”(6节下) 仁爱或可译为诚实或信实,是忠于神的态度,维持圣约的关系。四章一节的诚实是地上所缺少的,但是以色列人应该具有。公平是神公义的治权,也是对人道德的要求。逆者必受审判(五1)。仁爱与公平,或信实与公义,是圣约的用词与用意,也可说是先知神学的中心思想。
等候神是要有谦卑的信心倚靠神,只行在神的旨意之中。“等候”也可译为指望,好似在二章十七节“指望的门”。所以等候神,就以谦卑安静的心盼望。
“以法莲是商人,手里有诡诈的天平,爱行欺骗。”(7节) 以法莲是迦南人,因为商人原意是迦南人,正如箴言卅一章廿四节“商家”,或撒母耳记下廿四章七节“迦南人”或作腓尼基人,因为迦南人或腓尼基人以经商驰名。商业被视为不正当的,因为常有诡诈与虚谎。
以色列的商人也不例外,手里有诡诈的天平。阿摩司书八章也有类似的论述。在本章八节提说以法莲的富足,可能就以诡诈的方法致富。以色列人虽不承认,但先知的责备正针对他们的罪恶:贪婪与谎言。这是他们的道德的失败。在十一节是他们宗教的失败。
诡诈的天平,相反的是“公道天平、公道法码、公道升斗、公道秤。”(利十九10,参阅结四十五10)。这不仅指商业的罪恶,也象征一切的不道德行为。
欺骗也可译为欺压,尤其是对社会中的弱者欺凌(参阅摩三9,四1;耶七6,廿二3)。这里欺凌与压迫可能专指经济生活方面(利十九13;申廿四14)。
“爱行欺骗”可有不同的译词。以法莲所爱的是财富,不是罪恶,罪恶只是致富的手段。这个“爱”字没有“享受”的涵义,所以中译词“爱行”就有点牵强。有人将这字作为关系亲密的人,或指“同道”。7他连同道都要欺骗,只想谋利,不顾情分。
“以法莲说: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财富,”(8节上) 这似乎是自夸的话。以法莲拒绝听受先知的劝戒,他自己以为富足就是成功,至于成功的方法与手段,就不必去追究。有了财富,就可以自足。尤其是自行谋得的财富,更感到十分自满。
“我所劳碌得来的,人必不见有甚么不义,可算为有罪的。”(8节下) 如果财富真是因劳碌得来的,就不算有罪,但是“劳碌”也可译为“罪孽”。在创世记卅一章四十、四十二节,雅各对拉班说他怎样辛劳,也强调他是劳碌得来的财富。但是雅各所得的,仍有些是出于诡诈的方法。他却不认为是不义之罪,也不算为有罪。
在希伯来的观念中,财富是神赐的福分。所以人有财富,表明神的恩宠,自然是没有罪,或不算有罪了。以色列中的富豪就凭着这个观念,觉得心安理得。但是先知却不留余地,仍加以苛责。
“自从你出埃及地以来,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9节上) 本节与十三章四节,都述以色列民历史的背景。出埃及是神救赎的历史,应该永志不忘的。以法莲说:我果然成为富足。但是神说:我就是耶和华。这不也是神在颁布十诫时所宣告的吗?
“我必使你再住帐棚,如在大会的日子一样。”(9节下) 先知再重述旷野的经验。以色列人在旷野安营,耶和华神与他们同在,向他们施恩。再住帐棚,不是以前的情况,而是新的复兴,可能是指第二次出埃及的情景了(参阅十一11)。现在不再有审判,只有救赎的应许。
如在大会的日子,这大会必指宗教的聚会,很可能是指住棚节,因为这节期是最大的。出埃及是逾越节,但是旷野是住棚节的经历了。这样说来,帐棚不只是指居住的所在,而是指敬拜的地方。他们应该常在会幕之中敬拜。
“日子”是多数,可见不只是指节期,可能指更长的时期。这无疑是神对以色列人的期望,是在神救恩历史的计划之中。先知再强调旷野的经历,正如何西阿书二章十四节所说的:“后来我必劝导他,领他到旷野,对他说安慰的话。”可见这里是指向以色列的将来。
“我已晓谕众先知,并且加增默示,藉先知设立比喻。”(10节) 神在救以色列出埃及,怎样藉着摩西,向以色列人启示,祂也怎样继续使用众先知,作启示的工作,表达祂的心意。
神晓谕众先知,原文所用的介系词,特别着重神晓谕的权柄(同样的用法在二14及七13,中文并不显著)。8加增异象,是指话语的增多,使信息更为明显。异象实则是先知的信息,也以比喻等类的言词来说明。比喻有人直接译为宣告的话。“比喻”在此处不十分清楚其涵义,可能与异象相同,指先知宣告的信息。
“基列人没有罪孽么?他们全然是虚假的。”(11节上) 先知再严责以色列人拜偶像的罪。基列原不是一座城,可能是指基列拉末。基列可能是与雅各有关,因为创世记三十一章雅各与拉班立约,在米斯巴,可能是在基列的地区。在六章八节,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以后神的审判临到他们那地区,因为提革拉毘列色曾攻击那地。9这里所提的“虚假”,可能指拜偶像的虚妄(参阅诗廿四4,卅一7;耶十八15)。
“人在吉甲献牛犊为祭,他们的祭坛,好像田间犁沟中的乱堆。”(11节下) 吉甲与基列一同提及,必指同义的对比。当然是两处不同的地方,却有共同的情形,就是在敬拜方面偏邪。关于吉甲,在九章十五节也有说明,在那里有耶和华所憎恶的恶事。献祭本身原没有甚么差错,但他们的祭坛是向着异教的神明。所以他们所面对的命运是与基列相同,终必被拆毁,农人在耕田时,把祭坛倒塌的石块拿去放在一起,成为乱堆,毫无用处。
“从前雅各逃到亚兰地,以色列为得妻服事人,为得妻与人放羊。”(12节) 先知再回来述雅各的历史,可能以色列北国的人追想先祖的事,认为耶和华的眷顾必可持久。神应许先祖雅各的地土,应该是永久的。所以他们以为可以继续在神的恩惠之下。
雅各为欺骗父亲与兄长,必须逃亡,所以他逃到巴旦亚兰。在那里他为得妻,就付上极重的劳力,作最低微的工作,像奴仆一样。是否现在又像奴仆一样,来服事巴力呢?这真是可怕的联想,希望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是看来他们的罪孽是无法逃脱的。以色列服苦所付的代价是必然的,无可逃脱。
“得妻”二次述,雅各确为两个妻子服苦多年,有人想到敬拜异教之邪淫,好似四章十四节所提说的。如果雅各在巴旦亚兰有这样的事,甚至与外女苟合,岂非破坏以色列是祭司国度的形像?但无论如何,由于敬拜偶像而自甘堕落而沦为奴仆,却说明了以色列民的现状。
“耶和华藉先知领以色列从埃及上来,以色列也藉先知而得保存。”(13节) 耶和华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是藉着摩西,摩西是先知(参阅申十八15起)。他是以色列民族的宗教领袖,引导利未人从事宗教的职事(出卅二25起)。当以色列人好像祖先雅各诡诈犯罪的时候,神藉着先知作纠正的事,以言语警戒与劝勉。神兴起先知引导以色列人归正,不再趋向以及沉迷在偶像的虚妄之中。神也要先知来牧养以色列人,“保存”原意为牧养,好似在上一节“放羊”的涵义,因为用字是同一的。
上一节两次提起妻,这一节两次提起先知。前者因诡诈而服苦,后者因施恩而看顾。前者是人的失败,后者是神的作为,必然成功。
“以法莲大大惹动主怒。所以他流血的罪,必归在他身上。”(14节上) 神的审判是无可更改的了,因为以法莲使神的心大大忧痛。“惹动”实际是使对方忧伤,是申命记论历史的用词。由于以色列敬奉偶像,耶和华的心伤痛(申四25,九18,卅一29等)。凡向耶和华不诚的,好似将祭牲不牵到会幕门口。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参阅利十七4)。
“主必将那因以法莲所受的羞辱归还他。”(14节下) 羞辱原是受欺凌或侮辱,甚至到流血的地步。要除去这样的羞辱,必须以报血仇始可除去(参阅撒上十七26),但是以法莲的羞辱是自取的,神当然不会为他们除去,好似归还他们。神是公义的,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作的报应他(本章二节)。
本章继续以法庭的情景出现,有神宣判的案件,强调神报应的公义。神要采取新的行动,在九、十节有神直接的言词。大多的话是争辩的。
本章有若干重要的用词:“诡诈”、“欺骗”;“虚谎”、“虚假”;“惹怒”、“羞辱”等。以色列犯罪是屡次重复的(7、11、14节)。他们故意叛逆神,轻忽先知的话。
但是以色列民族的前途,在于先知宣告的信息,他们若肯顺从,就不致吃风,或追赶东风了(1节)。以色列不可倚靠无定的财富与势力。真正的盼望只在于神。
这里重述以色列的历史,或指雅各的经历(3、4、6、12节)。在以色列早期的历史中,他们曾蒙诸般的恩(二15,十11),但是从出埃及到旷野,他们已经逐渐失去敬虔,以法莲到如今那样不端,其实也不是偶然的事。他们有先祖雅各那种诡诈的劣根性。
何西阿真正的目的,是向以色列人提示神在历史的作为。雅各的失败,有神以救恩历史的计划来克服。雅各的服苦是短暂的,在以后他的后裔在埃及的奴役也不会是永久的。神为他预备光明的前程。
过去,以色列历史受着迦南异教文化的影响,无论在政治面(1节)、经济方面(7节起)、宗教方面(11节起)都遭致莫大的损失。这些都必毁灭。耶和华藉先知来照顾以色列(13节)这才是新的开始。
先知的信息,使人重新转向救恩历史,基督才是历史的主,祂必引导我们勇往直前,正如本章所说明的。所以当归向你的神谨守仁爱、公平,常常等候你的神。这是对教会的信息。
1 Wolff, Hosea, 205“但犹大仍与神同行。” 参阅Mays, Hosea, 159.
2 Wolff, Hosea, 205—206.
3 Andersen and Freedman, 591参阅译词 。
4 Wolff, Hosea, 206.
5 参阅 D.J. McCarthy, "Hosea 12:2-Covenant by Oil," Vetus Testamentum, 14 (1964), 215-21; E. Kutsch, Salbung als Rechtsakt, Beihefte zur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87 (1963) 66-69.
6 Wolff, Hosea, 207 这是根据文法的结构 Constructio Praegans 在动词之后附带的字足以说明。
7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17.
8 Wolff, Hosea, 207.
9 A. Alt, "Das System der assyrischen Provinzen," Kleine Schriften 2, 202ff 亚述曾在基列地区设立行政公署, 足见该地之重要。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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