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十三章
(二)以色列已面临结局(十三1-十四1)
十三章是一篇完整的信息,不是赓续上一章的论述,可谓一段新的开端,中心信息似在四至十二节。本章囊括全书严责的话,以色列人忘记神(6节,参阅二15),他们自铸偶像(2节,参阅八6),这偶像是巴力或巴力毘珥(1节,参阅二10、18-19)。先知也提到王的事(10、11节,参阅七3-7)。他们应受刑罚的威胁(7-8节,十四1,参阅五14),但也必得救赎的应许(14节)。其实神在古时曾施恩给他们,是他们不可忘记的(4、5节)。
本章在体裁方面,应作细心的研究,一至三节的结构是审判的言词。第四节起,耶和华才直接发言,且自己介绍: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接着宣告律法的重点,可参考申命记五章六节。四至八节的用语比较复杂,言多责备。九至十一节虽是一段话,内容方面仍是相同的,可与十二节连在一起。或由十二节开始至章末,再构成一段话。本章的内容,在主题审判方面,有所重复,但在处理方面,却似乎比较错综,有时光亮,有时幽暗,并不单调。人称代名词也甚多变化:“他”指以法莲(1、12、15节),“他们”指以色列(2、3、7、8节)。但是有时对以色列说“你”(4、5、9节)。以色列与以法莲应该是同义字,但在代名词用法却有少数与多数之分,但都是一致的。
本章大致是散文,诗的部分在三节及七、八节。表象的言语很美,在七、八节及十三、十四节。有礼仪用语,为信仰的宣告(4节下)。问语有责备性的(十章上),也有权威性的(14节)。
在历史的背景方面,以色列的败亡似乎已经可以预见,因为罪恶日增(2、12节)。当时在表面看,好似安定起来,他们倚靠埃及,不禁乐观起来(15节上)。如果那时在主前七二五年左右(参阅王下十七4),已经离开败亡很近了。十五节有东风刮来,这东风应指撒慢以色五世,他侵略的目标正指向以色列,撒玛利亚城并不在本书常提(七1,八5,十5、7),这里再提,是预言这北国京城未来的浩劫。可见这情势已经十分危急了,只是以色列人毫不警觉。先知却有特别的感受,必须传出严重的信息。神将在烈怒中将王废去(11节),以色列最后的王朝何细亚王已经被亚述人囚禁,列王记下十七章四节有记载。撒玛利亚城遭围困是必然的事,人民将大量地被屠杀(16节)。先知那时可能不在撒玛利亚,而在南方的边境,也许是被逐在那里。本章的信息似乎是站在远处,眺望着撒玛利亚城,看着城将陷落的情景。
“从前以法莲说话,人都战兢,他在以色列中居处高位。”(1节上) 每次先知在指责之前,先追述他们的历史(参阅九10,十1、9,十一1起,十二2起,10、11)。为甚么以法莲说话使人战兢?圣经中并无任何凭证可以解释。大致来说有两种可能的涵义。一种说法是指以法莲政治的决策,一经公布,使北国的全境都感到极大的恐惧。另一种臆想,耶和华的话令人惊惧及敬畏。但是以法莲又怎么会成为神的话呢?可能这是指着他们起誓,开口向耶和华誓言,这是可怕的,因为发了誓,必须准备承受神干预的后果。如果遭遇咒诅,也是他们必受的。1
以法莲在以色列中是有重要的地位,有些代表人物足以说明,如约书亚(书廿四30),耶罗波安(王上十一26,十二20)。他们都是以法莲人。在何西阿,以法莲不再是一个支派,只指以法莲山的地区,撒玛利亚的王宫建在那里。
在这里以法莲与以色列是同义的,两个名词只是强调文体方面的同义对比。以色列居处高位,因为有神的保守与恩惠。这字也可译为诡诈,以色列人拜偶像,就以诡诈与虚谎来掩饰罪行,欺哄神。2
“但他在事奉巴力的事上犯罪,就死了。”(1节下) 他们敬奉巴力的事,是经久的历史。巴力就是巴力毘珥(九10),但与出埃及记卅二章及列王记上十二章拜牛犊的事不尽相同,但后果仍是一样,他们一定死。这是历史的往事,成为后世的鉴戒。他们应该醒悟。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用银子为自己铸造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聪明制造,都是匠人的工作。”(2节上) 过往他们祖先因干罪而死亡,现在后世的人仍旧重复不已。他们犯罪不仅继续重复,而且更变本加厉,罪上加罪,完全不受警戒。
他们用银子铸造偶像,这是使读者联想何烈山的事,记载在出埃及记卅二章,但那是用金子铸造。何西阿提到的大多以金银制造(二8,八4),也有只用银子的(九6)。他们为自己铸造,这是十诫禁止的(出二十4、23;申四16)。他们所造的“偶像”是多数字,是否指多个偶像?或者只指偶像的性质(希伯来语文多数有时指重要的性质),足见他们重视巴力的偶像。
照他们自己的聪明制造,是他们先经过一番设计。那是指他们作了一个模型,再照着制造同样的偶像。或者他们就直接制造,不必经过设计。但这一切全部只是匠人的工作,根本没有任何价值。八章六节说:匠人所造的并不是神,这不过是人手所造的(十四3)。
“有人论说:献祭的人可以向牛犊亲嘴。”(2节下) 有人论说,他们是谁?向谁来说?他们是以色列敬奉偶像的人。他们那些献祭的人在说话,可能是对自己说,自言自语,自圆其说,他们可以向牛犊亲嘴。这是拜牛犊的一种礼仪的动作(参阅王上十九18)。
献祭的人是向牛犊献祭。这也可译作献人祭的,人当祭品献上,也是异教可怕的习俗,经学者多有作这样的臆断。3但是献人祭的事,在何西阿的时代还不普遍,而且献人祭与摩洛宗教,并不与拜牛犊的举动相联的。4然而在律法中早已提出禁止的(利十八21;申十八10)。可见这种异教的举动,在以色列早期历史中已经存在了。
“因此,他们必如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3节上) 第一节至三节是一段信息,因为这里有一个完整的思想。第一节:“从前”,指过去的历史。第二节:“现今”,述目前的景况。第三节:“因此”,归纳上述的,面对未来必有的后果。“因此”在推论方面是有力的承转,二章六、九节都以这字开始,十四节“后来”也强调结果。这里作者有同样着重的用意。
有四个隐喻,都强调短暂性,早晨的云雾与速散的甘露,都是瞬刻间即行消失的。在六章四节提到他们良善的短暂,但这里是指他们整个的生命,也这样不能持久。
“像场上的糠秕被狂风吹去,又像气腾于窗外。”(3节下) 那是指晒谷的禾场,坐落的方向是风可吹拂的。糠秕就容易吹去,类似的描写在诗篇一篇四节;以赛亚书十七章十三节;诗篇四十一篇十五节起。但是现在所提的是狂风来吹,原有的动词特别是加重语气的(Po e&l:intensive Passive)。可能吹去的不仅是糠秕,连谷物也都吹光了。
气从窗户外腾,窗户也可译为烟囱,未必在屋顶上,也可能在房屋的旁边,所以译为窗户。
云雾、晨露、糠秕、气四样都说明不会存留许久的东西,迅速间即会消逝。向外邦神献祭是这样,一阵风就吹去一切,云散消,都归于乌有了。也指他们献祭的人,他们的生命很快就不复存在了。
“自从你出埃及地以来,我就是耶和华你的神。”(4节上) 四节至六节是另一段的言词。四至五节重述救恩的历史,第六节是主要的控词:“忘记了我”。七至八节内容好似第三节,指审判的后果。九至十节好似重述四、五节的心意,神对他们的失望。
第四节的七十士(希腊文)译词是意译,比较详尽:“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创造高天,建立大地。我的手造了天上的日月星辰,我没有向你们完全指明,为使你专心在天象之下行走。我曾领你们出埃及地。”这是本节上半的意译,可能专为歌颂之用,是宣布信仰的,必用于敬拜的礼仪。天象是神的创造,却不可成为膜拜的对象。以色列人必须时时受警戒。
现在的发言人是耶和华,祂对以色列人说话。“你”是指他们,在第二、三节就是“他们”。可能读者必须回到第一节的“以法莲”,所以这是指着以法莲称呼的。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这是以色列信仰的观念,深信耶和华是唯一的真神,而且也是圣约的神,与神有特殊的关系。神拯救以色列,是历史的救赎事实,不容忽略的。
“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4节下) 参阅申命记三十二章十二节,神是独一的,惟有耶和华独自引导他,并没有其他外邦的神。既没有别的神存在,就无认识的可能。但这里“认识”,是指敬拜。不可敬拜别神,因为唯一的救主是耶和华,没有其他救主,这是以色列人应该知道的,不容赘言。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5节) 神的作为在旷野,是先知屡次述的(二12;参阅十一3,十二9)。在旷野之地是干旱无水的。“干旱”一字的字根在旧约中不常见,但涵义与二章三节类似,所以“干旱”的字样,使人想象起来,都感可怕。那地可以使人因渴而死。
在那里神不仅认识他们,甚至喂养与牧养他们,正如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以后的利亚及拉丁文译本所提示的。事实上“认识”是指神的恩待,如诗篇一篇六节“知道”。诗篇八篇及一百四十四篇:人算甚么?你竟认识他。世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这两行是同义的对句,“认识”与“顾念”是同义的。神对以色列人说: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摩三2)。先知那鸿说:耶和华本为善,在患难的日子为人的保障,并且认得那些投靠祂的人(一7)。所以以色列人在旷野体验神的看顾,是很重要的历史的经验。
“这些民照我所赐的食物得了饱足,既得饱足,心就高傲,忘记了我。”(6节) 这句话开端应有“因此”的字样,为使读者明白以色列对神恩典的反应。他们竟然成为忘恩负义的人,竟忘记了神。神认得,神眷顾他们。他们却忘记,不重视神对他们诸般的恩典。
以色列人的堕落是逐渐的。当他们得着神的恩典,不知珍贵,反而等闲视之。他们缺少感恩的心,就徒自狂傲,终于忘记神。在旷野,神牧养他们,供给他们食物,是完全出于神迹。他们吃了,而且吃饱了,他们却忘记供给的根源(参阅二8,四7,十1;也可参阅申八11起,卅一20,卅二15、18)。但是结果他们的心高傲,最后忘记了神。在丰富中不知感恩,必轻忽神。八章十四节说:以色列忘记造他的主。先知以赛亚也这样慨叹说:你忘记救你的神,不纪念你能力的盘石(十七10)。
申命记的言词中也有类似的论述。八章十一至二十节,六章十二至十九节之外,还有卅一章廿一节:“他们在那里吃得饱足,身体肥胖,就必偏向别神事奉他们,藐视我,背弃我的约。”卅二章十五节:“但耶书仑渐渐肥胖、粗壮、光阔、踢跳、奔跑,便离弃造地的神,轻看救他的盘石。”十八节:“你轻忽生你的盘石,忘记产你的神。”
以后先知耶利米可能受何西阿的影响,从二章五节起,论述类似的话。“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13节)
“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伏在道旁。”(7节) 耶和华本来是牧人,是照顾羊群的。现在却成为羊的仇敌,如狮子与豹一般,加害于他们。神是狮子,曾在五章十四节提说,阿摩司书五章十九节,也以狮子与熊作为审判的威胁。豹伏在道旁,随时都会跳起吞吃掠物,这是一幅可怕的图画。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母熊,撕裂他们的胸膛,在那里,我必像母狮吞吃他们,野兽必撕裂他们。”(8节) 母熊尤其有幼儿在身旁,必特别凶猛。在圣经中用这个例证甚多(撒上十七34-37;撒下十七8;箴十七12等)。任何触摸幼熊的行动必惹怒母熊,牠的猛烈怒气是无可阻止的,必有特别凶暴的行为,母狮吞吃,野兽撕裂,都说明凶猛的行动,毁灭的力量。神的审判也是这样,有无限毁坏的能力,是无可逃避的,也无可存留的盼望。
这里的图画清楚地指出破坏的结果。当人的胸膛被撕裂了,不可能再活,必死无疑。当母狮吞吃后,即使有余剩的,也给其他野兽撕裂分食了。若是这指审判,那么在审判之后,不会有任何的余数可以存留,审判的毁坏力是全然的。
“以色列阿,你与我反对,就是反对帮助你的,自取败坏。”(9节) 照着原文,应译为:我是你的毁灭,或作“我要毁灭你”,谁能帮助你呢?中文的意译仍将涵意托出来。反对我,就是反对帮助你的。这是神十分痛心的呼喊,为着以色列的愚昧而伤痛。“帮助”实际的意思就是拯救,神是帮助者,唯有祂是救主。我的帮助从耶和华而来(诗一百二十一2)。
加尔文对这节经文的意译大意是:我不愿你失落,你却关起门来坚拒,你将我的恩典拒之于千里之外,结果你必因自己的过犯而灭亡。5马丁路德也作类似的意译,大意也是相同的。但是在结语上似乎十分乐观:你既一无所成,我想你一定知道自己微不足道。我要指示你,你必须逃到我这里,成为你的避难所。6这些意译虽与原文距离甚远,但却说明,在耶和华以外,根本没有任何的帮助。当神施行审判的时候,必太迟了,一切都无法挽救。
“毁坏”或“败坏”是完成式,但那并不是指审判无可逃避,已是既成事实了。在希伯来语文中,完成式是预言的一个特点(所谓Prophetic Perfect)。先知预言的,是确实的,无可更改。除非以色列人及时回头,审判是必然的了。在本书二章十节下与五章十四节下,都已说明,必无人能救他们脱离神的手。
“你曾求我说:给我立王和首领。”(10节上) 在当时的实情下,亚述的撒幔以色五世已经掳了何细亚王作为战俘。现在以色列群龙无首,政治的混乱可想而知。他们要求另立王与首领,先知群与利未人必定聚集,策谋这事。但是何西阿的反应是反面的,他可能仍以撒母耳时求王的反应为历史的教训(参阅撒上八6)。他对以色列北国的王朝,可能带着怀疑的态度(参阅三4,七3起,八4,九15)。
“现在你的王在那里呢?治理你的在那里呢?让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10节下) 现在你没有王与官长来治理。其实即使有,他们能在你所在的城中拯救你吗?答案是否定的。那些王与首领是全然没有能力的,你们不能对他们还有甚么期望。
我就是你的王!这是加尔文的译词。7一个很老的注释译为“你的王有祸了!”似乎与本意差别不大。8人的君王不会给予甚么帮助的。
“我在怒气中将王赐你,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11节) 这里仍是追溯着历史的往事。神不喜悦以色列人求王,他们的动机是厌弃神,这是神对撒母耳明说的(撒上八7)。但是神还是将王赐给他们,却是在“怒中”。神要他们承受不良的后果。果然他们自食其果,从扫罗至以色列北国最末的王朝何细亚,他们所遭受的损失真是无法计算。现在神在怒中,而且在烈怒中将王废去。神的怒气似乎更加大了。
何西阿早已指明神的否认:“他们立君王却不由我,他们立首领我却不认。”(八4)君王制度的败坏是与宗教的败坏相关。神必须废去这种败坏的制度。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他的罪恶收藏。”(12节) 本章最后一段:十二至十六节自成一篇信息。大致是与上文联系,也可分开作为单独的言词。哀歌的文体十分显著。十二、三节宣告以色列的结局,审判与毁灭。十四节重申救赎的机会。十五节描述外患如干旱一般破坏以色列的收获。十六节说明以色列叛逆的罪足致刀剑之灾,趋于灭亡。
十二节确与上下文不甚联系得紧密。这句话也可独特的成为十分惊人的言词,成为哀歌的开端十分有力。有人认为这句话可写在神的册子上,好似摩西在祷告中所提说的(出卅二32)。这也可系在替罪的羊的头上,把这罪都归在羊的头上,送到旷野去(参阅利十六21)。9这也可能是法律的文件,写明罪状,保存起来,不致失落,以这样的描述来说明无可更改的刑罚。10
有人以收藏手抄古卷为例,钞本必须卷起来包裹,然后保存得妥善,可在死海古卷保存的方法,看出收藏的过程。古卷卷得十分整齐,妥加包裹之后,放在瓦制的容器并封好口,置于岩石洞穴之中。11耶利米买了亚拿突的一块地,曾遵耶和华的命,将契约及封缄的文件留在瓦器里,可以存留多日(耶卅二14)。
现在所包裹与收藏的,不是经卷,而是罪孽。罪孽怎么可以当作宝物来收藏呢?有人认为是指偶像。12但是此处可能只指罪恶,不一定有具体的对象来说明。这里当然不是指罪孽的赦免,好似神不再纪念了(参阅赛六十五16)。罪孽收藏起来,表明不能更改,到时取出作为宣判时的凭证。归纳来说,案件已经定了。神的审判必不能免去。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产期不当迟延。”(13节) 论以法莲罪恶的过往,作者又用另一个隐喻来说明。以产妇的疼痛来描写将要来临的灾祸,在本书还是首次提说。生产之苦的描写,在先知书常可见到(赛十三8,廿一3;弥四9;耶四31,十三21)。以这隐喻论来临的灾祸在以赛亚书(廿六17)及耶利米书(六24,廿二23)也可找到。但是这里的重点不是指产妇的生育,却是指新生的婴孩,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产期不当迟延。
无智慧之子,是说这新生的婴孩不循自然的过程。产期到了,他却不从母胎中出来。那时他不可再在母腹中滞留,这样对母子都有生命的危险,至少也多增加生产之疼痛,完全没有必要。有人认为“无智慧之子”是指早产子,但下句话似乎是迟生的婴孩:到了产期不当迟延。
这里的重点是说明以色列人不及时悔改,迟延着接受耶和华的知识,不肯认识神。他们任意使神受生产之苦,却不立即得着新生之喜乐。他们成为无智慧之子。
审判的灾祸迅速地来临,但是以色列人仍不受警戒,没有正视可怕的后果。这是非常危险的情形。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救赎他们脱离死亡。”(14节上) 首先,这句话是威胁还是应许?在上文(12、13节)宣布的是审判。在下文(15、16节)也是宣布审判。这样这节也可能仍是审判的威胁。然而这句话不是以问语的口吻,表明是肯定的,正如中译本“我必……”。再看上一节论无智慧之子,这里可能以父亲的心不忍儿子失落死亡。注意先知必以救恩为结语,出现在一章十节起,二章十五节起,三章五节以及十四章四至八节。在新约中保罗引用这节经文说明基督复活的道理。看来这应该是应许的了。
但这应许也可作为审判的威胁。“救赎”作为“继续的过程”(Frequentative Imperfect):我曾继续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但他们能否真的脱离死亡呢?这也可将其动词的含意作为一种愿望与条件假设(Conditional Imperfect)。我但愿救赎他们脱离阴间死亡,假若他们不再是无智慧之子。另有可能将这句话成为修辞的问语:我会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与死亡吗?答案是否定的。要救赎他们简直不可能,因为他们不肯悔改。13
“阴间”与“死亡”是同义字。在旧约的用词,阴间是人死后的情景,存在却在十分模糊蒙眬之中(Shadowy Existence)。“死亡”是阴间的实际,但这也是迦南神话中一种神明(Mot),管辖幽暗世界的。
“死亡阿,你的灾害在那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那里呢?在我眼前决无后悔的事。”(14节下) 如果阴间与死亡是威胁,尤其表征外患的侵略,原是神许可作为审判以色列的工具。但是耶和华仍有权能除去或保留。所以这里的问题,是有权威性的,人无法任意更改。
“在那里呢?”在这字义方面有商榷的必要。(一)这可能是问句的用语,诚如一般的译词。(二)这可能是动词,译为“我是”:我是你的灾害,我是你的毁灭!(三)这可能是“致动词”(Hiphil: Causative):“我致使你受灾害,我致使你受毁灭。”(四)这是“耶和华”名字的缩写(Ehi/Ehyeh):“耶和华要成为你的灾害……你的毁灭”。(五)这字成为惊叹词:“祸哉你的灾害!祸哉你的毁灭!”第一项与第五项比较在用意上近似,第四项可能性最小,因为在上下文中没有这样用过。14
“灾害”与“毁灭”两词在诗篇九十一篇六节也用过,“瘟疫”与“毒病”,也同样作为同义,是指恶者。这也是哈巴谷书三章五节的用语“瘟疫”,申命记卅二章廿四节的“苦毒”。“灾害”译作“权势”,是七十士(希腊文)译本的用词。15有的译为“刺”,而“毁灭”译为“毒钩”。16
“在我眼前决无后悔的事。”“后悔”或译为“怜悯”或“同情”。“后悔”原是十一章八节的“回心转意”,神后悔所降的灾。其实不是祂意志方面,而是情绪方面。但这里表明神必不再施怜悯。
“他在弟兄中虽然茂盛,必有东风刮来,就是耶和华的风从旷野上来。”(15节上) “在弟兄中”用意比较模糊,所以有人以经文评鉴的方法加以修订,改为“芦苇”。芦苇在水中必长得茂盛,但是旱风吹来,必使之枯槁,17东风自旷野吹来,十分猛烈也很干旱。这里必指亚述侵略的威势,由东边而来(参阅赛廿一1)。耶和华的风是指神所许可的灾祸,是祂的审判,藉着外邦,临到以色列人。
“他的泉源必干,他的源头必竭。仇敌必掳掠他所积蓄的一切宝器。”(15节下) 以色列的力量完全枯竭,好似干的水泉一般。也许他们还在梦想埃及的尼罗河再可供应水流。但是他们投靠埃及必遭失望。亚述的军队必来掳掠他们的财宝(参阅王下十七20;赛十七14;耶三十16)。
在死海古卷的经文中,“干竭”作“蒙羞”。18这在涵义上并不矛盾,确有同样的意思。宝器似指宫殿中的金银(参阅鸿二10;耶廿五34;代上卅二27,卅六10;但十一8)。照九章六节,掳掠者是埃及人。如果从十章六节看,那该是亚述人。
照七十士(希腊文)译本,掳掠的不仅是宝器,而是全地的一切。
“撒玛利亚必担当自己的罪,因为悖逆他的神。他必倒在刀下,婴孩必被摔死,孕妇必被剖开。”(16节) 这节只是结语。撒玛利亚这北国的京城是代表全国的,必担当自己的罪。提到撒玛利亚城,必特别指出王朝的罪恶,领袖们的腐败,宗教与政治的败坏,成为无可逃避的罪状。本书最后提说撒玛利亚(以前提说的在七1,八5、6,十5、7)。
本节所提的“叛逆”,特别指他们以前旷野的经验,但这字与本书其他的用字(四16──“倔强”;九15──“叛逆”)意义仍是相同的。
刀剑与瘟疫、旱灾一样,都是神的咒诅与刑罚。撒玛利亚的厄运以后都实现了。婴孩摔死,孕妇被剖开,都十足说明仇敌的凶暴残忍。他们要使以色列人绝了兵源(参阅四10,九11-16)。以色列人敬奉巴力,这生产的神明,没有使他们生养众多,反使他们遭受灭绝。公义的神必须施行审判。
综观全章,先知看见苦难的浩劫已如乌云密集,以色列人必须面对神公义的审判。他从来也没有像现在那样直接论述死亡的威胁(1、14节),毁灭是必然的了(3、8、15-16节)。
撒玛利亚这一百五十年的古城,将陷落在亚述的刀下。在救恩历史中这无疑是最悲惨的一页,神与以色列民族的关系会中断吗?且看神的自语(4-5节)。以色列怎可充耳不闻神的声音,他们仍堕落在异教偶像的迷信中(1、7、12节起)。
以色列的厄运仍可挽救吗?他们的罪恶积蓄着,积蓄神的忿怒(12节)。他们还在寻求外邦的庇护,却舍弃那真正保证他们的神(2、4、9节起)。所以他们的败亡是无可避免的了。
在新约中,我们看到主耶稣救赎的宏恩。死亡原是罪恶的后果,却因主的救恩而除去了。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十五节,引用何西阿书本章十四节(七十士译本的经文)。主耶稣的复活,已经胜过死亡,赐下赦罪的恩惠。
这又使我们联想启示录六章八节的话,死亡的阴影仍存留着,这节经文(何十三14)似又再重复了。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警告说:人若亵慢施恩的圣灵,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十29、31)。
新约中严正地警戒拒绝救恩的人,生命的另一面就是死亡。正如撒玛利亚离弃神,终遭灭亡,虽然这不是神对历史最后的结束。但是撒玛利亚的鉴戒,先知的警语,岂不向历史的人们宣讲吗?
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29.
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0.
3 Wolff, Hosea, 225, Andersen & Freedman, Hosea, 632.
4 W.R. Harper, Amos and Hosea, 306.
5 参阅 Corpus Reformatorum, lxx, 485.
6 参阅 Martin Luther, Werke Kritische Gesamtausgabe, 13, 62.
7 参阅 John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8 参阅 Managor, Commentarius in Hoseam.
9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7.
10 Wolff, Hosea, 221, 227.
11 R. Vuillenmier-Bessard, "Osee 13:12 et les manuscrits," Revue de Qumran, 1. 1958, 281-282.
1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8.
13 W. Kuhnigk, Nordwestsen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及Wolff, Hosea 221都主张这句话应该算是问号。
1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639-640.
15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erhard Kittel and Gerhard Friedrich vol. II, 174 参阅J. Ziegler (ed) Duodecim prophetae.
16 Wolff, Hosea, 221, 根据 Gesenius-Kautzsch Hebrew Grammar, Section 93Q.
17 Harper, Amos and Hosea, 406.
18 参阅 M. Testuz, "Deux fragments inedits des manuscrits de la Mer Morte." Semitica, 5, 37-38; W. Kuhnigk, Nordwestsemitische Studien zum Hoseabuch, 152-153.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