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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三章

 

C 异象四:大祭司重新复职(三110

  前三个异象中,先知从圣城之外的溪谷,来到一处可俯瞰原来耶路撒冷四郭的地方。在第四与第五个异象中,他置身于圣殿院内,就是大祭司执行职务之处,他可以由此进到神面前。这两个异象与犹大在神面前的地位,和她灵性的资源有关。

  前三个异象的一些特色,在第四个异象中不复出现。没有奥秘难明、让先知提出问题的事,也不需要解释的天使来作说明。相反的,约书亚的身分一开始就公告了,而异象一边进行,其动作也一边解明139

  1. 他又指给我看应当是指陪伴先知的解释天使。介绍异象用新的手法,可能不过是作者为了避免一直用同样的模式。这一幕出现在天上的法庭,耶和华的使者在第2节只被称作“耶和华”,他代表神作审判者,而约书亚因具大祭司的职分,代表犹太人,站在被告席受审。控告者是撒但,希伯来文有定冠词,并非以这个名称为名字,只是一个普通名词,意思为“控告者”(参:伯一612,二17;启十二10),扮演法庭中必须有的一个角色。到了新约才发展出一个具位格、与神对抗的魔鬼教义。无论如何,就连这里撒但的角色也有邪恶的意味,与神的旨意相反,由耶和华对牠说的话可看出端倪(2节)。

  2. 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耶和华既斥责,就没有人可反驳祂的话(诗九5;赛十七13)。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耶路撒冷蒙拣选的主题继续凸显(一17,二12),以实际的方式证实神与她有特别的关系。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让人想起阿摩司书四11;这显然是一种谚语,表示经过神管教之后蒙恩得救。在埃及为奴的时期曾被形容为铁炉(申四20;耶十一4),所以此处也可能意指埃及的拯救。约书亚既然代表从被掳的铁炉中归回的余民,就格外宝贵,是神拣选之爱的对象。

  3. 约书亚所穿污秽的衣服:是大祭司的圣袍。被形容为“污秽”的事实,有几种解释。有些人认为约书亚在哀恸,按习俗身穿麻衣、头洒灰尘140。第2节的比喻则暗示,这些外袍可能是因火炉的经历而遭玷污,亦即,因与崇信异教的巴比伦接触,而被污染。但对约书亚所说的话,显示“污秽的衣服”与“罪孽”有关(4节),而仪式的不洁与圣殿尚未完工的羞辱,都不足以成为原因。如果他是在哀恸,代表全国的悔改,就是承认个人与团体都犯了罪。站在审判者面前,约书亚无力自救。

  4. 前面未曾提过的天上活物,此时被叫来脱去那污秽的衣服,而耶和华的使者说明了这举动的意义,作为引介语的看哪,直译可作“观看”,与二章3910节的感叹词为不同的字。它让人注意脱去污秽衣服的灵性含义:我使你脱离罪孽。“罪孽”(希伯来文 awon)是一个通用的字,指导致痛苦与罪咎的犯罪性情。约书亚身为大祭司,代表所有百姓承受的灾难,他们遭到神的忿怒,受到被掳的刑罚,现在则知道,他们需要有一条路回到圣洁之神的面前。这个异象显示,神接纳约书亚,也等于接纳他所代表之人,将触犯祂圣洁的事完全从祂眼前清除。这还不够。要给你穿上华美的衣服,这是应许要让他穿上适合天上法庭的衣服;这是约书亚的力量所无法提供的。

  5. 我说。这一幕非常生动,撒迦利亚禁不住建议,再加上冠冕,以穿上能进到神面前的全套服装141。这里所用的冠冕sanip)一字,与出埃及记与利未记中所描写大祭司的冠冕不完全相同(参六11的脚注{\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但为同源字,用于比喻中(伯二十九14;赛六十二3)。无论这些衣服是否为大祭司的礼服,最重要的是,它们象征天上法庭的接纳(参:太二十二1113;启十九8)。

  这个异象与一章16节的责备有关。祭物是否能除罪成了问题。虽然这个异象没有提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但却向悔改之人(一6)保证,罪孽已除,神应许要接纳他们。

  67. 耶和华的使者重新任命约书亚,并赐下两个条件。如果大祭司能实践条件,就会有两项特权,是他的前辈在被掳之前未能清楚得着的。

  你若遵行我的道意指完全委身于神所启示的品格、动机;消极方面,则为拒绝任何会带来妥协的事物。谨守我的命令(希伯来文 mismeret)包括忠心地执行祭司的礼仪(参:民三,那里这个字用了九次)。简言之,道德和仪式两方面的要求,都必须做到。第一项特权便是在圣殿和其院宇中独享权柄。从前国王曾在崇拜的事上有权(王上二27;王下十六1018,二十二3及下),从现在开始,大祭司的特权便不可动摇。动词直译为“审判(din)我的家”,意为不但管理礼仪,也兼具审判功能(申十七813)。第二个特权是:不但可以进入至圣所,而且可以直接来到神面前,在这些站立的人中间来往,就是指服事神的众天使(4节)。这份崇高的荣誉,藉赐下华美外袍的举动作预表,因这样穿着才配进到神面前。

  这一切动作,乃是预示那位与约书亚同名、但更伟大的人物,就是耶稣和祂的工作。在基督徒时期之前,忠心的大祭司进到神的面前,也像基督徒一样,是“本乎恩、因着信”。尽管有对头控告(1节),耶和华却恢复他的职位,重新交代任务,赐给他权柄;现在每个信徒都有这权柄,就是直接进到神面前(来四1416)。

  8. 现在当听一语,让人留意以下的重要言论(参:申六4)。这话是向大祭司约书亚,你和坐在你面前的同伴所说。显然大祭司是在祭司集会中作主席,正如以西结在长老或百姓当中一样(结八1,十四1,二十1,三十三31)。撒迦利亚在向所有的祭司说话,不过他们并不一定都在场,所以用了第三人称代名词,他们是作豫兆的(希伯来文 mopet)。这个字可以指“神能力的特别彰显”,或“未来事件的征兆”,这一节便是这个意思(参:赛八18)。他们身为祭司的事实,使他们成为所应许之苗裔(希伯来文 semah)的兆头;他亦被称为我的仆人(参:赛四十~五十五章的“仆人”主题,特别是五十二13~五十三12)。否则这里便没有线索可以辨认苗裔的身分;对苗裔的说明,请见六章1213{\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的注释。

  9. 此处比方突然从苗裔转为石头,JB NEB 的译者认为有必要重新安排经文。JB 将第9a节接于第7节之后,而 NEB 则接于第10节之后;不过 NEB 将第三、四章的内容大肆重组,这里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但这类变动缺乏经文的证据,没有控制的标准,只反映出一位或几位学者个人的观点。

  石头(希伯来文 eben)可指任何一种石头,无论是普通石头或宝石;也可能是用来建圣殿的材料(参以赛亚的石头,二十八16);不过有七面的石头很难用作根基或房角石。我要亲自雕刻这石头,从本句话看来,这块石头可能是一种石碑,而亚述与巴比伦王将这类石头放在建筑的根基,作为恒久的记念142,因此,有些注释家认为,撒迦利亚在此处是想到一块作根基的石头143。动词“雕刻”可用于金属、石头、木头,所以对判断石头的类别并无帮助;另外惟一提到镌刻于石的经文,是讲到祭司的背景(出二十八912)时;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之名刻于玛瑙等宝石上,安在祭司穿的肩带上,又置于胸牌上(21节)。这里可能是指雕刻在建筑用的石头上,但有证据显示,这是一块宝石,具象征意义144。另一方面,正如阿克诺所言,这一节所强调的,是除去这地的罪孽,他认为这块石头是置于大祭司的冠冕之上,而这冠冕与赎罪有关(出二十八36及下)。

  这里没有说将石头赐给约书亚,却说是立在约书亚面前,因此可以假设它比一般的宝石要大。有七面,希伯来文为“眼”(NEB、和合本)。ayin(“眼”)字在希伯来文中的用法变化多端。除了指肉体的眼睛外,可以用于比方,有些译文大家已经熟悉,如“眼中的瞳人”(亚二8),“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创三7),“恶眼看……”(申二十八54)。有时英译较直译,或改变了比方:地的眼睛(“面”,出十5),吗哪的眼(“外貌”,民十一7),酒的眼(“闪烁”,箴二十三31),铜的眼(“光耀”,结一4)。按希伯来文的用法看来,这里是否可译为“面”还可怀疑,不过“地的面”之用法或许可作为支持(出十5;民二十二5)。

  不过,另外一个 ayin 意为“泉源”,而李平斯基认为145,这里和四章10节都是用这个字。如此,可能的译法则为:“看那块我放在约书亚面前的石头。七条泉水在一块石头上(按李平斯基的看法,这句成语意为“同一时刻”)!看哪,我打开它们的开口,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也要在一日内除去这地的罪孽。”打开它们的开口所用的是动词 patah 的主要意思,虽然标示需要略作改动,才能译为“开口”,但有七十士译本和另一些译本的支持。李平斯基之翻译,优点为将810节的信息整合起来,皆为向约书亚和众祭司所说的话。这些泉源的“活水”使苗裔发生(8节),将罪孽涤除(9节),并保证昌盛(10节)。根据这个翻译,这块石头不再是雕刻的宝石,而是借摩西在旷野击打盘石为其含义(出十七6;参:民二十711)。摩西拿杖击打盘石。耶和华则应许赐下祂的苗裔,以及与石头相关的活水。虽然用语不同,但思路却相连。那位苗裔就像摩西与约书亚一样,会以代表的身分除去这地的罪,带来真正的昌盛。撒迦利亚有可能是藉文字游戏,将这两种意思放在一起。

  10. 当那日,李平斯基146引用四个左证来支持“同一日”的翻译,而“当那日”这古老的希伯来文说法通常乃是“在末日”的术语。创世记十五18却清清楚楚是指“同一日”。这段经文在强调历史中决定性的一刻,就是这些新事发生的时间。各人邀请邻舍坐在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下是图画式谚语(王上四25;王下十八31;弥四4),表达满足已极,这是以色列人最向往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他高高兴兴与人分享,孤单寂寞都成过去。

 

139 许多欧陆学者,诸如 F. HorstHAT, p. 210),K. ElligerATD, p. 103),Th. Charyp. 73),都认为原初只有七个异象,而这第四个异象与其他均不一致,是后来加入的。不论是否如此,但没有证据可显示本段属于其他地方;其实可以将它视为与第五异象互补,而大多数英语系学者都持此观点。

140 JB 小字,1533页。

141 有些抄本为另一种读法“他又说”,看来像是为配合应有的文意,所以可能并非原文。

142 R. S. Ellis, Foundation Deposits in Ancient Mesopotamia, Yale N. E. Researches 2) (New HavenLondor, 1968, pp. 2629. E. Lipinski 引用,前书,31页。

143 C. H. H. Wright, p. 73. A. Petitjean, p. 185. W. E. Barnes CB, p. 43。虽然它是根基石,但没有证据显示,根基石上会刻字。

144 H. G. MitchellICC, p. 157)与 P. R. Ackroyd PCB2, p. 648)喜欢这个解释。

145 VT, XX, I, 1970, pp. 2529. 至于这字的性别,他引用 G. H. DalmanAramaisch neuhebraisches Handworterbuch, 1922, p. 311b)为证,显示用于“泉源”时,这字通常为阳性,如在撒迦利亚书。

146 前书,29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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