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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亚书第六章

 

1 异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

  这最后一个异象显然与第一个呼应,只是在细节上有所不同。第一个异象有马,但没有战车;那里他们是来作报告,这里的骏马则迫不及待要出去;前者地点在溪谷,有树丛围绕,后者的背景为两座山。两处首先提到的都是红马,而且两处这匹马与其他的马明显不同。马的顺序与颜色的区别,则令人不解(参“增注:撒迦利亚的马{\LinkToBook:TopicID=144,Name= 增註︰撒迦利亞的馬}”,147页)。

  有几位欧陆学者提出一个引人注意的看法165,即第一个异象发生在晚上,而最后一个则在黎明。犹大与世界的新时代即将来临,因为透过异象所显明的这些神旨,都快要实现了。

  有关苗裔的神谕(六914)原本不是异象的一部分,但它补充了三章8节所提到苗裔的含义,与这一系列异象的结尾也有关联,因为撒迦利亚看出,未来荣耀圣殿的主要人物就是祂,而地极之人都要来参与这殿的建筑(15节)。

  1. 两山代表通天的入口(参5节)。至于它们是铜山的原因,有几种解释法:1黎明的阳光使它们看来光亮如铜;2巴比伦神话中,形容太阳神从两山中升起166,成了这意象的背景;3圣殿门口的两根铜柱(王上七1322),在异象中扩充成山的体积,护卫着神的面。铜常与铁共享,作为抵御攻击之用(耶一18),在耶利米的异象中代表无人能攻克他。这可能是本异象中铜的意义。无人能侵袭神在天上的居所。

  23. 四辆战车由四匹不同颜色的拖车马区分:第一匹为红马,不过被打发出去的(6节)没有一匹为红马;黑马与白马没有多加说明;但第四辆马车由两种颜色的马拖着,“灰色”与“红棕色”(RSV灰斑纹),每匹马各拖一辆马车──这是根据希伯来经文的第67节(RV 如此译;RSV 修改了经文)。最后一词有各种译法,如:“杂色的(壮)马”(JB);“斑纹的马”(NEB),脚注写“希伯来文加上搀灰白色”。“增注:撒迦利亚的马{\LinkToBook:TopicID=144,Name= 增註︰撒迦利亞的馬}”将作说明,见147页。“战车”一字在原文中不再使用,只提到其马匹的颜色。在古代的战役中,马车便是突击队;因此牠们代表神在国际事物中采取主动。

  45. 先知需要清楚的解释,所告诉他的话,直译为“这是天的四风/灵(希伯来文 ruhot),是从普天下的主面前出来的”。这些骏马好像风一样,都是神的使者(诗一○四4),就像风一样,他们去巡行全地。不论地上的居民认识神与否,全地都属于祂,祂也赐下秩序,来掌管与它有关的一切事。

  6. 本节一开始,希伯来文就少了一个字或一个词组,因为它始于“那个”(which)。既然此处未提到红马和东方,可能失踪的子句为:“红马往东方各邦”167。黑马往北方很恰当,因黑色常与不吉利的凶险相连(耶一14,四6,六22;结一4等)。白马往西方去可能是这里较佳的译法,比按希伯来文译的“跟随他们”要有意义。这样只需加一个子音,就可译为“跟随大海”,也就是“往西方”。有斑纹的被派往南方;这样一来,指南针的四方都包括在内了。

  7. 骏马3节,RSV,译为“灰色的”)出来。这个字的意思不太清楚,不过 RSV 的翻译可能相当合适。这个形容词适用于所有的马,因为没有指出特定的方向。这些马在用脚扒地,直到领了命令。去,巡行全地的命令,成为此一异象主要的信息。从第一个异象直到最后一个异象(参一10),列国的状况都在神的掌握中,而不在人的手中。这种确信使预言成为可能。

  8. 这里引介天使的话相当特别。他呼喊,意指以下的宣告十分重要(参:拿三7);这位天使也透露了自己的身分,因他以全地之主的姿态说话(参四14)。从动乱的北方已有捷报传来,如此引申看来,别处的敌人也都已被制伏。神所应许的拯救必定会完成,没有一物能拦阻。最近的事件是神的灵运行的结果;现在这些事已告一段落,因北方的使者已经让神的灵安息。再没有需要做的事了。

  这一段的结局在第15节;但历史的高潮将为一个人,而非一栋建筑。把915节列入这最后一个异象内,正是指向那一位人物,因圣殿乃是为他而盖(玛三1)。

  9. 这里引介的语式亦见于四章8节、七章4节、八章118节,意指以下为先知的神谕。此刻先知不再像在异象中,看到奥秘的人物,需要天使的解释;他乃在他所认识的人当中,地点也是他所熟悉的。

  10. 有些人新近从巴比伦来,也许为一商队,带头的就是这里所提到的几位;他们为在耶路撒冷这群急需帮助的群体带来礼物。希伯来文中,动词来到放于全句的最后,暗示这四个人是一起来的。约西亚,西番雅的儿子显然是四人中最具名望的一位,因为提到他的族谱和居所。这四个名字中,至少有三个在意义上与耶和华有关,这是普西所指出的168。由此可见,被掳时期信仰仍表达于外。是省略用法,对象为“祭物”,不言自明。作者不可能是指“取黑玳”等人来作证,因为希伯来文在每一个名字前面都有“从”一字。

  11. 撒迦利亚必须向他们要一部分从巴比伦带来的金银,作冠冕(希伯来文“冠冕”为复数,tarot),对复数的解释可能有三,这三者也不互相排斥。1东方的冠冕是由小环组成,可以单独戴一环,也可以套在一起作成一个复合的冠冕(参:启十九12,及诗歌 'Crown Him with many crowns')。既提到两种金属,便意味着至少有两个环。2希伯来文没有最高级,所以用复数表达极致之意(如:“神”,Elohim,是复数形态,但动词则为单数)。第14节的“冠冕”之后的动词亦为单数。3结尾的 ot 与复数有别(参 hokmot,“智慧”,在箴一20,九1,十四1)。柯德纳(F. D. Kidner169引证据说,这或是腓尼基式的单数,或是希伯来文的复数。“若是后者,便在表达强度与丰富度;正如复数的 Elohim(神),是用单数动词(参九1)。”李平斯基170认为,ot 为古代写法,予人“古董”、“神圣”、“神秘”的感觉。冠冕属于这类神圣范畴,又必须尽量华美。希腊与拉丁译本都用复数,但叙利亚译本译为单数名词,表示只有一个冠冕。希腊译本第14节用单数。

  戴在约书亚的头上。冠冕戴在约书亚头上,而不是所罗巴伯头上,很多注释家认为甚不合理,因此威尔浩生(J. Wellhausen)提出一种猜测:原来的经文中,戴冠冕的是所罗巴伯;这个猜测广被采纳。支持的理由有二:1tara 一字特指皇家冠冕,若用为比方,则是华丽或荣誉的冠冕。它从未用来指祭司的冕旒171,通常那是 nezer,意为“圣别之冕”(参:拿细耳人,“分别出来者”)。三章5节用了另一个字,这个字可用于君王,也可用于祭司,但那是指头巾,而不是冠冕。2他们声称,以祭司的名字取代王嗣,可由后来的历史来解释。在所罗巴伯过世之后,大卫后裔日渐式微,大祭司则日渐兴盛。他们认为,有位文士在迎合时代潮流之下,以约书亚来取代所罗巴伯的名字,使预言更显可靠172。如果可以举出更多例子,显示文士在抄写时有这类改动经文的倾向,这个论点就会更有分量;但所有的证据都刚好相反173。艾若德(W. Eichrodt)认为,用所罗巴伯来解释这段经文,“只能付出胡乱猜测的代价才站得住脚,所以必是错误的”174。古代译本没有一个在这节用所罗巴伯。何况,假如那位文士有意抹杀大卫后裔的相关文字,为何他在第13节未如此行?最好还是让经文原封不动,视约书亚为戴冠冕的人。

  另外一个解释,是阿克诺与钟斯的看法,即约书亚与所罗巴伯都戴了冠冕175。也许当时作了两个冠冕;或是冠冕先戴在约书亚头上,再戴在所罗巴伯头上(是以下第13节的注释)。

  12. 从万军之耶和华,大能的神发出的信息:看哪,那名称为大卫苗裔的(希伯来文 semah),是向约书亚说的,但似乎是在论所罗巴伯。希伯来文这里是神秘的四个字词组,没有冠词:“看哪,一人,名为苗裔。”这似乎暗指所罗巴伯的名字,因他的名字意为“巴比伦的苗裔”,而他正是那造圣殿的人(四9)。

  在以赛亚书四2中,“耶和华的苗裔”与“地的出产”为平行句。那段皆为比喻,继续论到耶路撒冷的洁净,和云柱、火柱的保护。耶利米对这字的用法(二十三5,三十三15)与要来的大卫王有关,祂的名字将为“耶和华我们的义”,罪也被除去。以上所提的第二段经文,在宣告大卫苗裔之后,接着说,大卫和利未祭司都不会缺乏后人。耶利米对这词的用法,已经将祭司与君王的功能结合在一起。撒迦利亚第一次用这词时(三8),看重祭司的一面;而那里约书亚在穿上洁净衣服之后,奉命要“管理我的家”。那一段的主旨为除去罪(参三9及下)。第六章中,先知必对该比喻有些了解。他的听众曾经得知,这位苗裔要尽上祭司与君王的两种职分,所以必会明白,约书亚和所罗巴伯俩人都将对未来的苗裔之工作有所贡献;单独一位则不足以代表祂176〔以赛亚在提到大卫王为苗裔时(十一1),用了 neser“嫩苗”一字,并将公义审判者所需要的条件,都加在祂身上〕。

  祂要在本处长起来是“苗裔”一字的双关语;“嫩苗将从下面发苗”。在看来没有新生命迹象的地方,祂会突然出现,就像根出于干地(赛五十三2)。

  13. 祂要建造耶和华的殿,有些人认为,这句重复的话是文士的笔误。叙利亚译本将第12节的最后一个句子删除,而希腊译本则删除第13节的第一个子句;但这两者的差别正显示,他们所依据的是同一种希伯来经文,而各自修改了希伯来文抄本的一个表面的错误;由此观之,希伯来文抄本显然有重复的子句。庇提坚猜测,第1012节,和第1314节是两个不同的文字单位,被放在一起,所以造成重复177。有一种观点认为,这里是故意重复,以这种结构来区分约书亚的“他”,和苗裔的“祂”,以及当时的圣殿与未来的圣殿;但这说法的证据并不充分。

  祂将肩负王室尊荣(希伯来文 hod)。形容词“王室”用得可取,足以澄清 hod 的意义,这个字通常代表王的威仪(诗四十五4;耶二十二18),以及神的威严(诗九十六6,一○四1;赛三十30等),但也可指橄榄树的华美(何十四6)、人的活力(箴五9;但十8),以及马的大力(亚十3)。这位苗裔将具君王的华美,也将坐在宝座上(希伯来文 kisse掌王权。下一子句重复用了“宝座”一字:在宝座旁作祭司al 通常不译为“在旁”(RSVby),而译为“在上”(AVRV、和合本);因将宝座让大祭司来坐是很不寻常的,所以这里的翻译才有犹疑178。希伯来文的意思很清楚:“在宝座上作祭司”。

  还有一种看法也得到相当多的支持,即约书亚和所罗巴伯都在场,正如灯台与橄榄树的异象中,俩人都被提及一样。先知在说第13节的话时,他先面向造圣殿的所罗巴伯,再转向将承担祭司荣职的约书亚;继之又转回面向所罗巴伯,就是将坐在位上治理的,最后则转回朝向约书亚,他也将在他的位上治理。最后的子句宣告,他们两位将合作无间179。这种状况下就不用修改经文,而且这个解释也将君王与祭司交互作用的因素考虑在内。但另一方面来说,hod(“王室尊荣”)可否解释为“圣礼尊荣”(钟斯),尚有疑异;“将担负王室尊荣”一语,最自然的解释是指王嗣,因此前三个子句似乎是在论王,只有最后一句是论祭司。再说,希伯来文在第三、第四子句中并未重复使用代名词“他”,所以看来不像有意要改变主体。

  黎格奈(Rignell)上述的建议固然引人注目,但却缺乏经文的支持。此处象征性的加冕,和谜样的词“苗裔”,乃是指未来的一位领袖,祂将实现祭司与君王的职分,并以荣美来建造未来的圣殿(该二69)。这样一来,祭司与君王的职分将结合起来。从前的解释以为这里意指弥赛亚180,现在还没有理论可以取代。旧约再没有一处比这里更清楚指出,未来的大卫后裔之王也将是一位祭司。这段经文所以会引起这么多问题,原因正在这里。

  14. 未来的世代需要能传流久远的提醒,因为大祭司的加冕是非常重要的记号。这个具象征意义的冠冕放在圣殿中,1为了纪念那些被掳于巴比伦、现在提供金银的人;2作大祭司教导用的实物。这些名字可能刻在上面。希伯来文第一个名字是希连Helem),而不是黑玳。早期的叙利亚译本将此处的名字与第10节协调,而选用黑玳;RSVJBNEB 也跟随这个推理。但这名字出乎意料之外的改变,似乎在原文即为如此。可能黑玳(Heldai,意为“黑痣”)在正式场合喜欢用他另一个较庄严的名字希连(意为“力量”);也可能这两个名字可以通用〔参:代上十一30的希立(Heled),和其他的拼音:撒下二十三29 Heleb(和合本:希立),代上二十七15 Heldai(和合本:黑玳)〕。希伯来文用 Hen(见 AVRV)而非约书亚,更难解释;但关键可能在:这字的意思是“恩惠”,与“约书亚”(“救主”)之间有关联。有人认为,原文读作“冠冕应当……为了恩惠/荣美,并为作记念”,但有位文士将它改为:“(恩惠),西番雅之子”,因为他的眼睛一下子错看到第10节。但这个看法可能性很小。

  15. 这一节似乎应连于第8节,但因为把神谕放在这个异象中很合适,所以这一节成了全章最后的总结。远方的人也要来建造耶和华的殿。这里应当不是指所罗巴伯的圣殿,因为它已接近完工;“远方的人”亦不限于四散各地的犹太人(参二11,八22)。“异象之书”瞻望的前景,不止是耶路撒冷的重建,还包括列国在内。这里正像许多先知性的经文,关怀一切历史的焦点,即大卫后裔之王来到,祂会将人对圣殿与领袖的概念完全改变。

  先知以他最爱用的一个词组作结束(参二9,四9),并警告说,虽然预言必会实现,这个群体的道德水平仍是主要的影响因素。这种对伦理的强调,与整个救恩历史吻合(出十五26;申七1216,二十八114)。如果这个群体在道德上失败,这个预言又如何能成就?先知并未谈到这一点。

 

165 H. Frey, BAT, pp. 52, 91; F. Horst, HAT, pp. 218, 236; G. von Rad,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I, p. 287.

166 图示见 H. Franfort, Cylinder Seals London, 1939, pl. XIXa,及 ANEP,第683685图。

167 JBNEB 将这修改用于译文,跟随 W. HertzbergF. HorstK. Elliger 等人的看法。

168 Pusey, 134页:“多比雅:‘耶和华是我的善’;耶大雅:‘神知道或眷顾’;约西亚:‘耶和华支持’;西番雅:‘耶和华隐藏’;黑玳也许为‘耶和华的世界’。”

169 《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箴言》脚注42,校园,1995年(Proverbs, TOTC,)。

170 VT, XX, I, 1970, p. 3415.

171 这可由 BDB 证实,742 页。

172 主张这看法的注释家有:H. G. Mitchell, ICC, 185186页;D. Winton Thomas, IB, 6, 1080页;F. Horst, HAT, 237页;K. Elliger, ATD, 128页;Th. Chary, 110页。亦见 JB, 1535页,脚注1:“从1213节可看出,原文读为‘所罗巴伯’……。”

173 K. A. Kitchen, Ancient Orient and Old Testament Tyndale Press, 1966, 140页,举了一个准确度的例子,埃及文士“抄写、修正、比较、一字一字求证”。他评论道,希伯来人对自己的文学注意的程度,不会更差。

174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SCM Press, 1967, 343页脚注。

175 PCB2, p. 649; TBC, p. 92。亦见 P. R. Ackroyd, Exile and Restoration SCM Press, 1968, pp. 196f.

176 J. G. Baldwin, 'Semah as a Technical Term in the Prophets', VT, XIV, 1964, pp. 9397.

177 Petitjean, p. 289.

178 早期希腊译者将“在他右边”改为“在他的宝座上”。

179 这个解释来自 L. G. Rignell, Die Nachtgesichte des SacharjaLund, 1950, pp. 231, 232. 同意者有:P. R. Ackroyd, PCB2, p. 649; D. R. Jones, TBC, p. 92; A. Petitjean, p. 293f.

180 他尔根将“苗裔”一字译为“弥赛亚”。

 

增注:撒迦利亚的马

  第一和第八个异象中的马,有三个令人困惑的地方:1用来形容牠们的词汇之意义;2为何在三处列出的颜色都不相同(一8,六267);3为何六章6节没有列出所有的方向。RSVJBNEB 都用到修改的经文,所以如果要考虑希伯来经文,就必须使用 RV 或希伯来经文本身。

  1在一章8节,惟一难译的形容词为 sruqimRV 译为“栗色”(带红的棕色);AV 译为“斑点”,是根据拉丁和叙利亚译本。希腊译文用两个形容词,意为“斑纹的”和“许多颜色的”。六章3节的 bruddim 也很难确定,“灰色”,和旁边的 mussim,“红棕色”,显然字根的意思是“要刚强”。因为 bruddim 在创世记三十一10意为“花斑的”,译文中有译为“多色的”,也有译为“铅灰的”。第二个形容词“红棕色”,叙利亚译本删掉了,因此 NEB 只有一个形容词,而 JB 的括号中有“精力充沛”一语。拉丁译文和亚奎拉(Aquila)以为 mussim 的意思是“强壮”,但这看法很可能不正确,因没有理由单指一组马为壮马。指颜色比较可能,但目前各方的意见都无法令人满意。希腊译文“斑纹的”,或亚兰译文“淡色的”可能最接近。

  2主张第一个异象为日落时所见,而第八个异象出现于黎明时的人181,认为一章8节与六章2节颜色的不同,与日落和黎明有关。一章8节中的红色、栗色和白色,是日落的颜色,而六章2节的黑色、白灰和灰色则是黎明之初的颜色(第一辆马车,和一章8节的第一匹马,则属另一个范畴)。有些注释家则假定,原来这三处所列的颜色可能一致,所以设法协调其间的差异。马克哈迪(W. D. McHardy182根据德莱弗的建议,认为在经文中可能是用缩写,正如英文用首字母,省得重复已为人熟知的文辞,或一本书中经常出现的说法。此处原来可能以首字母来代表颜色,而后来抄写者则产生不同程度的误会。马克哈迪依据这个假设,成功地重建经文,使每次提到马时,四种颜色均相同。

  他认为,一章8节的顺序为:红、黄、黑、白;六章2节为红、黑、白、黄;六章67节为黑、白、黄、红。黄色取代了 ussim 所无法得到的满意译文。如果在原文中,惟有子音 m 代表这个形容词,它可能是 mana 的缩写,而希腊文则为 Chrysorroas,意为“金色”。查尔斯(R. H. Charles183认为,启示录六8 chloros,是指“淡黄色”,而撒迦利亚书一8也可能如此。此处第二个形容词的首字母同样为 aleph,因此用“黄色”代替“红色”。其他的改变原因也类似。一章8节则以黑色(首字母 s)取代栗色(首字母 s)。

  这个重新架构很有创意,不过稍嫌复杂。虽然就西方思想而言,一致的模式比较令人满意,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能假定古代作者会将各个细节紧密配合,好像在作科学研究。我们无法得知这些马的颜色是否代表某些国家──这是不少古代注释家的想法184,也不知道这些细节是否只是背景──虽然很可能如此。经文并没有依据马的颜色来作文章,而虽然努力发掘经文的准确含义确有必要,但若假定先知的用意为前后一致,则可能会错。

  3另外一种重组经文的方式,是将四个方向都包括在内,六章6节的注释已经说过这一点。还有一个方法是 NEB 所采用的。他们不认为第6节的开头有缺文,要把红马的子句插在那里;黑马仍是第一个提到的;如 JB 所言,白马往西方去,花斑马往南方去,黄棕马则往东方去。最后一个子句有各式各样的重组方式。马克哈迪采用这种顺序,不过他用“黄色”取代了“花斑”。第7节开头的经文有各种读法,使现在的经文显得不可靠,也让人猜测原来的读法为:“往东方之国”。

  这些重组都必须视为权宜的看法。从先知的信息看来,惟一重要的一批人马,是往北方去的(北与东,大家都能了解这点),因为几世纪以来,世界的争霸战都以这里为中心。埃及也仍为重要权势,所以这里提到;但西方没有值得特别重视的国。从风格的角度来看,先知不提另外两个方向,反而有利。知道耶和华必定胜过世界的力量就够了。提到大国,就已将小国包括在内了。

 

181 11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3,Name= 1 異象八︰神的使者巡行全地(六115}138页。

182 BZAW, 'The Horses in Zechariah' in In Memoriam Paul Kahle Alfred Topelmann, 1968, pp. 174179.

183 Revelation of St. John, I ICC, 1920, p. 169.

184 J. Calvin,前书,140页;编辑在脚注中引用 Jerome, Cyril, Kimchi 等人,都采用比喻的观点。Calvin 自己也站在类似立场(142143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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