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灵的律
读经: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原文),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2~23)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2~4)
罗马书七章的人是凭自己的意志而活的人,他整个的生活和行为是由他自己管理的。尽管他的意志可能是好的,他的行为是坏的。他还安慰自己说,“我要神;我的意志在神的一边;我恨恶罪,我不要犯任何错误;我要神的旨意,并且要在凡事上荣耀祂。”然而人的善行至多如此而已,他没有看见这一切都是在人意志的范围内,他没有超越过意志。为着这个缘故,他就还在律法之下。他的意志力成了他生命的唯一能力;这样,他就不能将他自己从软弱中提出来而进至实行他所愿的。
许多基督徒牢牢地控制住自己,他们继续不断地把自己抓住得很紧,他们决志不犯罪不犯错,他们很用劲地推动自己,拉住自己,并且克制自己,为要使自己成为他们所称许的,或者是他们所渴望成为或具有某种方式行动、用某种语调说话的人。所以他们勉强自己去作他们所不要作的,并且用意志力压制自己。但是这只是一个律,天然意志的律。然而罗马书八章二节告诉我们:“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人如果没有经历到这一个,那是因为他没有重生,或是他没有在耶稣基督完整的福音上受过教,他所知道的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福音,要不然就是由于他缺少启示而没有真正地相信神的话。
生命之灵的律怎样胜过罪和死的律呢?当你得救的那一分钟,你就晓得你该当作的是甚么。你并没有用衡量用推理来断定一件事、一个行动、一句话或一个态度是对还是错。乃是在你里面有一个东西把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它不是一个知识问题,而更是一个你顺服不顺服里面的声音──那个里面的光的问题。生命之灵的律一直都在你里面运行;只是你可能没有学会去顺从它。一个律胜过另一个律的方法是简单的、自然的、不用努力的。因为你承认并且相信这个生命的律,是在你里面运作,你就简单地举目仰望并对主说,“主阿,我不能,但是你能。”这就够了。不是藉着试试看,而是藉着承认在你里面的生命力是基督。你只是注意祂活在你里面,祂从你里面流出来,并且自自然然地在你里面运行,而完全不用你的任何努力。
假设你再次被请到某人家里去,而你以前在那家人家常是凭肉体讲话和作事,不荣耀主。难道你需要多多祷告,预备自己决定不再重复过去所言所行,并且呼求主帮助你么?不,你不需要那样作,你只要相信有一个新的律,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生命之灵的律,使你得到释放。当依靠这生命之律的能力。不用试,也不用焦急,只要将凡事交给那生命,交给那律。并且你或许会忘记而灵却记得;因为那是祂的责任。律总是自然地、无须努力地运行的。用孩子般的信心来信靠祂,不用努力,不用奋斗,也不用不断增强你的意志。
是不是有这么一个自动的律正在你里面作工呢?是不是有一个自然的、容易的、不用努力的、自动的生命从你里面流出来呢?―― 倪柝声《凭神的生命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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