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的教授变成了基督徒
John N. Moore
我曾是一位信进化论者,在我成为基督徒之前,我教授进化论。在科学领域中的教授,大部分是顽固的进化论者。在教授起源时,只教授这种观点。自从达尔文《物种起源》于1859年问世以来,进化的哲学垄断了人类知识的所有领域,甚至连主修英文的学生,也要受训以进化的观点来思想。
在我教书时,我清楚地讲明,我的学生会学到大部分人所接受的进化解释,和小部分人所接受的“创造”解释。在二十世纪的今天,学生仍受到鼓励,对万物起源有一个真实有力的选择。
当一位科学家建议宇宙是从大爆炸开始时,他并没有完满的解答一切有关的“漏洞”,他并不是出于一位科学家应俱备的知识。当他宣称生命是从分子间的某种特别组合开始时,他不外是想当然耳而已。当他说人类是突变错误的产物,是繁殖的错误,或决定一个人是黄种人或黑种人的DNA(脱氧核糖核酸)在复制时失败等等,也不外是他丰富的想象而已。为达到既已设定的目的,他抛弃了学术的自由和良好、严谨的科学工作态度。
我不外是要让真理有机会申辩,让真理被人听见,得以接纳,指出人们常犯对科学方法的滥用。我并非企图“证明”圣经,而是说“它是科学的延伸”。
我期望引发学生的好奇心,扩大他们明白事理的能量。我要他们认识到所谓合乎“科学”的进化观点,内蕴含着很多一般性和猜测,进化论并不像科学,而是一种宗教信仰。
进化论者和创造论者使用同一的数据,但他们利用数据来支持有关起源的不同信仰。进化论者接纳数据,忽略了“缺失的环节”,而宣称生物体之间有明显逐渐进化的科学结论。创造论者用同一数据,检查“缺失的环节”而确定了生物体之间有不可逾越的分门别类。我的学生学到了根据“随附证据”和根据“确实证据”得出的结论之间的分别。
我以清晰的学术方法,证明了科学局限在能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事物上。因此对宇宙、生命或人类起源的宣称,明显地是一种信仰,且相信造物主是万物之因,是更符合科学的说法。
一位反对我教学方法的大四学生,对我说:“我相信进化。”他在不知不觉中证明了我的观点:进化是一种信仰,并非科学的结论。争论之点不在乎是科学,还是基督教信仰,而是在乎真科学,还是假科学。
在密执安州立大学,我教授的自然科学课程(科学、信仰和价值)中,我强调对“宇宙的起源”、“生命的起源”和“人类的起源”的讨论。基督徒永不应该忽略真正合乎科学的数据。然而我的学生学到了化石除了提供模棱两可的“随附证据”外,并不支持进化的观点。同一的数据,可以用来支持对创世记的考证。学生学到了并没有化石可供证明,在人和尼安德塔尔人(原始人骨)两者之中有过渡生物;并且两者之间,也没有亲缘的关系。
如果不是神先改变了我的心,我实在不能开设这个课程。我从丹尼辛大学毕业,并于1941年结婚之后,在密执安州立大学研究院继续攻读植物学,且取得硕士学位。我在美国海军短期任职后,回到母校任教,且继续我研究院的学业。我得到教育的博士学位。
我的双亲是信徒,而且内子是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但我并非基督徒,在我出生的市镇,我并没有接受耶稣基督作我个人的救主,就加入了教会。我基本上是一保守与世无争的人。1952年春季的一天,密执安州立大学一位教工程的基督徒同事,问我是否想过我教授进化的教学方法和它对学生的影响。我说,我从未想过,但答应他我会思想这个问题。在1954年到1955年间,我开始不再全盘接受地阅读达尔文和其它进化论者的文章,且问我自己:“真相如何?”
在五十年代末叶和六十年代的初期,我开始不再冷漠了,一方面我有一点热衷于政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有人送我一本有关耶稣基督并解释救恩之道的小册子。我阅读时,知道我需要找祂做我的救主。在该小册子的最后一页,有一空白处,让接受基督的人签名。我用合乎法律手续的方式这样做了。在1963年5月23日,我邀请一位牧师来到我的家,当着他的面我签上自己的名字,也请他签上他的大名。我现在仍保存着那本小册子。
起先,我不外是学习和寻求对实用问题的解答。是“头脑上的转变”。但从那时起,我继续有奇妙的“心灵转变”。
虽然我仍教授同一样有关进化的科学课程,我开始搜集有关创造的书目,且在我的同事之间分派。我与别人发起组织了创造研究社,藉六个小组研究基金的支持,我搜集了更多的资料。现在已找到数百个自达尔文的书发行以来,各年代由著名科学家撰写反对进化论的参考书目。当我读大学时,我的教授为甚么不告诉我这些反对进化的文献呢?
我的学生大部分认识到他们可以作一选择。如果认为我们是进化了的动物,就不能意识到我们对造物主的需要。但如果开始看到我们自己是被造的,则我们需要更多有关我们自己的答案。我教导学生如果他们想知道来源和“他们是谁?”则他们唯一能找到永不改变之答案的地方,就是圣经。── 摘自《奇能妙爱》
── 基督徒文摘《然而我蒙了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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