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
读经:
彼得前书三章十五节:“只要心里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假若某人赠他的朋友一只价值五百元的钻石戒,把它装在一个精致的天鹅绒盒子里,这个盒子是珠宝商白送的,不值分文。试想他的惊奇,如果数日后遇见他的朋友,她告诉他:“哦,你送给我的天鹅盒子,真是精巧可爱。我必定小心保护它。我答应你把它包藏在安全地点,决不至于损坏。”
这种事情太过愚蠢。它不可能;但是许多男女终日注意他们的身体,这不过是盛真我,就是灵魂的盒子,对于耶稣基督所重视而且认为值得舍弃己命来救赎的无价之宝,却从无一刻考虑过,这岂不是同样的愚昧么?
我请求你诚恳的思量,对你自己和前途诚实检讨。幸勿放下这卷小册,直到读完末后一页,因为现今的时候十分重要。若在商业上“迟延是时间的贼,”就在属灵的事上它也的确偷窃了无数人的永远幸福。何等奇怪,许多聪明深思的男女竟然冒着可怕的大险,推却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说:“还有许多时间呢!”
对一个青年人谈到永远的问题,他回答说:“时间还多呢!”向中年人述说,他仍旧是“时有余裕。”甚至向一个白发苍苍,行将就木的老翁谈道,他也会用颤震的微音答说:“还早呢。”
若是我们真能领悟死亡巨兽的残酷能力,我们的态度将要激起剧变!假定世界的人口是二十二亿四千万,人的寿数平均不到四十岁,这样四十分之一,就是五千六百万人每年死去。每天死十五万三千四百二十四人,每小时死六千三百九十二人,每分钟死一百零六人——每次时钟滴答一秒,差不多死去二人。
试想每天一个十五万人口的城市进到永远里去。巴不得你能充分了解其中的意义。你读完这篇文章之时,已有三千灵魂出去迎见他们的神。
时间认真逝去,死亡认真近前;伙伴,何可轻举?时间死亡两谏。
当我十二岁的时候,死亡就给我很深的印象。它进入我家,攫去了我敬爱的祖母。我在襁褓中,她抚养我。我在孩童时期,她看护我。我记得望着她可爱的慈容,她躺在那里死僵冰冷,犹如白色大理石像。我知道一日我也要这样死僵冰冷,但是我晓得自己尚无准备。
然而今日我已准备妥当,并非因我作了什么事,全因我相信主耶稣基督为着我的罪恶而死,又为着我的称义而复活。我愿意简单的告诉你们,我为何接受主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第一,因为有神。第二,因为“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第三,因为我是个罪人。第四,因为神的救赎法打动我的心,也满足我的意。
因为我有一种天赋的感悟,知道神是存在的。不管我的理智怎样设法说服无神,也不管我的欲望怎样盼望相信无神,那个“微小的声音”不断在寻欢作乐后的安静中临到我,正如它临到你一样。是的,我晓得对于我,至少神是有的。于是我观察人的各种生活情形,发现他们跟着古人寻求各种宗教,希望停止这在我里面说话的同一声音。
然而岂不也有人不信有神么?让我们用理论来推测一下。我们都站在码头上,一艘巨轮正在靠近。我对你说:“许多人想这条船是有人详细设计制造的,但是我明白得更彻底。根本没有人的才智在内;这些铜铁经过一种神秘的程序逐渐从土中出来,形成铁皮;慢慢在铁皮边上出现洞孔,而绞钉也随之发生;再经过许多时候,照着同样程序,机器都一一就位;有一天在海滩上的人发现这条船在港内浮动。”你会想我是精神错乱的人,赶快挤进人堆躲避我这种愚昧的谈话。当然你晓得凡有计划,必有计划人。你过去见到人所制造的别种东西,恰如这条巨轮,因此你决不相信它是未经人的设计和制造就有的。
可是有人告诉我们:太阳系是从星云偶然发展的,是神秘的出现的,根本没有更高的才智在后面工作:他们只有自然,不知有神,纵然我们的智慧泰斗都深悟神是超绝的,也就是说,神在大自然中启示祂自己,一切的律和原理都发挥祂的能力,而祂自己远超过这些的总和。他们给我们一个不规则的理论,说有计划而无计划者,说有创造而无创造者,说有果而无因。为着避免窘迫,他们竟然问说:如果神是“第一原因,”那么谁来造神呢?哎,这种问题自相予盾,第一原因岂能变作第二原因,这是在数学上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对于这种人,我们何以不同样视为颠狂病者?
每位有思想的人相信在大自然中有一连串的因果,每个果又开始成为别种果的因。凡接受这事实的,都受逻辑的裁制,必须承认这一连串的因果必定有个起首,就是说假如没有“第一原因,”就不能产生第一效果。以我看来,这“第一原因”就是神。我虽不能解说这因从何而来,却仍无理由拒绝相信祂的存在,否则在理论上我只得否认千万造成这个世界的效果。由此可见,我若承认有因存在,就自然推论到第一原因。
我们都晓得电如何显示自己。我们也发现了电的各种规则,但是最大的科学家还不能确定电究为何物,可是我们为何都相信有电的存在呢?因为我们每天在街上看见电的功用。照样我纵不知神从何来,却仍旧相信祂,因为我看见在我四围都有祂的显示。
魏司门(Weismann)说:“自然界各种力量互相合作,趋自同一目标,在这力量背后,我们必须承认有一原因,虽然祂的本质不可思议,但是我们可以肯定一件事,就是祂必定是属于神学方面的。”
费路易博士(Lewis Fiske)说:“有些事我们还有疑问,对于神却毫无异议。祂是无限,绝对,永远,和第一原因。祂并非不可知道,却又不可思议。我们无法探测祂的深奥,可是理智宣告祂是所有实物的创造力量。思念祂和认识祂,乃是我们思想的最高表演。一切都系于这位全智造物者的旨意。”
世上书籍何止万千,唯有一部宣称是从这位神直接启示而来,昭示我们有关神自己的事,和祂向我们所定的旨意。这部书既然如此宣称,当然值得予以审查。因此依照培根弗朗西斯(Francis Bacon)的意见,既不接受,又不拒绝,但是酌量考虑,我们前来查考这部奇书。
为着对得起自己和对得起圣经,我们必须把这部书从头读到底。一个法官决不听到一半就发表意见,照样我们必须比较证据,考虑字句,掘发深藏在字行里面的意义。它既有这种重要宣称,自然值得花些时间去研究——六十六卷出自至少四十人的手笔,有些学问渊博,有些毫无教育,有的是渔夫,中间相隔时间共一千六百年之多,相距地点远自亚洲巴比伦迄欧洲罗马城。一部书籍的作者如此复杂,难免发生各种矛盾的说素;但是令人惊奇的乃是这部书犹如天衣无缝,完全一贯,互相衬托。逐渐彼得后书一章二十一节的真理深入我心。此外找不到其它合理的原由。“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这种信念在我读旧约预言的时候得到坚定,因为预言在数百年后竟然字字句句应验。譬如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在基督钉十字架前七百余年即已仔细正确的预告基督的死。是的,怀疑圣经所发生的难处远超过相信圣经所遭有的困难。我必须诚实对己,因而承认凶险乃在不信者的一面。我甚至进一步的说:“我相信这部书是永生神的话语。我不能另予估计。”
但是,这样承认使我面迎一个严重的难题。因为圣经立了一个公义的标准,是我所未曾达到的。它也定一切不合标准的为罪。只需记得神知道你心中每个意念,然而用以下的标准来测量自己一下:“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22:37、38)
面对这种标准,你能说自己一生奉行不懈么?请再读一遍:“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重新考虑,因为神在罗马书三章二十三节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务请诚实对己,这是非常重要的。
陶雷博士说:“某晚我在芝加哥代人讲道。会后一位牧师近前说:“在我会里有个少年人愿意献身作传道。你可否与他谈谈。”我回答说:“在聚会完全结束后,可以带来见我。”于是他将少年人带来见我。他的面貌清秀豁达,是我生平难得见到的。我看着这个少年问说:“你的牧师说你愿意将来作传道。”“是的,我愿意这样作。”我说:“可否让我问个问题,你是基督徒么?”
他回答说:“当然,我是基督徒。我从小受基督教栽培,我决不违背父母所给我的训练。”我就说:“你重生了没有?”他说:“什么?”我说:“你重生了没有?”他说:“什么?”我说:“你重生了没有?神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你到底重生了没有呢?”他说:“我不懂你在讲些什么,我生来从未听到这个。”我说:“我的朋友,请听:你知道你已经犯了人所犯的最大罪孽么?”他说:“不,我一生从未犯过大罪。你完全不认识我。我父母小心培养。我的生活堪作模范。我从未犯过人所能犯最大的罪——决不可能!”于是我问:“你想什么是人所能犯最大的罪?”他答说;“当然是谋财害命。”“你大大错误。请读耶稣怎说?”我就打开圣经到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七,三十八节,并且请他朗读。他读着:“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我问:“这是什么诫命?”他答:“是第一,且是最大的。”“假如这是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什么是第一,且是最大的罪?’“不遵守这条诫命。”“你曾否遵守这条诫命:是否尽心,尽性,尽意爱神?有否万事以神为首在职业上,在政治上,在娱乐上,在学习上,都以神为第一?”“不,先生,我没有这样作,”他回答说。“那么你作了什么呢?”“我破坏了这条诫命。”“那是一条什么诫命?”“第一,且是最大的”。“那,你所作的是什么呢?”他答说:“我破坏了神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诫命,我犯了人所能犯的最大罪孽,但是我从前未曾这样看见过。”所以,读者,你是否也像这个少年犯了人所能犯的最大罪孽,纵你从前也未曾这样想到过。
我一承认自己犯了罪,神的判决在以西结书十八章四节立刻临到我:“犯罪的,他必死亡。”这件事对于我是这样感觉的:新西兰的法律说车辆须靠街道左边行驶,纽约却说行车靠右边。假如我在纽约驾车而靠左边行驶,我被带到法官面前,申辩说:“这真可笑。在新西兰我们是准许靠左行驶的。”法官要这样回复:“你现在不是依照新西兰的法律裁判。不管别地的法律要求什么,你应当以当地裁制你的法律为念。”
所以就神的标准而论,我是个失丧的人;神的标准既然是永世里审判的惟一标准,我就是个永远失丧的人。我开始看见问题不在我自己怎样想,也不在我的朋友怎样讲,而全在乎神怎么说。同时我也无须仰望朋友帮助,因为在神的审判之下,我们都犯了罪,他们也和我一样在定罪之下。
可是这部圣经也告诉我,有一位耶稣基督,祂是神的儿子。祂也看出人已经失丧,他们因着犯罪失掉生命;于是祂向父神说:“父阿,我并未失掉生命;我是纯洁无疵的;我的生命原属于我;让我舍去我纯洁的生命,来代替人罪恶的生命,使他可得自由。”神说:“去行罢。”基督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告诉我们:“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耶稣基督若是神的儿子,我们果然有得救的把握;但是面对我们的难处乃是,耶稣基督是否真是神的儿子?祂只能是三者之一神的儿子,欺骗人的,或是诚实的幻觉迷者。然而当我们发现祂如何应付当时的聪明人,他们被差遣去试探祂,要就着祂的话陷害祂,而祂竟然使他们哑口无言,不敢再问什么问题(太22:46)我们单从知识的立场来判决祂的巧妙回答,就已经足以完全排斥第三点的可能性。祂的智慧极大,完全用来欺骗百姓?你曾否听见一个少年人因着与骗子流氓结伴而变成高贵诚实?不,你要说从未听见这种情形;但是我知道一个少年因为接受了基督,从最卑陋的私欲里被提拔出来,升到高贵的人生里;我决不相信接受骗子到人里面会使人变好。
前些日子我听见一个人说:“我能直颈方肩行在街上,全因耶稣基督之恩。因着祂,我能正视一个纯洁的妇女,能紧握一个诚实人的手。”
我呼唤整个文化世界来作证,耶稣基督至少是个好人。若是好人,就是诚实人;若是诚实人,就必定是祂所宣称的神或神子,被差遣来到世上,舍去祂那无罪的生命,代替你和我那犯罪的生命。
让我加上你所知道两个人的见证:拿破伦并非神学家,但他在晚年必定多多阅读圣经,因为根据记录,当他囚禁圣赫里那岛上之时,某次转问蒙塞朗爵(Count Montholon)说:“你能告诉我,耶稣基督是谁么?”伯爵不能回答,于是拿破伦说:“好罢,让我来告诉你。亚力山大,凯塞,沙利门,和我都曾用武力建立帝国。惟有耶稣以爱建立祂的国度。我告诉你,这些都是人;无人似祂,耶稣基督是高于人的。祂要求人的心归向祂,祂的要求是无条件的,祂也得着所要求的。奇妙!凡是诚心相信祂的都经历一种超奇的爱祂之心。时间本属大毁灭者,能毁灭一切,可是祂却不能扑灭这个神圣的火焰。这件事向我充分证明耶稣基督的神性!”
第二个见证人是辛博生教授。他在一八九一年被选为皇家医学会的主席,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当他在一九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致临别辞之时,说:“若非在我青春甘露尚未消逝之前结识了无罪的人子,我不知今日站在各位面前当怀何种悲观态度。祂是一切文化进步的源头,祂宣称自己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那存活的,虽曾死过,却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我的经验使我确信这个宣告。”
既然相信圣经是真实的,又信服耶稣基督乃是神的儿子,我如果自鸣是个有见识的人,就必须接受主耶稣基督作我的救主。假如我还维持人生的崇高理想,我就不敢拒绝这种大爱,竟使基督代我死在各各他的十字架上。不,我并无别路可走;我整个的人出去迎接这位救主。请问你是否也是这样?
我把我的结论告诉一位朋友,他回答说:“你很对,我也对,纵我尚未见到你所见的。据我看来,人所信的无关重要,只要他诚心相信,终久必定会对。”让我们来测验一下:远洋巨轮的船主退进房舱,确信巨轮航行在正道上,可是他在计算时却已铸下错误。试问这种诚心相信会拯救巨轮脱离暗礁否?能免除旅客葬身鱼腹否?我当然主张有诚心,但是诚心应当用在正路上,否则还是引入歧途。人生的海图,自时间达永远,已经规划清楚。基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六节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使徒行传四章二十二节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假使你能从别路走进天堂,你无异证明神子的无知,或竟控告他说谎。我诚恳的问你,你愿否冒这个险?
主张改良的人要说:“翻然改行,今后绝对圣洁,结果必定良好。”乍听似极有理,到底是否合理?在接受这种论调之前,还是先来一个简单的考验。假若人真能绝对圣洁,你是否超乎他所应该的?不,当然他不能超过所该的。人若完全,乃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从严格的逻辑说来,他决不能弥补任何过去的亏欠。譬如,一个大公司的经理发现公司亏欠厂家和其它商家五万美元。他说:“写信通知厂商,我们不预备清理旧账,我们开始上新账,并且应许将来十足付款,完全尊重商业信用。”他的秘书必定认他发疯,拒绝缮写这样的信给债权人。可是有千万在其它事上聪明的人,竟用这种建议来争取天堂;他们准备将来向神尽一切义务,而不打算清理从前的亏欠。然而在传道书三章十五节说:“神再寻回已过的事。”神的公义要求过去的账目全部清理,直到最后一分钱都已还清。一个杀人犯,可以遮掩他的罪行,在犯罪后十年内度标准的人生,但是当他被发觉之时,人的法律仍要判他死刑,纵然在十年之中他并未杀人,法律照旧判他为杀人犯。想用一种似乎完全的生活,来隐藏过去的罪恶,无论有关思想,言语,或动作的罪恶,仍不能使我在神面前不作罪人,因为过去,未来,和现在,都在祂面前同样敞开。照着神圣洁的标准,我们都已经犯了罪。
要我自己来应付过去,简直是永远灭亡。但是主耶稣基督舍去祂的生命,代替了我,使我得到自由。我过去的罪孽已经得赎,我所得罪的神已经给我证据,显出祂已经完全满意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因此祂叫基督从死里复活。那位曾经一次钉死的基督,现今是我的永活救主。请注意,基督如今是位活的救主。
为什么基督必须代死?祂能否不经过死而拯救我们?你我都已破坏了神的律法,那个刑罚就是死亡。基督若非完全清偿,怎能公义的挽救我们?你岂不看见么?除非祂全部付清,否则我们还有刑罚当受。然而很明显的,因着祂的死,我们所破坏的律法不再审判我们。某次最高法院受理一桩案件,未能当日宣判。照着当时的习惯,陪审员都留院过夜,免得出去受到贿赂,影响判决。次晨开庭,法官向陪审员宣布说:“诸君,这桩案件撤销,因为犯人已经被召到更高法庭。”原来罪犯在夜间死在监狱中,因此无法进行查案,法律不能审判一个死人。照样我有这种信心,我的代替主耶稣基督已经为了我忍受了律法的最重刑罚,所以释放了我完全脱离律法的一切要求。
或者人又要说:“基督既为众人死,我们岂不全要得救么?”但是神并未这样说过。神说救恩足够拯救众人,可是众人并未都得了救。假如在严冬,许多穷人在伦敦挨饿之时,有几个富翁在西城大会议厅内施粥。你在街上遇到一个人,他告诉你十分饥饿。你当然要问他,是否相信遍贴城内各处的公告,有足够的粮食白白施舍?他回答说;“当然我相信这个公告普遍说来是真的,可是我仍旧饥饿。”那时你自然要说,纵然西城有粮,除非你亲自去接受所预备的,你必定继续饥饿。照样,基督的死为着众人预备了救恩,但是惟有那些亲自接受基督,相信基督代替他们死的才能得救。我必须赏识而且支取基督作我的救主,否则祂的死与我无涉。正像一个人可以在泉源旁渴死,如果他不肯喝泉水的话。
又有人说:“那些都是真实的,可是主耶稣基督一个生命怎能代替许多人的生命,以致神能拯救一切悔改而相信基督的人?”这个问题似乎有理,我们可以用数学方式来解答。基督乃是神在肉身显现,神住在人间,所以祂所舍去的生命乃是无限的生命,足够应付任何数目有限生命的需要。试取一张纸,写下你所能想象的巨数,把这些巨额加起来,再乘上十,百,或者百万。你这样写了几张纸,数目非常可观,但是数目仍旧有限。无论你怎样加增,总有限止,有始亦有终。将许多有限数加起来,并不能造成无限数。所以基督为罪人所舍的无限生命绰绰有余可以拯救一切接受祂代替的人。
但是基督怎能为十千九百年后我所犯的罪死呢?这个问题乍看似含意义,可是愈熟思的心愈早得到解答。神是无所不知的,神也是永存的。在出埃及记三章十四节,神自称为“我是”(原文)。基督在约翰福音八章五十八节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原文)。换言之,在那位无所不知永活的神面前,无所谓过去或将来,一切都是现在。二千年前的事情,和二千年后的事实,都在神面前一目了然,如同今天发生的一样。
然而神为什么不造不能违反祂旨意,因而不能犯罪的人呢?这样问法无异问说,神为何不划一根弯曲的直线,一个圆圆的方形,或者制造一件东西,同时全黑全白?天赋于人有拣选能力,所以实在的问题乃是:神为何不造一个人既有拣选能力,又无拣选能力?
若我有催迷能力,我可能把我的两个男孩催倒,剥夺他们拣选的能力,然后对他们说:“坐在椅上,等我回来,”“起来吃,”“停止吃,”“亲我,晚安。”我会觉得他们那双无情的手臂挽住我的颈项,那张无爱的嘴唇贴近我的嘴唇。我会得到立刻绝对的顺服,可是我会得到满足么?我没有满足。
我宁可我的男孩有自由意志,他们可以违背我,但是他们自动拣选我的教训,因为这些教训乃出于我爱他们的心,也是为看他们的益处而给的。神把这种愿望放在你我心里,祂自己岂能要求更少?
神不要傀儡,随从牵线跳跃。神也不要机械式的绝对顺服,如同星球在空间旋转一般。神只能在我们自动的爱和甘心的顺服里得到满足,虽则那拣选讨祂喜悦,尊敬祂的意志也同样可以拒绝祂羞辱祂。
人要永远得救,是否光需接受基督作救主,此外不必作什么?是的,我承认这件事简单得似乎难以捉摸。假如我欠五百元债,无力偿还。一位朋友代我归还,把收据交给我,我从此无须再忧虑。我能大胆见我的债主,因为我手里拿着他签过字的收据。耶稣基督为我舍命,祂说:“成了,”意思就是说赎罪的工作已经成功,神也给了我收据。换言之,神叫基督第三日从死里复活,这就是神满意于基督工作的证据。当祂为你舍命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成了。你若要加上什么,反而损坏了救恩。照着祂所成功的来接受祂!祂的生命代替了你的,你可以得到自由!── 江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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