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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灵的洗

 

    圣灵在信徒身上的所有工作,其中最难表达而争论最多的,要算是“圣灵的洗”了。争议的内容甚多,其中较主要的包括:

 

I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

    有人将它视为“圣灵的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印记”、“圣灵的降临”……他们认为圣经只不过是用不同的方法与字句来表达同样的经历。(注1

 

II 圣灵的洗是否带有条件的?

    有人认为信徒必须恳切祈求、过圣洁生活、有信心、先接受水礼、要顺服……等,然后才可以接受圣灵的洗。因为圣灵的洗并不是所有信徒均能自自然然便得着的。

 

III 圣灵的洗发生在什么时间?

    有人说圣灵的洗是圣灵在信徒身上的“第二重恩典”,是发生在信徒得救或水礼以后。 

 

IV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有人认为人若接受了圣灵的洗后,一定能说方言。            

 

V 圣灵的洗有何目的?

    有人以为圣灵的洗是为了使信徒更有能力去见证、事奉主而赐下的。

 

    因为教会对“圣灵的洗”有那么多分歧的看法,我们必须回到圣经里,看看圣经对这方面的看法如何。

1 “圣灵的洗”是什么意思?

 

    “圣灵的洗”是否与“圣灵充满”、“圣灵的内住”、“圣灵的降临”、“圣灵的印记”等同义?这些名词是否均指着信徒的同一经历来说?要了解以上问题的答案,信徒最好从圣经找出以上各种经历的特色,互相比较,然后下结论。

“圣灵的洗”一词在圣经里共出现七次,其中四次在福音书出现,两次出现于使徒行传,一次出现在哥林多前书。在福音书出现的四次中,其中三次是指同一件事,就是施洗约翰预言主基督将用圣灵替人施洗(参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翰福音一章33节则是施洗约翰的宣告,说主基督乃是那位要用圣灵施洗的。使徒行传一章五节则复述主临升天前的应许(参路二十四49),说门徒将要受圣灵的洗;使徒行传十一章16节则引述彼得的话,内容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由此可见,以上六处经文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与主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有关。只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的内容有些不同,它直接指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

 

I 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的分别:

圣灵的洗

圣灵充满

a圣经只应许门徒要受圣灵的洗,但从没有命令门徒要受圣灵的洗。(太三11;可一8;路三16,二十四49;徒一5

圣经命令门徒要追求圣灵充满(弗五18)。

 

 

b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不会有第二次。这经历是永久性的。

圣灵的充满不是永久性的,所以门徒要常常追求圣灵充满。

c圣灵的洗是每一位门徒(已重生者)均可经历到的。(林前十二13

圣灵充满是发生在部份门徒身上,并非所有门徒均可经历。

d圣灵的洗不会重复出现于门徒身上。

圣灵充满会重复出现在信徒身上(徒二4,四831,九17,十三9等)。

e与圣洁生活无关(林前十二13),哥林多信徒亦已受了圣灵的洗 。

与顺服、信心、圣洁有关。

f与神人之间的关系有关(positional),使人与神建立父与子、救赎主与被救赎者的关系。

与事奉的能力、圣洁生活有关(functional)。

 

II 圣灵的洗与圣灵降临

    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圣灵的洗是信徒经历与神关系建立的第一步;但圣灵降临则是主基督升天后,神差遣圣灵下来的结果,是一件历史事件(historical event),是不会重复的,只有一次。(注2)但圣灵的洗却是门徒主观的经历,什么时候有人悔改信     主基督,什么时候就有人受圣灵的洗(弗一1314)。

 

III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内住

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经历,门徒接受了圣灵的洗,圣灵随即开始内住在他心中,直到永远。

 

I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印记(Sealing

    圣灵的洗是信徒一次过的经历,圣灵的印记则表达了信徒有了圣灵后的权利与责任。圣灵有如一个印,信徒若有了这印,则这印所带来的拥有权、权威、地位、安全感和责任等,便会自然属于门徒了。

 

V 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

    从提多书三章六节;使徒行传二章33节及十章45节的记载来看,圣灵的浇灌是信徒一次过的,每一位信徒均经历到,没有条件性,也不用门徒祈求才可以得着的经历。得着的结果,正如提多书三章67节所说,“圣灵就是神借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由此可见,圣灵的浇灌乃是为了使门徒与神关系建立,得称为义,又得称为神的儿女。在意义上,圣灵的洗与圣灵的浇灌是最接近的。

 

VI 从圣经看圣灵的洗的定义

    圣灵的洗,乃圣灵在每一位信徒身上一次过的工作,使他们因知罪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便与他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经历重生,成为神的儿女。(徒一5,十一1517;罗六211;八91416;弗四46;西二1113;林前十二13)。

 

VII 主耶稣的应许

    重生是圣灵的工作(约三38)(a mysterious experience),圣灵的洗有别于施洗约翰的洗(徒一5)。施洗约翰亦如此教导(太三11;可一8;路三16)。

 

VIII 圣灵的洗是基督徒必有的经历

    当信主耶稣的时候,同时也领受圣灵的洗(徒十一1517;参弗一1314)。信徒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若没有圣灵就不属于基督,亦不是神的儿女(罗八91416)。

特殊情况:

1.五旬节前的信徒,因圣灵仍未降临,所以要等到圣灵降临时才经历到圣灵的洗。

2.为了表明神对撒玛利亚教会的接纳(徒八1417)。

3.信得不清楚,不明白受洗的意义,所以以前的水洗不是表示他已重生,已经有圣灵了(徒十九35;弗一13)。

 

2 圣灵的洗发生在什么时候?

 

    不少人强调圣灵的洗乃是神对人的第二重恩典,第一重恩典乃是水的洗,是得救。他们所根据的理由是:

1.使徒行传二章14节记载,在五旬节领受圣灵的洗者全部是已重生得救,已经领受水礼的门徒。

2.使徒行传八章917节记载,撒玛利亚人“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连男带女就受了洗”然而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身上”。直至彼得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就受了圣灵”。

3.使徒行传九章119节记载,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蒙神光照,悔改信主了,但信主三日之后才领受圣灵的洗。

4.使徒行传十九章17节记载,以弗所的门徒均已经受了洗,却还没有领受圣灵。另一方面,保罗的问题“你们信的时候,受了圣灵没有”?暗示信徒不一定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除了以上经文的“支持”外,灵恩运动者的主要根据乃来自他们的经历。他们均强调,他们信了主,但还是没有经历到圣灵的洗,直至他们“靠着信心恳切祈求、追求”后才经历到。

    其实,以上“根据”并非完全正确,不独在解经上欠完全,而且灵恩运动者只举出上述经文支持他们的立场,但反对他立场的经文,他们则没有提出客观、合理的解释。我们要注意一个问题:“圣灵的洗是否一定发生在水洗(或一个人得救)之后?”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

1.圣灵的洗可能与水礼同时发生,保罗的水礼与圣灵的充满(并非圣灵的洗)似乎是同时发生的。另一方面,因以弗所门徒第一次的水礼乃是约翰悔改的洗礼,他们还没有真正相信接受主耶稣作他们的救主及奉他的名受洗,所以他们根本不能成为信徒的代表(徒十九17)。但是,当他们从保罗口中清楚了福音的内容,他们便受洗。据圣经记载,当他们奉主的名受洗,亦即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时,他们便经历到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由此可见,二者是同时发生的。

2.圣灵的洗可能发生在水礼之前:彼得在使徒行传十章4448节中作见证,哥尼流一家先受了圣灵的洗然后才接受水的洗。他说:“这些人既(已经)受了圣灵,(注3)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于是“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虽然,有些灵恩运恩运动者勉强解释哥尼流一家是“极罕见的例子”,然而,这却是福音派教会中大部份信徒的经历。

3.有些人的经历则是圣灵的洗发生在水礼之后。根据圣经的启示,这种情形的发生有两个可能性:

a.五旬节前已经作门徒者的经历:为何这些门徒得救受水礼以后才接受圣灵的洗?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受水礼、得救之时圣灵还没有降临,圣灵是在主升天之后十天(五旬节)才降临的。但自圣灵降临以后,门徒便不再需要等待了。若有人以五旬节门徒的经历作为理论根据,谓圣灵的洗必定是发生在水礼(得救)之后,则除非他认为圣灵的降临不止一次发生,否则他们便是前后矛盾,将使徒时代五旬节门徒独有的经历,牵强附会地勉强所有信徒都去有同样的经历。

b.信得糊里胡涂的人所经历的。以弗所的“信徒”根本还没有重生,因他们只相信约翰的洗,还没有信耶稣为他们的救主,也没有奉主的名受洗(徒十九35)。在这世代中,灵恩运动特别流行于一些传统的、没有生命、死气沉沉、不重门徒训练的教会中。为何灵恩运动者大部份都经历到圣灵的洗乃发生于他们的水礼以后?因为他们受洗时根本没经历重生,对整个福音内容也糊里胡涂。其实,这是十分不正常的,是教会未尽“使人作门徒”的责任所带来的结果。

灵恩运动或五旬节运动者绝大部分认为圣灵的洗是有条件性的,并非每个信徒均可经历。然而,在条件方面,他们没有统一的看法。

1.根据利格斯(Ralph M. Riggs) 的意见,信徒若要得着圣灵的洗,他必须要:(注4

a.先得救了。

b.对主顺服(徒五23)。

c.求圣灵的洗(路十一13)。

d.不断的求(太七7)。

e.有信心(加三14;约七39)。

2.据皮尔文(Myer  Pearlman) 的意见,圣灵的洗的条件为:(注5

a.正确的态度(徒一14)。

b.祈祷(徒八1517)。

c.同心合意的祈祷(徒四31)。

d.祈求(路十一13)。

e.顺服(徒五32)。

3.据基当奴(Donald Gee) 的意见,条件则为:(注6

a.悔改(徒二38)。

b.已受洗(徒二38)。

c.相信圣灵的洗(徒二39;路十一13)。

d.等候。

4.尼尔逊(P.C. Nilson) 则认为,圣灵的洗的条件为:(注7

a.对主顺服。

b.祈求圣灵的洗。

c.常赞美主。

d.圣洁生活。

e.小孩子心态。

f.等候。

    从以上各五旬节运动领袖或学者的“条件”看来,我们会发觉到每个人所列举的经文都不是一样的。他纵使有“经文”根据,那些经文根本与圣灵的洗无关。其实他们主要的“根据”,乃是他们自己的经历,因各人的经历均有所不同,理论自然也有分别。其实,若我们仔细研读神的话,不难找出以上教导是不合圣经的。

    第一,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都”(all

表示出每一位信徒均受了圣灵的洗,没有例外的。若有人还没受圣灵的洗,他根本还不算是重生的信徒。

    第二,圣经从来没有命令信徒祈求圣灵的洗,五旬节运动者所列举的经文(路十一13;徒八15;太七7;徒四31),没有一处与圣灵的洗有关。使徒行传八章15节并非指撒玛利亚人自己祈求祷告,乃是彼得、约翰为他们祷告;路加福音十一章13节记载神会将圣灵(并非圣灵的洗)赐给“求他的人”(而不是“求圣灵的洗”者)。

    第三,甚至哥林多的信徒,亦在新约各教会中被认为是淫乱、属世、血气、不顺服的,也已经受了圣灵的洗(林前十二13)。他们的经历否定了灵恩运动者的理论。

    第四,圣经教导我们只可能有一洗(弗四5)──就是圣灵的洗。

圣灵的洗是否需要有条件?若是有的话,很简单,就如以弗所书一章13所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任何人只要清楚认识福音是什么,又凭信接受基督为救主,他相信的那一刻,就已经受了圣灵的洗。

 

3 圣灵的洗有何印证?

 

    大部份五旬节运动者强调,人若受了圣灵的洗,就一定有说方言的表现。因为:

1.门徒受了圣灵的洗后均能说方言(徒二14,十4448,十九17)。

2.主基督曾应许信他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他的名赶鬼,说新方言”(可十六17)。

3.这是无数信徒(指灵恩运动者)的经历。

4.舌头是人体最难控制的部份,是罪恶的世界(雅三68)。说方言表明舌头已经被控制了,是圣灵充满的表示。

    以上的理论,最大的问题是将圣经中相对的记述当作绝对的教训;其次是断章取义解经,且对真理缺乏全面认识。其实,五旬节运动者最主要的根据,还是他们的“经历”。若是纯粹从神的话语去看以上的问题,我们将不难发觉,以方言作为圣灵的洗(甚至圣灵的充满)的印证,是绝对不能成立的。因为:

1.圣经从没有命令信徒说方言。若方言是那么重要,为何圣经不鼓励信徒追求方言,反而说:“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十四19)呢?

2.门徒在使徒行传二章14节所说的“方言”,与今天灵恩运动者所说的,或是按有些解经所说,与哥林多教会信徒所说的,完全不同。(注8

3.哥林多教会是说方言最多的教会,却是最不属灵,最属血气,最多纷争,最淫乱的教会。这证明五旬节运动者的根据根本不能成立。

4.世界上最属灵、最圣洁的人──主基督──从未说过方言,但是他在任何时候均被圣灵充满。

5.按哥林多前书十二章411节所载,方言乃是恩赐之一,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11)。绝非人“恳切祈求”的结果。

6.在各种恩赐中,方言被列为最未后的恩赐。圣经劝我们要渴望能造就人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

7.圣经所载有关作长老、监督和执事的条件中,没有一样与说方言有关。实际上,方言与一个人的属灵与否、成熟与否是毫无关系的。

8.除了使徒行传及哥林多前书外,其它新约各卷书信均没有提及“方言”,所以有可能方言时代只是使徒建立教会时出现,其后便告消失(林前十三8)。纵使方言没有过去,圣经不再提及方言也表明了它并不重要!

    若方言、神迹并不是圣灵的洗的印证,那么,真正的印证是什么?

    第一,受了圣灵的洗而自己又知道的,一定有重生的确据,知道自己与神的关系已经建立了,神乃是他的父,主基督是他的救赎主,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叫他与神的爱隔绝。

    第二,人受过圣灵的洗,一定有生命的改变,若人说自己已经信了主一段时间,但一点儿生命的改变也没有,则可能尚未经历过圣灵的洗,可能他尚未清楚福音内容、悔改、接受耶稣为救主,亦未曾真正打开过心门接受主基督为他的救主以及生命的主。

    第三,人受过圣灵的洗,圣灵已经内住在他心里了,他一定能经历到圣灵的引导、安慰、提醒及教导。因为圣灵的洗乃是一次完成的,且不再离开。

    第四,信徒受圣灵的洗而“成为一个身体”(即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我们对弟兄姊妹应有肢体、骨肉关系的感觉。我们应更多留意有需要的肢体,尽力补足他们的需要,“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他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林前十二23

    第五,我们乃是受洗归入主基督(罗六34),所以他应在我们身上有绝对的主权,我们应听从他,顺服他如仆人听从主人一样,并要在生活中彰显他。

    总括来说,圣灵的洗所带来最重要的经验是生命的改变,从罪中得释放,成为神的儿女。但这改变有时亦有一些外在的彰显,如使徒行传所记载的方言与赞美,亦有可能在事奉上有能力的彰显。但要注意的是圣灵的洗与圣灵特别的充满可能是同时发生的(徒二14)。新约书信中所强调的圣灵工作乃是生命质素的更新,使基督徒更象基督,以整个生命,包括宣讲、服侍等工作

来见证福音的大能。(加五1626;弗五1520;帖前五1522

 

结论

 

    虽然灵恩运动者对圣灵的洗的理论有很多是不合圣经的,然而,这运动对不少教会,特别是那些死气沉沉、只重外表仪式、传统的教会,却带来了不少贡献:

1.不少教会甚少注意重生确据对信徒的重要,也没有门徒训练,对圣灵的洗与重生更是一窃不通;这运动可谓当头棒喝地问:“你与主真正建立了关系没有?你经历过圣灵的洗没有?”这是信徒生命建立中不可忽略的。

2.灵恩运动替不少教会带来复兴。

3.它刺激起更多神学家、学者,甚至信徒作神学反省,注视圣灵及圣灵的工作,从而更认真研读神的话。

4.间接刺激了一些信徒追求圣灵充满。

    然而,过份强调经历及圣经所载非绝对的真理,带给教会混乱、分裂、只重自己追求“神秘经历”,忽略传福音、门徒训练、教导圣经真理(太二十八1920;弗四1116),甚至造成非信徒的绊脚石,叫他们误以为基督教是邪教,是近乎颠狂,好象被鬼附似的。

 

参考书目

 

1.D.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Fleming H.Revell Co. ,1929.

2.Frederick D.Bruner, A Theology of the Holy Spirit, Eerdmans,1970.

3.John F. Walvoord, The Holy Spirit, Zondervan, 1954.

4.T. Rees, The Holy Spirit in Thought and Experience, Charler Scribrer's Sons, 1915.

5.贝珍珠编着:《论圣灵的浸》,基督教锡安堂,1980

 

注释

 

1.D.H. Dolman, Simple Talks on the Holy Spirit E.C. Miller, Pentecost Examined, P.28及贝珍珠编着《论圣灵的浸》,页61

2.在希腊文中,“降临”这动词用Aorist tense (一次完成式)表达。

3.原文“受了”( ελαβον )一字用完成动词(Aorist) ,即表明那事实已经完成了。

4.Ralph M. Riggs, The Spirit Himself, pp.101102

5. Myer Pearlman, Knowimg the Doctrine of the Bible, pp.316318

6.Donald Gee, Pentecost, pp.2526

7.P.C. Nelson, 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pp.3839

8.详细比较请参下一章“圣灵充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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