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二章
B 喇合与探子的任务(二1~24)
喇合的故事,在约书亚记中有几种作用。从文学的角度而言,它刻划出迦南人的情形,正如第一章刻划出以色列人的情形。第一章,将焦点放在一位人物上。从这方面看,喇合正对应约书亚,成为该民族中的信从者,蒙拣选,引导他们得救,至少她曾向有兴趣者提供拯救。约书亚记第二章也成为第六章征服耶利哥的前奏。若将范围放宽,从摩西五经来看,它显然与民数记十三~十四章所记,从加低斯巴尼亚打发探子,而结局悲惨之事有关;申命记第一章也提到此事。把这件事和约书亚记第二章对照,更突显出约书亚的角色,表明他是跟随神的人,足能带领百姓。因此,约书亚记第二章刻划出约书亚具备领袖气质,因为他关怀百姓,在带领他们进入敌境之前,先派人去侦探虚实。这章也说明,约书亚如何给喇合和她的家人机会,救自己脱离未来的毁灭。这一点由故事中两则冗长的独白显明: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请求(9~13节),以及探子有条件的应许(17~20节)。这两段合在一起,陈明了战争的理由、因怜悯而设的救法,和以色列人的期望。
这个故事的结构引起很多讨论。有一种看法为:它是一则故事,与以上所提的两段话交织在一起。它的开始和结束,都是讲约书亚与探子在约但河的东岸。中间部分则为探子进入耶利哥,又出来,进到山区,又离开山区,最后渡过约但河,回到约书亚那里。虽然探子在山区中三天,却只有两节简短地提及。全章的焦点为他们在耶利哥的时间。除了两段独白之外,还有很长的一段描述对探子的追逐,和喇合怎样成功地将他们隐藏。有些句子专门记载喇合为他们的脱逃所作的准备。故事中某些重复的成分,皆以这一点为中心。这些事件有其重要性,原因有二: (1) 它们说明了喇合保护探子,是冒着很大的危险; (2) 她的行动,加上她的信仰告白,构成充分的理由,让喇合的家人和朋友得到拯救。
喇合的故事证明神接纳所有的人,无论他们的背景为何。基督为全世界的人死,凡凭着信心到祂面前的人,即使是罪魁祸首,都有机会得救(提前一15)。喇合也像保罗一样,流露出信心,知道拯救她的神是谁。她成为耶稣家谱中的一员(太一5),是所有基督徒信心的榜样(来十一31)。
i. 约书亚打发两个探子(二1)
这章是由约书亚的行动开启。他打发探子,并吩咐他们。他讲话时所用的动词,都是命令式,去,窥探。探子的反应符合第一个命令,他们去了。因此,这头一句话又加强了约书亚的领袖地位,他诚然是未来一切军事行动的总负责人。什亭是民数记二十五1以色列民扎营的一个地方,可能是约但河东正对耶利哥的一处,或许是哈曼废丘(Tell el-Hammam)。154探子一字(希伯来:mragglim)最早出于约瑟之口,他斥责哥哥们,说:“你们是探子(和合:奸细)!来窥探这地的虚实。”(创四十二9)。大卫差遣探子,去查明扫罗的行踪(撒上二十六4)。在撒母耳记下十五10,这个字出现的情境却不一样。押沙龙差遣“密使”到全以色列,去通知他的盟友,何时当拥他为王。因此,探子除了指收集敌情的人之外,也可以指秘密传递消息的人。约书亚记第二章的探子,似乎兼具这两种功能。
一方面,约书亚命令他们要窥探那地和耶和哥。155这当然可以解释为去探测该地的虚实,但从故事本身,或从他们向约书亚头一次的报告中,都看不出他们发挥了这项作用。耶利哥的征服故事并没有用到这次窥探可能曾提供的数据。而且,按民数记十三~十四章平行的记载来看,那里并没有用窥探一词来描述当时去侦察的十二个探子。动词窥探出现在申命记一24,是记摩西对这件事的追忆。在约书亚记七2,进攻之前,以及士师记十八2、14、17节,抢夺之前,提到去侦察时,也用到这字。另一方面,撒母耳记下十五10用到名词形式,来描述私下传递消息,这与约书亚记二章所描述的实况比较接近。探子悄悄告诉喇合,她和她的全家(及其余人)如何才能避免与耶利哥一同灭亡。156
译为暗暗的字(希伯来:heres),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未曾再用过。马索拉经文的以赛亚书三3有一个字,拼法完全相同,却是名词,译为“匠人”(NIV、NJPS)或“术士”(RSV),各依据译者偏好的同音异义字根而定。后来的希伯来文将这个字当作暗暗,符合这里的意思,但是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都没有译出这字,显示约书亚记二1原来的意思可能已经不明。类似“私下”或“巧妙”等的词汇亦可以描述这次的行动,这或许是原来希伯来文的恰当翻译。
探子的回应为:前往耶利哥(Tell es-Sultan),在那里他们来到一个妓女的家。157经文刻意避免暗示探子与女主人发生过性关系。158进到一栋建筑物,有一种常用的说法(参:士九5;撒下十二20;王下十九1),这说法并不暗示与妓女发生性关系。如果作者有意暗示性关系,就不会加入一个词汇,如的家;在讲参孙去看一名妓女时,只写到“进去,与她共渡一晚”(士十六1)。159此外,这一节的最后一个动词,留在那里,通常不是用来描述性关系,除非加上一个介系词“和”,并接着注明伴侣是谁。那么,探子为何会选择一个妓女的家呢?这个家可能像一个酒店、小客栈或歇脚处,是游客会去的所在,而不像个妓院。160在主前十四至十二世纪,有证据显示,在迦南的确有这一类过夜的地方,骆驼商队和王室差使都会到那里住。161古代的耶利哥有这类地方,应是无庸置疑的。新约时代更显然有(路十30~35)。这类场所自然会招来当地的败类,历史上这种情形屡见不鲜。倘若探子要了解当地的状况,那里的“小酒店”自然是最佳地点。要侦测该地有无第五纵队,找机会与有兴趣的团体沟通,来作以色列人的内应,必然会选这地方。最后,这里可以过夜,不必在荒郊野外担惊受怕,也可免去城里的危险(创十九章)。事实上,第1节所记探子的行动,似乎是下文的摘要。他们住在喇合的家里,可能是原来的计划,而不是后来的实际情形。162若是如此,NIV 的翻译并住在那里(过去式)或许是正确的。至于喇合的名字,在以色列人出现在迦南地以先,当地就已经有了。163
154 参 N. Glueck, 'Some Ancient Towns in the Plains of Moab', BASOR, 91, 1943, 7~26页;J. M. Miller, 'Moab and the Moabites' in Moab, 27页。
155 P. Wilton, 'More Cases of Waw Explicativum ', VT, 44, 1994, 126页,将这句话译为:“去,观察那地,就是耶利哥”。这样使用说明性的 waw(waw explicativum),可以解释探子为何只去侦察耶利哥。
156 基于探子有这种正面的功能,加上探子是战前一种很合宜的预备,所以我把约书亚的行动解释成对神命令的忠诚响应。有人认为,约书亚似乎略欠信心,因为他打发探子(如,Polzin, 85~86页),但这看法在这段经文中找不到根据,而在加低斯巴尼亚打发探子的事,经上也没有任何责备的话。该次事件的问题,是多数探子的回报,以及百姓的反应,并不是打发探子本身。约书亚记七2的状况也相同。探子并未受指责,他们在艾城的失败也不能归咎于探子的报告,经文明说,那完全是因为亚干的罪。
157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ZAW, 104, 1992, 255~262页,主张在王国之前,称妓女的字,zona,应当视为指在女人带头的社会中的一名女子,没有男性可倚靠。虽然像约书亚记二章这类的经文,可以将这个字的意思放宽,不单指“妓女”,但是这个观点却必须把创世记三十四章等经文挑出来,说是后人加入的,由此可见,它显然有弱点。要寻找更宽广的语意,较好的办法,是探索找个圣经希伯来文的历史,看它有否用在类似的状况中。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TynB, 14, 1964, 8~11页建议,这个字在这里以及旧约其他地方的意思,或许是指一个与外来之人友善交往的人。他也提出一个比较的例子,古巴比伦的旅店老板,sabitu,是“供酒者”之意,而很早的时候就有好些律法,提到有关旅店的事。
158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其他地方提到,以色列人亲近妓女是要被定罪的,尤其是在约但河东的这段时期。参:民二十五1和耶五7;Hawk, 61页。如果探子曾与妓女发生不当的行为,作者一定会清楚交代,后来以色列人也会用这件事作例子。
159 这看法不赞同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narrative Art and Social Presupposition in Three Old Testament Texts', Semeia, 46, 1989, 128~129页;Hawk, 62页。Bird 主张,这是暗示性的用语,而喇合的行为却相反。但这一节并没有暗示性,我已经举出理由说明。另外一处,第4节,那里喇合曾向王家差使坦承探子曾到她那里来,所用的话或许具性暗示,但若是如此,则是她用巧计来误导差使。参第4~6节的注释。
160 P. A.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28~129页。参 H. Schulte, 'Beobachtungen zum Begriff der Zona im Alten Testament', 256页,他在注9中引用其他主张此说之学者的话,从约瑟夫(Ant. I, 2, 7)和他珥根开始。
161 有关经文和探讨,参 C. Ku/hne, Die Chronologie der internationalen Korrespondenz von El-Amarna, AOAT 17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73), 108~110页,n. 532; S. A. Meir, The Messenger in the Ancient Semitic World, HSM 45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88), 93~96页。有关约书亚记第二章的历史背景,参导论中的探讨(28~30页)。
162 注释家注意到,在这个故事中,与喇合相较,探子始终居于被动地位。Hawk, 64页认为,从探子“躺卧”开始,他们的角色就是如此。
163 Taanach text no. 4, line 9。参 A. Gustavs, 'Die Personennamen in den Tontafeln von Tell Ta'annek', ZDPV, 51, 1928, 189页;D. Sivan, Grammatical Analysis and Glossary of the Northwest Semitic Vocables in Akkadian Texts of the 15th-13th C. B. C. from Canaan and Syria, AOAT 214 (Neukirchen-Vluyn: Neukirchener, 1984), 264页。
ii. 喇合的家(二2~8)
这是一个公众场所,因此当地首领的部下知道有两个人来,以及他们要作什么。他们向首领的报告,指控那两人是要窥探(希伯来:lahpor)这地,这个动词通常是描述挖墙。另外一次用作窥探的意思,出现在申命记一22,讲到前一次打发探子去侦测迦南全地。这段经文中重复用此字,强调出这个故事的重点。
2~3. 第一个重复语,是报告的话中提到,探子来是要窥探此地。有人向耶利哥王传报消息,而他差使去向喇合讲同样的话。164藉这一笔法,经文要读者明白,探子的任务已经被敌人最高的首领得知。帮助这些人,就等于背叛耶利哥和其中的王。喇合帮助的行动,显示她不再效忠迦南地的耶利哥,而愿意接受约书亚和他属下的统治。
4~6. 第二个重复语,是提到喇合将探子隐藏,这个动作最能突显她向以色列人的效忠。第4节与第6节重复此事,并不是文笔欠佳或编辑的手法,165而是藉此阐明故事的情节。耶利哥王的差使越接近,紧张的程度就越高涨。首先,他们将信息带给喇合,要她将人交出来。接着,他们在喇合家听她说话,而她用计骗走他们。每一个关口,叙事者都停下来,告诉读者探子当时的情形。起初,喇合把他们藏起来,但当差使来和喇合说话的时候,产生了一个问题:她藏得够妥当吗?等喇合把差使骗走,经文才讲她把探子藏在哪里,如何藏法。那些差使会相信她吗?还是他们会回来搜查,而找出探子?第7节乃是转折点。按希伯来文,这故事可以译为“而那些人便去追索他们了”。166单看这句话,尚不清楚其意思是不是指搜查喇合的家。只有在希伯来圣经的第5、6节中,读者才可以看出,那些差使已经离开,往探子可能走的路线去追踪,即:返回约但河。
这故事中第三个重复,是喇合表明不知情,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一次是指探子从哪里来,另一次是关于他们的目的。这个重复强调出她对以色列人和其使者的效忠,因着这份忠心,她冒着生命危险,尝试误导耶利哥王的差使。常有人提起,就道德而言,喇合说谎究竟是否合宜。有人主张,这不算谎话,但是经文明说,这讲法与喇合所知道的实情相反,所以这种看法难以成立。也许有人认为,要是说谎有理,此其时也。约书亚和以色列的整个任务,与最初的侦测成功与否密切相关。耶利哥城的居民已在神的审判之下。此外,圣经从未将喇合定罪,反倒称赞她的信心(来十一31)。但圣经并不容许因为对方是可责之人,便可向他说谎。我们不能说,叙事者在这点上宽恕了喇合的行为。有些人主张,喇合既是迦南人,又是妓女,对她的行为准则不能有更高的期待,但是经文对这方面也没有任何支持。
最好的办法,不是替喇合的行为找理由,而是不被这件事困扰。尽管这是件错事,叙事者和以色列的读者都能了解,她既被以色列人接受,这个罪就必有赦免之途。伦理的问题并不是这个故事所关注的,它强调这件欺骗之事,不是要定喇合的罪,而是要强化她隐藏探子所冒的危险。167毕竟,她可以什么也不说,而任凭差使来搜查她的房子。她指向另一个方向,就是甘冒被捕之险,不过,她终于成功地救出了这两位新结识的朋友。
7. 另外一个重复语,是城门关了。喇合声称,在关门之前,探子就离开了。皇家差使去追探子,他们一离开,城门就关了。这个细节再一次衬托出探子的险境,和他们何等倚赖喇合的保护。他们不可能离开那座城。任何时候,喇合都可以通知别人,把他们抓起来。同时,他们现在更必须逃离耶利哥,因为如果差使盘算,自己可能被骗了,他们还留在耶利哥,那么,差使随时都可能再回来。但探子完全无法想出逃离之路,因为城门关了。这也为喇合预备另一条逃亡路线铺路,显明在探子得以脱身的事上,她所扮演的角色何等重要。168
8. 另外一点,到第8节才出现重复,就是喇合家的藏匿处──屋顶。这可能是她家中顶层的夹板。第15节说,她的屋子紧临城墙,也许是搭在城墙之上,以色列常有这种防御墙。169这类顶层或许是住户睡觉的地方。喇合把探子藏在这里,并向他们吐露耶利哥人的惧怕,又为自己和家人的性命而求。这个屋顶一定是全家最隐秘的地方,没有旁人出入,无窃听之虞。这个细节突显出喇合如何向探子吐露心声。她把他们带到她家中最隐秘的地方,在那里向他们倾诉她心中隐藏的信念和渴求。
164 NIV 在第3节说,探子的目的是“窥探全地”。“全”,kol,在译本中(七十士与叙利亚)并没有出现,但可能原文中有,因为没有其他理由可以解释为何它只出现在这里。事实上,它可以强调出探子对该地区安危的威胁。我们不妨假定,探子受到指派要“窥探”的地,正是他们去侦测之地。我们不必将这地解作整个迦南地,这个看法与 Mitchell(38页)不同,他尝试在这里,以及约书亚记七2,和十四7所提迦勒从前的探险,都加入边界意味。但只有十四7所提的应该视为整个迦南地,这个判断乃是依据民十三17~25对该地全面的描述而来。
165 参 Fritz, 33~41页,他认为本章中这类重复语是不必要的反复和添加。针对第1节与第8节两度讲到躺下的动作,W. Moran 总结了解决的办法,见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Studi sull'Oriente e la Bibbia. Offerti al p. Giovanni Rinaldi nel 60j compleanno da allievi, colleghi, amici (Genova Studio e vita, 1967), 275页。Moran 认为,第1节很可能是第8节的伏笔。前者乃是摘要,后者才是详述。
166 NIV 这一点并不清楚,它的翻译疏忽了整个故事的张力,用“于是……”(So ...)一字,使得全文显得松散无力。读者很快就得知,那些人接受了喇合的误导。
167 着重这一点,比 Prouser 的看法要好,他认为“当时欺骗是可接受的行为,而且是弱者赢过强者的可佩手腕”。参 O. H. Prouser, 'The Truth about Women and Lying', JSOT, 61, 1994, 15~28页。Prouser 所举的说谎之例,都是在强调个人所冒的危险,并对当事人的大胆予以称许。但这些例子并不宽容欺骗本身。
168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2页,指出第7~9节为中心相同的结构,以城门关闭为中心,作故事前半的结尾,又是新一段故事的开始。
169 参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BASOR, 260, 1985, 16页。从考古学而言,炮台式的城墙是以色列晚期才独有的,而非主前二千年迦南人时期的特色。参 Fritz, 37页。但是,不筑城墙,而由“一长条带状房屋”为防御的结构,在其他晚铜时期巴勒斯坦的遗址中有例可寻。参 Z. Herzog, 'Cities in the Levant', ABD, I, 1037页,他提到米吉多和拉吉、特巴塔、特贝米新,而最重要的则是耶利哥。
iii. 喇合的信仰告白和要求(二9~13)
这是圣经故事所记载最长的妇女独白之一。开始的我知道一语,和她对耶利哥王的差使一开始所说的我不知道,成了对比。170由此可见,这里是吐露实话,而前面则是欺瞒之言。下面第9节接着是三个附属子句,每一个起头都是同样的希伯来分词,即(希伯来:ki)。第一个子句将全书的神学信息作了摘要:神已经将这地赐给以色列人。动词“赐给”出现在一2、3、6、11、13、14和15节(两次),指这地,包括约但河以东和以西之地。第二与第三个用即开始的子句,描述出迦南人的反应。极其惧怕曾是红海之歌(出十五16)中的预言,讲到迦南地居民会有的心情(两处都用同样的动词和介系词,“临到”)。171这似乎是立约时神在最后所作的应许,那里说,神将打发“对我的惧怕”(出二十三27)出去。喇合的信仰告白中则提到,对你们的惧怕,亦即,怕以色列人;迦南地的居民个个人心惶惶。因惧怕而消化在摩西五经的红海之歌曾出现过(出十五15)。那里的词组与此处完全相同,只是以“迦南”取代了这地。因此,喇合承认,从前出埃及之时那些欢庆之人所说的预言,现在应验了。
10~11. 第10节说明了这个相同的词组。我们听见中的“我们”,或许可说包括所有迦南地的居民,但耶利哥所有的居民无疑都包括在内,他们已经得知耶和华为祂子民所行的许多事。这些数据可以说明喇合是从哪里认识神的,也成为她会在第9节作出信仰告白的原因。这里所讲的两件事,正是以色列在旷野飘流的 头与结尾所发生的事。描述耶和华如何使红海的水干了之字,在圣经中是头一次出现。它在五23再度出现,意味过约但河与过红海有关联。
动词“忠于灭绝令”(希伯来:hrm)出现在这里,指以色列人如何将西宏和噩尽行毁灭。172民数记二十一21~35记载击败西宏和噩的事,其中没有用到这个动词,但他们的作法很接近灭绝令。173不过,申命记二23和三6复述这些争战时,却相当强调这个字。这个字在摩西五经另外几处的使用,乃是确定要如此对待迦南人(申七2,二十17)。
喇合信仰告白的中心,是神在历史上的这些作为。这两件事不仅点明整个旷野飘流的架构,还具有更多的作用。出埃及的事件,主体是使红海变干的耶和华,和离开埃及的以色列人。喇合相信,神为祂的子民显出大能的作为,以神迹奇事救他们脱离强大的埃及。西宏和噩的毁灭,主体是以色列,他们向这些王所作的,是“毁灭/吞并”他们。在此,喇合重新讲述,凡是反对神为以色列所定之计划的人,都遭到悲剧。喇合对历史很熟,而她再度肯定以色列仇敌的恐惧,并承认,惟独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人命运的主。
她的感受在第9节中表达无遗。第11节又复述一次,但顺序颠倒,如此,便成为中间第10节讲述历史的框架。11节的第一个字应当译为“这是我们所听见的”,与第10节头一个字(也是动词)相呼应。这个字表明,现在向探子报告的那些所听闻之事,就是传到喇合与她城中居民的消息。这个字并非11节其余经文的前言,而是第10节报告的结束。因此,这里有一共同中心或交错式的结构:
9b~10a节
A. 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
B. 对你们的大惧怕临到我们
B. 这地的一切居民都因你们而惧怕消化
C. 我们曾听见……
11节
C' ……这是我们所听见的
B' 我们的心消化(NIV 小字)
B' 因着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
A' 耶和华你们的神,是上天下地的神
B 段的动词,“对你们的惧怕落下”(希伯来:napla,和 B' 段的动词,“勇气不再起来”(希伯来:qama),使得这两半的对比更形强烈。A 段的告白,即:是耶和华神在掌握迦南地,祂已将这地赐给祂的子民,到了 A' 段则更形延伸,描述神是整个宇宙的神。174不过,第11节宇宙性的告白,也是个人式的告白,因为描述神为你们的神。这一点为喇合下面的要求铺路。因为探子的神是得胜者──过去如此,未来亦然,所以喇合希望她的信心成为实际:她要从“得胜的一方”获得保护的应许。
12~13. 现在既然一语,带出一道命令,正如一2。撒母耳记二十四21也有这一插入语,接下来是一道命令,要对方“起誓”。那里记载,扫罗向大卫承认,他明白大卫作王是神的旨意,接着,他要求大卫起誓,不剪除扫罗的后裔。同样,喇合也向探子承认,她明白了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现在她要求他们起誓,不灭绝她和她的家人。当然,就喇合的情形而言,由于她救了探子的性命,她的要求就更有分量。扫罗的情形却恰好相反,当时是他要追杀大卫,但大卫反而放了他。
喇合说,她恩待了探子,这个词汇由动词“作”和一个含义很丰富的名词构成,这名词曾被译为“履约的忠诚”或“委身”(希伯来:hesed)。这个结构头一次出现于亚伯拉罕的仆人求神帮助,为以撒找一位妻子,他求神向亚伯拉罕“施恩”(创二十四12)。在神的自我启示中也出现这个字,说祂将向爱祂守祂诫命的“发慈爱”,直到千代(出二十6;申五10;耶三十二18)。最接近的例子是士师记一22~26,那里有些像喇合的情形,伯特利有一个居民帮助了以色列人,而以色列人答应不将他与城一同毁灭;他和他的家人都受到恩待。所以,恩待的意思,是帮助保全一个人的家,能存留到后世。喇合声称她向探子这样行,无疑是指救了他们的性命,她要求探子也要“恩待”她的父家。若从这个词汇的用法来看,便是指保护她的家人,免于一死。175喇合以下要说的,正是这点。
原文的家字,直译为“父亲的家”,在圣经中,这个词是指由最年长的男子所主管的大家庭。一个家的成员,住处通常都连在一起,巴勒斯坦山丘地带,以色列早期的考古遗址证实了这一点。176喇合要求要一个实在的证据(希伯来:~ot ~emet),保证能得到拯救。这个证据乃是她要探子起誓,用性命来担保她家人的安全。视一个家为一个整体的观念很重要,在这件事上,因着一个人相信,福泽与拯救便临到许多人。这个誓言有如立一个约,177将喇合的家人纳入以色列的团体中。喇合和她的家人从此不再是迦南人,而成为以色列大家庭中的一员;将来基遍人也是如此。喇合是她全家的发言人和代表。178带领这个大家庭的,是一位女性,而非男性,她的信心拯救了全家。
对基督徒而言,喇合成了一个榜样,她承认神在历史中所行的救赎之工,因而得到拯救。信仰告白成为获得恩典的途径(罗十9;约壹四15)。
170 亦参 W. Moran, 'The Repose of Rahab's Israelite Guests', 283页。
171 这里和出埃及记十五章的“一切居民”,或许应当解释为“统治者”。若是如此,重点就在讲当地的统治者无力对抗。这个解释可以响应五1和十1~2,当以色列打胜仗时,倍感威胁的是那些统治者。参 M. Gorg, 'yasab', TDOT, 6, 430~431页;Gottwald, 512~534页;Boling and Wright, 146页。
172 参导论对灭绝令的讨论:“神学 (a) 圣战与灭绝令”。
173 几节之前(二十一1~3)讲以色列打败南方旷野的敌军时,这个字确曾出现。那里是用来解释该地一座城的名字,何珥玛;不过,这个概念是否也延及全章,包括亚摩利的两个王?
174 申四39有一类似的词组。参 K. A. Deurloo, 'Spiel und Verweis auf Torah-Worte in os. 2~6; 9', Dielheimer Bla/tt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Rezeption in der Alten Kirche, 26, 1989/1990, 70~80页。
175 G. R. Clark, The Word Hesed in the Hebrew Bible, JSOT Supplement 157 (Sheffield: JOST Press, 1993), 73~75页,建议喇合并没有充分了解这个“独特的希伯来”字所蕴含的委身之深度,以及所要建立的关系,她以为这只是“以好事换好事”。不过,她的话符合这个字在摩西五经和士师记中的用法。探子并没有指责她,只是更进一步指出,若要保证得救,必须符合某些条件。Clark, 262页说,探子是代表神在作事,而真正拯救喇合和她家人的乃是神,这看法很正确。
176 参 L. E. Stager, 'The Archaeology of the Family in Ancient Israel', 18~23页。
177 这个字在这里的用法,参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in S. Niditch (ed.), Text and Tradition, The Hebrew Bible and Folklore (Atlanta: Scholars Press, 1990), 103页。有人视9~21节为一种古代近东的条约形式,参 K. M. Campbell, 'Rahab's Covenant', VT, 22, 1972, 243~244页。M. Ottoson 将这个观念再加以发挥,而认为喇合是位“皈依者”。参 M. Ottosson, 'Rahab and the Spies' in H. Behrens, D. Loding, and M. T. Roth (eds.), DUMU-E2-DUB-BA-A: Studies in Honor of A$ke W. Sjo/berg (Occasional Publications of the Samuel Noah Kramer Fund 11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Museum, 1989), 419~427页。
178 D. J. Wiseman, 'Rahab of Jericho', TynB, 14, 1964, 8页,观察到:“她也算是家中的一员,而通常妓女不会具这样的地位”。
iv. 探子对喇合的承诺(二14~21)
本段首度记载探子所说的话。当然,这个故事假定,在此之前他们说过话,只不过经文没有刊出来。事实上,若研读本章的前半段,可以看出探子多半是不采取主动的,而是对环境作出响应。179他们进入耶利哥,是对约书亚命令的响应。到了喇合的家,他们完全受她指挥,并没有独立行动。
14. 当喇合说完话之后,需要有响应,所以他们便开口。不过,即使在这时候,他们的话也只是回答而已。他们接受了喇合的请求,所用的言词和她刚说的相仿。他们最关心的是保密问题,究竟是什么秘密?耶利哥的首领已经知道他们是谁,以及他们前来的原因。一旦他们离开了城,喇合再多讲一些细节,也没有什么价值。如果她开口,只会对自己不利,因为这无异于暗示她向差使说谎,又帮助过探子。除非我们假定,叙事者插入了一段矛盾的话,或是想让探子显得笨拙,否则的话,答案必定与探子当时的光景有关。他们想要保密的,是喇合帮助他们逃脱,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们仍在耶利哥,也要她保证,他们的逃亡亦是一个秘密,直到他们平安渡过约但河为止。
泄露我们在作的事,在这段中出现了两次,各在14节与20节。如上所述,这些重复语乃是叙事者强调故事重点的方式。在这里,这个词表达出探子身处的险境,以及他们完全倚赖喇合的忠心。若没有她的帮助,探子绝不可能离开耶利哥,平安回到约书亚那里。
15~16. 这个故事在第15~21节的安排,引起很多辩论,就像第3~8节一样。喇合先让探子从窗子逃走,然后才和他们讲到他们的誓言,这看起来似乎不合理。为什么不先说,她和他们讨论了誓言,然后让他们从窗子逃走?为什么他们不先讲,等到挂在耶利哥墙头上,或吊到底下,这样危急的情况下才说?难道探子会从地上向喇合喊叫──如此一来,他们不是向耶利哥城的人曝光了吗?还是他们一面拉住喇合的绳子下缒,一面起誓?其实,叙事者乃是要强调几个重点。因此,他并不是按顺序来描述这些事件,而一件事也不只提一次而已。有时候,他先作摘要,然后才述详情,而有时候重要的事件会重复。NIV 尝试表达这类意思,因此在16节引介喇合的话时,用了过去完成式,她曾对他们说。如此,那段话便成了在他们离开窗子之前说的。
在第14节,探子发现自己必须回答喇合。那时候如果他们不答应,她再继续帮助他们,就不合理了。另一方面,他们要先清楚知道怎样逃离耶利哥,怎样躲避差使在约但河附近的搜索,然后才会彻底起誓,将来必定帮助喇合。所以,喇合既然确定他们会起誓保护她的家,便克服了两件妨碍探子安全的难事:关闭的城门,和把守约但河的差使。她克服第一个困难的方式,是让探子从她家靠城墙的一个窗口逃出去(参二7~8注释)。她克服第二个问题的办法,是建议探子躲在山里几天,等到搜索的危险过去,再脱身。
17. 这时候,探子便向喇合起誓,记在17~20节。既然喇合已经提出条款,探子只要再加上详细的条件便可以了。14节已经将这件事作了摘要,15~16节说明了喇合帮助的方法。这时候,探子才可能列出条件,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喇合一切的帮助。这句话是条件,可以从探子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所说的头两个字看出:“与我们无干”。
18~20. 若要探子保证喇合的安全,她必须作到三件事。180绑在窗上朱红色的线,可能是已经有的,也许原本就是用来宣传她“家”的目的。181若是如此,那么,喇合在21节绑绳子的举动,便不至于招惹回转的差使和其他在城墙附近往来之人的注意。182第二个条件为:她要把所想保护的人,和他们的财产,全都集中到她家。探子继续补充说,如果她的家人在屋外而被杀,就与他们无干。最后,她必须不走漏消息,以至影响探子的安全。这是重复14节的话。不过,这段中所指的秘密,包括他们将藏在山区中几天。
21. 喇合同意了这些条件。她不需要再留这两人,于是便把他们送走。叙事者不在乎他们双方达成协议时,探子究竟在哪里──或是仍在喇合的家中,或是在城墙外的地面上,或是在缒下城墙的半空中。按理论说,这些状况都有可能,因为叙事者并没有说明探子的所在地。不过,根据保密性来看,最合理的想法应当是:探子仍然在喇合的家中。若是如此,第15节和21b节所描述的动作,并不是分开的两段,或是前后发生的,乃是同时进行的一件事。第15节讲出即将发生的事,所提供的细节是为了说明18节的缒我们下去的窗户。第21节记载真正发生的事。喇合把朱红线系在窗户上,便作到了第一个条件。
179 Hawk, 64页。
180 第17、18、20节的动词为“你叫我们所起的誓”,和“你缒我们下去”,但是其主词为喇合,因此这样的形式令人意外。不过这并不是经文的错误,最好的办法,是视之为特殊的文体设计,圣经希伯来文别处亦曾用过,即:虽然发言人改变了,但是动词却仍然用同一个。这些动词亦出现于12和15节,那里的发言人是喇合与叙事者。在17、18、20节,发言人是探子。在这类情况下,一个字的性别形式可以与原来当有的不同,以强调戏剧性,而探子仍在协商有关自己性命的事,正符合这种情形。有关圣经希伯来文证据的收集,参 R. J. Ratner, 'Morphological Variation in Biblical Hebrew Rhetoric', Maarav, 8 1992, 143~159页。
181 参 P. Bird, 'The Harlot as Heroine', 130页。Hawk, 70页,建议“朱红线”是希伯来文的一个双关语,“两人(探子)的希望”。
182 既然探子进耶利哥城时还没问题,当时这城并不像六1那样关得严紧。
v. 探子返回(二22~24)
第22节头四个字中,三个动词的顺序显示出探子逃入山区的匆忙,正如喇合所建议的。他们留在山内的三天,有点类似一11和三2的“三天”。这三处的三天,也有可能乃是同一段时期。在以色列人准备过河的时候,探子正在约但河的西岸。183这里再插入一段,讲追寻他们的差使如何行动,由此可见喇合的建议很有智慧:如果探子尝试渡河,很可能会被抓到。喇合继续保护探子。差使回去了,或许以为那两个逃亡者在他们到河边之前,就已经渡河了。一旦差使回到耶利哥,探子便“回到”约书亚那里。现在他们下山、过河,就完全平安了。到了约书亚那里,探子知道喇合已经实践了第二个条件。最后一个条件,就是她和她的家人必须留在她的屋内,要等征服那城时才实现。他们向约书亚的报告,几乎是直接引用喇合在第9节中所说的第一句和第三句。报告的后半,乃是直接的引用之言,共有三个要点: (1) 过红海之后的预言(出十五15)已经应验,这意味过去显大能的神,如今也要带领以色列人胜利地渡过约但河; (2) 他们的报告,与从前在加低斯巴尼亚所打发的十二个探子中大部分人的报告正相反(民十二26~33),从前的报告多半从探子个人的感受出发,这次则是依据一位本地人喇合的信仰告白; (3) 探子完全倚赖喇合,不仅靠她救命,也靠她的话来作报告。
谈到最后一点,究竟打发探子的初衷,是否只是为了探听迦南地可否征服,并不太明朗。他们并没有作到这件事,相反的,他们乃是向愿意接待的人保证未来的安全。从策略上说,这种动作是为了让暗中与以色列结盟的人增强信心,以致破坏敌人的联合阵线。从政治的角度而言,喇合的报告可以激励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因为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一连串的胜利,已经消化了敌人的士气。如果有人愿意像喇合一样,或许就可以逃脱未来的毁灭。他们只需要相信,并承认以色列的神是大能的神。可是这样作也意味和他们自己的同胞、自己的神明划清界线。这种结盟的改变,或许会导致很多困难。据我们所知,只有喇合一个人有这样的信心,但是在同样的状况下,也有其他人可能参入以色列的一方,这是无可置疑的。184
在喇合的故事中(第二章),约书亚没有扮演任何角色。这个故事和后面六22~25的复述大可以省略,并不致影响整卷书的情节,但是,这个故事将焦点从约书亚转到喇合身上。如果约书亚代表以色列的男性,是透过相信耶和华神才得着引导和成功,那么是否可以说,喇合正好成为互补的角色,代表迦南人的女性,也是透过相信耶和华神而得着引导与成功?185这卷书乃是希伯来圣经中国族主义最强的书卷之一,而在其中把一位军事将领的拣选,和他对战争最初的准备,与一位外邦女子因相信而得救、不经争战与流血的故事并排,岂不更能表明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186
对基督徒而言,喇合的信心成为相信神在历史上救赎作为(无论是旧约的出埃及或新约的十字架)的楷模。她不仅相信,而且坦承自己的信心,并且倚赖此信心来保存神的子民,扩展神的国度(参:雅二25~26)。187
183 J. A. Wilcoxen, 'Narrative Structure and Cult Legend' in C. Rylaarsdam (ed.), Transitions in Biblical Scholarship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61~62页。不过,Woudstra, 79页建议,这两段“三天”是不同的。
184 参早期拉比文学内的解释。根据 Leviticus Rabbah 17:6,约书亚曾向迦南人提出几种可能性:或逃走,或讲和,或作战。
185 有一种观点,视喇合的故事为圣经的一种风格,就是外邦人以一种“信条”式的告白,承认惟独以色列的神是真神,参 F. M. Cross, 'A Response to Zakovitch's "Successful Failure of Israelite Intelligence"', 100页。
186 这是约书亚记的主题与重点。至于以色列人接纳喇合,是否犯了罪,则是个附带的问题,而若不衡量经文对喇合信心的正面评价,这个问题就很难有答案。喇合的故事和亚干与基遍人的故事不同,其中并没有提到审判的事、军事的损失、或导致追随以色列之神的人有任何分裂。所以,“以色列人有了神,为什么还需要喇合?”这一类的问题并没有对准本段经文的中心。约书亚记第二章并不是申命记二十章的诠释,因为灭绝令在此不适用,所以并没有提及。喇合的信仰告白使她和她的家人不再和迦南人一样,站在对敌的一方,而成了以色列的朋友。灭绝令并不适用于后者。
187 A. F. Campbell, 'Old Testament Narrative as Theology', Pacifica, 4, 1991, 165~180页。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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