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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记第十章

 

孤注一掷(Ⅰ)(十144

(一)

本章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以斯拉对回归的人所犯的罪引起的反应,在他当代的人身上发生很大的效应。在九章四节里,他的惊惧的行为,促使好些人加入,与他一同警守祷告。现在十章一节,‘男女孩童,聚集……成了大会’,痛哭流泪。其中有些妇女哭泣是因为他们的遭遇。然而耶歇的儿子示迦尼,很明显代表民众意见,要休外邦人妻子,向以斯拉极力主张当采取的行动(24)。在这一切发生的事当中,没有任何以斯拉向百姓说话的记载。甚至在他响应示迦尼的话之后,使以色列的领袖起誓照决议去行(5节),他还再次延搁,在纷杂的行动中,退入圣殿一间私人的屋里(约哈难推想是一位祭司,不一定是尼十二22节所说的那一位),继续为被掳归回的人所犯的罪悲伤禁食(6节)。

现在我们看见行动在开始了。通告发出了(8节),所有归回者娶有外邦女子的,都要到耶路撒冷聚集,凡不服从的,要抄家和逐出。抄家的意思是交出所有产业,作为圣用(指交给圣殿),以后不再作世俗用途。从社体中逐出,意思永远与 神的救恩无分。在这里,以斯拉已经发挥了一切力量。不过在场面上,我们没有见到以斯拉。他在圣殿里祷告。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见到一幅影响本质的鲜明图画。在旧约中,不只是以斯拉一个领袖,行使一种安静却有力的职事。先知以西结,受 神剧烈打击,叫他静静等待,即使是暂时的(结三26),迫使的,以便藉着他自己的受苦,描绘犹大要受的厄运(结四4)。这两个人有力地令我们知道,真正的领袖不能超然独立,他必须全心参与其间。在以斯拉身上,更有力的见证了他的虔敬和献身,比较大篇议论 神的真实、是非审判,更能发生力量,令人悔改。这不仅是 神子民中的著名人物是如此,凡是一切虔敬的人都持有非目之所见的力量。教会近数十年来已经觉醒,这是很正确的:对社会问题发言并采取行动,对这世界无数暴行予以注视和关心,都是必要的。不过如果我们忽略了属灵的生命,认为培养对 神的心意敏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那么至终必变得软弱无力。

孤注一掷(Ⅱ)(十144)(续)

(二)

许多以斯拉记的读者,为严苛执行的大批离婚而见怪,它们带来了被弃妇女及儿童的痛苦。这法令更令人惊奇,因为在旧约里也不能得到支持,以为离婚乃是自然及合理的事。是的,旧约的律法提及此事(申廿四14),但并不意味着赞成。玛拉基,可能与以斯拉同时,指明 神对此事的真正态度,他说:‘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恶的’(玛二16)。这样看来,旧约和新约没有甚么重大的不同。在耶稣自己说的话里,强烈的反对离婚(虽然自然有些漏洞,太十九39);保罗吩咐信徒不要离弃不信的妻子,亦视儿女为‘圣洁’,并且不信的有因信的‘成圣’(林前七1016)。这一切似乎把以斯拉置于不利的地位。

在现代西方社会中,离婚已成为一般的生活方式,许多婚姻从开始即怀有成见,白头偕老似乎是奇怪的事。以斯拉严厉的执行,不会令人惬意。受重创的男女,迷惑的孩子们,独个承担抚养儿女的重担,到处可见。如果以为今日的社会,对于此种情况,毫不关心,视若无睹,那就错了。美国是离婚率最高的国家,然而离婚显然有逐渐下降的趋势,可能由于新的一代抗拒父母离婚的经验──对离婚,第一代有很大程度的自由。现代的书籍和电影诸如‘克蓝玛对克蓝玛’(Kramer vs Kramer),对这种反抗,确有助长之功,揭露了分离产生难以化解的困扰。以斯拉记是否对于人类的痛苦,绝对木然不觉?

这里有三点,按其重要性的次序排列,可以为以斯拉辩护。(我们必须记得,他有社体为其后盾,以后尼希米也含有此意,尼十三2337。)

第一,这是一种错误,以为在旧约时代,离婚带来的后果,是和现在一样。单亲的家庭,从来没有听见过。离婚的妻子和儿女,回到非犹太的大家庭中,大多都被接受。所以离婚带来的痛苦,不会如最初想象这么大。

第二,我们不能十分清楚,那些回归的人,对于婚姻的态度,松懈到怎样的程度。玛拉基,在以前引用的经文中(二15以下),显示离婚可以完全出于自私,目无 神。是否有可能,在以斯拉强制离婚的人中,有人在以前和犹太妻子离婚,为着要娶外邦的妻子?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种族间的互婚,并不是如我们想象中的简单无辜。

第三,最重要的是以斯拉采取的行动,和现代的,不能比较,因为二者的情况是不能相比的。这些归回的人,他们的社体,就是代表以色列民。 神的救恩,就在他们中间实施。其唯一有别于其他民族的,乃在乎他们坚信他们所信的 神。他们没有政治的权力,没有军队的武力,现在又没有城墙。他们随时会受强邻的怀柔政策所诱惑,被人家吸收,外邦的神也足以满足易受左右的良心。

尤有进者,那张娶外邦人为妻的名单,令人觉得可怕,显示与第二章及第八章有许多相似处,使社体内的问题,更加根深蒂固。总括的说,以斯拉可能十分憎恶离婚。但是危急的情况,需要用危急的手段。百姓愿意合作(特别是男人,不过无疑的,也有几个受轻视的犹太女子!),表明大家都齐心有一种忏悔的精神。这实际上是一种宗教的事──决心作真实的 神百姓,遵行祂的旨意。这使他们无法远避。一件恶事,危害及于 神百姓的存在,不得不采取激烈的行动,以求改正。

(三)

现代怎样可以应用以斯拉严厉的措施,并不是在婚姻方面(虽然夫妇之间,如果对方不是一个相同献身的基督徒,在走主门徒的道路上,比较艰难。)在这里所提出的问题,乃是教会宁可忠诚于传统及目标。视以斯拉记适合我们今天所需(第十章全章)其最大困难,乃是以斯拉所关心的,似乎不利于今日的教会。现代教会生活,与以斯拉时代相似的地方,包括紧密连结与重视建筑物,传统的角色,对教外人士保守的看法。这一切在今天看来,都遮住了教会真正的质量:她是充满活力的身体,她的主是基督,她由圣灵引导。

因此阅读以斯拉记的时候,需要脱下属于他那时代的外衣。他外在虔诚行动背后的热心,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却正是我们今天教会许多运动同样关注的。名为 神的子民应当不辞艰险,甘愿付上代价,达成真理的要求,不偏向被认为‘要求方便、令人满意’的宗教,而很少开放去聆听 神的声音(参阅西三14)。忠于教会遗传,纯为重申忠于基督──它决非仅仅尊崇以往,而是首要开放朝向未来:将它交在众人手中,使基督成为世界的主,现在已成为事实,到完全完成的日子(腓二911)。──《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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