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七十五篇
第七十五篇 成事在天
本诗因神将局面完全翻转而欢欣雀跃,他“使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7节),这句话与马利亚“尊主为大”的祷词,及哈拿的颂歌十分接近。七十四22以下曾恳求神去处理他的案件,而本诗紧置于其后,似为快乐收场;神不再是原告,乃是法官:在他所定的日子,案件就要处理(2节),审判亦必不看情面。
标题
伶长与休要毁坏,见导论53、57页。亚萨则见47页。
奇妙的故事(七十五1)
这里的称谢是由记忆而来,记忆则由“复述”而来;即,重新讲述神曾行的大事(参,七十八4;申三十一10以下)。这仍是崇拜不可少的一部分:参哥林多前书十一23~26。
奇妙的作为一词,见九1的注释。RSV 的译文是根据古版本342,NEB 却较接近现有的希伯来文,译为“祢奇妙作为的故事,使祢的名与我们非常接近”343。神的名即是他的一种自我给予:启示出他是怎样的一位(出三十四5以下,14节),并呼召人来求告祂(徒二21)。这名透过祂一切作为“接近”我们,然而却在基督里被带到我们中间(约十七6、26)。
审判官的话(七十五2~5)
现在,神插入发言(当时也许是透过一位先知),其无上的权威正如六十6~8节的描述;首先他肯定必要审判(2、3节),然后便提出警告(4、5节)。
2. 在旧约中,所定的日期是一个很重要的字,说明神命定世事。它可指一年的“四季”,循环不已(创一14);又可指“所指定的节期”(利二十三2)344,规定了一年中崇拜的模式(以色列人不知道,这些节期其实定出了基督将于何时受苦、复活,及差派圣灵来);并可指“一载、二载、半载”,这是我们所不明了的,但却将成为末日来临的记号(但十二7)。没有其他字更能表达出他掌管万有;与他为伴的正直一字也恰到好处,没有其他字更能与审判官相配。
3. 此句似乎以惊恐的心望向十一3所述毁坏的根基,再加上回应之语,提醒人在天上的宝座。事情还有另一面:在整个结构中,神才是稳定的力量。这现象或可用“一般恩典”(common grace)来形容,即他所赐有益人类的权势与风尚,亦成为无神社会的支柱;但较直接的解释,是指他托住万有(徒十七25),即他引导事情的发展,并透过一些人的生命彰显他的真理。参以赛亚书三十三6的“他”,及五十八12的“祢”。
4、5. 在肯定之后,便是警告;自以为是社会“柱子”(3节)的人,也许只不过是威逼人者。NEB 将5a 节译得很生动:“不要向高天投掷你的角”;但它的5b 节,却采用七十士译本及武加大本,以为其中提到神(“向你的创造者高傲悖逆”),其实并无必要345。“无礼的颈项”(RSV,与 MT 同)与高举之号角的比喻很相配;这种颈项拒绝负轭,就如恶人拒绝神一般。
公平的异象(七十五6~8)
这是对神谕的回应,特别要人深思两点。
6、7. 这两节中的高举、升高之字根,来自神对自高者的责备(4、5节;NEB 译为“不要投掷你的角”虽然生动,却有此缺憾)。第6节希伯来的名词不像我们用的那样死板,所强调的不是罗盘上的方向,而是其不可接近性〔日出之地、晚上之地,与旷野;最后一字并非指南边的尼革(Negeb,犹大南方荒区),而是指任何旷野〕。换言之,任你到处去找,仲裁者还是只有一位,就是神346;因此世上的官员都不算什么,皆不过是暂时在位而已。
8. 此处将神必要采取行动的应许(2节),以一幅鲜明的异象来解释。以杯的比喻形容审判,在圣经中很常见,而最后一次则明显指报应:用我们的话说,即自食其果:“用她调酒的杯,加倍的调给她喝”(启十八6)。其他几处让这比喻更戏剧化,描写喝的人东倒西歪、呕吐、颠狂、跌倒在地(参赛五十一17;耶二十五15、16、27、28)。搀杂是指加了香料,或许是为增加剌激:故 NEB 译为“因香料发热”。
永远的荣耀(七十五9、10)
喜乐(和合:宣扬)是根据七十士译本,与“宣扬”只差一个字母。但是现有的版本为后者,这也与第二行所关注的归荣耀给神相称。
第10节中,举角与真正高举的主题再度出现。严格说来,要采取行动的不是“祂”(RSV),而是“我”。这或许意味,崇拜者允诺要为神争战;但由前面强调只有一位审判者来看,这里更可能是在响应第4、5节神自己的宣告。因此,故事不会以忍耐与痛苦为结束:将来必定会出现一种光景,有权位者不欺压人,有荣耀者亦不高傲。
342 如:qaro~ b-,“呼求”,而 MT 为 qarob,“近”。
343 直译:“祢的名相近,祢的奇妙(将它)宣扬出来”:参,出埃及记九16。
344 这个字也用于那“指定的地点”,就是神与祂子民会面之处(见七十四8的注释),偶尔亦指“大会”本身(民十六2)。AV、PBV 在此选用第二个含义,却不容易明了。NEB 直接译为:“我抓住所指定的时间”。
345 sawwa~r,“颈项”,七十士译本和武加大本可能读作 sur,“岩石”,两者只差一个子音。但若是如此,他们将其意译作“神”,则承认此处确实有些难解。其实 MT(“颈项”)并不需要改动。
346 第6b节,harim,“举起”,也可以作名词“山岭”,MT 支持此含义,以它指前一个字,结果此句成为“山岭的旷野”(参,七十士、武加大)。JB、RP、Gelineau 皆根据这看法而译,但若要讲得通,还需作一些小改变。RSV、NEB 的译文较可取。──《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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