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第三章
E 佳偶的寻找(三1~5)
在雅歌中有少数几个单元,其语汇与句法都比较直率,这个单元就是其中之一。唯一的问题在于翻译。故事的线索很清楚:佳偶夜晚在她床上热切地169寻找她的良人。在那里无法找到他,她就出到街道上去,遇见守夜的人,向他们询问,稍后立刻就找到她的良人,将他带回她家中,到她母亲的寝室中。以重复二7的请求来结束这个单元。
赖斯认为这是预先安排好之约会的证明,为了某种未加解释的理由,良人没有准时赴会。德里慈或其他人也许是正确的,认为这是女孩正在依序说明的“梦中情境”;这个方法避开了公然提议女孩与她良人已经有了定期性交的说法──对德里慈而言,这件事在雅歌中这位害羞的女主角身上乃是不可思议的。彭马文避开了这个难题,认为女孩(即使是在她隐密的房间里)也不能将她良人从脑海中忘却。那些认为雅歌是祭祀仪文的人,将这一段等同于古代近东敬神礼仪中“寻找──寻见”的主题170。
1. 床上。这是指床的普通字眼,与一16所用的字“床榻”不同。在以西结书二十三17这字的含义是“爱情的床”171,在创世记四十九4与民数记三十一17及下,是用在明显的性意义上。它在雅歌中就只有用了这一次。
夜间。NIV“整个漫漫长夜”与现中的“夜夜”,以及 NEB 的“一夜复一夜”掌握了希伯来文复数的“众夜”。
寻找(希伯来文 baqas)是旧约圣经中非常普遍的用词,可以照字面意义使用,也可以作比喻用法。它总是个有意识的行动,经常需要极大的努力(如:撒上十14;箴二4),但并不保证就能成功。这里重复使用这个字以加强描述的力量。
却寻不见。中文译本与 NIV(希伯来文 masa~~)的意思可以指费尽心血调查后才找着(如:创二20;撒上二十21、36),或偶然遇见(王下二十二8)。
“我魂所爱的”(NIV)。和合、吕译、思高、NIV 的心与 NEB 的“真爱”都缺少希伯来文 nepes(“魂”)的广阔意义,参一7。吕译、NEB 与 RSV 加上第四行,“我呼叫他,他却不应我”以完成与五6的平行,这是马所拉经文中没有的。
2. 我要起来。参二10、13,她现在彷佛是在响应早先的邀请。游行,也就是说,在城里的街道与广场──所有地方──“绕圈儿”(吕译,希伯来文 sabab),来回移动(参,二17“转回”)。城,也许是耶路撒冷(参,三5),但只要是任何有城墙的城市,而不是没有墙的乡镇或村庄。希腊文 polis 通常都有政治上的含义,然而希伯来 ~ir 主要的意义则是有保护(即筑上墙)的地方。第2与3行是第1节的重复,但变成决定性的“我要”。
3. 这首诗的冲击力在大多数译本中都失落了。第2节结束时是痛苦的呼喊“却寻不见”(希伯来文 wlo~~ msatrw),第3节的开始则是“他们遇见了我(希伯来文 msa~um)──看守的人正在城中巡逻时”。第二行的字序也将第2节相同经历的次序颠倒过来,“我心所爱的那一位,你们有没有看见(他)?”当地的治安人员会不会对她正在找谁毫无概念呢?这对她而言似乎是不可能的──她认得她的良人,所以全世界也都认得!
4. 刚刚离开他们,她立刻就找到她的良人,拉住(NEB“抓住”)可以令人满意(参,二15,摛拿狐狸),但“抓牢且不肯放松她的拥抱”比较能捕捉她发现他的急切与慰藉。她继续缠住他,温和但强迫地带他到她母亲的家172中,进入母亲的寝室中(参一4,与八2)。
5. 结束雅歌第二单元的这个要素完全是二7的重复。
169 强调主动,参二3的注释,注138。
170 见 T. Jacobsen, Religious Drama in Ancient Mesopotamia, Unity and Diversity, pp.67、90、93,并参 the Anat - Baal Cycle, ANET, 140a~141a,尤其是 col. ii, lines 27~30,与 col. iv, lines 25~45.
171 希伯来文 miskab dodim,参分题研究:“良人(佳偶)”。
172 参一6与导论:“b. 预表法”,第廿五段,原书第28页。内室(希伯来文 heder)是指房间的普通用词。在现代希伯来文中,它最常被用来指学校的教室(参八2),但根据这里的上下文必须将它译作“寝室”。
Ⅲ 圆房(三6~五1)
在许多方面,这个单元都是雅歌的核心,四16~五1这两节经文是中心枢纽,雅歌其余的部分都环绕着它而回转。到目前为止所描绘之关系中广阔的进程,现在发展成实际的婚礼情节,与他们爱情的极致。她的美丽远超过君王战车的美丽。对她的良人而言,她的人格远比城市和地上所有吸引人的事物更令人渴求。她邀请(四16)他来“占有他的葡萄园”,引致婚姻中的性交。
A 给所罗门的一首婚礼之歌(三6~11)
这六节经文引出解释雅歌时最困难的问题:这个单元如何与本书其余部分配合呢?乍看之下,它似乎与上下文毫不相干:三4记载了女孩子决定要带她良人到她自己家中;四1~7详细描述新娘身体的魅力。这个段落是描述一队士兵、一或多辆轿子/战车/轿椅的运输,以及庆贺所罗门王的婚礼。若有任何关联的话,那又是什么呢?与这个单元特殊的问题有关的是第7、9、11节所罗门的名字;经文中存在着等同于“国家主义”的要素──使用以色列(7节)、钖安(11节);军事主题的出现(7~8节);以及本段中主角身分的问题。
最简单的解决方式是决断说本单元没有上下文的关联。如果雅歌只不过是本偶然编成的文集,就不需要尝试辨认它出现在此处的理由。但如果雅歌的确具有某种内在之凝聚性与一致性,这个解决方式可就太过随便了。
另外可以选择的观点是:雅歌是首婚姻的颂歌,这个段落是在庆贺这个结合(就跟诗篇四十五篇一样),这观点有许多支持者173。西尔维得认为这首诗是在描写所罗门回到王宫与闺房中,继续对书拉密女进行游说(Seerveld, pp.34f.);但就像德里慈所提及的,既有岳母欣然同意(11节)“游说的无稽之谈就被粉碎了”(Delitzsch, p.69)。德里慈将之解释为:将新妇从偏僻的加利利家乡带到她在王城中的新“家”;虽然“王室婚礼”的解释法可能是不正确的,但将“那……上来……的”(6节)等同于女孩,而不是所罗门,可能是正确的。这提供了最佳的线索,可将这一单元与下一段落连接起来,女孩子的美丽与王室战车之美丽的平行与对比(观看三11/四1);荒野/园子的对比(三6/四15);使用没药和乳香(三6/四6、14)以及来自利巴嫩之芳香木(三9/四11),都用来证明其间的关联。
6. 那……是谁(和合、AV、ASV、NIV)或“那……是甚么”(吕译、思高、现中、RSV、JB、NEB)(希伯来文 mizo~t)问题是要决定那(zo~t)究竟是指一个人或一样东西。其形式是阴性单数的,可以指女孩子或也是阴性名词的“床”(7节,AV);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不可能是描写所罗门(或“王”)。要在这两个选择之间取舍稍嫌困难,但使用 mi 即是假设一个人,胜于一样东西(这通常是以 ma 来引介的)。游行的队伍还有一段距离,但侍从的华服美饰与数量众多,显然可以证明出现在婚礼行列中的,就算不是王室成员,一定也是个尊贵人。彭马文正确地注意到:如果有任何连贯的上文下理,问题的答案一定很明显──那就是新妇自己174。与此相同的惯用语出现在六10,在经文中也是没有答案,而在八5,后半行所要求的答案是“女孩子”(新妇)。
上来。耶路撒冷──就像古代近东所有在罗马人之前的城市一样──建造在一座山岭上,任何旅行的人都是按字面意义“上来”这座城。
旷野比“沙漠”(JB、NIV)译得好,后者所带给人的印象是广袤的沙,像撒哈拉一样;其实,这个希伯来字的意义比较适合指没有永久居民,但可以作为放牧场的地区。这个字非常普遍,在旧约圣经中大约出现了二百七十次。“旷野”是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之后,在约书亚带领下征服迦南地以前那四十年间的家。在以色列人的想法中,旷野是记念为难民被锻炼成足以实现神征服迦南地之命令的强大国家之地。寓意释经学者在解释雅歌时非常着重这一点,但上下文并未作如此的要求(参八5)。
烟柱(中文译本、AV、ASV)保留了希伯来文的复数 timrot。这个词只有出现在这里与约珥书二30。它并不是在其他地方用来指在旷野中引导以色列人的云柱火柱之普通字眼 ammud。
以……熏(希伯来文 mqutteret,被动形式,带有类似于强调主动的力量)175。虽然这个形式只有出现在这里,这个字在其他地方却出现了大约一百十五次,所带的意义为“在烟中上升”或“使(祭物)在烟中上升”,NEB的“从焚烧的乳香”保留了这个观念:烟柱乃是精心设计之礼仪焚烧的结果。雅歌明确使用祭祀用词,这是仅有的一次176。
没药,见一13的注释。
乳香(希伯来文 labona,“白色原料”)是一种琥珀色的树脂,表面覆以白色粉末,是从割破树皮后的 Boswellia carterii 与相关种类的树木流出的。这类树木盛产于印度、亚拉伯西南、非洲东北沿岸。乳香是圣膏油的成分之一(出三十34),并且广泛使用作焚烧的香。它是博士所献给耶稣的礼物之一(太二11)。这个字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现在这里和四6、14。
香粉(思高、NIV“香料”;参 NEB),这个罕用字(在旧约圣经中十次)通常译作“尘土”,或“摔角”,即“弄得满身尘埃”(创三十二24~25)。这里的上下文似乎必须以和合本、RSV 的观念来表达,但它也可能只是“(游行队伍)混合着阵阵香气的尘土”。
商人(或“贸易商”)。根据列王纪上十15,所罗门帝国大部分的财富都来自对贸易收入所征收的税金。以西结书二十七22列举了“示巴和拉玛”的商人,这两个地区都住在亚拉伯西南方,从该处输入“各类上好的香料”。
7. 大部分译本在此都表达了一般的含义,但 AV 最正确地反映出第一行的希伯来文句法。
“床”,AV(和合、吕译、思高、ASV、RSV、NEB、JB 皆作轿;现中、NIV“车子”;希伯来文 mitta)是经常用来指睡觉地方的字眼。它用来指病床(创四十七31),或者指死者的棺架(撒下三31),但通常没有性方面的含义。它们经常都装饰得很美丽(“金银的床榻”,斯一6;“象牙床”,摩六4),但未必总是这种情形。与“华轿”(9节)平行,暗示出这里所指的是某种精心设计的轻便床榻。
所罗门的。所有格是由依附在名字上的语助词 sel 标示出来的。自从一5以来,这里是第一次出现所罗门的名字,在三9、11用过以后就又消失不见,直到八7、12。就如我们已经提起过的177,所罗门三度出现在这六节经文中,值得我们注意。基本的问题是:淫荡好色、恶名昭彰如所罗门者,为什么竟然出现在纯洁神圣之爱情,甚或是男女之间纯洁的性爱之叙述中。有些释经学者干脆把这个名字删掉。其他的人,如贺虚伯(H. H. Hirschberg)178,则将这个字等同于动词 salam 的一个形式,“使健全或完整”(“平安”这个字 shalom 也是来自这个字根),而将这名字移走,以致这个字变成类似于“完婚的礼物”179。根据第9与11节的修饰语“王”看来,这似乎是难以获得支持的。在证论一5名字时所用的相同结论在此似乎也是恰当的:这是诉诸于王室阶级的美丽与状态,作为最佳的范例(参一9)。
来自以色列中的勇士之六十个勇士的随侍护卫,使人回想起大卫个人的贴身护卫(撒下二十三8~39),其职责是要保护王室成员的安全。六8提及六十王后,是这个数字在雅歌中另外仅有的使用。有些人提议说这些人是以色列十二支派每一支派取五个人,或半数的支派每一支派取十人,这提议完全是假定而已180。
以色列。这是这个名字在雅歌中使用的唯一一次。它的出现可以说明本诗的日期在主前九三一年所罗门之死以前。从那时候起,“以色列”指的是背叛大卫王朝的北国。
8. “腰间束刀”(RSV;和合本:手都持刀,参吕译、AV;ASV“操刀”;思高“手持利刃”;现中“擅长剑术”;NEB、JB“熟练的军人”;NIV“佩带刀剑”)。这个词语用在三4,“我拉住他”,表明以她的手臂环绕抓住;与此符合的观念是以刀鞘“当腰带”,RSV 表达得最好。德里慈提议为“被刀剑紧紧抓牢”,也就是“熟练的”;但那个观念在下一行表达比较适宜181。
刀,或是十八吋,像短剑一样的短兵器(参,士三15~16、21),是佩在腰间的;或是在大卫征服非利士人后从他们那里采用过来的较大铁刀182。
善于争战(NIV“在战事上有经验”;参现中“能征惯战”)。这个动词的含义远超过理论上的知识,他们也有实际的经验。
惊慌(AV、ASV“恐惧”;希伯来文 pahad)一般的意义是外在的、实在的危险,在这里或是指到处流荡的亡命之徒的队伍,他们喜欢打劫富有的婚礼行列,或许是指某种野生动物,牠们会攻击落单的旅客,但不会攻击一大群人183。NEB 的“夜间的鬼魔”是无法证实的;有许多与鬼魔有关的传说材料,但旧约圣经从未相信这些故事184。
9. 华轿标示出与第7节译作“轿”的那个字不同,这是现中、NIV 的“车子”所疏忽的。这个字(希伯来文 ~appiryon、LXX phoreion)的语源无法确定,在旧约圣经中就只出现这一次。希伯来字与希腊字在发音上的类似,使某些释经学者提议说这个希伯来字是从希腊文来的。这里的语源可能是乌加列文的 apn(一种两轮的手推车),或苏美文的车子(由君王为神祇造成的)。其他人则主张以梵文、亚喀得文或埃及文为这个字的来源,但到目前为止仍无明确的答案。上下文似乎要求某种轻便的轿椅,可能是有轮子的或用人抬的,以上好的材料造成。德里慈提议说在这里有两种不同的交通工具:王后乘坐的是由人抬的(7节),所罗门所等候的则是华轿,思高、JB 的“宝座”即反映出这个观念。
利巴嫩木。利巴嫩山横亘在该地的西北方,作为腓尼基与以色列/叙利亚之间的天然边界。来自利巴嫩的木材是古代近东各地所渴求的185,尤其是用来作建筑材料和制作窗格的香柏树和柏树。
大部分译本都无法捕捉这节经文的诗歌平行体;根据希伯来文,这两行读作:
一乘华轿/为他自己制造/王,
所罗门/来自树木/利巴嫩的。
这是古代近东诗歌一个典型的例子,韵脚的休止“所罗门”先出现,而不是后出现。
10. “竿”(RSV;中文译本与 AV:柱)在旧约圣经中很常见,在雅歌中却只有出现在这里和五15。这个字的意义可以是指柱子(建筑物的,如:士十六25、29;王上七2;烟/火焰的,出十三21),或竿子(帐幕的,出二十七10)。这些常都是经过煞费苦心装饰的(王上七22),或者就像这里一样,是镀上银或其他贵重的金属的。
“靠子”(吕译、RSV;和合本、AV、ASV、NIV:底;JB“天篷”;思高“顶”;NEB“靠头之物”;彭马文“枕垫”;希伯来文 repida)。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就只有出现在这里,虽然字根 rpd 出现在雅歌二5,在其他地方也出现两次。七十士译本 anakliton 传达了相同的字根意义,“向后躺”或“伸出”。究竟这是乘坐者“舒伸四肢”在上面的部分,或是“伸出”盖住顶部的遮篷,从上下文中无法确定;在第一种情形中,金一定是指靠背部分的镀金,在第二种情形下,则是作为天篷的某种金色布料。
坐垫(AV“被覆”;希伯来文 merkab)只有出现这里与利未记十五9,它在后者的意义似乎是某种座位或鞍。阳性形式另外就只用了一次(王上四26),其意义与常见(五十次)的阴性形式相同。这个字总是译作“战车”,可能是这样的交通工具上的座位或座板。它在这里是用紫色布料装饰,这种布料通常是毛织品或细麻布,以一种昂贵的紫色染料染色,这种染料是从腓尼基海岸找到的一种甲壳类动物得来的。这个颜色通常与王室或上流阶级有关。
下一行是个难题,虽然一般的意义很明显。华轿的内部(思高、AV、ASV“中间”;和合本与 RSV“其中”;吕译“内部”;JB“靠背”;NEB“衬里”)是用爱情“镶嵌”(JB;和合本、AV、ASV:铺;吕译“装修”;思高“绣花”;现中“织成”;LXX 作 lithostroton;希伯来文作 rasap)。这动词在旧约圣经中就只有出现这一次,但名词的阴性形式出现八次,以阳性形式出现一次。列王纪上十九6的阳性形式与以赛亚书六6的阴性形式是用来指燃烧的炭。另外七次的经文都译作“铺”。这里所暗示的可能是类似“马赛克”的东西,捕捉并反射光线,彷佛着火了一样。
“亲爱地”(现中;和合本:爱情;AV、ASV“用爱”)。大部分译经者都认为这是表达完成装饰工作的动机,但希伯来文 ~ahba 经常传达的观念是“做爱”(参歌二4)。NEB 的“它的衬里是皮制的”(参吕译),所根据的提议是 ~ahba 与亚拉伯文 ~ihab(动物的“皮”)同语源。JB 的“黑檀木”是假设一个无法证实的经文修正。床的镶嵌物与装饰,在古代近东非常熟悉。在乌加列,已经找到以性爱景色装饰的床铺实品,或许这正是这里所描写的。
耶路撒冷众女子,参一5。JB 删掉了这一行;NEB 将它与第10节分开,将之与第11节的第一行接在一起(参吕译)。困难的关键在于前缀附加 mi 的用法,虽然它正常的意义是“从”(吕译注)或“离开”,但它有时候的意义则是指行动或事件的来源,而是译作“借着”,在这里就应该要如此理解。
11. 你们出去、观看(思高、NIV“出来观看”;现中、JB“来观看”;NEB“出来迎接”)。这个结合句也出现在雅歌一6~8,与七12(参三3)。两个命令语气是直接对锡安的众女子说的。这个词句在雅歌中就只有出现在这里,以赛亚书(三16以下,四4)也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来使用,单数的“锡安女子”用了二十三次,通常是指国家。它在此是平行于耶路撒冷众女子。
所罗门王。参三7、9。
冠冕,不是加冕礼/承接圣职仪式中所用的王室冠冕(参思高),而是以树枝(像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月桂花冠),或宝贵的金属与石头(诗二十一3)做成的,“带状头饰”或“花冠”,是尊荣与喜乐(“欢乐”,RSV、思高)的象征。由他母亲为他戴上,说明这是庆贺的加冠,因为王权的加冕由神的代表──大祭司──执行的186。根据拉比的材料,“新郎是被比拟成君王”,直到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年遭罗马人毁灭,普通的新娘与新郎都戴着“冠冕”187。
他“成婚”(RSV、现中;旧约圣经中就只有这一次)的日子与“欢乐”(思高;和合、吕译、NIV:喜乐;现中“兴奋快乐”;“庆典”与“欢笑”也可证实为希伯来文 simha 的意义)的搭配,加强了婚姻伴侣的自由与心甘情愿。
173 在这个段落与诗篇四十五篇之间,有一些表面类似之处,如:军事主题、香料、婚礼主题本身,以及一些语汇上的类似;但其中也有够多重要的差异,一个人在将这两首诗等同时务须谨慎从事。参前面,导论:“b. 预表法”,第八段至尾;并见 R. Gordis, ‘A Wedding Song for Solomon', JBL 63, 1949, pp.263-270。
174 Pope, pp.423f.
175 参前面,注138。
176 参前面,导论:“Ⅶ 雅歌的语汇”。
177 参导论:“Ⅲ 所罗门”。
178 H. H. Hirschberg, 'Some Additional Arabic Etymologies in old Testament Lexicography', VT 11, 1961, p.380.
179 见六13书拉密女子的注释。
180 军事主题的出现在古代近东情诗中似乎并不寻常,参雅歌一9的注释。在埃及人的情诗中(Simpson, p.305 no.15, p.317 n.33),梅海王──王室的战士,与其武装护卫出现。参导论,注24,与注48。
181 Delitzsch, p.63。他的译法破坏了平行法。但参 Dahood II, p.227。
182 撒母耳记上十七51;撒母耳记下八1~12,二十四9。见 Yadin, pp. 174f, ,208f., 334-337, 340f, 344, 384f.。
183 关于乌加列文同语源的“一群”野狗或胡狼,参 Dahood I, pp.81f. 与 II, pp.104, 331.
184 参 Pope, pp.435-437,与 Gaster, pp.769-771、812f. 贾士德(T. H. Gaster)主张这个词组的意义是“恶梦”,但刀剑对于抵挡这些恶梦毫无帮助。
185 参列王纪上四33,五7~11,六14~19,七1~8。经外文件包括有法老兰塞二世(Ramses II,约主前1301~1234年)的战役记录,以及称之为香柏木山谷之埃及人的“两兄弟的传说”(ANET, pp.25, 256)。乌加列文的亚娜特──巴力循环(Anat-Baal Cycle)II, Col. 6(ANET. p.134)提及利巴嫩的香柏树。亚述的亚述拿西帕二世(Ashurnasirpal II, 主前883~859年)与以撒哈顿(Esarhaddon,主前680~669年)都有用船运回亚述的利巴嫩木材(ANET, pp.276, 291)。
186 旧约圣经对加冕仪式作了两次详细的叙述:列王纪上一32~48;与列王纪下十一11~20。参 R. de Vaux, Ancient Israel (McGraw-Hill, 1961), pp.102-107的讨论。(中译本为:罗兰德富着,杨世雄译,《古经之风俗及典章制度》,上册,光启,民70,125页及下。)
187 Pirke deRabbi Eliezer, ch. 16, 与 Baby lonian Talmud, Sota 49a.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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