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珥书第三章
肆 审判临到选民的仇敌(三1-21)
第三章照希伯来文正典是第四章,为继续第三章(二28-32)的论述,分章实在并不十分明显。信息的内容依据阿摩司书(第一章二节在约珥书第三章十六节上),以赛亚书(第二章四节下或弥迦书第四章三节下,在约珥书第三章十节;以赛亚书第八章十八节下,在约珥书第三章十七节上;以赛亚书第五十二章一节,在约珥书第四章十七节下),以及俄巴底亚书(第十一节在约珥书第三章三节,十七节在约珥书第三章十七节)。本章甚至也参照历代志(约珥书第三章二节下的资料)。在第三章十七节,似可见到以西结书的影响;如果将约珥书的日期算得较晚,尤其是第四至八节以及第十九节(论埃及与以东)。这些只是推断,并无明确的结论。
本章论四围的列国(2、11、12节),因为锡安山耶路撒冷得着拯救(二32),外邦一定要败退。这是续述耶和华应允以色列的呼求,施行救恩。耶和华继续有直接的言词,在本章第一至三、四至八、十二、十七节及二十一节上。
耶和华亲切的启示,以信心的确据开始体会,应自第二章二十七节。那是一个桥梁,将过去与未来撑架起来。本章的开端“到那日”与第二章二十八节“以后”,同样是指向未来,本章信心的确据,在于认识神,祂再启示,“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17节)
本章大致可分为五段。(一)第一至三节,宣告列国万民受审判。(二)第四至八节,向推罗西顿和非利士四境的人说话,显示神报应的公义。(三)第九至十四节,再论审判,战争无法避免,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四)第十五至十七节,再述锡安的安全,在圣山上,耶和华要作祂百姓的避难所。(五)第十八至二十一节,埃及与以东必荒废,但犹大必存到永远,因为耶和华住在锡安。
经学家大多提出问题,关于第四至八节及第十八至二十一节两段经文的背景及写作时间。前者论巴勒斯坦的滨海地区的列邦──推罗西顿和非利士。后者论以色列南方的邻邦──埃及和以东。他们将写作日期视为最晚的阶段,甚至在波斯以后的希腊时代(下文再待讨论)。但是重点在于那些列国是外邦的代表,他们将以色列分散在列国,分取神的地土,所以在神震怒之下。以色列是“我的百姓”、“我的产业”、“我的地土”(2节),是在神眷佑之中。在第十八至二十一节这段经文,使读者联想以赛亚书第二十四章二十七节;以西结书第三十八、三十九章以及撒迦利亚书第十二至十四章。这些都有启示文学的意味。这里作者有意将神的百姓与列邦万民不同的命运,作尖锐的比较。
(一)列国受审判(三1-3)
“到那日,我使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1节)
这里继续以上(二章)的论述,“到那日”就是“到那时候”(二32)。同样的用字也在耶利米书(五十4、20,卅三15)。在耶利米的信息中,为宣告巴比伦的沦亡,除去北方的威胁,而确保犹大的拯救,耶路撒冷终于安全与安定。约珥信息的重点也在于此,因为以色列与列国的关系,引起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以后都要解决,犹大耶路撒冷最后必得复兴。
“被掳的人归回”,也可译为“从苦境转回”(参阅伯四十二10用词相同),在西番雅书第三章二十节及以西结书第三十九章二十五节有同样的用语。1
“我要聚集万民,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在那里施行审判。”(2节上)
“聚集”以着重语气的结构(文法名称为Piel:Intensive stem),指审判(参阅番三8;结廿二19、20;何八10,九6)。
约沙法谷在旧约其他经文从未提及,在新约时代,只提汲伦谷,这山谷当然不是平地,而是类似河道的低洼地。2可能这是指空旷之地。四面有山环绕,可作审判之场地(2节下、20节下)。也是可作战场的(11、14节)。约沙法原意为耶和华审判之作为,所以用这名称为象征。这是最后的战争,是从北方来的军队,来敌挡耶和华的,所以是指末事的。现在耶和华带他们下来,正如神曾带他们成就祂命的(11节上)。耶和华似乎不是审判官,而是执行官,先带他们下去,然后再施行审判。
约沙法谷是否历史的回忆,就是犹大王约沙法从事战事的史实,记载在历代志下第二十章?历史原是神审判的记录,启示神公义的作为。
“因为他们将我的百姓,就是我的产业以色列,分散在列国中,又分取我的地土。”(2节下)
这些万民迫害耶和华的百姓。“我的百姓”曾在第二章二十七节下及第三章三节(参阅结卅八14、16及卅九7)。第二十七节下“我的百姓”四面有敌国围困,现在这里有同样的困苦的处境。神的百姓这里必指南方犹大与耶路撒冷,也用以色列的名字(二27及三16)。列邦首先加害于以色列人的,是将他们分散在各处。这字“分散”在旧约中不常用。诗篇第一百四十七篇十六节“撒霜如炉灰”,分散是撒开。耶利米书第五十章十七节“分散”的羊,把牠们打散。这里的分散,是“驱散”的意思,先被亚述的王将北方的以色列人驱至列邦。以后又有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掳至异地。前者发生在主前733年及721年。后者的事是在597年及586年,是将南方的人们驱散。这样征服者就将耶和华的地土掠取(参阅弥二4;哀五2及王下十七24)。这是耶和华的地土,是分给以色列人承受为业。所以外邦分取,是掠夺耶和华,这样的罪无可宽宥。
“且为我的百姓拈阄,将童子换妓女,卖童女买酒喝。”(3节)
拈阄的事是指责列邦的罪。俄巴底亚书第十一节,先知责备以东掳掠雅各的财物,为耶路撒冷拈阄分掳物。那鸿书第三章十节尼尼微人也有拈阄的罪行。这里侵略者以拈阄来分战俘。他们将童子卖为奴仆,换取的钱用来嫖妓。将少女卖掉,为饮酒狂欢。对这些无助的人们当作商品一般沽卖,对以色列人来说,是无可想象的。在申命记第二十一章十四节:战俘决不可为钱卖他。善待无助者是应有的道德,所以外邦人的罪,是神不能宽容的。
这节经文中译词是根据亚兰文译本。七十士希腊文译词作:“将童子卖作娼妓”,涵义就不相同。利亚译词与亚兰文相似:“以童子作妓女的身价出售。”这些都表明他们藐视基本人权,为不法的罪行。
1 Hans Wolff, Hosea, 123, 从用语的历史研究,可参考Andre Dupont-Sommer and Jean Starcky, Les inscriptions arameennes de Sfire, 128, Martin Noth, "Der historische Hintergrund der Inschriften von Sefire," ZDPV, 77, 1961, 149.
2 Armin Schwarzenbach, Die geographische Terminologie im Hebra/ischen des Alten Testaments, 1954, 38.
(二)报应的公义(三4-8)
“推罗、西顿和非利士四境的人哪,你们与我何干?你们要报复我么?若报复我,我必使报应速速归到你们的头上。”(4节)
推罗、西顿与非利士地区一同提及,他们是采取一致的行动,胁迫犹大人,他们仅受警戒。从历史背景来研究,那必在主前第四世纪之前,在亚历山大帝东征还未成就的时候。西顿原比推罗重要,西顿人即指腓尼基人,包括推罗人。在主前第十世纪,推罗就取代西顿的地位。在波斯时代,推罗与西顿才在同样的地位。3非利士四境应包括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迦得及以革伦(参阅摩一6-8)。可能不仅在城市,也包括乡村。他们对以色列的危害,必得罪的报应。
在本节的开端应有“况且”的字样,表明是承接上文的。虽然学者认为第四至八节是后加的,并非原有的经文。但是这里却有非常明显的衔接点。
几个简短的问号,可说是法律程序中辩论的方式。“你们与我何干?”他们是否注意耶和华的作为,不会使神不取行动的。“你们要报复我么?”第二个问话原意为“你们向我作了甚么?”(参阅士八1;耶二5、29;弥六3)。这双重的问话,必使外邦受了震惊,因为耶和华要有行动了。神报应的行动会尽快地实现出来(参阅俄15下;诗七16,九15、16)。
“你们既然夺取我的金银,又将我可爱的宝物带入你们宫殿。”(5节)
这是侵略者掠取金器银器,是从圣殿中夺得的,是耶和华的圣物(参阅该二8),正如历史的记载所述的(撒上五1、2;王下廿四13)。这里的金银也可能指犹大耶路撒冷个人的财物,也应该算是耶和华的。他们掠夺了之后,就放在他们的宫殿或圣殿内。古代苏美里亚的亚甲文用词,二者都可解。4此处译作“宫殿”,可能较为恰当。
“并将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他们远离自己的境界。”(6节)
贩卖人口是极羞辱的行为,将人当作商品,尤其可耻。他们将犹大人带走,远离他们的住处,无法归回,实在是极恶毒卑鄙的行为。希腊人在中译词有小注:“原文作雅完人”(Javan),是希腊语的地区,旧约中屡经提及(创十2、4;代上一5、7;赛六十六19;亚九13;但八21,十20,十一2等)。
“我必激动他们离开你们所卖到之地,又必使报应归到你们的头上。”(7节)
耶和华现在要施行报应,祂要用牺牲者成为报复者。本来那些被卖的人是多么无助,被卖到之地更是陌生的环境,无法逃脱,也无可投奔,求告无门。但是神为他们申冤,使他们看见报应落到那些欺压的人身上。神是施行报应者,他们先在该地无法立足,必须离开。以前是被卖的人被带去,现在是作恶事的人被赶走。
“激动”是神的行动,原意可译为“驱使”或“催迫”,所以那些人离开是不得已的。这在下一节才说明他们是怎样被驱走的。以前他们怎样将犹太人卖到远方,现在是他们卖给远方示巴的人。犹大被卖的人自身当然无法报复,他们无力作这事,也不可这样作恶。但是神报应的公义必然临到这些恶者,他们无法逃脱。
从历史背景来研究,那些作恶的外邦人,就是腓尼基与非利士人,他们曾将犹大人与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以后亚历山大帝东征的时候,约在主前332年,推罗与迦萨终于无法抗拒而败亡。希腊人极会贩卖奴隶,就掳掠推罗与迦萨人,卖给远方的示巴人。
“我必将你们的儿女卖在犹大人的手中,他们必卖给远方示巴国的人。这是耶和华说的。”(8节)
“卖在犹大人手中”是七十士希腊文译词,原意是“藉着犹大人的手卖给……”。那不是说犹大人是经手贩卖人口的,而是因犹大人受屈的缘故,他们就要受应得的报应。犹大人在困苦中求告耶和华,神为他们申冤。他们的祷告好似诗篇第一百三十七篇七至九节:求神记念这仇,施行报复(参考俄18;诗一四九6-9;弥四13;亚十3-5,十二5-9)。
示巴人是在远方(耶六20),大多是经商的人,来自阿拉伯南部,在旧约中屡经提说(王上十1-13;结卅八13;赛四十三3,六十6及伯一15)。他们受了希腊人的罪恶的影响,也贩卖起人口来,而他们的目标是那些滨海地带的腓尼基人与非利士人。其实西顿人比推罗人还要早遭浩劫。在亚历山大帝东征以前,西顿已经受制于波斯王亚达薛西三世(Ochus),时在343年。这些历史的报应,已经证明神的公义,这公义是罚恶的。在历史的见证中,向世人昭示。
3 Martin Noth, "Pho/nizier," RGG, 5, 360-62; Walther Zimmerli, Ezechiel, 601-6.
4 Zimmerli, Ezechiel, 220, Wolff, Hosea, 146.
(三)末世的战争(三9-14)
“当在万民中宣告说:要预备打仗,激动勇士。使一切战士上前来。”(9节)
这是先知的呼声,呼吁人们承担先知的工作,在万民中宣告。神的百姓要成为战士,在列国面前执行审判。要预备打仗,这也是耶利米书第六章四节的呼声:“你们要准备攻击他。”敌人已经来到攻击耶路撒冷(参阅耶五十一27、28及弥三5)。勇士与战士在第二章七节提说,那里是外邦来侵的敌人,现在神的百姓自己必须奋起,不可等待。
“一切战士都进前来,上前来。”这是原文所述的。进前来是为出战。上前来,是上耶路撒冷的圣山(结卅八9、11、16、18,卅九2)。这样的呼喊与以赛亚书第八章九、十节有些类似,只是那里只为激动外邦人。但是耶利米书第四十六章三至六、九、十节更是呼唤出战的,但激动外邦人,以色列会败亡,最后外邦也必灭绝。现在却是以色列人直接出战,执行审判,但外邦人也尽可争战的。
“要将犁头打成刀剑,将镰刀打成戈矛。弱的要说:我有勇力。”(10节)
这是讽刺的话,正与弥赛亚预言相违(赛二4;弥四3)。当农具成为武器,生产的工具成为杀人的利器,杀戮必然发生。
弱的要说,我有勇力。表明他没有惧怕胆怯,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懦夫。倚靠神的人不同,“弱的必如大卫”(亚十二8)。
“四围的列国阿,你们要速速的来,一同聚集。耶和华阿,求你使你的大能者降临。”(11节)
列国受催促,急速地从各处云集一处,集中在战场,那战场在那里呢?在下一节宣告。七十士译本将这些用词作为命令:赶紧……前来……聚集,看来十分有力。在拉丁文译词,将“赶紧”译为“冲出”,似乎更加紧张。亚兰文译词全都是勉词,好似中译词的语气。
第十一节下的译词甚有出入。亚兰文译作,“耶和华要破坏他们战士的力量。”中译本循希伯来文的词句,但“大能者”似嫌过强,可译为:“耶和华阿,求你将你的勇士领下来。”(参阅赛十三3下;亚十四5下;代下二十22)。有的译法,不将“耶和华”为呼求的称谓,而当作主词:“这样耶和华就可以破坏你们的勇士。”5从上下文读起来似乎较为合理。
“万民都当兴起,上到约沙法谷,因为我必坐在那里,审判四围的列国。”(12节)
这里耶和华不是战士,而是审判官,宣布罪状(三2)。神在约沙法谷登上宝座,向列国宣判,好似撒母耳记上第三章十三节所用的字“降罚”。神以全地的王的身分,降罚给万民(亚十四9)。祂坐着为王,来审判世界(诗九7、8,一二二5;耶廿六10下)。
“开镰罢,因为庄稼熟了。践踏罢,因为酒醡满了。酒池盈溢,他们的罪恶甚大。”(13节)
这里的图画改变了,从战场至田野,由战争的毁灭至田野的庄稼,就是收获与醡酒的景象,但都表征着审判。在弥迦书第四章十三节,呼喊锡安的民起来踹谷,也是从收获说到审判。
鎌刀是割葡萄的,葡萄已经熟透了(同一个字在创四十10;结廿四5“开滚”的锅,也是同样的动词)。割下葡萄来践踏,也指着刑罚。踹酒醡,使酒涌流(二24;箴三10)。盈溢的酒表征列国恶贯满盈。耶和华是踹葡萄酒的,祂的衣服也必沾满红色的葡萄汁,好似鲜血一样,如在战场一般(赛六十三1-6)。这节正如上面一样,没有指定向谁说话,但这是耶和华的宣告(2、12下,17节)。
“许多许多的人在断定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14节)
审判的景象,从踹葡萄又转到战场的惨状,是与耶利米有雷同的描述(耶廿五30,四十八33)。战争也常是先知描绘耶和华的日子(赛十三4;结七11-13,三十4、10、15等)。
约沙法谷现在描写为断定谷。“断定”原意为审断的意思,与“审判”同义(王上二十40;赛十22、23;但九26、27)。耶和华的日子已经开始了(二31、32)。
“许多许多的人”是希伯来文的原意,希腊文译本中的一种(Theodotion)与拉丁文译本都有类似的译词。但是另两种希腊文译本(Aquila and Symmachus)译作:“聚集、聚集”。七十士译本译作“哄嚷”,当然也指人多甚为熙扰(参照赛十七12)。所以有的译为“熙嚷、熙嚷”,也是十分生动的语调。6
“断定谷”在亚兰文译本仍作“约沙法谷”(2、12节),表明这审判的场所仍是古战场,不仅令人凭吊历史悲剧的往事,也看见神的审判临近,万物的结局在即,人们都必须迎见神──审判的主。
5 Wolff, Amos and Joel, 74, 80.
6 Wolff, Amos and Joel, 73.
(四)安全的保障(三15-17)
“日月昏暗,星宿无光。耶和华必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天地就震动。耶和华却要作祂百姓的避难所,作以色列人的保障。”(15、16节)
日月星宿都变为昏暗,是预告耶和华的日子。这已在第二章三十一节描述了。这大而可畏的日子是从耶路撒冷来的(一15,二1、11)。这是有神的怜悯与恩惠,因为祂顾惜,怜恤祂的百姓(二13、14、18、19)。这里第三章十五节是重复第二章十节下,第十六节也重复第二章的论述。但是第十六节似乎是引述阿摩司书第一章二节上,或由耶利米书第二十五章三十节重加解释。7
耶和华从约沙法谷来到锡安山,祂是在那里要审判列国,好似阿摩司在信息的开端述审判一样(一2及以下)。现在耶和华在审判列国的地方,却作为祂百姓最可靠的避难所。避难所是巨石所造的堡垒,为防卫之用,敌人无法攻取,这是为以色列人所预备的。这是坚固的保障(赛十七10;诗卅一2;鸿一7),长远为耶和华的百姓所预备的。
“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那时,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外邦人不再从其中经过。”(17节)
信心的确据原在于神亲切的启示,首先在第二章二十七节已经述明,且有施恩的应许。以色列人应该认识耶和华是以色列圣约的神,祂的作为还不仅在他们,祂最后的目标,还是地上的列国。所以从第二章十八节,一直到第三章,都具体说明这一要义。耶和华说:“我住在锡安我的圣山。”正如以赛亚书第八章十八节。锡安山实在是“我圣所的山”(参阅俄16;结二十40;赛五十六7,五十七13,六十五11、25,六十六20)。耶和华住在耶路撒冷中(亚八3及二10),但祂也实在住在祂百姓中间。在约珥,神的圣所是祂居住的帐幕。8耶和华既在锡安居住,所以耶路撒冷是圣所的所在,本身就是圣所之城(赛五十二1)。根据撒迦利亚书第十四章二十一节,在耶路撒冷和犹大所有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是未受割礼的人(赛五十二1),或商人(即迦南人,亚十四21),或恶人(鸿一15),都不得从城中经过。这些人就是约珥所提的“外邦人”,可见耶路撒冷圣城的高贵。
耶和华亲切地启示祂自己,祂是圣约的神,住在锡安使耶路撒冷成为圣洁的城,不容异教的外邦人自由出入。耶路撒冷必成为圣,是圣所,不仅只在礼仪上圣洁(亚十四21),更在立约的关系上圣洁,成为圣约之民的避难所与保障(二32及三16)。这一点约珥的思想更接近以赛亚书后半部(五十二1、2及六十21)。凡是真正悔改并相信耶和华怜悯的(二12-14),就必明白信心是有确据的。神已经应允,耶和华的日子是审判的日子,也是他们拯救的时候。所以他们敬虔的人必须在耶路撒冷恪守敬拜的礼仪,深信耶和华必在锡安居住治理,属祂的子民必享平安。
7 “避难所”一词的涵义,可参阅Hans-Joachim Kraus, Psalmen, 342, 解释诗篇第四十六篇一节。
8 这一用词(shaken)是支搭帐幕或居住的意思。Arnulf Kuschke, "Die Lagervorstellung der priesterschriftlichen Erza/hlung, Eine u/berlieferungsgeschichtliche Studie," ZAW 63, 1951, 84-86.
(五)永存的锡安(三18-21)
“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滋润什亭谷。”(18节)
到那日,在耶和华的日子就有两种显著的现象。耶和华审判了列邦,祂的百姓得以完全自由平安(二27,三17),耶和华住在锡安。此外,地土在耶和华的祝福之下就丰饶非常,物质丰富(18节),也不再有任何外患(19、20节)。这幅佳美的图画,充满着诗情画意的美境,呈现在读者面前。
泉源是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18节下),说明地土的丰饶,是由于耶和华住在那里的原因。关于经济情形的好转,在第二章十九至二十六节已经述。食物的供应不仅恢复正常,而且更扩大容量幅度,是神迹奇事的表显。耶和华的日子是外邦受审判而以色列获拯救的日子(三1-3、9-17),现在又加上乐园的描述。耶和华不仅是他们的避难所,更有丰富的供应。这里几乎与阿摩司有同样的描绘:“大山要滴下甜酒,小山都必流奶”(九13)。末世的盛况必包括丰收与自由,物质之丰富,将地土描写得与乐园一样,物质生活以外,还享受政治自由的生活。但是阿摩司书没有提到圣殿流出的泉源。
再看第一章五、二十节所有的悲叹,那是人们因没有甜酒而哀号。溪水干涸,草场也无草木。现在甜酒充溢,这甜酒好似雅歌书的“香酒”,虽然石榴酿成的香酒与葡萄酿成的甜酒并不相同,都是给人享用的。再有这里的水流与泉源涌涌,完全没有干旱的现象了。
现在奶多,牛群必极肥壮,一反以前的情况(一18),再没有匮乏的现象,只是丰富有余。
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就汇为水流,在以西结书有很清楚的述(四十七1-12;参阅诗四十六4,六十五9;创二10-14以及赛卅三21)。9约珥书第三章十八节与以西结书第四十七章一至十二节在文字方面并不相似。比较撒迦利亚书第十四章八节,涵义更不相同,因为约珥并没有撒迦利亚那么精细的描述,因为他看见活水分为两半,一半往东海流,一半往西海流。虽然约珥也提到东海与西海,但是用意并不一样。
什亭谷只有约珥提及,是否现在巴勒斯坦的Wadi es-Sant?10从伯利恒向西到迦得,11如果根据以西结书第四十七章,泉源从殿中,这谷就该在耶路撒冷的东边,可能与汲伦溪衔接,从犹大旷野直伸展至死海(结四十七8、9)。这必是很大的山谷,可以有辽阔的视野,使以西结能看得那么远。这什亭谷也可称为“皂夹谷”(Valley of Acacias),皂夹木的树是在缺水的地方长的。可能约珥的思想中,没有注意皂夹木是制造圣殿器具的重要木料(出廿五10、23、24,廿六15,廿七1-三十1)。为甚么提到“什亭谷”或“皂夹谷”,似乎没有作清楚的交代。但是重点是在神居住的地方,既是耶和华以色列神显出的所在,必有丰富及兴盛的生命力,这也是神奇妙的作为。
“埃及必然荒凉,以东变为凄凉的旷野,都因向犹大人所行的强暴,又因在本地流无辜人的血。”(19节)
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中间,犹大必得着政治的自由,他们能脱离主要的仇敌埃及与以东。在本章第一至三节及第九至十四节,只笼统地提说列邦。但是第四至八节提出推罗、西顿和非利士,现在也具体地提出另外两个国家。埃及一向是以色列的仇敌(出一15及以下;王上十四25、26;王下廿三29)。以东也成为神百姓的仇敌,尤其在耶路撒冷败亡的时候,约为主前587年,他们趁火打劫,给予以色列人许多困扰(俄10-14;哀四21;诗一三七7;玛一3、4)。所以约珥提及耶和华的日子,在神审判的列国中,埃及与以东必不得幸免。
“荒凉”一词是在西番雅书常见的(一13,二4、9、13)。这在以西结书也是常用的,在二十次以上,尤其指埃及(廿九10、12,卅二15)、以东(卅五3、4、7、9、14、15)。
他们最大的罪是敌挡神,迫害神的百姓,行强暴的罪恶(俄10),埃及的罪恶形容在列王记上第十四章二十五、二十六节以及列王记下第二十三章二十九节。
“但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万代。”(20节)
犹大耶路撒冷是耶和华的居所,所以在那里也必永远有神的百姓长远住着。“存”字可译为居住,犹大必有人居住到永远,耶路撒冷也是这样,代代相传。这就与“荒凉”成为相反的用词(参阅赛十三20;耶十七6、27下;结廿六20,廿九11)。
耶和华在争战中取胜之后,就定居在锡安。祂的百姓也因此可以安居,他们的家园不会再失去了。这必须在耶和华的日子才可完全实现。
“我未曾报复流血的罪,现在我要报复。”(21节上)
这半节似与第十九节下衔接。耶和华看见外邦流无辜人的血,并没有免去他们的刑罚,神没有报复,现在却到报复的时候了。神也并非免去以色列的刑罚,但允许外邦人害以色列,并不许他们过分,现在神必起来报复,除去以色列的刑罚,而外邦人必受罚,无可避免。“现在我要报复。”这是七十士译本的语气。
“因为耶和华住在锡安。”(21节下)
这句话应在第二十节之后,这意思就连贯了。神住在锡安,祂也坐着为王,祂管理与施恩,祂审判与拯救。祂是永远为主的,属祂的人也必存到永永远远。
9 参阅Kraus, Psalmen, 343f.
10 Bewer, Obadiah and Joel曾经提及。
11 Gustaf Dalman, "Jahresbericht des Instituts fu/r das Arbeitsjahr 1908/9," PS, 5, 1909, 13; Martin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89.
本章概要
选民与万民,是本段的要义,从第一章开始就有了。但是最主要的主题在耶和华的日子(一15),选民与万民都会在灾难之中,但是神似用外邦的军队,成为祂审判的工具,对以色列难免是一种威胁。不过第二章二十节起,情形才有转机,第二章三十二节更具体地说明选民的前途。耶和华的救恩并没有离开他们。在最后一章,要旨才明显,耶路撒冷成了避难所,所以犹大耶路撒冷是此章(第三章)的中心主题,他们是耶和华的百姓,祂的产业,因为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2、3、16、17节)。
论以色列与列邦,还是指向以色列与她的神。神宣告了祂的作为,就是扭转犹大与耶路撒冷的局面(1、2、11、12及16节)。耶和华启示祂自己,使众民都能认识祂。祂的启示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使以色列自身必须认识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神,神住在锡安。第二个阶段,使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是审判世上的列国。祂的行动都与祂历史的目的有关,最后引出耶和华的日子。这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有战争连在一起。所以这里有一套神权的神学,可能是在祭司群所传递的信息。耶和华在以色列中间,在祂的百姓那里(17、21节)。
在这一大日,耶和华启示祂是以色列的神,因为祂审断那些欺压以色列的外邦人,是万民(2、9、12节);尤其是指出的国家(4-8、19节),也包括地上的列邦(2、9、10节)。以色列等候神为他们申冤,有行动使列国归于毁灭。耶和华在末世的战争中,是首领也是法官。战争只是祂干豫历史的行动,所以祂必须得胜。
在这末世的战争中,世上的列国在灭亡中,但以色列却如初升的旭日,有无限辉煌的前程。他们在锡安,耶和华自己成为他们的避难所及保障(16节)。祂的城是不可侵犯的圣所(17节下)。耶和华在锡安的帐幕,为保护圣城的安全(16、17、20、21节)。有泉源从殿中涌出,使生命繁荣,遍处都兴盛。“耶和华的殿”在约珥书只有此处(18节下)提及,并不连带提说献祭与祷告。献祭与祷告在别处都已分别提出了(一9、13、14、16及二17)。圣殿只为新生命的根据,好似以西结书第四十七章所说的。
从约珥书看神的应许,指耶和华的同在与作为,祂在锡安居住。这些都应验在基督耶稣的生平与教训之内。约珥当日看见蝗灾,而豫感耶和华的日子,成为他信息的重点。审判是不可免的。主耶稣肩负了以色列与列邦的罪,听候耶和华宣判,完全承担了,而替代着受苦。
在锡安──照新约的亮光,是主耶稣在耶路撒冷,显明了神的怜悯。主耶稣的死成为保证,神应许的新生命必然实现,主的复活就证实了这事。现在凡亲近主的必有安全与福分,不为试探所困。约珥使我们看见基督生命的能力使个人与世界都改观了。看泉源从圣殿中流出来,有丰盛满溢的生命,这是将来必成的事,而且超过人的希望(启廿二1-5)。
但是审判的信息仍是严峻的,锋利的鎌刀在耶稣的比喻(可四29)及启示录(十四14、15、18、20以及十九15)。最后收获时用的镰刀(三13),仍是对列国的警告。
神的话语藉着先知约珥,仍是十分重要的,为勉励并刚强众信徒,围困神百姓的仇敌已经在败退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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