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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九章

 

瞎眼的见到了光(Ⅰ)(九15

这是福音书所记载惟一生来就残障的事例。使徒行传记载两个人生来就残废(三2:一个生来是瘸腿的,天天被抬来圣殿的美门;十四8:路司得城里坐着一个生来是瘸腿的,从来没有走过)。然而四本福音书里,只提到这个人是生来就残障的。他一定相当出名,门徒才会都认识他。

他们看到他的时候,就利用机会请教耶稣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犹太人一直不解的,而门徒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犹太人习惯把犯罪和受苦联在一起,当作因果关系。他们总认为一个人受苦,必然是犯罪的结果。因此,他们问耶稣:“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昵!是他父母呢?”

既然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怎会有可能是因为自己犯罪的结果呢?犹太神学家以两种角度来同答这个问题。

(一)部份犹太神学家有某些人能在出生前犯罪的奇怪想法。他们相信一个人在母亲的腹中就有可能犯罪。在安东尼拿斯(Antoninus)与族长拉比犹大(Rabbi Judah the Patriarch)的假设对话中,安东尼拿斯问:“邪恶对人的影向从何时开始呢?是从一个人在母亲腹里成形开始,或从一个人出生开始呢?”拉比起先同答:“从在母亲腹里成形开始。”安东尼拿斯不同意这看法,遂据理力争,来说服犹大,犹大后来才让步,说,如果一个人在成形的时候就开始受到邪恶的影向,势必在母亲腹中踢他母亲,并想办法跑出来。于是犹大找到创四章七节作为依据,把“罪就伏在门前”解释作罪在母亲的腹外等候,人一生下来就开始受到罪的感染。从这些言论,我们看出犹太人有出生前犯罪的观念。

(二)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相信灵魂在人出生前就已存在。这种观念是受到柏拉图(Plato)和希腊人的影向。他们相信灵魂在创造世界之前,既已存在于伊甸园,或在七重天,或在某处,等候住进人的身体,希腊人相信灵魂是良善的,然而在它们住进人的身体之后,才受到身体的污染。不过也有部份犹太人相信有些灵魂本来是好的,有些本来是坏的。智慧书(The Book of Wisdom)的作者说:“我作孩子时本性是良善的,上主也赐给我良善的灵魂。”(智慧书八章十九节)

在耶稣的时代,有些犹太人相信,一个人生来就残障,极可能是他在出生前犯罪所带来的结果。这是奇特的想法,对我们来说,更是不可思议。是“宇宙受罪恶感染”的这个观念,促使犹太人产生这种想法。

再不然,一个人生来就残废,必是他父母犯罪的结果。因为旧约早就有子女承袭父母的罪的思想。“因为我耶和华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廿5,参阅出卅四7,民十四18)。诗人论到坏人,说:“愿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念,愿他母亲的罪过不被涂抹”(诗一○九14)。以赛亚也说:“你们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一同报应在他们后人怀中”(赛六十五67)。旧约圣经再三强调列祖的罪,会连累到后代的人。因此,我们必须记住:没有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人为自己死。如果一个人犯了罪,他就带来了无穷的后患。

瞎眼的见到了光(Ⅱ)(九15)(续)

本段指出两个永恒的大原则。

(一)耶稣不打算把犯罪和受苦连在一起讲,也不打算解释犯罪和受苦的关系。他说这人受苦,是要在他身上显出 神的作为来。兹以两点来说明。

1)约翰认为神迹就是 神的荣耀和能力的记号。其它福音书的作者持不同见解,认为神迹乃是表现耶稣的怜悯。耶稣看见一大群饥渴慕义的民众,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可六34)。有一个长大痲疯的,来求耶稣洁净,耶稣动了慈心,就医治了他(可一41)。我们时常听说约翰福音与其它福音书对神迹的观点不同。但事实上,并不冲突。他们祗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件事。 神的荣耀其实是基于他的怜悯而发的。 神在何处充分表现他的怜悯,该处就充分显出 神的荣耀。

2)就另一方面而论,人的受苦可以显出 神的作为。人的受苦、忧伤.痛苦、失望、丧失常是显明 神恩典的良机。第一,从受苦者的身上,我们看见 神的行动。如果苦难临到不认识主的人身上,他立刻就因为打击而一蹶不振;如果苦难临到信主的人身上,他会由于与主同行而表现出能力、美德、忍耐和高尚的气质,这是因为 神在他心里的缘故。据说老迈的圣徒在极痛苦中离世之前,常把家人招来,对他们说:“你们来看基督徒是怎样面对死亡的。”如果我们受到惨重的打击,就能趁机向世界见证基督徒怎样面对逆境,甚至怎样视死如归。那么,我们所受的每一种苦难,都是在生活上显明 神荣耀的良机。第二,对于那些在苦难当中的人,我们能向他们显明 神的荣耀。劳拔克(Frank Laubach)对基督就是道路,有一个新鲜的看法。他说:“基督的道路进入我们里面,我们就成为道路的一部分,因为 神的路直达我们心里。”我们若去帮助受难、受苦、悲伤、痛苦、忧虑中的人, 神就藉着我们这条道路,把天上的帮助带给那些人。我们若表现出 神的样式去帮助苦难中的同胞,即是显明 神的荣耀

耶稣接着说,他和门徒必须趁有机会的时候做 神的工作。 神让人在白天做工,晚上休息。白天结束之际,也就是停止工作的时候。因此,耶稣赶紧趁着白天的机会多做 神的工作,因为他知道十字架的黑夜就要来临。其实,每一个人的情形也都是这样。 神给我们的时间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做的事,都要在此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格拉斯哥的一个日晷仪上面刻着一句格言:“充分别用时间,免得时间一去不回。”我们不宜把当做的事,留到以后才做,因为以后你可能永远没机会做它。基督徒的责任,就是充分别用时间来服事 神和同胞,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一生的岁月究竟是多少。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有些应做的事我们们没有做,到发现时已没有时间做了。

但另有一种机会可能被我们错过。耶稣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耶稣如此说,非谓他的生命和做工的时间是有限的,而是指我们信靠他的机会并不太多。每一个人几乎都有接受基督作他们个人的救主的机会,如果忽略这个机会不予把握,机会可能不会再来。

史塔巴克(E. D. Starbuck)在其人作宗教心理学,对那一种年龄的人此较容易归主,提出有趣和令人警惕的统计数字。他说,一个人信主的最早年龄约在七、八岁左右;从那时起至十或十一岁,信主的人数逐渐增加;从十一岁至十六岁这一段期间,信主的人递增;十六岁至廿岁这段期间;信主的人数急剧下降;卅岁以后信主的,则如凤毛麟角,少而又少了。 神时常对我们说:“把握现在。”问题不是耶稣的能力减少,或他的光减弱;如果我们忽略跟前的决志机会,年纪越来越大,就更不可能归主了。工作必须做,归主的决定也须趁早,趁白天的时候工作,因为黑夜就要来临。

一种神迹的方式(九612

耶稣在这个神迹之中,用唾沫医治人;此外,还有一个神迹,耶稣也是采取同样的治疗方式。根据可七章卅三节,耶稣吐唾沫抹在人的舌头,医治一个耳聋舌结的人。对我们来说,用唾沫医病是既奇怪,又使人厌恶,而且也不卫生的;但在古时候,这却是十分寻常的动作。他们相信,一个人的唾沫,尤其是伟人的唾沫具有医疗的功用。据塔西特斯(Tacitus)说维斯巴先(Vespasian)前往亚历山大(Alexandria)时,有两个人来求他。这两个人,一个眼睛有毛病,一个手有毛病,经他们的神明指示,求见维斯巴先。眼睛有毛病的那人希望他“吐唾沫来抹他的眼珠”;手有毛病的人希望维斯巴先“用脚掌踩他的手。”维斯巴先很不愿意这样做,但经不起人再三怂恿,只好照做。“那人的手立刻有劲;瞎眼的人立刻恢复视力。这两件事实,迄今还有人作证。”(见塔西特斯着通史Histories四章十八节)

罗马著名的科学资料搜集家皮里纽(Pliny)曾以整章的篇幅记述唾沫的妙用。他说,唾沫是预防蛇的毒液最好的药物;此外尚可治疗癫痫,苔癣和癞病,眼炎,癌,颈部痉挛,和毒眼。唾沫既有无穷妙用,因此,在古代使用唾沫是极其寻常的事。甚至今日,假使我们烫伤了手指头,第一个自然的反应,就是把手指头含在口里;也有人相信唾沫亦可治愈赘瘤。

耶稣使用唾沫,祗是顺应当时的习俗。他是一位聪明的医生,因此治病必须先赢得病人的信心。他并不是相信唾沫的功能,用唾沫治疗既然是病人对医生的期望,他就这样做以取信病人。无论那一个时代,一个病人之能获得治愈,药物本身和病人的信心是很重要的两个因素。耶稣吐唾沫抹那人的眼睛之后,吩咐他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西罗亚池子是耶路撒冷陆标之一,它是古代世界重要的工程成就。耶路撒冷倘被围攻,给水就成为大问题,因主要水源是靠汲沦谷的处女泉和基训泉。有一个卅三级石头凿成的楼梯通往水泉;然而水泉完全曝露在外,一旦受敌军围攻,水源被切断,后果堪虞。

希西家知道西拿基立想攻打巴勒斯坦,就决定凿穿一个石头的地道,把水从水泉引入耶路撒冷城里(代下卅二2830;赛廿二911,王下廿20)。如果工程是笔直的,则全长为三百六十六码;事贾上,他们的暗渠是曲折的,推测其原因若不是顺着岩石的罅隙,则为故意避开神圣的地点,筑成后的水道计长五百八十三码。水道宽约二呎,高约六呎。工程人员分别从两头挖掘,在中央点相遇──在古代这是了不起的成就。主后一八八○年偶然发现的碑文,对挖掘水渠工程的经过记述甚详。

西罗亚池子位于自处女泉引水入城之处。是一个露天的水池,宽廿呎长卅呎。这个池子因其作用而得名,西罗亚一词的意思,就是“遣送”,因为池子里的水经暗渠,被送进城里。耶稣也差遣这人到西罗亚池子去洗;他洗过之后就看见了。

这人的眼开了以后,许多人不相信他就是他们素常见到的那个讨饭的人。但他坚决地见证耶稣所行的神迹。耶稣继续行许多神迹奇事,但对不信的人来说.这些事都好得令人难以置信。

成见与确信(九1317

不可避免的麻烦终于发生。因为耶稣和泥开瞎子的眼睛那一天,碰巧是安息日。根据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看法,耶稣至少在三方面违犯了安息日的律法。

(一)耶稣和着泥巴开瞎子的眼睛,犯了安息日不可工作的规定。那怕是最小的动作,也算是工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有如下列:“安息日不许加添灯油,或把灯芯放在油里”、“为了节省灯油或灯芯,在安息日把灯火吹媳,是有罪的”、“安息日不可穿附有钉子的草鞋行走”。(钉子被视为有重量的物品,安息日带着有重量的东西是违犯传统的规定)。安息日不许剪指甲,不许拔头发或胡蒙。在这种观点之下,耶稣和着泥巴就是作工,违反了安息日的律法。

(二)安息日不许治病。只有在一个人生命垂危时,始得在安息日施用药物。然而医疗的范围,也只限于勿使病情恶化,但不许把病治好。比方说,牙痛不许用醋;跌断四肢,不得接合。“人的手或脚,骨节脱位,不许把冷水倒在其上”。显然,那生来是瞎眼的人,并无生命的危险;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他,是触犯了律法的规定。

(三)传统很清楚的规定:“安息日吐唾沫,数量不得超过敷盖眼脸的范围。”

法利赛人是典型的特殊人物,每一时代都有这一类人,他们对那些宗教观念未尽与他们相符的人一律加以攻击。认为只有他们的表现,才是服事 神最好的方式。可是法利赛人当中也有人观点不同,他们不相信罪人能行这样的神迹。

他们把从前瞎眼的人,带到法利赛人那里查验。人家问他耶稣是怎样的人,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是个先知。”旧约的先知,必须藉着所行的奇事,作为身分的凭据。摩西藉着他所行的奇事(出四117)向法老证明他确实是 神所派的使者。以利亚做出巴力的先知做不到的事,证明他是真神 神的先知(王上十八)。这个人可能是想起这些事,才断言耶稣是个先知。

再说,这个人是有道德勇气的人。因为他深知法利赛人对耶稣所采取的态度和立场。他知道,如果站到耶稣这一边,他会被赶出会堂。然而,他毫无顾忌地为耶稣作见证,像是说:“由于他在我身上所做的,我绝对相信他,绝对要站在他这一边。”这人的见证和坚定的立场,实在是我们最好的榜样。

法利赛人公然挑战(九1834

在所有的文学作品中,以本段经文对人性的刻绘最为生动。约翰藉熟练和清晰的笔触,使得这些人物栩栩如生,就像在我们面前一样。

(一)我们先看到瞎子。法利赛人的顽固激怒了他。他说:“你们怎样说这个人都行,他是个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基督徒的共同经历,就是许多人不懂得怎样用正确的神学语言,来说明他所相信的耶稣到底是谁。然而瞎子见证了耶稣在他心灵和身上所成就的一切,别人虽然不明白他所想的,却体会得出他的心境。其实,我们爱耶稣,比爱关于耶稣的理论更重要。

(二)我们也看到瞎子的父母。他们在态度上很不合作,也显得很害怕。会堂当局一项有力的武器,就是把人赶出会堂,使人失去和 神的百姓来往的机会。远在以斯拉的时代,有个训令谓凡不遵当局(即首领和长老)的,“就必抄他的家,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拉十8)。耶稣也警告他的门徒:“人为人子恨恶你们,拒绝你们,辱你们,弃掉你们的名,以为是恶,你们就有福了。”(路六22)“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事奉 神。”(约十六2)耶路撒冷的官长中却有好些相信耶稣的,只因法利赛人的缘故,就不承认,“恐怕被赶出会堂”(约十二42)。赶出会堂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终生的(the cherem),一个人终生彼逐出会堂之外。这种人当着众人的面受到咒诅,因此永远和 神和人隔绝。另一种是短期被赶出会堂。比方说,被赶出会堂一个月,或其它的期限。犹太人也怕这种惩罚,因为他们认为此种刑罚,不但是和会堂隔绝,也和 神隔绝。我们由此了解,何以瞎子的父母说,他们的儿子已经成了人,可当法定见证人,回答一切问题。法利赛人已经狠狠地恼怒耶稣,他们随时准备藉教会的权柄来对付他,藉教会的法律程序以遂报复的目的。

(三)我们也看到一些法利赛人。他们起初不相信那人就是瞎子。换句话说,他们以为这是耶稣和这人设好的圈套,欺骗众人说这是一个神迹。他们也相信假先知能藉着假神迹来达到私人的目的(申十三15警告人民莫受假先知行出的假神迹迷惑,去敬拜假神)。所以,法利赛人继续威吓这个人,对他说:“你该将荣耀归给 神,我们知道这人是个罪人。”“将荣耀归给 神”是犹太人诘问时常用的句子,意思是“在 神的名和在 神面前诚实地说”。约书亚为以色列人所遭受的不幸,诘问亚干的罪状时说:“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作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书七19)。

由于法利赛人还无意接受那人的见证,因此甚为恼怒。其实那人说:“耶稣行了奇事;他能行出奇事,证明 神听了他的祷告; 神既然不听罪人的祷告,足见耶稣不是罪人。”这是圣经上的基本观念,因为旧约说, 神不听罪人的祷告。约伯提到伪善者时说:“患难临到他, 神岂能听他的呼求”(伯廿七9)。诗人说:“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六十六18)。以赛亚听见 神对罪人说:“你们举手祷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们多多的祈祷,我也不听,你们的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一15)。以西结提到 神对不听从他的人说:“我眼必不顾惜,也不可怜他们,他们虽向我耳中大声呼求,我还是不听”(结八18)。相对地,犹太人相信义人的祷告必蒙主垂听。“耶和华的眼目看顾义人,他的耳朵听他们的呼求”(诗卅四15)。“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诗一四五19)。“耶和华远离恶人,却听义人的祷告”(箴十五29)。这人以前虽然眼瞎,但说起话来,却令法利赛人无词以对。

法利赛人既然词穷,他们怎么办呢?第一,“他们就”;第二,他们污辱他,说:“你全然生在罪孽中”,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人在出生以前既已犯罪。第三,他们诉诸暴力,“于是把他赶出去了。”

我们时常会和别人有不同的意见,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过谩、侮辱、暴力一旦进到言谈之中,就成为了恶意的争论。如果在言谈之中,我们取剧烈手段、动怒或说不雅的话,只是证明我们理屈罢了。

启示与定罪(九3541

本段开头含有两个重要的属灵真理。

(一)耶稣寻找这人。屈梭多模(Chrysostom)说:“犹太人把那人赶出会堂;会堂的主却找到了他。”如果一个人所作的基督徒见证,使他受到同胞的排斥,结果反而让他更接近主。任何人只要忠实于基督,主也必以信实待他。

(二)耶稣向这人启示,他就是实于主的人,常常会得到启示;凡对主忠实的人,主必向他作彻底的启示。虽然忠实于主,往往会受到逼迫,或遭人排斥;但其报赏却是与主更为亲近,更深地认识主的奇妙。

约翰用两个他最喜欢的观念,作为这段故事的结束。

(一)耶稣为审判到这世上来。一个人遇见耶稣的时候,就等于面临审判。如果他不喜欢耶稣,不赞美他,不爱他,那么这人就为自己定了罪。如果他仰望耶稣,对耶稣的呼召有反应,并亲近他,那么这人就走在 神所喜悦的道路。凡是自觉看不见,而希望看得更清楚更深入的,主使开他的眼睛,让他明白更多的真理。凡是自认甚么都知道的人,就等于不知道自己看不见,是真正的瞎子,这样的人没有希望,也没有救药。一个人必须认清自己的弱点,才可能变为强壮。一个人必须知道自己不懂,才可能追求新的知识;一个人必须晓得自己有罪,才可能蒙主赦免。

(二)一个人懂得越多,面对面见到主时,却不认得他,就越容易受到定罪。假定法利赛人是无知的,他们则还不至于被定罪。他们之所以被定罪,是因为他们懂得多,也自认看得很清楚,事实上,他们面对面见到 神的儿子,却又不认得他。一个人权力多,责任也大,这乃是人生的法则。

大而又大(九章)

在我们讨论下一章之前,我希望各位把这宝贵的第九章,从头到尾好好地再读一遍。如果我们很细心地读,就会注意到那个瞎眼的人,对耶稣的认识是逐渐进步的。而这三阶段的境地,又一个比一个更高。

(一)起初他称呼耶稣为一个人。“有一个人名叫耶稣,开我的眼睛”(11节)。起初他只认为耶稣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从来没有碰到一个人能做出耶稣所做的事;因此,他认为耶稣高人一等。

有时候我们也只是想到耶稣的人性。在世界的伟人之中,耶稣占有一席之地。任何记述动人生平的文选,耶稣的生平必然会被收录在内。在任何世界文学名著里,一定也会提到耶稣的比喻。莎士比亚笔下的安东尼(Mark Antony)提到该撒(Julius Caesar)时,称道:

他一生谦和,身上具备所有优点
宇宙肃然起敬对世人说:
请看这个不凡的人!

尽管我们不敢确定别的,然而耶稣是人上人这一事实,则毫无疑问。

(二)他后来称呼耶稣为先知。法利赛人问他:“这人既然开了你的眼睛,你说他是怎样的人呢?”他回答:“他是个先知!”(17节)先知乃是代替 神说话的人。阿摩司说:“主耶和华若不将奥秘指示他的仆人众先知,就一无所行”(摩三7)。先知与 神十分亲近,对 神了解甚深。我们若读到耶稣所说的话,不禁要说:“他是个先知!”尽管我们不敢确定别的,但我们敢说,世人若遵行耶稣的教训,则无论是个人的,社会的,国家的,国际间的问题,都可迎刃而解。若要挑还一个配称作先知的人的话,耶稣就有这项资格。

(三)最后他竟承认耶稣乃是 神的儿子。他发现人的类属无法很适当地形容他。拿破仑(Napoleon)有一次和几位朋友在一起,其中有人评论耶稣谓他只是一个伟人罢了。拿破仑说:“诸位,我对人了解得太多了,我敢说耶稣不只是一个人。”

如果耶稣基督是人
仅是一个凡人─我宣布
在所有世人当中,我愿忠心于他
且永远忠于他。
如果耶稣基督是神
且是独一的 神──我立誓
无论在天堂或地狱,
陆上、海洋或空中,我都要追随他!

耶稣真是奇妙,我们越认识他,他就越显得伟大。然而人际间的关系却不是这样,我们对一个人认识得越深,就越发现那人的缺点和失败;我们对主认识越深,就越发现他神奇伟大;不但在有限的时间如此,在无限的永恒里也是如此。──《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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