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书绪论
普通书信或称大公书信
彼得前书属于新约的大公或普通书信,为甚么会有这样的名称呢?这有下列两则解释:
(一)这些书信乃是写给所有的教会,与保罗特别写给某些教会的书信有别。这种解释似乎不太可能。雅各书的对象是写给分散各地,但却独具特色的某一会众:即散住十二个支派的人(雅一1)。约翰贰书,叁书是写给某一个别的教会,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约翰壹书虽然没有明显表示读者对象是谁,但由其内容可知,该书信是针对某一特别的会众而写。彼得前书是写给那分散在本都,帕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彼前一1)毫无疑问的,普通书信的读者对象,比保罗书信的来得广大;但都以某些独特的教会为对象。
(二)他们被称为普通书信,因为其权威被整体教会所公认,且被称为圣经;这与当时大批流行于地方教会,却未被整体教会公认为权威经典的著作恰好相反。当这些书信陆续被书写的时候,教会正经历一段书信写作的爆炸时代。我们仍然拥有当代某些著作;如罗马的革利免所写的哥林多书信,巴拿巴书信(The Letter of Barnabas),伊格那丢书信(Letters of Ignatius),及坡旅甲书信(Letters of Polycarp)。上述的书信皆被收信的教会所珍贵,奉为金玉良言,但从未被整体教会公认为权威经文;另一方面,普通书信却逐渐在正典经文中占一席地位,且被整体教会所接纳。这就是为甚么被称为普通书信的最佳解释。
风格隽永
在所有的普通书信中,彼得前书可以说是最为人所熟知、爱戴、及传诵的一本书。读者皆被其风格所吸引。摩法特(Moffatt)对该书的评语是:‘全书充满牧者的慈怜心肠,即或由希腊文转译过来的任何译本,也没有失却这种感人的色彩。“热情洋溢,爱意绵绵,谦逊有礼”是华尔顿(Izaak Walton)对雅各书,约翰书信及彼得书信的赞语;在我看来,这赞语只有彼得前书可当之无愧。’全书可以说是牧者对在受苦中会友慈怜心肠的流露。摩法特认为全书的‘中心思想以鼓励培养忍耐品行为经,养成无为人格为纬。’也有学者认为此书的特色乃是其中洋溢了‘温馨之情’。顾斯比(Goodspeed)如此写道:‘彼得前书是众多受苦文学中,最感人肺腑的作品之一。’到目前为止,彼得前书还是全本新约中最浅白的书信之一,因为它总是向人的心坎低诉。
现代的疑团
彼得前书是否由彼得所写这问题,只是近代才发生的。雷南(Renan)并不是一位保守派的学者,但他却说:‘彼得前书是新约圣经中,被认为是最古老,且一致被公认是彼得所写的书信。’但时至今日,情形便大大不同了。认为彼得并不是彼得前书作者的批评,比比皆是。比尔(F. W. Beare)在一九四七年所写的彼得前书注释中曾如此断言谓:‘毫无疑间的,这书信是冒名之作。’换言之,比尔深信有人冒彼得之名而写了这封书信。为了公平起见,我们会再深入研究这一个说法;但目前,让我们首先思想一下本书写作日期,作者等传统的看法──这也是我们衷心所接纳的。彼得前书被认为是由彼得本人于主后六十七年在罗马所写成。当时正是尼罗王第一吹逼害基督徒之后不久的日子。这书信是写给分散在小亚西亚各地的基督徒的。我们有甚么证据支持这书信那么早成书,而且是由彼得执笔的呢?
基督再来
我们细读这书信时,便可以觉察基督再来是本书思想的重点。基督徒得蒙保守,为要得着那在末世才显现的救恩(彼前一5)。那能至死持守信仰的,必不遭受那将来的审判(一7);基督徒应盼望耶稣基督再临时所带来的恩典(一13),鉴察的日子已经近了(二12),万物的结局也已经临近(四7);那与基督一同受苦的,也必要在祂荣耀显现的时候,与祂同享喜乐(四13);审判是由 神的家开始(四17);作者本人也深信他必能分享那将来的荣耀(五1);当牧长显现时,忠心的信徒必得荣耀的冠冕(五4)。
本书由始至终都充满了基督再来的信息。这是鼓舞他们在信仰上矢志不渝,在生活中实践真理,在诸多困难逼害中恒久忍耐的伟大动力。
若说基督徒信仰已经放弃基督再来,这是绝对错误的说法;但年日飞快地过去,基督还没有再来,信徒对盼望基督再来的热诚,或可能慢慢褪色。故此,在保罗最晚写成的以弗所书中,根本没有提及基督再来的事实。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彼得前书成书年份颇早,而且是正值信徒们企盼基督快再来的热情高涨的日子中而写成的。
教会组织简单
从书信内容看来,彼得前书显然是写于教会组织非常简单的时期。书中没有提到执事、主教等。后者在教牧书信中已经出现。二世纪初叶,在伊格那丢的书信中,这概念已是根深蒂固了。本书中唯一提及的教会领导成员乃是长老:‘我这作长老……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彼前五1)。根据这个理由,我们也同样可以合理地推论本书成书日期甚早。
初期教会的神学
最显著的事实,乃是彼得前书的神学也正是初期教会的神学。萧文(E. G. Selwyn)曾在这方面下了一番苦功研究;他成功地证明了彼得前书中的神学概念,与使徒行传所记载彼得的讲章中的神学概念,完全相符。
初期教会的讲章包含五个基本要点,这个发现是托德(C. H. Dodd)对新约研究最大的贡献。这五个要点是早期教会所传信息的大纲,由使徒行传的记载可见一斑;这也是所有新约作者思想的出发点。这些基本概念的总则被称为‘宣扬’(kerugma),这字的意义是报信者的宣告或宣扬。
以下是初期教会所宣扬的基本信息,现分述如下:第一,使徒行传前数章所记载的事迹;第二,彼得前书的记述。我们会发现早期教会所传信息的基本概念,与彼得前书的神学思想,完全吻合。我们并不是主张使徒行传中所记载的讲章,是原稿一字不漏的直接转录,但我们却深信其中保留了早期教会宣道者所传信息的精髓。
(一)预言应验的日子已经临近;弥赛亚的时代已经开始。这是 神权威的命令,新的时代已被设立,选民已被呼召加入行列。使徒行传二章十四至十六节;三章十二至廿六节;四章八至十二节;十章卅四至四十三节;彼得前书一章三节;十至十二节;四章七节。
(二)这个新时代是藉着耶稣的生、死与复活而得实现。这些都是旧约预言的直接应验;因此,这一切都基于 神永恒不变的计划,及 神的预知。使徒行传二章二十至卅一节;三章十三至十四节;十章四十三节;彼得前书一章二十至廿一节。
(三)因为从死里复活之故,耶稣便被高举,坐在 神的右边,且成为新以色列的弥赛亚。使徒行传二章廿二至廿六节;三章十三节:四章十一节;五章三十至卅一节;十章卅九至四十二节;彼得前书一章廿一节;二章七节及廿四节;三章廿二节。
(四)这些有关弥赛亚的论述,当耶稣在荣耀中再来,审判活人、死人的时候,便全部获得应验。使徒行传三章十九至廿三节;十章四十二节;彼得前书一章五节、七节、十三节;四章五节、十三节、十七至十八节;五章一至四节。
(五)提出这些事实,完全是以勉励人悔改,使罪得赦,得到圣灵及永生为目的。使徒行传二章卅八至卅九节;三章十九节;五章卅一节;十章四十三节;彼得前书一章十三至廿五节;二章一至三节;四章一至五节。
上述五项宣告是初期教会宣扬的基本要素,与那记叙于使徒行传前几章彼得的讲章内容一致。这些要素也是彼得前书的重点。两者概念相同之处,非常吻合,而且一致;故此,同为一个作者所写的说法,是极可能的事。
教父们的引用语句
让我们再举出一点彼得前书早期成书的理由:从很早的时候开始,教父与传道人已经在引用本书。生于主后一百三十年的爱任纽,是第一位明显引用彼得前书的教父,他曾两次引用彼得前书第一章八节,‘你们虽然没有见过祂,却是爱祂。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祂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他曾一次引用彼得前书二章十六节,劝勉人不应利用自由来遮盖恶毒。在爱氏以前的教父已经引用彼得前书了,不过在引用时却没有明显表示而已。罗马的革利免在主后九十五年左右著书时,曾提及‘基督的宝血’,这不寻常的短句可能是由彼得所说:我们得救是凭基督的宝血(一19)这句子而来。在主后一百五十五年殉道的坡旅甲曾不断地引用彼得前书,但却没有表明引用自该书。兹摘录坡氏所写的三个篇章,以证明其文字是如何地与彼得所写的相近:
所以你们要束腰,以敬畏的心事奉 神:相信那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又给祂荣耀的 神(坡旅甲致腓立比人书二章一节)。
所以要约束你们的心……你们也因着祂,信那叫祂从死里复活,又给祂荣耀的 神(彼前一13,21)。
基督耶稣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坡旅甲八1)。
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2,24)。
在外邦人中,言语应该毫无瑕疵(坡旅甲十2)。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彼前二12)。
由上述的文字来看,坡氏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毫无疑问的,他是在引用彼得前书。一本书若要达到权威境界,为大众所知,且能被其它作者多方引用;再加上其文字能透入教会用语之中等,所需时日一定很长。这便再次证明彼得前书是一本很早就已写成的书。
行文优美
如果我们要证明本书出于彼得的手笔的话,那么,我们必须首先解决一个难题──为何本书的希腊文,用字优雅,行文极为流畅呢?加利利的渔夫怎样也写不出如此的文字,新约学者一致推崇本书的希腊文,比尔写道:‘本书信显然出于有才学之人的手笔,其人精通修辞技巧,字汇丰富。此人风格隽永,笔下写出了许多新约中最优美的希腊文字,比受过高深教育的保罗的文字,更流畅,更优雅。’摩法特也谈及此书的‘用字精炼,且爱用隐喻’的特色。米约则表示彼得前书中‘不断运用肃穆的韵律’技巧,这在新约书信中,可说无一书能出其右。比格(Bigg)认为彼得前书中的某些短句,与修西伙第作品中的甚为相似。萧文曾言彼得前书有欧里披蒂作品所具有的柔和色彩,更盛赞其创复合字的技巧,与艾斯区罗(Aeschylus)的不相上下。彼得前书的希腊文,可以说得上是杰作,这一点也不是夸大之词。
书信本身给‘作者是谁’这问题,也提出了解答。在本书结束部分,彼得说:‘我藉着我认为忠心的弟兄西拉(Silvanus),简略的写了这封信’(彼前五12,新译本)‘藉西拉’──dia Silouanou──是一颇不寻常的词组。希腊文的意义乃是表明西拉代彼得书写此信;西拉所扮演的角色,并不如速记员那般简单。
我们分别从下列两个角度来思想一下。第一,我们对西拉的认识到底有多少呢?(在讨论彼得前书五章十二节时会有更详尽的说明。)这位西拉也就是保罗书信中,及使徒行传中所提及的西拉,这是非常可能的说法。Silas只是Silvanus的缩写而已。当我们细读各有关经文的时候,便发觉西拉并不是泛泛之辈,而是早期教会中的皎皎者。
他是先知(徒十五32);在耶路撒冷会议的参与者之中,他被称为‘在弟兄中作首领’的;更被议会选派为向安提阿教会传递议会决议的两位特使之一(徒十五22,27)。他是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的同工;在腓立比及哥林多的困苦枷锁中,他与保罗并肩作战,毫不畏缩(徒十五37-40;十六19,25,29;十八5;林后一19)。在帖撒罗尼迦前后书的问安中,他与保罗一起向教会兄姊请安(帖前一1;帖后一1)。他是罗马公民(徒十六37)。
西拉在初期教会中,备受尊敬;他是保罗的助手;或者更正确的,应该说他是保罗的同工。既然他是罗马公民,那么,说他是一位曾受高深教育,富有修养之士也不算为过份。西拉的教育背景优良,彼得只能望其项背。
其次要思想,假如一个宣教师能操流利的某种语文,但行文书写却未能达落笔生花之妙,在这种情形中,若他有书面信息传递给会众,那该怎么办呢?他只有两个选择:尽己所能地写下信息,然后请当地以该语文为母语的土著来修改其文章;或者,他有一非常可靠的土著为同工,他将信息的内容告诉同工,然后让这同工将信息用文字写出来,最后再经他审核。
我们可以想象西拉在书写彼得前书时所扮演的角色。他若不是在修改、润饰彼得所写错漏百出的希腊文,就是将彼得想要说的,用他本身的语言技巧表达出来,然后让彼得过目,最后再让彼得加上个人的问安与祝福。
书信的思想内容出自彼得,但表达该思想的风格,却归功于西拉。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说虽然本书的希腊文字优美,但我们也不必否认该书是出自彼得的说法。
受信者
本书的收信者是那些分散于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寄居的(基督徒都是在世上寄居的)。
这些地名大部分都有双重的意义。它们一方面代表了古代的王国,另一方面则代表了罗马的行省,只不过是套用古代的名字而已。有一点应该注意的,就是古代的王国与罗马的行省,两者名字可能相同,但所占地域却大有差异。本都从未成为行省,它原是古代米德拉底特(Mithradates)王国的所在地,该地分别划入庇推尼及加拉太。加拉太原为高卢人(Gauls)所建的王国,当时只占有安西拉(Ancyra)、比斯尼(Pessinus)及塔维(Tavium)等三个城市,后经罗马帝国加以扩充,占地宽广,包括了弗吕家(Phrygia),彼西底(Pisidia),吕高尼(Lycaonia)及伊索利亚(Isauria)。加帕多家王国在主后十七年间,其境界原封不动地成为罗马的行省。亚西亚是古代一独立王国,意义与现代之亚西亚洲(或亚洲)迥然不同。此王国的最后一位君王亚他鲁三世(Attalus Ⅲ),在主前一百卅三年,将整个王国领土赠给罗马为礼物。其王国地处小亚西亚(Asia Minor)中心部份,北与庇推尼,南面吕家,东与弗吕家及加拉太等接壤为界。换言之,该地即小亚西亚爱琴海沿岸之区域。
我们不太清楚为甚么只选这几个区域为收信对象;但有一点是非常肯定的──这区域占地极广,人口特多;这也证明除了保罗的宣教活动之外,初期教会的宣教工作也非常蓬勃。
这些地区皆处于小亚西亚的东北角上,为甚么只提这几个区域?为甚么地区会如此排名?对这些问题,我们都没有肯定的答案,若打开地图察看的话,我们便了解写信者──很可能是西拉──如果从意大利起航,最后落碇于小亚西亚东北面的辛奴比(Sinope)地方,然后按着次序,逐站前进,最后又可以回到辛奴比,刚好是绕了一个圈子。由庇推尼的辛奴比起行,南下加拉太及加帕多家,西往亚西亚,然后北上庇推尼,最终又重临辛奴比。
从书信的内容可知收信者,都是外邦人居多。书中并没有谈律法的问题,若读者中有犹太人的话,这是绝不可少的论题之一。他们以前的光景乃是顺从肉体的私欲(一14;四3-4);这样的形容,对外邦人似乎比犹太人更适合。以前,他们是世上的渣滓,不算为子民──外邦人都在 神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之外──但现在却成为 神的子民(二9-10)。
由彼得用他的希腊名字这点来看,该书的收信人或者会是外邦人。保罗称彼得为矶法(林前一12;三22;九5;十五5;加一18;二9,11,14);在犹太人中,他被称为西门(徒十五14);彼得后书使是用这个名字(一1)。在本书中,他既然用彼得这希腊名字自称,其读者可能是希腊人。
本书的背景
写这本书的时候,逼害四处,人心惶惶,这是无容置疑的。他们身处百般的试炼中(一6),被诬告为作恶的(三16),又有火炼的试验临到(四12)。当受苦时,他们将自己交给 神(四19)。他们又或许是为义受圣迫(三14)。他们与世上其它的众弟兄一般,面临苦难,但应该忍耐到底(五9)。当时,他们身遭火般的试炼,被诬告,且为基督的名受害。我们是否有同感呢?
有一段时期,基督徒对罗马政府毫无惧意。使徒行传就经常记载罗马官府、军人及地方人员对身受犹太人及外邦人多方攻击的保罗,加以援手。吉本(Gibbon)曾表示:外邦官府的裁判所,对被攻击的犹太会堂,经常加以卫护。引致这情况的理由是:罗马政府在早期,还分不清犹太教徒及基督徒之间的差异。在罗马帝国的强土中,犹太教被公认为合法的宗教,犹太人可以自由地敬奉他们的 神。犹太人曾试图向罗马官府人员指出他们与基督徒的分别,正如他们在哥林多所做的(徒十八12-17)。但罗马官员却一直以为基督教只不过是犹太教的分支,因此,并未对基督徒加以任何逼害。
尼罗当政年间,这情形便改变了。我们几乎可以指出这转变的每一个过程。在主后六千四年七月十九日,罗马发生大火,该城以街道狭窄、多层木建华厦称着;若火神光临,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大火焚烧了三天三夜后,终被控制。但死烬复燃,火势更猛,不可收拾。全城的巿民皆知道尼罗对这场大火应负全责。因为尼罗对华丽屋宇,特有喜癖;他们相信这只不过是地重建罗马城的手法而已。这说法是否属实,仍然有疑问;但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当罗马城正着火焚烧,烈焰冲天时,尼罗本人却在米仙纳(Maecenas)的城楼上观火自娱。相传,救火的,刻意被阻;且有人将已救熄的火,重新燃点焚烧。古迹与祖宗神龛,皆被这场大火完全吞噬;露娜(Luna),马克西马(Ara Maxima)的神庙,巍峨的祭坛,犹皮得(Jupiter the Stator)的神庙,魏斯他(Vesta)的神龛,及城内居民家中所供奉的神祇等,皆因这场大火而化为灰烬。他们转眼间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套用法拉(Farrar)的话说:‘他们处于绝望死寂之中,各人家园财物尽失,皆沦为无辜的受害者。’
百姓的愤怒到了极点;尼罗为了要阐释他人对自己的怀疑,便将责任都推到基督徒身上,以他们为代罪羔羊。罗马历史学家塔西图(Tacitus)在其所著的年鉴中(十五44),有如下的记述:
‘就算是皇家送出大批财物赈灾,或向神明请罪等善举,皆不能辟除这场大火是由尼罗主使的谣言。因此,为辟谣以表示清白,他便将罪过完全推矮给一班称为基督徒的身上,且冠以罪名。这教派是由一位名叫基督的人所创,这人在提庇留(Tiberius)作王年间,被彼拉多所处决;这种信仰,虽暂时被抑制,但不久后又再次爆发,蔓延各方,不单在该教派的发源地犹太境内发展蓬勃,而且连远方素来声色犬马、罪恶渊薮称着的罗马城,也不例外。’
从上述这段文字来看,塔西图毫无疑问地表示尼罗才是真凶,而基督徒,不过是无辜的代罪羔羊而已。
尼罗为何选基督徒为诿过对象呢?他又如何能只手遮天地,将火烧罗马城的罪行,嫁祸于基督徒呢?这有两个可能性:
(一)在此之前,基督徒已经是被恶毒诬告的牺牲者了。
(甲)在普罗大众的眼光之中,基督徒与犹太人实在没有分别;再加上反犹(Antisemitism)情绪高涨;故此,罗马暴民,若认为犹太人是某些罪行的主谋时,基督徒被牵连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乙)圣餐是一个颇具神秘性的聚会。因为只有教会的会友才获准出席参与,而仪式过程中所诵读的仪文,也成为异教徒恶言中伤的对象。比方:吃某人的身体,喝某人的血等。这些仪文已经足够支持基督徒是食人肉,啖人血的谣言了。故此,一传十,十传百,不久,便有人传播基督徒杀了异教徒及婴儿,并吃他们的肉的谣传了。在守圣餐时,基督徒彼此亲嘴问安(彼前五14),又守爱筵;不久,谣言便四传谓基督徒的聚会,实在是发泄色欲,尽情放纵的时刻。
(丙)基督徒又被冠以‘破坏家庭关系’的罪名。当一个家庭中的成员一分为二:一方信耶稣,另一方则不相信;那么,这个家庭一定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一种信仰既被认为会造成家庭分裂;无可避免的,那破坏家庭关系的宗教,注定是不受欢迎的。
(丁)基督徒深信并公开表示:世界必有一末日,到时这物质的世界要被火焚化。许多基督徒一定曾听过耶稣再来,世界被焚化的信息(徒二19-20)。将火烧罗马城的罪过,推诿给持这些论调的人,是很顺理成章的事。
有许多数据可以被无良之士所曲解,作为控诉基督徒的把柄。
(二)犹太教的信仰以重道德规范称着,因为当时的世代淫乱不堪,不知贞洁为何物。因此,犹太教为许多有教养,家境富裕的妇女所信奉。犹太人便利用这机会,藉这些妇女来影响他们的丈夫攻击基督徒。我们可以从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遭遇的一事为例,其中记载因某一妇女之故,犹太人便鼓噪挑唆,攻击保罗(徒十三50)。有两位尼罗的宠臣也归信了犹太教。其中一位是名叫亚里杜鲁(Aliturus)尼罗最喜欢的演员;另一位则是尼罗的情妇鲍比亚(Poppaea)。犹太人很可能透过这两个人影响尼罗,使他采取攻击基督徒的行动。
无论如何,这场大火却与基督徒拉上关系,残酷的逼害行动便无情地展开。逼害行动不单以合法的刑具执行,更有大批的基督徒受尽凌迟酷刑而死,正如塔西图笔下所形容的。尼罗将基督徒绑在木柱上,点火燃烧,以作御花园的照明灯。又将基督徒缝包在兽皮内,任由饥饿凶狠的狼犬撕咬,四肢断落血流遍地,惨不忍睹。
塔西图如此记述谓:
‘刑罚花样繁多,由身体被包以兽皮,任由狼犬撕碎而死,至被钉十字架上,或被火焚烧,以充日落后的照明灯。尼罗开放其花园为此残忍活动的场地,且在其中设一马戏班以娱观众。他更穿上车夫之服,穿插于群众之间,或高站于车上。虽然罪犯作奸犯科,判以极刑,死有余辜,但对这些基督徒所受的惨刑,许多人竟生同情之心。因为这些极刑之被执行,并不是为了大众的好处,而只不过是满足一己之残暴。’(塔西图:年鉴十五44)。
这段惨痛的史实,后被一位名叫瑟弗留(Sulipicus Severus)的基督徒历史学家在其所著的编年史(Chronicle)中所记述:
‘当时,基督徒人数众多。在罗马城发生大火时,尼罗却身在安田(Antium)。大众的意见都认为尼罗是这场大火的策画人,因他欲博取重建罗马城的光荣。虽然使尽千力百计,尼罗仍然无法开释别人对他的怀疑。他便嫁祸于基督徒,由此,一场残酷的逼害便降临在无辜者的身上。极刑的方式,层出不穷,如被裹上兽皮,被狗咬死者,被钉十架,或被火烧死者!更有用火烧人,以作黑夜之照明者。如此,基督徒被残杀无数。自此之后,连他们所信奉的宗教也在被禁制之列;更有谕旨颁发,公布作基督徒是非法的。’
这场压迫起初限于罗马城,可是逼迫一旦开始,便如传染病般到处蔓延,从此,基督徒成为被暴徒攻击的对象。
‘自尼罗疯狂的逼害,血洗罗马城之后,连帝国的边疆行省也有逼害基督徒的暴行;这一定是逼害基督徒酷刑之方式,风闻全国,使他们到处皆成为话柄;地方官员既风闻此等话,便乘机蠢蠢欲动。他们只需要当地总督核准,某些忠心的门徒使成为逼害对象,待杀羔羊。’
自此之后,基督徒便一直活在压逼之中。罗马帝国中大小城市中的暴民,道听途说罗马城所发生的事,加上对基督徒不利的谣言;再者,暴民那种好勇斗狠,不见血不罢休的残暴性情,再加上一些总督们,为了讨好暴民,满足他们的凶残,基督徒便无情地被逼害,被摧残。
此后,基督徒便过着惶恐紧张的生活。可能有几个年头,平安无事;但突然间,祸从天降,逼害突发,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是彼得前书写作的时代背景;彼得是在这种情况之中;劝勉他的读者应鼓起勇气,充满信心,活出基督徒优美的生活;并以此来扑灭别人对他们的谎言、中伤及无故的逼害。彼得前书并不是为了针对神学异端而写,乃是为了鼓舞那些在生死边缘挣扎的信徒而作。
疑团处处
我们一开始便欲证明本书为彼得所写的论点,但我们也指出了并非每一位知名新约学者都同意这说法。为了公平起见,我们接纳本书为彼得所著的说法;我们也详列了反面的意见,该等意见,大部分可见于斯特理特(B. H. Streeter)所著初期教会一书所论彼得前书的篇幅之中。
出奇的沉寂
比格(Bigg)在其所写彼得书信注释的导言中,有如下的记述:‘新约中没有其它书信能比得上彼得前书,有那么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该书正典地位。第四世纪著名教会历史家优西比乌记述彼得前书被列为早期教会公认的圣经正典之一。’(教会历史三、廿五2)以下几点事实必须加以说明:
(甲)优西比乌引用前人的著作,以证明彼得前书被公认为正典的事实。在讨论福音书及保罗书信时,他并没有如此行;但在讨论彼得前书时,他认为有必要证明该书的正典地位,故此,便详列理由支持此说。相反的,在讨论其它书信时,并没有此必要。这是否表明优西比乌本身对该书有疑问呢?或有一些人疑惑不定,优氏欲说服他们呢?是否彼得前书的正典地位,并不是被一致承认呢?
(乙)魏斯科(Westcott)在其所著新约正典一书曾谓:虽然早期教会中没有人怀疑彼得前书被收纳入新约正典的事实,但很奇怪的,并没有太多的教父们引用此书;更奇怪的是引用此书的西方及罗马的教父们,数目稀少,有如凤毛麟角。特土良写作时,特别喜欢引用圣经,在其著作中,引用新约经文者达七千二百五十八处之多,其中只有两次引用彼得前书。如果彼得在罗马写此书信,那么,此书应在西方的教会中广泛地被传诵才是。
(丙)穆拉多利经目是最早详列新约正典书目的文献。该经目如此命名,是由于发现文戏者是一位名叫穆拉多利(Cardinal Muratori)神甫之故。该经目是主后一百七十年左右,在罗马的教会中被,公认为正典经文的官方记录。在该经目中,彼得前书并末被提及。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即我们所拥有的穆拉多利经目抄本,残缺不全,而该经目的原本很可能列有彼得前书。但这一个理由却因下一项说法而大打折扣。
(丁)主后三百七十三年以前,叙利亚教会的新约圣经中并不包括彼得前书。直到主后四百年别西大译本面世时,叙利亚文的新约圣经才包括彼得前书。我们知道是他提安(Tatian)最先将新约圣经传给操叙利亚语的教会;他在主后一百七十二年将书卷由罗马带往叙利亚,当时且路过伊得撒(Edessa),并在该地建立一教会。因此,我们或可如此说:穆拉多利经目不包括彼得前书是正确的,而该书迟至主后一百七十年仍未被列入在罗马的教会所公认的正典经文中。这事实对该书为彼得在罗马所写的说法,无疑是一大打击。
当我们细察上述各项事实之后,我们便发觉无比奇特的沉寂,彼得前书为正典的身分,或许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稳当。
彼得前书与以弗所书
再者,彼得前书与以弗所书之间有许多相似的语句与思想,兹摘录数则如下:
‘愿颂赞荣耀归给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怜悯,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
(彼前一:3)
‘愿颂赞归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
‘所以要约束你们的心(原文作‘束上你们心中的腰’),谨慎自守,专心盼望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所带来给你们的恩。’(彼前一13)
‘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弗六14)。
‘基督在创世以前,是预先被 神知道的,却在这末世,才为你们显现。’(彼前一20)
‘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
‘耶稣已经进入天堂,在 神的右边,众天使和有权柄的,并有能力的,都服从了祂。’(彼前三22)
‘……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柄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弗一20-21)
再者,两者中对奴隶,夫妇之道等论述,意见大致上都互相吻合。
由于上述的理由,有人便建议谓彼得前书是在引用以弗所书。以弗所书在主后六十四年左右成书,但保罗书信在主后九十年左右才被整理收集。如果彼得在主后六十四年写彼得一书,他怎么能引用以弗所书呢?
对于这一个问题,我们有下列几个可能的解答。
(甲)关于两书中有关奴隶,夫妇之道等相似的记载,只不过是所有初期教会,向所有悔改者所传一致的伦理教训。彼得并没有从保罗那里借用甚么资料;两者皆引用当时流行于各教会中的言论而已。
(乙)两书中相似的语句,只不过反映初期教会中流行的通用语。例如:‘愿颂赞荣耀归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这短句,是初期教会中常用的属灵语句之一,而彼得及保罗也必定熟知这习用语。故此,当两者都引用这句话时,并不一定表示其中一人必定是在引用对方所写的。
(丙)假若真有互相引用的可能性,也不一定能硬说彼得前书在借用以弗所书;情形可能相反,即以弗所书借用彼得前书。因为,彼得前书的思想内容,比以弗所书的来得更简单。
(丁)最后,假如彼得前书借用以弗所书,又假如彼得与保罗同时都在罗马城,那么,在保罗还没有将以弗所书寄往小亚西亚之前,彼得很可能已经念过该书;在彼得写彼得前书时,他可能与保罗讨论其书的中心思想。
这都说明彼得前书与以弗所书相似之处,并不一定是互相引用。若以彼得前书成书日期较以弗所书的为晚,而硬说彼得前书引用以弗所书,那么,这说法是非常牵强、薄弱、或许就是错误的。
与你们同作长老的
有人认为彼得不可能写出‘我这作长老……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彼前五1)这句话;因为彼得不可能称自己为长老。他身为使徒,而且其职务与长老的迥然不同。使徒职权独特之处,乃在其工作对象及权威,并不限制于某一个地方教会,而是普及整体教会;但长老却是地方教会的负责人。
这说法固然真实,但有一点事实必须加以强调的,就是在犹太人中,长老的职分处处皆被尊重。长老受某一教区尊重的事实,可由其中的教友们若有任何困难或纠纷,必须请长老为他们排解而可见一斑。因此,身为犹太人的彼得,称自己为长老也很合理。如此一来,他就可避免那带有强烈权威气味的称呼──使徒,使他与读者间的关系,更融洽地又进深一层了。
基督受苦的见证人
有人认为彼得也不可能称自己为‘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因为当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之后,门徒都离开耶稣而各自逃命去了(太廿六56),除了耶稣心爱的那门徒以外,并没有任何其它门徒为耶稣被钉十架的惨痛事实作见证(约十九26-27)。彼得可以无愧地称自己作基督已经复活了的见证人,其实,这正是使徒的职分之一(徒一22);但他却绝不能称自己为耶稣被钉十架的见证人。表面看来,这反对之词似乎很有理由;但深入地思想一下,情形却并不如此,在经文中,彼得并没有称自己为耶稣被钉十架的见证人,而是称自己为基督受苦的见证人。他确曾看见基督受苦,不断地被人拒绝,最后晚餐时那心痛如绞,客西马尼园中悲痛的心境,当他三次不认主,而耶稣回转头来注视他的眼神等(路廿二61)。若说彼得并没有可能作耶稣受苦的见证,这批评似乎太过份太不合理。
为基督的名受苦
支持彼得前书晚期成书的理由之一,乃是基于书中提及压逼的事实。此说的要点是:彼得前书似乎反映了作基督徒是不合法的举动;基督徒被拉到公庭,并不是因为他们犯了甚么弥天大罪,而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之故。彼得前书提及‘为基督的名受辱’(四14);也涉及为了‘作基督徒受苦’的论点(四16)。这阶段的逼害,到主后一百年的时候才达到高峰,在这段时间以前,基督徒不过被人诬告而受逼害,正如尼罗作王年间的一般。
毫无疑间,在主后一百一十二年时曾颁发了如下的法例。当时皮里纽作庇推尼的总督,他与皇帝他雅努私交甚笃,故此常向皇帝报告行政中的各样难题,及征询他的意见。在某一次的通信中,皮氏向皇帝报导他如何处理有关基督徒的难题。皮氏深知基督徒们行为奉公守法,所作所为皆没有触犯律法。他转述基督徒向他所作的解释:‘他们在某一固定的日子,在日出之前聚集,轮流向基督高唱赞颂歌,颂扬祂是 神;他们曾立誓不犯法,不偷窃,不抢劫,不奸淫,不食言,别人预付的款项,必定退还。’皮里纽完全接纳他们的解说;但当基督徒带到他面前时,他只问一个问题:‘我问他们是否基督徒。那些自认为是基督徒的,我便加以威吓,且重复问二三次,若一直坚持这身分的,我便下令将之处决。’他们之所以被处决,只因为他们身为基督徒之故,这是他们唯一的罪名。
他雅努十分赞同这做法,若有任何否认其为基督徒,且向神祇献祭以资证明者,必立即开释。但他雅努却下令:凡是以无名氏身分投函控诉基督徒的信件,一律不接纳,也不采取任何行动(皮里纽:信函96-97)。
这阶段的逼迫直到他雅努年间才开始执行;而彼得前书中的情况与此相合。故此,推论彼得前书的著作日期一定是迟至他雅努作王年间的说法,也不是完全错误的。
解决这难题的唯一办法,乃是简列在罗马帝国中所生逼害的进展及理由。以下是我们所提的一项基本事实,及由此事实而产生的三个发展阶段。
(一)在罗马帝国统冶之下,宗教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合法的宗教(religiones licitae);此等宗教均为国家所承认,人人皆可信奉,膜拜。第二类为不合法的宗教(religiones illicitae),此等宗教在被违禁之列,信奉此类宗教则被认为是非法行动,有被逼害及被控诉之虞。有一点应该注意的,就是罗马人的容忍态度非常有弹性,任何宗教,若不防碍公众道德及社会秩序,均被视为合法。
(二)犹太教是一合法的宗教;而罗马人在早期并不知道基督教的差别,这是很自然的事。对他们来说,基督教只不过是犹太教的一支,两派间的激烈抨击,皆被认为是教派内部纷争,与罗马政府无关。因此,早期的基督教并未受任何逼害,且与合法的犹太教一般,享受各样特权。
(三)尼罗的行动改变了这种情况。该逼害基督徒的行动,可能是犹太人在幕后策动,向罗马政府陈明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歧异。尼罗起初逼害基督徒,并不是因为他们信奉基督教,而是因为他们纵火焚烧罗马城之故。最令人瞩目的,乃是罗马政府已经觉察基督教与犹太教乃两个不同的宗教。
(四)上述了解所引起的后果,影响深远广泛。基督教立即被定为非法宗教,转眼之间,基督徒皆沦为罪犯。由罗马历史学家苏东纽斯(Suetonius)的著作中可知,事实确如此发生。在其书中,他曾分列由尼罗所发起改订法例的详情:
‘在他(尼罗)当政年间,陋习弊端被废除,制订新法例而代之;限定开支;公众筵席则被改为分派食物;食肆中除销售豆类及蔬菜之外,其它食物一律在被禁制之列;在此之前,食肆中山珍海错,堆积如山。基督徒遭受逼害,他们是一些极端迷信的人。他也结束了战车驾驶员所引起的纷乱,因为长久以来,这些人以为自己赋有特权驾车乱闯,欺诈百姓而可逍遥法外。哑剧演员及其赞助者,皆被逐出域外。’
我们不厌其详引述整个篇章,为要证明在尼罗当政期间,逼害基督徒已成为警卫人员每日的例行差事了。事实摆在跟前,我们不必等到他雅努年间才看见作基督徒是违法的事例。在尼罗作王后的任何一段时期,基督徒就已经因为拥有基督徒这称号的缘故,而遭惨刑及杀身横祸。
这并不是意味逼害是绝无止息的;但却意味基督徒随时都会有被捕,被处决的危险。在某一处地方,基督徒可以平安度日,生活优游;但另一处地方的基督徒,每隔数月便会遭受一场无情的逼害。这种情形的发生皆基于以下四个因素。第一,总督本身可以有权力让基督徒们不受侵扰,平安度日;但他也有权力制定及执行律法,针对基督徒。第二,他人的控诉:总督固然有权对基督徒不加逼害,但万一有人控诉基督徒的话,他便不得已而逼害基督徒;有些时候,那些滋事份子无理取闹,诬告基督徒;因此,他们便在别人的欢笑声中,经历了血的洗礼;无数无辜的性命之牺牲,只为了满足暴民一时的刺激。
以下的一则例子或可说明当时基督徒的法定地位,及罗马律法之间的关系。在今日的英国社会里,有某些事是不合法的──举例说,将汽车停泊在行人路上──但长久以来根本没有人加以理会。假如警察局刻意欲对此事件采取较严格的行动,或认为该事件有违律法,或有人对此表示不满而加以投诉的话,警察们便不得不按章采取行动,逮捕及刑罚违例者。这正是当时基督徒们身份最好的写照,他们实际上都是违法者,在某种情况下,他们或可平安无事,但杀身之祸却无时不在。没有人知道在甚么时候有人会对他们加以投诉;也没有人知道总督何时会采取行动;更没有人知道他们何时会遭杀身之祸。自从尼罗残杀基督徒,这种朝不保夕的惶恐心境,一直笼罩着他们。到那时为止,罗马政府官员仍未知道基督教是与犹太教迥异的宗教;直到他们知道这分别的时候,基督徒便立刻沦为罪犯了。
让我们首先看一下彼得前书中所描述的情况。彼得的读者对象正落在百般的试炼中(一6)。他们的信仰备受磨炼,正如金属在火中被试验一般(一7)。这些经文清楚地显示,他们正被各样荒诞的诬告缠扰,在猛烈无情的逼害之下而无辜牺牲(二12-15;三16;五9)。这些痛苦的来临,是意料中事,不要以为希奇(四12)。无论在甚么情形中,他们虽身遭苦难,但仍满心喜乐,因为觉得他们是为义受逼迫(三14-17),也是为基督的名受辱(四13)。我们根本不必等到他雅奴年间才可见这些逼害产生;相反的,当尼罗逼害的行动揭露了基督徒真正的身份时,在帝国内任何地方,基督徒每日都面临上述的逼害。本书中所描述逼害的情形,并不意味本书是在彼得离世后的一段年日中写成。
尊敬君王
以下讨论反对本书是彼得所写的论点。他们强调在尼罗的压迫行动之后,彼得绝不可能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敬畏 神,尊敬君王。’(二13-17)。事实上,这段经文的意义,与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中的不谋而合。除了启示录对君王有强烈指控的言论之外,新约整体的教训皆鼓励基督徒应作堂堂正正的公民,以本身的优美生活,使外间的诬告不攻自破(彼前二15)。虽然在极端的逼迫之中,基督徒也没有忘却其应为良民的责任;对逼害的唯一回答,乃是以本身优良的公民身份,对无理的诬告作出沉默的抗议。若以这立场来看,彼得写出上述如此的经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证道及牧养
那些拒绝彼得前书为彼得所著的理由何在呢?
首先,他们建议本书的超首语(一1-2),及卷末的问安(五12-14)是后人加添上去的,根本不是原书的一部分。
跟着,他们便认为彼得前书乃由两本不同的书组合而成。在四章十一节有三一颂,通常三一颂多出现于书末;故此,有人便认为第一章三节至四章十一节是组成本书的其中一本。再者,这一部分的数据原本是洗礼时所传的讲章。其中的确也曾提及这洗礼能拯救人(三21);其中对奴隶及夫妇们的劝告,都是向脱离异教归信基督教,过新的基督徒生活者最适合不过的了。
但第二部分的数据,即四章十二节至五章十一节,却是一封教会公函,主要是鼓励、安慰那些在患难中的信徒(四12-19)。在这一个时期中,长老们的责任重大;教会能否刚强站立,全看他们是否能屹立不倒。写这封教会公函的作者,认为贪财傲慢等恶劣风气已渐渐深入教会(五1-3),他便劝勉那些长老们应尽忠职守(五4)。
根据这说法,彼得前书包涵了两部作品──一篇是洗礼时所传的信息,另一篇是在遭逼害时所发的教会公函;彼得与上述两部作品毫无关系。
小亚西亚不是罗马
假如彼得前书是由一洗礼讲章,及在逼害时期所发的教会公函所组成,那么,其源出地又在何处呢?如果彼得不是作者的话,本书的源出地也不必牵连到罗马了;无论如何,在罗马的教会并不知晓,也未采用彼得前书。我们将一些事实分列如下:
(甲)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西亚、庇推尼等地方,皆坐落于小亚西亚,且集中于辛奴比。(乙)第一位广泛引用彼得前书的作者,是身为示每拿主教的坡旅甲;而示每拿则位于小亚西亚。
(丙)在彼得前书中的某些字句;令我们立刻联想到新约其它篇章中相同的语句。在彼得前书五章十三节中,教会被称为‘蒙拣选的’,在约翰贰书十三节中,教会则被称为‘蒙拣选的姊妹’。论到耶稣时,彼得前书一章八节有以下的记述:‘你们虽然没有见过祂,却是爱祂;如今虽不得看见,却因信祂就有说不出来,满有荣光的大喜乐。’这经文便令我们立刻联想到约翰福音中的多马:‘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二十29)。彼得前书劝勉长老们应牧养 神的羊群(彼前五2)这使我们想到耶稣也曾吩咐彼得要牧养 神的小羊(约廿一15-17);也想到保罗对以弗所地方教会的长老们的叮嘱:圣灵既立他们为全群的监督,他们则应小心牧养 神的羊(徒二十28)。这样看来,彼得前书所引起的回忆,是来自约翰福音、约翰书信及保罗在以弗所对长老们所说的话。约翰福音及约翰书信很可能在以弗所著成,而以弗所是位于小亚西亚。
照这情形看来,彼得前书似乎很可能也源出于小亚西亚。
彼得前书写作背景
假设彼得前书源于小亚西亚,我们是否能提出写作背景呢?当然可以。本书是在信徒遭受逼害之时写成的。从皮里纽的信函中可知,主后一百一十二年时,在庇推尼爆发一场对基督徒的猛烈逼迫。我们可以推论本书是为了鼓励那些在苦难中的基督徒而写。又可能当时在小亚西亚某教会中的某人,偶然念到这两部著作,使用彼得的名义发表出来。这并不是甚么欺骗的行为,因为这种作法在犹太人及希腊人中非常普遍。借用过去伟大人物的名字加于某书,以其为作者的做法,是司空见惯,不足为怪的正常行径。
彼得前书的作者
假如彼得并不是本书的作者,那么作者又是谁呢?我们是否可以猜测一下呢?现将本书作者的基本资格分列如下。根据我们以前的推测,作者一定是小亚西亚地方人士。再根据彼得前书中的资料,作者身为长老,而且是耶稣受苦的见证人(彼前五1)。有甚么人可以符合这些要求呢?主后一百七十年希拉波立(Hierapolis)地方的主教帕皮亚(Papias),穷毕生之力搜集有关教会早期的各项资料的来源:‘我毫不疑惑地,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将我从长老们所学到,所记得的数据为你陈述,且保证其中的真理……若有任何曾经跟随过长老们的人路过此地,我必向他们详询长老们所说的语录──即安德烈,或彼得,或腓力,或多马,或雅各,或约翰,或马太,或任何其地主的门徒们所说的,及雅立信(Aristion)或长老约翰,主的门徒们所说的。我想从书本上所得的数据,若与那活着的人所说的相比较的话,前者对我的作用可谓少之又少。’由此可知雅立信是一位长老,同时,他也是主的一位门徒,故此,他是主受苦的见证人。他与彼得前书有甚么联系呢?
示每拿的雅立信(Aristion of Smyrna)
由使徒宪典(Apostolic Constitutions)的记录可知示每拿地方确有一位长老名叫雅立斯顿(Ariston)──这名字与雅立信相同。谁最喜欢引用彼得前书呢?莫过于示每拿地方的另一位主教坡旅甲了。若说坡旅甲引用由其教会所出的一部伟大的属灵典籍,这又有甚么不妥当昵?
让我们看一下启示录中所包括的七问教会的书信,及念写给示每拿教会的信:‘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二10)这里所说的患难是否有可能即是彼得前书中所提的逼害呢?是否就因为这逼害,促使示每拿的长老雅立信执笔写了这一封给教会的公函,而此公函后来已成了彼得前书的一部分呢?
这是斯特理特的论点,他认为彼得前书包括一篇洗礼讲章,及一封公函,且由示每拿的长老雅立信所著。那封公函原是主后九十年左右,为了鼓励示每拿地方受逼害的人士而写,这逼害也就是启示录里面所提的。雅立信的著作后来竟成为属灵名著,也是示每拿教会引以为荣的。大约在二十年左右以后,庇推尼及小亚西亚北部地区爆发广泛而严重的逼害,在这情形之中,某些人忆起雅立信的讲章及公函,认为教会在此水深火热之际,最需要这样的信息,故此便以使徒彼得的名义,将这些资料发表了出来。
使徒的函件
我们详列了彼得前书的缘起,著作日期及作者等数据。斯特理特的论点可谓有独到之处,赞成彼得前书晚期成书之说也大不乏人。但以我们的立场来看,似乎没有甚么充份的理由反对此书是彼得所写,而且是在罗马城遭火焚后不久,第一次大逼害展开之际成书的论点。不但如此,本书的目的乃在鼓励居住在小亚西亚地方的基督徒。虽然外在的逼害猛烈,且欲彻底摧毁他们的信仰;但他们应刚强站立,在危机四伏,凄风苦雨的击打下,屹立不倒。──《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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