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信心与经验
在现今恩典时代中,所有的一切无一不是“本乎恩”。本乎恩的意思乃指一切的事都是神为人作的,人自己不用作工以得救,因为“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
因为神是用恩待人,所以就生出一个“事实”,即每件事神都已经为世人作成了,因为事已成功,所以就是“事实”,既是“事实”,那就不用人再来作那些已经作成的事了。神所作的工都是完全的。
然而神的恩典是公义的。所以既然有了“事实”,还要有人的同工。这同工是指甚么?绝不是要人在祂的“成了”之后再加些甚么?只不过是要人承认神所作的是实在的罢了。这就是“信心”。
信心是承认神所说和所作的,乃为真的。信心是一种接受事实,并承认其为事实的表现。
信心也是一种支取。我用“支取”这两个字,是表明它和银行中的“支取”一样。比方有一个人曾给你一张支票,你有钱在银行里就变成一个事实了。你肯去支取那钱,就等于是承认银行里有支票上所写的事实。支取是要用信心的。有了信心,就去支取,支取之后,就有钱可用了。而用钱就是一种“经验”。有钱在银行是“事实”,支取是“信心”,用钱则是“经验”。
就神的恩典而言,祂为人所作的事,已经是事实了。但人还需有这事实的“经验”。
要在经验中用神的恩典,就应该先用信心来支取神为他所成就的事实。这事实是神所作成的。而信心是人所当有的。事实是神的,经验是人的,信心则是神的事实变作人的经验。
圣经中所表明的乃是事实──信心──经验。
【从事实到经验】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乃是道成肉身的,祂成为一切圣德的总结。祂的生活就是神的生活,因为祂自己就是神。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就了救恩。凡真心接受主耶稣为救主的,神在他相信的那一刻,就接受他一如祂接受主耶稣一样。在那时,主耶稣的圣德和完全,就都临到信徒的身上。在神的眼光看来,人在神面前的情形一如主耶稣一样。神看每一个基督徒都像基督一样。基督所有的行为和成功,因着基督徒与基督联合的缘故,就都算是属乎基督徒了。这就是基督徒在神面前所得的“事实”。这个事实乃是基督为基督徒所作成的。这个事实的意思就是:因着信徒与主的联合,所以凡是在事实上属乎基督的,也都将属乎祂的信徒。这是神所预备的事实,信徒自己一点也没有办法参与其间。
圣经把这个事实说得非常清楚。写希伯来书的人有一个特别简明的比方,说到神为我们所成就的事实。在九章十五到十七节里,他把主耶稣所替我们成就的,比方为一个立遗命的人。遗命就是应许将“产业”赐给受遗命的人。但是,在留遗命的人未死之先,那遗命是无效的;他一死,受遗命者就可得着那留遗命者所留给他的产业。主耶稣就是那留遗命者;祂已经死了,所以,祂所有的应许就立刻都归到我们的名下来了。这就是我们从祂所得的事实。虽然,我们一时在经验上未能立即掌握并享受所得产业的利益和供养;但那产业是我们的,是归于我们的名下的,却是一件不能改变的事实。享受产业是一个问题,有产业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享受产业是“经验”;有产业是“事实”。我们得着有产业的事实,乃是因着那留遗命者,并非因着自己。得着这个事实是在先,享受是在后。
这个比方所带给我们的教训是很简明的。主耶稣死了,就把祂所有的义行、圣德、完全、得胜、美丽等等都归给我们,叫我们在神的面前一如祂自己一样;叫神接受我们一如接受祂一样。这是祂所给我们的。从我们成为基督徒那一刻起,这些已是个事实了。就事实而言,我们乃是完全像主耶稣一样,但是,我们在经历上却不一定如此。“事实”的意思不是指别的,乃是指神因着主耶稣所赐给我们,所替我们成就的一切恩典;这些恩典因着我们与神儿子联合的缘故,都已归给我们了。我们可能拥有承受产业的事实,却毫无享受产业的经验。事实和经验是大不相同的。信徒在事实上是最富足的,因为凡一切属乎神的都是他的;但是,在经验上有些却极为贫穷,因为他并没有实地的去用这些他得以享受的富足。路加福音十五章的长子,就是这个光景的一个好例子。就事实来看,“儿阿,你当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但是在经验上,他则“没有一只山羊羔,叫他和朋友一同快乐”。他可以作富家子,这是他的地位(此为事实),但是,他可能连一只羊羔都没有享受过,这是他的情形(此为经验)。
【事实与经验的分别】我们应当极力明了事实和经验的分别。因为这是两方面的事,前者是神所为我们成就的,是神所赐给我们的地位;后者则是我们所实践的,是我们享受神所赐给我们的。现在的信徒多趋极端。有很多根本不知道他在主耶稣里是何等地丰富,更不如凡主耶稣所成就的都已经是他的了;还在用尽计划心机想得着恩典。他总是打算用自己的力量作成许多义,以响应神的要求。也有一些人因为太明白(?)神的恩典了,以为主耶稣已经把他高举,叫他得着无上的地位,因此就满意了,而不再寻求在经验上享受主耶稣所给他的一切恩典。此二者都有偏差,一个是太注重经验而忘记事实,此乃被律法所束缚;一个是过分注重事实而轻视经验,乃以恩典为放纵。基督徒应从圣经里明白他在主耶稣里的地位到底有何等地高尚。另一方面则应当藉着神的光来察验自己到底是如何行事为人,好与蒙召的恩相称。
不错,神已经把我们安放在一个极高尚的地位,乃因我们与主耶稣联合的缘故;凡主耶稣所成就、所得胜的,都属乎我们。这是我们在事实上的地位。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如何地来经验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就、得胜的生活。在事实和经验──化事实为经验,即神所成就的为人实践──中,神对人还有一步信心的工作。
这步信心的工作并非别的意思,就是“使用”、“管理产业”的意思。主已经留下遗命给我们,祂现在已经死了,遗命早已发生效力了。现在我们不应该再采取不闻不知的态度了,而是应当起来“使用”我们所得的遗产,叫我们享受(经验)遗产的福乐。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女,凡神所有的都是我的(参林前三21~23)。我们不要像那个长子一样,徒然拥有应许,却不会享受。这是因为他的愚昧和不信,他并没有请求,也没有使用,所以就没有了。他若肯请求,使用他身为儿子的权利,则何只一只羊羔,甚至连千万羊羔都是他的。
【信必得着】现在我们不要别的,只要以信心使用神所给我们的应许,以信心支取神在主耶稣里为我们所预备的。一个受遗命的人应当有两样工夫,才可以享受并经验遗产。一是应当相信我们有这分遗产;二是应当专一起来掌管这分遗产。不相信有这分遗产的人,自然就不会起来掌管。所以,我们首先应当承认神真叫主耶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凡主耶稣所成就和得胜的,就是我们所成就和得胜的。我们若无这样的信心,就不只是永无属灵经历的盼望,并且简直是得罪神,怀疑祂的工作。再就是世人在管理产业时,乃是用他们肉身的力量,而我们管理属灵产业时,则要用属灵的能力──就是信心。我们乃是更进一步的用我们的信心,支取我们在主耶稣里的产业,使用它,掌管它,一如这分属灵遗产早就是我们的一样。
旧约里有一个事迹足能表明我们现在所说的事实、信心和经验的关系,即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一段历史。神在古时候就应许把迦南地给以色列人了,祂对亚伯拉罕说过,对以撒说过,对雅各说过,就是对当时出埃及的数十万民众也亲自说过。神是算给了。神应许祂要为他们争战,叫他们胜过一切的仇敌。神把迦南地和人交给以色列人算是一个事实。但是,事实虽已经有了,经验却还没有;就事实而言,这地虽是他们的,但是在经验上他们尚无寸土。所以,他们应当“立刻上去得那地”,因为他们是“足能得胜”的(民十三30)。然而因没有信心的缘故,虽然神已经将地给他们了(事实),他们却仍得不着(经验)。过了一代,神对约书亚说:“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我都照着我所应许摩西的话赐给你们了”(书一3)。他们应当用其脚掌去得着神所已经赐给他们的地。后来他们上去,不久果然就得着了。
这就是教训我们以真实经历基督之完全的秘诀。神已经将基督所“是”的、所“有”的,和所“作”的都赐给我们,都算是我们的了。现在剩下的是要我们去亲身经验凡祂所是、所有,和所作的。就是要经验,别无其它法子,只要承认迦南是美好的,用信心的脚掌去实践神所赐给我们的每一寸地,那么神所赐给我们的地就会被我们得着。整个动作就是神赐给,我们相信,我们得着──此乃事实、信心、经验。
“事实”就是神的应许、神的救赎、神的工作和神的赏赐。
“信心”就是指信徒怎样信神,怎样倚赖神的工作和救赎,怎样支取神的应许;也就是将神所做的事实转变为人的经验而必须有的一种工作和态度。
“经验”乃为信徒因着相信神而得着其所当有的生活;也就是实地在信徒的生活里表明基督的生命来;一旦经验过基督所有的成就和得胜;就在实际上使用并活出神的事实。圣经中所记载人物的历史,都属这一类。
作教师和信徒的人,应当知道这三个道理的相连性。不然在其生活中或是教导上,必定不甚清楚;对于所读经文也必觉得有许多是前后矛盾的。
【圣经例证】写及此,我尚有些挂虑自己所写的仍不能把圣经的道理清清楚楚的表明出来。因此就将圣经中的几件大道理列出,以为证据:
每个基督徒都是确信主耶稣已替他死,且从他得着赎罪的效力。此赎罪是罪人所得着的一个经验,基督徒乃是已经得着赎罪的人。赎罪对于我们乃是已有的经验;这点我们都懂,似乎已不必说了。但是,为着举例的缘故,并且要人明白事实、信心、经验三者的关系,在此就先举出我们已得着的一个经验为例,好叫我们知道此三者彼此衔接的重要。
【赎罪】赎罪是一条大道理,是我们所当明白的。主耶稣基督的赎罪是为着普天下之人的。这点有以下各经节为证:
约翰福音一章二十九节:“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又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一书二章二节说:“祂……作了挽回祭,……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提摩太前书二章六节说:“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又四章十节说:“祂是万人的救主。”
综观以上这些经节,我们知道耶稣的赎罪是为普天下人的。所以普天下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主的赎罪已成了事实。
然而普天下的人不都能得救,这也是圣经告诉我们的。如果人不知道“信心”的道理,那么他岂不以为无论人相信不相信主的代死,他总是得救的么?就表面来说,耶稣既为全世界的人死,全世界的人就都死了,何必管他们相信不相信呢?这听来好像蛮有道理的:但追根究柢可真是一点道理也没有。因为如此说来,就是把罪人应当有的责任都抹去了。这样信徒好像就不必再去传福音了。
圣经虽然说基督为全世界的人死;但是其中还说信的人才能得救。以下的经节可以为证。约翰福音三章十五节说:“一切信祂的”,又三章十八节说:“信祂的人……不信的人……”使徒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当信主耶稣。”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节:“因信耶稣基督……一切相信的人。”又二十六节说:“信耶稣的人。”约翰一书二章十二节说:“你们的罪,藉着主名……”
若要再引经节,相信还有许多可以引的;但是以上所引的几节,已足能证明人当先相信。意即基督虽然已为世人死,但世人还是要支取祂(基督)的死,以基督的死当作自己的死才可。不然,基督的死和他就毫无关系了。虽然经上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但是圣经的话不是只停止在那里,以下继续说:“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永生的神……是万人的救主。”祂差遣祂儿子降世代替人死,所以祂能作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因为信徒是相信的人。
相信后就必定开始有经验。既然相信神已做成的事实,自然就有事实的经验了。请看以下的经节:约翰福音三章十八节说:“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又五章二十四节说:“信……就是永生。”又三章十六节说:“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罗马书五章一节说:“因信称义。”所以人如果相信神为他所预备的救恩是个事实,就应该去支取这个救恩,如此他就得救了。
【与主同死】现在再就与主同死一题来说明这事实──信心──经验的关连。信徒需要深知与主同死这个问题,正如同罪人需要深知救赎的问题是同样的重要。
事实是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不只替罪人死;并且是叫罪人死在祂的里面。祂不只是为罪死,并且是叫罪人死。罪人已和耶稣同死在十字架上,此乃神的事实。这享有以下经节为证:
“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罗六2)。
由这几节经文就知道,在神的眼光中,信徒是已经和基督一同死在十字架上了。由于不知道这个事实,因此就会看见许多信徒在计划着如何钉死自己,但总钉不死。他们那里晓得自己是早已死在基督里了。我们所当作的,不是想尽办法把我们自己钉死;乃是用“信心”支取祂的死,算作我已跟祂同死。受洗是信心的表明和承认:表明事实,并承认事实。“受洗归人和的死”(罗六3),“藉着洗礼归入死”,这是用信心支取死的表明和承认。
我们已经与主同死,这是事实;但是神的话还命令我们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原文)自己是死的”(罗六11)。“算”是一种信心的行为。不是“看”自己是死的,这点我们办不到,虽然一天看到晚,但那能看自己是死的呢?只会越看越见自己是活的,是很会且很爱犯罪的。惟有用信心来“算”自己是死的,是死在基督里的。基督的死就是我们的死;有了这样的信心,我们就有与主同死的经验了。有同死经验的人,在圣经中保罗就是此类的好代表,他说:“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又说,“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且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信徒们如果要得着与主同死的经验──生命上的经验,并不是用自己的法子;乃要用神的法子,就是:事实──信心──经验。
信徒已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此乃事实。你相不相信这个事实?肯不肯接受它呢?你算自己是已经死了吗?相信,就会有与基督同死的经验,像保罗一样。
圣经中所表明神待人的道理,都是依照这三样秩序:事实──信心──经验。
【成圣的工夫】神所作的都是完全的。祂对待世人的法子,就是祂为世人作成的一切工,叫他们除了用信心来接受并支取之外,并不用别人作的法子。因为神如今待人乃是以祂的恩典,所以不需要人的工作(罗四4),无论“成圣”或“得胜”等重要道理,都跟这个一样。
成圣的工夫并不是我们自己能作的。成圣亦是神为我们所成就的一件重要工作。圣经说“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4)。成圣是一个已完成的事实,因为耶稣死了,所以我们就都成圣了。虽然如此,彼得前书一章十六节命令我们说:“你们要圣洁。”他为甚么这样说呢?因为信徒虽已成圣,但此成圣不过是神的事实;还不是信徒生命的经验。要成圣就要支取耶稣的死所预备的,作为我们的成圣,以使我们过成圣的生活。
论到信徒要得胜世界也是这样:第一是基督所作的工──神的事实。耶稣说:“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第二是我们的信心,因为“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只要支取基督的得胜作为我们的得胜,我们自然就“胜了世界”。这是相信之后所带出的生命经验。事实是指神的工,信心则是指我们倚赖神的工,经验即表示是我们生命上的体验。
不只成圣、得胜是如此,其它一些神对信徒所讲说过的大道理,也皆是如此。
所有神的事实都是神的工作,而不是人的奋斗。更不是因信徒的祈祷、工作、舍己、圣洁、施舍、计谋,而成就神的事实。神的事实是神所作成的,是神把祂的事业完全托付且成就“在基督里”。信徒只有用信心才能得着这个事实,其它方法都是无用的。
【用信心支取事实】现举一个例子比较神的事实和人的经验相差有多远。哥林多教会照神的事实是在基督里成圣的(林前一2),是圣灵的殿(六19),是已经洗净(六11),然而他们的经验是有“大错”、“欺人负人”(六7-8)、“得罪基督”(八12),这些皆是因为他们没有支取神为他们所预备的恩典(事实),故有漏失。我们在事实上所得的高位,并非因自己努力、刻苦才获得的。无论是谁,只要他愿意经历神为其所预备的事实,用信心支取主所成就的,以作为自己所有,天天承认主所作的(事实),就必得着。支取的意思就是在平常的时候即承认主所作的都已成就,相信祂所成就的对自己必是有效力的;在遇试探的时候就实行出来,一如我是已经得着主所赐给我们的地位(事实)一样。这样,经历随后就到。
所谓一个灵性高的信徒,并非指他灵命的高深,而是因他常支取那些使其灵性增长的经验,这并不是一件独立的事情,意即经验是有根据的,它并不是自生自灭,以自己为中心的。信徒灵性生活的经验完全是根据神为信徒所成就的事实。事实是根据,经验是成功,信心是途径。换句话说,事实是因,信心是法,经验是果。信徒灵性生活的经历,不过是最终的果,最终的成功而已。在信徒高深灵命的前面,乃是有主耶稣的完全工作作为他的发源地。信徒若打算自己用苦工成圣,或得胜,或死亡,都是绝对作不来的。要成圣、得胜、向自己死等等,并非用己方即可得着,乃是(一)先承认我在主耶稣基督里已经成圣、得胜、或向自己死。(二)马上实行出来,相信自己因为与主耶稣有着生命上的联合,所以必是成圣、得胜、向自己死,彷如主耶稣一样。我们所要得着的经验,都是主耶稣已经历过的。信心支取的意思就是算主耶稣所有的就是我的,并用信心的态度和行为,使用那已算为我的恩典。
我们在此切不要忘了圣灵。神的事实是在甚么缘故下因着人的信心而转变成为人的经验呢?乃因其中有圣灵的工作。当我们相信神在圣经里所表明的事实,而用信主文取的事候,圣灵就将神在基督里所替我们成就的一切恩典,加在我们身上,叫这些在我们的生命里成为实在,并成为我们个人的经历。我们只需承认和支取信心,打开心门让圣灵作工,将主耶稣所成就的,加进我们的生命里,叫我们有实践的经验。圣灵的工作,都是根基于神的事实。圣灵并不为我们成就甚么事实,乃是将已成就的显在我们的生命里,成为实在并活泼的而已。神已经在主耶稣里所成就的事实,我们应当用信心承认并支取它,尔后倚靠圣灵将神所成就的,加在我们的生命里,叫我们有属灵的经历。―― 倪柝声《神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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