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中建造
我们现在要从属天的奥秘转到在地上的表现。在看过教会(身体)与主的关系之后,我们必须来看她与人的关系;即肢体与肢体之间当如何尽功用?
在所有的使徒中,似乎保罗最先看见主和祂子民的关系,就像身体与肢体一样。保罗对教会的这种看法,与他得救蒙召时,主对他所说的头一句话:“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5),有密不可分的关系。逼迫信主的人就是逼迫主耶稣,人摸着祂的门徒就是摸着祂;这些话向保罗开启了教会的奥秘,使他对主的事有了新的认识,而当主在地上时,这些话仅只是隐藏在祂的传讲之中。
主并未叫这启示停在那里,祂不许可保罗停在属天的奥秘里;这启示实际的结果乃是紧接着来的命令:“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必有人告诉你──离了这些他从前所逼迫的门徒,保罗就毫无办法,也永远无法知道。若不在这活的教会的根基上,主自己并不会告诉他要作甚么;祂不会支助一项仅仅属乎个人的呼召和工作,因为个人主义是有罪的,它会伤害基督的身体。
因此保罗到了大马色,在那里等候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起初并没有人来。在黑暗中度过了三天后,终于来了一个人,但是所来的也不过是一个“门徒”而已。从路加这简单的称呼,我们得了一个结论:亚拿尼亚虽是一位热心可敬的人,却也只是一位平常的弟兄,他身上并无甚么特别之处,使他有资格来帮助这位命定要成为大使徒的保罗;但也正因如此,教会的奥秘对保罗才成为实际。
同样地,在亚拿尼亚这方面,根据他所听到大数扫罗的名声,他有充分理由感到害怕,但因着他心中神圣恩典的奇迹所造成实际的表现,才使他对扫罗的称呼,由“这人”(徒九13)改口成了“兄弟扫罗”(17节)。耶稣已经解决了仇恨,他一切的恐惧都除去了,亚拿尼亚简单的动作(指按手)表明出两人在一个膏油下新建立的合一,他那亲切如弟兄般简短的问候,也说出了保罗被宇宙教会(或作普遍教会)中另一个肢体所承认。他们在一个灵里传达并接受了神预定要影响全世界的指引(徒廿二14~16)。
在保罗的著作中,他提到两种对于身体略为不同的看法,一种是在以弗所书,另一种是在哥林多前书;前者叫人看见教会在诸天里,后者叫人看见教会被坚固地栽种于地。以弗所书中的教会(它的全部)是身体,但是保罗却对哥林多信徒写道:“你们是基督的身体,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十二27)。如果我们像许多人一样,将以弗所书看为一本教会间传阅的书信,这也许能帮助我们来解释为何保罗在此一直用广大的、宇宙性的说法,不断地注意到基督的身体。至于哥林多前书乃是写给当时希腊某一个城镇教会的信,它给我们看见,那身体在地上某一个地方显出功用,正如我们人身体显出功用一样。
我想,这就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二十一节的解释:“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我们要谨慎,不可误解保罗在这里的意思,基督的身体,无论是在天上是──宙性的,或在地上地方性的,都只有一个元首,就是基督自己(弗四15)。保罗并不是说众教会各有各的头,因为要是这样,在身体里就会产生分裂,分门别类。他在哥林多前书是用人的身体作比喻,说明基督属天永远的身体,在地上显出时的一些实际原则。正如同头不能少了它最小的肢体,同样地,一个单个的肢体也不能缺了别的肢体,基督也是这样。
因此在哥林多前书里,主要不重在说到神永远的旨意,而重在人对神旨意的责任。前者是不可少的,因为少了它,没有人能尽功用。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将所看见神属天的旨意带到地上来,并实际的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呢?
同时要持守住以弗所书和哥林多书的真理是难的,单接受以弗所书属天这一面还较容易;我们的难处大半在哥林多书,对那些单单看见属灵属天这面的人,就觉得这封书信太重于实行了。正因这样,他们就有每遇实行上的困难时,就想逃避的危险。他们设法避免过分的推论和研究,并像奴隶般地遵循新约中教会生活形式和制度的实例,因为他们仅以为这只是一种没有生命的翻版。
因此,他们的眼睛就只好单注意以弗所书所说的荣耀属天的教会,结果却落入相反的错误里──就是叫异象“属灵”到一个地步,即使不是全部,也差不多成了不实在的。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是一段非常简单的话,也许就是由于它是那么简单,它的意义竟被许多人所忽略。这里所说的不单是属天的,也不单是属地的;而是既属天却又是表现在地上的。那在诸天里的身体被启示出来的目的,是要自然地产生非常实际的结果,这些结果才是那里所要表明的。
神的原则乃是道成肉身的原则,(我们要小心使用“道成肉身”这四个字,把教会与“道成肉身”的主,作过多的比较,是件不智的事。)神要(认真说,神不只要,对于神乃是不可缺少的)透过在地上的表现,叫人看见属天的生命,不是藉天使或灵,乃是藉人;不是一些模楜想象的事物,乃是用一个真实而又实际的形态。活在以弗所书诸天的境界中固属有福,但请记得,那位写以弗所书的使徒也写了哥林多书。神的性情要求祂宇宙、属灵、属天的教会,要在众地方教会中有她在地上的表现,这些教会要设立在许多比异教的哥林多城更黑暗的地方。然而由于有这个地上的表现,人总是常常容易带进他们的意见,用人的手来安排。他们找借口说“有时候我们必须属地一些”!但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告诉我们,就是在这样属地的环境里,教会还得在属天身体的原则里来实行,因为地方教会不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形式,她实穄上正是基督今天在地上的一个真正彰显。“你们就是基督的身体”。在哥林多这地方,你们哥林多的信徒们蒙召,就是为着成为在实质上整个的身体。
【承接责任】我们要来看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如何说到身体显出功用的生活。从十二节细细的一直读下去,我想我们能看出支配身体生活的四项简单定律:
第一律是在十五、十六节:“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换言之,你必须照着你所是的来尽功用,而不是照着你所想要是的。因为你不是别人,所以你没有地位拒绝你所是的;好比脚说:“我已决心要作手,因为我不能作手,所以我就不走。”这一种拒绝,是出自一种和别人比较的心理,而只有个人主义者才喜好和人比较。
这一直与人比较的习惯,显明一件事,就是我们尚未看见基督的身体。因此,请你告诉我,到底那一个肢体比较好?是脚还是手?稍微想想就知道根本无法作一个比较。它们在身体上的功用不同,并且每一样在身上都是同样的需要。可是好些人都轻看神的恩赐,由于他们不能成为他们所羡慕的某项肢体,他们就根本拒绝他们的地位;也许他们以为一切的职事,从头至尾都是应为人所知的,人可看得见的,由于他们没有可在公开场合中尽功用的恩赐,他们就甚么都不干。
这正好与主耶稣所讲仆人与银子的比喻一样(太廿五14~30),一个仆人有五千,一个仆人有二千,但是整个比喻的重点是在那有一千的仆人身上,问题出在那有一千的人埋掉他的一千银子。“既然我没有五千,也没有二千,我的一千有甚么用?既然我不能有显著(众所目睹)的服事,我真的还有用处么?既然别人能在会中祷告得那么好,我在会中闭口不言岂不是对的么?既然不能身居高位,因此我甚么位也不居,又有何妨呢?”
但那个比喻教导我们,如果两千可以变四千,五千可以变一万,一千也可以变两千。我们乃是藉尽功用来认识生命(或怍“发现生命”),教会不易长进的主要难处并非来自五千的肢体,大都是由于那有一千的扣住那一千而来的。整个身体的生命因这些一千被埋没而受到亏损,变得贫穷。
如果我们一旦认识这属天的身体,我们即或在其中只有最小的一分,也该欢喜。如果因着我们只有一千而拒绝尽功用,这显明我们在神旨意之外的要求与野心,或者更差的是显明我们不满意神的旨意,我们不要这样!如果是祂喜欢使我成为最大的──赞美主!相反地,如果祂使我成为最小的──我也一样赞美祂!我是一只手或脚么?我乐意安分于此,我完全满意祂的分配,甘心乐意在祂所安排的范围来尽功用。如果我接受祂的恩赐而善加运用,一千可以长成二千,并且非常快的就要成为五千,甚至一万。
保罗说“勉励灰心的”(帖前五14),原文的意思是“勉励那小魂的”,我们要勉励那有一千的,不是基于他恩赐的大小(事实上并不大),而是因着圣灵内住在他里面;他指望的根据乃是神自己。我有一位非常亲近的同事,在他未重生以前,被朋友们公认是出奇的迟钝,几乎可说是愚笨,但是当他被神得着之后,圣灵就开始在他里面作工,两年之间,他已露出一些迹象,能成为一位圣经教师,现今他已成了在中国最有恩赐的圣经教师。
因此,尽功用的第一律,就是运用神所赐给我们的那一分。我们不可推托说,“这里不需要我”:我们也不应该为着得着灵里的更新而带着圣经和笔记,隐退到一处安静的所在,梦想一些将来的职事,要知道这样做,仅只是在逃避跟前的责任吧了;也许我们的肉身会因此恢复精神,但是我们的灵并不能藉此更新。不!真正的方式总是用我们的恩赐来服事人,这样作,我们便发觉自己得了喂养。请大家回想主耶稣在井边的故事:祂饿了,因为祂已经打发门徒去买吃的;祂也渴了,因为祂曾要求撒玛利亚妇人给祂水喝。但是当门徒回来的时候,祂能宣告祂已经吃过了;藉着遵行神的旨意,服事一个有需要的灵魂,祂便得了力量。
身体的交通总是双向的──受与施。单想接受并非交通;也许我们不是传道人,但是当我们来敬拜时,却要带我们所有的来,讲者就必定从听者得到帮助。单单坐着旁观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有给别人喝的,并不一定用讲的,也许藉着安静的祷告。如果我们只坐着听,也必须在灵里,而不是在自己里。
“作工直到我来”,这句话说出了我们于所在之处,得着了一个何等重大的职事!所托给我们的一点工作,乃是为着身体的,因此不容我们去嫉妒别人。我们不可与人作比较,埋怨弟兄说,“神用你而不用我”,我们想要像彼得那样得着灵魂么?请记得,有十一个人与他站在一起。虽然彼得是出来说话的,但他永远不敢说“我救了这些灵魂”。
所以,身体上的每一个肢体都有一分职事,而每一个肢体都是被召在主所指定的地方来尽功用。如果荣耀是属祂的,无论谁做工,又有何不同呢?我们必须回到神安排给我们的地位,才会有正常的成长,不要盼望退下来能带来长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这样作是不会让主得荣耀的。
【接受限制】尽功用的第二律可在十七、十八节找到:“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这里所表明的原则,就是在教会生活中,我们总要留下叫别人能尽功用的余地。
说得直率一点,就是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没有一个有见识的人想要见到全身只有一种单调的功用。全身都是眼是不合情理的,眼睛想作全身的工作也不合情理。主命定在身体中有它的多样性。有耳、有鼻,也有眼、有手,都不是划一的,当然也不是一个器官垄断一切。这样看来,如果前一原则是为那些退缩的人,这个原则乃是为那些太过的人,就是那些想要作全身一切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我再说,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要知道你并不是一切。
有些人来参加祷告聚会,只能自己祷告,他们不能听别人祷告。他们要带头祷告,却不愿跟着别人祷告。他们要别人听,并且喊“阿们”,而他们却没有耐心去听别人,去“阿们”别人的祷告。他们盼望他们的那一分成为聚会的高峰,他们是个人主义者,甚至当他们与人一同祷告的时候也是这样。在与人的交谈中,他们也表现出个人主义。他们只能谈自己和自己的工作,谈到别人的工作时,他根本听不进去,他们总要打断人的话,插进一些关于他们自身的话,他们缺了接受的能力。在基督徒的工作上个人主义是一个令人感叹的征象,那就是说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事变得那么重要,以致我们没有兴趣听别人所作的。
今天在基督的众肢体中,有许多的挫折与损失,往往是因为我们中间一些资深的神仆不愿意让别人来尽功用。好比我们从主受了一个职事,就认为自己要担负别人的发展、长进的全部责任。我们却未了解这样作,反而拦阻了这些人的发展。这个错误是许多失败的根源,甚至造成了分裂,而它的不良影响尚不止于此。
假定我遇到一个道理上的疑难,使我陷在迷雾中找不到解答,那我该怎么办?我是自己来决断呢?或是去找位有解经及教导恩赐的肢体,将我从道理的迷雾中领出来呢?如果照着前者行,我就会为一个新的不同的道理开了门,因为一切不同的道理都是由此产生的。这样,不但没有相信主藉着祂教导的肢体来解决我的问题,让别个肢体在这事上为我尽功用;反而极可能使我们两个人发现不同的,甚至是相抵触的教训。比方说,如果一位传福音者,也负起教导那些因他而得救的人的责任,就非常容易发生这样的混乱。我应该好好服事,但是当我尽了我的功用,就应该马上站在一边,空出地方来给别人;因为身体的首要原则乃是“栽种的和浇灌的都走一样”(林前三8)。
作为一个肢体,我必须预备接受别的肢体所供应的,我自己必须甘心地受限制。教会在祷告么?我必须预备好保持安静,留机会给那些“较软弱”的去祷告。我有讲道的恩赐么?我必须学习坐下来听别人的,不论我的度量是大是小,作为一个肢体,我不敢越过这度量。因为十字架的记号是印在一切过大者的身上,就是身体以外的东西身上。我必须甘心乐意受限制,只在我的范围之内事奉,让别人在他们的范围里服事。我必须因别人向我尽功用而快乐,并且接受他们所给我的帮助。
【尊重别人】第三,我们要来读二十一、二十二节:“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简单说来,就是永远不要想去切除别的肢体。不要以为我们能有元首的身分在身体中,便随便处置其它的肢体。一个肢体的软弱或幼稚,并不构成被切除的理由(在与罪恶有关的事上,教会当然有权来管教,这点以后再谈)。我们不能对另一位说“我用不着你”,反倒我们发觉,从那些按着我们天然所不尊重的肢体身上,反而更能学到好多是我们所缺的。也许我们必须常常向那些易于被轻看的人要求祷告的帮助。嗳!我们竟会感到这样将会贬低自己,甚至有失我们属灵的身分。但是主却肯定的说,即使是一个最软弱的肢体,祂也为他预备了一个地位,且能使用他。
几年前,我遇到一生中极大的难题;这件事关系到我个人在事奉上想得着圣灵浇灌的问题,我一面深觉需要,另一面又有一点道理上的困扰。然而无论我怎样尽力祷告;好像主既不愿答复我的问题,也不愿指示我进入这个经历的路。我知道祂定规会给我看见些甚么,可是我却构不上;我觉得必须把这一件事弄清楚,否则我无法再往前。若说这是我整个职事的关键所在,我想一点也不为过。
那时我被主打发到中国比较偏远的地区传道,远离了其它神的仆人们,无疑,那里有人有需要,也有人肯接受。但是总是缺了一点东西,我讲道缺乏能力,也很少果子。而神所要给我的似乎我又得不到。我没法单独过这一个关,那时我最需要的就是交通。
但是那里去找呢?不错,那里是有一些简单的信徒,一些乡下人,我一直生活在他们中间;但我觉得,他们对主的认识太少,在我所面对的问题上,他们一定帮不了我。几乎没有一个人有足够的基础,能清清楚楚地在这事上为我祷告,所以一定不可能带我过这个关,我忘掉了主的身体。
末了,我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除了请求那些乡民帮助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于是在我的请求之下,这些简单的弟兄们来看我。我把所有的难处都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为此祷告,就在他们祷告的当儿,亮光来了,这事无须解释,难处解决了,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从那天开始,祝福就如潮水般地涌流着。
的确,神常常把我们带到一种境地,叫我们无法单独通过。一个自认“神与我(同在)就够了”的人,事实上是拦阻了祂。那一天,主教导我,叫我看见这些身体上看来是软弱的肢体,对祂而言真是宝贝的。
【保守合一】第四律,二十四、二十五节告诉我们说:“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使徒在这段话结尾时所说的,就是要断然弃绝分门别类,绝不容许发生这种情形,因为神的旨意乃是在身体里不可分门别类。
在前几章里,我们曾用一般的讲法谈到合一,在天上教会是不可分的,赞美神!她永远是一。但在地上,教会的合一却能受到侵害。就她属天的生命说,这身体是人侵犯不得的;但就地上的功用说,可悲的是,她不仅能被人摸着,甚至被肢解;正像在哥林多所充分表明的光景。保罗斩钉截铁地定罪这样的情形。
那么到底甚么是实际合一的秘诀呢?关于这个问题,这里有两句话。因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卡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已在一位灵里浸成一个身体,饮于一位灵”(林前十二13原文);“身体只有一个,灵只有一个”(弗四4)。这两句话所启示的乃是身体与那灵之间特别的关系。那灵(就是那隐藏的实际)彰显时的相配部分,就是身体。身体之所以是一,乃因为那灵是一。请记住,圣灵是一个“人”,而你不能把一个人分开。“神配搭这身子”,因为这一个身子要来作这一位灵的彰显。在那灵里总是合一的。这件神圣的事实是确定不移的。唯一的问题,乃在于我们一直竭力保守这合一么(弗四3)?
在未进一步说到圣灵和身体以前,让我们提醒自己:属灵合一的起点是生命。你也许已经留意到,前面所提及的四大原则,事实上都不是命令式的,这些原则是使徒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说到身体是怎样的时候,藉着对人身体上生命自然的彰显和成长,来描述这四个律。这是非常要紧的,它叫我们想到生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生命的知觉。
所有动物的生命都有它的知觉,但对于从神来的生命,在这点上尤为真实。那里有生命,那里就有知觉,一位生物学家无法把生命像一件单独存在的东西般地拿出来,让我们摸着或看见它,即或他能,我们也看不见。但是由于我们里面的知觉,我们知道我们有生命,我们毫不怀疑我们是活的。
新生命也是一样;虽然神所赐的生命不能拿,不能见,但必能叫我们察觉到。我们之所以知道新生命,因为随同这生命,有一个新的知觉在我们里面兴起了。当人一重生,他就从神得到了新生命。他怎么知道他得到了呢?我们中间任何一位怎么会知道我们有新生命呢?我们是藉一个新的生命知觉而知道的,如果有生命就有这知觉,并且无论是向神或是向罪,这知觉自己就会很快地彰显出来。如果我们犯罪,我们就痛苦,我们就会失去平安与喜乐。这就证明生命的存在。因为神的生命恨恶罪,在我们里面对罪有一种新的知觉。如果一个人一直需要人指出他的罪来,否则他就不知道那是罪,那么不管他多乐意听从别人,我们会相当怀疑他究竟有没有生命。
今天我们相当注重生命,但仍是不够的;我们也该注重生命的知觉。一个活物若无知觉,生命的证据就很少。人若以为生命是抽象的,那是一种误解;生命是具体的且是实在的。在人心中要就有新生命,要就没有,而生命的知觉印证它的存在。这知觉不单在消极方面向着罪,它也积极向着神自己。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但不必告诉人这点,他们要就知道,要就不知道;若有神的生命,他们就能藉着圣灵知道它。我很难过的说,好些人祷告时,在他们里面既无罪的感觉,也无向神的爱。人只能形容他们的祷告是天使的祷告,因为在他们的祷告里,没有神儿女祷告的特征。
如果个人的生命是真实的,那么“身体”的生命也是一样的真实,那些有生命的人,是与别人共有它的,而认识“身体”的人,都知道那生命的团体性质。因为“身体”不仅是一个原则或道理,它照样也包含一种知觉。正像我们有新生命的知觉一样,照样我们若在身体里面,也必定有身体的知觉。
有些人对待“身体”的态度,有如那些因着基督徒的责任感而决心去爱仇敌的人,又像那些因不该说谎而不说谎的人。其实更重要的还不是我们说不说谎,而在于如果我们说谎,我们里面受不了。基督教的基础,并不在外面的规条。乃在于里面对神的知觉和对罪的敏感。除非当我们不这样作的时候,我们里面觉得错了,否则只想要根据“身体”的原则来生活,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人告诉我们是一件事,自己看见是另一件事。知觉乃是内在的感觉,未经人告诉你就已经看见了。如果那进入我们心中神圣的光能赐给我们对神的知觉,以及得罪神的罪的知觉,同样,它也能赐下对“身体”的知觉,以及得罪身体元首基督的行为的知觉。乃是从神来的光,使保罗里面清楚认识了“身体”的知觉,叫他看见他是在耶稣的肢体身上敌挡了祂。若没有从启示和生命来的知觉,则一切都是虚空的。
【彼此相爱】现在我要来说明,“身体知觉”(就是对基督身体的感觉)的功能是如何作用的。它首先是在爱的事上显明:“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所有属这“身体”的肢体,我们都爱;非常特别,任何人都无需等别人来告诉他,也不管他们有无想到,他们自然地就会爱。也许他们需要些鼓励,但那不过是挑旺他们所已经有的。我记得一位朋友曾告诉过我,当他抱起头一个孩子时,他的心就爱上了他,无需有人告诉他说,爱孩子是为父者的本分,他就是有爱。在身体上这不也同样地真实么?当你知道某人是基督徒时,不管他是甚么人,是怎样的一个弟兄,你岂不对他生发爱心么?这就是“身体”的知觉。
遇到分裂,它也会有感觉。爱是主动而积极的,分裂是被动而消极的。对于那些真正发现“身体”意义的人,一切的分裂以及引起分裂的事,都是极端可恨的。他们找不出基督徒之间会有任何的分别,尽管许多人夸耀自己的宗派属灵,但那些认识了基督身体的人,是不可能以此来夸耀的。宗派不管怎样成为传统或习惯,它很快就会被那些认识身体的人所弃绝。
再者,结党和分门别类在今日的基督徒中间变得太平常了。也许有一个约有二十几位信徒的团体,内中都是从灵而生,聚集在主面前。不久来了一位弟兄,马上吸引了一些人跟从他,结成一个少数人的党派。那并不是身体,也不能成为身体。如果我们真认识了在祂里面的合一,我们里头岂不立刻会觉察出参与其间是错误的么?如果没有这个感觉,那就证明我们在主面前仍然很幼稚。如果我们看见了“身体”才是主所要的,那么所有的分裂,不论是内在或外在的原因,都会变得可憎恶了,连起意制造分裂的念头,都会叫我们里面失去平安,并知道该快快停止。这是因为我们所得着的生命,在其本能的知觉上,不许可这事。这个答复就够清楚了。
这不是道理,而是我们在基督里交通的活的知觉,它是非常宝贵的。当生命进入我们里面的那一刻,它就在我们里面兴起一种不断扩大的、加深的、“有所属”的感觉。我们不能再过一种利己自满的基督徒生活,我的里面那种蝴蝶一向“独来独往”的性情,早已被蜜蜂那种群居,不为自己只为整体的性情所取代。身体知觉的意思,就是说看见了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彼此作肢体。
个体和肢体不同,个体没有甚么特别的用处,不会产生职事,很容易被轻忽或嫌多余,他们在或不在,并不会受到注意,即使在统计数字上也不会影响丝毫。但肢体却不是这样,他们在身体里既不可消极被动,更不可袖手旁观,因为没有甚么比旁观的人更坏事。我们的服事是否显在人前,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必须能一直供应生命,这样,我们一不在,人就会感觉出。我们不能说“我算不得甚么”。当别人在聚会中尽肢体的功用,我们岂可如同客人一般。我们是祂的身体,并且各自作肢体,只有当所有的肢体都尽他们的功用时,生命才涌流。
因为万有都是与生命,并生命的源头紧紧相连的。头是人肉身生命的源头,你若伤了它,一切的行动,一切的配搭就终止了。一具无头的躯干既无生命,也无生命的知觉。作为基督的众肢体,我们从祂接受了新的生命,但这新生命是“在子里”的,这生命是不能离开祂而单独存在的,只要有一刻与祂脱节,我们便没有生命。我们知道,连我们与祂之间的一层阴影,都能阻碍这生命的流通。因为我们的生命是在祂里面,在我们自己里面是一无所有,有子的就有生命。
神并末告诉我们要持定肢体,乃是要“持定元首”,这是交通的路。因为基督不是分开的,祂乃是一。只要持定元首,自自然然的我们就会发现,在我们心里涌出了爱来,能叫我们爱一切爱祂的人。
“一”是基督的,不是我们的。因为我们是祂的,因此我们是一。如果我们说,我们与一位弟兄有交通是因为我们喜欢他,这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破坏了那个一。虽然按我们天性对人的喜好会有差异,但若让这个感觉影响到我们的交通,这就显明交通的根基有了错误。再比方说,我们是否会为某位弟兄作了一些事,然后因他的忘恩而怪他呢?那是因为我们作这事还企图得人的感恩,并非为基督的缘故──不是因为神先爱了我们。我们的动机错了,因为我们缺少联于元首。
我们若“持定”同作肢体的人,就必导致闭关的交通,但是在主身体里,没有这些东西的地位。如果一位基督徒只着迷的喜欢与另一位交通,以致发展成一种不健康的形态,这样要不了多久,必定产生党派。因为“照着肉体”的交通是在一个错误的根基上,最终只会导致不幸。当某两个肢体在一起交通,彼此虽很投机,但却排斥他人,我们就深感忧虑,因他们所表现的,绝非单纯出于神的爱。“彼此相爱”该是在身体的范围里,以基督为中心,否则就是错误的。愿主救我们脱离未经十字架的天性选择,并且在这些事上帮助我们跟随圣灵的带领。
圣灵的膏抹是神给与在基督里每一个婴孩的恩赐(约壹二18~20,27),当我们接受这位作元首的基督时,我们便接受了祂膏油的涂抹。若缺了它,那即证明我们尚未与主有真正的联合呢(罗八9)!约翰告诉我们,即使是在基督里为婴孩的,都有这膏油在里面涂抹,凡事引导我们认识圣灵的旨意。这就是说,不单有外面的圣经,也有里面的教导。我这话是甚么意思呢?让我举一个实在的例子:假定我想知道我该不该去香港一趟,我怎样来决定这事呢?我要来找一节圣经么?或听听朋友的意见?或者我专心思考该去或者不该去?不是,像我们曾多次说过的,我们生活的基础不在“善与恶”,乃在于膏油的涂抹,~“圣灵在这件事上么”?当我处理这事的时候,我的心是倒空的或是充满的?这不是一个感觉或比较的问题,乃是心里头向着神的求问:“圣灵见证这生命么?祂在此是否给了我父喜悦的确据?”这是独一可靠的试验,因为我们所选择的路,它本身也许完全正确,但是真正要紧的乃是圣灵是否向那条路有行动。
神儿女的生活就是这样学习简单柔顺的倚靠、跟随,许多的疑虑都要消失在神的同在里,有时稍微未能顺服里面的恩膏,就会立刻失去与主之间甜美的交通,因为将心思放在灵上就是生命平安(罗八6)。
因为圣灵是一位,当祂儿女们这样随从灵而行时,就能一直活在与主的交通里,因为身体只知道一条律:就是膏油的涂抹。在社会中,规条是好的,但在身体中却不是。就旧约的字句而论,法利赛人可称作基要派的,他们是靠字句来生活的;他们晓得所有的规条(也许有时我们也是这样)。如果我们只有对于这些规条的知识,反而可能消灭了圣灵的声音,像大数的扫罗一样,那又有何益呢?扫罗知道律法,那是真的,但他对在天上的人子一无所知(徒七55~56);并且消灭灵的感动,就是使我们这属天的“人”的共同生命知觉窒息。与元首之间的关系受到伤害的情形,就像一个肢体的神经脱离它的最高中枢一样可怕。若是这样,立刻像扫罗一样,我们将口吐威吓凶杀的话。
扫罗交通的生命开始于他说:“主啊!我当作甚么?”这就是秘诀。“持定元首”就是藉圣灵顺服基督;跟随圣灵就是在凡事上顺服主耶稣。圣灵永远不会勉强肢体来顺服,但是那些活在恩膏里的人,总是自动并乐意地顺服基督。当他们这样顺服的时候,就发现了他们的一。哦!我们需要看见祂是主。―― 倪柝声《基督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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