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成圣的生活
经文:(罗一7,六19、林前一2;林后七1)
神的命令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旧约圣经中有八百三十多次谈到“圣洁”,新约则有二百三十八次,可见基督徒的圣洁生活是讨神喜悦的。
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圣人”是很崇高的地位。做人先作“贤人”(正人君子),煞后作“仁人”,最好的才能称为“圣人”。但圣经应许每一个基督徒,都能藉着 神给我们的力量,过成圣的生活。
从圣经中看如何做一个成圣的人,如何过成圣的生活,就先要思想成圣的定义。因为圣经里的“成圣”分两方面;一方面是地位的成圣,另一方面是生活的成圣。“地位的成圣”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关系,而“生活的成圣”是圣灵工作的结果。哥林多人信耶稣,在基督耶稣里得以成圣;然而还要继续追求成圣,才能过圣洁的生活。
(一)地位的成圣
“圣”的相反词是“俗”。利未记十10神吩咐百姓要将“圣”与“俗”的分别出来,凡不圣洁的就是世俗,因这是归属的问题。一件东西归属于神的,就称为“圣”;若不归属于神的,就称为“俗”。旧约将头生的归给神是分别为“圣”,没有献给神的是“俗”的。虽然主耶稣说:礼物算不得甚么,但牛、羊、鸽子放在祭坛上献给神,这祭坛上的祭物就成圣了。这一种是分别归给神的成圣,也就是地位上的成圣。
基督徒原来死在撒但的罪恶权势里,但当我们认识主耶稣,悔改归向神;并接受主耶稣作生命的救主时,我们就分别为圣归属神了。故此,不论我们的行为如何,祗要真心悔改信主,就已经在基督耶稣里成圣了。圣经称凡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圣徒”。但是,圣经不单要求我们在地位上成为圣徒,更重要的是生活上得以成圣。因为 神所喜悦的是生活愈来愈成圣的基督徒,这就是“圣”的另一方面意义了。
(二)生活的成圣
“圣”与“罪”是相反的。当以赛亚看见神在宝座上显现,天使撒拉弗说:“圣哉、圣哉。”他立刻说:“祸哉、我灭亡了!我是嘴唇不洁的人、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罪在我们生活里不断显露出来,虽然主耶稣洗清我们所犯的一切罪,但是罪的权势仍在世上,罪的作用仍在肉体中,因此犯罪的可能性仍在,而且这肉体将罪不断表现出来。基督徒从罪的权势下脱离出来,这就是成圣的过程。
从罗马书(五21,六12,14,七14,17,20)的经文中,说明罪像是主人一般地管辖着我们,或像君王般地辖制我们。虽然基督徒不应犯罪,但有些时候偏要犯罪。虽然如此,基督徒若靠着神的大能和圣灵的运行,就能脱离罪的权势,这就是过成圣的生活了。这过程非一日达成,也非一次达成,乃是一生不止息的追求过程。
保罗以四个字描述成圣生活之秘诀,这四个字在──(罗六1-11)中其实祗有两个意思──就是同死、同活。已死的人脱离罪恶,然后与主一同活在神面前。“同死”有两种的死;而“同活”也有两种的活。若能掌握这两种死和两种活,就能够真正体验脱离罪的权柄了。
(三)同死
(罗六6):“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圣经原文“同钉十字架”的文法是过去时态,中文更明显的翻译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在二千年前与耶稣一同钉十字架。”我们的旧人是在耶稣死的时候已经同死,是神在历史上完成的死;是客观完成的历史事实,这是第一种的死。
(罗八12-13)“弟兄们,这样看来,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顺从肉体活着。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这里“靠着圣灵治死”是现在时态的动词,现在时态也包括现在进行时态;意思是指现在继续不断地治死身体的恶行。与主同死,不仅是在基督里客观的死,更是在圣灵里主观的死。我们要相信主观的死,更要顺从圣灵将恶行治死,这是第二种的死。
罗马书六章说旧人已经死了,第八章又说肉体的表现现在要死。到底“旧人”与肉体的表现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一个是客观的名称,一个是主观的表现。“旧人”是亚当堕落后,人被魔鬼捆缚的总称;“体”亚当堕落后,罪在人心里生活的总称。比如说,中国人入籍美国后,虽然名义上称作美国人,但实际的生活仍与中国人没有两样。名称已改变了,客观事实已经有了,但主观的经验仍未改变。保罗讲:“岂不知我们是归入耶稣的死么?”表示客观事实已经有了,但仍未享受到主观的经历。
犯罪的旧人在耶稣死的时候已与他同死。这是 神做的,不是我们做的。现在, 神要藉着圣灵将客观的变为主观,要治死身体的恶行。保罗是经验圣灵很深的人,他不强调圣灵外面的工作,反而渴慕圣灵内在生命的改变,治死我们的旧人和身体的恶行。不要像哥林多人那样只羡慕外面的表现:说方言、翻方言……宁可没有外面的恩赐,也要追求属灵的生命。所以,过成圣的生活,第一就是要与耶稣同死,这是客观的死,是 神在基督里于大约二千年前作成的;第二是主观的死,天天藉圣灵治死恶行,脱离罪的权势。
(四)同活
“同活”也有主观与客观的两方面。客观的较为简单。罗马书六章已提过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使我们的一举一动都有新生的样式。我们怎样在死的形状上与耶稣联合,同样在复活的形状上与耶稣联合。所以,约二千年前耶稣活了,神也让我们与祂同复活一同在天上。这是神所完成的客观事实。
那么,主观的同活是甚么呢?(罗八1-4)其中记载:“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这里中文翻作“赐生命圣灵的律”是指圣灵在我们生命中运行,产生一个新的规律或作用,这个作用就是神的生命不断彰显出来,而罪和死的律就不能再捆缚我们,因我们被释放了。人活在世上,受罪和死的律辖管,这是事实。人若要脱离这律的束缚,除非有更大、更高的律来胜过它;因为只有高的律,才能改变低的律。这好比国家的宪法可以改变地方的法律;或者飞机面前冲而产生的浮力可以胜过地球的万有引力。同样,虽然罪的律在我们的肉体里,但圣灵带来新生命的能力可以释放我们脱离罪的律,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愿意随从圣灵,体贴圣灵。若照着圣灵的律,就能脱离罪的律。所以,今日的基督徒如何经历主观的“同活”呢?(罗六13):“将肢体献给神”(八5):“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前者“献”就是顺服,让圣灵作主;后者“随从、体贴”也是让圣灵作主;这两个字的意思是一样的。一所房屋会因主人的改变而改变用途。若你让圣灵作主,时时随从圣灵而献上自己,圣灵就要改变我们,在里面结果子。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的。(加五22)。
总括来说,如何过成圣的生活,第一要“同死”,第二要“同活”。客观的死已经完成了,我们也接受并且受洗归入这个事实,这是客观的经历。但天天仰望圣灵的帮助,这样生命的律就要运行,圣灵的果子也要结出来,这就是主观的经历。成圣的生活,不是一次过就能达成,乃是每天、每月、每年的追求,直到见主的面。弟兄姊妹们,若我们愿意顺从主,交托主,我们必定能过成圣的生活,讨主的喜悦!── 黄子嘉《讨主喜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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