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道分解》之何西阿书 四
2018-06-13
《真道分解》之何西阿书 四《真道分解》之何西阿书 四
菜也就是毒草,而犛溝是古代耕種的灌溉系統,如果毒草在其中滋長,就會蔓延到田裡的每一角落,那時田裡長的就不是糧食,而是毒草。這不僅是比喻君王的罪禍及全國,更指神的審判是全面性的。 接著,先知再次責備以色列人拜偶像的罪。10:5[撒瑪利亞的居民必因伯亞文的牛犢驚恐;崇拜牛犢的民和喜愛牛犢的祭司,都必因榮耀離開他,為他悲哀。]。伯亞文就是伯特利,伯亞文原文是罪惡之家的意思,先知用它的諧音指伯特利,意思是神的家。伯特利原是神向雅各顯現的地方,所以稱為神的殿、天之門(創28:17)。南北國時,耶羅波安一世以這兒為北國宗教中心(王上12:28-32),他的祭司就改稱這兒為王的殿(摩7:13),到了耶羅波安二世,這個原稱為神的家的地方,反成了罪惡之家也就是伯亞文,因以色列人在此敬拜巴力。先知說當亞述大軍入侵時,敬拜牛犢的以色列人都要驚慌不安,因為他們會發覺牛犢根本不能保護他們、拯救他們,甚至牛犢自身難保,牛犢的榮耀離開他,這句話什麼意思呢?究竟什麼是牛犢的榮耀呢?很可能是指鋪在牛犢上頭的金葉片,何細亞作王的時代,投靠亞述所以要向亞述納重稅,他們可能連牛犢上的金葉子都要刮下來進貢,以色列人看見昔日金碧輝煌的牛犢,今日成為斑駁剝落的泥牛,心中一定感受良深,更加害怕亞述的威脅,也為不能保護他們又不能自保的牛犢悲哀,這詞也可以作舉哀,原是民眾遇上乾旱的打擊,他們為缺席的神而舉哀,這是迦南偶像敬拜的觀念,但現在的以色列民卻是為著一個剝落的、安全受到威脅的神而舉哀,這是多麼的荒謬可笑! 何10:6[人必將牛犢帶到亞述當作禮物,獻給耶雷布王。以法蓮必蒙羞,以色列必因自己的計謀慚愧。],耶雷布王原是亞述文的[偉大之王],是亞述臣民對亞述王的尊稱,現在以色列人被擄,連他們敬拜的牛犢也當作貢品獻給亞述王,他們也要稱亞述王為大王,按照當時國勢就代表國神的威力,那麼以色列所拜的牛犢也不如亞述的偶像,只是一個二等的神而已,所以以色列[必因自己的計謀慚愧],計謀這詞原文是木偶,也就是說以色列人所倚靠的牛犢並不能使他們在國難之時保護他們,相反的,卻是成為他們惹神憤怒,以致神藉著亞述之手來懲罰他的原因,以色列人若明白其中原因就要感到無限的慚愧! 今天,我們也許不會真的向偶像屈膝下拜,但我們心中卻有無形的牛犢,求主幫助我們能去掉我們心中的偶像,使我們全心全人歸向神! 10:7-8[至於撒瑪利亞,他的王必滅沒,如水面的沫子一樣。伯亞文的邱壇---就是以色列取罪的地方,必被毀滅;荊棘和蒺藜必長在他們的祭壇上。],撒瑪利亞的王並不是指王室,而是指宗教上的牛犢,因為北國的王都沒稱為撒瑪利亞王。牛犢原是被塑造成神明的座駕,就像王坐在他的寶座上一樣,但這個王啊,已經被帶到亞述當貢品,以色列人既拒絕耶和華作他們的王,要用別神代替祂,現在以色列的真神離開他們,假神又被奪去,他們什麼都沒有了,如水面的沫子一樣,沫子原文是木碎或木片子、木枝,在滔滔的流水中立刻被沖走,以色列也是如此一無所有,有的只是羞辱和恐懼而已! 經文中提到的邱壇,原文是高處,是屬於迦南宗教的一個專有名詞,它處於高地,上面不只有祭壇也有石柱和樹蔭,先知說伯亞文這罪惡之家的高處必被毀滅,這是以色列的罪。 面對神的審判是極其可怕的,所以先知說那時:[他們必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對小山說:倒在我們身上!],神的審判是全面、徹底的,以色列人沒有祭壇、柱像、高處、地土、君王,也沒有神可作他們的蔭庇,就只好求大山小山倒在他們身上,好躲避耶和華的憤怒了! 在新約中,主耶穌論到末日的審判時也曾引用這句話(路23:30),到了啟示錄,約翰也引用這話來說明末日的審判之可怕(啟6:15-16)。 人可以逃避和拒絕耶和華的救恩,但人卻不能逃避和躲過耶和華的審判,所以我們不僅要謹慎自守,也要努力傳福音!!廿一.罪惡滿盈(何10:9-15) 何10:9-15這段經文中,先知依循10:1-8 的寫作方法,從農業生活背景取材,來傳講耶和華的審判。先知從植物的比方,例如園中的葡萄樹、田野的苦菜,一直論到牲畜,例如馴良的母牛。 何10:9[以色列啊,你從基比亞的日子以來時常犯罪。你們的先人曾站在那裡,現今住基比亞人以為攻擊罪孽之輩的戰事臨不到自己。],先知在此重提基比亞事件,也就是士20:1-21:25所記載的便雅憫族境地中的基比亞匪類姦殺了一位路過的利未支派的人的妾,進而引起以色列十一族與便雅憫族的內戰,差點導至便雅憫滅族,士師記的作者為當時的事件下了一個評語[各人任意而行]。 先知責備以色列人從古到今就是不斷犯罪,[你們的先人曾站在那裡],也可以翻譯為[以色列人仍然停留在那裡],這就表示以色列人並沒有悔過,以前發生在基比亞的事,今天照樣發生在以色列當中,所以神也同樣藉著戰爭,來懲罰以色列的罪孽。 何10:10[我必隨意懲罰他們,他們為兩樣的罪所纏;列邦的民必聚集攻擊他們。],我必隨意懲罰他們也可翻譯為我必來懲罰他們,因為以色列人犯了兩樣的罪,究竟那兩樣的罪呢?呂振中譯本將兩樣的罪翻譯為雙重的罪,也就是說雙重的罪,可以指基比亞昔日和今日的罪,兩樣罪都是發生在基比亞,相同的人也就是以色列人,先後犯著同樣的罪,就像兩個影像重疊在一起,是罪上加罪。這些罪歷代以來纏累著以色列人,所以耶和華要聚集列國來懲罰他們,為的是斬斷他們罪的纏累,拆毀之後才能重建! 何10:11[以法蓮是馴良的母牛犢,喜愛踹穀;我卻將軛加在他肥美的頸項上。我要使以法蓮拉套,猶大必耕田,雅各必耙地。],馴良是指受過訓練的,可以服役的,馴良的母牛犢,是指初受馴服的小母牛在穀場上踐踏穀粒,使穀粒從稻穗中鬆脫,工作輕省,並且還可以自由的吃穀粒。這是比喻以色列從前蒙神的眷顧,不需勞苦便有豐收,但現在卻不一樣了,因為他們離棄神,所以神[將軛加在他肥美的頸項上],以色列要勞苦的耕田、耙地才能糊口。經文中的拉套是套上軛的意思,和合本小字有或作被騎,也是指配上軛來工作的意思。 接著10:12先知指出以色列當前最迫任務就是栽種公義的種子,以便收割慈愛的果實。[你們要為自己栽種公義,就能收割慈愛。現今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你們要開墾荒地,等他臨到,使公義如雨降在你們身上。],為自己栽種公義,可以直譯為自己本乎公義來栽種,也就是按著正確合宜的方法來耕種,以致獲得好收成。公義可以說是舊約中,神對人最基本的要求之一,不單是符合律法的標準,也是維持健全的人與神以及人與人的關係,也就是以色列人身為神的子民,不僅要單單效忠於神,也要按著神的律法生活和彼此相待,若能這樣就可以[收割慈愛],慈愛是指神的保護和引導,令人悲嘆的就是以色列人沒有公義,自然也就沒了慈愛,得不到神的保護和引導了。 先知更提醒以色列人[現今正是尋求耶和華的時候],尋求這詞和歸回、悔改是相同意思,也就是以色列人應醒悟過來,悔改、歸回到神面前,也就是[開墾荒地],不再懶惰,而是殷勤作工,徹底更新改變,那麼神就會[使公義如雨降在你們身上],如果以色列人栽種公義的果子,神自然要把公義的大雨傾注在他們當中。在這兒,我們必須從迦南地拜巴力的宗教背景來了解這節經文的意義。在迦南人的宗教信仰中,從天降下的雨水是巴力神所賜給人的,但先知卻在此強調:一切的雨量,不論是自然的雨水還是公義的雨水,都是神所賜給人的祝福。 以色列人是否如神所期望的栽種公義呢?是否尋求耶和華呢?從10:13來看,情形正相反。[你們耕種的是奸惡,收割的罪孽,吃的是謊話的果子。],奸惡是公義的相反詞,而罪孽具有犯罪和強暴的意思,是慈愛的反面,神要以色列人栽種公義,但他們種的卻是奸惡;神要以色列人收割慈愛,但他們收的卻是罪孽!換句話說,凡是耶和華希望以色列人能做和能得的,他們全都做不到也得不到,凡是耶和華希望以色列人避免的,他們卻偏偏全碰上了,因此先知說他們是[吃的是謊言的果子],以色列人對人對神都不忠實,所說的只是謊話滿篇,所以神也不聽他們的禱告! 先知也指責以色列人不倚靠神,只倚靠自己的行為,[因你倚靠自己的行為,仰賴勇士眾多],勇士是勇敢的戰士,以色列自以為有勇士可靠,就不必害怕,但結果呢?10:14[所以在這民中必有鬨嚷之聲,你一切的保障必被拆毀--],鬨嚷之聲可以指敵軍戰馬嘶鳴,軍士吆喝、兵甲相碰的聲音,也可以指人在戰爭中吶喊,呼喚共同抗敵的聲音,也就是以色列不倚靠神只倚靠自己、倚靠人,神就使用列國的攻打來懲罰他們,當戰爭發生之時,就算以色列人聲勢浩大又如何呢?[你一切保障必被拆毀],保障是指堡壘,也就是何8:14所說的堅固城,但這些以色列人所倚靠,認為牢不可破的城都要被攻下、被拆毀! 以色列人不但要面臨戰爭,還要遭受敵人殘酷的對待:[沙勒曼就如沙勒曼在爭戰的日子拆毀伯亞比勒,將其中的母子一同摔死。],沙勒曼是誰呢?歷史無從查考,但有學者就認為可能是亞述王撒曼以色五世的簡稱,這人曾經成功的攻取撒瑪利亞城;而伯亞比勒又是什麼地方呢?聖經中只有此處提及這地方,有學者說可能是在約但河東的北部,距離基列拉末西北12哩,即現今的艾比。無論如何,這次的戰爭必是當時人所共知,因為戰局實在慘烈,以色列人遭遇可怕的對待,[將其中的母子一同摔死],這種慘無人道的殺戮在古代戰爭中並不罕見,摔死是指把人從高處擲下,或是把婦孺的頭臚敲碎,或是把兒女拉到母親面前殺死,然後再殺母親,是屠城滅族的慘劇,而先知宣告說這些都要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 最後10:15是先知這段信息的總結:[因他們的大惡,伯特利必使你們遭遇如此。到了黎明,以色列的王必全然滅絕。],伯特利必使你們遭遇如此,有譯本翻譯為[以色列家哪,因為你的罪孽,這樣的事也要發生在你的身上],而到了黎明,有譯本翻譯為戰爭一爆發或在大風暴的日子,也就是很短的時間裡,以色列的君王都要滅絕!廿二.神施恩的歷史回憶(何11:1-4) 在何西阿書中,先知曾經引用各種的表象來形容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例如神好像丈夫,以色列如同妻子(2:2、6、19);神好像農夫,在曠野中尋找到以色列這棵野葡萄(9:10);以色列是茂盛以及能結果子的葡萄樹(10:1),是馴良的母牛(10:11)。而在何西阿書第十一章,先知繼續談論神對以色列的慈愛,這回神好像慈愛的父親,而以色列如同兒子。 在11章裡,耶和華的愛是以擬人化的筆法描寫出來,神愛以色列自年幼就開始(11:1),不斷招呼他們(11:2),教導他們(11:2),抱著他們(11:3),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11:4),但以色列人不知道(11:3),不肯歸向神(11:5),偏要背道(11:7),本應被刀劍吞沒,耶和華卻不忍捨棄他們(11:8),神後悔祂曾施懲罰(11:8、9),祂的憐愛大大發動(11:8),於是神就應許要把以色列的餘民從埃及和亞述領回(11:11),使他們安居原地(11:11),這就是11章的內容,說出了神的愛無比高深,遠非人所能測度! 若以分段來看11章,可分為三個段落:11:1-4是過去的歷史,提到神的呼喚和以色列民的背叛;11:5-7是現在的景況,說出以色列不斷犯罪及將臨的刑罰;11:8-11是將來的盼望,論到神不忍捨棄祂的子民,所以神應許必重建祂的子民。 11:1[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就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年幼是指從出生到青年,還未能自立仍須倚靠父母的階段。在出2:2是指嬰兒,也就是嬰兒摩西,但創21:12卻是指童子以實瑪利,而耶1:6則是耶利米說自己是年幼的,因此這兒說的年幼應是指一個無助的、不能獨立謀生的人,這正是耶和華遇上並愛上以色列人的時候。而我愛他可以翻譯為我已經愛他,是一種從過去就開始一直到現在的行動,就是這愛的行動使耶和華揀選以色列人成為祂的兒子。當時的以色列在萬民中只是弱小的一族,被困在埃及為奴,是無助無能的幼兒,但耶和華就是愛以色列,主動的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的捆綁,從埃及召出他們,召出是一個立約的專用動詞,和召集、揀選是同義詞,意思是指進入一個嶄新的關係,也就是說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是建立在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這救恩歷史的基礎上。 神是如此的愛以色列人,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成為他們的依靠、他們的父神,那麼以色列人又如何回應神的愛,如何作神的兒子呢?11:2[先知越發招呼他們,他們越發走開;向諸巴力獻祭,給雕刻的偶像燒香。],若按七十士譯本翻譯,第一句應為[我越呼召他,他就越叛我],清楚的說出以色列的悖逆。耶和華越是召喚他們,他們越是走開,這不僅有抗命的意思,也有耶和華越是召喚他們,他們就越是聽從別人的召喚,也就是迦南人的誘惑,轉而去拜巴力和偶像。諸巴力不是指一個一個不同的巴力神,而是所有巴力,先知藉此強調出以色列人背約的可惡,不敬拜耶和華,反而去拜任何他看見的偶像。 假如11:1是耶和華從埃及召出祂的兒子,這兒子就應該住在神的家中,但可惜的是這兒子成了浪子,長年不住在神的家中,神不斷召喚他回家,他沒聽從,人也不見了,究竟他在那裡呢?原來是跑到巴力的祭壇,向偶像燒香的地方,這怎不叫神為父的心傷痛呢? 以色列不但違背了與神的立約,應受一切背約的咒詛(利26:38-45),他既是神的兒子,且成了逆子,也當受律法中對逆子的懲罰(申21:18-21),就是被石頭打死,所以以色列人當受何等重的刑罰! 今天我們也當回想當初是如何蒙神的拯救,以致我們能恢復起初對神的愛,這樣才不會重蹈以色列人的錯誤! 11:3[我原教導以法蓮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膀臂抱著他們可以翻譯為把他們提在他的前臂,膀臂是代表力量,因此可以用來比喻爭戰得勝,或給與保護。先知在這兒描寫當初耶和華這位天父對待以色列人,如同一位慈父教導孩子學走路的情況。想當年,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神把他們救了出來,在曠野中,以色列又軟弱又無助,神不但保護他們,供應他們所需,還教導他們行走,他們跌倒了,神就抱著他們,關懷他們,他們不聽話甚至背叛神,神就醫治他們背道的病,只可惜這一切都得不到以色列人當有的回應,因為以色列人不知道他們的一切都是神所給與的,反而以為是巴力、是迦南人給與的,這時候神還能說什麼呢? 11:4[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我待他們如人放鬆牛的兩腮夾板,把糧食放在他們面前。],夾板原文是軛,或是口中的嚼環,牛隻套著夾板,如果要進食,就必須將夾板鬆開,先知在這兒就描述神對待以色列人,也像主人愛護牛隻一樣,按時的供應牛隻的食物。 有解經學者對這一節有另外的觀點,因為[放鬆、、、夾板],也可以翻譯為[抱起嬰孩,親他的臉頰],因此呂振中譯本這樣翻譯:[我待他們就像人抱起嬰兒到胸前,屈身就著他們,去餵養他們。],而現代中文譯本則是:[我懷抱他們,偎貼在自己的面頰上;我俯下身子,餵養他們。],無論是主人對牛隻或是父親對待兒子,都強調神對待以色列人實在是滿有慈愛、恩典,甚至願意俯就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竟不領情! 經文中也提到神用慈繩愛索牽引以色列人,慈繩原文是人的繩,原來古代戰爭中,戰勝者會把戰敗者用繩綁上,俘擄到外地,而在先知書中,就引用這種情形來比喻以色列人被巴力等罪惡的繩索捆綁,賽5:18的[以套繩拉罪惡],其實就是指牛犢拉車的繩索,而牛犢代表巴力,也就是指以色列人和假神的關係。何11:4耶和華說祂要以祂的慈繩愛索代替敵人的屈辱的繩索,代替巴力罪惡的繩索,牽引以色列人走在正路上。牽引這詞,在創37:28是描寫拯救約瑟脫離他的坑;在耶38:13是描寫用繩子把耶利米從牢獄中拉出去。現在耶和華同樣用祂的慈繩愛索把以色列人從敵人的坑中,從巴力的罪惡中拉出來,並以慈愛來把他們繫於神聖的盟約中,這一切並不是因以色列人有什麼可愛,完全是神主動的揀選及無比的愛! 今天,天父也同樣以祂的慈繩愛索來牽引我們,只要我們願意來到神的面前,神要救拔我們從罪中出來,帶我們立在祂救恩的磐石上,牽引我們走在正路中!廿三.以色列的叛逆與神的憐憫(11:5-11) 何11:5-11這段經文中,先知以擬人化的筆法,細膩的描寫天父面對頑梗的逆子以色列,內心感情的交戰。 何11:5-11可分為三個段落,11:5-7是提到以色列因自己的罪惡必面臨國破家亡的刑罰;11:8-9是神看見以色列的慘況心生憐憫;11:10-11是論到神的愛帶來以色列末後得拯救的盼望。 11:5-7何西阿先知說以色列人不肯順服神,轉向巴力獻祭,向偶像燒香,雖然他們面對強大的敵人,也就是埃及和亞述,但他們始終執迷不悟,最後慘遭吞滅。 11:5[他們必不歸回埃及地,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因他們不肯歸向我。],有解經學者指出必不歸回埃及地是指 (王下17:4、何7:11、14:3),但先知卻預言他們不會成功,反被亞述擄去! 但大部份解經學者按原文翻譯這節經文,就認為必不這詞應當翻譯為必然,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他們必返回埃及],而歸回含有安居、定居之意,而[亞述人卻要作他們的王],又可翻譯為[他們的王必到亞述],也就是說這一節經文是指以色列將會被擄到他們曾交替逢迎投靠的兩個國家埃及和亞述去。當年以色列曾從埃及被神拯救出來,如今又要再度被擄去埃及,流落外邦,這一切都因[他們不肯歸向我],以色列人違背了與神的立約,為自己招來毀滅的結果,而11:6正是描寫這結果:[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毀壞門閂,把人吞滅,都因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 [刀劍必臨到他們的城邑]是用未來完成式也就是將來式文法寫的,這是先知在預言以色列將要面臨戰爭,到時強大的敵人將要[毀壞門閂,把人吞滅],毀壞這詞在七十士譯本是[使之虛弱]的意思,是舊約中惟一和刀劍同用的經文,一般都是描寫人在極度痛苦的情況,特別是女人生產之苦。刀劍臨到城邑,來殺戮使城裡百姓虛弱,處在極大痛苦驚惶中,就是這句話的意思。但為什麼說是毀壞門閂呢?門閂這詞若按七十士譯本的讀法,是指[他的棒]或[他的橫木],但這詞在聖經裡卻多處被翻譯為[誇大的話]或[浮誇、誇耀](伯11:3、賽44:25-26),所以這兒也可翻譯為誇耀,因此[毀壞門閂]可直接翻譯為[使他的誇耀變得虛弱],因為以色列所誇耀的就是他們所拜的巴力假神,還有他們自以為堅固的城牆,但當耶和華興起亞述的刀劍來對付他們時,他們立刻潰不成軍,他們所誇耀的就是使他們虛弱的原因。 先知說以色列人的出路不在於東奔西跑,左右投靠,只在於歸向耶和華,可惜以色列人聽不進先知的呼籲,11:7[我的民偏要背道離開我;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以色列人做的和先知所說的正相反,他們離開神而向巴力呼求,一步步把國家推向毀滅之路。 [我的民]指出以色列是神的子民,有義務和責任來遵守與神所立的約,但他們卻偏要背道離開神,偏要原是指掛起的屍首,可指人或獵物,也可指掛起的炊具,表示一種已經定了方位而不再更改的意向,也就是說以色列擺明態度,就是要去拜巴力,不管先知怎樣苦勸或神怎樣懲罰!而眾先知雖然招呼他們歸向至上的主,卻無人[尊崇主],解經學者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將[至上的主]讀作[軛],如現代中文譯本、呂振中譯本和新譯本:[他們因著所負的軛而呼求,卻沒有人給他們卸下]。另一種是將[至上的主]解釋為巴力,翻譯為[他們雖然呼求至上的主,他卻不能解救他們]。無論是那種觀點,都說出以色列人已經走投無路了,但荒謬的是他們仍不知悔改! 11:8[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也不再毀滅以法蓮,因我是神,並非世人---是你們中間的聖者,我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11:8-9可說是耶和華的戀歌,說出了神對以色列深厚的愛。先知用了四個自問的問題[我怎能],反映出神內心掙扎矛盾。以色列背約犯罪,公義的耶和華已將審判臨到他們身上,但是否真的要讓以色列嘗到徹底毀滅的苦果?如同押瑪和洗扁這兩個與所多瑪、蛾摩拉並列的罪惡之城,被完全的毀滅?(參創10:19、14:2、8、申29:23)。神的慈愛叫祂不忍這樣作,神要挽回以色列,所以接著先知連續用三個[不]來顯明神要以慈愛代替憤怒,因為耶和華不容許罪惡得勝,祂要以祂永遠的愛勝過罪惡,使以色列人不因罪惡消滅,而是因神拯救的愛而重生!先知說神[回心轉意],是指翻轉過來。神不想毀滅以色列人,那麼祂只好改變自己的意志,這是因為神[我的憐愛大大發動],這句話可以直接翻譯為[我裡面的憐愛大大激動起來],發動這詞是指因激動而發熱,就像火爐的火使物體發熱。神的愛使神對以色列的感情澎湃,所以神不再毀滅以色列,也因[我是神,是你們中間的聖者],神不是世人,祂的意念和作為遠非人所能明白和測度,雖然以色列人如世人一樣不可靠,但神對他們的愛卻永遠不會改變!而這位以色列的聖者, 尊貴、榮耀、可敬可畏的神,雖顯在人間,卻[必不在怒中臨到你們],這不但是以色列的盼望,也是我們這些和以色列人一樣滿身罪污的罪人的一條出路。 神的愛不僅使祂不會徹底毀滅祂的子民,更應許末後的日子,以色列必歸向神。11:10-11[耶和華必如獅子吼叫,子民必跟隨祂;祂一吼叫,他們就從西方急速而來。他們必如雀鳥從埃及急速而來,又如鴿子從亞述地來到,我必使他們住在自己的房屋。]。先知以獅子代表耶和華的救贖,當神一吼叫,以色列人就急速而來跟隨祂,急速原文激動或顫抖,是指人受到衝擊而激動,有驚愕恐懼之意,但在智慧文學中,卻是指人聽見神聲音而有的戰兢及興奮之心。 而以色列人究竟要從那而急速而來呢?是從西方,直譯為[從海],泛指地的極處,昔日以色列人怎樣因聽從巴力而漂流列國,末日卻要因聽從耶和華而從列國歸回。那麼以色列人歸回要在那兒安頓呢?是[住在自己的房屋],也就是歸回故土,如同鴿子歸巢,不再怕在外面給人捕殺,而是能安居在神的應許地。最後先知說:[這是耶和華說的],這是先知信息的結語公式。廿四.以色列不投靠神(何11:12-12:9) 從11:12到14:8,先知就論到以色列種種的罪狀,以及神對以色列的懲罰和最終神對以色列愛的挽回。 首先是何11:12-12:9先知以法庭為場景,神為控方也是主判官,以色列人是被告,神提出了以色列人犯的第一種罪就是欺騙和詭詐的罪;11:12-12:6指責以色列以詭詐和欺騙的心態對待神;12:7-8指責以色列人以詭詐和欺騙的手段營商致富而自滿;最後12:9就是神的警戒和宣判。 11:12[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詭計是指惡者從內心發出的陰謀(參耶9:8、箴12:20、26:24),常是由於貪婪的緣故(參耶6:13、8:10),先知嚴厲的責備北國以色列,那麼南國猶大呢?若從經文的後半節來看,似乎南國猶大對神忠心,但這和歷史並不符合,也和先知在5:10-14及接著的12:2所說的有矛盾。經文中的掌權原文也可作徘徊,是指猶疑不定或不受約束,而有忠心的在文法上可作為形容詞,來形容經文中的聖者,所以這節經文也可以翻譯為[猶大仍然向神向忠誠的聖者反叛],又或者如合和本小字所翻譯的:[猶大向神,向誠實的聖者,猶疑不定]。總而言之,不論是北國以色列或南國猶大,都違背了與神的立約,在信仰上猶疑不定,只想從神身上拿好處,認為那個神靈驗就去拜那個神,但他們所得卻只是虛空,如同12:1所說:[以法蓮吃風,且追趕東風,時常增添虛謊和強暴;與亞述立約,把油送到埃及。],以色列在外交上不斷轉移投靠的對像,但先知說不管是亞述或埃及,都不能真正幫助以色列,反而帶給他們惡果,就像吃風一樣。[吃]原文可作[看管、結交、想望]的意思,而[風]代表虛幻,這裡可能是指不守諾言的埃及。而以色列的東面是乾旱的沙漠,由東面吹來的風便是[旱風],是神在人違約時透過天災所行的懲罰(申28:22)。當旱風吹過時,人畜都不能呼吸,農作物枯死,所以沒有人會歡迎東風,在此代表殘暴的亞述,以色列人吃風又追趕東風,可想會有怎樣的結局! 以色列[與亞述立約],是指與亞述簽定[君主和臣僕]的盟約,之前我們已經提過在這樣的盟約中,臣服的那國必須接受並拜君主國的神,這當然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另一方面,以色列也曾[把油送到埃及],以色列盛產橄欖油,是當時貴重的物品,常作為貢品,在王下17:4就記載了以色列王何細亞背棄了與亞述的盟約,轉而投靠埃及,當然也就需要向法老進貢貢品了。從這些外交政策上,也可以看出以色列對國家的盟約也常背信毀約,更不用談他們對神的悖逆了。 12:2記載神是公義的神,祂要讓以色列人明白他們的罪狀,所以祂[與猶大爭辯],爭辯是法庭上的控訴,神要按雅各所行的,直接翻譯可作他們的道路,和所作的,直接翻譯是他們的作為,來懲罰他們。 先知用雅各作為南、北國的代表,是因為雅各是以色列人的祖先,因此接著先知就以雅各的生平事蹟作為一個例子,列出以色列的罪狀。12:3應參考創25:26的記載,雅各和以掃原是雙胞胎,雅各比以掃後出世,但他卻死命的抓住哥哥的腳跟,所以被取名為雅各,意思就是[抓住]。在希伯來的社會裡,尊卑輩份是十分重要的事,雅各欺騙以掃,就成了以下犯上的典型反面教材,就像以色列民違抗拯救他的耶和華一樣。而創32:22-32又記載成年的雅各在雅博渡口與神較力。先知在此特別引用雅各從出生時抓哥哥的腳跟,到長大時欺騙哥哥,再到和神較力想要勝過神,點出以色列人就如他們祖先雅各一樣詭計多端,不但欺騙盟友,更妄想欺騙神,所以他們也要像雅各一樣在神面前接受審判,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就像當年雅各在伯特利一樣。 12:4-5繼續提及雅各的事蹟。據創28:12-19、35:1-15的記載,雅各在伯特利有兩次屬靈的經歷:第一次是他離開父家往他舅父拉班家時,途中經過伯特利,就在夢中見耶和華向他顯現,並把亞伯拉罕之約賜給他,他醒了之後就為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意思就是[神的殿];第二次是神吩咐雅各上伯特利築壇。這兩次經歷都是神主動找雅各,並向他顯現和啟示,所以經文說:[在伯特利遇見耶和華……耶和華是他可記念的名],這節經文原文可翻譯為[祂在伯特利找到他,並在那裡與他(或我們)說話。耶和華萬軍之神,耶和華是祂的稱號。]。先知呼籲以色列人要回想先祖雅各的生平和經歷,盼望他們也能像先祖雅各一樣,雖然天性詭詐,也多有過錯,但遇見神以後卻完全改變,終於得到神的祝福,以色列人也當如此。所以先知在12:6說:[你當歸向你的神,謹守仁愛、公平,常常等候你的神。],仁愛和公平又作公義都是立約的詞彙,仁愛更可翻譯為守約的誠實,也就是以色列人既然和耶和華立了盟約,就應守約,常常等候神。等候在舊約中與盼望有密切的關係(詩5:3、39:7、賽51:5),舊約中,神子民盼望的對像就是神,所以他們要等候的是神,他們的出路也在神,而非一些世上的強國。 12:7-8經文中的[以法蓮是商人]直譯就是[以法蓮是迦南人],因為在希伯來文,商人和迦南是同一個字,在撒下24:7又可稱為腓尼基人,特指西岸沿海的民族,他們以旅行和經商聞名於世,亦因此發了財,但他們是以[詭詐的天平]來發達,也就是用大小的法碼和不公道的升斗及秤來欺騙人,這是律法所禁止的(申25:13、利19:36)。 以色列更因自己以詭詐發財而自滿,[我們勞碌得來的,人必不見有什麼不義,可算為有罪的],呂振中譯本翻譯為[但他獲得的利,必不足以抵消他所犯的罪],而現代中文譯本則是[沒有人敢指控我們發橫財]。以色列人以為發達就是蒙天寵的證據,所以他們更自以為是!但財富必然是天寵的證據嗎?約伯記明顯否任善必致富,惡必招窮,許多詩篇也持同樣的看法。 針對以色列人的自滿,12:9先知就發出神的警告:[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我必使你再住在帳棚,如在大會的日子一樣。],[大會的日子]是指住棚節,以色列人每年守這節時會住在帳棚裡,以記念昔日在曠野飄流的日子。神再次重申祂是以色列人的神,但因以色列人忘記神,所以他們要被擄,漂流各地,如同當年在曠野住帳棚的日子。廿五.虛假的敬拜(何12:10-13:3) 從12:12起,先知如同在法庭一樣,列出被告以色列人的種種罪狀,上回我們查考的11:12-12:9,先知就提出以色列人犯了欺騙詭詐的罪,他們在信仰上欺騙神,不忠於與神所定的盟約,在商業上也欺騙人,甚至以此自滿,可以說罪證確鑿,因此神要懲罰他們。而今天我們要查考的12:10-13:3,先知就指出以色列人第二種罪狀,就是拜巴力的罪。 這一段經文可分為三個小段落:12:10-14是提到以色列拜偶像的罪是死罪;11:1-2是說以色列因拜偶像而消滅;最後13:3是一個警戒。 何12:10[我已曉諭眾先知,並且加默示,藉先知設立比喻。],曉諭就是[說話,而默示原文作[異象],比喻就是[用各樣的比方或者象徵性的動作來傳達神的信息]。在此,神透過先知告訴以色列人,祂差派眾先知向以色列人宣告、啟示祂的旨意,但以色列人到底有沒有聽從呢?很顯然以色列人聽而不從!所以12:11說:[基列人沒有罪孽麼?他們全然是虛假的!人在吉甲獻牛犢為祭,他們的祭壇好像田間犛溝中的亂堆。]。 何西阿再次引用基列的事件來指責以色列人的罪惡,基列是位於以色列以北,約但河以東,靠近敘利亞的邊境,基列人曾發起政變,刺殺比加轄王,另選比加轄的將領比加為王(王下15:25),他們也和祭司及強盜結黨,搶劫路經的商人和客旅。而[罪孽]原文是[亞文],也可以解作[虛假],特別指拜偶像的罪。而[虛假]或作[無價值]。先知責備以色列人以為拜巴力可以得著好處,卻不知全無價值,因巴力根本不是神,而他們更因拜巴力使自己陷在罪孽中。接著先知進一步提到,以色列人以為有能力保護他們的巴力,有一天會成為亂堆。[亂堆]在希伯來文和[吉甲]是諧音字,以色列人在吉甲設祭壇拜巴力,但有一日敵人來襲時,這祭壇會遭毀壞,留下一堆亂石,就像被農夫用犁翻起的石頭堆在犁溝裡。 12:12-13[從前雅各逃到亞蘭地,以色列為得妻服事人,為得妻與人牧羊。耶和華藉先知領以色列從埃及上來,以色列也藉先知而得保存],先知再用以色列的先祖雅各的事蹟為例,指出當年雅各為娶兩個妻子作苦工達十四年,但他的後裔以色列人卻蒙神的眷顧,得以脫離埃及的奴役,因此以色列人更應愛神![亞蘭地]有時也稱作巴旦亞蘭,或者稱為米所波大米,也就是今天的敘利亞。而[先知]就是指摩西,神透過摩西使以色列得保存,[保存]可翻譯為[照顧],正如雅各照顧拉班的羊群,耶和華也透過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並教導和看顧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早就忘了神的作為,如同12:4所說:[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所以他流血的罪必歸在他身上,主必將那因以法蓮所受的羞辱歸還他。],[惹動]一詞含有[使神憂傷]的意思,在申命記中,特別指向以別神使神動怒及憂傷,而他們[流血的罪],這是可能是指他們逼迫先知,和獻人為祭的暴行,按利20:11-27所記,這是死罪,而[罪必歸到他身上],是描述以色列人確實有罪,無從抵賴! 今日我們讀何西阿書,可能會為以色列人的頑梗嘆息,不明白他們為什麼執迷不悟?但反思我們自己對神的心又是否全然專一呢?神是否真在我們心中作主?神是否真在我們生活中掌管一切?願神幫助我們,不要走回以色列人罪惡的舊路,而是能走在又新又活的真理路上! 13:1[從前以法蓮說話,人都戰兢,他在以色列中居處高位;但他在是奉巴力的事上犯罪就死了。],這節經文中的以法蓮是指以法蓮支派,創48:10-20記載按著雅各的祝福,以法蓮會成為一個大支派,而在士師時代,這支派的勢力最大,約書亞就是出於這支派,而北國的開創君王耶羅波安一世也屬於這支派,所以以法蓮支派本在以色列人中有大勢力,但他們卻去拜巴力,所以神宣判他們[犯罪就死了]。這[死了]是指與神的隔絕也就是靈性上的死亡,是一個死刑的宣判,而不是一個描述詞,因為耶和華既宣判,就必然成事,所以以色列將要滅亡。 12:2[現今他們罪上加罪,用銀子為自己鑄造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聰明製造,都是匠人的工作。有人論說:獻祭的人可以向牛犢親嘴。],[罪上加罪]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堅持在罪中,不管這罪的結果就是死亡的這個警告,繼續享受罪中之樂;二、是在原有的罪上加上更大的罪,或是重新犯上以前曾犯的罪。不論是那種解釋都符合以色列人當時的景況,雖然神差派眾先知在他們中間,不斷向他們勸勉和宣告,他們都軟硬不吃,就是要拜巴力,就是要偏行己路,所以他們最終只有死路一條。 [鑄造偶像],可能是指耶羅波安一世(主前932-911年)所鑄造而設在伯特利和但的金牛犢(王上12:31)。在舊約論到偶像有兩種:一種是用木、石或金屬[雕刻偶像];另一種是先造一個模,然後把青銅燒溶,注入模內,造成[鑄造的偶像],兩者都是神所禁止的。 而有人[論說],是指不斷有人重複的說,但是誰在論說呢?應是那些鑄造偶像的人,他們在偶像面前不斷說著一件事,是什麼事呢?也就是他們不斷的向偶像獻祭,向偶像禱告![獻祭的人可以向牛犢親嘴],[獻祭的人]也可以翻譯為[獻人為祭的],而[向牛犢親嘴]應是當時拜牛犢的禮儀之一(王上19:18),因為親嘴有代表尊敬或敬畏的意思。 以色列人不但離棄神,還為自己鑄造偶像,然後向稱自己手所造的為神,與它親近,這何等的愚眛,不僅使神傷痛,也使神憤怒,以色列人的頑梗帶自己走上不歸路。 12:3何西阿連用四個比喻描寫以法蓮拜牛犢的後果,那就是他們會急速滅亡,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狂風的糠秕;煙氣騰於窗外。昔日令人戰兢的以法蓮,今日卻成了雲霧、甘露,糠秕、炊煙轉眼即逝! 以色列的過去和將來的命運是息息相關的,過去和現在,他們選擇了破壞與神立的約,去事奉巴力,鑄造偶像,那麼將來他們就要面對神的審判,接受滅亡的結局,這就是先知的宣告! 今日,我們也要思想,過去我們做了什麼?現在我們又如何?這一切都關係將來我們的發展,特別是我們在屬靈路上的景況更是如此!所以讓我們謹慎在神面前過每一天,好使我們不致走偏,而是能在神裡面不斷成長,走在一條正路上! 廿六.立約關係的重申(何13:4-6) 何11:12-12:6這段經文中,先知何西阿以法庭的控訴的寫法,描述以色列被呼籲到法庭接受控訴,而神是主控官,也是審判官。以色列人的罪狀是不忠心於神,不遵守立約的條款,他們時而投向亞述,時而投靠埃及,就是不願意倚靠那位救他們出埃及,並與他們立約的耶和華。11:12-12:9就列出以色列人第一項罪:對神對人都詭詐欺騙;12:10-13:3列出第二項罪狀,就是為自己鑄造偶像並拜它;13:4-6列出第三項罪狀:以色列毀壞與神的立約。 13:4-8可分為三個小段落:13:4-5是耶和華的宣稱和救贖;13:7-8卻說耶和華是撕裂吞噬的猛獸,救贖者成了毀滅者,全因為13:6所說的以色列人的忘恩負義。這段經文中,神是發言人,以第一人稱來說話;而聽者是第三人稱複數的以色列,整段經文都是用控訴形式寫成的:4-6節是宣告控罪,7-8節是宣判罪刑;而以色列人究竟犯了怎樣的罪呢?就是[忘記了我],這不是一般的失去記憶,而是以實際的行動來表明離棄神,因而違背了與耶和華所立的約。 13:4[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神再次宣告祂與以色列人的關係,這關係是完全由神主動來建立的,那就是當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為奴時,神拯救他們出來,並與他們立約,[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這是十誡中的第一誡。 神說:[你不可認識別神],這不是說在天上原有耶和華、巴力和其他諸神,而以色列人只是被禁止去認識別神,不可[認識]這詞是指不可有關係的意思,這也是立約的專有名詞,也可翻譯為[知道]或[承認],就是接受立約的條件,承認耶和華是神,以色列是祂的子民,同時也承認神才是一切物質的創造和給與者。 神也宣告:[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救主]在希伯來文裡也可以翻譯為[助手],是指在急難中的幫助。透過聖經的記載,我們知道以色列的歷史一而再的表明,他們並沒有別的救主,在他們急難時幫助、救助他們脫離敵人的手,他們惟一可靠的只有耶和華,這也是13:5要說的:[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 [乾旱之地]在舊約中,只在此出現一次,神說在曠野、在乾旱之地,祂就如牧羊人一樣,引領以色列,來到了青草地和溪水旁。這節經文中出現的[認識],有譯本翻譯為[餵養],所以經文也可翻譯為[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餵養(或牧養)你]。 出埃及是一個救贖的行動,行曠野也是救贖的行動,因為曠野是乾旱不毛之地,但耶和華卻按著約的責任,豐豐富富的為以色列人供應嗎哪和鵪鶉(出16、民11:4-34);在疲乏無水之地,為他們在磐石流出活水(出17:1-7、民20:2-13),耶和華實在牧養他們,叫他們一無所缺,申8:4總結說:[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神不但盡了約的責任,甚至多而又多的將以色列人不配有的恩典加給他們,那裡想到耶和華這樣的牧養,以色列人卻心高氣傲的忘記神! 神今日也要求我們能來認識祂,能知道祂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和作為,我們是否願意付代價來認識神呢?認識不僅是頭腦知識的明白,更是心靈的體會、生命的經歷和關係的建立,而這一切都需要我們付上時間和心力,並願意順服神的帶領,如此我們才能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也才能越來越認識神,及知道神! 13:6[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既得了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食物]原文是[牧場]及[牧養],以色列人在神的牧場裡被神無微不至的牧養,吃得飽飽養得胖胖的,他們的[心就高傲]了![心就高傲]直接翻譯就是[高舉其心],把所有一切都歸功自己,以致忘記了神,當然也就會背棄神! [忘記了我]這是指以色列人拒絕神,不承認神的主權,與4-5節所說的認識正好相反。 我們是否有時也會像以色列人一樣[忘記了神]呢?當我們軟弱、缺乏和無助時,我們就會投靠神,神幫助我們,帶領我們走過死蔭幽谷,但一走上平坦的路,我們常常就會把神拋到一邊,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走自己想走的路;有時當我們處在人生的高峰,事事順利心滿意足時,我們也會沾沾自喜,認為這一切都是我們應得的,是我們的努力成果,這和以色列人的心態又何分別呢?求神幫助我們,不要[忘記了祂],讓我們牢牢記住神的恩典、神的作為、神的命令、神的心意,以致我們能討神的喜悅! 以色列人的忘恩負義,在神這位審判官面前,就要承受罪的刑罰,所以13:7-8說:[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胸膛。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這兩節經文是何西阿書裡最兇猛的描寫,耶和華這位慈愛的救贖者變成公義者審判者而帶來毀滅。 先知以當時的人所知的最兇猛的野獸來比喻耶和華,如獅子、豹和丟崽子的母熊,表達了如猛獸的耶和華攫取祂的獵物是快而準、勇而狠,絕無佼悻可言,祂什麼時候出擊也毫無徵狀,祂就像豹伏在路旁,試問有誰躲得過呢?[丟崽子的母熊]是喪失幼子的母熊,狂性大發,代表最殘忍和危險的猛獸(參撒下17:8),遇上這些猛獸的結局就是[胸膛被撕裂],也就是毫無機會生存! 為什麼先知要以猛獸來比喻耶和華,帶出以色列受刑罰的結局呢?原來在古代近東,人立約時是附有毒誓的,那就是違約者必遇猛獸撕裂,就如中國人以[天誅地滅]作違約的毒誓一樣,利26:22和耶5:6也有提及,但何西阿先知更進一步,以耶和華比喻猛獸,親自執行違約的刑罰。 也許我們看13:7-8 這兩節經文,會訝異慈愛的神為什麼能這麼殘忍的對待祂的子民?不要忘記!神不但是慈愛的,祂也是信實、公義和聖潔的,聖經更說耶和華是忌邪的神,所以面對以色列人的頑梗、背約和罪孽,神不能不審判,不能不刑罰!但神的審判是為了對付罪,清除罪對影響,使以色列人能重新再來,因為神拆毀為的是要重建,所以就算在神的審判中,我們也可看見神的愛,因為祂所愛的,祂才管教!但願我們能明白神的心,服在祂的管教下,如此我們也才能長大成人! 廿七.沒有明天的以色列(13:9-16) 何13:9-16這段經文中主要分為兩個段落:13:9-11,先知繼續論到神要審判以色列人。在這段經文中,神以第一人稱的身份向以色列傳達信息,因為以色列人的頑梗悖逆,所以神要離開他們,而一但那惟一可幫助以色列的耶和華離開,並成了他們的反對者,以色列的厄運便成了無法改變定局。先知也清處的宣告,以色列的結局原來是神的工作,是神在義怒中把以色列的君王廢除。 而13:12-16中,先知描述神審判的日子的情景。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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