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之“敬”界
2019-05-01
爱之“敬”界 2010-11-09 | 阅读: | 作者:江鸟
经文:箴2:8;彼前2:17;弗6:2-3
基督教是一个“爱”的宗教。圣经中关于“爱”的教导比比皆是。主耶稣讲到律法的总纲,将其概括为“爱神”和“爱人”(参太22∶34-40)。讲“爱”最突出的经文是《哥林多前书》13章,人们甚至称之为“爱的篇章”或是“爱的真谛”。
不过,多数传道人喜欢引用该章的4至8节上,或许再加上13节。从全面讲爱的角度看,整章圣经最好不要割裂,4节以前反证“伪爱”或“假爱”,8节之后则从人的有限出发,论证了何以“爱”是最高准则。但问题是:我们真的是一个爱的团契吗?近来,我特别思考前面的反证,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有先知讲道之能,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能够移山;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这几样看起来,难度都不小,至少现在我深感自己恐怕做不到。按照保罗的说法,即使你这些都做到了,如果不是从爱出发,就空有其名、算不得什么,仍然无益。可见,保罗不是要我们去追求这些东西,因为最大的恩赐是“爱”。对爱的追求,应当是永不止息的,问题在于“爱”被讲滥了,成为作秀的工具,这当然也就失去了它的真义。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信息是:爱之“敬”界。
爱神要虔敬
虔敬包含着虔诚与敬畏,虔诚是态度,敬畏是存心,何谓爱神?许多人以为经常读经、祷告、聚会就是爱神。这些充其量是形式上的“拜”,更重要的是要“敬”,不能像当年的以色列人一样,“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赛29∶13)主耶稣强调信徒应当“尽心、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有的地方还加上“尽智”(参可12∶33),说明了虔诚侍奉是爱神的表现。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带着功利之心或是别样的目的来敬拜神的时候,我们的心其实离神很远。有敬虔的外貌,不一定有敬虔的实意,这也就是说爱神不仅是一个态度问题,重要的是我们的存心。
大有智慧的所罗门王为我们留下了不少开启心智的篇章,《传道书》便是其中的一卷,在该书最后的总结中,他特别强调:“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敬畏不是空话,落实在行为中就是遵守诫命。所罗门的箴言也留下了“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9∶10)的名句。敬畏神,不是说要惧怕神,因为爱里没有惧怕,而是侍奉的要求。耶稣曾教导我们:“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4∶24)这是对敬畏最好的注解。敬畏上帝的人,他会用心灵与神相交,而不会弄虚作假,秀给人看。
随着物质利益的诱惑,在教会侍奉中,存敬畏感的人越来越少,《启示录》中责备以弗所教会的信徒“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参启2∶4)的现象日益增多。因此,虔诚与敬畏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合起来就叫作虔敬,没有敬,就只剩虔的外貌。讲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何以《哥林多前书》13章1至3节所罗列的现象,都不是真正的爱。所以,爱神的人必须要虔敬,正如所罗门体会到的,上帝“庇护虔敬人的道”(参箴2∶8)。
爱人要尊敬
“爱人如己”是圣经中非常重要的原则,“和合本修订版”将它改成了“爱邻如己”,以便更忠于原文。这与儒家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有相似之处,但主耶稣的教训显然更深刻,再伟大的爱也要从周边的邻舍开始才有意义。使徒保罗认为:“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约翰在晚年的时候说得更明白:“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一4∶20-21)
当今社会,许多人感叹爱的缺失,呼唤人人都奉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的明天。怎样将爱心从我做起,并传递出去呢?巴菲特、比尔·盖茨的“巴比慈善晚宴”意在推广慈善,到了中国却变了味,对于富豪们的表现至今众说纷纭,关键在于我们缺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尊敬。当一个人做好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去揣测做善事的人的企图;当我们把不必要的慈善强加给“被”慈善的人的时候,我们听到的是公式化的致谢词,这让我想到了古代的一句成语“嗟来之食”,不食嗟来之食是气节,摇尾乞怜只能让人鄙视。我们宁愿相信做好事的人是存着善良的愿望,我们宁愿学会让受助者以体面的方式乐于获得捐助。不要非等到汶川地震那样的天灾,人们的爱心才集中爆发。
“施比受更为有福。”(徒20∶35)说明了施、受都有福,施更有福。要让双方都有福,关键还在于尊敬。使徒彼得说:“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从百姓到君王,无论贵贱,都需要尊敬。今日社会,人们最缺少的是对人的尊敬,即使是地位卑贱、家庭穷苦的人也要尊敬,视他们是平等的人,正如《箴言》所说:“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箴14∶31)爱人不可虚假(参罗12∶9)。当然,作为受益者当有感恩之心,这才是社会和谐之道。所以,爱人的人必须要尊敬人。
爱父母要孝敬
中华文化是一个讲究“孝道”的文化,所谓“百善孝为先”,这和圣经的教导是相一致的。可惜的是“孝道”在很多时候被人当成了“笑道”,尤其是在一些独生子女看来,简直就是可笑的道理。圣保罗指出:“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也就是说它是十条诫命中人伦关系的第一条,也是首要的带应许的诫命。如果说一个人连生身的父母都不爱,那他如何爱创造宇宙天地万物的大父母——上帝呢?
说到孝道,孔子有很多教导值得我们思考。一次,他的学生孟懿子问孝,孔子曰:“无违。”意思是不违背父母的心愿就是孝。这和保罗说的“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的教导是相合的;还有一次,另一位学生孟武伯问同样的问题,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忧。”意思是尽孝就要想一想,当你有病的时候,父母是何等的焦急忧虑。人们常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永远不会在儿女病重的时候丢下他们不管;还有一位学生子夏问孝于孔子,孔子回答“色难”,意思是别给父母脸色看;子游也有孝的困惑,孔子解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今天许多人以为孝就是能养活父母,如果这也算孝的话,那么狗和马也能做到,如果没有对父母的尊敬,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孔子的话真是一针见血。圣经中主耶稣曾严厉责备法利赛人用遗传代替律法,认为对父母所当奉给的,已经作了各耳板(供献),就不再尽责的做法(参可7∶11-12)。这里,“敬”才是“孝”的最高境界。
中国古代把孝敬父母的人称为“孝子”,而今天的“孝子”,却成了孝顺儿子的代名词,一些做儿女的嫌弃自己的父母没给自己的发达带来好的条件,甚至连赡养之责都不愿尽,更不用说“敬”了。多少空巢老人,只希望儿女抽空常回家看看,即使是这样的愿望也难实现。尽管我们不能说这是普遍现象,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能否孝敬父母已经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的社会伦理问题。所以,对待父母不仅是尽义务、尽赡养之责,更重要的是孝敬。当然做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按着主的道教养他们,这样,个人才有平安,家庭才能和睦,社会才会和谐。
愿我们在爱的“敬”界中学会虔敬地爱神、尊敬地爱人、孝敬地爱父母,这样,我们的爱心才会升华。最后,我要用老约翰的教导作为分享的结束,“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约一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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