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者能无罪吗?
2019-05-01
罗马书2:12-16
【圣经经文】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 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
在开始分享今天这段圣经的信息之前,我必须做一个道歉的声明,这是关于过去我常引用这段经文对一个问题的回答。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没有听过福音的人,是不是一定会下地狱?”过去我根据罗马书二章14-15节说:“不会,上帝会按照每一个人是否违背良知来做审判。如果一个人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他应该不至于下地狱。”
但是当我研究今天这段经文时,我发现过去的回答是错误的,12节说:“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中文和合本圣经很容易误解为:“不知道律法的人,必定不会被律法定罪而灭亡。”事实上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没有律法的人,如果犯罪,虽不须受律法处分,仍要灭亡!”保罗说这段话之前有很清楚的前提,就是每一个人都是罪人。过去我常常为了安慰人,只强调良知的层面,却没有把得救的关键(信耶稣)作为回答是错误的。
不久之前下片的电影《受难记》,是一部很有争议的电影,犹太人非常强烈的抗议因为这部电影按照圣经,显示当年抓拿耶稣、控诉耶稣、折磨耶稣的人就是犹太人,过去大家以为是罗马兵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事实上却是圣殿中的差役,罗马人只是在旁边监视。另外一个抗议的观点是,这是一部深刻描述暴力的电影,这部电影的导演Mel Gibson过去所演的电影特色就是血腥及暴力,他只是藉着耶稣的受难过程来表现他的风格。另一方面这部电影对许多人来说影响是正面的,许多人看这部电影时都会流泪,甚至原本不信主的人都有因看了这部电影信主的。不过我注意到的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在这部电影中只出现不到十秒的时间,就是耶稣在坟墓中复活的那一段,这一段几秒钟的内容跟前面一个多小时的内容比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感动可言。我们因耶稣的受难过程感动,但对我们最重要的并不是他的受苦,如果我们只接受耶稣的受苦,让他承担我们犯罪的代价,却没有让耶稣复活的生命进入我们里面,把我们自己生命交给他管理,耶稣受难的影像除了让人感动之外,并无法改变我们的生命。
保罗谈论神对罪的处理时,他是同时针对两种人的,一种是在律法之下的人,另一种是不在律法之下的,保罗所讲的律法是指宗教方面的,如果按照圣经的时代背景来看,保罗所谈的两种对象就是犹太人和非犹太人。不过我们今天读这一段圣经必须用今天的眼光来理解,我认为保罗所指的两种人,可以用有信仰和没有信仰的人来区分,甚至更清楚的说,保罗讲的这两种人是基督教徒和非基督教徒。我说“基督教徒”是为了作一个区分,“基督教徒”不等于“基督徒”,“基督教徒”跟“佛教徒”、“回教徒”是一样的,都是以“教”作为信仰的核心,只是按着宗教的教条与规定来过信仰生活。但“基督徒”是生命的表达,基于对耶稣基督的委身,愿意按照神的心意活,至于要活到什么地步跟程度,神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底线,他只是要我们效法基督,成为基督徒。当我们越亲近主的时候,正常的情况是越会发现自己的罪和问题,进而有更多的悔改与认罪。
我们今天所看的这一段圣经,事实上只有两节,12及16节,请你看一下圣经,12到16节当中有很长的一段话有括号包起来,这一段话是13-15节,这个括号的意思就是这段话是一个附带的说明,并不是保罗要表达的主要思想,罗马书第二章的主要思想是神的审判,在第二节说神照真理审判、第五节说神照公义审判、第6-11节说,神的审判是一视同仁的,12-16节谈的是神按照人的实际行为做审判。在括号里的那一段附带说明,就是谈不管人懂不懂律法,上帝有足够的理由审判人。保罗用外邦人的情况说明上帝如何按照人的行为进行审判。
v14“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第一个上帝审判人行为的证据是人的本性。
“本性”这个字用在自然界中就是“自然律”,自然界里面有许多“律”,当我们懂得自然界的“律”时,就可以了解很多事,也可以做很多事。最近天文学家说,五月五日的凌晨将会有月全蚀的天文景观可看,同时在五月初可以在天空中同时看到两颗彗星。“月全蚀”和“彗星”出现在古代被认为是不祥的征兆,在中国“月全蚀”称为“天狗食月”,“彗星”被称为“扫把星”,但是当人类有了天文学的知识以后,就了解“月全蚀”和“彗星”出现只不过是星球轨道定律中的必然现象。人的“本性”如同在自然界运作的“律”一样,目的在管理运作或发挥功能,我们把人性的律称为“道德律”。但有一点不一样的,自然界的东西没有办法选择要不要遵守自然律,人的本性却具有选择能力,因为人有选择能力的缘故,人的道德律是能够被破坏的,当人的道德破坏后,就会做出违背上帝的行为来。
有许多犯罪的人想逃避法律制裁时,常常用的手段是“精神失常”,这些人主张自己不是在正常状态下作出违法的行为,所以不应该接受惩罚。其实当一个人知道用“精神失常”的来解释自己的行为时,就是代表他知道甚么是正常的,只不过他不愿意选择“正常”的行为,反倒选择做出“失常”的行为来。也许在属世界的法律上能够用这种方式免去刑罚,但在上帝的审判中,他以我们的“本性”作为证据,没有一个人能够在“本性”上面逃避罪的责任。
第二个上帝审判人的证据是“良知”。v15说:“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保罗所说的“是非之心”就是良知。人的道德跟良知是不一样的东西,道德属于客观的标准,道德是关于是非对错的知识,良知是每一个人主观的感受部分,当我们对在心里的道德知识作出回应时,我们的良知就会称赞我们,或责备我们。例如我们知道自己做错事的时候,会有“心虚”的感觉,如果不是停止继续做错事,就是躲起来继续做。我相信这是人与生俱来本能。
平常我跟美环在家时,各自忙自己事情的时候,林恳总是会三不五时的跑来找我们陪他,但有一个情况他会选择自己独处,他在做坏事时总是一个人默默的在那里处理。所以我跟美环发现他太安静了,或很久没有来找我们,通常都是他闯祸的时候。虽然林恳才三岁,但这类的事已经发生不计其数了。
第三个上帝审判人的证据是“记忆”。v15的后半节说:“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思念”就是人的思想,人的思想是有逻辑性的,具有逻辑的东西必须有所根据,在我们的脑海中有非常庞大的资料库,把一生中曾经经验过的事情、接触过的知识全部纪录下来,然后经过选择的把这些资料运用出来,我们是怎样的人就在这些运作中表现出来。我们将来在上帝面前,我们的记忆就是他审判我们的根据。
我一直不了解林恳为什么会说一句话,当他心情好的时候会对我说:“爸爸,我好爱你,我好羡幕你。”我知道他说的爱我,但不了解他为什么用“羡幕”来表达他的感受。前天我给他看“小叮当”的影片时才发现原因,原来在影片中有一段对话用了“羡幕”这个词,虽然他不知道“羡幕”的意思,但他很喜欢那一段影片中的一个角色,对另一个角色表达善意的情境,他就把这句话学起来了,当他高兴时对我说:“我好爱你,我好羡幕你。”他不高兴时变成:“我不爱你,我不羡幕你。”
人的“本性”、“良知”、“记忆”是神审判的直接证据,这三个证据都是隐藏在我们里面的,我们会在不同的场合或时间表现出来。有的时候我们会有一些感叹,当一个原本是我们非常熟识的人,突然发现他有过去我们没有察觉的部分时,就会说:“没有想到某某人竟然是这样子的人。”这种感叹代表我们的不完全,我们在不完全的状况下看到别人的不完全。这些隐藏的部分,在神审判时会完全显露出来。保罗说,不知道上帝律法而犯罪的人,必定要灭亡。他所讲的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审判,而是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最近台北市长在交通局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从今年的一月到四月中,台北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了29个人,其中有10个人是在走路时被撞死的,甚至其中有些是走在斑马线上被车撞死的。马市长要求交通局好好执法,让开车的人懂得尊重走路的人。我非常高兴看见这样的新闻,因为我越来越不喜欢开车,走路和骑脚踏车的机会占大部分。有些时候骑脚踏车或走路穿越十字路口时,真的非常没有安全感。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越来越少开车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害怕行人。大家注意一下台北市的安全岛,几乎所有种了植物的安全岛上都有缺口,这些缺口原本都有栽种植物的,但是被直接穿越马路的人踩平了,开车的时候常常要注意马路中间的安全岛会不会突然冒出一个人来。这种精神压力是非常大的。
当政府要整顿交通时,开车不守规矩的驾驶是在冒被重罚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在马路上走路不守规矩的人,却是在冒生命的危险,只要是不守法的,都一样是在冒险。交通规则大家都懂,但总是有撞死人的及被撞死的,原因不在于不知道交通规则,而是因为没有遵行。
当我们站在上帝审判台前的时候,我们的“本性”、“良知”和“记忆”会叫我们没话可说,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现在让耶稣基督来帮助我们,让我们里面有耶稣复活的生命,才能够活神神所要的样式来。当你说你要信耶稣的时候,就是做了要遵行他教训的决定,不要只是在名义上做“基督教徒”,而要成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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