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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多人变怪

2019-05-01

核心提示:罗马书2:25-29  中国素来以“礼仪之邦”自居,自古以来常常把其他民族称为没有文化、没有礼仪的野蛮人看待,不过我们从中国的历史来看,中国人并不是生来就懂得礼仪的,最早有周公的“制礼作乐”,用来规范原本混乱的政治关系。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把秦朝苛刻的制度法令废掉,所以在他的宫廷中并没有什么规范...



罗马书2:25-29

  中国素来以“礼仪之邦”自居,自古以来常常把其他民族称为没有文化、没有礼仪的野蛮人看待,不过我们从中国的历史来看,中国人并不是生来就懂得礼仪的,最早有周公的“制礼作乐”,用来规范原本混乱的政治关系。刘邦推翻秦朝建立汉朝后,把秦朝苛刻的制度法令废掉,所以在他的宫廷中并没有什么规范,而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功臣都是武将,每次在朝廷上大家会为了一些事情吵起架来,也有人在朝廷上喝酒喝到醉醺醺,虽然刘邦自己也是一个老粗,但时间久了他也觉得厌烦,甚至不想上朝,使朝廷的行政效率变得很差。

  有一个人(萧何)看不下去,就建议刘邦找有学问的人来为朝廷制定礼节,后来找到一个叫做孙叔通的人来制定礼仪,不过刘邦很担心有了礼仪后会变得很麻烦,孙叔通就把制订好的礼仪排演给他看,刘邦觉得还可以接受,于是孙叔通开始去训练朝廷的百官。经过两个月后,所有的文武百官按照礼仪上朝,当刘邦看到所有人都恭敬的在他面前行礼,在朝廷间喝酒后也不敢乱来时,他说:“我到今天才真正知道当皇帝的滋味是什么!”

  几千年来,中国人在礼仪方面下了很多工夫,不过二十年前有一本书,叫做“迈向富而好礼的社会”,书的作者是曾经担任台大校长的孙震博士,孙震博士是一位经济学家,从书名可以了解作者的期待,希望台湾经济发展同时,人民的“礼”也能够提升,言下之意就是,大家的“礼仪”、“礼貌”方面的水准跟不上经济的发展。

  没有“礼”的人,会令人讨厌,但是太过于多“礼”,有些时候也会叫人觉得不自在,甚至适得其反。所谓的“礼”就是规范或规矩,在信仰方面也有很多“礼”,犹太人传统的信仰非常重视“礼”,也就是“律法”,他们把遵守律法中的礼仪当成信仰的核心,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合乎上帝的心意,蒙上帝的喜悦。

  我们今天所看的这一段圣经,是保罗针对犹太人的遵守礼仪态度的论述,在这一段经文中,保罗用三个平行的论述,指出犹太人以谨守旧约礼仪就能得救的错误观念,最后用一个双关语作为这一段的结论。29节说:“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犹太人”这个名词是从“犹大”的名字来的,犹大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赞美”,他是雅各(以色列)的第四个儿子,犹大的母亲利亚生他的时候说:“这回我要赞美耶和华”,所以就给这孩子取名叫“犹大”。保罗说:“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他的意思是:“真正的犹太人(赞美)是由神来的,而不是从人来的,也不是从遵守割礼这类外表仪文来的。”

  保罗在25-29节的三个平行论述是,一、有益处的割礼变成没有用的;二、守法的要审判知法的;三;心怀意念比外表的表现更重要。保罗站在同为犹太人的身分,对犹太同胞说这段话,他完全了解犹太人在信仰上的问题在哪里。

  二十五节说:“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割礼对犹太人来说,代表上帝选民的记号,他们认为这个身体上的记号,是他们跟其他种族不同的证明。割礼最开始是上帝跟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第一次受割礼的并不全都是亚伯拉罕所生的,当时包括所有在亚伯拉罕家中的男子,有雇工和奴仆,后来在摩西律法中明文规定,凡是要归化为以色列人的外邦人,必须先受割礼,然后跟所有以色列人一样遵守律法,便可以成为以色列中的一份子。受过割礼才能成为神的子民,是旧约律法强调的。

  守割礼的传统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亡国之后,经过两千多年并没有因为时间而消失,不管信不信上帝的犹太人,都一定会受割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纳粹逼迫犹太人,当他们无法判定抓到人是不是犹太人时,就会叫他们脱下裤子检查。犹太人守的割礼就如同今天的DNA检查一样,是身体上不会改变的一部分。保罗所谓割礼的益处,是指他们因为身体上的这个记号,而时常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律法,但是当他们不遵守时,割礼就失去意义了。

  在婚礼中有一个交换戒指的程序,当新人把对方预备的戒指带上去以后,就是在身体上做了一个记号,告诉别人说“我是一个已经结婚的人,不要再来追我了。”但是对那些不忠于婚姻,会搞婚外情的人来说,就算十根手指头上都带了戒指,还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从保罗在二十五节所说的,来看我们自己的信仰,可以给自己提醒,虽然我们受洗了,也有上教会,但不能证明我们就是一个遵行神旨意的基督徒。犹太人有他们的传统和礼仪,教会也一样有各种传统和仪式,有一些基督徒认为不一定要每个礼拜上教堂,但至少有圣餐的礼拜一定要参加;也有一些在基督教家庭长大的人,虽然没有固定聚会或参加教会,但每年圣诞节的时候还是会找个教会去一下。这种人的信仰就如同犹太人守割礼一样,上教堂只是在告诉自己是信耶稣的,但事实上并不是基督徒。

  26-27节是保罗的第二个平行论述,他说:“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么。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么。”

  在新约时代,犹太人对于律法非常的重视,因为他们在国家灭亡之后经历很多苦难,他们认为受苦的原因就是没有遵行上帝的诫命,于是有专门研究旧约律法的人出现,这些人非常仔细的把律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在新约时代文士跟法利赛人是律法的权威,如果有人对旧约的律法不够了解,没有把握怎么做,就会想到这两种人。因为这两种人对一种东西非常有研究,这种东西叫做“哈拉卡”,这是一种当时没有明文写下来关于律法的解释,一直到公元两百年左右“哈拉卡”才写下来,成为叫做“米示拿”的书。

  马可福音第七章记载一件事,有一些文士及法利赛人来找耶稣麻烦,说他的门徒没有遵行古人的传统,不先做洁净的礼仪就吃饭,耶稣回应这些人的控告时,举了一个例子,马可福音7:10-12节说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 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

  “当孝敬父母”是十诫中的第五条,十诫分为两部份,前面四条谈人跟神的关系,后面六条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当孝敬父母”是十诫中关于人际关系的第一条。这条诫命就如同十诫的第一条,都非常重要。在耶稣的例子中,“各耳板”是指已经分别出来预备奉献给神的东西。当时候的这些旧约律法专家说:“已经分别做“各耳板”的东西,任何人都不可以动用。”他们所谓的“任何人”包括了父母。当他们在解释应用这个“哈拉卡”的时候就会说,如果原本应该用来奉养父母的东西,已经先分别出来做“各耳板”了,就不需要再额外的付出一份去奉养父母,因为这种人爱上帝比爱自己的父母还要多。这类的解释应用在犹太人的律法专家中用很多,耶稣很不客气的说,这是“藉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

  新约时代懂律法的人在判定别人有没有守好律法,但是保罗说,当那些不懂律法却能遵守律法的人,反倒会成为判断那些受了割礼却不遵守上帝诫命的人。从耶稣举的例子和保罗的论述,我们看见原来明白神的旨意跟行出神的旨意是两回事。我相信新约时代的那些犹太法律专家,并不是不想遵行神的诫命,而是在遵行的过程中发现,要付出相当的代价才能满足神的要求,于是开始降低标准、把界线退后,到最后扭曲了对律法理解,因而行不出来。我们很多时候也会这样,并不是不知道神的心意,但是自己的意愿强烈到一个地步,于是想出一些代替方案,给自己找台阶下。但事实上,做出来的,跟知道的有很大的差异。

  保罗在28-29节说:“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是保罗的第三个论述。外面的不是真的,里面的才是真的。

  移民到美国的人,他们的第二代有一个昵称,叫做“香蕉”。因为他们的皮肤虽然是黄的,但头脑里面的观念和作风跟白种人一样。相反的,西方人到中国来,住了很久以后,或者他们的第二代接受这里的教育,他们也有一个昵称,叫做“鸡蛋”,虽然外面的皮肤还白的,但里面的想法跟黄皮肤的中国人没有两样。我们每一个人外表是一个样子,也许内在是另一个样子。保罗没有否定割礼的意义,也没有说不应该遵守传统的礼仪,他强调的是,人里面的状况比外表的表现重要,不管人在外表上如何努力,终究无法隐藏内在的实情。当我们努力在外表上做得很好时,也要让心里面往好的方面发展,这种发展必须不断的学习。

  我们常常会觉得小孩子的单纯是很可爱的,但是我从林恳发现,当小孩子很直接的把他的情绪表达出来,不一定是可爱的。最近林恳会对到我家的客人说:“你走开,你不要到我家来。”或者说:“我不要你。”通常他讲这些话的时候,是有一些不合他意的事情发生,也就是跟他的自我发生冲突的时候。昨天他的二阿姨带他出门回来后,急着想吃带回来的汉堡,他的二阿姨要他先洗手,他就翻脸的说:“我不要你,你不要来我家。”我过去抓着他,跟他说:“你不可以没礼貌,你要去跟二阿姨说对不起。”类似这样的情况已经很多次了,他知道我会坚持要他道歉,他就低着头去他阿姨面前说对不起。我知道这样的情况还会发生,他需要每一次都被提醒,才能够学会正确待人处世的方式。

  教会历史中有一个很有名的母亲,她生了十九个小孩,其中九个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不过她还有十个小孩要照顾,要照顾十个孩子是非常不得了的工作,这过这个母亲除了养他们以外,还给这十个小孩很好的教育。她用的方式之一就是一个礼拜里面,一定跟每一个小孩安排单独的谈话,在这段时间里面做一对一的教导。她的丈夫每天看着她教小孩,有一天她的丈夫对她说:“你有些东西对同一个孩子,至少讲了二十次。”这个做妈妈的回答说:“如果我在第十九次就满意了,很可能我教的就没有让这孩子记住,但是我讲到第二十次的时候,这些内容就进到孩子的心里,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个母亲,就是约翰卫斯里的妈妈,她有两个儿子长大后做了牧师,在神学、布道、诗歌方面,影响教会的发展很深远。

  箴言4:23说“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我们很熟悉这节经文,就用它在一次提醒自己,把遵守神的诫命化成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就好像自己的DNA一样,不管环境如何改变,我们对神仍然可以保持一样的信心,而不是只有外表的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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