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死,救赎的意义和范围《慕迪神学手册》
2019-08-26
基督的死:
基督的死的基础意义是代替性的。他在罪人的地位上死去,买赎罪人,重获自由;使他们与神和好,成全神圣的神公义要求。以下有若干词语解释基督的死:
赎罪的意义:
代替(Substitution)
代替(Substitution) 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 他代替罪人而死。他的死用拉丁文来说是 vicarious,意思是「一个代替一个」。基督的死「就是vicarious,意思是基督就是代替者。他替罪人应有的刑罚。罪人的罪都归他,他以代替的身分承担起我们的刑罚。」很多经文都强调,基督为全人类付出代替性的赎罪。基督承担起其他人的罪(林后五21)。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用的代名词,就是强调基督的死的代替性质:「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彼得前书二章24节的大意也相同:「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我们便得了医治。」
有两个希腊文前置词,是用来强调耶稣死亡代替性的本质的,一个是anti,译成「为了」,意思是基督「为了」罪入而死:马太福音二十章28节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anti)多人的赎价。」(比较可十45)。anti 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1节的用法,也是代替的意思。另一个前置词是huper,也翻译成「为了」,意思是基督「代表」或「代替」罪人而死。提摩太前书二章6节说,基督「舍了自己作(hyper)万人的赎价。」拉太书三章13节也教导同样真理:「基督既为(hyper)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耶稣在罗马人的十字架上死去,代替全人类(比较林后五21;彼前三18)。神的圣洁和公义,因着基督为罪所付出的代价,就得着满足,神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宣告相信主的罪人为义;接受他们与他交通。所有信徒的罪,都归在基督身上,他借着死为他们付出了代价。 腓利门书13节也显出huper 一字有「代替」的意思。
救赎(Redemption)
「救赎」这词,来自希腊文agorazo,意思是「在市场买回来」,通常是指在市集买奴隶回来。这个词用于形容信徒,从罪的市场中被买回来,而且从罪的捆缚中被释放。让信徒重获自由及获得释放的代价,就是耶稣基督的死(林前六20,七23;启五9,十四3、4)。
因为信徒是被破基督买回来的,所以他是属于基督的,是基督的奴隶。「被赎的人在吊诡意义中是奴隶,他们是神的奴隶,因为他们是用代价买回来的。。但信徒由神买回来,不是留作私用的。相反,他们是神用惊人的叫代价买回来,做神的奴隶,实行神的旨意。」
第二个与信徒救赎有关的字是 exagorazo。这字的意思是,基督从律法的咒诅及捆缚中救赎信徒;这律法只能定人罪,不能拯救人。信徒在奴隶市场中被买回来(-agorazo),而且从奴隶市场中送走(ex-)。基督令信徒在律法的捆缚和定罪中得自由(加三13,四5)。「任何一个不能成全律法的人都受到咒诅,基督就是这样死了,负担了我们的罪,使律法成了咒诅。该受咒诅的我们,现在得到自由了。。。(同时,这是)一种合法的自由。」
第三个用来解释救赎的用词是lutroo。意思是「透过付出代价而获得释放。」付出代价以得自由,是这个字很常用的含意(路二十四21)。信徒靠基督的宝血得着救赎(彼前一18),作神特别的子民(多二14)。
救赎是从罪的角度去看的一个字眼,人类被罪捆缚,需要从罪的捆缚及奴役中释放出来。
和好(Reconciliation)
和好是强调与神建立起和谐的关系。人曾经走迷路离开了神,现在又被带回去与与神恢复交通。罪曾经成为人与神之间的障碍,又使人与神为敌(赛五十九l至2;西一21、22;雅四4)。透过基督,神的仇恨愤怒都消除了(罗五10)。和好可以定义为:「神除去罪的阻碍,建立和平,使人得救。」和好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是客观的和好,就是人在相信之前与神的和好,人成为能被救赎的(savable)(林后五18上、l9下),这是预性的(provisional)和好。第二是主观的和好,那就是当人接受基督时,就与神和好(林后五18下、l9下)。这是经验上的(experimental)和好。
和好这个词,来自希腊文katalasso,意思是「产生改变,和好」。神便是引致改变及和好者。他使有罪的人与他和好,使罪人归向他自己(林后五18、19)。另一方面,人是和好吁的对象。因为是人离开了与神的交通,所以人需要重新恢复与神和好的关系。和好是为全世界人类预备的,但只在那些个别相信的人才会发生功效。
和好是从人的角度去看的一个字眼:人因为罪,断绝了与神的交通;而人需要和好,更新这种交通。
挽回祭(Propitiation)
挽回祭(Propitiation)的意思是,基督的死完全满足了神对罪人的全部公义要求。因为神是圣洁的、公义的,他不会忽视罪。透过耶稣基督的工作,神公义的标准得以完全满足;透过与基督合一,信徒被神接纳,也免去了神的愤怒。
在旧约中,kaphar 一字是「遮盖」的意思。这包括在仪式上对罪的遮盖(利四35,十17)。希腊文hilaskomai 一字的意思是:「和解」(to propitiate),这字在新约用过两次。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3节,懊悔的税吏祈求神开恩遮盖他的罪。在希伯来书二章17节,基督为罪作了挽回祭。这个字也以名词的形式用过三次(hilasmos -- 约壹二2,四10;及hilasterion -- 罗三25)。
挽回祭一词包含几个概念:(I)神的愤怒。因为神是圣洁的,他的愤怒是因为人的罪,要将人从永恒的毁灭中拯救出来,但首先要消除神的愤怒。(Ⅱ)神付上补偿:神差遣基督提供罪的解决方法。(Ⅲ)基督的死除掉神的惯怒:基督的奉献满足了神圣洁的要求,也转移了神的愤怒。
挽回祭是一个从神的角度来看的字眼:借着基督,我们与神破裂的关系得以和解-- 他的圣洁因基督的死得以维护及成全。
赦免(Forgiveness)
赦免是神的一个法律行动,他除去对罪人的控诉,因为他已成全或赎去那些罪。希腊文有几个字,是用来形容宽恕的。其中一个是charizomai,这个字与恩典有关,意思是「因恩典而赦免」。这是指债项的免除(西二13)。这段经文强调,我们所欠叫的债,都被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赎罪工作,将指诉我们的罪完全免除。
Aphiemi 是赦免的常用字,意思是:「释放」或「差去」。在以弗所书一章7节用过这字的名词,强调信徒的罪已被赦免或除去,是因为基督的死,显明了神丰富的恩典。永远的赦免解决了信徒生命中罪的问题 -- 所有过去、现在及将来的罪的问题(西二13)。这与日常中罪的洁净有别,那是保持与神交通的必须条件(约壹一9)。
赦免是从人的角度来看的字眼:人犯了罪,便需要处理罪的问题,想办法去除罪。
称义(Justification)
赦罪是救恩消极的一方面,而称义则是积极的一方面。称义就是宣称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这是神的一个法律上的行动;他根据基督的血,宣称相信的罪人为义。称义是积极的,主要有两方面。首先,称义包括所有的罪的赦免及去除,结束了人与神的分离(徒十三39;罗四6至7,五9至11;林后五l9)。另一方面,称义也包括了将义加给相信的人,给他们「得着所有公义的福气的应许」。
称义是神恩典的恩赐(罗三24),当人相信基督,义就临到他身上(罗四2,五l)。称义的基础乃是基督的死(罗五9),而不是出于行为(罗四5)。称义的途径是借着信心(罗五l)。透过称义,神得以保持他的公义及标准,又能与罪人建立沟通,因为基督的公义已归给他们。
称义是一个从人的角度去看的字眼:人犯了罪,破坏了神的标准。人需要接受神的公义,才能与他有沟通。
赎罪的范围:
长久以来,赎罪的范围都是争论的中心点:基督是为了谁而死?有些人认为,基督只为蒙选者而死,也有人说,基督的死是为了普世的人-- 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救,但基督是为所有的人而死。
有限的赎罪(Limited Atonement)
「有限赎罪」可以用另一句话来说,就是「特定」(definite)或「个别」(particular)的救赎。这是认为基督的赎罪,只限于为某一固定或特定数目的人。特定救赎观的理由如下:
不少经文都强调,基督是为某一个特定群体的人而死,而不是为每一个人。基督是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5),但不是所有人都在羊群当中。基督为教会舍命(徒二十28;弗五25);他为被拣选的人而死(罗八32至33)。因此,神爱的对象是特定的;他不是用同样的爱去爱每一个人(罗一7,八29,九13;西三12;帖前一4;帖后二13)。「由于天父所爱的对象是特定的、固定的,及有限的,因此基督为他们死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固定的及有限的。」这真理在约翰一书四章10节,罗马书五章8节及八章32节可以清楚看到。
如果基督曾经真正的为罪人赎罪,赎罪的对象就一定是一个特定的群体了,否则赎罪的果效就会减弱,因为不是所有被基督所赎的人都能得救。
此外,还有支持有限赎罪的其他理由:如果神拥有至高的主权(弗一11),他的计划就不能受到破坏,但如果基督为所有人而死,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得救的话,那么神的计划就受到破坏了。如果基督是为所有的人而死,而救赎也应为所有人成就了,那么所有的人就得以称义。这种逻辑推论会带来普救主义(就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但那些论及基督为世人而死的经文说;「他为所有种族,所有国家的人而死-- 不单单是犹太人。」同样地,「众人|这个字(林后五15),意思是指各种人,而不是每一个人。
无限的赎罪(Unlimited Atonement)
福音派无限赎罪的教义是:基督为每一个人死,但他的死只对那些相信福音的人发生果效。无限赎罪的论点有如下这些:
(Ⅰ)如果新约圣经是按字面去了解的话,它很明显是说基督为每一个人死。
(Ⅱ)有限赎罪不是以圣经为基础,它只是一种逻辑推论,认为如果基督为每一个人受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救的话,神的计划就出现问题了。
(Ⅲ)「世界」这个词,已如约翰所描述的,是指:「憎恨神、反对基督、被撒但掌管的地方。但这正是基督为了它而死的世界。」(约一29,三16、17,四42;约壹四14)。这些经文都证明有一个普世性的赎罪(universal atonement)。
(Ⅳ)「若有人」这些字眼在新约圣经共用了超过一百一十次,意思是不受限制的。(约三16;徒二21,十43;罗十13;启二十二17)。
(Ⅴ)「所有」等字眼的意思也相同,指每一个人。神为不敬虔的人而死-- 而每一个人都是不敬虔的(罗五6)。基督为所有的人而死,就是指每一个人(林后五14至15;提前二6,四10;多二11;来二9;彼后三9)。
(Ⅵ)彼得后书二章l节指出,基督为假师傅而死,他们是「连买他们的主也不承认」的人。这是一些该受灭亡的异端,但圣经提到「买他们的主」。这是对有限赎罪的反驳。
(Ⅶ)圣经说到基督为罪人而死(提前一15;罗五6至8)。「罪人」这个词并不解作「教会」,或「蒙选者」,而是指所有失丧的人。
请看:错误的赎罪理论
扫码关注公众号弦外飞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