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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和好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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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经文】罗马书5:6-11                

在主耶稣复活的圣日,我们要一同来思考一段非常宝贵的经文,《罗马书》5:6-11。藉着刚才所诵读的经文,和弟兄姐妹分享的题目是“与神和好”。“和好”一词涉及关系的范畴,是指在争吵后,或在一种敌对情形下的和解。既说“和好”,必然是原本好的关系被破坏了。然而神与人关系的破坏。那人最初和神的关系如何呢?人本是神所造,是属于祂的,和祂有着美好而和谐的关系。人因沉溺在罪中,自然就破坏了与神关系。而在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时至今日,神仍在主动寻找罪人,呼唤人归向祂,修复这被破坏的关系。如此,我们就知道

一、神主动将和好的恩赐给罪人(6-8)

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人与人之间也有很多的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长相不同、出身不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也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个人。但圣经中却对所有的人用了一个统一的称呼,那就是在人的前面加上了“罪”,罪人。

1、人的罪

“罪”在原文中的意思是“箭未射中靶心”,跨越了神所定下的界限和范围。当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唯独那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吃”。人却贸然侵犯神所设定的界限和规则,把那树上的果子摘下来吃了。

罪是一种权势、一种力量,带有极大的破坏性,罪使人与神隔绝,使人与人疏离,人与自己分裂。当人和神失联,就会进入无尽的虚空、彷徨、无助,生活变得没有目标、没有方向。当人离开了神,就开始了心灵居无定所的生活,成为世间的浪子。

2、神的爱

新约每次提到和好,主动者总是神或基督,而和好的对象是人。神的爱也就向我们不论是在当时的希罗时代,还是我们中国的社会。对于爱的最高境界,人总喜欢用愿意为他人去死来衡量。从人的一般逻辑和经验判断,为了好人牺牲才有价值,否则就是不值得的,是浪费生命。“义人”和“仁人”都是值得人为之献身的对象。但在现实的社会中,即使是这两类人,愿意为他们献上生命的人也是极少的,可以说几乎没有。但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为人舍命,神的爱超越了人类最崇高的爱。

基督的死的确将神的爱展示得淋漓尽致。若以为基督为人而死,是要使神能够爱人,这种观念大大曲解了对神属性的认识!由于基督的死,悖逆的人更得以明白神长阔高深的爱。

二、耶稣基督成就人与神的和好(9)

 1、人靠着基督的血称义,更免去神的忿怒

圣洁慈爱的神极度地恨恶罪,但他却深爱着人,并且要帮助我们除掉人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罪。而惟一的方法就是基督的血。基督的血是指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神“称罪人为义”,是有公义根据的。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向我们启示这样一个真理:神不仅拯救罪人,而且是用一种公义的方式来拯救。神的慈爱和公义从不相背。

基督为我们流血受死,我们竟因此得以被称义。保罗在不同的经文从不同的角度解释称义的真理:我们得称义是本乎神的恩典(罗3:24)。神悦纳基督的挽回祭,“是因着祂的血,借着人的信”。

忿怒是指圣洁和荣耀的神,因着人的罪而亏缺了神荣耀而产生的忿怒,也是在末日神要审判这个世界的忿怒,所以,主耶稣是要救人脱离将来忿怒的那一位,救人脱离神的忿怒(帖前1:10)。

2、人藉着神子的死得以与神和好

神“藉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世人被召集在基督的名下,得以“与神和好”。这情形好似一位君王对叛逆的臣子宣布特赦,要他们在有效期限之下接受他的赦免之恩。

 “仇敌”一词的意思是人因犯罪招致神的忿怒,以致圣洁的神与人为敌。当人在罪中,就玷污了神的形象和样式,堕落为撒旦的差役,成为魔鬼之子,人主动选择成为神的仇敌。因为人得罪了神,使神向人发怒,所以才需要挽回祭。使徒保罗在此更是在解释神爱的伟大;我们是祂的仇敌,祂尚且愿意让基督为我们死,为的是要与我们和好。两者之间的嫌隙或者敌意除掉了。人本来是与神为敌的,现在因着基督的受死两者之间关系改变了,但怎样改变呢?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因基督的死,从前与神处于敌对状况的人,现在与他和好了。

三、人因与神和好而得着新生命(10-11)

1、因着耶稣基督的生得救

既已和好,就更要因衪的生得救了。基督的生是指着祂复活的生命。挽回神的忿怒是一件难作的事。既然借着死,基督能使我们与神和好,祂有了复活的生命,自然就更能保证我们将来完全的得救。耶稣基督复活了,祂没有任何罪,但祂背负了全人类的罪孽,然而三天以后,祂从死里复活了,空坟墓见证了祂的复活,众门徒成为祂复活的见证人,祂战胜罪恶与死亡,成为我们得救的确据和保证。

既然领受了神的救恩,就不能再活在罪中,所以使徒保罗接着在6:3-4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这与神和好新生命的一个必然特质就是“以神为乐”。

2、藉着耶稣基督以神为乐  

“以神为乐”,是指基督徒新生命重心的完全翻转,从追求罪中之乐转向单单以神为乐。不是因神所赐的祝福而喜乐,而是因生命与主相连接而喜乐。得着主复活的生命而喜乐。“以神为乐”意思就是以神作为我们的满足,祂的旨意得着成就,神得荣耀、得好处,我们的心便产生出喜乐。本来我们是站在神对面与神为敌,神的旨意便成了我们的束缚;但如今我们站在神这一边,神的旨意就是我们的心愿,神的喜乐就是我们的喜乐,所以因信称义这救赎的恩典临到人的结果,不只叫人白白得救,而且叫一切得救之人的人生观发生质的改变,以神作为他们生活的中心,以荣耀神为人生最大的目标,以服侍神为生命最大的价值。

耶稣基督,就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使我们恢复与神之间的美好关系;祂也要继续地藉着祂的恩典,使我们这些罪人,离开罪恶,成为敬畏神的人。改变我们的地位是称义;那是整个拯救过程的开始。生命的改变则是成圣,成圣就是要效法基督,在拯救的过程在进行中,永不停止,越来越像主,直到我们见主面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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