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姻 (林献羔著)
2019-09-14
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使用,版权归原创所有
基督徒的婚姻是一件重要的事。许多人认为婚姻是属世的事,不是属灵的事,我们应该多谈属灵的事。有些传道人从来不讲婚姻问题。他们认为应当只讲生命之道。
其实全本圣经都有论及婚姻问题:旧约律法有婚姻条例,有婚姻的榜样和鉴戒;新约耶稣不只有论及婚姻的问题,祂也赴婚姻的筵席;书信最详细论及婚姻问题是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和以弗所书第五章。圣经开头和结尾都论婚姻。
如果不讲婚姻问题,年轻信徒就会遇到很多难处,甚至会导致不良的后果。
我们不能轻视婚姻问题,不能认为婚姻是不洁的。有人说,不结婚才是属灵的。难怪有些传道人要守独身;天主教也不让教皇、神甫等结婚。这都不是圣经的教训。
为了正确对待基督徒婚姻问题,这本小册子旨在提供一些基本原则和劝导,让我们阅后能对婚姻有正确的态度,而不会陷入两个极端当中——认为结婚是不属灵的;或不尊重婚姻。这样,就做出不正当的行为,甚至比世人更不如。愿神赐福给我们,藉着这本小册子教导我们作出荣耀神的事;有美满的家庭,都作信徒的榜样!
第一章
读经:“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
人是神造的: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这“人”是男人man,后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man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创2:22)
一、人是怎样来的呢如果没有神,人是从哪里来的呢?
1.进化论破产了进化论认为人是由猿人变成的。现在我们不是详细讨论进化论破产的问题。我们只简单地说一下:如果人是由猿人变成的,请问,第一只猿人变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呢?如果第一只猿人变成男人,什么时候第二只猿人才变成一个女人呢?这样,怎能会生儿养女?况且现在还有猿猴,但总没有一只变成人。
还有,猿人是怎样来的呢?如果是水里的粉末经过几十万年才变成第一个细胞,但我们都知道细胞的寿命是很短的,当第二个细胞还未形成,第一个细胞早就死了。器官是由细胞组成的;没有细胞,哪里有器官?没有器官,怎样会成为猿人?更不用说变成人了。
2.神造人的身体人的身体是十分奇妙的,绝不能是自然而有,也绝不能是进化而成的。
我们应当知道,人的身体是一个化工厂,配搭奇妙!
一个人全身的毛都是顺生的,只有呼吸道的绒毛是倒生的。假如呼吸道的绒毛也是顺生的,当我们吞咽食物的时候,很容易会塞住气管,甚至会影响呼吸而死亡。正因为喉部有倒生的绒毛,才把食物顶上带下,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人不是神造的,我们呼吸道的绒毛会自然而然地倒生吗?
一个人24个小时不停地呼吸。如果停止呼吸,人就不能活了。为什么我们熟睡时还能呼吸呢?因为神造我们,祂使我们讲话时能呼吸、吃东西时能呼吸、睡觉时也能呼吸。奇妙不奇妙?
神用尘土造人的身体。有人说:“这是不合科学的。”请注意,原来人的身体有60多种元素;这60多种元素都可以在每一块红土里找到。请问,这是不符合科学吗?“亚当”,英译Adam,原文adamah,是尘土的意思。
女人是用男人的骨头做的:“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创2:21-22)神没有从牛身上取肋骨造成母牛等,而只在人身上作了这事。女人既是从男人身上出来,所以她也是“出于土”的。考古学家证实亚当尸身里是少了一根肋骨的。但亚当所生的子孙,就没有少了一根肋骨,正如盲人所生的还是开眼的子女一样。
人是出于土,也不能离开土壤,最后仍是归于土:所以人的一生不能“无土”。我们所吃的植物都是用泥土种植的;动物也要吃土里所长的植物。我们可以建造大楼,但大楼也是建在泥土之上的;海底也是泥土。人死了,归于土;就算火化,最终也是归土的。
神用尘土造男人,神用肋骨造女人,所以女人较为细致柔美。土制品陶瓷,比较笨重,又容易破碎。而骨制品牛角、象牙等,玲珑可爱,且不易破裂。
男人一般性急,女人比男人冷静沉着。灾病之后,女人心情恢复较快。女人忍耐力比男人强,所以女人较为长寿。但女人比男人容易衰老。一切都是神安排的,所以不应夸耀自己。
男人如树木,女人如殿角石:“我们的儿子从幼年好像树栽子长大;我们的女儿如同殿角石,是按建宫的样式凿成的。”(诗144:12)女人“如同殿角石”,要加工培养。我们不应当重男轻女,也不要重女轻男。因为神造人就是这样配合的。
人的生命是最奇妙的,生命是怎样来的呢?假设身体是进化而来,生命是从什么东西进化来的呢?生命,不能看见、不能触摸、不可以嗅闻,但“有则生,无则死。”呼吸不是生命,人吸进的空气,随处都有;呼出的废气,谁也不要,连自己也不要。一个人会呼吸,只能证明他有生命,但呼吸的气不是生命。
人的生命是神吹入的生气:“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生气”,原文ruah,生命的气,是神给亚当的灵,因为神就是灵,就是生命。“有灵的活人”,原文是“一个活的魂”,英译a living soul. 神没有单造人的魂,但当人的灵与身体相遇,魂就出来了。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1.不应一夫多妻神造了亚当,又造夏娃。祂把二人配合,“二人成为一体”。神不是说,“三人成为一体”、“多人成为一体”;祂也不是说“一男二女”或“一男多女”。
一夫多妻是淫乱;同性恋也是淫乱。神不是造二男,然后把他们配合为“一体”,神也不是造二女,然后把她们配合为“一体”。“所多玛”是同性恋的意思,神最终毁灭了这城:“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19:24-25)
神用尘土造了亚当;祂再从亚当身上抽出一条肋骨造成夏娃。神把这二人配合成为一体;以后,祂再没有这样造人,而是由一男一女生儿养女,直到今日都是一样。
第二章
世人对婚姻的看法是着重情欲方面;基督徒对婚姻的看法应当从神的角度来看。
一、神设立婚姻神用尘土造了亚当,又为亚当预备了配偶。
1.“那人独居不好”“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神主动关心人的婚姻,为他造一个“配偶”。
有人认为婚姻是不洁的,天主教领袖不能结婚。
请注意,婚姻是神设立的。耶稣出来传道,祂行的头一件神迹是以水变酒。祂是在赴迦拿的婚筵行这件神迹的。如果婚姻是不洁的,耶稣就不会赴这个婚筵了。
2.必须是一夫一妻“二人成为一体”,不是“三人成为一体”。
古人着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意思是父母作主,媒人为重。现在的青年男女,主张“自由结合”。
我们基督徒应当让虔诚的尊长提议,然后经自己的同意 ;或者自己遇到合适的对象,再告诉父母。因为一个人在婚前是瞎子:“情人眼里出西施”;又有许多人谈恋爱时都竭力隐藏自己的缺点,在各事上尽量讨好对方,及至结婚后眼睛才明亮。所以由贤德的长者或虔诚的父母来代选较好。
但不是所有的父母提议的都是好的,尤其是不相信神的父母。他们只重财色和迷信等,这样,我们就不能听从。
我们应当让敬畏神而且有见识的长者或父母作媒介。父母可以为子女安排,但必须征得子女的同意。
在选择的时候,必须根据圣经真理,在祷告中寻求神旨,再参考虔诚长者的提醒。
基督徒婚姻的目的应与世人有分别。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结婚之后,要互相帮助,目的是一同侍奉神。
2.要“得虔诚的后裔”神造人的时候,要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7-28)现在全世界人口过多,就不用多生了。
原来神造人之后,是要人一直生养下去,目的是要得虔诚的后裔:“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2:15)基督徒的婚姻,要得后裔,就应当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婚姻的配合是很重要的。
要得虔诚的后裔,首先父母要虔诚:“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第三章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
一、独居不好“配偶”不是偶像,而是“副本”、“复本”或“对方”。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不是“有人”独居不好,而是“那人”独居不好。“那人”就是亚当。当然,一般人都是“独居不好”,但有个别的人独居是有神的恩赐,后面我们会详细谈及。
神造人的时候已经计划有女人(创1:27),但神先让男人尝尝独居是不好的。神造完万物之后,然后造男人,让他享受一切,但他是不能满足的。
神使男人觉得独居不好,祂把女人配给男人,便觉得女人可爱、宝贵。
女人也不要让男人觉得自己是讨厌的:“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箴25:24)女人要让男人觉得“独居不好”、觉得自己可爱。女人应当注意男人的需要,更好地满足自己的丈夫。应当迁就的就迁就,尽量忍耐,多体贴丈夫。
二、“造一个配偶帮助他”1.一个配偶“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2:20)“那人”就是亚当。神让亚当给一切动物起名。亚当看见各类动物都有配偶:飞鸟有玩伴,亚当在所有的动物里都找不着一个配偶来帮助自己。因此,神就为亚当预备一个配偶。不过,禽兽乱配也没有罪,但人就不能乱配。人由神配合固定的配偶是最合适的。
2.“帮助他”帮助不是指仆人的帮助,这是与诗篇10:14,22:19,30:10的“帮助”同字。伴侣,是相辅相成的意思。
肋骨支撑头部:女人是肋骨,男人是头,肋骨不能爬到头上去指挥他,只能帮助他,但又不应盲从。
肋骨是隐藏的,它控制整个人的呼吸。
肋骨有保护人心肺的作用。肋骨好像风箱,将肺压缩扩张。
当肋骨受伤,呼吸就难受。
神把领导权交给男人,以免女人太过分。谨记,女人是“帮助他”的。
第四章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一、“人要离开父母”1.四次提“离开父母”(1)旧约只有这一节(创2:24)是人犯罪前神的命令。
亚当没有父母要离开,这是教导下一代,让儿子离开父母去做妻子的头。一般情况是女人离开父母,与丈夫连合,但圣经吩咐男人离开父母,从父亲领导的家庭到自己领导的家庭,不再回头。
(2)新约有3次:
“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太19:5,可10:7)这两次是耶稣引用创世记2:24,这是神的命令(弗5:31)。
(3)这是神自始至终的蓝图,没有改变。
圣经教训我们“当孝敬父母”(出20:12),孝敬父母,应当是从小到老都一样。“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5)“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参可7:9-13)“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提前5:8)基督徒不应“离弃父母”。
如果父母对子女的配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子女不能完全听从,尤其是与真理不合的事,子女就更不听。如果父母有缺点,子女应当为他们祷告,也可柔和地劝勉他们改正,但子女不应当离弃他们。子女也不应只孝敬自己的父母,还要孝敬对方的父母。
3.离开父母的真意离开父母,是要“与妻子连合”,成家立业,过自立的生活。“连合”是强词,意思把二人胶在一起,再不分开。生命是同一个,非必要时,不可分居。在不如意的时候,也不应跑回娘家。我们不应长期依赖父母。圣经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有人结婚后虽不与父母住在一起,也有人结婚后仍与妻子留在父母家里。但在心志上是要“离开父母”。
创世记2:24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下文是“二人成为一体”。这节经文,新约有3次引用(太19:5,可10:7-8,弗5:31)“二人成为一体”,在哥林多前书6:16又一次引用。“二人成为一体”也是神自始至终的蓝图,没有改变。
“并且造男造女……称他们为‘人’。”(创5:2)“人”字是单数,意思是,他们二人等于一人。从女人被造的由来,使我们认识到“合一之道”。
1.肉体的结合“一体”,原文是“肉体”,英译one flesh .
(1)一般人听到二人一体,很容易会想到性的结合,但这结合有道德与不道德之分:“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body)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林前6:16)但与妻子连合,是圣洁的、美好的,因为经过结婚的手续(亚当夏娃是神给他们配合的,神是主婚人,也是证婚人)。如果不经“连合”的手续结婚,就等于与娼妓联合,这是丑陋、卑贱,是犯罪的:“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婚姻”,经手续上的结合,二人成为一体,各人都尊重他们。但如果不经合法而结合,二人同居就污秽了床。
(2)与对方完全分享:
“二人成为一体”,除指身体结合外,物质、心得、意见、能力、困难、成就、痛苦、失败等,二人都应是合一的。
相辅相成:“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二人应当保持良好的交通、合理用钱、教养孩子、实践创世记2:18-25所提的婚姻目的。无论哪一方作什么,都应当为对方而作,最低不要损害对方。要关心对方,正如关心自己的需要一样(箴31:12,27,弗5:25)。
(3)互不损害:
一个人的器官虽不相同,但每一器官的操作都是为另一器官的好处,也不会损害其它器官。夫妻虽然有差别,但是“一体”,是互不损害的。
(1)一家归主:
眷属同遵主道、秉行公义:“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行公义……。”(创18:19)
(2)一家同心侍奉神(申16:11,14,29:10-11,徒18:24-28)。
(1)完全的和谐不易: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2:25)他们没有罪,就不觉得羞耻。但在犯罪之后,他们就开始掩饰了:“……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创3:7)“掩饰”,证明自己有罪。有罪,很自然会隐瞒对方,这就是妨碍他们的“一体”:因为他们会互相推卸罪。
(2)凭自己的意志力,不能达到“一体”:
人的本性是骄傲、顽梗、悖逆、软弱和自私。
(3)要靠圣灵的能力:
我们得救,是藉着耶稣的死,与神和好了(罗5:6-11);我们得救后,就要靠着圣灵的能力,行事不放纵(加5:16)。圣灵给我们能力,捆绑那些邪恶的思想、意愿和理论。
当我们相信祂、依靠祂和顺从祂的时候,祂就会使我们成为合乎圣经所要求的丈夫或妻子。
(4)是渐进的:
二人同心靠圣灵的能力,从名义上的“二人成为一体”,进到实际上的 “二人成为一体”。
一加一是二,但只有真正的“二人成为一体”才是一加一等于一。
东方人重孝道,孝敬“上一代”,把家中最好的给老人家享受。西方重“下一代”,有了孩子才叫“成家”,他们把最好的东西给孩子享受。
神第一个命令不是关乎“上一代”或“下一代”,而是要“二人成为一体”。神第一个命令不是“孝敬父母”或“生养众多”,而是要“二人成为一体”。二人如果深深相爱,自然会孝亲和爱子。
1.骨肉之亲夫妻要相爱如骨肉,一同逃避淫行:“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6-18)
夫妻有正当性的关系。婚前或婚外的性行为是罪,所以“要逃避淫行”。
“淫行”不是要抵挡,而是要逃避。淫行是魔鬼的引诱加上自己的私欲而成。我们应当学约瑟“逃避”波提乏的妻的引诱(创39:7-12)。保罗也劝提摩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提后2:22)。首先要排除淫念。报纸所提的淫事、街上遇到不洁的事物,我们都当“逃避”。
圣经要我们“得虔诚的后裔”(玛2:15)。
有些夫妻不似骨肉之亲:丈夫高兴的时候就把他的妻子当作宠物,不高兴时就把她当作奴隶。有些作妻子发脾气的时候把房门紧锁,让她的丈夫睡在厅中。但保罗说:“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林前7:5)
有人在家打扮得丑陋,但对外人就打扮得美艳。这是不好的,我们在家也当注重自己的仪表。我们作夫妻的当有情趣,因为夫妻是骨肉关系。
2.日常生活的关系我们不要认为“二人成为一体”只在性的关系上 ;在我们日常的实际生活上更要 “二人成为一体”。
(1)金钱的处理:
经济公开,不要分得太清,免得互相猜疑,怕对方把钱给了父母。夫妻各有各的喜好,如丈夫喜好弹琴,买琴谱;妻子喜爱花朵,买鲜花。不要为多买所好之物而争吵。对方有兴趣的东西,让他(她)买,替他(她)买。如果经济不公开,就没有一对夫妻生活是美满的。
同是基督徒,可以一同商量预算,一同奉献。
(2)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说的:
如果只以金钱为满足的就不好了。夫妻谈心应当好像婚前的谈心那样开心。有苦衷时,只向他人倾诉,而不对妻子说,是不好的。更糟糕的是,只向异性诉苦,而不对妻子谈及,这就更会引起误会。久而久之,两人便无话可说了。
(3)越久越相爱:
夫妻的感情应当是越来越深,越久越相爱,这样,才能终其一生。最可怕的是越爱越淡。
婚前是“恋爱”,婚后是“恩爱”,晚年是“深爱”。
神原定“二人成为一体”是不可分的。
更要紧的是灵里相合:互相分享读经心得;同心祷告;常承认自己的过失。
神给我们尝到夫妻之乐,使我们知道将来与基督结合之乐会超过千万倍,但我们还是无法了解将来之乐的万分之一。
第五章
读经:“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
许多信徒也知道这节经文,但他们还问,是不是绝对不能和不信的人结婚呢?
一、原不相配我们知道基督徒的婚姻是神配合的。“二人成为一体”是指在基督耶稣里的一体:“这奥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6)这里是指信了的外邦人,与信了的犹太人成为教会,是个奥秘(9-10节)。
信和不信的结合,不是“一体”,因为生命不同,生活就有矛盾。
1.神禁止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她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申7:1-6,参出34:11-16,书23:11-13)神禁止他们与拜假神的人通婚,免得他们随从了假神。
可惜以色列人不听从神的话:“……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侍奉他们的神。”(士3:5-6)
2.不要违背神的命令与不信的人结婚是愿意跟与神为敌的人站在一边。不用说,以后他引你去犯罪;你与不信的人结婚违背神的命令,这就是罪了。
(1)作神工作的人不能与不信者“相交”(林后6:14)。
(2)不是不能“交往”(来往):
偶然与不信的人参加社会的活动是可以的(林前8-10章),但不要到庙堂里赴宴;与外人来往也是可以的(提前3:7,彼前2:12),但目的是为要引他们到主面前(西1:28)。
(3)相交:
这是“交通”。这是根据同一生命:“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1:1-3)我们与信徒谈论属灵的事是“交通”,如果与信徒或世人讲论世事是“谈话”。
“轭”是放在两只牛或两只马的肩上。用两只牛耕地,可以同负一轭。但如果用一只牛和一只驴耕地,牠们就不能同负一轭,因为牛和驴的脚步快慢不一样(申22:10)。
基督徒的轭是基督的轭:“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9-30)这是与主同工的意思。我们不要与撒但相通,不要与拜偶像的人同路,我们应当与他们有分别。如果勉强与他们同负一轭,就必定是很痛苦的。
1.三种不能同负一轭的(1)婚姻:
信的人不要与不信的人结婚。如果和他们结婚,就是“同负一轭”。结婚后,不信的会拖信徒的后腿。正如牛和驴同负一轭,一前一后,一快一慢;严重的还要信徒拜偶像!
(2)为商:
不要和不信的人合股做生意。如果与不信的人做生意就是“同负一轭”。但我们可以在不信者所开办的工厂当职员,这不是“同负一轭”。
(3)假先知:
今日的“假先知”就是教会中的“不信派”、“假信派”。他们是假牧师或假传道人,他们会引人偏离正道。
他们所传的是“社会福音”、“新正统神学”。他们也叫作“新派”Modernists或“自由派”Liberals.
有人说:“他不信,我可以向他传福音,带他信主。”
平时我们应当多向未信的人传福音,领他们信主。但引领不信的对象信主,他(她)为了要结婚,很快就答应信,但多半是假信的。
如果是朋友,还可以绝交;但结婚后发现他(她)是假信的,怎么办?这是冒险的事。为了结婚而信主的,90%都是假信的。你先作了神所不喜悦的事,还能领他(她)归主吗?我们可以在坑口伸手拉出陷在坑里的人;但如果我们自己亦身陷坑中,能把陷在坑里的人救出坑吗?
婚前答应相信的人,他(她)在结婚前也许很热心聚会,还会催你早些去聚会,在聚会中也做笔记。但结婚后不久他(她)不只不聚会,还要拉你后腿,不许你聚会,甚至还会逼你和他(她)一同烧香祭祖等。原来他(她)只是“暂时相信”,因为“心中没有根”(路8:13)。
对方必须在结婚前已信了。千万不能在谈恋爱时领他(她)相信。这样,90% 都是假信的。
信和不信的结婚是个陷井。我们不能说“我和他(她)结婚,求神保守我。”我们明明知道这是个陷井,神也叫我们不要跳下去。难道我们求神保守我们跳下而不受伤吗?
3.弟兄不多,不易找这是历来一个大问题,全世界各地都是姊妹多而弟兄少。有些姊妹年龄大了,30多岁,还没结婚。
虽是这样,请不要焦急!神看你倚靠祂多少。亚伯拉罕85岁还没有儿子,他的妻子撒莱心急,劝他与使女夏甲同房,生子取名以实玛利(创16章),结果撒拉要把夏甲和以实玛利一同赶出家(创21:8-16)。
大龄的基督徒应当仰望神:“耶和华的圣民哪,你们当敬畏祂,因敬畏祂的一无所缺……。”(诗34:9-10)“……祂未尝留下一样好处,不给那些行动正直的人。”(诗84:11,参箴18:22,19:14)有些人焦急,这也是很自然的事,但应当等候神,信靠神。而且不要忘记“敬畏祂”、“行动正直”。
神为姊妹预备敬虔的、道德高尚的弟兄,不过他的容貌不甚俊美,可惜许多人拒绝了神所预备的;神为姊妹预备了敬虔的弟兄,只是他不富有,可惜她不要,而要找不信的富有者!
这段经文似乎与上一段不相合,上文说“心是宽宏的”:“哥林多人哪,我们向你们口是张开的,心是宽宏的……你们也要照样用宽宏的心报答我。”(林后6:11-13)下文又叫他们“要心地宽大收纳我们……。”(7:2)上下文都说到“宽宏”、“宽大”,但这一段就说“不要同负一轭”,“要与他们分别”。
有人说,哥林多后书6:14-7:1应是哥林多前书的一段,因为他们用皮卷写,这段正是一页皮卷,散落到哥林多后书6-7章之间。或者说,这段是插段。
无论怎样,这段放在这里也是很有意义的:我们对一般人是要宽宏,但与不信的人合作或结婚,就不可以。
1.五个对立面每一个对立面都问“有什么”,一问比一问深入。答案都是“没有”。
(1)“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14节中):
这里的“义”是义人,就是因信得救的义人。义人和不义的(世人)只可谈道,但没有“相交”,灵里的交通。
(2)“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14节下):
基督徒是光,光与暗是不能相通的。
(3)“基督和彼列有什么相和呢”(15节上):
“彼列”,希伯来文是“匪类”(申13:13),是“毁灭之地”,就是“阴间”(诗18:4-5),这是从希伯来文balá“毁灭”而来,后来翻译成“无用”。新约只有这一节,是魔鬼的别名(林后6:15小字)。基督和撒但根本就不相和。
(4)“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15节下):
信主的对不信主的人要有爱心,把福音传给他们听,但他们不信就没有相干的了。
(5)“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16节上):
这里“神的殿”:不是指个别的信徒(林前6:19是指个别的信徒),而是指整个教会(弗2:21)说的。教会是有基督的生命,而偶像是没有气息的,所以是“不相同”的。
神要以色列民与万民有分别;神同样要教会与万民有分别。
哥林多后书6:16-18是总结14节的教导,这几节经文3次引用旧约经文:
(1)神在他们中间:
“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林后6:16下)这是从出埃及记29:45等引来的。注意“居住”是住,“来往”是行走。这是耶和华与以色列民立约时所宣布的。
(2)出来与分别:
“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7)这是从以赛亚书52:11引来的。以赛亚代表神呼吁被掳的子民要从外邦人的污秽中出来。“我就收纳你们”:收纳,是欢迎的意思。
(3)父亲与儿女: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6:18)这是从以赛亚书43:6引来的。
我们信靠神,都是神的儿子。新约说“神的儿女”,原文是“神的儿子”。神有许多儿子,没有女儿,所以保罗说“弟兄们”(罗12:1),男人信主是“男弟兄”,女人信主是“女弟兄”,都是神的儿子。
新约只有哥林多后书6:18(原文)说“儿与女”:“你们要作我的儿与女”。这里不是指信而得救为神的儿子,保罗给哥林多信徒(已是神的儿子),要他们与不信的人分别出来,这才是神的儿子与女儿。这里“儿与女”是指一般父子父女的亲切说的。只要我们肯与不信的分别,神就看我们为听教的儿子和女儿一样宝贵。
“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新约很少这样说。这里特别提“全能”,是神使我们有能力分别出来。
第六章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祂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太1:18-19)“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太1:24)
这一时期极为重要,这是日后的基础。约瑟知道马利亚在没有迎娶前怀了孕,就“想要暗暗的休了她”。当他听见主的使者对他说明是圣灵让她怀孕的,他才放胆娶了她。
一、当先求神的旨意我们不应和不信的配合,但是不是只要对方是信徒就可以呢?
无论是自己相识的或是别人介绍的,他(她)又是个基督徒,我们仍不要太急忙作决定。虽然对方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但到底是不是神的旨意、是不是真的是神为我们预备的呢?
最要紧的是双方先求问神,在明白神的旨意后才作决定。千万不要等到双方来往一段时间,产生了感情之后,才来祷告。这样的祷告只是个形式,因为自己心里已作了决定才求问神,这就太迟了。他们这样求问神,他们的婚姻肯定是不好的。
二、接 纳我们先要接纳对方然后结婚。可惜许多人为结婚而结婚。这样,婚后就算不离婚,也会怨恨一生了!
我们有罪,有什么值得神接纳我们的呢?
(1)人的价值:
我们有神的形像:“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天使没有神的形像,所以天使犯罪后,神并不救拔天使(来2:16)。
人的价值远超过物质。因人有灵魂,价值极高。动物只有魂而没有灵,神尚且看顾:“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路12:6-7)人的头发约10-12万条,但都被神数过。“被数过”,原文作“被编码”。例如一个人被车撞倒,我们首先要问的是人有没有受伤,然后再问车有没有碰坏。
(2)有耶稣的代赎:
神接纳我们,只要我们肯信靠祂,祂就无条件地接纳我们。
要结婚最怕是彼此不能接纳:互相猜疑、嫉妒、批评、蔑视、分歧、孤立、偏激、恐吓、毒恨等。
(1)首先是信主,其次是爱主,再次是侍主,然后再谈其它条件。
(2)不要单看对方的缺点:
要得人的喜欢,首先要自己喜欢别人;在喜欢别人之前,我们首先要对付自己。
(3)要和睦共处:
婚前不要盲目,婚后不要对对方过分要求。我们要体贴对方。夫妻当互相谦让。
有人在结婚前就怀了孕,基督徒绝对不应当这样。
也有人说:“这是迟早问题”,但在发生关系后又不结婚,特别是姊妹就最吃亏了。神不喜悦,因为这是淫乱。
在婚前(等候阶段)必须贞洁。与对方来往时间较长,感情较好,就更要儆醒。二人一起等候,当儆醒祷告。一次做错就会后悔一生,要么就早点结婚。
第七章
读经:以弗所书5:22-31
许多人把这段经文与前面分开,以为前面一段是说圣灵充满,后面另谈夫妻关系。
其实5章-6:9是一大段,而以5:18为中心。前面是被圣灵充满的条件;后面是圣灵充满的表现:感谢和赞美。接着谈论家庭生活:首先以夫妻为主,再谈儿女和父母(6:1-4),末了谈主仆关系(6:5-9)。
一、圣灵充满的前后1.圣灵充满的条件(弗5:1-17)许多人认为要“求”圣灵充满。原来圣灵降临之前是要“求”才得充满。自从圣灵降临之后,我们都有了圣灵(弗1:13-14),直到得赎(身体得赎)的日子。
至于被圣灵充满的条件,就是我们的行事为人要过着圣洁的生活。以弗所书5:1-17都是论及我们的生活,特别是3-5,8-11,15-17节。如果我们的生活不洁,再求圣灵也不会充满我们。只要我们过着圣洁的生活,圣灵就要充满我们。
2.要被圣灵充满“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5:18)
书信是教会的真理,书信里只有这一节提到圣灵充满。这节经文没有说“求”,只说“被”。只要我们过着圣洁的生活,我们就会被圣灵充满了。
酒会使人脾气暴躁,所以“不要醉酒”。有人认为被圣灵充满,当像醉酒的人大叫大跳、身震滚地。其实圣灵充满不会像醉酒的人乱说乱跳,若是这样,就是“放荡”。圣经明说“不要”,“乃要被圣灵充满”。
只要我们洁净自己,就会被圣灵充满。当我们被圣灵充满之后,就当有更深更属灵的表现。被圣灵充满的人有3方面的表现。
(1)对神:赞美和感谢(弗5:19-20)
圣灵充满高举基督、“感谢父神”。“口唱心和地赞美主”,不只“口唱”、更要“心和”。
(2)对人:彼此顺服(21节)
不只顺服三一真神,更要彼此顺服。当然是在真理上顺服。
(3)对家庭生活:
先谈夫妻关系(5:22-33),再谈儿女和父母的关系(弗6:1-4),最后谈仆人和主人关系(6:5-9)。
有人认为现在“男女平等”,为什么又要“顺服”丈夫呢?另外有人利用这些经文来压制妻子、压制家庭。这都不是圣经的本意。
书信给我们看见:妻子要顺服丈夫;丈夫要爱妻子。夫妻要和谐,要使家庭和睦,同心侍奉主。许多人没有遵行神的话,所以他们婚姻很不美满!
1.先提妻子的责任:顺服丈夫这是主的命令,并不是为换取丈夫的爱而顺服的。因为女人先犯罪,这里先提女人的责任——当顺服。
2.消极方面(1)不是奴隶式的顺服:
因为是“如同顺服主”的。不是受捆绑,也不是盲从的。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她丈夫心里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箴31:10-11)这是最理想的妻子,是最自由的。
(2)不是不开口说话、不发表意见、不提出忠告(士13:21-23,箴31:26,徒18:26)。
(3)不是埋没自己的才干,只在家里做手工业品。
(4)不是由妻子选择的:
以弗所书5:22与彼得前书3:1都是命令式。不是因丈夫的对待而定,也不是看丈夫的才干、智慧和灵性等而定。
(5)不是妻子比丈夫卑微:
耶稣与父神平等,但祂还是顺从肉身的父母(路2:51)。
妻子的尊严与丈夫的尊严是平等的(创1:26-27,2:23,加3:28)。
(1)自己当主动的顺服(弗5:22):
这节先提“顺服”,后面又有两次提“顺服”(5:24,33)。末了,说“敬重”:“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33节下)。许多人忽略了“敬重”,而只是盲目顺服,所以弄到家庭不和睦。
不是因丈夫以武力来威迫妻子顺服(弗5:22,彼前3:1),而是甘心乐意的。
(2)不断地顺服:
前面两节经文都是现在式的,不是一时的顺服,而是一直顺服下去。
(3)顺服是属灵的事:
“如同顺服主”(弗5:22)。满有圣灵的能力、得以刚强、充满神的丰富的妇人才能顺服(弗5:21,彼前3:6)。拒绝顺服就是背叛神。
(4)发挥自己的才能:
“料理家务”(多2:5),“治理家务”(提前5:14)。不要只顾属灵的事而不治理家务。
妻子要把自己的才干智慧能力全归丈夫,使全家都得好处。要关心丈夫,为丈夫排忧解难(腓2:4),在教养孩子上当合作。顺服表明与丈夫同心,不是敌对或超越。正如队员必须顺服队长。
(5)顺服是多方面而不是无界限的:
我们要凡事顺服,并不是拣选机会。
如果丈夫有不合神旨意的事,妻子就不应听(西3:18),但也当亲切平心静气地解释。
(6)作丈夫的助手:
没有女人就不完全(林前11:11);妻子要作适合的助手——贤妻(箴18:22)、“才德的妇人”(箴31:10-11)。
(1)以顺服的心赢得未信主的丈夫(3:1-2):
这不是说,信主的姊妹嫁给不信主的丈夫,而是结婚的时候,夫妻都未信主,后来妻子信了,而丈夫还不肯信。这时,信主的妻子就当以顺服的心来赢得丈夫,使他被感化过来。
(2)以温柔安静的灵为装饰(3:3-4):
丈夫暴躁,信主的姊妹也当以耐性来挽回对方(太6:1,11:29)。
所谓“安静”,不是完全不说话,而是不烦躁、不悖道的祥和与安宁。
(3)“爱丈夫”(多2:4):
妻子不是单顺服而无爱。真正的顺服是出于爱的顺服。如果没有爱,她的顺服是假顺服,这不是神的要求。
以弗所书5:22-33论夫妻的本分。这段经文先谈妻子的顺服,然后谈丈夫对妻子的爱。
许多人在结婚前十分相爱,结婚后就慢慢淡了,甚至变为恨恶的。
1.“管辖”与爱(1)管辖:
许多人根据创世记3:16“你丈夫必管辖你”来管辖妻子。
这是夏娃犯罪后,神对她的惩治。
现在是恩典时代,丈夫是要爱妻子。
(2)“丈夫是妻子的头”(弗5:23):
哥林多前书11:3也说丈夫是“头”。这头不是“发号施令”的。
神是基督的头;基督是教会的头;男人是妻子的头,3种都不是要“管辖”的。
三一真神是同样荣耀的。这不是地位的高低,而是职责的不同。男人不是比女人高一等,而是“二人成为一体”。
耶稣是头,但祂“乃是要服事人”,甚至要“舍命”(太20:25-28)。
不是团体的头目:校长、厂长、省长。
这是头与身体的关系,特别是属灵的头。
妻子也可以做顾问或参谋,但不要忘记她是丈夫的助手。
如果在重大的事上有分歧,又不能找到圣经的指引时,丈夫不要迫妻子照自己的意思行,应当尊重妻子的意见,同心祷告。
丈夫不要单求妻子的顺服,而自己却对她没有爱。许多人婚前“死爱”,婚后就“苦待”。
不要盲从:
(1)中国古时要求女性要有“三从四德”:
三从:未嫁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2)胡适说,男人也有“三从四得(德)”:
三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
四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保罗说“最大的是爱”(林前13:13),但人有时会因爱成恨。基督徒当存怎么样的爱?夫妻又当存怎么样的爱?
(1)以罗斯Eros :
这是“感情”的爱,基于生理结构和欲望所产生的冲动而形成的。
分为“迷恋”与“爱情”两类 :
“迷恋”是幻想,“爱情”是关怀和珍惜对方。
雅歌书也提到感情的爱,但雅歌书所提的是纯洁的爱,而不是邪情的爱。
丈夫可以享受妻子的爱(箴5:15-20),但只重感情,不久就会枯萎。这是最低的爱。
(2)斯托柱Storge,亲热和亲情的爱:
这是“关怀”的爱:“爱弟兄,要彼此亲热……。”(罗12:10)“亲情”(罗1:31,提后3:3)。
又是家庭的爱,但不是夫妻最终的爱。
(3)非罗Phileo,“分享的爱,友谊的爱”:
① 有人认为是较低的爱,但父子也是这种爱:“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约5:20)这里指彼此交通、分享属灵的事物。
妻子爱丈夫和爱儿女是非罗的爱:“好指教少年妇人,爱丈夫,爱儿女。”(多2:4)妻子有伴侣的爱,一同分享馨香的爱。
② 与感情比较:
a. 爱情一触即发、一见钟情;友谊需要时间培养。
b. 爱情只局限于二人世界;友谊可以达到所有的人。
c. 爱情会滋生嫉妒;友谊是共享。
③ 这爱总括为三种:同意、同伴、同享。
圣经中最美是“弓歌”,是大卫为扫罗和约拿单作的哀歌(撒下1:17-27):这是挚友离世而流露的情怀。
(4)阿加皮Agape,“舍己的爱”、“神圣的爱”、“最崇高的爱”:
Agape是名词,Agapao是动词。
神爱最不配爱的世人却是用这个爱字(约3:16,19,35)。哥林多前书13章是“爱”章,全都是用阿加皮。
耶稣要求彼得用这种爱来爱祂(约21:15-16),但彼得只用“非罗”的爱来答耶稣。
其它的爱是感情的爱,而阿加皮能控制并发展各方面的爱,只求对方有利,不求自己的好处。这可以包容配偶的失败。
(1)要有爱的领导:
“丈夫是妻子的头”(弗5:23),丈夫用爱对待妻子,而不是压制妻子。
以弗所书5:22-31是说夫妻的关系。被圣灵充满后的生活,首要是夫妻关系,而夫妻关系中首先提到的是妻子“当顺服自己的丈夫”(22节),然后说到丈夫“要爱你们的妻子”(25节)。
(2)阿加怕奥Agapao的爱:
以弗所书这段经文有3节说要爱妻子:“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弗5:25)“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5:28)“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5:33)这3节所说的爱,都是阿加怕奥的爱,爱到舍己,如同基督“为教会舍己”,爱到“如同爱自己的身子”。
(3)“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5:25):
基督的爱(阿加怕奥)是无条件的、白白的爱(罗5:8)、拣选要爱我们(弗1:6-7)、热切的爱(约13:1,弗5:2,25)、永不止息的爱(约13:1,罗8:39)、无私的爱(弗2:6-7)、舍己的爱(弗5:2,25)、显明的爱(罗8:32)。
(4)丈夫要竭力用阿加皮的爱来爱妻子 :
不是为得妻子的顺服而爱她,也不是盼望她以爱来回应才爱她;不问我要得什么,只问我给她什么。
“保养顾惜,正像基督待教会一样。”(弗5:29)要委身,当把自己的兴趣放在第二。
“不可苦待”(西3:19):要爱护。妻子的顺服不是奴仆式的顺服;丈夫的阿加皮不是苦待。许多作丈夫婚前用阿加怕奥的爱来爱妻子,但久而久之就苛求或苦待妻子。作丈夫的在外人面前不要讥笑妻子,或用苛刻的话针对她。妻子如果犯了错误,只在私下劝勉。不要粗声,应当温柔。
要欣赏妻子:有些作丈夫的在工作中得到了别人的欣赏,但他在家里没有欣赏妻子所料理的家务。我们不要以为在外工作才是真工作,而料理家务是小事。
三、彼此尊重相爱谨记:丈夫“阿加怕奥”,有舍己的爱;妻子“非罗”,是爱的顺服。彼此和谐,不是世人所能比拟的。
夫妻生理上有区别,但属灵方面是相同的:“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原文是软弱的器皿),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妻子软弱,但在属灵上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夫妻要互相作伴、思想、交谈。
结婚头一年,许多事情如果处理得不适当,就会造成日后的矛盾。
夫妻之间不要因情绪不安而停止谈话。有难处不要只向别人诉苦,而要互相同心祷告。
丈夫最要紧的是用舍己的爱来爱妻子。丈夫当为主牺牲,而不是牺牲妻子。
第八章
信和不信的结婚会带来家庭的不幸。
信和信的结婚会导致双方家人得福。神很重视全家(大家庭)得福。例如挪亚一家蒙福(创7:13)、约书亚一家蒙福(书24:15)等。
一、“你和你一家”“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许多人读了这节经文,便认为一人信主就一家都得救。这是不对的。一人信,他就得救;一家信,一家都得救。这节经文原文应译:“他们说:‘当信靠主耶稣,你必得救,你和你一家。’”意思是你当信靠主耶稣,你必得救;你和你一家当信靠主耶稣,你和你一家必得救。绝不是一人相信,家人不信,他们都得救。
不过,神是很重视全家得救的。我们和信的结婚,小家庭蒙福,我们又要引领双方父母和亲人信靠耶稣,使全家得福。
我们结了婚之后,又要关心儿女的得救和儿女的婚姻。
二、婚姻与孝道(弗5:33-6:4)有些人结了婚,只知夫妻相爱,而不再孝顺父母了!另有些人结了婚,满口孝道,但没有用基督的爱来对待丈夫或妻子,而造成家庭的不和睦。
(1)俗语说,“百善孝当先”:
不关顾父母的,作不出什么善事来。
不要单看见儿女对自己不孝顺,而要先回想自己是否孝敬父母。
(2)愚孝:
真正的孝顺,不是什么都听从,而是要 “在主里”听从父母。
① 二十四孝有“愚孝”的:某人的儿子每天晚上睡觉前,自己先躺下,让蚊子把自己叮咬,待父母睡时蚊子就不再咬父母了。这是愚孝。
② 有人恐怕父母打破瓦碗,便把木碗给他们用。这是不好的。
③ 有些华侨把父母放入地下室居住,而自己住大楼。如果将来他的儿女这样对待他,你会怎样?
(3)可惜现今作儿女的多半都不注重孝道了:
他们不只做不到圣经所说的孝道,甚至也比不上中国古时的孝道呢!
(1)旧约十条诫命(出20:12):
十条诫命,前4条对神,后6条对人。第五诫论孝道,是对人的第一条。十诫只有守安息日与孝顺是积极的,其它的都是消极的“不可”。
十诫只有第五条是“带应许的”:“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以色列是孝国、中国重孝道,这两国都是世界古国,“得以长久”。
(2)新约书信论孝:
“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
以弗所书5:22-33讲论夫妻关系。在讲完夫妻关系之后就讲儿女的孝顺。本来先讲作儿女的,再讲作夫妻。但有些人作了夫妻之后,就忘记对父母的孝顺,所以,以弗所书讲了夫妻关系之后,接着就讲“要在主里听从父母。”(6:1)
孝顺“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6:3):“在世长寿”。重孝道国家的应许“得长久”;个人孝顺父母的应许“在世长寿”。
(1)不要受对方的影响而不孝顺自己的父母:
不要单顾夫妻的相爱而忘记对父母的孝顺。有些人受对方的影响而不孝顺自己的父母。但也不要只重孝顺而忽略夫妻的相爱。
(2)当劝告父母:
“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提前5:1)父母难免有错,儿女只能劝导,但“不可严责”。劝而不听,就为他们祷告。
(3)怎样对待对方的父母:
对方的父母也是自己的父母,因为夫妻已是“二人成为一体”,所以要加倍孝顺。爱自己的父母是很自然的,但爱对方的父母就要操练。自己父母有错,容易原谅,但对方父母就隔了一层肚皮,所以应加倍地对待,好像用盐调和一般。
(4)返老还童:
人越老越像小孩子,这就容易相处了。小孩子怕人说他“没有用”;老人怕人说他“不中用”。
当让老人有点工作:种花、看小孩、下厨等。老人没有兴趣的事不要勉强他们去作。切不要骂“老而不”(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5)一代管一代:
不是上一代管下一代。但老人喜欢孙子孙女:公公喜欢抱孙,婆婆喜欢照料孙,就让他们照料,而不是管辖。
(6)要让老人与其他老人有交往:
不要让老人只看顾孙子孙女,像坐牢似的。
(7)给零食零用:
老年人少年人都喜欢零食。不要只叫他们节食,如对他们说:“冰箱是空的”。儿媳当注意老人所爱吃的食物。
每月当给老人零用钱为“孝敬金”。
(8)让他们用更多的时间侍奉神,不要把全部家务堆在他们身上。
三、婚姻与生儿养女(创1:27-28,玛2:15)(1)神造人是要人生养儿女的:“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8)
当初神造了人,是要人“遍满地面”,所以就“要生养众多”。现在,人口爆炸,就当限制。
(2)结婚的使命是要生养:
儿女是耶和华的产业。
但如果没有儿女,就不要用试管生婴儿,因为这不是神的心意。
(3)不要故意不要孩子:
儿女是爱情的结晶。人过了中年,功名富贵也不能满足自己,惟有儿女成长才能慰己心:“子孙为老人的冠冕……。”(箴17:6)
(1)不要太迟生儿女:
35岁以下的女人生子较为容易,体力恢复快,所生下的儿女较为聪明与健康:“少年时所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127:4)
(2)有些人愿意较迟生儿女:
他们恐怕儿女大了,就远走高飞,自己便孤单。这是为自己打算。老人有经验:他们常常催促儿女快些生孩子。在美国有很多青年人都很迟生儿女。
(3)有人等待经济好些才生儿女:
请记着,孩子不是享受金钱,他们只享受父母的爱。
生了儿女之后,夫为父,妻为母。未有孩子之前夫妻互相不让步,现在看孩子面上就肯让步了。
如果孩子生病,就会把夫妻的冷战融化,家庭就更和睦了。因此,我们不要太迟生儿女。
四、父母教养子女“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29:17)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
中国人注重孝敬父母,忽略教养儿女。我们基督徒应当很好地教养儿女,并要爱护他们。
许多新婚夫妻相爱,但没有注重生儿女后的责任。他们作了好丈夫和好妻子,但作不了好父亲和好母亲。
1.好夫好父(1)要发光:
有人说:“我们要做盐做光”,但耶稣说我们“是”盐“是”光(太5:13-14):盐是隐藏的,起调味和防腐作用;光是不能隐藏的,不要放在斗底下(太5:15)。我们是光,是光就要发光。作好丈夫作好父亲就是发光。
父亲是家中的光:作父亲应大公无私,洞察普照,既严厉又温和,可亲又可敬。要发照出父神的形像来。
(2)不要偏爱与溺爱:
① 偏爱:
有人因为某儿聪明善言就有所偏爱。偏爱就产生了嫉妒分争。以撒爱大子以扫,利百加偏小儿雅各,造成雅各飘流异乡(创27-28章)。
② 溺爱:
多半是为母溺爱儿女,为父的也有溺爱。溺爱容易使儿女有错而不改,造成家庭的不和睦。
(3)严励而不专横:
为父要尊严而不应专横。严父教好儿女,溺爱败坏儿女。
为夫不要专横:丈夫是头,但不要一回家就挑剔或查问,将妻儿处理。这样,儿女就不会听从父母。
如果丈夫专横,在儿女面前当面指责妻子,儿女就不会尊重母亲的权威。如果妻子有错,丈夫最好在儿女睡了才指出妻子的错处。
(4)教导孩童敬畏神:
当教导孩童祷告、感谢和赞美,过着敬虔的生活,多多地侍奉神。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太5:13)我们食的盐是不会失味的,就算溶为盐水还是咸的。但以色列的盐是会失味的。失味的盐就没有用处了,只好“被人践踏了”。
(1)母亲的地位是盐:
母亲在家里的地位比父亲重要。没有父亲,生活痛苦;没有母亲,家不成家。
母亲在家是“盐”:她是凝固力,是家中气味的调和剂,是甜美之家的要素。
盐和肋骨都是“隐藏”的:有各样琐事,当对丈夫说,母亲在儿女面前更要尊丈夫为头。
(2)妻子要使父子搞好关系:
儿女过生日,妻子当提醒丈夫买礼物;劝儿女做好功课,待父亲回家与他们共度快乐的时光。
(3)盐要调得均匀:
不要使鱼头太咸、鱼身太淡。不要只顾子女而冷落了丈夫;当使丈夫参与儿女的活动。
(4)消失自己:
盐不只要隐藏,更是要消失自己。妻子当安安静静地作个忘我的母亲。丈夫回家,先让他吃饱、休息,然后再谈家事。不要在儿女面前大嚷。真爱是不计较、没有条件,更是要牺牲自己。
不要高声说:“我很爱你,但你不听话。”不要自吹自擂,使儿女反感,那就成了“失味的盐”!
许多为父母的拿孩子开玩笑,说:“你是从垃圾桶拾来的、不是我生的。”父母不高兴时就打骂儿女。在自己生气时,叫儿女滚出去,不要回家,这是最伤儿女心的事。夫妻间,有时下逐客令,但儿女不是他们自己拣选到你家里的。他们有错,是反映你遗传因子的劣性,和你教育子女的失败,你没有理由叫他们滚出家。你应当对他们说:“无论你怎样错,这家永远是你的。”浪子回家,父亲还给他袍子戒子。
对儿女的教导,从小就当尊重他们,和他们讲道理,引他们到主面前。儿女长大,就当尊重他们的朋友,也要尊重他们所选读的学系。
尊重,不等于“放任”,也不是“辖制”。
第九章
有人认为不结婚是圣洁的,所以他们不但自己不结婚,也禁止别人嫁娶。
1.禁止嫁娶的理由保罗说:“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
在这段经文里,保罗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7:25)这是保罗自己的意见,但他也声明:“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7:28)子女多,家庭也许会招来许多分争和不安,尤其是大家庭。
他们又喜欢引用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14章的话:“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启14:4)他们认为没有结婚的是“童身”,是属灵的。
“童身”二字,原文parthenos,新约共14次,哥林多前书7:25和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14:3-4译作“童身”,其它都译作“童女”virgin. 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14:3-4该译为“童女”,不是指不结婚,而是一生忠诚爱主不与世界联合的圣徒。尤其是启示录 ---……点击这里用繁体中文阅读14章是论七年灾难中以色列12个支派共14万4千人的忠贞。今日全教会是一个贞洁的童女(林后11:2),这不是指个别信徒不结婚说的。
原来在末后有人“离弃真道”,“他们禁止嫁娶”(提前4:1-5)。所以说,“禁止嫁娶”是“邪灵和鬼魔的道理”(1节)。
2.独身是个恩赐“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太19:10-12)
这里提到有3种人是不结婚的:(1)“生来是阉人”,指生下来缺少生肓能力的人;(2)“被人阉的”,指太监或被其他人剥夺了夫妻同居权利的人;(3)“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指为专心侍奉神而不结婚的人。
这3种人都极少。世上没有多少天阉的人,被阉的人也是少数,为天国而不结婚的也不多。耶稣没有劝门徒都要这样做,祂只说:“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保罗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7-9)有人没有这种恩赐而去效法保罗,那就会弄出危险来。没有恩赐,勉强独身,容易陷在罪里。
独身还有一样的好处:“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林前7:32-34)但如果没有独身的恩赐,以致犯罪就更苦了。
(1)不要禁止别人嫁娶:这是他人和神的关系。
(2)不要轻易立志独身:
你现在立志不结婚,但将来又结婚,就是说谎,被人议论。宁可说:“我现在还没有决定要结婚。”
第十章
“……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太19:3-10)
许多人盼望结婚后能建立美满的家庭,但不久就闹离婚,成为他们一生的悲苦和污点。
有人认为基督徒不要离婚;离了婚的就不能再结婚。甚至福音派学者也有不同的看法,多半都持左派的意见。他们各人也有圣经的根据,但看法不一样。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愿意从多方面来看,千万不要片面看。必须要根据圣经,主要是根据原文,看上下文,从神整个计划来看,我们就清楚了。
一、多 妻摩西以前没有人休妻,但有多妻妾。
第一个多妻的人是拉麦:“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创4:19)他是该隐的第五代孙,他比该隐更恶(23-24节)。
亚伯拉罕是以色列国的始祖,他是信心之父。可惜他也破坏神的婚姻制度,不过他与拉麦完全不同。他因年老无子,听了妻子的话而纳妾,结果弄至同父异母的两兄弟不和,百岁老人把自己的妾和妾所生的儿子赶出家。造成2人的后裔(犹太人和以实玛利人)几千年来的互相攻打。妻子与妾常有嫉妒。
后来雅各娶了2妻2妾,弄到4个女人互相嫉妒,结果雅各最爱的儿子约瑟被他10个哥哥逼迫,把他卖到埃及去了(创37:18-28)。还有雅各的长子流便与父亲的妾辟拉同寝,乱了伦常(创35:22)。
士师基甸“有许多的妻”,又有妾士(士8:30-31)。他的妾所生的儿子亚比米勒(31节)带了些匪徒到父家,把弟兄70人“都杀在一块磐石上”(士9:4-5),结果亚比米勒受了报应:“有一个妇人把一块上磨石抛在亚比米勒的头上,打破了他的脑骨。”(士9:53)
大卫第一个妻子是扫罗的女儿米甲(撒上18:20-21)。本来扫罗应许把米拉给他为妻,但“扫罗的女儿米拉到了当给大卫的时候,扫罗却给了米何拉人亚得列为妻。”(撒上18:19)大卫最少有7个妻子(撒下3:2-5)。他后来犯罪,娶了乌利亚的妻子拔士巴(撒下11:3,26-27)。他还有些妃嫔。大卫有那么多的妻妾,有什么祸害呢:他的长子暗嫩与异母妹妹她玛行淫(撒下13章);儿子押沙龙谋反(撒下15章),结果押沙龙阵亡于树林中(撒下18:9);大卫在去世之前,看见哈及所生的儿子亚多尼雅自立为王,要夺所罗门的位(王上1:5-27)。大卫是个好王,但他在婚姻的事上失败,结果受了许多的报应。
所罗门妻妾更多:“……所罗门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这些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王上11:1-8)结果,他失去了以色列国权(9-11节)。
许多人认为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多妻妾,我们也可以多娶妻妾。请注意,这些事应该成为我们的鉴戒,而不应仿效:多妻,争吵多、嫉恨多、打骂多,子女之间的关系恶劣。
有人认为有妻子没有儿子,便娶妾生子,因为古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们作基督徒,如果神不给我们儿子,我们不要埋怨;就算有了儿子,儿子不肖,怎么办?
二、离 婚离婚(休妻)不在神理想的计划里。
旧约最初没有人休妻,他们只有多妻妾。现在没有人娶妾(有些国家还会有多妻制),但离婚就很普遍了,特别欧美极之流行。尤其是美国,1940年,每6宗婚姻就有一宗离婚案;1960年,每4宗婚姻就有一宗离婚案;1970年,几乎每3宗婚姻就有一宗离婚案。这种风气渐渐流入我国各大城市中。古时有休妻,但没有休夫。自从人类犯罪之后,神也容许离婚,但是有原则的。
神完美的旨意:起初是“造男造女”(创1:27),没有谈离婚与再婚。
祂先造了亚当,但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注意“一个”,不是二个或多个(约4:18)。
“二人成为一体”(创2:24):不是“三人成为一体”;“人不可分开”(太19:6)。这是神的心意。
2.以色列古时有休妻“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24:1-2)
罪干扰了神理想的计划:神没有“命令”人离婚,但在某种情况下,“可以(神容许)去嫁别人。”
“不合理的事”,23:14译作“污秽”,指不洁净的事(但不会是奸淫,因淫妇必须接受死刑),这里或许指妇人生理的缺陷,如不能怀孕生育等。这里单是指女人一方。其实男人也不会例外(约8:1-11,可10:11-12)。
神本来是不许人离婚的。“与妻子连合”(太19:5),“连合”是强字,有永久的意思。神是恨恶休妻的(玛2:15-16),但为什么后来给休书就可以休妻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太19:8-9)心硬的人,一定要离开,摩西说“许可”给休书,但不等于“赞同”他们分离,而且这不是神原来的旨意。
3.世人离婚很普遍(1)离婚的理由:
我国古时有“七出之例”: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一般人离婚的理由:不理想的婚姻,所以要离,这是“非为错失”的离婚新观念;丈夫有外遇,所以要离婚;性情不相投,所以要离婚等等。
(2)离婚的后果:
离婚好像治病不当,反会使病情恶化。
大部分在学校制造麻烦的学生,都是来自“破碎的家庭”。
短寿:据美国统计,造成死亡的原因,不单是以心脏病居首位,至于离婚者、孀寡和鳏夫也是偏高,不分性别和种族。
35-65岁离婚的男子,死亡率比在婚的男子高30%;而白种人离婚女子,死亡率比在婚女子高37%。
(3)离婚就象一场灾难会留下创伤的疤痕。但亦有不少人受了创伤而寻求神,成为基督徒。
4.基督徒的离婚有人一听基督徒离婚,就大大反对,说:“基督徒不能离婚。”让我们看圣经怎么说:
(1)信主之前已结婚的:
夫妻二人结婚前都是不信主的,结婚后有一方相信了,但另一方始终不肯相信,是否可以离婚呢?
如果对方不肯信,又不愿离,就不离:“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林前7:12-13)
如果不信的一方要离就由他(她)离去:“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她)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16)
信了主的应当尽力争取对方的敬爱(彼前3:1-2),以贞洁的品行和敬虔的心来感化对方信主(林前7:12-15,彼前3:3-7)。
如果我们领对方信主那就更好了(彼前3:1-2)。这与找不信的人结婚不同。我们找不信的,这不是神的旨意。但我们在信耶稣前已结婚,结婚后我们才信主,主会帮助我们使对方信耶稣。但如果对方不肯相信,又不反对我们相信,他(她)又不愿离去,就不必离;他(她)如果要离,就由他(她)离去。
(2)对方犯了淫乱又不肯悔改:
“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若不是”,原文作“除非”。耶稣的意思是:“除非是为淫乱的缘故”,即对方犯了奸淫就可以离;如果对方没有犯奸淫,我们离婚我们就是犯奸淫。原来淫乱是存心破坏婚姻的。
这里“淫乱”二字,原文porneia,英译fornication,是不忠于婚姻的意思。也有译“奸淫”,指几种不合法的性动作和行为。哥林多前书5:1译作“淫乱”,是乱伦的意思。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耶稣不是说“人决不能分开”,祂只说“人不可分开”。犯淫乱而不悔改的人,包括经常的、持续的、而且是极坏的淫念,神许可离开。
“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被休的”,是因她犯了奸淫,而被对方离弃。但如果丈夫犯奸淫,妻子是离弃淫乱的丈夫,妻子就不是“被休的”,这妇人没有犯奸淫,是可以再嫁的。
(3)双方不能和谐相处(林前7:10-11):
这种情况,应当彼此和好。神只准他们暂时分开,而不能离婚与再婚。
(4)马太福音18:15-17可用在婚姻事上:
一再被劝告而不改正错误的,应把他看作外邦人,而不是基督徒。有对婚姻不忠的对方,经提醒后仍不悔改的,就可以与他离婚。
我国古时认为寡妇再嫁是耻辱。有需要再嫁,她也不敢嫁,就勉强守寡,结果有得了精神病的,有自杀的,有犯奸淫的。
1.寡妇可以再嫁“……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7:1-3)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8-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40)
守节不嫁是好,但不要勉强,以免犯罪,那就不好了。再嫁并不是羞耻,丧夫丧妻的人有权再结婚:“至于年轻的寡妇,就可以辞她,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违背基督的时候,就想要嫁人。她们被定罪,是因废弃了当初所许的愿。”(提前5:11-12)本来再嫁是可以的,但因她们当初许愿不再嫁,后来违愿就有罪(“被定罪”原文作有罪)。她们再嫁不是罪,只是违约是罪。“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生养儿女,治理家务,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提前5:14)
2.监督(长老)执事丧偶问题有人说,监督执事“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提前3:2),“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3:12),如果对方死了就不能续娶或再嫁。再娶就是作两个妇人的丈夫了。
原来当时有多妻多妾的信徒,他们悔改后被教会接纳,但他们不可以作监督或执事。
这几节经文不是说监督执事只能结婚一次,配偶死了就不能续娶。“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原文是现在式的,指同一个时间不能有两个妻子。以前是“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妻子死了续娶,还是“作一个妇人的丈夫”。这两节经文的原文是“有一个妇人的男人”或“有一个妻子的男人。”
保罗在信主前是个凶手,大大逼迫基督徒,但在他信主后,被神呼召作个大使徒。不过,作监督执事必须是根据所有属灵的素质才被拣选的。
我不是说可以随意离婚,而是指对方犯了淫乱而不悔改的,对方就可以与他(她)离婚。离了婚的基督徒,能不能再结婚呢?
按耶稣说:“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如果对方有外遇或有第三者,他犯了淫乱而不悔改,自己离婚就不是犯奸淫,而是正当的了。这离婚已完全解除婚约了。正常人当然可以再结婚(申24:2,太19:9)。
如果未信的丈夫或妻子要离去,就由他(她)离去。在离去之后,自己就自由了。因为“倘若那不信的要离去……都不必拘束。”(林前7:15)“不必拘束”,指可以随意再婚。达秘圣经译“不被绑死”(见达秘Darby Mishnah 225页)。
至于双方信主因不和谐而分手的,等对方结了婚(就是淫乱),那另一方,就可以再婚了。
基督徒也必须登记(参罗13:1-2),领取结婚证。登记前同居在主里是不合宜的。除了以前在乡间有不用登记的。
2.婚礼基督徒登记后,还需要行婚礼;最起码要在会众面前宣告,不要暗中就同居了。
3.登记宣告后在人前登记与宣告后,还没有同居前就发现对方有问题而离去,这不算犯罪。
4.婚前婚后犯罪只要真诚悔改就得赦免,但也会自食其果,例如大卫也受了报应。新约的基督徒犯罪,真诚悔改后,大多数都没有报应,但也有受报应的。
结
旧约的婚姻、世人的婚姻并基督徒的婚姻,我们已经分开来讨论,但我们的重点是基督徒婚姻。
我们不要以为婚姻可以随便。一个不好的婚姻,会影响个人、影响自己的子女、影响自己的家庭,也会影响到其他的基督徒。所以我们应该按圣经的教导,实行婚姻。圣经有美满婚姻的榜样,也有不良婚姻的鉴戒。
特别是年轻人,不要因为年龄大了就焦急,而随便挑选,造成一生的悲剧。千万不要婚前同居,也不要有婚外情,以致后悔终身。要用信心等候神的开路。
我们必须在婚前寻求神的旨意,才有美满的婚姻。有了好的开头,再注意婚后生活,便有美好的家庭。我们更要追求晚年圣洁生活。
这本小册子都提到这些问题,虽然不够详细,但简单扼要。盼望我们都能从这小册子得到基本的认识,以免走错路,而能行在主的旨意当中,荣耀归于真神!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二○○四年九月五日增订
扫码关注公众号弦外飞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