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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位格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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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性格的必要

基督必须具有人的性格,因为他来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拯救人,因此他必须成为人,以致能作人的代表,并且替他们赎罪(来二:14)。基督不仅要拯救罪人脱离魔鬼的捆绑及罪的惩罚,而且要领人走上公义的道路。他与得救的人联合,并为他们代求,这一切的工作都必须要一个有常人经验之人来成就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必须是一个无罪的人,否则就没有资格和能力替人赎罪(来七:26~27)。因此只有一个救法,即是由神的儿子亲自降世,道成肉身,作神与人之间的桥梁,以完成这项救赎工作(提前二:5~6)。

一个位格

基督虽然具有两种性格,但是他只有一个位格,即神的位格。

圣经在三方面的证明此点:

①圣经从未提到耶稣是具有双重位格的。耶稣也从未用复数的语气来称他自己的;或表达他内心中存着彼此之别,似同三一之神彼此的对话(诗二:7;约十七:1等)。

②圣经指出,虽然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并成为我们的长兄,然而他却自始至终是神的儿子(加四:4~5;来二:11,14)。圣经从未称说耶稣只是一个具有神的能力的人;而一再申述,耶稣的历史是起源于神儿子的降世。

③圣经有时论到耶稣神性方面的行动,有时论到他人性方面的行动,但是却都是通用在一位格上的(例:约四:6,26)。

神人基督

①自道成肉身之时起,圣子永远是一位神人。但是,在另一方面,神或圣子的本身并没有受到改变。神仍旧是三位一体,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圣子也并没有改变成人,而只是取了人的性格。

②道成肉身,进入世界后,圣子在工作上自愿地顺服圣父(约五:19,30);尊父为大(约十四:28)。他并没有失去神的位格和地位(腓二:5~8)。在另一方面,圣子以神人的地位,得到特别的权柄和荣耀(腓二:9~11)。这权柄和荣耀,有别于圣子本身所掌有之权柄和荣耀。

③基督神性的行动,或他人性的行动,都因道成肉身而被称为是基督的行动。他被称为是全知,全能的,也被称为是知识和权柄不全的。然而这些形容都是描述一位基督。

④基督以中保身份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以神人的地位和身份来完成的。我们不能将它们区别为在神一方面的工作或是在人一方面的工作,甚至包括他的受难和埋葬。保罗说:“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在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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