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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Calvin, John(1509~64)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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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是改教神学家,出生于法国的诺阳,年轻的时候多在巴黎受教育,后改读神学;他的父亲与诺阳的天主教会有冲突,盛怒之下命令加尔文转修法律,当时他才十八岁。其实他醉心的是当时基督教之人文主义,最佩服的是著名的人文主义者赖非甫尔(1455~1529)及伯达(1468~1540)。加尔文最早的著作,是评辛尼加的《宽仁论》。后来他经历了“突然的悔改”,准确日期虽不可考,但其果效却十分明显,他突然对昔日的学术失去兴趣,专心研究圣经及改教运动的神学。1536年,他在巴塞尔出版了《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一版。之后在日内瓦有一段短而又不大成功的牧职;从1538~41年,他返回法国的斯特拉斯堡,一边教书,一边牧会,成绩斐然。之后,日内瓦召他回去展开改革工作,他在那里忍耐辛勤工作了好多年,努力把他对福音、教会与社会的信念付诸实行。

当加尔文开始他的神学工作之际,改教运动也进入它重要的第二阶段。在路德及其他人的努力之下,神的道终于突破囚困它多年的堡垒,使圣灵和真理得到释放。这个运动诱发出无数的讲章、作品、会议和争论,进而亦改变了当时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人开始有了新的经验、理想和希望。但同一时间,旧制度的崩溃亦使人生出非分之想,令当时的道德标准和社会秩序面临解体的威胁。

就在这样混乱之际,加尔文毅然起来,负起界定基督教对生命、工作、教会及社团生活的意义,他重新发现圣经的教训和圣灵的能力对这等问题的关联,从而提出对当时的欧洲很适切的新建议。再者,他帮助当时的人达至一个清晰的远象,建立神学思想的新秩序,这些都使他们更能把握福音的丰盛。这个时候,加尔文在讲道上的能力、清晰的说服力、教义的简洁易明,实际的指引和道德上的正直,使跟随他的人日众,成为当时极被推崇的领袖,他在自己的教区内的成功,是毌庸置疑的。他在日内瓦的功绩传开,加上作品早为他赢得的名声,故此他在改革运动所占的地位,就无人怀疑了。他一生的工作和神学正好说明一点∶一个人的神学若是健康的话,它必须与现实生活的处境,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加尔文的神学,简言之,就是神的道之神学。他强调神藉圣经而赐下的真理,是我们认识神惟一可靠的来源。不错,自然界可以启示神,人天生也有宗教本能,但人的堕落却使他无法从这些得到什么好处。人要真认识神,就必须看神如何藉着圣经来启示祂自己,以及圣经启示了些什么∶在旧约,是藉着先知和祂的仆人传神的话语;新约则是藉着使徒为基督做见证。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甚至如“听写”一样地将神的话记下来,因此圣经的语句、故事及真理,都具有无误的权柄。

加尔文相信圣经所有的教训,均具有一种基本的整体性,神学家一定要努力发现它的整体性,按着教义的先后次序来组织,然后用最清晰的方法,把它表达出来。作为一个神学家,他有责任处理圣经每一部分的真理。

他亦清楚地指出,神把圣经赐下,不仅是要把真理及教义传给我们而已;圣经见证的,乃是活的道,而神学家的责任,就是帮助人认识这道,并倚藉这道来生活。先知与使徒所留下的启示核心,是人与神的道相遇,即透过耶稣基督,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加尔文说的“神的道”,就是指祂而言。写圣经的人尽管已接受真理与教义,他们仍然要知道,自己是站在神的爱和威严之中的人;加尔文认为,每一个神学家打开圣经的时候,都要寻找这个位置,要藉着圣经与神进入相交的地步,要面对主自己;神学家在阐释神学的当儿,也要把握原来的事件,使人能与神相遇。有一个时期,加尔文曾用神秘主义的语言,来解释人怎样藉着信心,透过神的道和神的灵,去把握理性所不能把握的异象;因此加尔文对读圣经及做神学的要求相当严格,他要人以祷告的心来读、来做,以致他可以更透彻地明白圣经,与神的关系亦会更深。

加尔文并不想创造一套系统神学,他不认为人可以用逻辑或人的思想,来控制圣经的真理,他所努力的,是怎样让整本圣经控制他的思想∶他表达思想的次序及模式,正是他在启示之内所发现的次序及模式。

加尔文差不多为圣经的每一卷书都写过释经书,在当时极受欢迎,流传广远;就是今天仍然很有参考价值。他运用人文学科的治学方法来研究圣经,好找出经文真正要说的是什么,及查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事件,整个解经就活灵活现起来。因为他深信圣经的权威及完整,故此没有用任何批判法来处理经文。尽管他相信圣经可以有好几种不同的意义,他自己却尽量避免使用“灵意解经”的方式。他相信基督在旧约也有向以色列民显现,只是显现的方法,自然与新约时有所不同。在释经史上,他是最早使用预表法来表达两约的整体性的人之一;他对圣经的整体性深信不疑,以致能够用整本圣经来解释一段经文。无论是释经或是神学,加尔文均尽可能参考学者研究的成果,特别受奥古斯丁的影响颇深,而自己又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教父的作品。1559年,他重新修订《基督教要义》(法文版是1560年),为自己的神学立下了最后的规模。整套《要义》共分四部分,大体上按使徒信经来划分∶卷一,创造的神;卷二,救赎的神;卷三,接受基督之恩的途径;卷四,教会。

在“神论”部分,加尔文聪明地避免了神隐藏的本质(神是什么)的讨论,只按圣经来解释神的属性(即祂是谁的问题)。当神说及祂的名字,就是宣告祂的“永恒及自存性”∶“我是自有永有的”。加尔文强调的,永远都是神道德的属性,或称神的“能力”。他认为神这些属性,在出埃及记三十四6~7及耶利米书九24这两段经文,已经充分表达出来∶它们均强调神的恩慈和公义。在实际行动方面,加尔文特别指出神在教会及社会运作上,祂是“公义的神,也是救赎主”,二者必须并重,丢弃一面,另一面的功能也就不保了。在讨论神的教义上,加尔文并不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看重神的主权,这问题在他的神学上,不是一个太重要的题目。对加尔文来说,荣耀(神的荣耀)是神一种特别的属性,在世界每一角落都充分表现出来,也是祂救赎工作最重要的彰显,而表达得最完满的,却是在十字架上的谦卑和爱。他以三位一体作为神属性的核心,因为启示的意思,是要让我们可以进入神本体的奥秘【编按∶三位一体是加尔文论神属性的核心,因为启示的道就是耶稣基督,而叫我们明白、接受及与神联合的,却是圣灵的工作。】加尔文不断提醒我们,神已经完全地在基督里面向我们启示祂自己,因此要认识祂,就一定要按祂已启示的来认识祂,而不是转向其他来源或途径。

加尔文讨论神的照管时,会令我们有一个感觉,他是以牧者的身分来牧养我们(这是加尔文神学的重要特性)。他向我们保证,神一直工作着,一直维持及引导祂整个创造,以一个作父亲的情怀来引导人类整个历史。教会与基督徒是在神特别爱怜的手中,正如基督是在神的手中一样。“命运”或“机缘”与信徒是没有关系的,我们不受制于这等盲目的力量之下。然而因为加尔文把神的预备和照管说得太过武断,因此引起许多问题。他说,神在太古之初就定下了计划,而人的意志亦是按着这计划来行事。论到预定论的问题,他又说那些不被预定得救的人,也是出于神的谕旨,他用一个拉丁字来形容神的谕旨∶'horribile',意思是“可畏的”。他这个教义使许多人感到困惑,他们质疑加尔文是否忠于他所阐释的神论?圣经告诉我们的神,一直都是位不断对发展中的情况有所回应的神,这是神所拥有的自由,那么加尔文的预定论,是不是与神的自由不相合呢?可是我们不要忘记,加尔文一边写释经书,一边修改《基督教要义》,可见他从不认为自己的神学是终极的、不可修改的,我们也应这样看。

有关基督的工作和身份的问题,加尔文精简又准确地覆述教父的教导,和教会会议的决定;他强调中保的身份是一个奥秘,说“神的儿子从天而降的方法,是祂既未完全离开天上,却愿意藉童贞女降生,来到世间,被挂在十字架;又一直充满着整个世界,就像太初的时候一样”。但加尔文非常强调耶稣人性的限制和软弱,以致有人怀疑,他是否还相信耶稣的神性。【编按∶这是历代均有的一种过激反应;加尔文当然不可能怀疑耶稣的神性,问题是我们怎样讲论祂的人性。祂的人性若是真实的,就必如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祂凡事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假如祂的人性既没有软弱,又没有限制,我们实不认识这种人性,而这种人性与神性亦没有什么分别。历代神学家能正视耶稣真实人性的,常有人紧张过度,会立刻问他还信不信耶稣是真神。只讲耶稣的神性,是一种异端,反之亦然。】加尔文指出,我们一定要努力明白耶稣藉工作而显出的身份,不是祂隐藏的本性。他是第一个藉基督的三重职分来解释基督工作的神学家,但他同时亦强调祂一生的顺服,认为这也是神所重视的;这种顺服包括了主动与被动两个层面∶祂认同我们的人性,与我们站在一起。道成肉身创造了一种祂与我们“神圣的兄弟关系”,以致“祂可以吞噬死亡,代之以生命;战胜罪恶,代之以公义”。

堕落怎样影响我们的人性呢?人是神按祂的形像造的,自从人类堕落后,他就“全然败坏”;但“全然败坏”是什么意思呢?那是说人原来的本性及行为,全然受到罪的玷污和扭曲。在我们与别人的交往上,无论人在罪中沉溺多久多深,我们仍要看对方具有神的形像。人的生命有两个层面是由神定规的──即属灵层面及时间的层面。从属灵层面来说,自堕落后,人完全无能认识属天的事,他既没有这种知识,也没有那种能力;从时间的层面来说,自然的人仍然具有高贵的品质及能力,去过多元化的生活。举例说,加尔文十分欣赏昔日异教徒制定法律的智慧;他认为即使一人已堕落了,神仍然向人施恩,使他具有非常的恩赐,让他得着安慰,得享快乐,以及具有艺术的创作力来表达自我。加尔文说,神创造世界的时候,不单预备了我们赖之活命的东西,也同时创造了许多纯为我们享受和快乐的东西。他在日内瓦的最后一项成就,是建立一所人文学科和科学的研究院,里面的教师都是接受教外学术训练的精英。但加尔文关心的是,文科与理科的发展,均需符合神的律法,目的是推展神的道和巩固基督徒群体。

加尔文努力要继承马丁路德和其他人开始的改教运动;他常和应改教大师对罗马教廷的批评,无法茍同罗马教廷在恩典之神的面前,竟然完全不给与普通人任何的地位,令他完全没有个人的安全感。在《基督教要义》中,他用了九章篇幅来论到因信称义,是完全只靠信心,且人的自由也是因为倚靠信心而来。同时,加尔文比同代的人更重视成圣或悔改的重要;他还为自己当代的信徒清楚界定,怎样的基督徒生活模式,才算配得过神在基督里给予我们的恩典和呼召。因此在最后一版的《基督教要义》(1559),他用九章篇幅论到因信称义,也用九章篇幅论到成圣或悔改;他认为没有悔改,就没有赦罪,因为二者都是本于与基督联合而有的恩典,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他坚持,我们若不藉着信与基督联合,那么祂为我们成就的救赎恩典,就完全不能用在我们身上。他说,这种与基督“奥秘的联合”,正是圣灵的工作。

基督徒不单要与基督联合,他们的生活模式,也要在基督的死和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他要顺服基督至高的命令∶“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九2);追随基督,舍己跟从祂。加尔文认为人罪恶的根源,就是爱自己过于爱人,人只有舍己才能爱人。他认为任何形式的受苦,都会令我们更像基督。我们若忠于职守,就能表示我们顺服基督教的信仰。我们可以尽情享受神赐的百物,因为它们都是神为我们预备的;在享受中,我们的心不能浸淫物欲之乐,要常保持儆醒的心,保持某种距离,好叫我们常盼望要来的生命,其中的福乐是现在就可以预尝的。

为着要帮助信徒过得胜的生活,他讨论了预定论的问题。他相信基督徒若不清楚自己是蒙拣选进入救恩里面,就没有信心过一种得胜的生活。他相信圣经有明确的预定论教导,因此凡不信的人,都是预定要灭亡的。许多人反对这种教义,以致加尔文不得不在好几个地方为预定论辩论。无论赞成与否,我们都要知道,预定论既非加尔文神学的中心教义,也不是他神学最精辟的地方。再者,在《基督教要义》预定论的下一章,正是他讨论祷告的地方,他鼓励人要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在神面前代求,并且寻求祷告蒙应允之道。

《基督教要义》有很大一部分讨论教会与她的事奉。他说,教会的事奉,特别是牧者的事奉,一定要反映出基督谦卑的模式,对个人关怀,以及藉着圣灵的能力,忠于真理。他十分重视教会教导的职责、纪律,和使穷人得释放;他相信神赐下教师或“博士”(即专于圣经及神学的人)、长老及执事给教会,这一切都有圣经的明训;但他不认为凡教会做的事,都要有圣经的支持才算合法。他很欣赏教会在最初六个世纪发展出来的秩序,也尝试把它们重现于当代教会。他相信新约的“监督”(或作“长老”),正是改革宗教会的牧师。教会一切仪节,都须从简易明,又要具有圣经的支持;他认为十诫中的第二诫,不单禁止人为神造像来帮助崇拜,也包括为刺激人宗教感情而造出来的仪节。他鼓励会众在崇拜唱诗,但使用乐器却似乎与一个理性的崇拜不太吻合。

加尔文同意奥古斯丁对圣礼的看法,认为那是代表不可见之恩典的一个可见的记号。他相信只有圣餐和洗礼具有圣经的权柄。关乎圣餐,他反对变质说,也不认为只有以某种形式举行的圣餐礼才有效;同时,他亦不赞成某些人的看法,以为饼与酒只是一种表记,用来代表祂的身体,目的是刺激人的记忆、敬虔或信心。加尔文认为圣礼赐下的,就是它们所代表的;主不仅要求我们看,而且是吃与饮,这就表明在祂与我们之间,有一种生命的联系。这个联系在道被宣讲及人以信心来回应时,就已经创造出来;当人以信心来领受圣餐礼,生命的联系就得以加强而更形密切。加尔文反对路德对圣餐功效的解释,认为基督的身体一直是在天上,我们是被圣灵的大能提升到天上,来领受祂的身体。加尔文一直强调,领圣礼的人若不是以信心来领受,圣礼就与他们无益。他赞成婴孩洗礼,因为旧约与新约已经联合起来,而圣礼的功能,在施行圣礼的时候就已生效。

在加尔文时代,教会与国家的关系是个重要的课题。他在日内瓦曾与政府有过一场尖锐的冲突,更加深他认为政府不应干涉教会的事之信念;他觉得教会内部的事,应由教会自己组织的仲裁机构来决议。他对国家是十分尊重的,一直要信徒遵守法律,尊重在上掌权者。他也强调掌权者的责任,是去照顾自己的子民,像个牧人一样。他认为就算掌权者是个暴君,信徒也要顺服;信徒就算接受不义的苦难,也比策画革命好。但他也相信,暴君若走到一种天怒人怨的地步,人民就可以合乎公义的组织来把他推翻,或是由神兴起的国外组织来推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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