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先知书——玛拉基书讲义
2018-06-13
小先知书——玛拉基书讲义作者:李光日牧师 | 来源:基督教阿们网 | 时间:2008-04-22 | 阅读权限:游客身份 | 会员币:0 玛拉基书 概论——读旧约的最后一卷书,想必我们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和心得。这从圣灵启而来的始终一贯的圣经真理,那就是由神恩座而来的生命河流,使每一个爱慕真理的信徒,得着灌溉和滋润。一:作者 玛拉基被公认为本书作者,他的名是“我的使者”之意。是旧约的最后一位先知。按年表,他大约在主前438至415年间作先知。当时圣殿已经重建完成,但犹太人在信仰上却趋于冷淡退后,甚至作祭司的对律法也日渐生疏松懈,偏离正道(玛2:7—8),许多人不献三分之一。玛拉基却在同胞灵性低落,恢心丧志的时候,大声疾呼,奉神的差遣,指责同胞轻忽神的圣工。二:背景 玛拉基作先知与撒迦利亚相隔了大约五十年。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回来的初期,对圣殿满怀热
忱与盼望,虽然经过了若干波折困难,终于把圣殿重建成功。重建的圣殿虽比上所罗门的圣殿,却也足以使他们在得安慰(拉3:10—13节)。
但日子以久,他们又重新陷入于失望之中,因他们所盼望的国家的复兴并未实现,他们四面的强敌,仍然窥伺着他们,他们再度陷于恢心之中, 甚至怀疑神的公义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拉基2:17)。
你们认为过敬虔的生活和随意行事没什么不同。反之,那那些,行恶的人倒似乎较为亨通,因而自暴自弃,落在各种罪中。先知就在这时,奉神的命令激发试责备他的同胞。三:日期 他大约是在主前438—415年作先知的,写作大约是在尼希米于主前433年返回波斯之后,或是在尼希米第二次作省长期间写成。四:本书的地位 正可表明整个的旧约律法对罪恶的功用,无非要使罪人知罪,并知道罪的结局就是咒诅,(玛4:6)。但本书对以色列的责备,并非认同仇敌,乃是要指出可蒙怜恤的途径——在严厉的指责中,忽然插入救恩的应许(3:16—18),暗示律法的最终目的是引进基督(加3:24),正如本书是最后就是新约福音的起头。律法的总刚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
1:人对神的行动;
(1);忘恩(1:2)。(2)藐视神(1:6)。(3)亵慢神(1:7—8)。(4)祭司背约(2:1—8)是会众的绊脚石。(5)是非颠倒(2:17,3:15)。(6)贪取圣物(3:8)。(7)妄言悖主(3:14)。
2:人对人的行动:
(1)对弟兄行诡诈(2:10)。(2)娶外邦女子为妻(2:11)。(3)虐待幼年所娶的妻(2:14—16)
(4)行淫乱与邪术,欺负人(3:5)。
3:玛拉基书是新约之前,也是引进新约。所为有不少荣耀的应许。
(1)光明使者降临(3:1—4)。(2)沛降天福(3:10—12)。(3)教会复兴(3:16—18)。(4)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4:2—3)。(5)使者先来复兴万事(4:5—6)。第一章;耶和华——显明爱(1:1—5)1:耶和华——默示先知(1:1)
今日应象先知那样;不是为权力,名利,地位,个人得失,乃要体会主的心肠,并按照自已心中的负担来事奉神,这才是神所喜悦的事奉。
2:以色列——忘恩负义(1:2—3)
。。。在何事上爱我们呢?(他们祖先开始得到了多少?)
我们今天还需要寻求什么神施恩的凭据吗?见(约壹4:10)。我们作了神的儿女,这还不够作为神爱我们的凭据吗?还需要加上什么好处才算为蒙神眷爱吗?基督钉十架还不够吗?
3:以东人——无知傲慢(1:4—5)
以东人遭受到某种摧残毁坏,大概是受当时的一种“黎巴顿族?(阿拉伯人)的攻击。他们从西珥山被逐到犹大南部,就是新约中称之为土买的地方。
但此处的信息是;说明以东人的无知,在受神的管教之后,还不谦卑悔改,仍然向神强嘴傲慢。以东人象征一切不肯信神的人(正如以色列人象征蒙拣选的百姓那样)他们是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第二章:耶和华——斥责祭司(1:6——2:9)一:斥责祭司——忽略祭祀(1:6—14)
1:藐视我的祭司。。。6节。祭司们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见1:7—8节)。
2:即由你们经手。。。9节。真正将污秽的残疾献上的,是前来献祭的以色列人,他们把这种不合格的祭物带来献祭,竟然接受这些礼物,为他们献上,所为神就追究祭司们的罪。
3:许残疾的献主。。。14节。此处指诡诈的是在奉献方面的不诚实。这情形与新约中的亚拿尼亚夫妻的虚假相似。信徒在奉献上不可欺瞒,也不可欺哄神。总要是真诚的奉献才可蒙悦纳。二:斥责祭司——负约违命(2:1—9)
1:诫命是传给你们的。。。1节;律法是交给祭司为教导民众事奉神的,所以他们口中“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2:7节。但当时的祭司竟然“不把诫命放中心上”,并且“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2:8节。所以神要咒诅临到他们,又要使他们受羞辱,“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2:9节。2:2—3节)因为他们自已先藐视了神的圣事和律法。尊崇神的必享尊荣;藐视神的必被藐视。这是自古不变的属灵法则。
2:废弃与利未所立的约。。。8节上;是指他们不尊重神的律法,任凭百姓不按律法所要求的献祭。偏离正路。“诫命实际上包括了献祭之事绝非单指十诫。”第三章:耶和华——斥责背约(2:10——17) 祭司们轻忽圣事与律法的结果,众百姓亦必在信仰生活上松懈,导致道德坠落。教会领袖若对罪恶妥协姑息,在圣工上瞻徇情面,不理会神的旨意,其结果也同样会使信徒在灵性上放松。在生活上比他们的领袖更没有见证,甚至叫神的名大受羞辱。当日祭司们不过随便献祭,以色列人却随便虐待自已的妻子。所以身为教会领袖的人必须有比信徒更高的属灵的标准。更美好的生活见证。一:斥责——犹大人背约(2:10—12)
1:神借先知的问?(2:10);先知用了一连串的问题,以引起下文他自已的回答。又在回答自已的问题中,指出他同胞的罪。
——暗示男女在神面前是受造者,又都是从神领受生命。应当顾念我们的本源,同一位父,同一位神。
——“怎么以诡诈待弟兄”;第兄未必专指男的,这是犹太人指全体同胞的称谓。
2:娶外邦女子的。。。必剪除他。二:斥责——以色列休妻(2:13—16)
1:亏待妻子的——神不悦纳供物(2:13)。——见(彼前3:7)。
# 倘若普通弟兄向你怀怨,尚且要先和好才来献礼物,何况至亲的妻子呢?
2:与妻子盟约——是神所成认的(2:14)
# 先知坦率地警告那些休妻的人,不可轻忽他们与妻子所立约的婚约,因为有耶和华在他们中间作见证,是耶和华所承认不可废弃的。婚姻制度是神所立的,不尊重婚姻的神圣,就是不尊重神。见(加3:15)。
当时,他们有随边休妻子的事,因此先知在警告。
3:夫妻成一体——是神所定旨的(2:15):(创2:24)。
神起初的旨意在玛拉基书清楚的显明出来。
4:。。。都是神所恨恶的(16);——休妻或用强暴和诡诈对待妻子,都是神所憎恶的。鉴察人肺腑心肠的神必然在这种事上行审判,不理会人的藉口和辩解。三:斥责——不明神作为(2:17)
这些话似乎针对那些受了别人欺压,却未见神施报应的人而说的,因他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
——神对每一个恶人和整个邪恶的种族或世代之审判,自有其全面的计划和定旨,岂能只按照世人凭今世的眼见来断定呢?这些烦琐神的言语,徒然显出渺小人的无知,不明白神的作为。
例如;一个稚龄的孩童,被别人打了一下,未见父亲立即为他还手,便埋怨父亲一样。第四章:耶和华——差遣使者(3:1—6) 本处可说是先知回答上章17节的疑问。。。公义的神在那里呢?先知在此预告神必差遣他的使者来临,并要施行公义的审判。
总之;这预言的中心是“立约的使者”——基督的来临,但所指的来临是第一次的来临,还是第二次的来临?看全文的内容来讲先知预言的是指基督第二次来临,但也包括了他的第一次来临。
正如;我们提到主耶稣的升天时,也当然地包括了他的受死与复活,因为他若不受死不复活,就不会有升天这回事。照样,他若没有第一次来,就不会有第二次来。所以,凡是论到他的第二次来的预言都包括了他的第一次来在内。并且,这些预言也都可能局部地应验于他的第一次来临。
1:他也未曾熬炼以色列人像炼金银那样(玛3:2下—3节)。也没能使他们所献的祭蒙悦纳(玛3:4),反倒他来了后不久,耶路撒冷和圣殿都被毁,献祭的事根本不停止了。
2:他也没施行审判,使各种强暴欺压的事止息(玛3:5)甚至他自已也被屈枉诬告而钉在十字架上。
# 可见此预言大部分指第二次再来。
——3:6节;应指以色列全族或全国始终仍然存留,因神的慈爱没有改变,所以雅各家仍能保守。属灵而论;因信心成为真以色列的都能得神的保守,当然不灭亡了。第五章:耶和华——劝告当献(3:7—12)一:不献十分之一——就是偏离神的凭据(3:7)
神藉先知所责备以色列人的,不是单指不献十分之一这件事,乃是责备他们常常偏离神的典章不遵守,但不献十分之一就是他们偏离神的典章的具体证据。
——我们在有关钱财的奉献上不能遵守神的“典章”,就是不能遵守他“典章”的明证。什么时候我们在应当献给神的钱财上想占神的便宜,便是爱心冷淡的最好证据。二:不献十分之一——就是夺取神的物(3:8)
献十分之一不是我们的最高柰准,乃是我们开始学习完全奉献的标准。它只不过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有了开始完全奉献的标准了,但它绝不是告诉我们已经达到了完全的标准了。所以不奉献十分之一而谈完全奉献的人,可能是还沟有开始便自以为已经成功了的人。三:不献十分之一——自招咒诅(3:9)
本节暗示当时以色列人正受以某种灾祸的苦害。(11—12节)中大概是虫灾和旱灾。他们以为所有的处境的艰难就是神不爱他们的凭据,但神却指出他们的艰难是自招的,因为他们抢夺了神的供物。四:当献十分之一——劝告与应许(3:10—12)
1:当纳的十分之一;神所要求于他们的原是他们当行的本分。在神所给他们的“十分”中,只有九分是他们可为享用的,另外的一分是神交在他们手中,作为他们学习“奉献的初阶“用的,难道一分归神,还算过分的要求吗?
2:全然送入仓库;十分之一不是用来存放在银行里,或拿来周济穷人,乃应完全送到教会中去。
3;使我家有粮;信徒对自已参加的有形的教会在经济上所当尽的本分,理当比别的教职工会更为尽心尽力,更不应用这藉口逃避责任。
4:神挑战;——以此试试。这并不是神允许他的百姓有试探的心来试探他,因为神是不能被恶试探的。在此所谓试试我,其实就是指下句试试的应许是否实在。这句话与诗人说的是一样的“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它是美善的。。。诗34:8节。
神的应许既是那么实在的,他完全不怕人来尝试证实,因凡诚心来证验的,必然见证他的应许是真的。这是神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挑战,对我们也如此。
5:神的眷顾;11节——
6:蒙福的远景;12节——这是一个敬虔事奉神的百姓的景况。忠心奉献十分之一,是敬爱神的最具体证据,神也必赐福给这样的人,全万国都羡慕他们的景况,因为他们明显有神所赐的福乐。]
第六章;耶和华——特特怜恤(3:13—4:3)一:辩论埋怨(3:13—15);
13节——以色列与神之间有许多辩论与不能顺服之处。今日有许信徒口中虽然还没说出顶撞神的话,内心对神那种不信服的态度正和当日的以色列人相似。
14节——他们眼前的遭遇只看见神永远计划中的一顶点的人间故事,和世上一部分恶人未曾遭报的情形,便怀疑神的公义,以为敬虔事奉神是枉然,倒是那些狂傲行恶的人反而享通。其实说这话的人不过只
看见别人的恶,未看见自已的恶,倘若神也像他们所想要立即报应恶人那样地对待他们自已,恐怕他们自已也早已灭亡了。二:属我归我(3:16—4:3)
神怎样回答这些抱怨呢?
1:记录敬畏思念的人(3:16)
我们所最要留心的,不是神什么时候惩罚恶人,而是神是否正在留心我们的一举一动,不要只顾问别人行恶为什么未见报应,乃要问自已的名是否记在生命册上。
2:所定的日子必归我(3:17—18)
18节见太25:31—45节;那是主要审判万民,争别善恶,如分别绵羊,山羊。
3: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4:1—3)
1节——基督来审判的日子,他的公义威荣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行恶的,必如碎秸,一无所存。但对于敬畏的人却是公义的日头,为所有受屈的人伸冤。
2节——是指公义的伸张,可使一切受创伤的心灵得着安慰和医治。就是那些长期受到欺压屈辱,等待看见逼害神选民的恶人受报应的人将因神的公义的审判而得安慰。
3节——是指弥赛亚的日子,以色列人得胜仇敌的光景。第七章;耶和华——特特应许(4:4—6)一:当记——律例典章(4:4)
律法绝不因人的软弱而不要求人听从,也不因人的不能尊守而不施行刑罚。它是全然公义的,它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些活着”(利18:5,加3:12)。又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申27:26,加3:10)。所以神藉玛拉基的吩咐,可说是重申整个旧约律法的公义要求。二:应许——差以利亚(4:5—6)
按(太11:14,17:11,可9:11—13)可知就是指有以利亚心志的施洗约翰。(路1:17)论施洗约翰说:“他必有以利亚心志能力,行在主面前,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与这里的预言吻合。
# 读太17:10—13节经文。
——以利亚显然已经被作为一种隐喻的用法,因为施洗约翰事实上不是以利亚本人,而主耶稣却说他是要来的以利亚,并且是在以利亚于荣光中显现与主谈话之后说的。照这原则,启示录11:的两个见证人,其中一个人更无必须是以利亚本人了。所以启示录11:的二见证人只是指类似以利亚的先知,受神特别差遣
,在大灾难中为神作见证。 小先知书——于2002-3-26日二道江区基督教会 8
忱与盼望,虽然经过了若干波折困难,终于把圣殿重建成功。重建的圣殿虽比上所罗门的圣殿,却也足以使他们在得安慰(拉3:10—13节)。
但日子以久,他们又重新陷入于失望之中,因他们所盼望的国家的复兴并未实现,他们四面的强敌,仍然窥伺着他们,他们再度陷于恢心之中, 甚至怀疑神的公义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玛拉基2:17)。
你们认为过敬虔的生活和随意行事没什么不同。反之,那那些,行恶的人倒似乎较为亨通,因而自暴自弃,落在各种罪中。先知就在这时,奉神的命令激发试责备他的同胞。三:日期 他大约是在主前438—415年作先知的,写作大约是在尼希米于主前433年返回波斯之后,或是在尼希米第二次作省长期间写成。四:本书的地位 正可表明整个的旧约律法对罪恶的功用,无非要使罪人知罪,并知道罪的结局就是咒诅,(玛4:6)。但本书对以色列的责备,并非认同仇敌,乃是要指出可蒙怜恤的途径——在严厉的指责中,忽然插入救恩的应许(3:16—18),暗示律法的最终目的是引进基督(加3:24),正如本书是最后就是新约福音的起头。律法的总刚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10:4)。
1:人对神的行动;
(1);忘恩(1:2)。(2)藐视神(1:6)。(3)亵慢神(1:7—8)。(4)祭司背约(2:1—8)是会众的绊脚石。(5)是非颠倒(2:17,3:15)。(6)贪取圣物(3:8)。(7)妄言悖主(3:14)。
2:人对人的行动:
(1)对弟兄行诡诈(2:10)。(2)娶外邦女子为妻(2:11)。(3)虐待幼年所娶的妻(2:14—16)
(4)行淫乱与邪术,欺负人(3:5)。
3:玛拉基书是新约之前,也是引进新约。所为有不少荣耀的应许。
(1)光明使者降临(3:1—4)。(2)沛降天福(3:10—12)。(3)教会复兴(3:16—18)。(4)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4:2—3)。(5)使者先来复兴万事(4:5—6)。第一章;耶和华——显明爱(1:1—5)1:耶和华——默示先知(1:1)
今日应象先知那样;不是为权力,名利,地位,个人得失,乃要体会主的心肠,并按照自已心中的负担来事奉神,这才是神所喜悦的事奉。
2:以色列——忘恩负义(1:2—3)
。。。在何事上爱我们呢?(他们祖先开始得到了多少?)
我们今天还需要寻求什么神施恩的凭据吗?见(约壹4:10)。我们作了神的儿女,这还不够作为神爱我们的凭据吗?还需要加上什么好处才算为蒙神眷爱吗?基督钉十架还不够吗?
3:以东人——无知傲慢(1:4—5)
以东人遭受到某种摧残毁坏,大概是受当时的一种“黎巴顿族?(阿拉伯人)的攻击。他们从西珥山被逐到犹大南部,就是新约中称之为土买的地方。
但此处的信息是;说明以东人的无知,在受神的管教之后,还不谦卑悔改,仍然向神强嘴傲慢。以东人象征一切不肯信神的人(正如以色列人象征蒙拣选的百姓那样)他们是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第二章:耶和华——斥责祭司(1:6——2:9)一:斥责祭司——忽略祭祀(1:6—14)
1:藐视我的祭司。。。6节。祭司们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见1:7—8节)。
2:即由你们经手。。。9节。真正将污秽的残疾献上的,是前来献祭的以色列人,他们把这种不合格的祭物带来献祭,竟然接受这些礼物,为他们献上,所为神就追究祭司们的罪。
3:许残疾的献主。。。14节。此处指诡诈的是在奉献方面的不诚实。这情形与新约中的亚拿尼亚夫妻的虚假相似。信徒在奉献上不可欺瞒,也不可欺哄神。总要是真诚的奉献才可蒙悦纳。二:斥责祭司——负约违命(2:1—9)
1:诫命是传给你们的。。。1节;律法是交给祭司为教导民众事奉神的,所以他们口中“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2:7节。但当时的祭司竟然“不把诫命放中心上”,并且“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2:8节。所以神要咒诅临到他们,又要使他们受羞辱,“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2:9节。2:2—3节)因为他们自已先藐视了神的圣事和律法。尊崇神的必享尊荣;藐视神的必被藐视。这是自古不变的属灵法则。
2:废弃与利未所立的约。。。8节上;是指他们不尊重神的律法,任凭百姓不按律法所要求的献祭。偏离正路。“诫命实际上包括了献祭之事绝非单指十诫。”第三章:耶和华——斥责背约(2:10——17) 祭司们轻忽圣事与律法的结果,众百姓亦必在信仰生活上松懈,导致道德坠落。教会领袖若对罪恶妥协姑息,在圣工上瞻徇情面,不理会神的旨意,其结果也同样会使信徒在灵性上放松。在生活上比他们的领袖更没有见证,甚至叫神的名大受羞辱。当日祭司们不过随便献祭,以色列人却随便虐待自已的妻子。所以身为教会领袖的人必须有比信徒更高的属灵的标准。更美好的生活见证。一:斥责——犹大人背约(2:10—12)
1:神借先知的问?(2:10);先知用了一连串的问题,以引起下文他自已的回答。又在回答自已的问题中,指出他同胞的罪。
——暗示男女在神面前是受造者,又都是从神领受生命。应当顾念我们的本源,同一位父,同一位神。
——“怎么以诡诈待弟兄”;第兄未必专指男的,这是犹太人指全体同胞的称谓。
2:娶外邦女子的。。。必剪除他。二:斥责——以色列休妻(2:13—16)
1:亏待妻子的——神不悦纳供物(2:13)。——见(彼前3:7)。
# 倘若普通弟兄向你怀怨,尚且要先和好才来献礼物,何况至亲的妻子呢?
2:与妻子盟约——是神所成认的(2:14)
# 先知坦率地警告那些休妻的人,不可轻忽他们与妻子所立约的婚约,因为有耶和华在他们中间作见证,是耶和华所承认不可废弃的。婚姻制度是神所立的,不尊重婚姻的神圣,就是不尊重神。见(加3:15)。
当时,他们有随边休妻子的事,因此先知在警告。
3:夫妻成一体——是神所定旨的(2:15):(创2:24)。
神起初的旨意在玛拉基书清楚的显明出来。
4:。。。都是神所恨恶的(16);——休妻或用强暴和诡诈对待妻子,都是神所憎恶的。鉴察人肺腑心肠的神必然在这种事上行审判,不理会人的藉口和辩解。三:斥责——不明神作为(2:17)
这些话似乎针对那些受了别人欺压,却未见神施报应的人而说的,因他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那里呢?”
——神对每一个恶人和整个邪恶的种族或世代之审判,自有其全面的计划和定旨,岂能只按照世人凭今世的眼见来断定呢?这些烦琐神的言语,徒然显出渺小人的无知,不明白神的作为。
例如;一个稚龄的孩童,被别人打了一下,未见父亲立即为他还手,便埋怨父亲一样。第四章:耶和华——差遣使者(3:1—6) 本处可说是先知回答上章17节的疑问。。。公义的神在那里呢?先知在此预告神必差遣他的使者来临,并要施行公义的审判。
总之;这预言的中心是“立约的使者”——基督的来临,但所指的来临是第一次的来临,还是第二次的来临?看全文的内容来讲先知预言的是指基督第二次来临,但也包括了他的第一次来临。
正如;我们提到主耶稣的升天时,也当然地包括了他的受死与复活,因为他若不受死不复活,就不会有升天这回事。照样,他若没有第一次来,就不会有第二次来。所以,凡是论到他的第二次来的预言都包括了他的第一次来在内。并且,这些预言也都可能局部地应验于他的第一次来临。
1:他也未曾熬炼以色列人像炼金银那样(玛3:2下—3节)。也没能使他们所献的祭蒙悦纳(玛3:4),反倒他来了后不久,耶路撒冷和圣殿都被毁,献祭的事根本不停止了。
2:他也没施行审判,使各种强暴欺压的事止息(玛3:5)甚至他自已也被屈枉诬告而钉在十字架上。
# 可见此预言大部分指第二次再来。
——3:6节;应指以色列全族或全国始终仍然存留,因神的慈爱没有改变,所以雅各家仍能保守。属灵而论;因信心成为真以色列的都能得神的保守,当然不灭亡了。第五章:耶和华——劝告当献(3:7—12)一:不献十分之一——就是偏离神的凭据(3:7)
神藉先知所责备以色列人的,不是单指不献十分之一这件事,乃是责备他们常常偏离神的典章不遵守,但不献十分之一就是他们偏离神的典章的具体证据。
——我们在有关钱财的奉献上不能遵守神的“典章”,就是不能遵守他“典章”的明证。什么时候我们在应当献给神的钱财上想占神的便宜,便是爱心冷淡的最好证据。二:不献十分之一——就是夺取神的物(3:8)
献十分之一不是我们的最高柰准,乃是我们开始学习完全奉献的标准。它只不过告诉我们,我们已经有了开始完全奉献的标准了,但它绝不是告诉我们已经达到了完全的标准了。所以不奉献十分之一而谈完全奉献的人,可能是还沟有开始便自以为已经成功了的人。三:不献十分之一——自招咒诅(3:9)
本节暗示当时以色列人正受以某种灾祸的苦害。(11—12节)中大概是虫灾和旱灾。他们以为所有的处境的艰难就是神不爱他们的凭据,但神却指出他们的艰难是自招的,因为他们抢夺了神的供物。四:当献十分之一——劝告与应许(3:10—12)
1:当纳的十分之一;神所要求于他们的原是他们当行的本分。在神所给他们的“十分”中,只有九分是他们可为享用的,另外的一分是神交在他们手中,作为他们学习“奉献的初阶“用的,难道一分归神,还算过分的要求吗?
2:全然送入仓库;十分之一不是用来存放在银行里,或拿来周济穷人,乃应完全送到教会中去。
3;使我家有粮;信徒对自已参加的有形的教会在经济上所当尽的本分,理当比别的教职工会更为尽心尽力,更不应用这藉口逃避责任。
4:神挑战;——以此试试。这并不是神允许他的百姓有试探的心来试探他,因为神是不能被恶试探的。在此所谓试试我,其实就是指下句试试的应许是否实在。这句话与诗人说的是一样的“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它是美善的。。。诗34:8节。
神的应许既是那么实在的,他完全不怕人来尝试证实,因凡诚心来证验的,必然见证他的应许是真的。这是神向以色列人所发的挑战,对我们也如此。
5:神的眷顾;11节——
6:蒙福的远景;12节——这是一个敬虔事奉神的百姓的景况。忠心奉献十分之一,是敬爱神的最具体证据,神也必赐福给这样的人,全万国都羡慕他们的景况,因为他们明显有神所赐的福乐。]
第六章;耶和华——特特怜恤(3:13—4:3)一:辩论埋怨(3:13—15);
13节——以色列与神之间有许多辩论与不能顺服之处。今日有许信徒口中虽然还没说出顶撞神的话,内心对神那种不信服的态度正和当日的以色列人相似。
14节——他们眼前的遭遇只看见神永远计划中的一顶点的人间故事,和世上一部分恶人未曾遭报的情形,便怀疑神的公义,以为敬虔事奉神是枉然,倒是那些狂傲行恶的人反而享通。其实说这话的人不过只
看见别人的恶,未看见自已的恶,倘若神也像他们所想要立即报应恶人那样地对待他们自已,恐怕他们自已也早已灭亡了。二:属我归我(3:16—4:3)
神怎样回答这些抱怨呢?
1:记录敬畏思念的人(3:16)
我们所最要留心的,不是神什么时候惩罚恶人,而是神是否正在留心我们的一举一动,不要只顾问别人行恶为什么未见报应,乃要问自已的名是否记在生命册上。
2:所定的日子必归我(3:17—18)
18节见太25:31—45节;那是主要审判万民,争别善恶,如分别绵羊,山羊。
3: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4:1—3)
1节——基督来审判的日子,他的公义威荣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行恶的,必如碎秸,一无所存。但对于敬畏的人却是公义的日头,为所有受屈的人伸冤。
2节——是指公义的伸张,可使一切受创伤的心灵得着安慰和医治。就是那些长期受到欺压屈辱,等待看见逼害神选民的恶人受报应的人将因神的公义的审判而得安慰。
3节——是指弥赛亚的日子,以色列人得胜仇敌的光景。第七章;耶和华——特特应许(4:4—6)一:当记——律例典章(4:4)
律法绝不因人的软弱而不要求人听从,也不因人的不能尊守而不施行刑罚。它是全然公义的,它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些活着”(利18:5,加3:12)。又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申27:26,加3:10)。所以神藉玛拉基的吩咐,可说是重申整个旧约律法的公义要求。二:应许——差以利亚(4:5—6)
按(太11:14,17:11,可9:11—13)可知就是指有以利亚心志的施洗约翰。(路1:17)论施洗约翰说:“他必有以利亚心志能力,行在主面前,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与这里的预言吻合。
# 读太17:10—13节经文。
——以利亚显然已经被作为一种隐喻的用法,因为施洗约翰事实上不是以利亚本人,而主耶稣却说他是要来的以利亚,并且是在以利亚于荣光中显现与主谈话之后说的。照这原则,启示录11:的两个见证人,其中一个人更无必须是以利亚本人了。所以启示录11:的二见证人只是指类似以利亚的先知,受神特别差遣
,在大灾难中为神作见证。 小先知书——于2002-3-26日二道江区基督教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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