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散记(一)
2018-06-13
出埃及记散记(一)
上世纪一群中国人的一次伟大长征改变了中国历史,留下美名,不过,和3000多年前超过二百万的以色列人长达四十年的长征相比,还是略有逊色。以色列人这一次长征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页,影响着人类历史的方向。
早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五、六百年前,耶和华神就向亚伯拉罕提到这次重大事件,后来又向雅各(以色列)讲说这件事,定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的时间是四百三十年,然后要出来。约瑟去世前也留下遗命:“神必定看顾你们,领你们从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你们要把我的骸骨从这里搬上去。”要以色列人切切牢记出埃及,往神给他们列祖的应许之地去。
神为以色列人寄居埃及定下四百三十年期限,是为迦南人又留下了四百多年悔改的时间。神让亚伯拉罕一家三代在迦南人面前示范怎样敬拜真神,做个好人,他们也见了看了,却是毫不悔改,在他们拜假神,淫乱,杀人的罪上越来越败坏。因此神早早预备了亚伦、摩西一家,在四百三十年满了时,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作耶和华的军队,在地上伸张正义。
神赐福给寄居在埃及地的以色列人,使他们生养众多,极其茂盛,却不敬拜埃及诸神,招致埃及人的嫉恨,因而遭祸。这都是神为以色列人出埃及作预备,若不是苦难临到,以色列人恐怕还赖在肉锅旁,把约瑟的遗命忘得一干二净。虽然神无意借着灾难来使人惧怕而悔改,但天灾人祸常常是神进入的机会。以色列人的哀求达于神,神就开始工作,地上必须配合天上的工作,使天上的旨意有落脚点。先有众圣徒的祈祷献在祭坛上,达到宝座前,与代祷大祭司耶稣的香一起上升,然后才有宝座的反应:雷轰,大声,闪电,地震。(启七3~5)
摩西的父亲暗兰和母亲约基别都是利未人,生下摩西时正是法老命令杀婴甚急之时,然而他们对神有信心,认为大有慈爱的耶和华使这俊美的男孩出生绝不是为了作法老的刀下鬼或作埃及的尼罗河神的祭物,就冒险把小摩西藏了起来,后来放在河边被法老女儿拣去。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危急时刻冲出来,给法老女儿建议可以在希伯来妇女中找个奶妈来喂养摩西,于是摩西又在妈妈的怀抱中成长,直到断了奶,也从妈妈口里知道了一些以色列人的历史和他们的神的事情。断奶后(大约五、六岁)的摩西被送进埃及宫里,作了埃及王子,学了埃及的一切学问,预备继承法老王位。
然而曾在妈妈怀抱里就听到过以色列人传奇历史的青年摩西为以色列民族大发热心,救国救民的抱负使他放弃继承法老王位的美好前程,去到他受苦的弟兄中间,想做一番大事业。谁知以色列人并不拥戴他。他因杀人惧怕就逃到米甸,在那里寄居牧羊40年,受尽风吹雨淋,霜冻雪寒,终于磨灭了他的血气之勇。
属地的学问智慧并不能成就神的托付,神必须把他放在旷野40年,使他认识自己(林前一19)。神耗尽他的天然,连口才都没有了,才能事奉神。其后漫长的岁月中,摩西所受的神学训练好像全无用处。当他全部精力用于半沙漠地带的稀疏草木中照顾羊群时,他所受的优越教育显得是浪费。叶忒罗接纳摩西为女婿,并不见得给他在米甸的氏族社会中有任何地位。在这段时间里,并没有提及他灵性的长进,但是可以看到,在这个时期中埃及给他的毒素似乎从他的身体中消除了,而且他似乎觉得他的智慧与才能已经引他到了一个死胡同去。
摩西是雅各之子利未的重孙(利未→哥辖→暗兰→摩西),比养在约瑟膝上的以法莲第三代的儿子(以利沙玛)高一辈;比玛拿西的孙子玛吉的儿子(基列)高两辈(创50∶23),可见以色列的重要历史完全可以凭借当事人活人之口传下去。
米甸对以色列人来说是外邦之地,然而米甸人却是亚伯拉罕的后代(创25∶2),也有以实玛利人住在米甸地面,以实玛利人也是亚伯拉罕的后代, 从远来说都是一家弟兄。摩西在这看似外邦之地寄居,实际是在耶和华的保守之中。摩西的岳父流珥(又称叶忒罗)名字含义是“神的朋友”,也是神特别为摩西预备的。
40年后,当神在荆棘火焰中呼召他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到了退休年龄的摩西完全没有了40岁时的锐气,几次拒绝,以致于神向摩西发怒:“你认为我瞎了眼,看错了人吗?你不行,难道加上我还不行吗?”摩西才勉强答应。摩西说“我是什么人?”不过是承认事实。他还没有学会保罗所声称的,“我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后十二9)。上帝的答复是:“我要与你同在”,就再不需要什么了。当神要摩西去带领他的百姓时,摩西却心存疑惧,屡次三番坚决推辞,这是错误的,因为这等于说是神看错了人,瞎了眼——就算你不行,你加上神还不行吗。不久,摩西就学会了,虽然面临许多艰难,然而他能说,“但”我们有耶和华。信心和疑惧的不同,完全看我们把这一个“但”字摆在神的面前,或是摆在神的后面。前途纵有艰难,“但”神已吩咐,这就是能力。神吩咐我们,“但”前面有艰难,这样就使我们陷入瘫痪。
“荆棘被火烧着却没有烧毁”的异象——荆棘代表人的罪恶,因为它是罪恶的产物(参创三18);火代表神,因为神是烈火(申四24)。荆棘被火烧,指神的烈火烧人的罪恶过犯,烧人的污秽败坏。其所以没有烧坏,那就是说明神奇妙的特性。一方面因为神性公义、圣洁,罪恶他必讨伐;再一方面因为神慈爱、怜悯,罪人他要拯救(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神给摩西看见荆棘被火烧却没有烧坏的大异象,这个异象说明真理的两面。神既公义又有慈爱;神必须刑罚罪恶,又要拯救罪人。当年摩西的眼睛嫉恶如仇,看不顺眼就要除掉,但是那只是履行神性公义的一面,而没有以神的怜悯为怀。
摩西是罪人,甚为狡猾,他不肯去,却以上帝百姓的不听从为借口。我们每每也是如此,把我们当前的无能归咎于教会或不信之人的顽梗,更以为这便推卸了我们的责任。“不信的恶心”(见来三12)有各种各样的表现方法。我们可能以为摩西是强调不可能影响法老和他的朝廷,有如我们今天虽然接受福音,但却不能战胜生活中的玛门与俗世能力的情形一样。其他材料中没有半点证据说摩西在语言上有任何的缺陷,他自称“拙口笨舌”是他不愿回埃及去的最后而又冒险的借口,因为神赐人口才是很容易的,这借口完全没用。摩西被驱入绝境,走投无路,失望地面对上帝,说:“主阿……。”注意这是“主阿”,而不是耶威(耶和华),因此承认上帝有权命令他──“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罢。”这是客气地拒绝,毫无接受的诚意。上帝只说:“这是你的任务”,而且没有可以反驳的机会。
在与神的对话过程中,摩西问了神一个很自然的问题:“我该对人说你叫什么名字呢?”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是最难的问题,因为神是无限的,而人的语言表达能力是有限的,要把无限的神用有限的语言来完美表达,确实只有神能做到,而我们对神起的任何名字都是对神的冒犯,因为我们假设了神是可以用有限的语言来定义的。神这时第一次向人启示他的名字:“我是自有永有”,乃是怜悯我们,使我们可以用自己的语言赞美他,不致冒犯。其实我们对这名字似懂非懂,如同我们自以为对无限、永远、亘古、万岁万万岁这些词很明白一样,其实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的经验和概念。这是超乎我们思想和经验的启示,只是因为是神的自我宣称,我们只能这样称呼他,更不敢自己为神乱起名字。(参考《渴慕神—第三章》http://www.cclw.net/soul/kemushen/index.html
他是永不改变的,这就是说,他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会有任何一点顶小的改变。若是有改变,就是说他必须由好的变为不好的,或由不好的变成为好的,但他不能有任何一种的改变。他既是完全的,就不能够变为更完全;若是他会变为更完全的,那他本来就不够成为神。
他是无所不知的神,这就是说,他一下子很自由而不费力地知道一切的物、一切的灵、一切关系、一切事情。在他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他是……,此外就没有其他形容活物的名词,可以应用在他身上。
慈爱,怜悯和公义,都是属他的。他的圣洁无法形容,没有任何比喻或数字可以把它表明出来的,只有火能把它略略加以描写。他曾经在烧着的荆棘中显现;他住在火柱中,一直经过那漫长的旷野道路。在圣所中的基路伯翅膀中间名叫“舍吉那”的火焰,在以色列民族繁荣的年日曾显现过。旧约过去,新约来临,他又在五旬节降临,如同火焰,分开落在门徒的头上。)
摩西问上帝的名字,是上帝第一次启示他的名字,并不代表先祖不认识神,摩西的理由也是说百姓要问也是不必要的假设,百姓知道他们有一位施行拯救的神,并向他呼求。这应该看作神主动要向人更多的启示他的奥秘,让人更加认识他,因为神的名字包含了神的太多的属性,使我们更加不把他与那些假神混淆,这是神莫大的恩典。在拯救的事业上,总是他主动。
给摩西的神迹作凭据──乃是为造就摩西立的凭据,因为并没有迹象证明没有这些证据百姓便不相信他──摩西的借口是不成立的。今天很多人,以为上帝的权能和慈爱,和藉着福音改变人的生命所展示出的,并不充分,还要加上神迹奇事,因此他们要求借用说方言和医病的恩赐,来表示他的厚爱和权能。就像在摩西的时代,上帝每每赐他们所想所求的,但是他们还怀疑他,尤其是当发现别人不必求上帝,也可以产生同样效果时,更是如此不信──人能行的上帝行得更好。以色列人的长老们未求神迹,但是当他们看见的时候,他们相信了。法老求神迹,虽然后果出乎他的意外,但他却不相信。“法老心里刚硬”那就是他全然拒绝,结果一如所料。法老求神迹,但是对于不诚心而又不相信的人,要给他什么神迹呢?
杖是我们在世上行走的依靠和能力,手是我们抓取玛门名利的工具,代表我们的良心,水是我们眼前是世界,能满足我们的渴望。在圣灵的光照下,你才会看见手中的杖(能力权柄依靠)乃是蛇(撒但),你的手是不洁的,而世界是充满了死亡。如何知道有神的启示?问题在于你是否看见杖是蛇,看见手所生的是大麻风,看见水是血。从神得着的启示,知道凡一切由世界来的满足,实在都是血。我们要事奉神,就不该留在埃及喝尼罗河的水,乃要到旷野去喝磐石所流出的水。只有靠着神的恩典和能力,才能使杖成为你的依靠,彰显出神的能力和荣耀,使你的手成为洁净,使你喝到的水发生质的改变。
当摩西求叶忒罗准许他离去,这是一种超过礼貌的举动。他娶了他一个女儿,使成了他家庭的一个成员;而他在米甸的身份便在乎此,通常也是为他岳父养老送终的指望。他这不是去探亲,而是有去无回。他没有把他回埃及的真实目的告诉他岳父,恐怕他会反对。四章二十节与十八章一至三节并无冲突。请参考撒母耳记上廿二章三至四节,当摩西察觉与法老的斗争将是多么残酷时,他便精明地把家人暂时又遣回米甸去了。
当摩西表示愿意回去而叶忒罗并不反对时,上帝要叫他清楚知道已除去路上最后的障碍。显然摩西的妻子也是顺服的典范,神对个人的呼召,毋宁说是对一个家庭的呼召,乃是要全家人付上代价的,家庭的和睦顺服是事奉神能成功的必要条件。用现代的话,他已可以合理合法地离开,没有人会采取法律手段牵制他。
当基督徒有感动要走出来时,他们会给自己假设很多困难,美其名曰计算代价,其实他所感觉的困难,未必是真实的,每当基督徒顺服时,不论是实在的或假想的困难,便都会渐渐消失了。
神要杀摩西,因他儿子不受割礼,摩西生下八天必受过割礼(创17∶9~14)。这割礼是分别为圣归神的记号,奉献的标记。摩西的儿子未受割礼,违背神的命令,神情愿不使用他,因为不绝对顺服会拦阻神的工作。血的新郎这场面既神秘而又黑暗,但无关启示宏旨。这和耶稣下阴间,神的儿子娶人的女儿并称三大难解经文之首。像这样的一段记载,对早期的拉比感到神秘,对我们今天也是一样。这表示古旧的圣经资料,纵或不为人所理解,也多数小心保存下来,并不像反对圣经的人主张的摩西五经后来曾经编校过,把认为不当的材料删除了。
通常认为让亚伦作摩西的代言人,乃是对他不愿意去的一种惩罚。事实上可能上帝的本意如此,因为这可以增强他作上帝代表的尊严。当时的观念是,尊贵者被视为不愿意与凡夫俗子相对话,除非透过一个代言人。因为上帝显然已经告诉亚伦去会他的兄弟,所以他可能已经被选上去作这事了。在顺服的路上,我们发现,每每在我们还没有说“是”以前,上帝已经开始动工了。我们不应视亚伦的行动为理所当然。他是哥哥,他接受代言人的任务,意指他从属于他的兄弟,这又是一个大的服事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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