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命表现(四)
2019-04-29
[一] 言语行为
提前4:6节你若将这些事提醒弟兄们,便是基督耶稣的好执事,在真道的话语,和你向来所服从的善道上,得了教育。
【提前四7】「只是要弃绝那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
操练敬虔和话语受约束有很大的关系,随便说话的人必定不敬虔。人的言语是会塑造人的心境和性情的,我们若整天言不及义,心中就不会给真道留下甚么地位,慢慢地连整个性格也变得轻佻起来。一个基督徒若要在属神的事上操练自己,首先必须弃绝『世俗污秽的言语』和『荒谬无凭的传言』。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并非凭人工努力,在外面作出一种恭敬虔诚的样子,乃是让基督在里面充满,而在外面自然活出祂的荣形。
【罗十三12】「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黑夜已深,」指黑暗掌权,世界越过越邪恶败坏。「白昼将近,」指基督再来的时候快要到了,因为祂就是那晨星(启廿二16),当祂来时,我们都要活在光明中。「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暗昧的行为』就是那些不能告人、不能见人、更不能见主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光明的兵器』指基督徒的好行为乃是用来对付黑暗权势的利器。
【罗二6】「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本节表明神的审判是根据人的『行为』,但这里所着重的是『各人』。
每一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除了基督的救赎,任何人都不能为另一个人(甚至是最亲的人)担罪。
我们信徒固然是因信称义,但信心若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17),活的信心必会产生相称的行为,所以我们在得救以后,仍须有出于信心的行为(参弗二10;雅二22)。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必是甚么(加六7)。
[二] 做光 做盐
【太五13】「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古时犹太地方和中东各地吃的盐,多是『矿盐』或『井盐』,那些盐块从矿场或井里挖出来时,就像拳头大的石头一般。在这石块的外层包着一层盐。犹太人在吃饭时,右手拿着菜,左手握着盐块,用舌头舐盐以取味。家中每个人都有一块盐放在厨房中,吃饭时就各用自己的盐块。等到盐块的咸味逐渐减少,至完全失味时,原先的盐块就成为石头了,于是随手弃置,这些盐份用尽的石头就任人践踏了。
在古老的传统中,如果犹太人背叛了信仰,然后再回头时,在蒙接纳回到会堂之前,必须躺在会堂门口,请走进会堂的人用脚踩在他身上。有些基督教团体也继承了这一个传统,凡被教会法规驱逐的基督徒,在他蒙接纳归回以前,也要被迫躺在教堂门口,对走进来的人说:『践踏在我身上,因我是那失了味的盐。』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的主要功能是调味并杀菌,我们在这世上具有双重的功用:
1.是制造和睦。
2.是防止并消杀罪恶和败坏的因素。 「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盐失去咸味』象征基督徒失去他们的功用,也就是变成和世人一模一样,毫无分别。
「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失去功用的基督徒,在神面前是无用的仆人,也不能受世人的敬重,反要被他们取笑、践踏;当主再来的时候,他们要被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齿(太廿五30)。
(一)盐能调味防腐;基督徒具有盐的性质,能使人甜美,防止罪恶。可以令周围减少发生不正当的事。
(二)盐能调味,但必须先溶解,才能发生作用;同样,我们也必须牺牲自己、失去自己,才能成为别人的祝福。
(三)基督徒活在世上的目的,不是想从别人身上获取甚么,而是奉献甚么给别人。
(四)盐能防腐,基督徒在世人中间,必须与世界有分别,不同流合污,才能发生一种防阻道德沦丧的作用。
(五)神的儿女有神的生命还不够,必须让这生命变作我们的性情;你是『盐』不够,还必须是『咸的』,才有用。
(六)基督徒就是被『基督化』的人。他身上的味道,不是天然的,乃是出于基督的;像酱菜的味道是出于酱汁的一样。基督徒无论在那里,都应该活出基督,发出基督那义、爱、光、圣的味道来。
(七)盐不可能失去咸味,因此基督徒若凭着他们内在神圣生命的素质在世生活为人,自然能发挥『盐』的功用来。
(八)盐若是和土混在一起,就不能显出咸味来;信徒若是爱世界、和世俗混在一起,沾染罪恶,当然也就失了味,不能对世界发挥功效。
(九)我们乃「是」世上的盐,不是『作』世上的盐;我们在世上的功用,是自然流露出来的,不是勉强作出来的。
【太五14】「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你们是世上的光,」『盐』是重在说到我们的性质如何,而『光』是重在说到我们的行为如何。
「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基督徒的地位如同建造在山上的一座城,是显明在世人眼前的,所以是不能隐藏的。「城」是由许多建筑物集合而成的,故它象征教会集体的见证,表明教会惟有建造在一起,才能大大地发挥光的功能。
盐是我们的实际──十字架杀死的功效;光是我们的见证──彰显基督。
(一)光能照耀指引;基督徒应有光的功用,能照亮在黑暗中的人,并见证神的荣耀。
(二)我们行事为人当像光明的子女,显明、光照并消除所有暗昧的事(弗五8,13
我们若真的活在属天的境界里,并且服在属天的权柄底下,自然会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
发光必须经过燃烧,没有火的焚烧,就没有光的照耀;我们若要发出光的功用,便须牺牲、舍己、我们在众信徒中间,应当不求显露;但在世人中间,则必须显露出基督徒的特性,能叫不信的人在我们身上看见基督。
(三)「光」是没有声音的,但能被人看见;人从你口里所听见的,是否和在你身上所看见的一样呢?
(四)一个被主建造、被主造就的基督徒,他身上的光「是不能隐藏的」,没有一个能力能压得住基督生命的表现。
【太五15】「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十四节是说光『不能隐藏』;这里是说光『不该隐藏』。
「放在灯台上,」意即放在特别显露的地位上,以照亮周围。
「放在斗底下,」斗是木造的量器,用以量取粮食,故它象征生活的挂虑;灯放在斗底下,意思是信徒被生活的问题所扣住,以致遮蔽了亮光。
「是放在灯台上,」灯台是放置灯的正当器物,它象征见证主的生活。前节的『城造在山上』,是指基督徒站在属天、高超的地位上;本节的灯『放在灯台上』,是指基督徒站在正常、合乎体统的地位上。
「就照亮一家的人,」前节的『城』是给在城外的人看见的,本节的『灯』是给在家里的人看见的;这表明基督徒的光,不单能照亮人的『外面』,还能照亮人的『里面』。
基督徒是盐,又是光;但我们这盐可能失味,我们这光也可能被扣在斗底下,因衣食生活的问题而熄灭。
(一)我们生活的态度──究竟是为主或是为自己而活──对于光的显明或是受遮蔽,有决定性的影响。
(二)我们若要为主发光,好照亮在我们四周的人们,就必须胜过生活的忧虑(太六24~34)。
(三)灯发光,乃是因为油被点燃而发出来的,『油』指内住的圣灵;我们若要发光,便须被圣灵充满(弗五18)。
(四)凡是能遮蔽主从我们身上照出来的事物都是『斗』;在主之外,甚至是最好的事物,都有可能变成『斗』,把光遮蔽了。
(五)基督徒的光照,不只影响世人外面的道路,也影响他们的内心。
(六)基督生命最真实的表现,是在你自己的家中;基督徒最初的见证,乃是让你「一家的人」看出你的改变。
(七)若要知道一个信徒属灵不属灵,不要看他在聚会中的表现如何,而要看他在自己家中的生活表现如何。
(八)我们为主发光,不要志气高大,想照亮全世界,而应只求「照亮一家的人」;不要企求到处显扬,但求照亮主所量给我们的范围(参林后十13)。
【太五16】「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我们若遵着这属天的生命而活,就必有生命的光(约一4;八12)照在人前,而人们也会在我们身上看见神的彰显,因此便归荣耀归给神(彼前二12)。
(一)主在这里把「你们的光」和「你们的好行为」当作是同一件事,这说出:光的照出,是神的性情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不是你自己。若没有光照,而仅是把好行为摆在世人面前,人们就归荣耀给你,而不是归荣耀给神。你的好行为必须是能显出生命的光,也就是让人们看出你原来并不是这样的人,但因着相信主的缘故,里面有一个新生命发出光照,人看见从你好行为上所发的光,就把荣耀归给神。
(二)世人所以不认识神,不肯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基督徒缺乏好行为的见证,有很大的关系。
(三 )基督徒的好行为不是为炫耀自己,求人称赞,我们的好行为主要的目的是荣耀我们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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